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

2022-09-12

1《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传统的财会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通常是教师多是纯理论教学, 这样会导致课堂气氛相对较沉闷。沉闷的课堂不能对学生具有吸引力, 学生就不会有兴趣学习, 学生就会走神, 不会听课。学生的态度又会发作用于教师, 使得教师觉得上《经济法》课没有激情。反反复复, 恶性循环既不利于学生学习, 也不利于教师教学, 从而导致课堂教学效果很差。

传统的财会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主要与各种职业考试相关。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等都涉及经济法的内容, 税务师考试也涉及经济法相关内容。所以, 目前很多院校财会专业开设《经济法》课程, 基本上是为了学生能考到相关执业证书, 来提高学生的就业率。这样的情况往往就会使得学生学习经济法只是为了应付考试, 但实务中欠缺运用经济法律知识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 更加不具备运用经济法律知识成立企业、运营企业、降低营业风险的能力, 在校园时或毕业后不能充分利用在课堂上学习的经济法律知识创新创业。

所以, 为了满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现实需要, 《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就需要从传统的理论教学模式转为理论结合实际的实践教学模式, 培养学生利用所学的经济法律知识解决实务问题。

2《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教师开展实践教学的意愿不足

财会专业《经济法》课程虽然是核心课之一, 但是在制定培养计划时规定的课时较少, 但是需要学习的经济法律知识却很多, 教师的教学任务比较重。实践教学在备课环节和实施环节所花费的时间较多, 也没有设置单独的实践教学环节, 传统的课堂教学比实践教学更容易开展。课时少, 实践教学过程复杂导致教师不愿意开展实践教学工作, 即使开展了, 也没有精心设计实践教学内容, 实践教学整体上就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2.2 案例较少且脱离实际

《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中可以使用案例教学法, 多穿插案例。但是大部分教师没有企业的经历, 也没有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经历, 可以提供的案例资料相对较少, 而能找到案例又往往脱离实际, 同时, 法律变化频繁, 教师提供的案例没有及时更新, 不具有针对性和新颖性。教师即使提供一些案例, 但不能像律师从业人员那样对实务很熟悉, 对案例能够分析得很透彻。这样就会导致案例和理论知识脱节, 不能很好地开展实践教学。

2.3 模拟课堂流于形式

为了提高实践教学效果, 很多教师会引进采用“模拟法庭”形式进行实践教学。应当要事先布置模拟法庭现场, 组织学生扮演具有法律纠纷的原告和被告, 双方诉讼代理人 (律师) , 审判员、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等角色。组织的程序相对复杂麻烦, 一次两次学生觉得新鲜, 但次数多了, 学生对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知识掌握不够充分, 现场表现能力不够, 老师现场指导有时也不完全到位, 造成了“模拟法庭”秩序较混乱, 学生不能充分运用法律知识, 难取得预期效果, “模拟法庭”课堂很容易就流于形式。

2.4 校内缺乏实训平台

由于《经济法》课程理论性强, 教师在教学中一般是对学生进行理论知识的传授, 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不强。《经济法》课程进行校内实习实训难度较大, 往往没有一个很好的实训平台。导致对《经济法》课程实训过程重视程度不够, 教师指导学生校内实习实训经验也不足。

2.5 没有结合财会实训平台

现在有很多会计实训软件, 旨在调高学生的会计实训能力。填制审核原始凭证、填制审核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纳税申报, 这一系列流程都只是站在会计微观角度去设计的, 并没有站在企业运作等宏观角度去设计。也有企业沙盘模拟软件, 主要是模拟企业在整个企业经营过程, 但是并没有将经济法有关的知识嵌入进去, 这使得企业沙盘模拟变成了一个理想状态, 不利于学生掌握经济法律知识。

3 提高《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效果的措施

3.1 教师应积极开展实践教学

(1) 提高教师开展实践教学意愿。学校可以把实践教学作为教师评价指标之一。虽然实践教学过程较复杂, 花费的时间较多, 但如果合理评估开展实践教学过程及效果, 可以在评价教师教学工作成果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

(2) 关注时事, 更新案例。《经济法》知识会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而变化, 所以, 教师应当时刻关注国家最新政策, 以便更新知识点。如:我国《民法通则》原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最低年龄为10岁, 但2017年3月15日审议通过的最新《民法通则》中已经明确规定, 将我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调整为八周岁。经济环境不断变化, 教师应当及时更新案例。这样, 学生就能学习到最新的经济法律知识, 也为教师开展实践教学提供了足够的素材。

3.2 提高学生运用知识的动手能力

(1) 模拟合伙经营企业。合伙企业中创办资金投入、企业事务管理、普通合伙人入 (退) 伙、有限合伙人入 (退) 伙、利润的分配、债务的承担等法律规定内容较多。教师在讲授合伙企业法时, 要求学生设计合伙企业场景, 发现合伙企业在经营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教师最后进行点评总结。

(2) 模拟制定公司章程等内容。《公司法》是《经济法》课程的主要内容, 教师讲授公司法内容时, 学生分组, 完成以下任务: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成立时的股东大会纪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 教师检查效果。

(3) 拟定合同。全面掌握合同法的内容, 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是很有必要的。讲授合同法内容时, 组织学生拟定合同, 签订合同。让同学们互相点评, 指出存在的问题, 教师总结优缺点, 重复锻炼几次, 让学生充分掌握合同的主要条款, 培养拟定合同的能力。

3.3 充分发挥庭审现场旁听作用和精心设置模拟课堂

(1) 庭审现场旁听。充分利用校内外力量, 组织学生参加法庭旁听。联系当地司法部门, 对于一些案件可以安排学生旁听。教师事先讲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 让学生有备而去。现场要求学生在庭审过程中遵守法庭秩序, 听完要求撰写听后感, 总结收获。

(2) 精心设置“模拟法庭”课堂。教师可以在学生参加庭审现场旁听后再开展“模拟法庭”课堂, 这样学生就有对庭审程序有一定的了解, 可以在“模拟法庭”课堂上充分表现。教师应事先策划“模拟法庭”的内容和程序。学生分组轮流扮演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 (律师) 、审判员、审判长、书记员等, 做好“模拟法庭”课堂前的准备工作。在“模拟法庭”课堂, 既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又要围绕所学习的具体知识, 精心设置“模拟法庭”课堂, 让每个学生都有参与感, 在参与过程中, 体验理论知识指导实践。让每个学生都有一定的收获。

3.4 拓展校外实训平台

(1) 教师走出校园, 接触实务。鼓励有律师执业证的经济法教师从事兼职律师工作, 在做好经济法理论教学的同时, 应多参与律师的业务工作。经济法教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到行业企业去挂职锻炼。

(2) 开拓学生校外实训基地。充分利用社会广泛资源, 根据财会专业的发展, 建立稳定的经济法实习基地---律师事务所, 以及提供经济法实践教学条件的机关与企事业等实习单位。通过学校校内实践教学与实习基地、实习单位紧密沟通与合作, 增加学生的校外实践机会。

3.5 将经济法知识嵌入财务软件教学

(1) 教师上会计实训课时嵌入经济法知识。会计教师在上会计实训课时, 应嵌入经济法知识。接触新的会计主体使, 可以复习公司法中公司章程、成立程序、工商登记等内容。原始凭证中有票据, 可以穿插票据法的知识。原始凭证中有合同, 可以复习合同法的有关知识。

(2) 财务软件增加经济法有关模块。财务软件一般都没有设计经济法有关内容, 那么在财务软件中也可以设置有关经济法的经济模块, 学生就可以将会计知识和经济法知识融会贯通, 充分掌握会计和经济法的知识。

4 结语

通过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的改革, 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理念会更具时代性, 教学内容会更加科学, 教学方法会更加有效, 可以充分学习到经济法的知识, 也能在实务中充分运用知识。培养的人才质量将会进一步提高, 只有不断开展实践教学, 才能满足现在大力推行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常态的需要。

摘要:《经济法》课程是财会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 但是目前财会专业《经济法》培养目标及《经济法》学科性质的要求, 传统的教学模式面临着很多问题, 难以满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现实需要。因此对《经济法》课程进行实践教学改革势在必行。本文就目前财会专业《经济法》课程在实践教学中产生的一些问题, 并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措施, 以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经济法,实践教学,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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