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文行业发展报告

2022-10-31

随着国民文化水平的提升,报告在工作与学习方面,已经成为了常见记录方式。报告是有着写作格式与技巧的,写出有效的报告十分重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网文行业发展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文网文行业发展报告

申请文网文业务发展报告范本

业务发展报告(范本)

一、企业基本状况及产品介绍

(1)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公司历史沿革、公司性质、组织形式、注册地址;

【示范: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x年x月x日;公司注册地:xxxx,注册资本: x万。经营范围: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意:按营业执照上的范围填写)。

(2)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网络文化产品作简略介绍。

【示范:公司主营XXXX,我公司经营的网络游戏产品(游戏产品名称)有:xxxx。(注意:要与网站页面上的游戏一致,每款游戏都要介绍游戏规则和玩法】

二、行业背景分析

(1)针对申请的网络文化产品做具体的分析,包括市场现状、市场的需求及发展趋势;

(2)针对本公司经营的网络文化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进行充分详细的说明。

三、盈利模式分析(本点须详细说明)

(1)明确表述经营的网络文化产品,直接或间接获取利益的方式;

(2)申请经营游戏产品但不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须描述具体的收费模式或盈利渠道。

【范本:盈利模式是由公司的经营模式、发展战略、市场策略等方面综合决定的。目前来说网站所采用的赢利方式,主要集中在广告、会员收费。游戏的盈利模式包括:

(一)网络广告。游戏网站上的相关广告链接,通过游戏中的显眼位置对外公开进行广告招标,例如通过游戏的信息公告系统发送广告信息,或者是游戏的某些指定场景出现广告等。网站在行业内有了影响,我们就可以更多的获得注册用户,广告用户等,一个网站的广告能够给网站带来直接的利益。

(二)会员收费。即玩家对账户进行充值,兑换网络游戏成虚拟货币后,购买游戏中的道具。】

四、公司发展战略及开展网络文化工作的主要策略和具体措施 (1)公司游戏的发展总体战略(整体发展战略、技术开发规划、市场销售推广规划)

(2)阐述公司经营文化网络产品的具体工作措施、风险分析和规避措施。

五、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 (1)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表现形式 ①明确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名称;

②注意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名称不能与游戏程序内的游戏币名称一致。 (2)发行范围

发行范围应只限于申请单位自身所运营的游戏产品。 (3)单位购买价格

①明确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与人民币的基础兑换比率; ②注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单位。 (4)终止服务时的退还方式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终止运营网络游戏,或网络游戏运营权发生转移的,应当提前60日予以公告。网络游戏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及尚未失效的游戏服务,应当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 (5)用户购买方式 ①申请单位应列明可购买其发行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所有途径;不允许未取得第三方支付许可方式,例如:盛大一卡通、Q币卡、征途一卡通、完美一卡通等进行充值; ②与申请单位网站的游戏充值页面一致。 (6)用户权益保障措施

用户交易纠纷处理的具体方式、流程等。 (7)技术安全监管措施等内容; ①网站安全保障措施; ②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③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范本:

(一)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表现形式:

XXX币(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名称),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用于兑换游戏中的相关道具及服务。

(二)发行范围

仅限在本公司游戏平台发行。游戏用户使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购买游戏内所有游戏道具。

(三)单位购买价格

购买比例:1元=?XXX币

我公司郑重承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不能兑换成人民币以及任何现实中的其他国家货币,发现违法兑换的行为,我公司将进行严厉打击,并将上报有关部门。

(四)退回方式

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文化部《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之第二十二条“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终止运营网络游戏,或者网络游戏运营权发生转移的,应当提前60日予以公告。网络游戏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及尚未失效的游戏服务,应当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网络游戏因停止服务接入、技术故障等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自身原因连续中断服务超过30日的,视为终止。”

我公司根据游戏玩家具体情况,针对玩家手中未失效的账户内余额,将按照购买渠道价格向玩家返还相应款项。

(五)充值方式:

例如:网上银行、支付宝、财付通、手机充值卡、微信

(六)用户权益保障措施

1)保护账号安全 用户注册成功后,我司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我司将使用现有的技术,尽力防止用户的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遭篡改。如用户的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遭篡改,公司网站向用户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帮助其找回资料、修复被篡改的资料。

2)提供用户服务 我司提供的部分网络服务为收费的服务,用户使用收费服务需要向网站支付一定的费用。对于收费的服务,公司网站会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该等收费网络服务。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公司网站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等收费网络服务。

3)保护用户隐私

保护用户隐私是我司的一项基本政策,我司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公司网站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4)畅捷申诉通道

我司会采取必要的措施和申诉处理程序措施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并在我司网站上的显著位置向用户进行说明。用户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过程中出现纠纷的,应出示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我司在核实用户身份后,按照申诉处理程序处理。

(七)、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1)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XXX公司平台采用严格的用户注册流程,全面的用户信息登记功能,设定记录基础密码、和用户邮箱等信息,包括用户私人信息和身份证信息,全面保障用户的登记信息完整有效。

XXX公司平台对用户所提供的实名身份信息进行严格的管理及保护,并将使用现有的技术,尽力防止用户的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遭篡改。

XXX公司平台未经用户授权不公开、修改、透露用户身份信息资料及其它保密性内容(特殊原因除外)。

2)网站安全保障措施

1、站服务器和其他计算机之间设臵经公安部认证的防火墙, 并与专业网络安全公司合作,做好安全策略,拒绝外来的恶意攻击,保障网站正常运行。

2、在网站的服务器及工作站上均安装了正版的防病毒软件,对计算机病毒、有害电子邮件有整套的防范措施,防止有害信息对网站系统的干扰和破坏。

3、做好生产日志的留存。网站具有保存60天以上的系统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内容包括IP地址及使用情况,主页维护者、邮箱使用者和对应的IP地址情况等。

4、交互式栏目具备有IP地址、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功能,对没有合法手续和不具备条件的电子公告服务立即关闭。

5、网站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双机热备份机制,一旦主系统遇到故障或受到攻击导致不能正常运行,保证备用系统能及时替换主系统提供服务。

6、关闭网站系统中暂不使用的服务功能,及相关端口,并及时用补丁修复系统漏洞,定期查杀病毒。

7、服务器平时处于锁定状态,并保管好登录密码;后台管理界面设臵超级用户名及密码,并绑定IP,以防他人登入。

8、网站提供集中式权限管理,针对不同的应用系统、终端、操作人员,由网站系统管理员设臵共享数据库信息的访问权限,并设臵相应的密码及口令。不同的操作人员设定不同的用户名,且定期更换,严禁操作人员泄漏自己的口令。对操作人员的权限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设定,并由网站系统管理员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权限。

9、公司机房按照电信机房标准建设,内有必备的独立UPS不间断电源、高灵敏度的烟雾探测系统和消防系统,定期进行电力、防火、防潮、防磁和防鼠检查。

3)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1、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光盘、软件要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光盘、软件在本所局域网计算机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事先必须进行防(杀)毒处理,证实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2、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严禁将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严禁将机内文件设定为网络共享文件。

3、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并要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

4、禁止将材料存放在网络硬盘上。

5、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

6、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传递和报送,严禁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上的材料通过电子信箱、QQ等网上传递和报送。

7、涉密计算机严禁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8、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信息上网必须经过所领导严格审查,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9、国际互联网必须与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10、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11、应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提高上网人员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12、涉密人员在其它场所上国际互联网时,要提高保密意识,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六、申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注意:申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和第(5)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不能同时选择) (1)交易服务模式

①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系统功能介绍; ②收费模式;

③交易的标的物应是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而不是网络游戏中的虚拟道具或其他物品。 (2)用户购买方式

①申请单位应清晰表述用户在其交易平台上购买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完整流程;

②申请单位自己发行的充值卡如果能购买网络游戏内道具的,则不能批准其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经营; ③同时需登录申请单位游戏充值页面核实情况。 (3)用户权益保障措施

①发现和防止恶意欺诈行为的保障措施; ②用户交易纠纷处理的具体方式、流程。 (4)用户账号与实名银行账户绑定的情况

清晰表现出用户账号与实名银行账户绑定的详细步骤,以及验证用户身份的有效措施。 (5)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①网站安全保障措施; ②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③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七、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

【范本:“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是一项在政府部门、人民团体指导下,社会和家长参与,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具体实施的社会行为,旨在加强家长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的监护,引导未成年人健康、绿色参与网络游戏,和谐家庭关系的社会性公益行动。

1.专人负责,专线服务负责人:张先生 服务专线:057x-8*88***(必须固定电话,不能以400为开头) 2.设置专区

已在网站首页显著设置“家长监护工程”专区,让家长更具体有效的了解、引导、监督未成年人游戏行为。 3.季度报告 我公司游戏平台会在每季度末向浙江省文化行政部门提交“家长监护工程”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咨询数量、申请数量、受理与完成情况、重点案例分析、疑难问题说明,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八、自审制度

【范本:根据《互联网文化暂行规定》的内容,我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自审制度,明确XXX、XXX、XXX等3人作为我公司的自审人员,专人负责我公司网站文化产品内容和活动的自查与管理,保障我公司文化产品内容和活动的合法性。确保公司发行的内容不含以下: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

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如有发现所提供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含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保存有关记录,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报告并抄报文化部。】

注意要点:业务发展报告所述内容须与网站一致。

第二篇:文网文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办北京文网文的话,需要到文化局申请。如果您想要办理此资质,那么首先要满足一些基本要求。

2018代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76****1001****7828====冯先生 2018代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76*****1001****7828===冯先生

在注册资金方面,如果您公司的经营范围里包含网络游戏,那么注册资金就需要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 如果公司的经营范围里不包含网络游戏,只是普通的互联网文化产品,那么注册资金满足100万元就行了。

除此之外,文网文的审批很严格,如果您没有经验,可能会浪费很多时间,蕞后也不一定办理成功,所以,您蕞好在办理前先咨询一下。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二)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四)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五)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六)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七)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八)业务发展报告; (九)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018代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76****1001****7828===冯先生 2018代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76*****1001****7828===冯先生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也叫做文网文,是经营互联网文化产品需要办理的证件。

该资质是由各省、市文化局审批的,有效期是三年,在这三年之内可以经营互联网文化产品, 但是3年过后,许可证就到期了,就需要办理续期手续。

第三篇:文网文申请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51号),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设立以后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该如何申请文网文呢?申请时需要知道些什么呢?下面由我们北京宝嘉介绍一下许可证申请须知。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审批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 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 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 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申请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10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 申请书(单位简介、申请项目) √ 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各项信息都清晰、准确的填写,并加盖公章)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章程)

√ 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验资报告、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及章程等)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 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注册地址、经营地址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和租赁合同) √ 业务发展报告;(内容包括如下)

1、企业基本状况及产品介绍,

2、行业背景分析;

3、围绕此业务企业已开展和拟开展的工作介绍;

4、盈利模式分析;

5、公司发展战略及开展网络文化工作的主要策略及具体措施,从内容、技术、管理等三方面进行具体阐释;

6、申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需包括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表现形式、发行范围、单位购买价格、终止服务时的退还方式、用户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7、申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企业需包括服务(平台)模式、用户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用户账号与实名银行账户绑定情况、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 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提示强调: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行政许可依据:

文件依据: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备案办事指南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51号),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须向文化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申请材料:

√ 备案登记表; √ 备案报告书; √ 章程;

√ 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 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备案流程及时间说明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北京市文化局备案。

市文化局在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向其发放备案证明和备案编号,并抄报文化部;材料不齐全的,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60日内到所在地北京市文化局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篇:文网文办理指南

文网文证办理指南

一、文网文的认识: 文网文是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又称网文证。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盈利为目的,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二、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节选):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文化的管理,保障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文化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传播而生产的网络音像(含VOD、DV等)、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画(含FLASH等)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 将音像制品、游戏产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和动漫画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活动;

(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收音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的传播行为;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

第六条 文化部负责制定互联网文化发展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文化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备案制度;对互联网文化内容实施监管,对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

第二十四条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本规定第十七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提供,没收违法所得的,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本规定第十七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提供,处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责令暂时关闭网站。 第二十六条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运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擅自变更节目名称或者增删节目内容的,运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未报文化部备案或者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运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擅自变更节目名称或者增删节目内容的,运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未报文化部备案或者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三、文网文申请条件: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申请游戏产品业务的,除上述条件外,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2005]19号),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的互联网文化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文网文申请材料: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四)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五)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六)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七)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八)业务发展报告

(九)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文网文申报时间及批复说明: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六、文网文审批机构: 自2010年8月1日起,网文证的审批权已经由文化部下放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化厅(局)审批。

七、文网文许可年限: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许可证期满前60个工作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第五篇:重庆文网文办理指南

重庆文网文证办理指南

一、文网文的认识

文网文是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又称网文证。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盈利为目的,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二、重庆文网文申请条件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重庆文网文申请企业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重庆文网文申请企业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重庆文网文申请企业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重庆文网文申请企业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重庆文网文申请企业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申请游戏产品业务的,除上述条件外,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6、重庆文网文申请企业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2005]19号),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的互联网文化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重庆文网文申请材料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重庆文网文申请企业申请书

(二)重庆文网文申请企业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三)重庆文网文申请企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四)重庆文网文申请企业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五)重庆文网文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六)重庆文网文申请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七)重庆文网文申请企业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八)重庆文网文申请企业业务发展报告

(九)重庆文网文申请企业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重庆文网文申报时间及批复说明:

对重庆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重庆市文化局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五、重庆文网文审批机构:

重庆市文化局

六、文网文许可年限: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许可证期满前60个工作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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