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发展问题浅析

2023-01-03

第一篇:村镇银行发展问题浅析

浅析我国村镇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村镇银行的发展对于促进新型农村金融体系的形成,服务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我国村镇银行在股本设置、政策支持、信用环境、金融监管、存款来源等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阻碍了村镇银行的发展。为此,本文提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经营环境、完善监管体系、拓展资金来源、加强金融手段创新等发展对策。

关键词:村镇银行 股本设置 信用环境 农村金融体系

村镇银行是经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2006年10月,在国际上享有“小额信贷之父” 、“穷人银行家”美誉的穆罕默德•尤努斯以其在孟加拉国创立的世界上第一家乡村银行——格莱珉银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30年前他曾把27美元借给42名赤贫的孟加拉农村妇女,不久建立起孟加拉乡村银行,至今已形成一个有1200个分行、遍及4.6万多个村庄的银行系统,使400多万孟加拉农村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我国借鉴格莱珉银行成功模式,2006年12月20日,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下文简称《意见》),这是中国农村金融政策的重大突破。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全国各地村镇银行纷纷建立起来。根据银监会统计数据,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有105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获准开业,其中村镇银行89家,目前这些村镇银行总体运行良好。2009年2月1日,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多种形式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这表明村镇银行逐渐成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我国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股本设置欠合理且村镇银行股份制优势难以发挥

从村镇银行的股权设置看,虽然民间资金参与了新设的村镇银行,但是由于《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并且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这样,大股东对村镇银行占有的绝对控股地位,致使村镇银行在成立初期相当于大银行的一个分支机构,人员管理、业务经营诸多方面都受到约束,自主经营权难以发挥。另外,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较低,导致其抗风险能力较弱,存款客户特别是一些大额资金不敢进入,影响了负债业务发展。此外,受最大贷款户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5%限制,难以满足一些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影响其资产业务拓展。

(二)配套法规政策不健全

自从《意见》出台以后,中国银监会又陆续发布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6项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组织的行政许可及监管细则,但是对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业务管理等具体规定还没有出台,各地区的政策也不一样。具体表现为:一是国家税收政策扶持不明确,能减多少税、免税多少年没有规定;二是国家还未建立支农奖惩机制,对支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尚未建立激励机制,影响其支农积极性;三是中国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尚未向村镇银行倾斜;四是村镇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能否享受国有商业银行的剥离、核销呆账和农信社的中央银行票据置换等政策,当前还未能明确。

(三)信用环境较差且贷款风险难以控制

农村信用环境是村镇银行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但目前农村信用环境不容乐观。首先,村镇银行信贷支持的主要对象为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他们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在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其次,由于认识上的误区,一些农民对政策产生了很强的依赖心理,凡是国家在涉农方面的政策举动都被认为是对农民的“救助”。部分农户认为在村镇银行借钱,可以先不用考虑归还,从而引发资金的道德风险。第三,担保机制缺失,村镇银行信贷资金的有效运作依赖于农村地区信贷担保体系的完善,但农村地区可用担保资源稀少,遏制了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加之村镇银行发放的贷款多以信用贷款为主,极易形成信贷的道德风险。

(四)金融监管模式缺乏针对性且“严监管”难实现

当前银监部门对村镇银行采取“低门槛、严监管”的模式,“低门槛”即适当降低机构和业务的市场准入条件,增加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覆盖面;“严监管”即强化监管措施,实行刚性市场退出约束。但是事实上很难将“严监管”这一目标落实到位。首先,目前的监管力量不够充足;其次,即使有足够的监管力量并采用目前通常的银行内部关系人控制的模式来对村镇银行实行严厉的监管,也可能因为管得过多过严,而使村镇银行失去应有的生机和活力。以退出机制的运用来看,村镇银行一旦出现经营风险,就启动刚性市场退出机制,其负面效应是很难预料的。而且,由于金融风险有着强烈的传导效应,因某一家金融机构非正常退出,则有可能引发区域性的金融风波。

(五)业务类型有限且存款来源不足

目前村镇银行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存贷利差。从存款的角度看,首先,村镇银行设立于我国广大的农村贫困地区,虽然是农民自己的银行,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这些地区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其次,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较低。再次,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小。这就使得村镇银行存款来源少,制约其市场开拓及业务范围。

我国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如果村镇银行改变目前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的做法,就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加快进入农村。例如:可以进一步放宽银行业机构发起人组建村镇银行的条件,探索境内外各类出资者,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企业和自然人共同发起组建专司控股村镇银行的金融控股公司,逐步尝试由控股金融公司发起组建村镇银行,形成投资多元、主体多样、形式多种的银行格局,更好地为农村小额农户、农村种养殖专业户、农村及县域小企业等不同层面的金融需求者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村镇银行的支持政策应当明确。作为银行业的新生力量,特别是诞生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农型地方性银行,村镇银行在发展时处于明显的经营弱势,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关于税收、准备金、再贷款等各方面的支持或优惠措施。具体而言,第一,中国人民银行应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支农再贷款支持,以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第二,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金供求状况、债务人可承受能力自主确立贷款利率;第三,对初创阶段的村镇银行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支持其发展壮大;第四,加快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为村镇银行的资金安全提供切实保障,并考虑建立村镇银行的联合银行;最

后,建立必要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正向激励机制。

(三)不断优化经营环境

首先,要大力改善当地信用环境,增加违约者的机会成本,培养和打造一批愿与村镇银行进行业务往来的客户群。第二,要加快农村个人诚信系统的建设,在全面采集个人信息的基础上为农民建立信用档案。同时,可以在试点村镇开展诚信农民评选活动,在农民诚信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不断优化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环境。第三,要建立农村风险补偿与转嫁机制。按照“银行+保险公司”模式,开办由村镇银行放款、农户承贷、保险公司担保的贷款品种;或者按照“企业+农户+银行”模式,开办由企业和种养大户签订协议、农户给企业签订单、企业给农户贷款做担保的贷款品种。第四,要减少政府的不当干预,组建村镇银行要杜绝政府参股和干预管理决策,为村镇银行提供一个市场化的、充分竞争的发展环境。

(四)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部门应引导村镇银行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银行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帮助村镇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第一,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加强村镇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对申请开办村镇银行的个人或企业建立相应的举报制度,让公众对申请者的资信、品行进行评议。第二,要建立审慎的运营监管制度,对于村镇银行,考虑到其经营的高风险性和抗风险能力不强的特点,对其运营应坚持更为审慎的原则。比如资本充足率标准应该高于其他类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分类标准和流动性比率应更高,以保障其运营更安全,努力减少因经营不善可能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第三,要建立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比如按季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经营情况:主要客户名单、各项经营指标、各类监管要求等,由监管部门组织成立由监管者、专家和业内人士组成的经营评价机构,定期公布评价结果,将经营情况置于公开场所,使存款人方便查阅,借以增强市场对经营者、借款人、监管者的制约,向存款人提供充分的信息。

(五)努力拓展资金来源

首先,政府可以考虑对村镇银行开放更多的融资途径,以使其获得更大的资金支持,比如捆绑发行金融债券,可以吸收大额的协议存款等等。其次,可以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公众宣传设立村镇银行的意义和目的,介绍村镇银行开展的相关业务,正面引导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增强公众向村镇银行存款的信心。第三,可以不断设立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加快村镇银行基础设施建设,以现代化的手段和优质的服务吸引客户的加盟。第四,村镇银行应及时了解农民、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引导他们将闲置资金存到村镇银行。

(六)加强金融手段创新

从长远来看,发展村镇银行仍然需要创新金融工具、金融技术、金融产品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首先,可以加强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合作,通过对大中型项目的联合贷款,或者为县域同一产业链上的不同需求主体提供信贷支持,扩大金融供给规模;其次,可以参与县市、乡镇政府的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建设规划,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扩大金融服务对象;第三,应探索多种担保、抵押方式帮助种养殖大户、专业农户、经济合作组织解决其资金需求,如经济林木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保单受益权抵押等,并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与自身管理相适应、与“三农”和微小企业融资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保险、代理、担保、个人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填补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空白,同时提升自己的盈利能力,增强自身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李童.首家“草根银行”的标本意义.农民日报,2007-3-30

2.李恺萌.欠发达地区村镇银行运行初期的障碍与启示.人民网,2008-12-16

第二篇:广西村镇银行发展问题研究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它是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进行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具有商业银行的职能和特征。

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推动农村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先后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农村地区。2006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并以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六省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2007年1月22日,中国银监会进一步出台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了试点地区村镇银行的设立、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等问题。2007年10月12日,中国银监会把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市区。为了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2010年5月18日,财政部颁发了《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年末存贷比高于50%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村镇银行,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2010年9月25日,财政部又颁发了《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财政部门对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

予奖励。对年末不良贷款率高于3%且同比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不予奖励。2011年7月25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村镇银行组建的相关规定。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各地都开始积极设立村镇银行,截止2011年第一节度末,全国开业的村镇银行已达400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

目前,国内已有学者分别对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1],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2]和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3]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研究。李晓健根据广西农业特征、从拓展东盟市场的视角,提出要加快村镇银行的发展,从而支持广西特色农业的发展,增强广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4]同时,他还对广西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了研究,给出了促进广西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建议。[5]

一、 广西村镇银行发展概况

随着全国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广西也积极地进行村镇银行的组建,满足农村地区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2008年6月30日,广西首家村镇银行——平果国民村镇银行的开业拉开了广西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序幕。平果国民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是由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发起组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它的成立为广西农村金融市场带来了挑战、竞争和活力,并对广西农村金融改革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具有重大的意义。同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桂林银行作为发起人成立的兴安民兴村镇银行于11月26日开业。

截止2011年第二季度末,广西已有13家村镇银行,分别为:平果国民村镇银行、兴安民兴村镇银行、田东北部湾村镇银行、柳江兴柳村镇银行、东兴国民村镇银行、临桂国民村镇银行、钦州灵山泰业村镇银行、田阳兴阳村镇银行、桂林国民村镇银行、横县桂商村镇银行、南宁江南国民村镇银行、容县桂银村镇银行、宾阳北部湾村镇银行。其中,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发起成立的有5家,桂林银行发起成立的有3家,广西北部湾银行发起成立的有2家,柳州银行发起成立的有1家,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发起成立的有1家,东莞银行发起成立的有1家,如图1。

图 1 截止2011年第二季度末,各银行在广西发起成立村镇银行的数量(略)

至今,广西村镇银行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拓宽了农村地区的融资渠道,为三农、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便捷的金融服务。比如,平果国民村镇银行始终坚持村镇银行“小额、分散、流动”的原则,根据该县的经济特点来开发贷款产品,先后开发了农户联户担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业企业担保贷款、林权证质押贷款、个体工商户抵押贷款、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等产品,并根据产品特点采用不同的担保方式,有效解决平果县域的“三农”、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资金需求,增加了企业和农户的经济收入。2011年,平果国民村镇银行获得全国首届“十佳村镇银行”称号。截止2010年12月末,平果国民村镇银行各项存款余额20611万元,贷款余额22935万元,实现净利润856万元。户均贷款余额为34.82万元,其中贷款余额在50万元以下的有462户,占全部贷款余额的

73%;个体工商户贷款、农户贷款、小企业贷款占总额比例分别为44.23%、16.08%、14.26%,如图2。[6]广西兴安民兴村镇银行截止2010年12月31日各项存款余额6.41亿元,较年初增加3.31亿元,增幅106.96%;各项贷款累计发放742笔,贷款余额4.2亿元,较年初增加2.19亿元,增幅108.95%;其中涉农贷款余额2.98亿元,占贷款总额70.84%,贷款市场占比跃居全县第四位。[7]据《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稳定报告》中公布的数据,截至 2010 年末,广西村镇银行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7.86 亿和 13.37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86.18% 、和 135.47% ,存贷比为 74.86% ,同比下降16.17 %。

图 2 2010年末,平果国民村镇银行贷款余额构成情况

二、 广西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 社会信誉低,吸存能力差

村镇银行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公众对其了解还不够,部分人认为村镇银行是“私人银行”,缺乏信誉,不愿到村镇银行存款,而更愿把钱存到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这导致村镇银行在吸收存款的业务上处于劣势,竞争力不如其他农村金融机构。

广西村镇银行的社会信誉低究其因,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广西村镇银行2008年才成立,成立时间较短,还未形成足够的影响力,实力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村镇银行的定位、意义及其金融产品缺乏足够的认识;三是,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比较低,各出资人均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这与以国家信用为后

盾的商业银行相比缺乏“安全感”。另外,村镇银行主要设立于农村地区,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造成了村镇银行筹资困难。目前,村镇银行还存在支付清算渠道不畅通,网点少等问题,这导致其便利性不足,对潜在存款客户的吸引力下降。

(二) 经营成本高,盈利水平低

广西村镇银行的客户主要是农民,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较多,利润率本身较低,而风险较高。农民居住比较偏、散,客户贷款具有频繁、额度小等特征,导致经营成本高,影响村镇银行的经济效益。村镇银行机构的小型化、分散化,在应对储户提现和其他日常运营问题上,所需的高流动性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形成活期存款、各种汇兑头寸较少,资金成本相对较高。与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相比,广西村镇银行经营规模偏小,缺乏规模效应,盈利水平比较低。

(三) 面临情况复杂,经营风险较大

广西村镇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农业自身的风险政策风险和政策风险农业自身的风险。信用风险是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村镇银行的主要客户是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这些对象的信用记录不完善,大多未纳入征信系统,因此无法运用传统的评估方法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这使村镇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高于一般商业银行。政策风险主要是由于村镇银行的成长时间比较短,相关的政策具有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比如,人民银行对村镇银行的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是否放宽这一问题并未给出明确的规定。2010年5

月,财政部在《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然而其有效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不具有可持续性。在组建村镇银行的挂钩政策方面,中国银监会在2011年7月25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在地点上,由全国范围内的点与点挂钩,调整为省份与省份挂钩”,也是政策不确定性的表现。农业对自然环境依赖程度比较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比较低,具有较大的风险。另外,广西在农业生产方面还缺乏科学的规划,未能按市场的需求进行规模化生产,农业发展存在盲目性趋同性,而且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季节性。这些特定因素都将会对农民按时还款的能力产生影响,给村镇银行的发展带来风险。

(四) 贷款投向难以保证,偏离目标定位

在《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三十九条中指出:“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其富余资金可投放当地其他产业、购买涉农债券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这并未对村镇银行的资金投向给出强制性的规定,很难保证村镇银行的资金流向。村镇银行的目标定位是为“三农”服务,缓解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等问题,但同时它也是以盈利为其经营目标,由于农业具有收益低、风险大的特点,因而这两个目标是存在一定矛盾的。作为村镇银行的股东,他们的目标就是赚钱,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村镇银行他们将会把贷款

投向悄悄转向城市地区,从而背离了村镇银行设立时的目标定位,支农效应被削弱。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以使村镇银行有足够的内在动力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保障实现其目标定位。

(五) 业务种类单一,缺乏吸引力

根据银监会的规定,村镇银行拥有许多与普通商业银行基本相似的功能。 但在实际中,与一般商业银行相比,村镇银行的业务种类还比较单一,其业务处理系统还是基于简单的内部网络。目前,广西的村镇银行还没有接入中国人民银行的清算系统,现代银行的结算方式还没有形成,信用卡及电子银行等业务都很难开展。另外,村镇银行的网点也比较缺乏,无法给客户带来便捷的服务,这些都使村镇银行的吸引力减弱,无法跟普通商业银行竞争。

(六) 管理水平不高、人员素质较差

广西村镇银行从业人员管理水平与业务素质是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村镇银行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方面与一般商业银行有一定的差距,。以广西柳江兴柳村镇银行为例,今年8月12日其在网上发布的招聘信息中对学历的要求为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而一般商业银行大多要求要本科(含)以上学历。然而,农村金融问题比较复杂,这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与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使村镇银行无法根据其市场定位和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进行金融创新和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

三、 促进广西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一) 结合广西特色农业,加强金融产品创新

自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当年广西与东盟贸易双边额达到65.3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9%,这将给广西带来巨大的商机。广西拥有丰富的农产品,具有发展特色农业的优越条件,这也为村镇银行在广西农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提供了基础。因而,广西村镇银行应努力结合东盟市场、结合特色农业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支持特色农业的发展,增强广西农产品的竞争力,从而形成金融、经济之间相互促进式的发展。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村镇银行要“以市场为主导,以客户为中心”,结合特色农业进行金融产品创新,以灵活的方式提供更能满足客户需求的金融服务。

(二) 提高吸存能力、扩展资金来源渠道

政府和村镇银行要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公众加大宣传力度,介绍村镇银行的性质及其开展的相关业务,增进社会公众对村镇银行的了解。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从而使客户能放心的把钱存到村镇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银行的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制度。它指的是由各类存款机构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存款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建立保险准备金,一旦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困难或倒闭时,即可受到存款保险机构的救助,从而起到保护存款人利益的作用。该制度对不同规模、性质、背景的存款机构的保护程度都是相同的,因此提供服务的优劣,将成为客户选择存款银行的主要因素,这更加有利于促进存款银行的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另外,为进一步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人民银行可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支农再贷款,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在资产业务方面,村镇银行应加强自身的业务水平,积极与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竞

争,争夺市场份额。同时,村镇银行应当培养自身优势,重视其他银行所不擅长的小额贷款业务,填补市场空白。

(三)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由于村镇银行起步晚,实力有限,盈利水平低,因而政策支持在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在税收政策方面,国家应给予村镇银行的营业税率与农村信用社的优惠税率相同,即3%,从而减少村镇银行经营成本。同时,政府还应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政策来提高村镇银行开展农村业务的积极性。一方面要对完成目标的银行给予奖励和补贴,另一方面对有违规行为的银行进行处罚,建立一套完整的奖、罚激励机制。中央银行可放宽村镇银行的利率政策,使其定价更加灵活,帮助其拓展市场。针对农村金融高风险、低收益的特征,政府通过建立这种风险和收益相称的激励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激励村镇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的开展。

(四) 健全风险监控机制

借鉴平果国民村镇银行的成功经验,村镇银行可以用农户联户担保贷款、农业企业担保贷款、林权证质押贷款、个体工商户抵押贷款等多种方式控制农村信贷风险。在具体的实践当中,应结合本地区的实践情况,建立符合实际的担保机制,进一步扩大农村抵押担保品范围。根据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明晰产权,建立公开透明的农村土地使用权、牧场及其他不动产的抵押登记、交易制度,扩大抵押品的范围,从而使农村的金融需求更容易得到满足,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另外,为了分散农村地区生产经营中的风险,可以引入保险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为农业提供保险服务,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最后,要完善

农村地区信用记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资金需求者的信用风险评估、监控奠定基础。

(五) 切实加强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机构应按照2007年银监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中提出的“宽进入、严监管”的标准,严格根据其中规定的监管内容对村镇银行进行监管。村镇银行的经营具有高风险性和较低抵御风险能力的特征,监管部门应要求村镇银行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对村镇银行发展中出现的偏离“三农”目标的问题加强监管,保证村镇银行将绝大部分的资金用于农村建设,保障辖区内的农户、个体工商及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

(六) 加强员工培训

金融业是知识密集型的服务性行业,员工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的高低对村镇银行的竞争力有重大的影响。因而,村镇银行应重视对员工的理论知识、业务技能、服务态度进行全方位的培训。理论知识是从事金融行业所必备的基础,对员工的工作质量及其自身发展有重大的作用,同时也是村镇银行培养中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必不可少的内容。在为顾客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员工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态度综合反映了村镇银行的整体实力和形象,是员工培训中的重要内容。(作者单位:武鸣县财政局,广西大学)

第三篇:村镇银行发展亟需解决三个问题

一、服务“三农”的目标设定与商业银行行为的管理方式冲突

国家设立村镇银行的目的主要是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而各地银监局对村镇银行的管理完全依照对商业银行的管理方式进行,对注册资本金、存贷比等指标实行严格管制。这样目标设定和管理方式之间就发生了冲突和矛盾。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和分散的个体、农村地区是欠发达地区,它们使对“三农”的贷款风险要大于对工商业的。利用对以非农存贷为主的商业银行管理方式,让村镇银行去经营比非农存贷为主的商业银行所经营产品——工商业存贷风险都大的产品——涉农存贷,即使利率高一点的前提下,这也是不公平的而且也很难做到。所有村镇银行对此都有反映。因此让村镇银行今后能够生存下去,或是国家主动改变当初对村镇银行的目标设定,但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改为服务非农,就违背了国家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村镇银行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或是村镇银行被动改变国家对其的目标设定,主要服务工商业及城市。当前一些村镇银行已开始有这种趋向。但这与国家设立其的目标是相悖的,国家也决不会让其长期、大规模进行甚至会把其撤消掉。

在目标设定和管理方式发生冲突的情况,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改变管理方式对管理方——国家和被管理者——村镇银行来讲,都是最好的选择。在管理方式改变方面,村镇银行希望在现有管理方式的基础上,政府能够给予有别于其他商业银行的政策,在注册资本金使用和存贷比方面对它们放宽点、税收优惠的年限能够长点等,使其能够在和其他发展已久、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竞争中先生存下来。其实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降低对涉农贷款的风险。由于涉农贷款风险比较大,保险公司不愿意对涉农物质保险,因此这种风险补偿机制应该在政府的主导下,由政府、村镇银行和保险公司参加。

二、“三农”概念的扩大与否

“三农”是村镇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各地银监会对与此相关的贷款有明确的指标要求。据调研情况来看,涉农贷款额占总贷款额的比例最低要求也在55%以上。涉农贷款风险比较大,村镇银行为这种躲避风险,就随意扩大“三农”尤其是“农民”和“农村”的概念。农民以户籍上的农业人口为准,农业人口进城创业和从事非农产业也计算在涉农贷款之内;农业,包括在城镇里进行的农产品加工;农村就直接定位在县域之内。村镇银行这种扩大“三农”概念的行为,使吸储的农村地区存款再回到城镇特别是县城所在镇、所发放的贷款再多为工商业服务,不能真正起到服务“三农”的作用。“三农”概念的大小成为当前村镇银

行和国家相博弈的焦点,也成为村镇银行的国家设定目标能否达到的关键。如果不能及时对“三农”概念做一个妥切的界定,就会重蹈当年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逐渐从农村地区撤出来的覆辙,背离国家设立村镇银行的国家目标。目前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担忧的问题。

政府对此应该早点对“三农”概念做清晰界定,阻止村镇银行随意扩大“三农”概念的行为。我们建议:对于农民的界定,应该以职业为准,限定为从事农业的生产经营者;农村的地域范围,因为县城所在镇比较发达而且其发展所需资金也比较容易从国有商业银行获得,所以限定在此之外的区域比较好;相应地,农业指在县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和在县城所在镇外进行的加工。

三、认知度低造成吸储难

吸储难是所有村镇银行当前遇到的最大问题,这也是关系其能否生存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没有存款自然就无法贷款,村镇银行也就无法运转。从调查统计数据看,目前几乎所有村镇银行的存款都依赖于地方政府给予支持的对公存款,占其存款总额的90%左右。而对银行发展至关重要的个人、企业存款很少,占其存款总额超过10%的很少。究其原因,村镇银行认为除网点少、有折无卡、农村剩余资金有限等因素外,重要的是存款者对它们的认知度低。国有商业银行经过多年经营,在人们心中已留下根深蒂固的良好印象,而村镇银行刚开始创办,人们对这一新生事物不熟悉,在心理上还不十分愿意接受。同时他们认为村镇银行是民办银行,在其处存款没有在国有商业银行处存款保险。基于这些因素考虑,人们往村镇银行存款的愿望不是很强,行为也不是很积极。吸储的多少决定着放贷能力的大小,因此吸储难成为制约村镇银行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

要打破这种困境,村镇银行应该在建立一年后赶紧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方便人们办理存贷款业务;选择合适的媒体(包括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积极宣传自身具有的优势,让人们尽快认识、了解村镇银行的性质和服务内容;建立行业协会,联合起来和人民银行协调,早日建立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加入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系统,提高存贷款的办理速度。这些措施可以提高村镇银行的知名度,促进人们对其的信任度,进而提高人民到村镇银行存款的意愿。另外,政府也可允许村镇银行在地级市设立分支机构,用于专门吸储,把吸储来的存款投放到“三农”上来。

第四篇:村镇银行金融发展问题建议硕士论文

湖南村镇银行支持“三农”发展研究

【摘要】 村镇银行作为微观金融主体的一种,其设立的逻辑思路是,为新农村建设注入金融活力,提振农村缺少的金融市场和服务,以启动农村经济。自2007年1月,中国银监会印发《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以来,截至2009年底,全国村镇银行设立148家。在当地政府大力支持下,湖南省目前获批试点的4家村镇银行已全部顺利开业。这些新生金融机构开业后,迅速开展全方位“三农”特色服务,在当地农村金融市场率先推增加当地农村金融供给,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因此,研究湖南村镇银行支持“三农”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国内外农村金融理论进行了综述,然后对我国村镇银行成立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了分析,通过对国外村镇银行发展模式和我国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得出对我国如何发展村镇银行的启示。在分析了国内外村镇银行的发展模式之后

据上述分析对湖南应如何进一步发展村镇银行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Abstract】 As one of the main microscopic financial bodies, The building logical thinking of Rural Bank is injecting

and service which are lacked in

when CBRC released "rural

at the end of 2009. In

province has started busine...【关键词】 村镇银行;

【Key words】 rural bank

摘要 4-

5ABSTRACT 5

第一章 绪论 10-19

1 研究背景 10

2 研究目的、意义及发展前景

2.1 研究目的

2.2 研究意义

2.3 发展前景

3 国外关于农村金融理论研究进展

3.1 国外现代金融与经济发展理论

3.1.1 现代金融与经济发展理论

3.1.2 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

3.1.3 金融约束理论

3.2 国外农村金融理论

3.2.1 农业融资理论

3.2.2 农村金融市场论

3.2.3 不完全竞争理论

3.3 国内关于农村金融理论研究进展

3.3.1 农业信贷补贴论

3.3.2 农村金融市场机制论

3.3.3 内生经济增长理论

3.3.4 国内部分专家学者的观点

4 研究视角、内容、方法和思路

4.1 研究视角,论文进一步分析了湖南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最后,根 更多还原

fresh vigor into new rural construction, enhancing the financial market rural areas so as to stimulate the rural economy. Since Jan.2007 bank interim provisions",148 rural banks has been established nationwide support of local government, there are 4 qualified rural banks in Hunan 更多还原

; 问题; 建议;; financial development; problem; proposal;10-1212-1712-131212-131313-141313-141414-1714-15151515-1717-19the 金融发展 10-111111-1217

4.2 研究内容 17

4.3 研究思路及总体框架 17-184.4 研究方法 18-19

第二章 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分析 19-2

51 我国金融扶持"三农"发展成效显著 19-20

1.1 金融支农力度不断增大,涉农贷款较快增长 191.2 涉农金融服务产品及服务方式不断创新 19-201.3 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20

1.4 扶持农村金融发展的货币信贷政策逐步完善 202 村镇银行在全国迅速发展3 村镇银行成立的积极意义及存在的问题3.1 村镇银行成立的积极意义3.1.13.1.23.1.33.1.43.1.53.2 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3.2.13.2.2 积极性不高 2

33.2.3 第三章 湖南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 湖南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起到的作用1.1 湖南村镇银行发展现状1.1.11.1.21.1.31.1.41.2 湖南村镇银行在支持1.2.11.2.21.2.31.2.41.2.51.2.61.2.72 湖南村镇银行在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及形成的原因2.1 湖南村镇银行面临的困难2.1.12.1.22.1.32.2 造成湖南村镇银行发展困难的原因2.2.120-

2121-2521-22

21-222222222222-25

"城商行系"比重过大,管理上有"鞭长莫及"之忧,大中型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 23-2525-3325-2925-2725

25-2626

26-27

"三农"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 27-29,赢得了存款 27-28,缓解了农村资金需求 28

,扩大了农村金融服务范围,满足了农户周期性需求 28,方便了企业运作 28"银团贷款"方式,解决了大项目的融资难题 2828-29

29-3329-31

,难以发挥村镇银行的股份制优势 29,服务对象不明确,盈利能力不强 29-3131

31-33

,对村镇银行日常经营不利 31-32 22-23 28增强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加速了农村民间金融健康发展的进程加深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完善了农村金融正规供给的主体降低了民间金融的不良影响对于母行而言村镇银行投资回报周期较长且盈利性不高村镇银行发展的制约因素较多湘乡市村镇银行桃江建信村镇银行祁阳村镇银行韶山光大村镇银行缩小了城乡金融服务差距创新抵押方式开办农村特色的三农小额信贷业务 推行临时小额资金贷款针对性的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重点帮扶农民致富带头人股本设置不合理筹集资金困难创新担保方式不容易相关支持配套措施不到位

2.2.2 农村信用环境较差,贷款风险难以控制 32

2.2.3 缺乏针对性的金融监管模式,难以实现"严监管" 32-33第四章 国外村镇银行发展模式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33-351 国外村镇银行发展模式 33-3

41.1 福利主义的小额信贷模式:孟加拉国格莱珉银行(GB)模式 331.2 制度主义的小额信贷模式:印尼的人民银行(BRI) 33-342 国外村镇银行发展模式对我国发展村镇银行的启示 34-352.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34

2.2 加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34

2.3 积极试点稳步推进第五章 促进湖南省村镇银行支持1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的作用1.1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职能1.1.1 条件合适可以组建湖南省村镇银行1.1.2 地方政府应积极鼓励村镇银行加强业务创新1.1.3 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制定扶持性的政策1.2 地方监管部门应促使其保持服务1.2.1 鼓励村镇银行开展金融创新1.2.2 确保村镇银行坚持服务1.2.3 逐步建立适应农村需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动产抵押登记制度2 国家应该从战略层面考虑给予村镇银行更多地政策扶持2.1 提供更多的政策及产品扶持2.2 加强对村镇银行的金融监管2.3 不断优化村镇银行的农村金融环境2.4 建立和完善村镇银行风险补偿机制2.4.1 各级财政部门应设立农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2.4.2 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2.4.3 建立适合农村发展需要的抵押融资担保体系3 借鉴国外村镇银行的发展经验3.1 对"三农"贷款实施灵活的贷款期限3.2 给予农户投资力所能及的帮助3.3 提高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结束语 40-41参考文献

【索购全文】Q联系全文提供服务费:支付宝账号:,实现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34-35"三农"发展的政策措施 35-40

,大力扶持村镇发展 35-37,大力扶持村镇银行发展 35-3635-36

36

,壮大其资金实力 36"三农"的发展方向 36-37

,继续保持机制灵活的优势 36-37"三农"的发展方向 37

3737-3937-3838

3838-39

3838-39

3939-40

39

,增强其信用意识 39

,防范贷款信用风险 39-40Q:138113721Q联系Q: 139938848 25元RMB即付即发 xinhua59168@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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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我国村镇银行发展过程面临的问题分析

2011-1-11 10:26:31中国金融网综合

村镇银行由于身处农村发展面临着很多制约因素,如经营风险很大,抵押物不足,结算系统较为落后等,村镇银行在短短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出现了一些特定的问题,笔者经过归

纳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村镇银行并没有真正深入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三农”

根据《暂行规定》,“村镇银行”本质上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因此它与其他银行类机构从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其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但“村镇”一词同时也刻画了其设立区域、服务对象,即“在农村地区设立,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由于农户具有一些“天然弱点”:抵押物不足、农业弱质性隐含的还贷风险和非生产性借贷等,而且农业具有投资回报周期长、盈利能力有限、抗风险能力弱等缺点,所以历来各种金融机构都不愿意与农民打交道,村镇银行成立之初,肯定会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法规,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开展金融服务工作,但村镇银行在利益的驱使下很难实现“从一而终”的经营理念,它们会逐渐偏离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办行宗旨,寻求新的市场定位。从已经成立的村镇银行来看,大多将其总部设在各试点地区的行政中心所在地,周边的金融和经济环境理想,商贸较为发达。从客观来看,其并未完全符合在金融服务空白地区布局的经营思路,村镇银行最终呈现“冠名村镇,身处县城”的格局。更有甚者,部分村镇银行没有专注“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的小额农贷业务,而将目光放在贷款金额比较大的小企业主及出口企业上,在某种程度上偏离了设立村镇银行的政策初衷,如何在服务三农的

政策目标的基础上实现盈利是村镇银行持续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存贷比高位运行,警防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由于村镇银行是新开业的银行,社会公信力比国字号银行差,社会认知度比较低,所以村镇银行的吸储能力很低,加之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和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民,进一步限制了村镇银行资金的来源,而且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缺乏对农民存款的吸引力,村镇银行面临可贷资金不足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服务“三农”的规模扩张;与吸存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村镇银行在贷款上却颇具优势,村镇银行是县域内独立的法人机构,决策流程短,从接受客户申请到最终决定,至多只需三天左右。如果担保抵押措施到位(如村镇银行认可的客户提供保证担保),客户当天申请,当天就可贷款。这对县域内资金需求

具有明显的短、小、急特点的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这一问题导致了村镇银行的存贷比持续高位运行,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末,已开业的17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148家为村镇银行)吸收存款269亿元,贷款余额181亿元,存贷比为67%,低于75%的监管高限。但事实上,村镇银行的存贷比普遍高于75%。以吉林诚信村镇银行为例,该行2007年3月1日获准开业后,截至2007年8月末贷款余额为1416万元,存款余额617万元,存贷比高达228.54%,而且存款多数来源于县域企业[3]。存贷比过高,一方面反映了县域贷款需求旺盛,村镇银行就地媒介资金能力很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村镇银行资金来源渠道有限。按照监管层的要求,银行类金融机构存贷比不得突破75%的红线。但出于对“三农”的支持,监管层对村镇银行有所放宽,要求其

5年内逐步达标。

持续的存贷比高位运行,村镇银行要特别注意流动性风险,一些村镇银行远离母行(特别是城商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而人民银行在很多县域没有分支机构和金库,紧急情况下外部支援能力有限。村镇银行总的存款规模小,要防范存款异动风险,一旦出现流动性危

机,将对其声誉带来毁灭性打击,使其吸收存款将更加困难。

控股模式单一,导致各方利益主体动力不足

《暂行规定》对产权结构的安排是:“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持股不低于20%”,但大银行在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时,一般都要求持股50%以上,要处于绝对控股股东地位。大中型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不积极主要源于两个原因,一方面村镇银行投资回报周期长、盈利能力有限,不如扩张分支行、网点效益高;另一方面,村镇银行如果经营不善,出现问题,将对母银行的声誉和品牌造成伤害。此外,民营资本认为现有的产权结构安排下,民营资本股东的话语权太小,因而民营资本在短暂的热情之后,对村镇

银行渐渐采取观望的态度,这对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金融改革也不利。

截止到2009年末,我国已有13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4],这些贷款公司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达到了银监会规定的最大贷款量,业务扩张能力受到限制,因此转型愿望比较强烈,但是银监会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里面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必须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这一规定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要把自己的控制权转让给银行,挫伤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的积极性。当然银监会坚持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最大股东必须是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一是县域及农村信用体系的现状。现阶段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尚不完善,特别是在县城以下广大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二是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需要,三是确保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本文认为村镇银行能不能采用一种更加灵活的控股权结构将是能否在短时间内大量增加村

镇银行的关键措施。

村镇银行结算系统孤立,成为网络时代的“信息孤岛”

部分村镇银行至今没有单独的行名行号,无法加入人民银行的大小额实时支付系统,只能进行资金的手工清算,汇划到账速度较慢,不能满足客户快速、便捷的服务要求,而且容

易出现差错事故。由于村镇银行只是在县城的一个孤零零的点(极少数开设了一两个支行),村民存款、取款都必须要到网点来,让客户感到不便,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任何一笔从外地汇入的款项都是跨行跨区,汇费昂贵,加之在乡镇没有网点,取款不方便,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一般不会选择村镇银行作为汇入行,村镇银行在汇兑业务上竞争不过农行、邮储银行、农信社。很多农村地区是典型的“打工经济”,外出务工收入是当地经济的支柱,村镇银行失掉这笔业务,也就失去了大部分存款来源。此外,村镇银行的通存通兑没

有开通、银行卡业务缺失,汇路不畅也是一个大问题。

经营方式创新化与经营观念陈旧化的矛盾

传统的经营方式在农村金融市场是没有出路的,历史表明村镇银行要想在农村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创新自己的经营方式,如创新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创新贷款审批流程,创新具有农村特色、真正符合农村实际的金融产品等,但由于目前村镇银行的从业人员大都是农信社的老员工,在经营观念上比较传统;而且由于《暂行规定》中规定银行金融机构必须是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这一点虽然保证了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减少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但同时要防止大中型银行的管理输出,把村镇银行办成母行的一个支行,使村

镇银行失去决策流程短、经营机制灵活的先天优势。

大中型银行有成熟的风险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企业文化,作为村镇银行的控股股东,很容易把自己的业务模式照搬过来,初期可能会减少成本费用,但国有银行在农村的实践表明,农村市场具有自身的特点,照搬成熟的商业银行的客户定位对象,业务决策流程,贷款还款方式在农村市场是没有生存空间的,如何避免村镇银行走四大商业银行的老路,如何使

控股股东向村镇银行输出经验并使之适应县域市场的特点是一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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