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研究
摘要:金融期货市场向来以高风险、高杠杆著称,加之我国现阶段期货投资市场中个人投资者占比高,投资群体整体普遍呈现投资经验与风险把控能力缺乏样态,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尤为严重。因而如何构建科学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现投资市场资源优化配置成为期货市场投资者投资利益保护的关键所在。对此,我国证监会、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协会业已制定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但实践中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仍存在制度内容笼统空泛,投资者分类标准不够细化科学与责任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本文对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基础理论及域外经验仅做简单介绍,而着重从我国法理学及民商法学庞大理论体系中寻找出适合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现状的理论基础,在发现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相较于其他证券市场的特点的基础上归纳出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特殊风险,并结合我国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现状,从而最终得出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特殊风险的应对路径。论文由以下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首先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概念内涵入手,紧接着对制度传统理论做简单介绍。在对制度的定位与本质的厘清的基础上,对制度进行较为深入的法理分析,最终落脚于制度理论基础的法理重构,即诚实信用原则、实质公平原则以及交易公平理论。第二部分以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特殊风险为切入点,对我国金融投资者进行特殊性分析,进而把握与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现有发展阶段相匹配的期货投资者群体所需要具备的风险感知与信息处理能力、风险承受能力、资金安全意识以及权力维护能力等特质。第三部分从现有规范体系梳理与实践现存问题两个方面对我国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进行现状分析。通过分析,不难看出我国金融期货仍然存在投资者分类标准不合理,缺乏反馈跟进机制落实,制度规定内空洞粗糙,责任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第四部分主要内容是以明晰制度框架构建的本土化思路为目的,以探索制度现存问题为前提,不仅对适当性义务的适用范围明确化,还着重对投资者分类标准具体化方面与民事救济机制优化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保护
学科专业:民商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基础理论
(一)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二)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定位与本质
(三)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法理分析
二、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特殊性分析及其启示
(一)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特殊风险
(二)我国金融期货投资者的特殊性
(三)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对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特殊要求
三、我国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现状分析
(一)我国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立法现状
(二)我国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现存问题
四、我国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完善建议
(一)完善规范体系与监管体系
(二)细化投资者分类标准,加强机构投资者保护力度
(三)明确适当性义务适用范围
(四)优化违反适当性义务的民事救济机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