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单位人员组成

2022-11-15

第一篇:医保局单位人员组成

办理参保单位新增人员医保手续

单位怎么给新职工办理医保手续呢,下面办理参保单位新增人员医保手续的详情整理如下:

时间:每年1—11月份的1—9日和16—20日

用人单位持此证件及资料

用人单位介绍信、省直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登记表、输入新增人员医保信息的软盘。

盖有单位财务章的上月职工工资表有其本人一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该职工调令的原件及复印件。

副厅级以上人员的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不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中的“两院”院士、省管优秀专家、省级以上劳模、获得亚洲或世界冠军运动员的相应证件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到基础管理科输入、核对新增参保人员信息并确认其信息登记档案

到基金财务科确认参保、缴纳医疗保险基金

医疗保险基金到账后再到基础管理科办理新增参保人员的医保证、病历本、IC卡

河北人力资源提供的服务指南,是为了帮助更多的企业单位及员工个人,对此整理摘抄的文件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二篇: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总结(投资促进局)

自进入投促局以来,我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局领导的正确指导及同志们的协作下,主动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1.日常工作方面:一是做好日常统计报送工作,例如:花溪区“北京•贵阳创新驱动区域合作”签约项目情况等7项报表;二是对入驻花溪的项目进行跟踪;三是主动配合其他同志完成外资等方面的工作。

2.招商引资方面:一是年度内共完成招商引资重大项目15个,到位资金135.2亿元,同比增长44.86%;二是全力配合省市区完成招商推介及投资接待活动;三是草拟部分投资项目的招商方案及协议。

3.宣传策划方面:一是编制招商推介手册、宣传单页、展板及招商推介PPT等;二是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了收集、筛选、整理、编印和信息发布。

4.信息收集方面:一是建立和完善了招商引资项目库;二是收集整理了客商信息库。

5.参加市局组织的各类培训,认真学习业务知识。 6.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第三篇:医保局权责清单

(一)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党群等工作;指导医疗保障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基金监管股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法规和规划财务股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起草政策草案和标准;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备案工作;承担医疗保障系统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四)

待遇保障股

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全县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堿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制定全县城镇职工重特大疾病、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办法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县直企业离休人员的医保待遇,制定全县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办法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负担;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关系接续制度;推进医疗救助工作;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五)医药服务管理股

根据国家局和省、市局要求拟定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定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六)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

拟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第四篇:医保局社会保险法自查报告与医保局部门及重点工作报告

医保局社会保险法自查报告

《社会保险法》于20**年7月1日起实施,之后的2周年里,我局在县政府及市县人社部门的领导下,将《社会保险法》作为维护民生、改善民生、发展民生的重要法律加以贯彻落实,扎实开展法律宣传培训,依法扩面征缴,狠抓医保体系建设,维护了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管,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我局的工作得到省市表彰,先后被省社保中心评为“20**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医保局评为“20**年度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一、宣传《社会保险法》情况

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多视点地宣传《社会保险法》,把法律内容普及到各类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中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积极性,确保贯彻落实到位;同时扩大了群众的知晓度、提高了的群众参与度,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扩面工作。一是通过印发宣传单、播发电视游字广告、刊编宣传栏、开展大型户外咨询活动、举办培训班、发送手机短信、开通咨询热线、政府网站发布政策等方式,做好《社会保险法》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宣传,如: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宣传单1.5万余份、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宣传单2万余份,邮寄未成年人参保宣传新年贺卡1.2万张等;二是组织《社会保险法》宣传队,出动宣传车深入全县18个乡镇、社区进行宣传,并不定期在全县主要集镇利用“圩日”进行现场咨询、释疑解惑;三是通过省、市、县新闻媒体,结合身边人、身边事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如:工人报、手机报以《<工伤保险条例彰显更多民生关怀》为题,报道了我县尹某因工伤死亡供养亲属获88万元补助金的事例,在全县引起了一定的反响。

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督促引导用人单位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时足额缴纳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自觉履行法定

第 1 页 共 1 页 义务。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依法集中组织开展扩面征缴,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覆盖民生的各个角落。20**年7月1日施行《社会保险法》后,在已实现高覆盖的基础上,努力做到应保尽保(详见表一)。20**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367家,20**年6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422家,新增参保单位55家。

加强了农民工的参保工作。《社会保险法》第2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参加职工医保的对象没有界定必须是“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法》实施后,我县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8693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923人、工伤保险6770人。

三、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

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健康运行,统筹资金使用率达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到了年年有结余(详见表二)。

工伤保险基金收不抵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险法》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二是《社会保险法》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将工伤预防费用增列为基金支出项目;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改由基金支付;三是我县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多为高风险行业,这些行业伤残事故率高,一旦发生多起工亡事故则面临巨大支付压力。收支情况见表三。

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情况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几年来,虽然全县工业经济发展迅速,但和先进县市区相比,经济总量依然偏小,人均收入相对较低,因而直接影响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提高和征缴总额的增幅。部分行业、企业在《社会保险法》实施过程中有抵触情绪,态度不够积极,甚至存在不参保、不缴费等违法行为;少数群众虽已 第 2 页 共 2 页 参保但尚未缴费或缴费不及时,给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法》实施至今,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深入开展。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镇村服务平台建设不适应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的实际需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经办机构服务情况

打破陈规创新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贴心、安全的人性化服务。

邮寄申报——方便体弱多病、行动不便、居处偏避和异地安置的参保居民申报医保业务,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申报材料邮寄到县医保局。县医保局收到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后,根据补偿对象提供的银行账号将补偿金通过网银到账。

网络核算——患者出院时通过“市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刷卡就医实时结算,超过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部分的医疗费用,经过系统核算后直接转入大病医疗保险理赔数据库,承保大病医保的商业保险公司,凭医保局出具的结算单理赔。

网银报账——异地安置、统筹区域外就诊不能刷卡报账的参保人,在报销医药费用时,不需前往县医保经办大厅,只须将住院发票等相关报账资料的原件邮寄过来,工作人员经过规范的报账流程办理后,一周内,报销的医药费就可通过网银到账。

刷卡就医实时结算——在市内,我县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刷卡消费,患者只缴纳本人应负担的医疗费。如参保患者需更换定点医院,向医保局提出申请并获批准后即可更换。

“两定”机构管理进一步加强。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对28家定点医疗机构及15家定点零售药店的稽 第 3 页 共 3 页 核,重点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冒名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次数、假报虚报单病种、违规结算等情况进行专项稽核;重点查处定点零售药店违反医保政策规定,刷医保卡销售化妆品、生活用品、食品、家用电器等非医疗用品的情况。

六、医保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市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打造“管理下移、服务前移”的医保经办新模式,医保经办网络不断向乡镇、社区延伸。我局一是采取与定点医院、药店等服务机构平台对接的方法,定点一个服务机构就落户一个“市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终端,实现实时、有效的双平台对接;二是以中心乡镇、重点社区和矿区为基础,逐步向周边延伸辐射,让平台为更多的参保群众服务实现效能最大化;三是降低乡镇卫生院搭建平台的安装、运行成本,免费提供医保读卡器、安装医保程序和免收网络维护费;四是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上岗、在岗免费培训,提升业务技能。

目前,一个以县医保经办大厅、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金龙药店等7个县级经办机构、定点服务机构为支柱,以中心乡镇、重点社区、重点矿区等36个基层定点服务机构为基础的三级医保信息网络平台,已成功搭建并正常运行。三级医保信息网络平台给群众带去了三大实惠:一是刷卡就医实时结算,既缓解了县级经办机构压力又为医保患者提供了方便;二是合理引导医保患者“小病基层治疗、大病进县医院”的就医流向,提高了医保基金的科学使用程度;三是在基层医院就近住院、健康体检,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医保患者的经济负担。

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档案管理情况

《社会保险法》第74条第二款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三、截止3月目标完成情况

1、社会保险工作:一是全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24976人、6129人、1851人,新增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8人;二是征收社会养老保险费4371万元,征收工伤、生育保险费分别是4.43万元、4.32万元。

2、机保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达到10812(含退休3049人);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116万元。

3、失地农民保障工作:为统征地的21个村(社区)105个社共计21888名失地农民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费937万元。

4、争取无偿资金85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3%。

第五篇:郑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市属事业单位:

为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国家岗位管理制度要求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2〕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考核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切实搞好考核工作,对于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将考核与岗位设置、平时考核、聘期考核相衔接,统筹安排。通过考核,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二、制定考核标准,量化考核内容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标准是衡量和评价工作人员的尺度和准绳,是考核质量的保证。各单位要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根据行业特点及不同岗位、不同等级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并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细化,把考核内容分解为若干考核要素,方便操作。

三、优化优秀等次比例分配模式,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

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规定,重视优秀等次的激励导向作用,把考核工作与各单位目标管理完成情况、文明单位建设情况、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情况及受表彰情况结合起来,加强对优秀指标的使用和管理。要注意掌握优秀等次人员的结构分布,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应按各职务层次分别核算,优秀比例不得互相占用,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得占用一般工作人员的优秀名额。对未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岗位设置实施工作、中层管理岗位任职(聘用)未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擅自提高专业技术或工勤技能人员岗位等级、擅自提高优秀等次比例的事业单位,各级人力资源行政部门不予备案。

(一)优秀等次比例申报。2012年考核的优秀等次比例以10%为基点,结合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文明单位创建情况、部门受表彰情况、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情况、遵守人事工作纪律情况等适当增减优秀等次比例,增加后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业绩特别突出的单位可在15%-20%之间确定;对上考核结果未按时备案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扣减1%;按照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在综合性评选中被评为“差”、在行业评比中位次靠后、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或者涉及群众合法利益的重大问题不及时解决,被市委市政府及其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单位,优秀比例扣减不低于2%。

各单位应如实填写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见附件2),经主管机关审核后,加盖本单位和主管机关公章,于2013年1月15日前申报优秀比例,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二)审核备案。考核结果备案工作原则上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统一报送材料。各单位要认真撰写备案报告(考核总结),分析一年来考核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明确下一步开展绩效考核和考核的工作思路,说明对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的处理情况。备案后,及时做好归档入卷。2011年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市管干部、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队员随今年考核备案提出奖励申请。

2012年市管干部、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队员的考核另行安排。备案时可按“暂按合格”录入考核信息。驻村队员考核等次的确定,由驻村办和派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结果确定后,所在单位要及时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更新数据,需要奖励的顺延到下申请。

统一抽调到临时性机构办公人员的考核备案由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情况由临时性机构提供,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占用派出单位优秀指标。

四、做好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工作

各级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考核结果备案制度,对各考核单位报送的考核工作总结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总结考核经验,严格考核纪律。考核结果未经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本不计算为竟聘较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考核结果备案上报材料统一使用河南省人事管理软件系统印制,包括:考核工作总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审核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明细表》,并报送考核电子数据。市直单位除以上内容外,还应上报《2012考核结果》一式两份,并提供所有人员的《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登记表》,经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存入个人档案。

五、考核时间安排

(一)优秀等次比例申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对所管辖的事业单位的优秀比例审核,应在2013年1月20日前完成。市直事业单位优秀比例的审核截止到2013年1月15日,没有申报优秀比例的事业单位不能备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备案

各级事业单位原则上于2013年2月中旬前完成考核工作,3月底前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备案。

各县(市、区)的考核结果应在3月31日前上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主要包括:本县(市、区)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总结,考核情况统计表及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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