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保密制度

2022-08-19

制度是反映和把握规律的重要形式,制度是机制的外在形式,机制是制度的核心内涵。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2财务工作保密制度》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2财务工作保密制度

财务工作保密制度

(试行)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推进公司****管理,确保公司稳健快速发展的需要,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记录、传递、使用及保管秘密安全,防止财务信息泄密、滥用,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不影响,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财务信息保密的各项工作。 3. 公司财务信息保密的范围

3.1 公司的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资料;

3.2 各会计科目明细表,尤其是财务审计部的收款、付款、存款、现金流量等明细数据;

3.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税务审计检查报告等;

3.4 财务规划、财务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各类相关明细表; 3.5 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人工成本、管理成本、资金成本等资料;

3.6 财务核算软件管理员、操作员用户名及密码,系统内各项电子数据及导出资料、账套备份数据、备份硬盘、光盘等存储介质;

3.7 各类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银行对账单及流水、税务申报资料及其他备查资料等;

第 1 页 共 1 页 3.8 ***合同、财务服务类合同、各类采购合同复印件; 3.9 各种证照资料;

3.10 公司财务审计部归口管理的各项制度;

财务审计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等文本及电子文档。

3.11 公司银行各类账户信息;

3.12 公司对外联系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13 公司财务审计部相关人员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14 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4. 财务保密职责

4.1 财务人员应遵守的保密职责

4.1.1 财务审计部人员对内、对外报送相关信息时,要根据密级程度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4.1.2 财务审计部人员未经审批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将掌握的与公司财务相关的保密信息泄露给外部任何机构和个人。

4.1.3 财务审计部人员在任何条件下,均不得将所掌握的公司相关财务保密信息出卖给外部任何机构或个人。

4.1.4 财务审计部人员不得擅自复制或销毁公司不属于本级知晓范围内的财务文件、资料;经过审批后方可查阅财务文件、资料,查阅完毕后要按规定及时清理、销毁、归档。

4.1.5 财务审计部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QQ、邮件、MSN等)泄露财务相关的保密信息,不准在公共场合、私人场合谈论公司机密。

第 2 页 共 2 页 4.2 财务保密信息接触者应遵守的保密职责:

4.2.1 财务保密信息接触者未经审批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将掌握的与公司财务相关的保密信息泄露给外部任何机构和个人。

4.2.2 财务保密信息接触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得将所掌握的公司相关财务保密信息出卖给外部任何机构和个人。

4.2.3 财务保密信息接触者不得擅自复制财务相关文件及资料并对外提供。

4.2.4 财务保密信息接触者不得擅自销毁领取的财务相关文件及资料。

4.2.5 财务保密信息接触者不得以任何方式(QQ、邮件、MSN等)泄露财务相关的保密信息,不准在公共场合、私人场合谈论公司机密。 4.3 财务审计部审计监督职责

4.3.1 协助、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进行审计。

4.3.2 监督公司及分支机构是否按照本制度执行及落实相关保密事项。

4.3.3 对公司各部门涉及或涉嫌财务保密信息事件的要进行审计调查、核实并作处理。

5. 管理程序

5.1 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报送财务信息的决策者,财务审计部为对内/对外报送财务信息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内/对外时效性较强的经营动态信息、年度、季度、月度的经营业绩、公司与政府机关、其他企业、银

第 3 页 共 3 页 行合作等财务信息的传递。

5.2 财务审计部对内/对外报送财务报表时应根据密级程度,严格按照本制度及《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试行)》对信息进行流转与使用。

5.3 财务审计部对外提供的信息接收单位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经侦等一级单位时,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对外提供,并由接收单位出具接收相关信息证明。

5.4 ****部对外报送相关财务信息的主要部门为****等相关机构对外报送,并整理归档,将准备齐全的信息及资料留存备份。

5.5 ****部涉及对外报送会计报表相关信息需按照《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进行对外报送。

5.6 其他部门在对外报送相关财务信息时需根据《证照资料管理制度(试行)》及《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进行使用及对外报送,并对财务相关信息的保密性进行负责。

5.7 财务人员在对外报送财务信息的过程中必须按照本级权限进行对外报送,限本人掌握的信息严禁以各种方式向他人传递。

5.8 公司财务人员及财务保密信息接触者应按照下列内容所示的各机关报送的范围进行使用,并对提供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保密。 5.8.1 ***报送范围: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5.8.2 ****报送范围: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5.8.3 税务机关报送的范围包括: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注、企业所得税季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报表及其他说明、地税纳税申报表等。

第 4 页 共 4 页 5.8.4 ****报送范围:金融企业财务会计报表、风险管理补偿金申报表等。

5.8.5 ****报送范围:***财务报表、****等。

5.8.6 其他机构及部门报送范围:公司证照、一般纳税人证明等。 5.9 财务会计档案年度终了时移交****归档后,****管理者应按照公司《保密制度(试行)》的通知及《财务工作保密制度(试行)》进行保密管理。

6. 罚则

6.1 财务审计部人员未遵守公司《保密制度(试行)》的通知及《财务工作保密制度》,

6.2 财务保密信息接触者未遵守公司《保密制度(试行)》的通知及《财务工作保密制度》,

7. 监督与检查

公司*****会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财务保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结果处理。

8. 附则

8.1 本制度由财务审计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8.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二篇:财务工作保密制度

1、财务工作保密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每个工作岗位的安全由该岗位的会计人员负责。

2、全体财务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提高安全意识,对未移交前由本人经手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收款收据、各种资料、软盘、会计资料在本人的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的要求,妥善保管,以确保万无一失,未经批准,以上资料不得私自外借和带回家中,对重要文件,领导批示应单独登记造册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3、加强对空白支票、转帐支票、汇票以及印鉴等的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将空白支票等票据带出财务处,以免丢失;有关人员需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汇票等购物,必须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财务处对领用的票据,必须登记号码,如票据发生丢失,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挂失,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4、财务部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会计资料按规定的要求装订整理,并及时认真办理会计资料归档手续,以防造成会计资料丢失。

5、出纳岗位换岗交接后保险柜密码应重新设定。

6、加强对计算机及财务软件的使用管理。严格按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执行,对凭证输入人员必须添加口令,密码。同时,计算机维护人员应对资料进行及时备份,确保财务资料的安全。

7、保险柜、计算机等重要设备,原则上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保险柜必须使用密码、钥匙应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以防遗失或被盗。

8、财务人员对财务秘密,有保密义务;对外来不明身份人员各种途经得询问、要求,一定仔细鉴别,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回复,预防受骗。

9、每日下班,应注意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要经常检查出纳室防盗报警器是否运转正常。发现失灵,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及时予以修复。

1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8年6月9日

第三篇:财务工作保密制度 范文

财务工作保密制度一、财务处领导对全处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有领导、教育、检查的责任,财务工作保密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每个科室的安全由主管会计负责,每个工作岗位的安全由该岗位的会计人员负责,造成不良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二、全体财务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提高安全意识,对未移交前由本人经手的会计帐雹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收款收据、各种资料、软盘、会计资料在本人的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的要求,妥善保管,以确保万无一失,未经批准,以上资料不得私自外借和带回家中,对重要文件,领导批示应单独登记造册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三、加强对空白支票、转帐支票、汇票以及印鉴等的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将空白支票等票据带出财务处,以免丢失,有关人员需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汇票等购物,必须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财务处对领用的票据,必须登记号码,如票据发生丢失,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挂失,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财务处应严格按照常信院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会计资料按规定的要求装订整理,并及时认真办理会计资料归档手续,以防造成会计资料丢失,管理制度《财务工作保密制度》。

五、切实加强对现金的管理,严格按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条例》执行。每日终了,出纳人员必须清点库存现金,并在下班前,将多余的现金缴存银行,不得将大量现金存放于保险柜中。财务人员到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请保卫处派人随同押运;每学期开学收取学费时,应注意安全,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六、出纳岗位换岗交接后保险柜密码应重新设定

七、加强对计算机及财务软件的使用管理。严格按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执行,对凭证输入人员必须添加口令,密码。同时,计算机维护人员应对资料进行及时备份,确保财务资料的安全。

八、保证非本处财务人员不得进入报帐柜台内。

九、保险柜、计算机等重要设备,原则上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保险柜必须使用密码、钥匙应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以防遗失或被盗。

十、财务人员对财务秘密,有保密义务。严禁将个人现金、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内,如有失窃,责任自负。

十一、每日下班,应注意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要经常检查各科室防盗报警器是否运转正常。发现失灵,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及时予以修复。

第四篇:财务保密制度

1.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保密制度及本实施细则,未涉及事项依有关规定或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2.公司财务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所列各种资源享有不同职别相应的知情权和管理权。

3.各财务部长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临时性保管,两个会计后,各财务部长必须及时移交给会计档案管理部门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临时保管期间,财务总监有权现场查阅和审查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总监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4.各公司财务人员及其负责人不得在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经营意向、决策资料,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证件及会计载体等出借、出租或复印、拷贝给任何人使用。

5.对于财务专用计算机,由各使用人员设置使用密码。各计算机使用人员对该计算机的安全与操作承担责任。

6.对于计算机程序、税控程序、金蝶软件、各种申报表程序等等,各责任人必须在其职权范围内操作并要将其职责范围内相应的操作密码及时书面报送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指定的管理部门负责人备案。

7.财务人员对于重要的文字数据必须及时备份,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各种会计载体由财务部长会同公司高层领导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其他人如需使用必须经主管领导会同技术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一起进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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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后方可借用并及时退回。

8.对于印章的使用,其专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程序进行使用和登记,对于特殊事项,必须经各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相应登记。

9.对于财务保险柜、文件保密柜等财务专用设备,其使用人必须牢记使用密码,专人专用,但使用人必须将其操作密码和一把备份钥匙交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封存保管,财务总监只有在非常特殊情况下,并至少要会同集团公司总裁在场方可开封取出钥匙开启保险柜或保密柜。

10.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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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财务保密制度

一、总则

(一) 为切实做好财务保密工作,保守财务秘密,维护校区权益,结合校区实际,制定如下保密制度。

(二) 财务秘密是关系校区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主要包括财务预算决算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相关财务数据。还包括财务专用章,涉及财务的有关证件以及有关合同资料等。

(三) 校区财务部门及股东校长都有遵守财务保密制度的义务。 (四) 财务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五) 属于财务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未经财务主管批准,其他人员不得查阅、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

(六)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财务秘密,不准在校区公开场合谈论财务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财务秘密。

(七) 财务人员发现财务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财务主管,并立即做出处理。 (八) 责任与处罚。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20元以上200元以下:

1、泄露财务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5条、第6条规定内容的;

3、已泄露财务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财务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财务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二、实施细则

(一) 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会议记录,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财务设备等,均适用于本制度。

(二) 校区股东管理层对以上财务资料有知情权 ,监督权。

(三)财务资料公布时间:每月10号对股东公布上月财务数据(包括:现金账、银行账、总账、异动表、预算表、利润表、资金流动表)。其他时间财务人员不得将财务资料,账目情况透漏给他人。

(四) 各财务人员及其管理层不得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其知晓的财务信息传递给他人。

(五) 对于财务专用计算机,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设置使用密码。其他人员只能通过专人或财务负责人开机或同意后方可使用计算机,专人和财务负责人对该计算机的安全与操作承担责任。

(六)各类财务数据一般只能查阅,但应经财务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抄录、拍照、描绘。财务资料不外借。

(七) 财务人员要加强财务室的安全防护,保管好财务室的钥匙,随时锁好门窗和档案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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