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考试说明范文

2022-06-13

第一篇:北京市考试说明范文

2018年北京高考考试说明解读:物理

《2016北京高考考试说明》刚刚公布,闻讯的老师和同学们就问我对今年的考试说明怎么看。这里应大家的要求简略谈谈我对考试说明的理解。

先说说今年考试说明中比较稳定的地方:

从主体内容上来说,2016年考试说明的绝大部分内容相对于往年几乎是一字不变,这反应在:

考试说明的核心思想依然是强调对学生基本科学素养以及学科能力的考查,利用有利于考生的继续学习和终身发展的情景来设置问题,突出考查优秀学生在创新情景下对核心物理概念,核心物理思想的理解与应用能力。

考试范围分为7大模块,20个章节,共117项知识点,与15年高考考试说明相同。具体内容,包括知识点标题、要求等级、附加说明等也完全没有变化。

可以说这背后反映的是北京高考一贯的稳重有变的课改策略,细心去研究5年以上的北京高考命题思想变迁,不难发现高考命题改革的大方向是明确的,既定的,有条不紊的。

这里要特别关注一下今年对样题部分的修订:

选择题部分把2015年《考试说明》的50题,53题分别替换为2015年北京理综试卷的19题与20题;

主观题部分把2015版的86题替换为2015年理综试题的21题。

这些题特点如何?

选择题主要以实验室经常用到的多量程电流表以及生活着常见的IC卡为载体,通过分析电表的示数与内部构造的关系以及IC卡发射电磁波的现象,深入考查欧姆定律,电流概念以及电磁感应定律等知识的综合应用。

21题是实验题,突出考查学生利用函数图像处理实验数据的能力。

这样的替换操作大体属于考试说明修改的常态,首先反映的是编者求稳的心态,其次也反映了编者对2015年的试题在价值的一个取舍:

北京高考突出对图像方法的考查是各界多年形成的共识,在实验题中利用图像信息求待测物理量基本成了北京命题的固有特色,这一点是值得我们重视的。

在15年的试题中,对核心物理概念理解的创新型试题篇幅是较大的,应该说,试题中利用物理知识在生活中的应用的情景命题的分值是较少的。在国务院关于招生考试改革的最重要的指导文件中,也特别强调命题要突出试题的应用性价值取向。所以,考试说明突出和实验和生活紧密结合的样题,也是对16年命题的一个暗示。

近几年高考命题风格变化后,不少学校在高考复习时的策略有了明显变化。应该说多数老师基本按照高考突出主干知识,突出核心概念理解的方向在进行复习,以往那种通过题海战反复训练热门命题模型的歪风邪气得到了有效遏制,高考命题改革取得了有效成果。但是好的形势背后也有隐忧----在少数学校,不顾学生认知规律,强行拔高知识难度,甚至跑偏路线训练竞赛题的乱象又有抬头迹象,这也是高考指挥棒要特别关注的事情。 综合来看,我们可以定义2016年的物理高考是改革的微调之年。

基于此,2016年的考试说明中,很反常的没有收录2015年高考试题的压轴题,这个事情我认为没必要过度解读。

第二篇:2018北京市积分落户条件说明

一、落户北京需先申请居住证 (1)申请对象

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非京籍市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在京有稳定就业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②、在京有稳定住所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③、在京连续就读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2)申请所需材料

①、居住时间证明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②、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③、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④、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3)到哪申领

①、派出所或社区机构来京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

②、首次申领免费《北京市居住证》由市公安机关统一制作。首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北京市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4)持有居住证能享受这些福利

三权利①、依法享受劳动就业②、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③、使用住房公积金

六服务①、义务教育②、基本公共就业服务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⑤、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⑥、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便利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③、机动车登记④、申领机动车驾驶证⑤、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⑥、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⑦、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注:《北京市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 《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二、落户北京需要的条件 (1)哪些人可以申请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持有本市居住证。☑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

(2)哪些指标可积分

基础指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

导向指标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 、荣誉表彰、守法记录

(3)积分如何算

1.合法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投资办企业或是个体工商户,每连续缴社保满1年可积3分。

2.合法稳定住所● 拥有自有产权的住房每连续住满1年可以积1分。● 签有正式合同并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的住所或住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3.教育背景● 专科(含高职)可积10.5分。● 本科学士15分。● 研究生硕士26分。● 研究生博士37分。

4.职住区域● 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5.创新创业● 获国家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 获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且在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注:上述创新创业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6.纳税指标●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加6分:

Ⅰ. 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Ⅱ. 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

以上两个加分项不累计。

7.年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 8.荣誉表彰申请人获得以下荣誉表彰之一的,加20分: Ⅰ. 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Ⅱ. 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Ⅲ. 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

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9.守法记录● 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

●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4)分积够了如何“转正”

● 市政府每年划定录取分数线具体多少分能落户,说实话,这个答案还不知道。因为文件中规定:市政府根据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分值。申请人达到规定分值的,经过审核公示可获得落户资格。 ● 多人积分相同都可以落户如果多个申请人的积分相同,落实时该“录取”谁呢?知道君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到,如符合当年的落户分值,积分相同的申请人不排名,都可以落户。

● 每年积分落户指标人数是多少?虽然还不知道分数线,但是可以参考下另外两个一线大城市:上海从2012年起执行以积分制为主体的居住证制度,到2016年初共有2.6万人取得了上海户籍;2015年,广州积分落户的指标是4500名。

● 每年可申请一次由单位提交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申请落户的流程是这样的: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由单位统一申报,北京市政府向社会公布落户分值、确定积分落户人员并进行公示。如果你幸运地“过线”了,通过公示后就可以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了。

(5)家长落户后孩子可随迁入户

● 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

● 其配偶、父母申请落户按照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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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北京中考英语说明

名词:

1.名词的复数形式及用法

2.物质名词及其数量的表示方法,如 a cup of tea 3.常用专有名词的一般用法,如:the Great Wall 4.集合名词和抽象名词(了解)

5.人称代词主格和宾格的形式及基本用法

6.形容词性物主代词和名词性物主代词的形式及基本用法 7.不定代词的基本用法 8.指示代词的基本用法 9.疑问代词的基本用法

10.it表示天气,时间,距离等的基本用法

数词:

1. 基数词和序数词的形式及基本用法 2. 时间及日期的基本表示方法

3. 日常交际活动中的数词的常见用法 4. 数词的某些特殊用法

介词:

介词的基本用法(表示时间、日期、地点、位置、方式等),如 in,on,before等

连词:

1. 介词的基本用法,如 and,or,so等 2. 从属连词的基本用法,如 when,after等

形容词和副词:

1. 表示时间,地点,方式,程度,原因等疑问副词的用法 2. 形容词,副词比较级和最高级的规则变化形式

3. 常见形容词,副词比较级和最高级的不规则变化形式,如 good,well,best等 4. 形容词,副词比较级的基本句型及基本用法

冠词:

a, an, the 的用法 动词:

1. be动词的各种形式及用法

2. 动词一般现在时的第三人称单数,过去式,过去分词和现在分词的形式

3. 一般现在时,一般过去时,一般将来时,现在完成时,现在进行时,过去进行时的构成和基本用法

4. 情态动词的基本用法。如can, may, must等。 5. 延续性动词和瞬间动词在用法上的区别

句子:

1. 句子成分

2. 四个简单句和there be句型 (1) 主语+系动词+表语 (2)

主语+不及物动词 (3)

主语+及物动词+宾语

(4)

主语+及物动词+间接宾语+直接宾语

there be句型

3. 陈述句、祈使句的构成和基本用法

4. 一般疑问句、特殊疑问句、选择疑问句的构成和基本用法 5. 反义疑问句(了解) 6.

感叹句的构成和用法 7. 并列句的构成和用法 8. 状语从句的构成和用法 9. 宾语从句的构成和用法

10. 定语从句的构成和用法(了解)

第四篇:北京市国资委201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3]18号),设立北京市国资委。内设23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企业改革处、企业改组处、业绩考核处、统计评价处、产权管理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综合处、审计工作处、董事会工作处、监事会工作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处、党群工作处、宣传工作处、信访工作处、研究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纪委;下属1个预算单位,北京技术交流培训中心。

部门职能: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和促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2)依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部分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3)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4)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5)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6)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对区县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国资委部门行政编制 268人,实际 252 人;事业编制 250 人,实际80 人。

离退休人员 78 人,其中:退休78 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

以“调整、改革、合作、创新”为手段,不断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加大企业兼并重组力度。拓宽企业兼并重组供求信息的交流渠道,打通与中央企业、区属企业、中关村企业的合作渠道,加快推进医药集团与华润集团的战略重组,实现国有经济的开放式发展。整合企业优质资源,以重点子企业为核心,打造主业突出、产业链条完整、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加快推进国有资本证券化进程。加强对市属国企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完善企业上市项目的储备,积极推动企业整体上市,指导支持市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创业板上市。要深入分析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业务结构、财务指标等,与同行业进行优劣对比,研究利用系统内上市公司资源,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加快劣势企业退出进度。完善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的专业化管理平台和调整退出平台建设,积极稳妥推进 劣势企业退出,力争完成四级及四级以下企业压缩工作。

2、创新国资监管体制机制

按照国资法的要求,完善国资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对已经完成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充分发挥预算项目库作用,夯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基础。加强行业对标,全面实行经济增加值考核。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增长保障机制,对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及“五险一金”情况实行月度监控,有拖欠行为的企业负责人将暂缓兑现绩效年薪。修订完善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的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担保等事项的专项监管,严控主业外投资。构建财务监督系统,出台加强企业高风险投资业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企业预算批复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动态监测,研究制订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指引。加强董事会建设。研究制定向企业委派董事长管理办法,开展委派董事长试点。继续推进董事会向国资委报告工作制度的全覆盖,做好其余23家企业董事会向市国资委报告工作。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深化监督审计工作。全面做好监事会年度监督检查报告和专项报告的成果转化运用,深入落实问题整改的责任机制,指导加强二级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构建符合国资监管实际需要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健全审计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意见》、《关于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对区县国资工作的指导。学习贯彻全国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改革会议精神,推广借鉴义乌在县级城市国资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制订《北京市区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的意见》,完善市区两级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3、深入推进国企党建工作创新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要载体,深化国企党建工作创新。加强企业负责人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对市属国企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制订《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研究制订对重要子企业领导人员延伸管理办法。全面完成“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加速高级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培育,研究制定指导企业加强高级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国企党建创新。围绕推动企业经营管理,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快推进地铁、京能等企业的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党建工作考评体系,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形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北京市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加强对企业负责人从业行为的监督检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BT等工程建设领域新型投融资模式项目的监管,有效预防新型腐败案件的发生。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现一级企业全覆盖。大力推进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对重点企业、重担项目、重点环节开展效能监察。抓好安全稳定工作。指导企业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力,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 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1年收入预算11889.605131万元,比上年13498.440676万元减少1608.835545万元下降11.92%。其中:财政拨款11242.575494万元比上年12418.331076万元, 减少1175.755582万元;统筹结余资金0万元比上年375.0106万元减少375.0106万元;其他资金647.029637万元比上年705.099万元减少58.06936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604.89256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0.32%,比上年增加413.378291万元,增长12.9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37.0426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712.3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5.465883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8284.712564万元,比上年10306.9264万元减少2022.213836万元,下降19.62%,项目支出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有企业监事会专项费等。

第五篇:2013年军转:军转干部北京市接收安置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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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军转:军转干部北京市接收安置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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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各单位在转业干部移交安置工作中实际操作,根据中发[2001]3号、[2007]8号文件和北京市军转办接收转业(复员)干部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转业移交安置条件、取证材料和离队报到中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接收条件

(一)转业干部本人具备条件之一 1.北京市出生且北京市入伍。

2.北京市入伍并且家庭生活基础在北京。 3.配偶婚前或随军前有本市常住户口。

4.配偶随军并且取得本市常住户口满4年(截止当年3月31日前,以户口本登记时间为准)。

5.双军人单转或双转。

6.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北京市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城区正营职或技术10级,副营职或技术11级且军龄满15周年,郊区副营或技术11级即可)。

(二)父母具备条件之一

7.父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身边无子女。 8.配偶父母有本市常住户口,配偶为独生子女。 9.父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本人未婚。

10.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并且在边远艰苦地区(国人部发[2006]61号,下同)满10年,出生地、入伍地或离退休安置地是北京市。

(三)具有特殊情况之一的,配偶或者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常住户口在北京市的 11.自主择业的。

1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1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14.因战因公致残的。

(四)工作需要

15.军队转业干部具有本科学历,取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被国家或北京市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接收,并经国务院军转办或北京市军转办批准的。

(五)其它条件之一

军转干考试

16.配偶毕业分配或工作调动属高校毕业、单位骨干、不能调离北京(非随军、非当年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的)。

二、不能接收移交安置的

1.结婚、离婚及双军人转业在京一方调京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 2.主要档案材料不全的。

3.计划分配转业干部爱人因购房取得北京市小城镇户口的,户口取得时间不满4周年的。 4.与总政治部下达的转业干部计划中职务等级、移交方式等不相一致的。 5.随调随迁家属、子女无总政治部下达计划的。

6.其他不符合进京安置的,按中发及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未被中央和北京市属单位接收,无住房、户口挂靠到非直系亲属名下的,购房时间不满1年(当年3月31日前),不能进城八区安置。

四、取证材料

1.配偶婚前取得北京市户口或随军进京的取配偶户口本复印件(首页、主页,下同),结婚证复印件。

2.配偶是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北京市人才引进且婚后进京的取配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配偶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工作单位证明、人才引进有关手续。

3.战时三等功或平时二等功以上奖励进京的取立功通令,配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4.双军人一方转业或双方同时转业进京的取结婚证、子女户口本复印件,对方师以上政治、营房部门证明、部队驻地证明原件及政治、营房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5.父母身边无子女进京的取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原件,父母户口本、其它子女外地户口本复印件及其外地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6.未婚或者离异的取部队师以上政治、营房部门证明及部队驻地证明原件,离异的还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投靠父母的提供父母户口本复印件。

7.离异靠子女进京的取离异判决书、子女户口复印件。

8.因战因公致残进京的取评残等级证书,结婚证、父(岳)母、爱人或子女户口本复印件。

9.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进京的取师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证明,结婚证、爱人或子女户口本复印件;

10.复员进京的提供本人自愿复员书面申请。北京入伍的取户口注销证明,靠配偶复员进京的取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复印件以及配偶在京工作单位证明。

11.靠购房在城八区安置的应提供房产证,军队所属的经济适用房或集资建房,应提供

军转干考试

所在师以上部队营房部门提供的住房证明及营房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12.转业干部档案中须有《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身份证号码应准确、有效。 说明:

①以上凡涉及住房,父(岳)母、配偶、子女户口本,除特别注明外,均为在京住房、在京户口。

②购房,结婚、离婚时间及双军人转业,在京一方调京工作时间,均需满1年以上。 ③生活基础在郊区县的,原则上在郊区县安置(在郊区县有垂直管理中央、市属单位接收的,边远艰苦地区工作10年以上、荣立二等功以上者除外)。

生活基础的判定,综合考虑家属工作单位、配偶户口、子女户口、住房等因素,属军产房的还要提供家委会证明。落户地址本着合理、合法原则,自购房的,要提供产权证、物业证明等。上述证明材料,应与档案、数据库、审批报告表、审查档案登记表中相关情况内容吻合。

④由于近几年接收任务一直剧高不下,形势所迫,故北京市军转办在审核接收条件时,从严把关,会视具体情况,在掌握条件尺度上有所不同。以上仅供参考。

五、边远艰苦地区及奖惩加减分

目前,北京市区县考试中,大致按一等功免试,直接进入党政机关和纳入规范管理的事业单位,二等功加5分/次,三等功加1分/次,边远艰苦地区加1分/5年,军龄加1分/5年。警告处分减5分/次,警告以上处分部分区县取消公务员考试资格。

六、表格的填写

(一)《北京市军队转业干部审核登记表》(见附件一)的填写

表中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并与档案、数据库记载及《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中填写相吻合一致,字迹工整、清晰。统一用A4纸横置打(复)印,一式三份,正面左侧留够装订线位置。所取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分别粘贴在表背面左上方。

此表作为北京市军转办审查、接收档案、确定转业干部分区和北京市公安局落户的依据,应真实、准确,信息一经填写、档案一但移交,不能更改,否则将会影响转业干部落户和离队报到手续的办理。请告知转业干部熟思、慎重填写。证明材料没有、不全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档案不予接收。

(二)《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二)的填写

1.京外转业干部进京安置有随迁(调)家属子女的须填此表,统一用A4纸,一式四份。 2.表中:

①随调(随迁)人员姓名:随调(随迁)谁,填写谁。子女随迁,仍按照随母不随父的原则随迁,只能随女性转业干部填写。

②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及详细地址:填写随调(迁)人员随调(迁)前户口所在地详细

军转干考试

地址、派出所。

③身份证号码:按照相应调(迁)人员如实填写,儿童可填写“未领”。

④迁入地详细地址或单位:填写进京预落户口详细地址(含楼、门牌号),并与

(一)、

(二)款中,住房、住址、户口等相应内容一致。

⑤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填写进京预落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⑥随调(随迁)家属、子女必须列入总政下达的计划,经装政转业办、北京卫戍区转业办审核,北京市或国务院军转办批准盖章后,方可办理。随调(随迁)报告表必须随档案一并移交,剩余各栏不填。

七、离队报到程序

转业干部明确工作单位后,国务院或北京市军转办发出报到通知,北京卫戍区转业办通知大单位联络员,联络员通知所属单位干部部部门。转业干部接到通知后,按下述报到程序到接收单位报到(凡已发出报到通知的,原则上不再调整)。

1.计划分配转业干部

(1)本人持师、旅级以上机关开出的行政、组织、供给关系等介绍信(被中央单位接收的,直接开至接收单位;市属单位接收的,组织关系开至市委组织部,行政、供给关系开至接收单位;区属单位接收的,组织关系开至所属区委组织部,行政、供给关系开至接收单位。下同),先到接收单位报到,开具报到证明。

中央和市属单位接收的,直接到接收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报到;区(县)安置的转业干部到区(县)人事局报到。

(2)持接收单位开出的报到证明信及部队开出的行政、组织、供给关系介绍信和转业证,到国务院军转办或市军转办办理行政关系和入户介绍信手续。

(3)持转业证、《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2张一寸免冠同底照片到安置单位所在区(县)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

(4)持军转办开具的入户介绍信、已盖预备役登记章的转业证、结婚证、配偶(家属)户口簿或部队营房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到公安(分)局户籍处办理入户通知。

(5)持入户通知、《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身份证。 (6)将市军转办开出的行政介绍信和部队开出的所有关系一并交给接收单位。 2.自主择业转业干部

(1)持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开出的行政、组织、供给关系介绍信和转业证,到市军转办办理入户手续。并将组织关系和供给关系介绍信交给区县军转部门。

(2)预备役登记和入户手续参照计划分配转业干部报到程序第

3、

4、5条办理。 (3)办理完落户手续后,应及时将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所在区(县)军转部门。 (4)提前办理报到的,需与所在区(县)军转部门履行提前报到后续问题处理的有关

军转干考试

手续。

3.复员干部

持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开具的行政、组织、供给关系介绍信和转业证,按照规定的报到时限,到北京市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办理手续。

4.随调(随迁)家属、子女

(1)随调家属在落实单位接到报到通知后,到总装转业办驻北京移交组领取《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情况登记表》,待转业干部先行办理报到手续落户后,持《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情况登记表》、《转业干部证》、户口本、结婚证、住房证明(房产证等),18岁以下子女,还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材料,到市公安局人口处接待大厅办理准迁证,凭准迁证到家属、子女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到迁出地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开具行政、组织、工资介绍信。 (3)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处接待大厅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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