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

2022-08-21

第一篇: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

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1 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两级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1.2 组织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1.3 负责组织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1.4 组织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清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和协调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1.5 搞好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

1.6 搞好“安全月”宣传活动和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推广经验;

1.7 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2 班组安全员的职责

2.1 班组安全员一般由班(组)长兼任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受班组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2.2 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3 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2.4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2.5 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2.6 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向领导报告。

3 员工的安全职责

3.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3.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3 发生工伤、未遂工伤等事故或发现事故隐患时,应立即抢救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提供事故真实材料;

3.4 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3.5 正确使用和保养各类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不准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气装置;

3.6 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7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3.8 上班前做好班前准备工作,认真检查设备、工具及其安全防护装置,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领导;

3.9 积极参加和接受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及技能操作培训,参加班组安全活动,虚心听取安全管理人员对本人安全生产的指导;

3.10 按规定正确穿戴、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对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有责任规劝,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3.11 经常保持工作场地清洁卫生,及时清除杂物,物品堆放整齐稳妥,保证道路安全畅通。

第二篇: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本辖区易燃易爆物:H2CH4

重点部位:V1001 V1002 V1003 V1004 V1005氢气压缩机 解吸气压缩机

危险点及应急措施:

危险点:V1001 V1002氢气压缩机 解吸气压缩机

应急措施:易燃、易爆、设有可燃气体检测器及报警系统,感温报警器,一旦发生报警操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理。

二、本辖区安全生产特点:易燃易爆

三、安全生产职责任务

1、 班组长对本班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班组兼职安全员协助班长抓好安全的具体工作。

2、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工作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本岗位的各类事故为零。

3、 坚持“教育为本”的原则,坚持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职工持有安全考试合格证方可上岗。

4、 班组安全教育形式有:

4.1、每日交接班会进行“安全喊话”。

4.2、每周一(每个付班)班组安全活动时,把安全教育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4.3、特殊情况下的专项安全教育。

5、搞好经常性的“事故预想”活动,制定掌握适合本岗特点的停电、停汽、停料、停水、爆炸、着火、中毒、冬夏“四防”,自然灾害预想方案。坚持每季演练,并根据变化情况随时进行修改。

6、岗位工人必须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具,消防器材和安全措施,现场各类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班组安全员应配合厂消防站对消气防用品每季检查一次,组织全班经常熟悉消气防知识,并结合坚持更换之际,对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特殊设施进行示范演练,使每个工人能够正确使用。

四、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坚持每周一(倒班为付班)的安全活动日,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并做好活动记录,安全活动日的内容包括:总结本版安全工作,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件,普及安全消防知识,进行事故方案预演,吸收他人事故教训等。

2、对本辖区内的易燃易爆五,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及危险点做到人人心中有数,并熟悉掌握预防事故的具体措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对策。

3、进入生产岗位和现场,必须穿戴劳动保护服装,护具,室外作业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岗。

4、对事故要严格的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第三篇:车间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车间级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车间级安全员是各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安全员必须熟练掌握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一、岗位职责

1、车间安全员在车间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公司安全部门安全员领导。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负责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定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负责人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参与有关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核,并检查落实情况。

9、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

10、负责车间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

11、车间其他管理人员在车间负责人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Ⅱ、责任追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全员警告或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1.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1.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1.4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机构监察指令的。

2、本车间发生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全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的; 1.2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1.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未组织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的,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的,安全员负直接责任。

4、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有效监督的,负领导责任。

5、未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状况,未向安全环保部提出具体建议的,负领导责任。

6、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或损失的,负直接责任。

7、未制定、修订、审查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作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直接责任。

8、未及时汇总、总结本单位或安全环保部的检查情况,提出具体改进意见,致使安全检查工作脱节的,负领导责任。

9、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系统工程不能够有效的运行,负领导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和各种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内部处理根据情节,考核100-5000元)、追究其刑事责任。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班组级安全员是各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第一负责人,班组安全员必须熟练掌握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Ⅰ、岗位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全面工作,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2、协助车间安全员开展班组安全日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3、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制定本班组的安全管理规定。

4、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5、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6、组织好岗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一时消除不了的,应及时上报车间以求妥善处理。

7、交接班时,要交清本班工作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和处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方可离开。

8、督促、检查本班组职工持证上岗。

9、负责组织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 Ⅱ、责任追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班组安全员警告或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1.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1.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1.4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机构监察指令的。

2、本班组发生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班组安全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的; 1.2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1.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未组织班组安全检查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的,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的,班组安全员负直接责任。

4、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有效监督的,负直接责任。

5、未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本班组的安全状况,未向上级提出具体建议的,负直接责任。

6、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或损失的,负直接责任。

7、未制定本班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未作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直接责任。

8、未及时汇总、总结本单位或安全环保部的检查情况,提出具体改进意见,致使安全检查工作脱节的,负直接责任。

9、本班组的安全管理系统不能够有效的运行,负直接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和各种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内部处理根据情节,考核50-5000元)、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篇: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二、认真执行公司、本单位、车间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规定,模范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组织职工学习劳动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督促班组职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督促职工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三、经常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组织本班组的周三安全日活动,做好详细记录,开好班前班后会,开展事故预测、分析,预防事故发生。

四、加强班组建设,认真执行公司《班组工作条理》,争创合格优秀班组。

五、根据生产任务、劳动环境、工人的思想、劳动技能、身心健康状况,具体布置安全工作;提醒职工注意事项、防范措施,做到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小结;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六、保持现场各项安全设施完好,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向上级报告。

七、有权决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八、检查班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材料、安全防护措施、用具、人体防护用品等,并注意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随时纠正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九、认真组织开展帮教、帮带活动,组织本班组的联保互保,相互监督,保证安全生产。

十、发生职工伤害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参加事故调查,落实整改措施。

第五篇: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班组长是工作面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施工。班组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班组长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组织施工,保证安全。

一、岗位职责

1、保证班组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班前会监督本班组执行互保联保、班前安全预想(提出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菜单式交接班、井下文明行为等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次开始工作以前,必须与安监员(验收员)一起对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并严格执行“安全评估”制度,发现隐患立即处理,确保安全。

3、安全检查以后,对机电设备进行试运转,保证设备运转正常,信号畅通。

4、在安排施工以前,按规定准备充足的支护材料。

5、协调好本班各工种的工作,保证其能够按照“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方式、循环进度等进行施工。

6、根据当班出勤人数和特长,合理安排人员,有序组织生产。

7、组织带领全班人员参加班前会。

8、监督检查本班组施工现场开工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安全确认和规程措施等现场落实情况。根据“三大规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9、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检查,按规定进行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10、保证工作面的工程质量。

11、组织落实劳动安全竞赛,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活动。

12、保证工作面的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及时汇报。

13、监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14、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按规定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发现不按章操作,要及时纠正,汇报。

15、掘进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及时命令工人撤离,保证安全。

16、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不得安排工人操作。

17、保证局部通风机运转正常,可靠。

18、及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19、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20、工作面发生灾害(水灾、火灾、顶板冒落、瓦斯等)时,必须立刻向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包括灾害类型、地点、灾害情况等同时组织人员救灾。在灾害不能处理的情况下,保持冷静,在跟班队长的带领下,沿避灾路线尽快撤离灾区。若撤离路线被堵塞,不能撤离时,就要设法到较安全的地方暂时躲避,安静、耐心地等待救护人员到来救护。

二、责任追究

2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班组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的,不加制止;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班组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照,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23、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24、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掘进工作面的检查不认真,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25、未协调好本班各工种的工作,或相互之间有影响,不能够保证按照“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掘进方式,循环进度等进行施工的,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26、不能够督促工人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或不能够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27、本班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28、未认真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班组长应负主要责任。

29、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未及时命令工人撤离的,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30、 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仍安排工人作业,掘进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31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32、本班组的支护质量,巷道成型等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33、未及时发现,整改工作面的安全隐患,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34、未及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35、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36、局部通风不正常,致使掘进工作面无风,风量不足作业的,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37、班组不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38、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中,班组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39、班前会不能有效的监督本班组执行互保联保、班前安全预想(提出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交接班、井下文明行为等制度,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40、不能严格监督检查本班组施工现场开工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安全确认和规程措施等现场落实情况,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4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矿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三、其他

本制度由调度室、办公室负责解释,工会、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各队组负责落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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