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2022-12-05

第一篇: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郑州申请公租房条件2011

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两年以上;

(二)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也就是说,人均月工资低于1500元,可以申请公租房。

新就业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四)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也就是说,月工资低于1500元的新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 来郑务工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三)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四)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五)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第二篇:郑州公租房申请标准

郑州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

2.家庭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二)新就业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

3.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来郑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

1.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

3.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和公有住房且未租住单位住房。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公租房时,应年满法定结婚年龄。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来郑务工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需持有郑州市市区居住证明。

公租房申请分为两种情况: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应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可通过个人或者单位进行申请。个人可在用人单位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区(管委)住房保障部门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

根据申请者不同收入水平,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对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可补租金的97%;持有《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可补90%的租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金4倍(430元×4=1720元),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可补50%;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最低生活保障金4倍~6倍(1720元到2580元)之间的,政府将补租金的30%。如果申请者家庭人均月收入较高,超过2580元,或者提供的收入证明不能准确对比,将完全按照市场价收取公租房租金。

物业管理科 物业监督、业委会成立,处理物业纠纷这事找他们

物业管理是关系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金水区房管局以“以人为本、真情服务”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主要涉及实施行业监管,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处理物业纠纷等重点工作。

实施行业监管:主要包括对物业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对辖区的物业项目进行检查,了解物业项目的管理情况,监督各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物业公司整改。每年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动态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物业企业,按照限期整改和上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建议降级和取消资质进行处理。

成立业主大会:根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区房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并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可向区房管局提出申请,由房管局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

处理物业纠纷:受理物业管理日常投诉,受理范围主要有物业服务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用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只收费不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服务标准的。

特别提醒:办理此项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业务咨询电话:63979611 作风监督电话:63935831

地址:东三街与同乐路交叉口金水区房管局2楼

私房租赁所 来这里办理房屋租赁证

私房租赁所,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委托,负责对金水区三环以内私有房屋及金水区三环以外所有房屋租赁进行管理和服务。

主要工作有:一是依法为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二是对违法租赁行为进行初步的认定、告知并及时上报;三是及时采集和上网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为广大租赁户提供信息服务;四是依法为登记备案的租赁双方纠纷提供调解服务;五是宣传中央、省、市房屋租赁政策法规。

特别提醒:依据相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收取手续费

业务咨询电话:63979621 63951856 作风监督电话:63833270

地址:东三街与同乐路交叉口金水区房管局6楼

房屋安全管理科 房屋有安全隐患

第三篇: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廉租房区别与申請条件

2015-06-29 01:03:05來源﹕蘭州晚報電子版作者﹕責任編輯﹕fs001 公租房從申請到確認資格約須3個月時間

為了確保公平公正﹐從提交申請表到最終確認配租資格﹐公租房申請會經過申報﹑初審﹑複審核實﹑匯總信息﹑公示等多個環節﹐前後歷時約3個月。在此期間﹐社區﹑街道﹑房管部門會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走訪﹑核查住房信息系統中的住房信息﹑媒體公示等方式﹐保證公租房公平分配。

分別會經過以下步驟﹕6月29日-7月24日,個人及家庭申報階段;7月25日-8月14日,各街道﹑社區﹑單位初審階段。在此期間﹐將對申請個人及家庭進行入戶訪問﹐建立入戶調查記錄和鄰里訪問記錄﹐對家庭人口狀況﹑居住情況﹑收入情況和實際困難程度進行核實﹑調查﹔8月15日-9月4日,各縣﹑區住房保障部門複審和核實階段﹐將對所有上報的申請個人及家庭進行匯總﹐在住房信息系統中核查住房信息情況﹐並按照民政部門程序核實申請家庭收入和低收入認定的情況﹔9月5日-11日﹐市住房保障等部門匯總階段﹔9月12日-21日﹐經過初審﹑複審確認的申請者名單﹐將在《蘭州晚報》及市房管局網站進行公示階段﹔9月22日-30日﹐確認無異議﹐發放確認結果通知單階段。

即日起,我市将启动2015年度首轮公租房配租。比起以往的廉租房,公租房的保障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覆盖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这4大类人群,在申请流程上也更严格,从提交申请到最终获得确认资格,前后须经历3个月左右的时间。6月29日起至7月24日,为个人和家庭的申报阶段,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范围内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者,可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或工作单位提交申请。

解读一:哪4大类人群可申请?

第一类: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单身申请者须满25周岁

这类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申请家庭为兰州市城镇户籍;②单身家庭申请人须年满25周岁;③兰州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470元/月(含1470元);⑤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提交的资料包括:①《兰州市城镇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②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③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④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⑤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优抚对象政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⑥其它与收入、住房、户籍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二类:新就业大学生

须为兰州市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这类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②申请人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满3年;③申请人属兰州市行政事业或企业单位正式职工并连续缴纳三年以上养老保险;④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⑤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无住房;⑥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325元/月(含2325元);

提交资料包括:①《申请表》;②申请人的学历证明;③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④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⑤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⑥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的无房证明;⑦其它与收入、学历、住房、户籍、就业相关的证明材料。第三类:外来务工人员

须已在兰稳定就业三年以上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兰州市的居住证;②申请人已在兰州市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已与单位签订在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三年以上养老保险;③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④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无住房;⑤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470元/月(含1470元)。

提交资料:①《兰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②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③申请人身份证和兰州市居住证;④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⑤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的无房证明;⑥其它与收入、住房、就业相关的证明材料。第四类:引进人才

须与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服务合同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经兰州市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②与引进人才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服务合同;③申请人在兰州市无住房。

这类申请者须提交的资料包括:①《兰州市引进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②引进人才认定文件;③与引进人才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④用人单位的担保文件;⑤申请人身份证;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的无房证明。

解读二:在哪申请?

新就业大学生等3类人群可在工作单位申报

对于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这3类人群而言,未来的一个月内,都可在工作单位直接申报公租房配租。个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后,由单位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然后由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县、区住房保障部门申报;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各单位申报人员进行复审、公示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确认资格。

对于缺乏单位证明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申请者而言,申报的第一步是去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提出申请,在街道内部接受公示后,最终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共同审核、公示并确认资格。

解读三:申请审核公布

公租房从申请到确认资格约须3个月时间

为了确保公平公正,从提交申请表到最终确认配租资格,公租房申请会经过申报、初审、复审核实、汇总信息、公示等多个环节,前后历时约3个月。在此期间,社区、街道、房管部门会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核查住房信息系统中的住房信息、媒体公示等方式,保证公租房公平分配。

分别会经过以下步骤:6月29日-7月24日,个人及家庭申报阶段;7月25日-8月14日,各街道、社区、单位初审阶段。在此期间,将对申请个人及家庭进行入户访问,建立入户调查记录和邻里访问记录,对家庭人口状况、居住情况、收入情况和实际困难程度进行核实、调查;8月15日-9月4日,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和核实阶段,将对所有上报的申请个人及家庭进行汇总,在住房信息系统中核查住房信息情况,并按照民政部门程序核实申请家庭收入和低收入认定的情况;9月5日-11日,市住房保障等部门汇总阶段;9月12日-21日,经过初审、复审确认的申请者名单,将在《兰州晚报》及市房管局网站进行公示阶段;9月22日-30日,确认无异议,发放确认结果通知单阶段。(记者赵文瑞) 廉租房

1、 办事程序:

申请人将申请与相关材料报户口所在社区—社区验件受理,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社区调查、核实、公示、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审核、调查、核实、公示、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公示、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复核、公示、确认保障对象。

2、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

(2)《兰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3)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本复印件; (5)现住房情况证明; (6)家庭收入证明。

3、承诺时限:自报市住房保障部门之日起,35个工作日(包括公示时间1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不收费

5、具体办理部门:各区街道办事处受理

区别 廉租房实行集收入困难和居住困难为一体的“双困”准入机制。 公租房供应对象不限本市户籍、不设收入线,公租房只租不售,实行有限期租赁,租赁总年限不超过6年,租赁价格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确定。房源主要为成套小户型住宅或集体宿舍,套均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40—50平方米。 其实说白了就是申请对象不一样,前者是主要针对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公租房是不受区域限制的;再有收入标准,主城区申请廉租房的收入标准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450,公租房收入限制标准是,单身人士收入不高于2000,家庭收入不高于3000;还有就是缴纳租金不同,廉租房月租标准0.8-1.2每平,公租房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

第四篇:公租房申请条件

日前,记者从思茅区建设局了解到,首批574套公租房即将竣工,当前,正在加紧附属工程的建设。思茅区建设局启动了首期公租房的申请工作,各社区也积极配合开展宣传、发放申请表。思茅区公租房申请从2012年12月18日到2013年1月15日止。

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进程中,如何让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新就业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实现安居梦,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为解决中低收入“夹心层”住房问题,思茅区大力推进公租房建设。即将竣工的首批公租房位于林源路北测,由政府投资建设,室内配齐基本生活设施,一期分配574套,每套房屋面积为60平方米。

据了解,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实行复查制度,每年对住户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租赁资格。同时,思茅区建设局已启动第二期公租房建设工作,每套住房面积为50平方米。

申请对象

申请公租房的对象主要是思茅区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在思茅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城镇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应具备的条件是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区域城镇常住户口,并且在本区工作并居住;家庭收入情况符合《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标准;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住房(含具有住房资助能力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3平方米以下家庭,住房总面积在40平方米,且5年内未进行过房屋产权交易。其中,住房资助能力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思茅区内有一套以上住房。

城镇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需年满18岁,具有本区域城镇户籍;已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其他条件同上。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年满18岁,在思茅区有稳定职业一年以上的云南省籍外来务工人员或者在思茅区有稳定职业三年以上的非云南省籍外来务工人员,并连续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已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家庭收入情况符合《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标准;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住房(含具有住房资助能力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3平方米以下家庭,住房总面积在40平方米,且5年内未进行过房屋产权交易。

申请流程

本区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时,应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书面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月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应向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和申请人员的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申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等。(记者朱菊英)

第五篇: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规定收入限制的 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 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 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 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 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 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 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 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 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 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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