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人员的举报分析论文

2022-04-14

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工程技术人员的举报分析论文(精选3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工程项目效益审计是通过运用效益审计的技术与方法对国家用于工程项目公共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通过对具体工程项目的微观效益审计来达到促进国家公共资金宏观决策投资的合理性和使用的高效性。

工程技术人员的举报分析论文 篇1:

浅析国内建筑劳务输转的现状及对策

摘 要:文章在分析国内开展劳务输转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规范建筑劳动力市场、深化土地和户籍改革、增加教育投入等促进国内劳务输转的对策。

关键词:劳务输转现状对策

劳务输转有其历史必然性,它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劳务输转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非常积极的影响:由于农业效益比较低,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差距大(表1),劳务人员通过从事建筑劳务为其带来经济上增收;外出劳务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压力;外出劳务有利于资源要素合理的配置;外出劳务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外出劳务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外出劳务有利于推进多元城镇化进程;外出劳务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外出劳务有利于促使劳务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等。故对当前国内劳务输转现状及对策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我国国内劳务输转的现状分析

1.1 开展劳务输转的有利条件分析

由于劳务输转能为社会发展带来许多积极影响,所以国家和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并针对劳务输转制定了许多新政策。同时,我国劳务输转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并通过借鉴国外一些经验,为建筑劳务输转创造了众多有利条件:

(1)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新农村,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建立了有利于劳务输转的大环境。

(2)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实行政策倾斜,如明文規定西部地区各类输转劳务人员的企业缴纳备用金实行部分减免,有些地方政府还为新生的劳务企业提供一定支持,这些都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有利于劳务输转。

(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建筑业快速发展,对建筑劳务人员(特别是生产第一线的熟练工人)需求量很大。

(4)我国对产业结构进行了重大调整,建筑企业改革、改制,拥有一批精干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企业业务骨干处于待岗状态。

(5)传统优势。建筑是一种古老行业,特别是基层建筑工种技术含量较低,所以相当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选择了从事这一行业。加上国内建筑多年来的发展,通过师徒相传的方式,像四川、重庆、安徽等省的建筑劳务基础品质较好,劳动力资源与建筑行业的传统相结合就产生了建筑业的传统优势。

(6)规模化优势。建设部从2001年起提出劳务分包企业的概念劳务企业发展迅猛。以重庆市为例,2010年建筑劳务企业达到1783家,占全市建筑企业总数的24%。

(7)借鉴经验。我国的对外劳务输转相对于其他国家的对外劳务输转较晚,但许多发达国家或地区在此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可供借鉴。

1.2 劳务输转存在的问题和不利条件

对于劳务输转存在的问题,有的属于相应的法律法规还没建立或还需要不断完善,有的属于历史原因。主要表现如下。

(1)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建筑劳动力竞争机制尚未形成,致使部分劳务企业损害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由于劳务输转的人员流动大,技能教育、法制、治安教育跟不上,致使部分劳务人员不重视质量、安全,甚至存在违法犯罪行为。

(2)土地流转制度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农村建筑劳务人员劳动力的转移。农田是劳务人员生存的保障,从而使得一些进城镇务工的建筑劳务人员不能完全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出现了“人在外心系田”的现象,特别是到了农忙时,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3)区域政策壁垒阻碍劳务人员流动。突出表现为地区间政策宽松度不一,对接不到位,差异较大,在一些地方进城务工劳务人员在就业、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仍然受到不公平待遇。

(4)管理机构不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农业、劳动、公安、城建、交通等许多政府部门,但是缺少综合管理部门牵头管理,谁管谁都不落实。管理不规范、信息不准确、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在某些地区、某些中介部门时常出现。

(5)部分劳务人员思想观念传统、守旧。但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一部分劳务人员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清,主要表现为:①不少劳务人员不敢离开家乡,不敢外出务工,怕上当受骗和被人欺负,有“在家千日好,出门时时难”的畏难心理。②部分劳务人员(越是经济落后地区表现越明显)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处在“隐性剩余”之中,生活追求在“吃饱穿暖”之上,不愿意离开土地、离开农业,或者仅满足于农闲时打短工,不作长远打算,更不愿扎根城市,走不出传统农业的生产生活方式。

(6)部分地区劳动力大量外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农村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给土地承包经营带来了一些影响。留在农村的多数是老弱病残、妇女、学生、儿童,农村的整体活力下降,有的土地无人耕种。

(7)部分建筑劳务人员素质还不能适应建筑劳务市场的要求。西部地区的经济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劳动力接受教育的程度和专业技能水平较差,外出人员多数为普通劳动力和一般技术人员,知识型人才匮乏。

(8)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未能得到较好的保护。如大多数地方的劳务人员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也没有最低工资制度和社会救助;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普遍较长;劳务人员与城镇劳务人员存在着严重的待遇不公平现象;务工成本高,农民离乡打工手续多,办证费用高,进城门槛高;劳务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越来越突出。

(9)盲目外流严重。供方的劳务输转人员大量涌入目的地,部分劳务人员到了目的地才知道有的活难找,有的流落街头,有的连回家的路费都要从家里寄去;有的既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有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2 对策

2.1 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

2.1.1 建立健全与劳动有关的法律

目前用来规范劳动力市场和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不仅在数量上不足,而且相关内容上也难以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应进一步完善《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法律规范体系化,从而在法律高度上加以保障。

2.1.2 提供法律保障

将建筑劳务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纳人法制化的轨道,以规范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就业等一系列问题,切实保障劳务人员工资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2.1.3 改革社会保障、保险和就业制度

在农村积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将劳动力的有序流动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只有消除进城(镇)建筑劳务人员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获得在城镇生活和工作的社会归属感,创造平等的就业环境,要彻底打破城乡属地管理,取消一些不合理的就业歧视条件,废止对使用农村劳动力所收取的各种不合理费用。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农民转入城镇户口后,自愿放弃农村土地承包,应给予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的生活保障。

2.1.4 建立健全劳务企业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是近几年伴随着建筑的发展和与国际接轨条件下的必然产物,相应的管理制度还不健全。如劳务企业市场准入清出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日常巡查制度等。“不立规矩就不成方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是前提,始终把制度建设摆在首位,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建筑行业的不同状况、不同特点,不断完善劳务企业管理制度。

结合我国国情,应建立健全的有关建筑劳务法律体系,如图1。

2.2 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建筑劳务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推动其更快地发展。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着力解决劳务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作为央行的人民银行要继续改进调控手段,加大对建筑劳务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各商业银行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业务创新,创办新的适应建筑劳务企业需求的信贷品种。针对建筑劳务企业资本金不足、风险相对较高的现状,可允许商业银行试办账户质押贷款,对建筑劳务企业生产、收款全过程实施账户监督,把适当放宽贷款条件与严格贷款监督结合起来;有的還可以对建筑劳务企业进行资质评估,对诚信程度高的建筑劳务企业,给予特殊优惠政策。

2.3 规范建筑劳动力市场

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建筑劳务人员与劳务企业之间的双向选择,不仅可以优化劳动力的配置,增加建筑劳务人员收入;而且,提高了劳务企业劳动生产率,有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运行有序、调控有力、服务完善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才有基础。为了规范建筑劳动力市场所采用的流程如图2。

2.4 深化土地和户籍改革

(1)深化土地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明确指出:“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所以,我们不能让土地捆住农村建筑劳务人员流动的手脚,因地制宜地采取土地流转形式,为农村建筑劳务人员的转移创造机会。但当前亟待解决的是,要建立起农村土地流转和有偿使用、转让制度。要按照城乡土地市场的一体化,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股、租赁的办法,使土地使用权作为生产要素实行有偿转让,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建立,加快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促进规模经营的发展。还可以实行土地置换的办法,即政府建立土地置换公司,进城农民可以将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与城市住房基地按照一定的比例置换。

(2)深化户籍改革。这样有利于增强劳务发展的推动力和内动力,为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劳动力后盾。所以应当尽快放松原有的户籍管理,不管是不是农村户口,建筑劳务人员在就业、社会保障和子女入学等方面与城市户口一致。

2.5 增加教育投入

我国建筑劳务人员数量大,且文化素质、技术水平等都较低。为了提高建筑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提高国际的建筑劳务竞争,都必须进一步加大教育布局调整力度和教育投入力度,加快建筑类学校建设步伐,充分发挥现有学校的能量。此外,还要建立民间办学机制,鼓励各种力量办学。

作者:程淋

工程技术人员的举报分析论文 篇2:

工程项目效益审计问题及对策

工程项目效益审计是通过运用效益审计的技术与方法对国家用于工程项目公共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通过对具体工程项目的微观效益审计来达到促进国家公共资金宏观决策投资的合理性和使用的高效性。审计工程项目中是否执行和完成了事业发展规划和任务,是否达到预期的计划目标,通过分析评价工程项目的“三性”(即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实现程度来发现问题,找出与项目规划、立项、论证、概预算时的差距,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一、工程项目效益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项目论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1)在前期的可行性论证和决策上,对编制工程项目意见书和扩初设计,缺乏深入细致的调研和民主意识,其定位不准,使得在建设过程中易出现贪大求全、边建边改、建好即改的情况,造成工程投资浪费、工程索赔(追索)问题时常出现。

(2)对工程建设的规章制度落实缺乏监督力度。工程建设初期,各建设单位都要求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但由于工程项目中存在赶工期、赶进度的问题,因此,在涉及到具体的事件时,经常有跳过规定程序和制度规定,发生违规操作的现象。

(3)基建部门的管理职能与监督部门的职能错位。有的基建部门承担着本应由监督部门承担的事情,而扮演着监督的角色。但更多的是监督部门承担着本应由基建管理部门承担的管理责任,混淆了基建部门和监督部门的职能与作用。

(4)工程效益审计分析评价不到位。目前有的单位内部审计也在试行工程效益审计,但由于工程效益审计涉及到单位领导对工程项目期初决策论证的合理性、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及建设过程中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等分析评价,鉴于内审部门的权限及顾及本单位的利益、怕得罪领导或受制于领导的示意等原因,对审计项目的分析评价不能准确到位。

(二)工程效益审计评价标准中存在的问题每个工程项目效益审计都是针对事先确定的目标进行评价,目标不同,评价的具体形式也会随之不同。因此,难以制定一个公认的、统一的标准作为评判依据。效益审计涉及的标准大多具有一定的行业性、专业性和地区差异性,以至于有部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管理当局标准之分。由于标准的不唯一、不一致,甚至相互之间存在矛盾,因此,当审计有关各方对采用何种标准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就难以提出完整准确的评价意见,易产生极大的审计风险。

(三)工程效益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相比存在的问题效益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之间有一定的联系,又有相当的差异,其中最大的差异在于效益审计不但关注现时的成本收益,更关注未来潜在的成本收益及其相互关系。财务收支审计只关注过去和现时的成本收益;效益审计对“三性”的评价标准受时间、地域、环境、行业及政策的影响更大,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而财务收支审计有明确的行业会计准则、财经法规制度相对照;财务收支审计依据所提供的审计资料就可以得出审计结论,而工程效益审计则必须在工程结算审计和基建财务收支审计真实、合法的基础上开展效益审计,因此效益审计比财务收支审计范围更广、复杂性更大、专业性更强、针对性更明确。

二、工程项目效益审计的对策

(一)工程项目效益审计的原则 对工程项目进行效益审计分析和评价时,审计人员必须依据逻辑的推理和科学的测定,坚持以下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在审计评价工程项目效益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依据审计证据对照评价标准,对有关具体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估算,确保审计结果的公平、公正。

(2)谨慎性原则。对工程效益审计必须采取谨慎态度,尽量不夸大审计发现的问题,以叙实性的语言反映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对审计项目的评价指标要切实符合审计项目,同时,审计报告尽量做到事实清楚,数字准确、可靠,避免用感情色彩较浓的文字。

(3)前瞻性原则。对工程项目进行分析评价时,应坚持前瞻性原则。工程效益审计主要是对国家公共资金进行审计,而国家公共资金大多数是投入非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建设中。因此,对项目效益滞后性要有充分的认识,充分估计未来发展的趋势,对其要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短期和长期效益;直接和间接效益;有形和无形效益;经济和社会效益;总量和结构效益的评价。

(4)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在工程效益审计中,如果能够根据评价标准运用一定的公式,经数字换算能得出定量计算结果的,就尽量用定量来表述。但有的工程项目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其外溢的效益如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只能经过定性分析,用定性的文字来描述。因此,在工程效益审计中必须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二)建立自上而下的工程效益审计机制作为拨入建设资金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机构、建设单位内审资源,及时组织自上而下的工程效益审计。主管部厅、局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大小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效益审计。由上级厅、局组织审计组选聘有关专家建立工程效益审计组,开展对各地工程项目效益审计,强化上对下的指导监督力度。及时对造价跟踪审计和工程效益审计中的成功和不足进行经验总结,提出指导性意见,“以评促建、以评促管、审评结合、着重效益”,将效益审计落实到实处,强化全程监控与督查,巩固和树立审计监督的威慑力和权威性。

(三)优化完善工程效益审计的环境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指挥部、基建部门和管理人员对工程效益审计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首先,要努力培养和形成自觉接受监督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其次,要学会共享审计资源,尊重引进社会上资质高、信誉好、技术力量强的审计事务所或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专业人员,协助他们开展好效益审计的监督工作。审计者既要依纪依法开展严格的审计,确保对工程项目“三性”分析评价的准确性,也要注意协调好基建管理部门、监理公司、外聘审计事务所人员、施工单位及各业务管理部门的关系,协助做好工程效益审计的调查了解工作,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审计环境。

(四)建立和完善外部与内部效益审计评价体系对工程效益审计的评价应采取外部评价与内部评价相结合,及时完善工程效益审计的分析评价体系。外部评价主要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依据规定程序委托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机构,利用基建单位单体工程的结算终审权对其工程造价的合理性进行评价。通过各单位报送的审计资料和审计报告分析、评价各单位工程管理质量。内部评价主要是由内部审计部门承担,通过与管理部门合作,以及造价跟踪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在施工管理、材料设备物资采购、设计变更、施工方案调整、现场签证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复查或抽查,按成本效益原则分析实施工程审计所创造出的效益和效率,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为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机构提供准确的审计证据。

(五)开展工程效益审计必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工程效益审计过程中的“发现”机制和精确的预警系统。工程项目效益审计应核查建设过程中的反腐败是否以预防、教育与挽救为主线来治理与控制,建设单位是否配以有力的惩处措施。是否在做好群众举报和信访工作以外,增设建设单位网上跟踪监督信箱;干部作风与形象情况报告制度;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干部定期轮换制度;关键部门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制度与行政责任的效能监察制度日常化、规范化是否真正贯彻执行。同时,工程效益审计必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内、外审计应与建设单位纪委、监察、财务等部门联手,形成审计监督合力,要严控有决定权的部门和个人不适当地行使自主裁量权,避免个人说了算,摆正位置,提倡民主决策、民主建设,适时介入全过程动态管理,力求消除审计监督盲点,提高监督效率,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对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对其实行责任追究,使工程效益审计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早发现并提出预警。

(六)提高效益审计人员素质,增加自我约束能力工程效益审计工作是否有效,人员素质与自律程度是关键。效益审计具有很强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它需要各种知识结构的审计人员参加,如工程技术人员、建筑规划人员、数学、环境监督、心理等专业人才,而现今的审计人员大多数是会计、经济管理、法律人才。因此,要引进和培养工程效益必须的复合型人才,同时要教育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审计人员应廉洁自律、乐于奉献,甘于吃苦,坚持职业道德,办事客观公正,依法审计监督。

通过先进的工程效益审计理论来指导实践,减少投资建设领域出现的投资效益不理想,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的损失浪费和资产流失等现象。纠正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力,投资建设管理工作不完善,内部缺乏控制,外部监管不力等问题,促使国家的公共资金真正为民所用。

(编辑 熊年春)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作者:陈启蕴 盛志冲

工程技术人员的举报分析论文 篇3:

房屋建筑施工常见安全事故分析

摘要:建筑安全生产直接涉及到建筑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文章就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事故进行分析,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分析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是社会长期关注的热点问题。它涉及到建筑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不能为了让建筑业快速发展,就损害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样不能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而且安全发展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有能力切实保障社会成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和谐发展的基本标志。本文就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事故进行分析,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1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分析

据建设部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快报系统数据统计,仅是2009年的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487起,死亡58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12.41 %和5.01 %,但是,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全国建筑施工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有较大增长。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23起,死亡105人,河南、广东、海南、青海、新疆等地建筑施工施工死亡人数上升幅度超过50 %。

以2009年安全事故数据为例,我们对事故的类别、事故发生部位和事故原因分析如下:

1.1事故类别

2009年,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主要涉及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和触电等类型,这些事故类型的死亡人数分别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53.10 %、14.43 %、10.57 %、6.72 %和7.18 %,总计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92.0 %。

1.2事故部位

2009年,在临边洞口处作业死亡的人数占死亡总数的20.39 %;在各类脚手架上作业死亡的人数占死亡总数的13.14 %;因安装、拆除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死亡总数的9.67 %;因安装、拆除塔吊死亡的人数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8.08 %;因土石方坍塌造成的死亡人数占死亡总数的5.66 %:因模板支撑失稳倒塌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死亡总数的5.44 %;因施工机具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死亡总数的6.72 %。

1.3事故主要原因分析

1.3.1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

按照现行的法律和法规,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由于专职监管人员少、监督覆盖面小,导致监管力度不够、责任不落实:一是与有关部门沟通不力,事故处理不当,造成了很多同类事故在同一个地区经常发生,发生后又不能及时结案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和教育;二是部分建设主管部门虽然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还未能落实在行动上。例如,有多起事故没有按照建筑市场的规定办理建筑施工手续进行施工,而建设主管部门对此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三是对开发区、高教园区的工程、村镇建设工程以及房屋拆除工程,管理体制不科学,存在监管盲区。

1.3.2安全技术规范在施工中未得到落实

2009年发生的三级以上事故中,有10多起事故是因为没能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例如,有的是浇混凝土楼板的模板支撑失稳事故,其楼板高度都超过了10 m,未能按照《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有的虽按照规范的要求对模板支撑体系进行了设计计算,但在具体施工时却把设计的中心受压立杆变成了承受由扣件传过来的载荷的偏心受压杆件,改变了传力系统,使立杆极易失稳;还有的虽然编制了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但过于简单或不具备可操作性;另有的属于脚手架工程事故,其中有些是在使用吊篮时,违规在吊篮两端设置保险绳,当动力钢丝绳断裂时无法控制吊篮坠落造成的。还有些触电事故也是因为未能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穿过施工现场的电线进行防护,在施工中造成碰触高压线事故。

1.3.3有章不循,冒险蛮干

有些工程项目对分项工程既不编写施工方案,也不做技术交底,有章不循,冒险蛮干。例如,标准明确规定,在不设置临时支撑时,不得采用挖墙角的方法拆除墙体,而实践中由于违反此项规定发生了许多墙体倒塌事故。再如,5月30日8时10分,由广东省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广州市交通运输中等专业学校运动场及人防工程,1名施工人员在未作气体检测及抽水的情况下即下到人工挖孔桩内安装超声波检测管,造成窒息昏倒,地面人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先后3人下井施救,因窒息共造成4人死亡。

1.3.4以包代管,安全管理意识薄弱

很多工程项目都是低价中标,中标企业为了获取利润将工程转包给低资质的企业。有的中标企业虽然成立了项目班子,但只管协调、收费和整理资料以便交工使用,施工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分包单位为了抢工期、节约资金,一切从简,工程项目即使有施工组织设计也只是为投标而编制的,并不是用于指导施工。至于其他安全管理制度,如三级教育、安全交底、班前活动、安全检查、防护用品配备、安全措施落实等能免则免,不能免的也只是走形式。劳务工的班组长往往就是带领施工的施工员,不按规定另配施工人员。

1.3.5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较差

当前,不论具有多高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中标,很多工程项目基本是由在劳务市场上招聘来的民工施工。他们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就连入场的三级教育也往往是走形式。特别是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农民工,他们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有的农民工第一天来上班,第二天甚至当天就出了事。还有些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实行“以包代管”,使得建筑施工中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规、标准只停留在项目管理班子这一层,操作人员不了解或者不熟悉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又因缺乏管理,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事故隐患未能及时的发现和整改,造成事故的发生。

2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1)国家相关部门继续结合实际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针对建筑业发展的新趋势,国家相关部门应该联系建筑业实际发展状况,与时俱进,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规范建筑市场,弥补法律漏洞,使执法单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法律体系。

(2)建筑施工单位应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健全安全监管制度。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工地施工项目班子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以现场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筑企业要组织制定本企业各岗位安全责任制,从管理层至工作层,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定期进行考核,指定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3)加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素质。施工企业要定期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企业必须定期培训各级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企业对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及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

(4)严禁施工企业挂靠施工,强制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投入,增强安全防护措施。从招投标开始,严格审查承建资格,不准超范围施工;政府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凡是挂靠、私自分包的工程一经查出,坚决严肃查处;开展群众举报制度,实行社会监督。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应根据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材料机具、劳动力的供应情况等,紧密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出最经济、最安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工程师审批,监理公司批准。对于比较特殊的施工部位,如:模板施工、吊装施工、深基坑开挖、脚手架施工及现场临时用电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工程师审核批准,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并加大检查和验收力度,确保技术上可行、安全上有保障。按照防雨、防洪、防触电等安全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现场规划。现场道路畅通、平整、坚实,生产生活区要设足够的水源,安放消防器材,编制消防预案,并成立义务消防队。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业施工安全关系到人的生命,事关重大,只有在国家、建筑行业、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建筑施工安全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Analyzes the House Construction Common Safety Incident

Pang Xing

Key words:house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security; accident analysis

作者:庞 兴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研究型教学模式应用分析论文下一篇:高分子化学实验教学方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