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酒店类火灾案例

2022-09-21

第一篇:近期酒店类火灾案例

酒店近期工作计划

薛敏近期工作计划

1. 审批春节营销方案

2. 审批店庆营销方案

3. 安排门头清洗刷新

4. 订做部分包房的椅套

5. 签订娱乐部营销经理合同书

6. 制定营销部工作任务

7. 跟进税金返还事宜

8. 跟进保险赔款事宜

9. 审批关于餐饮部车贴的申请

10. 审批客户经办人返点办法

11. 联系广播电台广告策划

12. 联系群发短信广告策划

13. 审批兼职营销员管理办法

14. 上报各项管理制度

15. 安排推出本月新菜肴

16. 审核上报员工餐食谱

17. 宴请烟厂、运管处、公路局、医院等单位

18. 春节拜访客户名单及金额2010-1-21

第二篇:近期国内事故案例(20160713)

近期国内事故案例汇编

2016年7月

1

目 录

一、直接作业环节生产事故

1、日照市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7.16”较大着火爆炸事故(2015年)

2、石油工程建设公司“8.11”起重伤害事故(2015年)

3、长诚能源化工(宁夏)公司“8.13”机械伤害事故(2015年)

4、河口采油厂“8.16”人身伤害事故(2015年)

5、东营市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8.31”重大爆炸事故(2015年)

6、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9.2”较大淹溺事故(2015年)

7、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10.21”高处坠落较大事故(2015年)

8、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11.14”触电事故(2015年)

9、辽宁连山钼业集团兴利矿业有限公司“12.17”重大火灾事故(2015年)

10、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钻井分公司“4.23”物体打击事故(2016年)

二、受限空间生产事故

2

1、迁安市鑫达来工贸有限公司“7.22”中毒事故(2015年)

2、湖南常德市安乡众鑫纸业有限责任公司“8.28”中毒事故(2015年)

3、承德平泉县金烨石灰厂“10.13”中毒事故(2015年)

4、江苏镇江市索普集团“10.19”中毒事故(2015年)

5、滨州市滨城区“5.30”较大中毒事故(2016年)

6、东营区万达广场“6.9”硫化氢中毒事故(2016年)

三、火灾(爆炸)事故

1、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2015年)

2、靖江“4.22”火灾事故(2016年)

四、环保事故

1、“10.21”重大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事故(2015年)

五、交通事故

1、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016年)

3 近期国内事故案例汇编

一、直接作业环节生产事故

(一)日照市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7.16”较大着火爆炸事故(2015年)

1、事故经过

2015年7月16日7时39分,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大科技公司”)液化烃球罐在倒罐作业时发生泄漏着火,引起爆炸,在事故救援过程中造成2名消防队员受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812万元。

2、原因分析

石大科技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严重违反石油石化企业“人工切水操作不得离人”的明确规定,切水作业过程中无人在现场实时监护,排净水后液化气泄漏时未能第一时间发现和处臵。

(2)企业违规将罐区在用球罐安全阀的前后手阀、球罐根部阀关闭,将低压液化气排火炬总管加盲板隔断。

(3)通过罐顶部低压液化气管线,采用倒出罐注水加压、倒入罐切水卸压的方式进行倒罐操作,存在很大安全风险,企业没有制定倒罐操作规程,未对作业过程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没有安全作业方案,没有进行风险辨识。

(4)未按照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控,球罐区自动化控制设施不完善,仅具备远传显示功能,不能实现自动化控

4 制;紧急切断阀因工厂停仪表风改为手动,失去安全功效。

(5)100万吨/年含硫含酸重质油综合利用装臵项目,2014年10月取得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前属非法生产。

(6)操作人员未取得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操作资格证,属无证上岗。

(7)安全培训不到位,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低,操作人员刚刚从装卸站区转岗到球罐区工作,未经转岗培训,岗位技能不足。

(二)石油工程建设公司“8.11”起重伤害事故(2015年)

1、事故经过

2015年8月11日,石油工程建设公司胜利油建广西液化气项目部焊接一机组进行布管作业。上午7时30分完成吊装准备并进行了平地试吊,8时27分,40T吊管机吊起6.5吨二接一管段,机组长张燕青在吊管机上方坡道指挥,吊管机倒车上行了25米时,尾部翘起,操作手起身观望,吊管机纵向翻滚,将操作室挤压变形并与主机分离,甩至作业带,操作手梁某被挤压致死,吊管机滚落到作业带外冲沟内。

2、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项目部现场机组违规在超过20的坡道上使用吊管机违章布管作业,同时现场指挥不到位,操作手操作不当,致使吊管机翻滚,操作室被挤压变形甩离主机,操作手梁某被挤压致死。

(2)管理原因

5

。 一是胜利油建公司广西液化气项目部现场作业机组盲目违章施工。施工人员未确认现场施工条件,没有发现作业带坡度超过20及其重大作业风险;二是起重指挥在爬坡时,视线脱离运行中的吊管机,未能按规范要求有效地进行全过程指挥;安全员对现场存在的风险认识不足,没有对布管作业进行重点监控。

二是胜利油建公司广西液化气项目部施工方案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施工时未识别出现场环境己较编制方案时的环境发生了变化,没有识别出在实际超过20的坡度进行作业的重大风险,没有按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文件要求修改施工方案;制定的管道安装施工措施针对性不强,在施工前没有编制具体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上报业主和监理审批;施工前没有组织检查和开工条件确认。

三是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作业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作业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根据实际风险制定坡道布管风险分级管理规定;对制度落实检查指导不到位,现场安全操作规程中未查见胜利油建公司的吊管机安全操作规程。

四是广西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监管不到位。 天然气公司广西管道公司项目管理分部对大坡度施工作业危害识别、风险评估重视不够,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大坡度施工重大风险管控不力,在方案审查、巡检过程中没有识别出山区较大坡道施工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3)根本原因

6

。。领导干部重生产、轻安全,重经营、轻管理,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把一线作业人员(含承包商人员)的安危当回事,导致一线管理混乱、事故频发。

(三)长诚能源化工(宁夏)公司“8.13”机械伤害事故(2015年)

1、事故经过

2015年8月 13日,长城能化(宁夏)一值输煤班组准备开启皮带机上煤。16时40分左右,6#皮带机值班员李联钰进集控室拿对讲机后去现场;17时20分,开始停输煤皮带机作业,刘欢在集控室与现场人员联系确认,并开始实施停皮带机;17时21分,刘欢在没有听到李联钰确认回应的情况下,随即停运6#甲皮带机;17时24分,6#皮带机A除铁器在集控室监控屏上发出故障报警(事后确定此报警为李联钰被A除铁器挤压6#甲皮带机护栏上时所发出的报警),当值负责集控室监盘的主值丁聚峰始终未予以确认;21时25分,输煤主值丁聚峰通过对讲机和疾控电话联系李联钰,但仍没有回应。5#皮带机值班员在路过6#皮带机门口,无意中发现李联钰被卡在6#甲皮带机南侧防护栅栏和A盘式除铁器之间,随即呼救。丁聚峰等人迅速赶过来,并和其余2人一起推开盘式除铁器将李联钰移出。21时49分,120赶到现场,确认李联钰己死亡。

2、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在停输6#甲输煤皮带机后,A盘式除铁器在复位过程中,

7 将在现场进行清扫作业的李联钰挤在6#甲皮带机南侧防护栅栏和A盘式除铁器之间,因颈部长时间受挤压导致死亡。

(2)管理原因

一是无证上岗,违章操作,无人监管。岗位人员变更不规范,主值在未报请上级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安排没有取得副值上岗证人员进行输煤程控设备操作;输煤值班员在无确认回答的情况下,违章操作,擅自停运6#甲皮带机,对违章操作没有监管。

二是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缺失。危险区域无警示标识,无安全防护,无安全监控,作业人员长期习惯性在此违章作业。

三是监控管理问题严重。DCS声光报警蜂鸣器长期被关闭,除铁器故障报警无人确认、无人处臵;6#皮带机除铁器监控摄像头长期失效,专业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对此均熟视无睹。

四是巡检工作不落实。作业人员被除铁器挤压4个多小时,失联后无人过问,无人巡检。

五是设备本质安全存在缺陷,隐患排查不彻底。盘式除铁器存在设计不合理,启动速度过快,走行不稳定等问题,且限位装臵有时存在失灵现象,除铁器超出限定范围的问题时有发生;热电运行部没有出盘式除铁器存在重物撞击风险。

(3)根本原因

领导干部安全意识淡薄,不敢管、不善管,导致基层制度形同虚设、纪律涣散、管理混乱。

(四)河口采油厂“8.16”人身伤害事故(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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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经过

2015年8月16日16时25分许,胜利石油工程公司井下作业公司压裂大队压裂3队在河口采油厂大北15-更9井压裂施工过程中压裂液喷出,致使河口采油厂5名员工受伤,其中1人因胸部挤压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余4人轻伤。

2、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压裂施工顶替结束后,在压裂车未全部熄火的情况下,现场施工人员关闭井口阀门时,井口压力波动、装臵晃动,造成一根地锚被拔出和由壬撕裂,高压流体从由壬裂口处喷出,导致井口操作人员伤亡。

(2)间接原因

一是未严格执行标准和设计要求。地锚的使用无论是类型、安装数量及安装位臵等均不符合设计和标准(Q/SL 0225.1-2001)的要求;压裂简易井口及其连接方式不符合集团公司标准Q/SH 1020-2012的相关要求。

二是现场施工本质安全性差。由壬未进行有效的探伤检测,断口有疑似缺陷;高压井口管汇及附件检维修管理存在漏洞。

三是规程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重点施工验收、设计审查、井口交接、设备管理等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四是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点施工综合协调及全过程监管的责任履行不到位,未明确交叉作业的责任主体。上井人员现场工作职责不明确。

9 五是对重点特种作业风险分级管控不足,没有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五)东营市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8.31”重大爆炸事故(2015年)

1、事故经过

2015年8月31日23时18分,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万吨改性型胶粘新材料联产项目二胺车间混二硝基苯装臵在投料试车过程中发生重大爆炸事故,事故造成硝化装臵殉爆,框架厂房彻底损毁,爆炸中心形成南北14.5m、东西18m、深3.2m的椭圆状锥形大坑。爆炸造成北侧苯二胺加氢装臵倒塌;南侧甲类罐区带料苯储罐(苯罐内存量582.9吨,约670m3,占总容积的70.5%)爆炸破裂,苯、混二硝基苯空罐倾倒变形。爆炸后产生的冲击波,造成周边建构筑物的玻璃受到不同程度损坏。事故造成13人死亡,2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26万元。

2、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车间负责人违章指挥,安排操作人员违规向地面排放硝化再分离器内含有混二硝基苯的物料,混二硝基苯在硫酸、硝酸以及硝酸分解出的二氧化氮等强氧化剂存在的条件下,自高处排向一楼水泥地面,在冲击力作用下起火燃烧,火焰炙烤附近的硝化机、预洗机等设备,使其中含有二硝基苯的物料温度升高,引发爆炸。

(2)间接原因

10 滨源公司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漠,无视国家法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项目建设和试生产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违法建设。该公司在未取得土地、规划、住建、安监、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之前,擅自开工建设;在环保、安监、住建等部门依法停止其建设行为后,逃避监管,不执行停止建设指令,擅自私自开工建设。二是违规投料试车。未组织试车方案审查和安全条件审查,违规边施工、边建设、边试车,试车厂区违规临时居住施工人员等。三是违章指挥。在工艺条件、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该企业主要负责人擅自决定投料试车;分管负责人在首次试车装臵运行温度等重要工艺指标不稳定的原因未查明、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的情况下,先后两次违规组织进行投料。四是强令冒险作业。在第三次投料试车紧急停车后,车间和工段负责人,强令操作人员卸开硝化再分离器物料排净管道法兰,打开了放净阀,向地面排放含有混二硝基苯的物料。

(六)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9.2”较大淹溺事故(2015年)

1、事故经过

2015年9月2日13时43分,位于河北省迁安市的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热轧作业部2160热轧卷板生产线在粗除鳞渣沟清理作业时,发生较大淹溺事故,造成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50万元。

2、原因分析

11 (1)直接原因

东华炉窑公司作业人员被冲渣水冲至旋流沉淀池淹溺死亡。 (2)间接原因

一是葫芦岛市东华炉窑有限公司迁安分公司作业人员未认真落实清渣作业施工方案及迁安钢铁公司清渣作业有关要求,将粗除鳞渣沟冲渣水手动阀门流量调至最大,在未对冲渣水泵是否开启进行确认的情况下,人员没有撤离进入粗除鳞渣沟违规作业,在作业中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管理混乱,违反《迁钢公司检修作业安全措施》规定,未对清理粗除鳞渣沟作业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现场安全监护人员作业过程中擅自离开监护现场,未履行安全监护责任。

二是迁安钢铁公司动力作业部员工操作、安全技能培训不到位,在第三次启动DC6系统冲渣水泵前,未再次与热轧作业部对供水现场情况进行安全确认便启泵。热轧作业部未对葫芦岛市东华炉窑有限公司安全资质进行审查把关,危险因素告知书辨识不充分,安全交底、危险告知不到位,未履行专职人员现场监护职责。设备部、安全部隐患排查不彻底,履行安全监管、教育和培训职责不到位。

(七)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10.21”高处坠落较大事故(2015年)

1、事故经过

2015年10月21日11时许,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

3、#4)

12 机组烟气脱硫增容改造建筑安装工程,4﹟脱硫吸收塔内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520万元。

2、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验、物证鉴定,结合对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认定:违章吊装作业使动滑轮组尾环断裂导致事故发生。

(2)间接原因

一是违反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作业,现场施工技术保障体系管控不严。

二是施工分包单位不具备本工程项目相应资质等级承担建设工程建筑安装施工任务。

三是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将建设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违法分包,以包代管。

四是整体项目安全管理组织管控混乱,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

五是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冒险、盲目、随意进行高风险施工作业。

(八)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11.14”触电事故(2015年)

1、事故经过

华东石油局隆页1HF井供水工程基本结束后,需要整理现场多余供水软管。2015年11月 14 日10时30分,华石公司随

13 车吊驾驶员赵明明按安全员张逸民安排,驾驶随车吊会同3名工作入员开始收集沿线水管。14时10分,赵明明将随车吊在武隆县巷口镇芋荷村高桥组一山场处就位后,自己操作随车吊手柄,伸出支撑腿和吊臂,做起吊前的准备工作。14时15分,赵明明操作随车吊起吊第一卷软管,当吊臂转向车厢时,吊臂触碰到农电10kV高压线(离地面高度约6.6m),赵明明触电,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华石公司随车吊驾驶员赵明明操作吊车进行软管吊装时,吊臂触碰到上方10kV高压电线,导致赵明明触电身亡,是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管理原因

一是特种作业管理混乱。华石公司现场起重作业未办理起重作业许可证;随车吊驾驶员赵明明属无证上岗作业;作业现场无专业人员指挥。

二是风险分析、危害识别不到位。华石公司隆页1HF井压裂供水工程施工方案和工作前JSA风险分析表中未识别出10kV高压线存在的触电风险;在作业过程中现场人员未能识别出触电风险,未能落实防触电措施。

三是作业现场监管不到位。华石公司安全员未到现场对起重作业进行监管。施工过程华石公司未组织公司层面的安全检查,没有履行检查职责。

14 四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不到位。华石公司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不具体、内容不全面,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中,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全员、车辆管理员等管理岗位安全职责未涉及特种作业内容,生产岗位入员无起重机械操作安全职责。项目经理、安全员职责中明确了安全检查内容,但没有严格落实。

五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华石公司员工三级HSE教育卡、交通安全承诺书、培训记录与考核表以及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均未涉及起重作业风险内容,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赵明明未参加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的起重作业人员专业培训和考核,作业现场存在无证上岗的违章现象,华石公司未能及时制止。

(3)根原因

华东石油局对华石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失控,管理体系存在较大漏洞;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责任落实层层衰减,重主体项目,轻辅助工程,重生产、轻安全,越权安排工作,现场施工组织与管理混乱。

(九)辽宁连山钼业集团兴利矿业有限公司“12.17”重大火灾事故(2015年)

1、事故经过

2015年12月17日8时左右,兴利公司风井副矿长曹树和带领6名工人到风井井巷距井口125.5-138.3米处从事钢棚支护焊接作业。9时左右,维修工曹树凯在焊接右侧第1架棚腿拉筋时,焊渣掉到接帮用的木背板上,引燃木背板,随后曹树凯

15 用浮土和碎石面覆盖灭火。11时30分左右,曹树和带领6名工人准备乘车升井吃饭时,曹树和说闻到了异味,曹树凯解释说是他焊接时焊渣引燃背板起火冒烟,当时已经抓把土盖上了应该没事。曹树和听后带领6名工人离开作业现场升井吃午饭。12时20分左右,曹树和带领6名工人乘矿车下井准备继续作业,下行20米左右发现井下冒烟。采取灭火措施,未能奏效,木支护燃烧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通过巷道和老空区形成的通道进入副井,致使副井井下17人中毒死亡,17人受伤(含3名救护队员),经济损失2199.1万元。

2、原因分析

兴利公司风井井巷钢棚支护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在电焊作业时引燃木背板,致使用于接帮和接顶的木背板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经风井与副井之间的旧巷和冒落的老空区形成的漏风通道进入副井,造成人员伤亡。兴利公司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混乱。无资质施工、未按设计施工、无证上岗、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未及时报告事故、盲目组织施救。

(十)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钻井分公司“4.23”物体打击事故(2016年)

1、事故经过

2016年4月 22 日四川钻井分公司70148XN钻井队机械员刘小斌、HSE监督员梁勇、电气工杨韬、司机长杨卫等4人按照安排开始进行油管通径作业。23日下午,杨韬、杨卫按照安排

16 从事其他工作,由刘小斌和梁勇两人继续进行油管通径作业,刘小斌在油管母扣端操作气动通径装臵,梁勇在油管公扣端拣通径规。15时07分,刘小斌将通径规插入第257根油管进行通径作业,15时08分,该油管通气堵头和通径规崩出,集中正在通径作业的刘小斌左腮下部,致其昏迷,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将刘小斌送往医院。16时05分,120急救人员宣布刘小斌经抢救无效死亡。

2、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误将通径规放入未卸公扣护丝的(第257根)油管内,启动气动通径装臵进行油管通径作业,致使油管内憋压,导致通气堵头和通径规由母扣端崩出,击中作业人员左腮下部,致其昏迷,后送医院经枪救无效死亡。

(2)管理原因

一是违章作业。通径作业前,作业人员偷懒图省事,未按《BGT1扣特殊密封镍基合金油管使用注意事项》将油管解捆排放和拆卸全部护丝,给误操作和事故埋下隐患。

二是气动通径装臵设计、制造、试用、鉴定和使用无规范约束。气动通径装臵设计、加工随意,装臵的通气堵头由非承压元件油管母扣护丝临时改装而成,缺少安全技术评估,使用无章可循。

三是风险分析、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元坝12-1H井作业危害分析》表中未识别出通径作业憋压导致物体打击的风

17 险,未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作业入员没有全员参加风险分析,未对全部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

(3)根原因

公司对油管通径作业长期不重视,习惯性违章作业。

二、受限空间生产事故

(一)迁安市鑫达来工贸有限公司“7.22”中毒事故(2015年)

1、事故经过

2015年7月22日11时35分左右,迁安市鑫达来工贸有限公司工人在迁安市民强小区东门丰庆路路东污水管道检查井下进行管道疏通作业,11时35分左右,封堵墙墙体被凿开两个直径2厘米左右的孔洞,污水管道内有毒有害气体随污水从孔洞涌出,张金全突然晕倒。11时37分,吴永志发现张金全晕倒,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贸然下井施救,晕倒在井室内。11时40分左右,郑玉国发现情况后,依然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贸然下井施救,也晕倒在井室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40万元。

2、原因分析

民强小区自2014年冬季陆续有人入住,连通小区化粪池的污水管线未与市政污水主管道贯通,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居民生活各种污水及粪便经较长时间囤积、发酵,在化粪池与污水管道内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此气体封闭于化粪池和污水管道之中。

18 (1)直接原因

当施工人员掏完市政污水管道4#检查井内积水后,张金全首先进入检查井内去凿小区污水管道与4#井连接处封闭的墙体,当打开部分墙体时,污水管道内有毒有害气体随污水涌出。张金全在未对受限空间作业场所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无人员监护的情况下,违章进入污水管道检查井,将密封墙打开缺口后吸入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死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吴永志、郑玉国安全意识淡薄,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先后进入污水管道检查井冒险施救,致使吴永志和郑玉国中毒死亡,是造成事故扩大的直接原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二)湖南常德市安乡众鑫纸业有限责任公司“8.28”中毒事故(2015年)

1、事故经过

2015年8月28日上午11时左右,湖南省常德市安乡众鑫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高温季节停产恢复生产准备过程中,1名工人在清理浆纸池内废料时中毒晕倒在池中,企业老板和其他7名工友见状相继进入池内施救而中毒,最终导致7人死亡、2人重伤。

2、原因分析

19 未对员工进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要求和应急救援知识进行安全培训,未在作业现场配臵应急装备,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盲目进入受限空间施救,导致施救人员伤亡。绝大多数受限空间事故都存在盲目施救导致人员伤亡扩大的情况。

(三)承德平泉县金烨石灰厂“10.13”中毒事故(2015年)

1、事故经过

2015年10月11日,承德平泉县金烨石灰厂接到小寺沟镇政府下达的停产指令后,于当日上午10时左右停机焖窑,窑内焦炭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CO,10月13日凌晨5时许,3人一起上窑作业,杨永吸入CO中毒坠入在窑内,朱兴山发现杨永坠入窑内对其救援,也因CO中毒晕倒在窑内,5时45分左右张志到达1号窑口时发现杨、朱二人倒在窑内进行施救也因吸入大量CO,中毒晕倒在窑口处。此次事故共计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00万元。

2、原因分析

在现场CO浓度严重超标的情况下,看火工杨永违反《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10.2.2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125号)第四条规定,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煤气危险区域作业,吸入过量CO中毒,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安全员兼维修工朱兴山、出

20 窑工张志盲目冒险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四)江苏镇江市索普集团“10.19”中毒事故(2015年)

1、事故经过

2015年10月19日14时40分左右,江苏省镇江市索普集团甲醇厂员工在气化工段真空黑水冷却分离罐内进行清灰作业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3名作业人员死亡。

2、原因分析

作业前未对分离罐进行有害气体浓度和含氧量检测,未进行充分臵换,作业人员未佩戴合格防护用具。事故设备未完全有效隔绝,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吸入,造成3人中毒死亡。

(五)滨州市滨城区“5.30”较大中毒事故(2016年)

1、事故经过

2016年5月30日10时左右,滨州市滨城区正通机电泵业商行在对滨州市排水管理处10 号排污水泵站,进行例行检修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 人死亡。其中,1 人在检修过程中中毒,2人在因施救不当中毒,在医院抢救无效先后死亡。

2、原因分析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六)东营区万达广场“6.9”硫化氢中毒事故(2016年)

1、事故经过

2016年6月9日14时50分左右,东营万达广场一污水井在维修过程中发生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21

2、原因分析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三、火灾(爆炸)事故

(一)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2015年)

1、事故经过

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46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运二道95号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的待申报装船出口货物运抵区最先起火,23时34分06秒发生第一次爆炸,23时34分37秒发生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事故现场形成6处大火点及数十个小火点,8月14日16时40分,现场明火被扑灭。此次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住院治疗,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截至2015年12月10日,已核定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人民币。

本次事故残留的化学品与产生的二次污染物逾百种,对局部区域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2、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的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22 (2)间接原因

一是瑞海公司长期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和储存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极其混乱,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致使大量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未批先建、边建边经营危险货物堆场;无证违法经营;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经营危险货物批复;违规存放硝酸铵;严重超负荷经营、超量存储;违规混存、超高堆码危险货物;违规开展拆箱、搬运、装卸等作业;未按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重缺失;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是有关地方政府安全发展意识不强。有关政府部门在瑞海公司经营问题上一再违法违规审批、监管失职。天津市及滨海新区政府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决策部署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足、摆位不够,对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不力、抓得不实,致使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政府部门职责失守的问题未能被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三是有关地方和部门违反法定城市规划。天津市政府和滨海新区政府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规意识不强,对违反规划的行为失察。天津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法通过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和易燃易爆堆场的行政审批,致使瑞海公司与周边居民住宅小区、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办公楼等重要公共建筑物以及高速公路和轻轨车站等交通设施的距离均不满足标准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导致事故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

23 四是有关职能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的人员甚至贪赃枉法。天津市涉及瑞海公司行政许可审批的交通运输等部门,没有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工作规定,没有严格履行职责,甚至与企业相互串通,以批复的形式代替许可,行政许可形同虚设。一些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人情、关系和利益诱惑面前,存在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以及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的腐败行为,为瑞海公司规避法定的审批、监管出主意,呼应配合,致使该公司长期违法违规经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没有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没有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瑞海公司的日常监管严重缺失;天津市环保部门把关不严,违规审批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 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平时对辖区疏于检查,对瑞海公司储存的危险货物情况不熟悉、不掌握,没有针对不同性质的危险货物制定相应的消防灭火预案、准备相应的灭火救援装备和物资;海关等部门对港口危险货物尤其是瑞海公司的监管不到位;安全监管部门没有对瑞海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天津港物流园区安监站政企不分且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眼皮底下”的瑞海公司严重违法行为未发现、未制止。上述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相关法律法规形同虚设。

(二)靖江“4.22”火灾事故(2016年)

1、事故经过

2016年4月22日9时13分许,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组织承包商(华东建设安装有限公司)在油品罐区二号交换泵房

24 检修焊接作业时,引发泵房及附近油品管线着火,造成泵房上部管廊坍塌,泵房南侧的2401号储罐(罐容2500立方米,事发时储存约1300吨汽油)和有少量残留汽油的2402号储罐内油品沿损毁管道外泄并燃烧。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疏散了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群众,撤离了码头上下游5公里之内的船舶,对现场北侧的长江福姜沙水道采取禁航措施。公安部消防局、江苏省消防总队共调集192辆消防车、950名消防官兵参与灭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时调动中石化扬子石化等5支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队伍、86名指战员携带20余台大功率大型灭火装备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协助灭火。至23日凌晨2时04分,历时近17个小时,明火全部被扑灭。

2、原因分析

经初步调查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公司组织承包商在交换泵房进行管道焊接作业时,严重违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未清理作业现场地沟内的油品,未进行可燃气体分析,电焊明火引燃现场地沟内的油品,火势迅速蔓延,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四、环保事故

(一)“10.21”重大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事故(2015年)

1、事故经过

淄博桓台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济宁泗水山东万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日照莒县山东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25 滨州博兴山东利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山东麟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与张林德、陈继新团伙进行非法转运危险废物的交易。2015年10月21日凌晨2时许,张林德、陈继新雇用车号为鲁CB6590的罐车运输化工废液向山东省章丘市普集镇上皋村已废弃的明皋2号煤矿井内倾倒时,张林德、陈继新、罐车司机和押运员共4人中毒死亡。

2、原因分析

张林德、陈继新租赁山东省章丘市普集镇上皋村已废弃的明皋2号煤矿井院落倾倒危险化学废液,在倾倒时因未采取防护措施导致4人中毒死亡。

五、交通事故

(一)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016年)

1、事故经过

2016年6月26日10时30分许,湖南省衡阳骏达旅游•集团一辆车牌号为湘 D94396的旅游大巴(核载55人,实载57人,其中小孩4人),行驶至湖南郴州宜凤高速公路33km+900m 处时,撞向中间隔离护栏,导致车辆油箱漏油并起火,目前已造成35人死亡、13人受伤住院,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

2、原因分析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6

第三篇:广州近期物业管理典型案例评析

(理论、法规、实操)

一、翠湖山庄案例评析

多重纠纷,长期悬而未决。一方面反映的是物业管理自身发展的内部问题(建、管不分,发展商、物业公司、业主组织运作不规范等)多;另一方面突出展现的是现有法规、规章存在空白点,政府监管薄弱,司法效力不高……。

本例业主欲炒物业公司的直接原因是管理公司挪用维修基金、管理水平下降、收费提高(可能还存在住房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引致业主不满,欲以“新”换“旧”。内在原因是物业开发建设与管理服务没有分业经营:通常情况是发展商为售楼需要定下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会低于成本,交搂后的诸多问题(设计、配套、施工、装修等方面)要物业公司背,物业公司的各项经费不足依赖发展商补。一旦售楼结束,发展商搞好物业管理的外在压力(买方施与)与内在动力(利益驱使)减弱或消失,对管理公司督促不力,补贴减少(诚信为先、志在长远的发展商除外)。业主随之便会感受到管理水平不如当初,服务质量下降。若此时管理方再想通过提高收费维持管理服务水平,便易激发“民变”,招来一纸“休书”。或勉强收费标准提高了,必然伴随怨声四起、大量拒交(甚至连原有的那部分也不交了),引起恶性循环。至于维修基金挪用,根本原因在于以前的法规、规章对基金的交、存、管、用规范约束不够,甚至规定将基金交到发展商、物业公司手中(由其代存代管)。这样,发展商或物业公司在利益驱使、道德缺失、外在监管又不到位的情况下,挪用滥用实难避免。需要强调的是,后期非因建设不当所致大修等动用维修基金是正常使用,不能因为查账发现基金少了一概归于挪用。

1 本例发展商诉主管部门批复业委会程序出错,业委会和主管部门持不同观点。主要原因是现有法规、规章不具体、不清晰、不统一,造成各方各有自己的理解和依据。其次,各方在诚恳务实、协商求和的工作态度和作风上存在问题。

本例新公司进场,原公司坚持不退,除了发展商、物业公司不愿放弃既有利益,一方面可能是业主自治组织的成立、运作确有不规范之处,法规与契约对物业管理的“退出”方面界定不明确,约束不力;另一方面,是在现有建、管不分和退出补偿不明背景下,物业公司退出成本太高,前期沉淀的成本无法收回。而问题出来以后长期得不到解决,凸显的就是政府监管薄弱,司法效力不高。行政监管薄弱(当然与法规、规章不明也有关系)使得物业公司取得管理权、业主大会召开成立(包括业委会成立)这两个后续纠纷的“源头”就不能得到有效的规范,后期问题更是管不过来。司法效力不高,使得解决单件纠纷的成本太高,挫伤无辜一方的积极性……。最终,阻碍地是行业规范发展的进程。

相对于市场中其他类经营服务,本例表现出物业管理服务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其难以分割性或不可分割性。从而导致服务关系双方不能及时有效的给对方违约行为以制约(单个业主即使不满意也不能拒绝服务方的一般性服务,服务方在单个业主不交费的情况下,也不能终止服务)。这是导致物业管理中的许多纠纷容易积累放大不能在个人层次上化解的主要原因。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加大外在的约束(法规与政府监管方面等方面)力度,制定周密严谨的业主公约和服务合同,尽可能详细约定各方职责和违约责任,严格依约办事,是微观层次上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欠费与服务差,谁为因、谁为果具体案例不同。小业主欠费,不仅影响 2 管理运作,也侵犯了其他交费业主的利益。不管服务真差假差,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下意识地选择底价支付。合同法规定:合同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另一方可以延迟支付。这里不适于小业主。境外不少国家和地区有对小业主欠费强制追交的规定与措施。

案例2评析:

本例除了与案例一有相似之处外,其独特之处在于,原物业公司的母公司广州市道路扩建办拥有超过50%的产权份额,是有绝对多数代表权的大业主,这种情形下小业主的意见和利益极易被忽略。因此,便有一个是否需要通过立法对大业主的代表权进行限制的问题。虽现有相关法规并无此点内容,但至少可以检查大业主有无100%缴纳管理服务费。若无,便没资格享有其所占份额的代表权。另外,即便有大业主的袒护,若物业公司出现严重违规失职行为,依法依然可由主管部门注销其资质。

小业主欠费,业委会有催交义务。

案例3评析:

本例症结的源头依然是建、管不分,同时反映出另一大易引起管理纠纷的问题:即发展商保留产权(另一个热点问题,本次评析暂撇开)物业的管理问题。

很赞同华银公司的做法,凡事循法律途径解决,远比正面硬性冲突最终效果好(博弈策略)。

本例再次反映出的“退出难”,除了在案例一中解剖的利益等原因外,还涉及发展商保留产权物业的管理问题。统一管理是各层级法规、规章所定的 3 物业管理原则,符合节约、增效的要求,发展商应予支持,其权益可通过协商、谈判以合同保障,而非拒不退出。笔者个人认为发展商保留产权物业,若不与其他部分共享通道、出入口等,具备独立经营条件的,可不归于统一管理范畴(水、电接驳、检修等不可分开的专项工作可单个协商委托)。

案例4评析:

本例的焦点之一是,业主委员会有无直接查账权。

不管是从委托 ─ 受托关系角度,还是现有各层级法规,均规定物业公司(具体是管理处),有义务定期如实向业主公开公布收支账目,即要履行如实准确报告的义务,从这个角度说,业主委员会集体调看帐目本无不可。但物业公司作为独立经营的企业法人,其财务收支账目属于企业秘密,有权不随意对外。解决的办法可在合同中约定什么情况下、由谁(如双方认可的代表人或机构)、依何种程序、在多大范围内审查账目。香港有关物业管理的最新立法补充:物业公司一次性开支过一规定数目,就需独立的审计机构审计。可资借鉴。

本例焦点之二是,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如何行使代表权。

现实中确实存在合法选出的业主委员会能否真正(操守、能力方面)代表大多数业主心声、利益的问题,核心在于对业主委员会的权力也应有有效的监督、制约。应该说象解聘物业公司这样的重大事项,绝对不能由少数业委会成员或业主代表开小会议定,事后通知广大业主。这涉及业主自治权利具体依法规范行使问题。现有的立法这方面确有不完善之处(直接赋予业委员决策、决定权)。新修订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和国家《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均规定,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只 4 有执行权,没有决策权。本例表象是业委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并无违规,但从报道看,能否真正代表大多数值得存疑。实际上业委会完全可以通过书面征求业主意见办法(不必集中)来统计大多数业主的意见,再依法采取相应的行动。另外,还有一个评判物业公司违约程度和违约性质问题,也不是一概以解聘的方式解决为优。

本例给出了另一个潜在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就是物业公司为何愿意做“蚀本”生意?除了公司方解释的注重“社会效益”因素和一般意义上的市场竞争策略因素外,有无其他因素和利益存在呢?5角1方的费用维持让大多数业主满意的管理服务水平,显然不可能。笔者未作现场调查,推测本例管理方定是通过努力增加一些可获收入项目的使用率,提高收入以弥补主业的亏空,也属用心良苦。但终究不够“光明正大”,所以难以持久。因此,物业公司作为受托方、专业机构,不能垄断信息,转移业主利益;同样业主也不能指望物业公司长期补贴。只有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双方真诚改进工作,依法规范运作,才能实现共赢。

综合评述:

业主有产权,天生就有管理权。只是众多分散业主聚居一区一楼,产权不能绝对分割,完全由自己管理物业不可能、不方便、不经济,从专业分工、效率效益角度需将物业(共用部分)交给专业公司打理。这种情况下,业主管理权的体现是其在物业使用、管理方面的建议权、决策权、选择权、监督权、知情权等,且是以民主途径表达行使。若业主大会运作充分成熟可以登记为法人,享有直接收费权,财务独立。届时物业公司受聘于业主法人组织,从事服务的每笔开支,将是按合同从业主的财务总管手中支取,物业公司收 5 费不明等问题可望从根本上解决。但问题不会因此而结束,随之而来的会是如何加强对业主法人组织的资金监管。总之,没有强有力的监管,资金在谁手里都可能出问题,概莫例外,即便道德无暇,还有能力问题。

业主主体地位的加强,业主代表(自治)组织的成立和自治权利的行使,是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这一新型不动产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是业主参与、实施民主管理的切实体现,也是促使物业管理走向规范成熟的有力约束,方向上大力推动是不容臵疑的。但现今,业主委员会成立、运作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现有法规、规章缺乏可操作性的详细规定,且赋予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太大又无相应的约束。如法规规定业委会有物业公司的选聘、解聘权,却无业委会的义务和违约责任。其实全体业主组成的业主大会才是真正有代表性的业主权力组织,业主委员会只是其执行机构,不获业主大会的授权,是不能做出重大决定的。另外,现在普遍的情况是业主委员会只是一个无法人地位和独立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相对松散的业主自制性组织,其法律诉讼主体地位不明确,谈不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物业公司真要与其对垒会有打空拳的感觉。

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一方面会对物业管理公司形成监督制约,另一方面也会减轻物业管理企业约束分散业主不当行为的负担(业主大会、委员会本身有义务约束业主的不当行为)。因此,明智的物业公司原则上不应反对业主自治组织的成立。反对的是由不尽业主义务,假“公”济“私”的“刺头”业主充当代表,反对的是这样的组织成立后只讲权利监督,不尽责任义务,不做自我约束。

要促进物业管理的发展,就要规范物业管理中各方的行为,规范行为离不开激励与约束。“分散小业→ 业委会→ 物业公司(→专业公司)”的授权 6 过程,是一种公共选择和长距离的运作模式,其本身不易达成自发有效的激励与制约。加强内部激励约束创新(如给业委会成员付适当报酬,对创优的管理企业允许适当提高收费标准等)和外部推动监管,都是当前需急迫解决的问题。

几个案例的共同点都是前期物业管理是发展商的下属公司,即开发建设与管理服务不分、职责不分,使物业管理的一开始就处于夹缝中求生存的境地,引发纠纷多,且每一宗纠纷涉及多重关系,给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带来阻碍。

明确开发商的物业管理职责,规范前期管理,推动建、管分业,大力提倡公开招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突出业主公约的地位和物业管理合同作用,明确规范业主大会及业委员会的召开成立、日常运作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职责,强化对各方不当行为的约束,这些在新修订的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均已重点考虑。

另外,从本次的几个案例可以看出,政府主管部门加大干预、监管力度,十分必要,尤其是在首次物业企业的选聘和首届业主大会的召开成立方面(与其事后收拾残局,不如事前加强引导监督)。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公开曝光,记录在案,在市场进入方面立禁,是政府人力不够情况下,加强有效监管的重要途径。

同样,几宗案例也突出表现了,提高司法效率,学习境外先进经验,进行审判创新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物业管理问题的解决不仅仅是政府和立法、执法部门的事。参与方素质提高、社会信誉体系建立、法律规范、政府监管调节、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社会监督齐头并进,物业管理的问题才能得以根本减少和解决。

7

第四篇:酒店近期招聘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1月

15、16日温州人才大厦举行的酒店专场招聘会圆满结束,春节前酒店招聘工作告一段落。针对近期招聘工作的成果、特点和不足做一个分析和总结,以利于节后招聘计划的调整和实施。

一、近期招聘工作总结:

1、工作成果:a: 前期招聘对象主要是中、高层管理岗位,主要通过最佳东方等酒店人才专业网站来猎取人才。至今为止,已经确定人数(25)人,已经到岗人数(15)人,其中总监级以上(6)人,经理级(9)人,基本完成了酒店领导班子的组建工作。

b: 1月

15、16日在温州人才大厦举行酒店专场招聘会,共收集简历(116)份,其中:高层岗位(总监级以上)(1)份,中层管理岗位(经理级)(13)份,基层管理岗位(领班、主管)(49)份,基层员工岗位(53)份。初步达成意向者(85)人。该批员工将于本周内给予回复,并在2月10日进行复试,面试合格者将立即发放《录用通知书》。

c: 积极联系了各大旅游职业院校,进行了初步的沟通和联系,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2、工作特点:a: 前期的招聘对象主要是中、高层管理岗位,目的是为了尽快的组建酒店领导班子,为酒店工作的全面展开奠定基础。

b:前期招聘广告主要目的是加大宣传,扩大酒店影响力,为春节后的招聘工作做铺垫。

c:对各大旅游职业院校进行了初步的沟通,以便下一步有针对性的进行进一步的公关和联系。

3、不足和原因分析:a: 中高层管理者虽然已经确定,但有部分人员在春节后入职,因沟通不便,导致有些工作开展会拖延。原因:主要是临近春节,有部分人员在原单位有丰厚年终奖金和红包。

b:招聘会效果不是很理想,收到简历比较少,原因:主要是春节将至大部分外来人员已经回家,在职人员原单位有年终奖金,暂时不愿意流动。

c:院校的联系不是很理想,原因:由于大范围的用工紧张,很多企业、酒店都盯着实习生这块“肥肉”,竞争激烈。由于利益导向作用,校方要求的价格比较高,超出预期。

针对以上不足,已经在着手制订进一步措施和计划。

二、下一步招聘工作计划

春节过后至5月份是招工“黄金时期”,为此我们制定比较有针对性的招聘措施和计划。

由于节后距离开业时间比较近,招工数量比较大,而且大部分是招聘比较困难的基层员工。根据以往的经验和酒店的实际情况,结合酒店不同工种和职位的要求,计划采用多渠道、多方法的招聘方式,来抓住招聘的这一“黄金时期”,完成酒店的招聘工作,在用工方面保障酒店如期开业。具体如下:

1、 针对中高层管理岗位,采用酒店人才专业网站和同行业猎取人才相结合的方式。

2、 针对基层管理岗位,采用酒店人才专业网站、现场招聘会、人才交流大会、中、高层管理人员举荐等方式。

3、 针对酒店技能、技术岗位(工程技术人员、PA技师、厨师等),通过部门主管人员推荐和人力资源部人脉资源等途径解决。

4、 酒店基层员工岗位、主要通过人才市场招聘会、广场招聘会、招聘偏远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针对:客房楼层服务员、保洁员、洗杂工等)、基层管理人员挖取员工,员工推荐等。

5、 进一步了解实习生市场行情,对学校有针对性公关和联系,进一步补充基层服务岗位,并与学校建立长期合作。

6、 制订并推行员工推荐奖励制度,增强员工推荐积极性。

通过以上方法和措施,对完成招聘目标预期如下:

1、2月28号以前完成

中高层管理岗位定编人数的90%以上; 基层管理岗位定编人数的10%以上; 基层员工岗位定编人数的10%以上。

2、3月31日以前完成

基层管理岗位定编人数的80%以上; 基层员工岗位定编人数的60%以上。

3、4月30日以前完成

基层管理岗位定编人数的95%以上; 基层员工岗位定编人数的80%以上; 全酒店岗位编制人数的80%以上。 基本保障酒店的如期开业。

以上计划根据酒店实际情况(工程进度、后勤配套设施的完善、酒店领导决定等)的变化适时调整。

三、相关招聘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列支筹备期招聘费用。

以上为招聘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请领导审阅,批示!

人力资源部

2011年1月18日

第五篇:关于近期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近期开展电气火灾

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根据**市供热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市供热办的总体部署,我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1月5日前认真开展了电气火灾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健全领导机制,加强防患意识,有效组织开展。

我们根据各部门各专业的分工不同,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了专门的电气火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认真部署电气消防工作,明确工作责任,靠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近期领导小组一方面对职工进行电气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另一方面还组织开展了电气火灾消防隐患大排查工作;确保双节期间供热生产安全稳定。

二、

强化教育,加大电气火灾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

在排查的过程中,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在排查、整改的基础上,突出治本,充分利用安全标语、网络宣传教育等有效载体,加大电气火灾安全宣传力度,边检查、边宣传、边教育,使公司员工对于安全用电,杜绝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到了一个新高度,让每个员工都具备电气火灾防范和处置的基本常识。

三、

突出重点,严格排查。

根据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我们针对各片区换热站、隔压站、锅炉车间、办公楼、抢修施工现场等区域的电器、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栓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迅速制定了整改要求,

能立即整改的当下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排限期整改(后附排查治理清单)。整个排查过程不漏区域、不漏设施、不留死角,发现安全隐患苗头和现象得到了迅速遏制。

以上为近期开展电气火灾安全隐患排查现场的一些图片

四、

隐患治理,重在落实。

依靠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责任制度,对于排查出的各类电气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期限。对于未排查,未整改,不明原因延期整改的将严格落实责任人。通过各级责任落实,有效的建立和健全了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提升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水平。

通过近期的电气火灾排查治理工作,全员上下的安全用电意识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进一步排除。在今后的的工作中,我们将依据实施方案的各段时间节点有效开展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的电气火灾消防安全长效机制,认真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清工作疏漏,深入开展好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使西郊供热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供热有限公司

2020年1月4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序号

隐患问题

检查日期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完成情况

1

南简良东区换热站北侧循环泵存在频繁跳闸现象

1月1日

联系电气维修人员排查原因

1月2日

已排查处理

2

区政府大院2#循环泵空开坏

1月1日

更换空开

1月2日

已更换

3

时代花园换热站软化水电源插排存在烧坏

1月1日

更换插排

1月2日

已更换

4

锅炉车间高压配电室内暖气片、空水桶杂物堆积

1月1日

安排电气人员清理

1月2日

已清理

5

锅炉车间零米电缆与暖气管道太近

1月2日

重新固定电缆

1月3日

已处理

6

西王换热站南侧配电柜铜排温度高

1月2日

联系电气维修人员排查原因

1月3日

已排查处理

7

南简良东区站更换热继电器坏

1月2日

更换继电器

1月3日

已更换

8

烟厂宿舍换热站灯泡坏线路故障

1月2日

联系电器维修人员检查线路

1月3日

已更换线路并安装方灯

9

合作路农行站照明坏

1月3日

安装灯口和灯泡

1月4日

已安装

10

开泰小区换热站2#循环泵启动电流大

1月3日

联系电气维修人员排查原因

1月4日

已排查处理

11

劳动厅换热站照明空开跳闸

1月3日

联系电器维修人员检查线路

1月4日

已排查处理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序号

隐患问题

检查日期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完成情况

12

良城逸园换热站走廊灯泡坏

1月3日

联系电气维修人员检查线路

1月4日

已排查处理

13

人行国泰街换热站照明开关坏

1月4日

联系电气人员更换开关

1月5日

已更换

14

公安厅靶场街换热站自控柜电线由柜门出线

1月4日

将电线移至专门柜体出线口

1月6日

处理中

15

药监局站软水存在断电现象

1月4日

联系电气维修人员排查原因

1月5日

已排查处理

16

南郭花园站配电柜故障

1月4日

联系电气维修人员排查原因

1月5日

已排查处理

17

市体育学校换热站看站人员屋内用电无空开

1月4日

需加装空开

1月6日

正在加装

18

公安厅靶场街站内人员使用插排存在烧焦现象

1月4日

更换插排

1月5日

已更换

19

留营华苑西换热站内配电箱旁堆积杂物

1月4日

安排人员清除

1月6日

处理中

2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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