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学位申请书流程

2022-09-30

第一篇:录入学位申请书流程

录入学位申请书流程

答辩当时,申请人即可获知答辩结果。同时,答辩结束、院系管理员将答辩结果输入系统后,申请人还可在系统中进入查看“答辩结果”模块查看答辩表决结果;查看的结果与答辩当场宣布的结果应该一致,若有出入,请即联系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老师。 只有当答辩表决结果录入提交后,申请人方可填写学位申请。 申请人进入学位申请模块,录入学位申请信息。

(一)第一部分为毕业信息,包括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间(注意:格式为6位数字,示例200409;春季毕业生,毕业时间请填写2月,如201002,秋季预毕业生,毕业时间请填写7月,如201007;对于答辩通过,已毕业本次再申请学位的申请人,请填写已获得的毕业证书上的年月)、毕业后去向、去向省市、工作单位性质和工作性质等。

(二)第二部分为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一些基本情况。包括:硕士期间奖惩情况、学位申请理由、科研或教育实习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其中,学位申请理由是必填项,其他都为选填项。 注意:

1.选填项的部分若无内容录入,也无需录入“无”字,系统会自动生成“/”表示此项无内容;

2.本部分内容字数较多,申请人应在线下准备好相应材料,在线填写时复制-粘贴即可。若在线逐字输入,极易造成页面超时,所录内容无法保存,前功尽弃。

3.请注意各部分的字数限制和具体要求;字数限制包括任意字符,即包括标点符号和空格;因字数有限,一个栏目请尽量录入一段文字,可使用分号、句号、各类数字编号等表示语意的起始,但避免使用分段的回车符,否则会导致生成的内容无法完全显示。

(三)第三部分为学位论文的相关情况。包括论文字数、论文类型、论文选题来源、论文内容简介。 注意:

1.论文字数的单位请注意是“万字”;

2.论文类型请在下拉列表里选择填写。不确定论文属何种类型的,请咨询导师; 3.论文选题来源请在下拉列表里选择填写。不确定论文选题来源的请咨询导师;不属于任何具体来源的请选择“其他”;

4.“论文内容简介”请只介绍学位论文的情况,包括选题依据、学术意义、主要研究成果和创新点,不超过1500字;其他情况不需介绍。

本部分内容字数较多,申请人应在线下准备好相应材料,在线填写时复制-粘贴即可。若在线逐字输入,极易造成页面超时,所录内容无法保存,前功尽弃。

5.不是所有填写、提交的项目都会生成在“学位申请书”中,有些项目不体现在“申请书”中,但上报学位信息需要,如论文类型、论文选题来源等,特此说明。

(四)第四部分为导师和院系对申请人提出申请博士学位的推荐意见。 导师推荐意见应由导师填写,内容主题即为对申请人申请硕士学位的推荐意见,因此要从思想品德、治学态度、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掌握水平等方面综合评价;院系推荐意见应由院系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填写。

因系统未设置导师和院系领导的角色,因此这两部分可采取如下三种方式操作: 1.导师和院系草拟推荐意见事先发给申请人,申请人在线填写时直接粘贴。打印申请书后请导师、院系签字盖章;或

2.申请人在线填写时,这两部分不要填写任何内容,待申请书保存至本地机中后,可再行粘贴相关内容或将申请书电子版发给导师和院系领导填写,打印后再签字盖章;(注意:在本地上粘贴和填写这两部分内容将显示浅灰色字体,但打印后不受影响)或

3.申请人在线填写时,这两部分不要填写任何内容,待申请书保存至本地机中并打印后,再请导师和院系手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盖章。

院系推荐意见可以填写“同意”或盖“同意”章。 以上任何一种方法即可,但不可将别处写有推荐意见的纸张裁剪、粘贴在打印后申请书的相应位置中,有碍存档。

前四部分填写完毕后,应首先选择“保存”按钮,保存上述四部分的内容;再选择“输入简历”按钮,进入新的页面输入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指申请人本人学习和工作的经历。简历从高中开始填起,填写至今。添加简历与添加课程、答辩委员会成员信息相似,应逐条添加,逐条保存。 1)开始和终止时间均为6位数字,示例200406;

2)学习或工作单位应填写目前的、规范的全称。学习单位填写至院(系、所),工作单位填写至部(处、办、科);

3)备注应填写单位更名、撤销、或任何职等情况。没有可以不填。

保存后可以单击某条记录前方的“选择”按钮,对该条记录进行删除或修改。添加保存所有的经历后点击“返回”按钮返回至前一个页面。

返回至前一个页面后,再次确定信息准确无误,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成功,其右侧会生成“打印学位申请书”按钮,点击即可将申请书下载“保存”至本地机上。双面打印并一式两份。 注意:

1)学位申请书含封面共10页,封面后的空白页是为了双面打印由系统自动设计生成的。 2)学位申请书将归入人事档案,且将提交分委员会、校委员会讨论学位用,事关重大,必须由系统生成,且不得手动修改任何内容。其中,第8页中各项数据,待分委员会讨论学位后由答辩秘书填写。

3)生成的学位申请书,应再次认真核对:有无录入信息无法完全显示的现象,若有,请调整录入内容的分段、版式,适当调整、精简内容;录入或提取的前置数据有无错误,若有,属于在“学位申请”模块录入的信息,至分委员会管理员录入分委员会表决结果前都可修改,但修改、提交后必须重新打印、装订再交分委员会管理员填写结果和归档;录入分委员会表决结果之后,修改需通过学位办进行。

学位申请书中第一页“简历”以上的部分,若发现错误,属基本信息错误,请联系管理处邵老师更改:54345010,zsb2@yjsy.ecnu.edu.cn 第4页“课程学习成绩”、第5页科研、专利和其他科研成果出现错误,请通过院系联系培养处李老师,54345008,lwf@yjsy.ecnu.edu.cn 因页面限制,课程成绩只可读取20条记录

第二篇:南大自考学位申请流程

2016年(上半年)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申请与发放事宜的通知

为了方便考生的升学与就业,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在每年的上、下半年,各办理申请并发放证书一次。即每半年申请一次、发放一次。请相关考生在每年的2月下旬与9月下旬,关注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关于学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我校2015上半年、2015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附件1),方可参与本批次的学位申请。

一、填报学位申请信息。2016年4月8日-4月11日,务必在我院网站首页“招生与教务”—“自学考试”—“学位申请”,填报本人的学位申请信息并提交,注意信息请勿填错。学位申请界面将在4月12日关闭,逾期不予补办。

注:360浏览器(杀毒软件)对我院网站存在误报,请暂时关闭或卸载。请考生尽量使用IE浏览器进行信息填报。

二、缴纳学位评审费。学位申请界面下端的按钮“缴纳学位评审费”可重新调出该功能。网上办理结束后,请考生关注“申请状态查询”中的通知内容。

①系统判定为“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16年4月8日-4月11日期间在我院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学位评审费200元整(不接受其它缴费方式),逾期不予补办。考生在线支付成功后,2016年4月13日不用再来我院现场办理。

注意:本次学位申请以缴费为依据。凡是未缴费者,所有信息一律做无效处理。是否完成在线支付,考生可以自行查询(关于自学考试网上申请学学士学位者查询缴费情况的通知,附件2)。如有疑问请尽快电话联系。

②系统判定为“不符条件”的考生,无法进行在线缴费。若考生确认本人符合条件,则请于2016年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中午休息)来我院现场递交学位申请材料并进行人工审核(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现场申请学士学位所需材料的详细说明,附件3),逾期不予补办。当天没有时间的考生,申请手续可以请他人代办。审核通过者可在现场缴纳费用。现场办理通过者,与网上办理通过者没有任何区别。

三、领取学位证书。所有考生务必于

2016年5月10日之后在我院网站打印“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请打印在一张A4纸上)。该表届时会打印有学位证书编号,是检索与翻找证书的依据,领取证书时务必随身携带。要求考生牢记并能口述学位证书编号的最后四位。 获得学位的考生请于2016年5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中午休息),由本人持学位申请表、身份证原件(或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来我院现场领取学士学位证书。届时可以拍摄学位照,由考生自愿参与,不影响考生的学位授予。

学位证书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亲自领取。①如委托他人代领,则必须出具代领者与考生的两张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并将两张身份证的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提交我校备案。②请他人代领证书的考生不再拍摄学位照。

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园教学楼2楼。可乘坐地铁1号线至珠江路站(1号出口广州路)出来再步行,或乘相应公交线路到鼓楼(鼓楼医院附近)或广州路(儿童医院附近)下来再步行。

第三篇:湖北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

湖北自考学位申请条件

(1)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要通过自考,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然后,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单科不低于65分),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或全国英语四级。学位英语考试是一年一度的,每年三月初报名四月底考试,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去报名,如果身份证消磁了,那不就不能报了,等下次。学位英语难度不大,和英语三级难度差不多。学位英语没报上或者考试没过但还想申请学位证的同学,可参加英语四级考试,若通过四级,学位英语可免考。 (3)通过所有课程才可申请学位证。

(4)学校自考生申请学位证必须在毕业半年内,过期了则不能申请了。

办理范围

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的考生方可申请学位。

湖北自考学位申报时间4 、6 月底自考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具体申办请时间向当地自考办咨询。 湖北自考学位申办程序 自考生申报自考学位程序如下:

(1)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 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 份,交近期2 寸免冠照片一张。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自考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 月底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自考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 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注意事项

湖北省自考生学位不授予对象

高等教育自考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 )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 (2 )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 (3 )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

第四篇:博士学位申请简明流程 v1.

2一、 博士学位论文送审:

到学位办或者系教学干事处领取"博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登录"研究生学位申请网页"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在"表格下载"项中下载打印"评阅人组成表"和"自评表"。所有表格填写、签字完毕后,带"学位申请书"(2份)、"评阅人组成审核表"(1份),"博士学位论文"(一位评阅专家一本,最少5本),"自评表"(份数同"博士学位论文")到学位办公室(东区学生服务中心308房间,Tel:3606544)办理学位论文寄送的后续事宜。

Note:

1、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时,至少需要请5位博导,其中校外博导至少3位;

2、到学位办公室办理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时,首先需要填写"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只需要填写其封面内容,份数同送审的论文份数;然后装填信封:论文、评阅书、自评表,三样一份装信袋并封好,填写信封地址;

3、博士论文评审结果返回情况可在“研究生学位申请系统的”左栏的“返回情况”中查询;

4、我们将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校外专家评审的论文,为保证论文的及时准确投递,请各位同学来寄送论文以前,收集到各评审专家的单位通信地址、单位名称和电话;若信息不全,则只能通过邮政系统寄送;

5、请本校老师评审的论文将交由校内收发系统递送。

二、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待"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全部返回后,登录"研究生学位申请系统"补全答辩评委等信息,下载打印"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审核表"(1份)。导师、学位点签署意见之后到学位办领取返回的"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情况表"以及"表决票",然后到系教学干事处领取海报,进行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Note:

答辩委员会至少需要请5位博导,其中至少需要有1位外校博导;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以和论文评阅人重合。

三、 博士学位申请:

按研究生院主页、学位授予栏目的"博士学位申请上报清单"准备学位申请材料,在指定的日期前将所有材料交送至系教学干事处,由教学干事汇总后上报学位办公室;学位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提交院、校两级学位委员会讨论,讨论通过后即可授予相应学位。

学位办公室

2009年4月27日

第五篇:学生网上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操作流程

一、 网上申请答辩(论文评审通过、答辩时间地点获悉后进行操作)

(不要改变学校已上传的个人照片,如有改变,与学位证书照片不一致,后果自负!) 操作流程:登陆研究生部管理系统,学位-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答辩管理

操作说明:学生进入“学位”-“学位论文”-“论文答辩管理”,网上申请答辩

具体操作说明如下:○1首先点击“申请”按钮,弹出对话框如图:

 “论文类型”栏:填写“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综合研究”或“其他”。(一般选“应用研究”)

 “选题来源”栏:一般填写“学校自选项目”。 ○2录入论文题目和论文关键词(关键词间用英文”,”隔开),选择正确的论文类型和选题来源后,点击“保存”按钮,结果如图:

○3点击“”图标,选择“导师职称”、录入“导师年龄”,“涉密”栏一般填“否”;“校创新基金资助”栏一般填“否”。将“提交状态”置为“已完成”后保存即可。

注意事项:

(1) 学生务必在每项内容填写完成后都及时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保存标志,否则所填内容系统不会记忆。(重要,请切记)

(2) 学生本人确定学位论文答辩信息填写完毕且不再修改后,务必将“基本信息”项中“提交状态”一栏变更为“已完成”,否则,系统将无法处理该申请。

(3) 学生在完善论文答辩基本信息时,论文关键词之间的逗号必须用英文半角状态下逗号,否则将影响学位上报。

*操作完成后,学生进入“学位”-“毕业学位”-“学位申请信息管理”,点击右上角的申请图标,提交学位申请信息。(此步骤很重要!如果不申请,将无法打印学位证书。)

二、 核对学位授予信息(答辩通过、套表提交前操作)

1. 核对学位授予信息:学位-毕业学位-学位授予信息核对

进行信息核对,点击页面右上方的说明修正错误信息,直至无红色学位警告信息。

2. 学位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导出”,导出word即可(注意:缺少必需的信息和照片时,是无法导出的,必须填充完整才能导出)。最后将导出的word文档打印出来,学生个人签字,交到学院教学秘书处,汇总上交到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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