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技术论文范文

2022-05-10

本文一共涵盖3篇精选的论文范文,关于《编辑技术论文范文(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电视节目画面编辑是一种创造型的工作,它需要的不仅仅是技术性,还需要艺术性,是技术性的完美使用和艺术性的完全释放。其核心是由选取画面、确定画面长度、画面的组接原则、画面组接的基本方式组成。

第一篇:编辑技术论文范文

可视媒体编辑处理技术综述

摘要:现如今可视媒体应用需求巨大,针对可视媒体资源具有的海量、多源、异构的特点,研究高效智能的可视媒体处理技术成为当务之急。本文重点综述了可视媒体技术中的编辑处理方面的研究现状,寄望于解决编辑处理中的結构问题,从而提升可视媒体应用的质量和效率。鉴于人们对可视媒体资源深度开发的迫切需要,本领域的研究对促进影视后期、动画创作、互动娱乐等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研究与应用意义。

关键词:可视媒体;编辑处理;色彩

1概述

当前可视媒体的应用需求非常巨大,但因为可视媒体资源本身所具有的海量、多元等特点使得可视媒体的编辑处理技术具有一定的难度,这是当下急需解决的一个难题。可视媒体编辑处理主要是通过灵活多样的编辑技术,在颜色、细节、纹理和边缘等方面改变其固有特征,从而获得新媒体素材。编辑处理技术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涉及的编辑内容有媒体风格化处理、画质增强、色彩转移、显著度提取等,但在编辑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在对比度、环境协调、色彩等方面无法获得最佳效果。因此,利用结构分解进行高精度的可视媒体编辑处理技术,从而获得平滑、光照和反射等属性,进而构建结构感知模型,消除各种缺陷,提升处理质量和效率是本研究的目标。

2国内外研究现状

可视媒体领域的研究分为结构分解与编辑处理,其中是技术核心,编辑处理则是应用聚焦,两者相互关联、协调统一,一方面竭力提升结构分解的精度,另一方面在属性分离的基础上努力解决编辑处理中的结构问题。可视媒体的编辑处理的研究符合对可视媒体资源深度开发的迫切需要,有望促进我国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研究与应用意义。在编辑处理方面的研究重点,主要包括风格化处理、色调映射、画质增强、颜色转移、无缝融合、显著度提取等。

2.1可视媒体编辑处理

2.1.1风格化处理

风格化处理,又称非真实感渲染,是计算机技术和绘画技术相结合的一个研究领域,指利用计算机生成不具有照片般真实感,而是具有手绘风格的图形技术。其目标不在于图形的真实性,而主要是表现图形的艺术特质,模拟艺术作品。目前,很多艺术风格已经被成功的模拟出来,如铅笔画、卡通画、水彩画、油画、水墨画等。如图1所示,左图为输入的图片集,右图为风格化后的结果。

目前的风格化方法,从处理方式上可以分为四类:基于笔画的方法、基于区域的方法嘲、基于样例的方法和基于图像处理和滤波器的方法。第一类基于笔画的方法中又能分为基于笔刷的和基于拼贴的,基于笔刷的方法通常定义不同风格、不同颜色、不同宽度的笔刷,在画布上进行全局或者局部性的绘制;基于拼贴的方法通常根据不同的风格形式,定义小的贴片,用这些贴片去拼接形成风格化的结果。第二类基于区域的方法通常需要图像分割作为前提,在分割的局部区域内进行风格绘制。第三类基于样例的方法通常在样例中学习颜色和纹理的映射关系,通过风格之间的映射操作来实现风格变换。第四类基于图像处理和滤波器的方法通常在空间域或梯度域内借助图像处理操作,结合各种类型的滤波器,对结构、颜色等信息进行风格绘制。

2.1.2色调映射

色调映射是指将高动态范围(HDR)图片压缩为低动态范围(LDR)图片的操作。通常,自然场景中的亮度变化在10-3至105cd/m2之间,而普通的数字显示器一般是低动态范围在102cd/m2左右,色调映射正是要填充它们之间的间隔,使高动态范围图片也能在低动态范围的显示器上高质量地显示出来。如图2所示,左图为没有经过映射处理直接显示的高动态范围图片,中间和右图为经过色调映射处理后形成的不同的显示效果。

目前的色调映射方面,主要可以分为四类:基于视觉感知的方法、基于梯度操作的方法、基于人工交互的方法和基于图像质量索引的方法。第一类基于视觉感知的方法具有执行快速,不引入光晕等优点,但是对比度方面显示效果比较差,可以分为全局和局部两种处理方式,其中有基于Stevens理论的方法、类似Naka-Rushton方程的方法、考虑时间自适应性的方法、基于局部细节的方法、基于Retinex理论的方法、基于Anchoring理论的方法等。第二类基于梯度操作的方法采用收缩大梯度,保留小细节的思想,和前述的细节分解一致,其中有采用偏微分方程的方法、基于双边滤波器的方法、基于梯度域内压缩因子的方法等。第三类基于人工交互的方法通过用户选择亮度空间,借助交互方式生成满意的映射效果。第四类基于图像质量索引的方法,通过定义质量索引,自动地调整映射的参数,生成达到一定质量要求的映射结果。

2.1.3画质增强

画质增强是一种提升低画质图像和视频到更高画质的处理操作。由于光学、环境、数模转换、运动、采样等原因,很容易产生带有噪声、失真、光学变形、运动模糊等问题的图像,而画质增强的目标就是要消除这些问题,生成高画质的结果。针对不同的画质问题,画质增强领域涌现出去噪、锐化、去运动模糊、超分辨率等多种技术方法。如图3所示,左边两幅图片为锐化前后的对比,右边两幅图片为细节增强前后的对比。

目前的画质增强方面,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技术:去噪、锐化、细节增强、对比度增强、去运动模糊、超分辨率等。去噪技术可以抑制噪声,改善图像质量,按处理方式可以分为空间域的方法、变换域的方法和基于学习的方法。锐化技术可以补偿图像的轮廓信息,增强边缘特征,使图像变得清晰,主要有空间域方法、频率域方法和梯度域方法。细节增强技术可以利用细节分解提取细节层,增强细节改善图像质量。对比度增强技术可以调整显示对比度,从而提升图像的显示质量,主要采用对直方图进行操作的方式实现。去运动模糊技术可以估计运动的模糊核,通过反卷积运算求解出清晰图像,根据核的变化情况可以分为卷积核变化方法和卷积核不变方法,根据核是否已知又可以分为盲卷和非盲卷两种方式。超分辨率技术可以将低分辨率的图像转换为高分辨率图像,主要包括基于插值的方法、基于重建的方法和基于学习的方法。

2.1.4颜色转移

颜色转移是一种将参考图像上的颜色风格转移到源图像上的处理方法,可以使得源图像上的颜色特征在视觉上与参考图像一致。本领域主要关注基于样例的转移方式,即给出两张图像自动地进行颜色的转移,无须人工干预。

目前的颜色转移方面,按照处理区域可以分为两类:全局颜色转移和局部颜色转移。第一类全局颜色转移方法通常以整张图像作为处理对象,在图像间实现自动的转移操作,主要包括基于均值和方差等统计信息的方法、基于颜色分类的方法、基于直方图匹配的方法等,这些方法简单快速,但容易引起颜色和细节问题。后来,研究人员提出了一些优化方法来抑制这些缺陷,包括梯度维持的优化、直方图重塑的优化、光源感知的优化、基于内容的优化、自学习的优化等等。第二类局部的方法通常都需要依赖人工交互,通过交互指定局部区域,在局部区域之间进行操作,能够实现更精确的颜色转移,主要包括基于软分割的方法、基于交互工具的方法、基于笔画的方法、用户可控的方法、可选择的方法等。这些局部的方法和全局的方法一样,不可避免的也会遇到相同的颜色和细节问题,影响转移的效果。

2.1.5无缝融合

无缝融合是指通过高效的交互编辑,在边界、颜色、光照等方面寻求自适应目标环境的高质量合成。在融合过程中,对象提取、合成处理、环境协调是其关键问题,衍生出相关的软抠取、克隆、协调等多种技术,通过这些技术的运用,最终获得和环境协调的无缝融合效果。如图4所示,左图为源图像,左二为目标图像,右二为位置选择,右图为无缝融合的结果,可以看出结果与目标环境完美地融合为一体。

目前的无缝融合方面,根据处理流程主要涉及三种关键技术:软抠取技术、克隆技术和特征协调技术。软抠取技术在用户简单交互形成三分图的基础上,通过定义透明度来表示前景和背景的线性混合关系,借助颜色采样和局部传播方法计算其透明度,特别在边缘不清晰和半透明的对象提取时,利用透明度计算弥补硬分割的不足,实现高精度的对象提取。克隆技术采用边界插值算法,将感兴趣的对象整合到目标图像上,保证与目标环境的匹配,根据插值方式可分为基于泊松方程的方法和基于均值坐标的方法,区别于直接的复制粘贴方式,它可以避免复杂的人工交互,强调与目标的环境匹配,消除合成失真现象。特征协调技术主要针对合成时噪声、纹理等特征不一致的问题,通过特征的转移和重建,加强合成对象与目標环境的协调统一,它更关注如何简单快捷地将表面特征进行转移和匹配,提升合成时的特征一致性。

2.1.6显著度提取

显著度提取是在人类视觉注意理论的基础上,进行视觉显著度估计,从而能在没有先验知识的情况下,实现对感兴趣对象的自动提取。显著性源于视觉的独特性、不可预测性、稀缺性及奇异性,是由颜色、梯度、边界等图像属性所致,主要有自底向上和自顶向下两种提取模式。如图5所示,左图为示例图片,中间为显著度图,越亮的地方表示显著度越高,越能引起视觉的关注,右图为在显著图的基础上实现的对象自动提取。

目前的显著度提取方面,根据处理对象可以分为:图像显著度提取和视频显著度提取。在图像显著度提取方面,涌现出各种图像显著性检测方法,包括基于中心一周围差异的方法、基于模糊增长模型的局部对比度方法、基于图模型的方法、基于频率谱的方法、基于频率调谐的方法、基于上下文感知的方法、基于全局对比度的方法等。它们通过局部或全局对比度定义,能够有效地检测图像的显著性,建立符合人类视觉感受的显著度图。在视频显著度提取方面,不同于静态的图像,视频中涵盖了时空信息,在显著度提取时需要统一考虑,主要包括基于用户注意力的自动检测框架、基于时空线索的方法、基于时序谱残留的方法、基于动态纹理的方法、基于随机域模型的方法、基于动态对比度的方法等。它们以图像显著性检测方法为基础,通过结合亮度、颜色、运动等信息,在统一建模的基础上有效地进行视频显著度提取。

3总结与展望

综上所述,尽管国内外已经在编辑处理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编辑处理中的结构问题并没有获得根本解决,甚至某些方面的研究仍然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要形成成熟的理论和技术,还需要大量更具创新性的工作。有鉴于此,本领域的研究工作主要从编辑处理方面展开,尝试以高精度的结构分解为基础,解决编辑处理应用中的结构问题,实现可视媒体资源的高效处理和有效利用。总之,在国内外对可视媒体智能处理理论与方法日益重视的背景下,研究结构分解与编辑处理等关键支撑技术显得十分必要而迫切,有望打破可视媒体领域内的技术瓶颈,进一步推进我国数字内容产业的快速发展。

作者:祖宝明 谢志峰

第二篇:电视节目画面编辑技术分析

摘 要 电视节目画面编辑是一种创造型的工作,它需要的不仅仅是技术性,还需要艺术性,是技术性的完美使用和艺术性的完全释放。其核心是由选取画面、确定画面长度、画面的组接原则、画面组接的基本方式组成。在此基础上,人们为把电视节目做到最好,应把握好电视节目的编辑理论与方式,更深刻地去挖掘自身的潜力,为创造出越多越好的电视节目,更努力地去做好创造性工作,让艺术能更好地释放。

关键词 电视节目;画面编辑;艺术性

要将电视作品最完美的效果展现给观众,需要的不是技术性的单独壮大,也不是艺术性的一枝独秀,而是要将两者完美结合起来,在掌握好技术理论和方式的基础上,将画面编辑成一种有创作性的艺术,使其臻于完美。

1 电视编辑的概念及其意义

1.1 电视编辑的概念

电视编辑现存在两种不同概念。通常想到的便是负责电视画面的编辑的工作者。但在现如今,在电视业中,有了电子编辑器的出现,直接将一些画面录到编辑带上,“剪”的行为早已不再出现,那么它就被指成是在电视业中的剪辑工作者。随着时代的发展,“编辑”在其他的部门也有着其他的意义,它的含义又变多了。在专题片和新闻部中的它就有着不同的意义。当然,因为在电视作品中一些艺术元素的需要,那么就需要剪辑师进行艺术创想。这也是为什么现如今的电视节目中会有画面组接的艺术技巧和通过这些特殊的画面组接技巧表现出来的艺术性。

1.2 电视编辑的意义

在进行电视编辑画面的组接工作中含有大量的艺术元素,为了将这些浓厚的艺术元素表现出来,是需要大量的画面素材的,还需要通过一定的剪辑方法将原本互不相干的几个画面链接起来,让画面流利、顺畅的展现,再使艺术的花朵完美绽放。这便是电视编辑意义的体现。它与电影剪辑颇多的相似之处,是在制作上都非常的需要编辑工作。为体现电视节目的艺术元素,让艺术境界达到更高,就需要用一些编辑技巧把一些相互独立的、各个不同的画面衔接起来,让它更完整,流畅。由于剪辑技术的手法有限,需要大量的素材进行剪辑,所以它离不开编辑工作和大量的劳动。只有这样,之后的艺术才会被完美体现。这样的电视节目形成后会有更加完美的效果,给观众带来新感受,新视野。

2 电视编辑的艺术

2.1 展现影视作品艺术性的手段——蒙太奇

蒙太奇这种手法包含了好几个形式,通过不同的形式将影视作品的艺术表现出来是惯用的手法。它由画面剪辑和画面组成,由于这些画面的不同,顺序的不一样,所表现的效果便不同,因此这种手法有着神奇的效果。所以,蒙太奇也是表现出艺术境界的重要方式之一。叙事蒙太奇。它遵循着时间性与因果性,严格的执行着故事情节的时间发展,有着很强的逻辑性,通俗易懂。在这之中又可分好几种。首先有平行蒙太奇,交叉蒙太奇。两者都是将不同情况下发生的情节编织在一起,从中产生新的感受,但前者可用于处理剧情,扩大信息量,加强节奏,让情节更加完整化。后者是影响着其他情节的发展,营造紧张,激烈的氛围,更有效地牵动着每一位观众的心,吸引更多的观众。还有就是颠倒蒙太奇。它通过一种无序性打破结构,将情节的发展时态颠倒,只有在后来才知道起因,将过去与现在重合,给观众一种别开生面的感觉。另一种是连续蒙太奇。它比较单一,只有着单一的线索,走单一的情节路线,给人一种自然的感觉。但这种方式的使用经常会给观众带来无味无感的感受。与叙事蒙太奇不同的是表现蒙太奇。它有着诸多的连续镜头,在多个镜头的基础上,让各个镜头之间的感情与内涵冲击来引发出艺术思维。更充分地表达出了作品所要表达的情感和内涵,更能让观众感受到这份情绪的真实。

2.2 合理组合画面的原则

画面组合时有两个原则。

第一,逻辑性、条理性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是在人物感情上,还是在情节发展上,都要具有逻辑性和条理性。在进行组合时要使逻辑性充分的表现,这样出来的画面才会有头有尾,井然有序,使观众能更好的了解这部作品的思想感情。在一些细节上要注意逻辑性要让人能够理解,容易接受,它的通俗易懂,也会让观众更好的了解作品,就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评价。从观众的角度出发,在一些思维方式上能够让他们更充分的理解,另外,要让这份理解有循序渐进的感觉,这样会增加这部作品的吸引力,也会受到好评。

第二,是剪辑点。在电影及电视中有多种剪辑点,把握好每一个剪辑点是让电视画面更加完美的关键之一。不同的剪辑点需要有不同的注意点,如以下三点。

1)动作剪辑点,在拍摄时,一个动作要花好长时间好几种角度拍摄。在剪辑过程中,为确保动作的连续和真实,在拍摄时要控制好镜头的连续性,在剪辑上要注意衔接点,要求精准剪辑,这样避免了影响画面的质量。

2)声音剪辑点,它在每段声带之间的交接处产生。这时我们需要把握声带自身的规律性,还需要注意人物情绪,这也会影响声音的变化。最后再结合画面与声音的特点,找到一个良好的衔接点进行剪辑,这便使得画面中的声音清晰,流畅,感情度高,画面便又上升了一个等级。

3)情感剪辑点,在画面中人物经常有不同的情绪和感情宣泄,这时便要抓住情感变动之间的高点,用两个镜头去变换,但要确保镜头衔接好。

3 画面剪辑的艺术性技巧

3.1 找到画面的剪辑点

通常为了能带给观众精彩、高品质的画面,就需要画面之间有着很好的衔接点与转换性,各个之间配合完美。这些的完成需要我们很好的找到画面的衔接点。这样,这个画面会更加的完整,流畅,让观众赏心悦目。

3.2 静态画面及动态画面的剪接

静态画面与动态画面两者缺一不可,二者相辅相成,二者的相互配合,使得画面更加完美。在体现静态画面时,静态画面与动态画面的顺序位置的不同也使得它们有不同的组合方式,两者都要去注意静态画面与动态画面的程度相符。在体现动态画面时,有两种情况:一是以移动来拍摄动态画面;二是以静态画面在前,动态画面在后。前者是当两个画面连接时,直接进行相连,后者则是要注意这两个画面的配合,两者配合要紧密。

3.3 灵活运用好技巧

学会应用各种各样的特技技巧,灵活的使用,这在画面编辑中是非常重要的。用不同的特技技巧来编辑不同的画面,两者之间要搭配恰当,这样剪辑出来的画面才精彩,冲击人的视觉,给人更好的震撼力。而画面的完整性、清晰性、流畅性高,便会吸引更多观众的注意。

4 结束语

电视节目画面的编辑不仅仅需要高超技术,更需要艺术上的创造和造诣。这项大量的工作需要每个人的配合去完成,所以需要每个人去不断的努力,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创新,将电视节目画面推到更高的巅峰。

参考文献

[1]白如冰.针对电视节目剪辑技术的分析[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2):92-93.

[2]杨伶婳.电视新闻画面编辑逻辑性与主题性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14):109-110.

[3]周晓靖.电视新闻报道中后期画面的编辑工作[J].西部广播电视,2014(15):84-85.

[4]朱艳华.浅析电视节目后期制作中的画面编辑[J].视听,2015(12):76.

[5]孙静.广播电视节目画面编辑制作的艺术技巧探讨[J].赤子(上中旬),2015(17):75.

[6]岱青.论电视新闻画面编辑的逻辑性与主题性[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2(6):10,39.

[7]杨莉.试论广播电视节目的画面编辑及其制作[J].新闻研究导刊,2016(5):108.

作者:胡江涛

第三篇:基因编辑技术的社会伦理分析与道德调控研究

摘要: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其为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做出贡献的同时,本身也隐含着巨大的隐患。基因编辑技术在治疗疾病、保护人类健康的同时,也引起了人们对社会伦理和道德的热烈讨论。本文首先简要叙述了基因编辑技术的基本发展状况以及其中的伦理问题;然后针对这些伦理问题分别从伦理意识、理论价值和伦理责任三个方面进行这详细论述;其次,本文联系现实情况,讨论了基因编辑技术的道德调控原则及其具体的内容。这一伦理问题关乎世界上的每一个民族和每一个人,其讨论也对医学的发展和社会公共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基因编辑技术;伦理分析;道德调控研究

作者简介:刘旭霞,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经济法;郑钧午,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经济法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基因工程改变了人类几千年的遗传规律,使人类根据遗传特性筛选并改变基因成为可能。这种基因编辑技术在人类的疾病治疗、药物生产等各方面都显示出其无穷的潜力,为人类社会的遗传特性带来了深刻的变化。但同时,基因编辑技术在其研究和发展过程当中也不可避免地遇到许多有关伦理和道德的质疑。

一、基因编辑技术的社会伦理问题

基因编辑技术在人类对于生命的探索道路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未来过去的几十年中,基因编辑技术逐渐开始改变人类生产、生活的方式,它不仅涉及到生命体的改变,更是关系到人类价值观念的巨大变革[1]。这项技术直接作用于生命体以及人类,很可能直接改变生物进化的方式和方向,和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

(一)基因编辑技术的安全性问题

随着研究仪器和设备的不断进步,医学工作者对于基因的研究也突破了一个又一个难题。研究者发现人类的许多疾病是由于基因结构和功能的改变而引起的,于是采用基因方式进行疾病治疗成了进行基因编辑最显而易见的理由。科学家试图通过找出缺陷基因,并对其进行修饰,将正常的基因片段取代病变的基因,抑制或者关闭病变基因的表达方式,以此达到治疗某些由基因引起的遗传疾病的目的。但是这其中却存在着重要的安全问题,采用基因的方式治疗疾病需要有一个安全的运载工具,运载工具承担着运输具有治疗作用的基因的责任。目前,公认最为安全的工具其中之一就是腺病毒(AAV)[2]。但最近有新的研究表明,有部分接受这种治疗方式的患者的癌细胞会发展出异常的染色体,也就是说,采用AAV法治疗的患者有更大的可能性出现染色体被分裂的情况,继而导致癌症的发生。这项研究使得人们重新审视AAV的治疗方式,它可能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安全。

(二)基因编辑技术的选择问题

基因编辑技术目前的研究热点趋势是对生殖细胞或者早期胚胎进行改变,因为这些细胞能够遗传给下一代。除了上述利用基因编辑技术进行遗传疾病的治疗,还可以采用这种方式对体细胞和生殖细胞进行增强。医学家通过基因编辑技术对胚胎进行操作,改变相关个体的基因结构,并且整合生殖细胞所代代相传的基因,这些行为将会对人类基因产生持续性的影响,由此就会改变人类对于后代的选择,随之也会改变每个人对于自己后代的责任[3-5]。第一,就医学方面来说,我们无法预测这种增强对于人体的危害。人类一直在探寻者体能的极限,奥林匹克“更高、更快、更强”的口号一直支撑着运动员们突破自我,挑战极限。但是无论运动员们怎么努力,极限始终存在。一旦人类为了更高的身高、发达的肌肉、更好的智商改变我们几千年来进化形成的基因,突破了这一极限,所可能引起的后果和风险难以预测,而责任又由谁来承担呢?第二,就社会问题来讲,一旦人们可以利用基因编辑技术进行基因治疗,也就会要求利用该技术进行基因增强,二者界限难以把控。父母是否会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和想法随意改变子女的基因?父母是否会因为自己的兴趣爱好而为子女选择更多的“音乐细胞”或“运动细胞”?孩子将来在成年后是否会抱怨父母当面没有将自己设置成“范冰冰”的模样?这种基因编辑技术将会使后一代丧失选择的权利,后一代人的生存价值与人生的意义又该如何衡量?那么父母是否有这种权利决定胎儿的基因?胎儿有无选择自己基因的权利呢?

(三)基因编辑技术的隐私问题

基因编辑技术比以往任何一门技术都更直接、更有力地影响着每一个生命体。就人类生命体的基因来说,不同的人类个体基因中有99.9%的基因是相同的,而正是最后0.1%的不同基因,构造了这世界上成千上万具有唯一性的人类个体。可以想象,在基因技术继续高速发展的将来,每个人都有可能得到自己的遗传身份信息,但是这其中因个体差异而可能产生的基因歧视和基因隐私问题也出现在我们面前[6]。在将来,这些基因信息会不会像当下的肤色、种族问题一样,给我们的生活、就业、受教育、安全等带来歧视,我们各种权利会不会由于基因的不同而受到差别对待?作为个人唯一性的标志和信息,这些遗传信息是否可以被国家、学校、单位、保险公司、医院等机构掌握,他们是否有权利采集和获得个体的遗传信息?考虑到下一代的优秀基因,将来人们在进行配偶的选择是是否需要公开自己的遗传信息并且将对方的遗传信息纳入选择的考虑范围之内?

二、基因技术的社会伦理综合分析

基因编辑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为人们的生命的延续带来强大的好处,也可能危及社会的安全甚至人类的生存,使社会为了抢夺有利的基因技术和基因编码展开战争。因此,人们一定要对基因编辑技术的研究进行伦理的分析和判断,是基因编辑技术朝着对人类整个社会发展有利的方向前进。

(一)伦理意识分析

人类如何认识基因决定着人们形成何种基因伦理意识,同时也影响着人类的社会伦理行为。基因决定论认为,每一个人其相貌、智商、行为、性格、疾病等更多的由其本身所携带的基因决定。基因还原论认为,人是由23对染色体组成并其决定性作用的,因此,在受精卵阶段,一个人类生命个体就已经出现。但实际上,众所周知,除了少数疾病、意外灾害人类无法控制之外,性格、身体健康程度、智商等都是个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个体可以通过锻炼增强自身的免疫力,而吸烟、辐射等会增加个体得癌症的风险。如果认为基因决定一切,那么不仅人类的疾病取决于基因,个体的违法犯罪活动是否也可以用异常的基因(例如“暴力基因”、“性基因”)来解释?如此一来,就会牵扯出众多的伦理及法律问题。是犯罪个体该为其行为负责还是其基因该为其行为负责?政府是对这些犯罪个体进行健康、道德教育并关押监狱使其接受惩罚,还是对其进行基因的纠正?这些理论使人们过渡依赖基因,认为自己的不幸全部都是由基因造成的,人类不再拥有意志和选择,而是将一切的罪名推脱到基因的头上[7-8]。

(二)伦理价值分析

对于科学是否具有伦理的价值这一问题,在学术界始终存在争议,更多的人认为科学的价值是中性的,科学知识并不代表人类的价值观。有些学者认为科学研究的动机应该仅仅在于科学其本身的发展,不应当参与个人与社会的价值。还有的人认为,科学家只负责对科学进行研究,并不会直接使用并作用于社会,因此,也不应该为某一门技术而产生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这一理论被称为“科学价值中性论”。这一论断在某种意义上是成立的,它将科学作为一个纯粹的知识体系或者工具,不带有人类的目的性。但是不可否认,科学以及科学活动是在人类社会活动中进行的,科学研究是人类成果的一部分。因此“纯粹”二字其实并不存在,尤其是越来越经济化的今天,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团体利用资金支持科学家的活动,都是希望得到经济利益的汇报,而其中不乏一些商人采用金钱的诱惑,只顾眼前利益,不顾整个社会的道德,而科学家也极少仅仅为了科学无偿奉献一生。因此,可以说技术中立性的观念已经渐渐离我们远去,“技术”与“利益”二者无法完全区分开来。

基因编辑技术的研究应用,与其他技术一样显示出伦理道德的二重性。首先,基因编辑技术的发展深化了人们对于生命的认识,并且根据人类的需要,使人类改变基因显现方式、控制疾病成为可能,极大促现代医学的发展以及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如果这一技术被滥用或使用不当,很有可能危及社会的安全以及整个人类的发展,为地球带来无尽的灾难,使人们成为基因的奴隶。因此,基因编辑技术比以往人类历史出现的各种其他科学发明更需要解决伦理的问题。

(三)伦理责任分析

基因编辑技术使人类拥有更多机会和能力干预人的受孕、出生、身体构造、心灵健康以及寿命等。在科学尚未被承认之前,人类认为“上帝”或“神”是其生命的主宰,而通过基因编辑技术,人类越来越有可能自己主宰自己的生命。但是就其目前的发展技术来看,科学家仅仅可以就某些简单的基因进行改造,显然无法按照某种图纸设计出“完美”的生命个体。自然界是极其复杂的,而人们对于复杂的事物,也只能通过统计学推测大多数的特性,却无法精确的掌握每一个人类个体的特性。除了法律所授予我们的受教育权、选举权等后天权利,每一个个体都应该天生具有主宰自己身体和生命的权利,这是与生俱来的权利,不以任何国家意识和法律政策为转移。假如条件允许,掌握技术的科学家和政府是否有权利决定整个人类的遗传走向?我们当然同意通过基因编辑技术修正疾病的发生,但是这些技术拥有者是否可能将人类基因按照自己的统治要求进行修改(例如更具战斗力,更白的肤色等),这种物化人类和生命的行为该受到谁的监控?这一问题是对整个人类社会的巨大挑战[9]。

三、基因编辑技术的道德调控

人类为了与自然界和谐共处,就一定需要探索自然界的奥秘。但我们的探索不应该是为了改变自然界,而是为了更好的掌握它的规律,并且适应它。人类掌握越多的自然界奥秘,就越能更好的适应它,反过来,也能更方便的改变自然界。因此,人类必须要谨慎地使用其所掌握的每一项技能,加强对基因编辑技术的道德调控。

(一)基因编辑技术道德调控的原则

对基因编辑技术的道德调控应该主要包括以下两个主要原则。第一,公众利益优先原则。这是所有科学活动一项最基本的准则,所有的科学活动都应该是以增进人类公共利益和生存环境为出发点,一切有损可持续环境与后代发展的科学都是不道德的科学。这一条原则应该作为各种行为的最高伦理准则。也就是说,相关的研究实验室应当以严守此准则,尽量保证科学研究的纯粹性,避免过分功利化的倾向,拒绝任何不法分子对基因编辑技术的滥用。此外,相关的科学家与医务人员还应当保证其实验过程的安全性,对所有的操作进行危险性评估,谨慎处理其尚未通过观察期的试验品,保证成形的基因片段不会使人类受到伤害。第二,知情同意原则。每一个人类个体都有其与生俱来的自主性,在照顾公众利益的同时也应该给予每个人自主选择的权利。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对待事物的判断标准也不同,所以每个人做出的选择也不同,任何明显或隐性的强迫行为都是不道德的行为。科学、医学或者政府等机构不能够以其思想作为道德的统一标准,而应当尊重每个个体对其遗传材料、信息等所做出的选择。任何基因样本的销毁和复制都应当经过当事人的同意,而不能对当事人进行任何方式的诱导和欺骗,也不应该试图将团体的利益强加于个人。

(二)实施基因编辑技术的道德调控

基因编辑技术在实际的运用过程当中呈现了伦理上的二重性,这点主要取决于科学活动的主体,即研究基因技术的科学家、运用基因编辑技术的医学家,这些人比其他的普通民众和国家管理者更能够全面地预见技术所能带来的利弊,这也决定了科学家和医学家对技术的应用和后果负有重要的道德调控责任[10]。科学家应该“求真”,但同时也应该“至善”,科学家在全身心投入到科学事业的同时,也应该担负起一项重要的责任,即谨慎地评估、预测其所研究的技术所可能带来的负面结果。科学的研究本应该是一项相对独立的活动,但是现如今对于很多科学家来说,更多的考虑科研课题是否能够得到资助和奖励,却忽略了社会价值与研究动机。其次,科技人员应该积极走出实验室,参与社会活动。一方面协助政府进行的科学决策,另一方面为民主普及对于基因编辑技术的认识,正确地引导社会舆论和社会政策的走向,避免民众和政府之间因为信息的不对称而产生不必要的冲突和误解。

(三)基因编辑技术道德调控的政治保证

基因编辑技术的道德调控不仅需要科学家和医学人员严格的自律精神,还要政府、法律牵头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保障研究人员的权利,也规定其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这其中,政府的干预措施直接关系到整个基因编辑技术的未来走向。目前,各个国家的政府基本承认对基因研究成果的共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牵头成立了“国际生物伦理委员会”,致力于人类基因研究的伦理研究。由该委员会起草的《人类基因组宣言》中提到,基因研究的基本原则是“保证每个人类的尊严和平等,保护科学家的研究自由,维护人类和谐以及国际合作”。

就第一原则来说,各个国家的政府与领导人相继发表声明,呼吁各国科学家公开人类基因技术的研究成果,认为人类基因图谱是“全人类的共同财产”。虽然国际上大多数国家普遍认可基因技术是全人类的财产,应当进行共享,但是目前还是存在个别的国家或者私人研究团体进行着以私利为目的的研究,意图控制基因技术的发展。因此,为了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保证每个人对自身基因图谱的所有权,就需要国家相关机构进行法律、法规的制定,任何机构和个人对于未经本人同意擅自盗用、负责他人的基因信息等行为不仅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国家应该对相关的技术使用范围进行严格的规定。无论基因的优劣,每个人都是自由而平等的,个人不应该因为自身基因的优劣,在生活和工作中受到歧视,基因也绝对不能草率地决定一个人社会地位的高低。国家的法律、法规应当加强对个人基因权利侵犯行为的惩治力度,有力地表明政府的立场和态度。

就第二原则来说,我国政府目前对基因编辑技术的支持有待进一步提高。例如,上海某医科大学是我国在基因研究上处于前沿的研究单位,但其因缺乏资金打算放弃部分专利的申请。由于资金的不到位,许多基因编辑技术无法知识产权化,长此以往必将导致科技人才的流失,不利于基因编辑技术的发展。我国应当从资金和政策两方面及时采取措施,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保障科技人员的研究,同时应给予科技人员足够的资金,这有助于我国在此研究技术上处于世界前沿的地位。此外,还应该以基因研究为纽带,促使产、学、研三者紧密结合,一方面促进研究的实际应用,另一方面缓解基金不足的问题,为科学家的研究提供坚强的后盾。

(四)基因编辑技术道德调控的法律约束

道德只是人们内心的一种约束,并靠外部舆论进行监督,因此道德本身并不具有强制力,单纯依靠道德的约束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科技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所以,我们在加强道德建设的同时,也应当进行法律的建设,两者相互促进,相互补充,保证有关人类的基因编辑技术及研究健康发展。

第一,我国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将来有可能在就业中出现的基因歧视问题作出严格的规定。直到现代化的今天,性别、种族、残疾歧视无时无刻不发生在我们身边,随着基因技术的发展,基因歧视极有可能成为将来社会当中一种新的不公正现象。由于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雇患病职工,或在解雇时给予一定的赔偿。因此,雇佣单位通常在招聘时对职工进行身体检查。我们可以猜想,在不久的将来,用人单位很有可能会从单位的利益出发,对职工进行基因的检查,拒绝带有缺陷基因的应聘者。

第二,针对基因防治也应该建立健全的法律保护。采用基因编辑技术进行疾病的治疗可以促进人类的健康生活,但同时也可能为人类基因治疗带来不良的结果。法律应当针对此项研究工作制定严格的行业规范和法律约束。例如,采用一定的技术对被治疗人员进行生理和情感的改变和控制,或者试图通过改善基因淘汰所谓的“低等民族”,以及有意制造人兽混合物等非正常物种等行为,都应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巨大的利益常常伴随着巨大的风险,因此我们才需要法律的存在,最大限度地消除高科技的负面影响,使这门技术朝着光明的方向不断前进。

四、结语

对于基因编辑技术,有人赞扬它强大的功能,也有人恐慌它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不仅仅是科学家、政策的制定者和律师,越来越多的普通公众也参与到了这场激烈的讨论中来。这样的一门科学,使得人们对生物体的受孕、出生、身体构造甚至寿命等各方面具有更多的把控能力,也带来了危险的可能性。因此,本文从伦理和道德的视角对基因编辑技术进行分析,希望对这门技术未来能够造福于人类社会,越早对基因编辑技术进行道德的讨论,就有越大的机会避免其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然而,所有伦理的分析与道德的调控只有一个主线,即基因编辑技术的发展要以人类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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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旭霞 郑钧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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