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局工会工作计划

2022-10-12

时光荏苒,一项工作总是在不知不觉间结束,我们又迎来新的任务与挑战,在开始新的任务前,我们要学会撰写计划,那么该如何拟定计划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人保局工会工作计划》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人保局工会工作计划

人保局工作总结

一年来,XX区人保局切实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抓住重点、攻克难关,全力做好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工作总结

1、就业创业工作再创新高

坚持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区为民办实事工程,以实施新的培训补贴政策为重点,以推动就业平台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均衡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双失业”、“零就业家庭”、“零转移家庭”的调查、统计工作,实现了动态消除。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任务5800人,实际完成6405人,完成责任目标的110.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人数目标为5240人,实际完成5675人,完成目标的108.3%;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目标为3080人,实际完成3315人,完成目标107.6%;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目标为260人,实际完成347人,完成目标的133.5%;辖区内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75%,实际为9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低于4%的省控制线。 二是扎实开展就业创业培训。积极协调区教育局,依托贾汪中专设立了培训中心。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任务1200人,实际完成培训132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0%,培训后就业率达70%;创业培训任务100人,完成培训1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数500人,完成培训550人,完成责任目标的110%;职业技能鉴定任务3000人,取证任务2400人,实际鉴定3044人,取证2483人,分别完成任务的101.5%、103.4%;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国内培训任务16人,实际完成18人,完成责任目标的112.5%. 三是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在全区110个行政村开展了农村“一帐一册一表”统计、调查和动态管理工作。面对企业的“用工难”和劳动力“就业难”,我们对全区空岗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采取了优先发布招工信息、优先提供劳动力资源、优先组织用工技能培训、优先组织到外地招工等就业服务的“四优先”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对转移就业人员做好权益维护,跟踪管理工作。全年实现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176人,完成责任目标(2100人)的103.6%。新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数任务600人,实际完成605人,完成责任目标的100.8%。

2、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深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按照各类群体应保尽保、待遇水平逐年提高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保障制度,扩大覆盖面,提高待遇水平,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稳步推进。全区新增8个批次的被征地农民850人。截至目前,全区被征地农民共计25890人享受基本生活保障(不含第一年龄段人员),累计发放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105亿元,实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全覆盖。

二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12.5265万人,收取保费1400万元;领取基础养老金5.8万人,发放保费6285.61万元,城居保参保率、基础养老金发放率、领取率均为100%。

三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迈上新台阶。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任

务2万人,完成2.5万人,完成任务的125%,其中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5400人,基本实现全覆盖。

四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实现良性运转。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一直是赤字运作,运行举步维艰。收支失衡成为影响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良好运行的最突出问题。今年初累计基金结余仅为155万元,基金积累小,不能保证正常的基金拨付。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的绩效工资大都未纳入养老保险金统筹范围,退休人员反映强烈。对此,我们就机关事业保险目前现状、基金测算和形成原因,解决对策,多次向区政府进行专项工作汇报。制定出台了《关于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贾政办发2012]41号),建立了事业保险基金代扣缴制度,保障了我区机关事业保险规范运行。

3、劳动维权工作成效显著

牢固树立“双维护、两服务”的理念,通过工资协商、劳动监察、仲裁调处等多种手段,推进和谐劳资关系建设,构建维稳维权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完善了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体系建设,及时处理来信来访,重点做好集体劳动人事争议、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0起,涉及职工200人,按期结案率100%,共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出现1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

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坚持“突出重点,主动出击,预防为主,查防并举”的思路,做到查办案件、专项监察、日常巡查相互衔接,及时排查处理各种劳动保障矛盾和纠纷,推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年组织专项检查5次,接待群众咨询950起1000人次,接受投诉125起260人次,追发工资65万元,清退押金8000元,劳动合同备案10612份;检查用人单位210家,涉及职工55700人,全区劳动关系和谐,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的维护。

4、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强化

加快人才开发、培养和引进,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

一是服务大学生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帮助指导50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见习。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档案630份。主动为大学生村官搞好服务工作,完成11名大学生村官的续聘,为新一届41名大学生村官办理合同签订、工资、保险等各项事宜,解除其后顾之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数任务48人,完成50人,完成责任目标的104.2%。 二是专业技术人才规模稳步提升。坚持以规范评审程序、提高评审质量为重点,以创新评价机制为动力,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新增专业技术人才目标为510人,实际完成542人,其中101名教师获得副高职称,65人获得中学一级教师职称,101人获得小学高级职称。组织教育、卫生、建筑、交通、水利、农业、药剂、档案等八系列专业技术初定“以考代评”考试及其他系列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75人获得初级职称。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培训及继续教育人员60人,通过省市评审技师2人;新增留学回国任务1人,完成2人;新进外国智力任务4人,完成4人。

三是实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零的突破。博士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工作站)以高新企业为主体,是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重要载体。我区长期以来在这方面一直处于空白。经过积极申报,徐州工业园区被评为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既打破了我区长期以来没有博士后工作站的历史,也为我区今后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了平台。

5、公务员管理日趋规范

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参与人数任务451人,实际共有1200余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活动;南北对口公务员培训2人,完成2人;基层公务员培训任务30人,实际完成62人,完成任务的206.6%;初任公务员培训率100%;全区各单位共新任职21人,其中干部12人,聘干9人,全部参与任职培训,公务员任职培训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就业形势严峻

1、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由于贾汪是老煤炭工作基地,近年来随着煤炭资源的枯竭,煤矿纷纷关闭,大量工人需要转岗,同时,每年新增城乡劳动力约为4000人。此外,随着贾汪工业转型及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因政府征地而产生的被征地农民数量庞大,到目前约有5200余人需转移就业,这一部分人没有劳动技能或技术单

一、年龄偏大,再就业难度较大。

2、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近年来,我区大力推进徐贾经济走廊建设,突出发挥交通优势,依托徐州工业园决战大工业,全区经济社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工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同时各类在建项目数十家,需要提供大批的劳动力。与此同时,劳动者由于缺乏劳动技能或者技能单一,虽有大量工作岗位,但是仍无法就业。因而存在招工难与就业难问题并存。

(二)社会保障工作承受压力巨大

1、社会养老保险断保续保工作难度较大。由于近几年省市为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下达养老保险责任目标人数较多,部分乡镇为完成参保人数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了一部分原本没有参保意愿的人员参保,这部分人员长期以来一直未缴费或者仅仅缴了一两个月的保险费。目前,随着经济形势的下行,居民收入存在不稳定性,而养老保险缴费数额在逐年提高,这部分本来办理保险意愿就不强的群体,不愿或无力缴纳,断保续保工作压力巨大。

2、居民医保优势面临挑战。老百姓参加居民医保的意愿减弱,一是由于农村定点医院少,百姓使用不便,不如新农合不出村即可在村卫生室使用,二是缴费偏高,特别是今年“新农合”政策调整后,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相比,在缴费标准上,居民医保个人140元、财政补助200元,新农合个人60元,财政补助240元,在报销待遇,居民医保在政策范围内不低于70%,新农合在政策范围内不低于75%,无论从筹资标准还是享受待遇上,居民医保都没有优势。

三、2013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2013年区人保局将紧紧围绕市局的工作部署,立足人保局部门职能,继续以“保民生、促发展”为中心,牢牢把握我区获批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的机遇,围绕建设“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示范区”和“三区一中心”建设目标,全面提升人保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具体思路

1、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再提高。

以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为主线,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不断扩大就业覆盖面,稳定的就业形势,把解决失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在巩固已创建的2个“充分转移就业乡镇”的基础上再力争创建2个省级“充分转移就业乡镇”、创建110个行政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并聘用专(兼)职人员、覆盖率达100%。在区人力资源市场召开各种专题招聘会24场。同时抓好青山泉、大吴2个分会场48场招聘会的正常招聘工作,努力实现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200人。

2、加大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促进社会保障覆盖率再提升。 全力推进城居保制度实施,参保群众达12.14万人。为6.0万名六十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与区信用社会合作,为每个行政村安装“pos”机,积极与市局协调,为每个行政村都布置网线,采购专用设备,让广大农村居民实现“查询、缴费、领取、认证”四个不出村。城市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为符合条件的关破停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金。继续实施被征地农民保障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为符合条件的3000名下岗失业人员申报社保补贴600万元。

3、强化劳动监察和仲裁力度,促进劳动者维权工作上台阶。

按照区委区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打造和谐贾汪”的要求,加大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工作,重点查处使用童工、拖欠职工工资、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等违法行为,及时立案、结案。加快仲裁机构实体化和信息化建设,全力打造“阳光仲裁”。

4、加大招才引智力度,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上水平。

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立为契机,切实加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的指导,积极借鉴其它地区成功经验,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博士后工作管理水平,努力吸引和培养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和原始创新能力的博士后人才,为贾汪跨越发展、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

5、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干部队伍管理水平再提高。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好全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完善工作方案,科学设定招聘条件,确保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将一批优秀的人才充实到各机关事业单位,为各单位注入新鲜血液,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规范科员级干部任用管理,继续按照新的三定方案,做好各单位的科员级干部任免工作,确保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开公正。

第二篇:人保局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坚持精准方略,突出问题导向,完善政策措施,统筹打好防控疫情“阻击战”、就业扶贫“强攻战”、技能扶贫“提升战”、社保扶贫“兜底战”,巩固提升“接续战”,确保有就业意愿未脱贫劳动力充分就业,符合参保条件贫困群众养老保险全覆盖,为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努力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上勇争先、走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打好防控疫情“阻击战”。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贫困群众外出务工受阻,就业收入减少,面临返贫、致贫风险。各乡镇人社所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因疫情失业返贫,努力将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

1.全面排查疫情影响。依托乡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力量,运用贫困户居住地网络化管理成果,采取微信、电话等形式定期联络对口帮扶贫困劳动力,关心他们的健康、生活和务工情况,调查收集贫困群众就业意愿、技能水平、生活困难,全面梳理排查贫困群众受疫情影响的致贫返贫风险问题,建立受疫情影响贫困群众动态监测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贫困劳动力反映的卫生防疫、生活保障等方面困难,要第一

时间转交相关部门帮助解决。(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单位)

2.积极帮扶困难群众。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 20 条措施》,分类精准帮扶贫困群众。对有生活困难的,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或临时救助,确保不愁吃穿;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确保不缺技能;对有创业愿望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确保不差资金;对无法外出的,要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增设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卡点值守等临时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受疫情影响贫困劳动力。(责任单位:县就业局、县创贷中心、局就业促进股、局职业能力建设股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组织贫困农民工安全返岗。认真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4 号)部署,摸清贫困农民工集中返岗需求,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开展“点对点”包车直达运输复工,稳妥做好农民工抵达交接,确保贫困群众输出有组织、健康有检测、承运有防护、到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责任单位:县就业局)

(二)全力打好就业扶贫“强攻战”。深入实施就业扶贫三年行动,积极筹措资金、全面落实政策、着力稳定就业岗位、不断提升就业质量,全力推进就业扶贫拓展扩面。

4.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涉农扶贫整合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科学制定就业扶贫资金支出计划,加快资金拨付支出进度,倾斜支持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人口规模较

大的行政村,保障就业扶贫资金支出需求得到有力满足。

(责任单位:县就业局、局就业促进股、局职业能力建设股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政策落实力度。要全面梳理就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兑现力度,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一要全面落实一次性交通补贴。认真贯彻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244 号)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申报一次性交通补贴,简化申领材料,加快拨付速度,提高补贴发放到位率,实现应发尽发。二要跟进落实扶贫车间补贴。按照省扶贫办、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规范扶贫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通知》(赣扶字〔2019〕15 号)规定,对经扶贫部门认定的扶贫车间,主动跟进掌握吸纳贫困劳动力情况,及时落实吸纳贫困劳动力补贴、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以及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三要精准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要进一步完善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签订、安置退出、日常管理和补贴发放等工作,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和过渡性就业的作用。对年龄过大、不具备劳动能力、以及消极怠工、不在岗的人员及时清理出扶贫公益性岗位,坚决杜绝挂岗取酬、轮流坐庄现象发生。四要及时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5 号)对实现创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创业政策扶持,按规定落实好 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五要提前落实一次性求职补贴。对今年毕业的建档立卡贫困中的高校毕业生,争取在毕业前将每人 1000

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到学生手中。六是主动落实疫情期间就业补贴。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府发〔2020〕3 号),在省、市、县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对新招用一名贫困劳动力就业给予企业 300 元的补贴和 500元的岗前培训补贴,以及社会保险补贴。七是严格落实培训补贴。要按照劳动者真实培训意愿,组织国家扶贫网中认定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扶贫培训,发放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切实提高补贴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八是同等落实就业创业补贴。对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要按规定同等落实就业见习、创业孵化等各项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县就业局、局就业促进股、局职业能力建设股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要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广短信微信、视频招聘、远程面试、招聘直播等新型线上就业服务,积极引导贫困群众通过手机、电脑等自助渠道了解信息、寻找工作,申请补贴、递交材料,实现“零跑腿、免接触、不见面”办事,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体验感。要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劳务输出对接合作,运用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发动更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等社会力量参与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促进更多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要坚持分区分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线上招工活动,发布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引导和鼓励贫困劳动力到县工业园区有序转移就业,确保完成全县园区企业新招工人 4900 人的任务。(责任单位:县就业局)

(三)全力打好技能扶贫“提升战”。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职业培训供给,拓展线上培训阵地,积极开展扶贫技能培训,推动技能扶贫提质增效。

7.大力实施技能提升行动。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部署,按照省人社厅下达培训计划和专账资金使用指导计划,全县提取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 1929 万元,确保完成 1.75万人次补贴性培训任务。加大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力度,深入推进技能脱贫行动和深度贫困村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力争到2021 年底使我县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数总量的比例达到 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 32%以上。(责任单位:县就业局、局就业促进股、局职业能力建设股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不断拓展线上线下培训平台。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依托“学习强国”技能频道、“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鼓励支持贫困劳动力参加线上培训,对参加线上培训并取得相应课程培训合格证明的学员,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所需资金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加大以初、中级技能培训为主的线下培训力度,加强贫困劳动力项目制培训,引导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责任单位:县就业局、局就业促进股、局职业能力建设股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项目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依托人社部门网站、微就业公众号、乡村公告栏等载体,定期公布培训职业(工种)范围和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范围,供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自主选择。按照“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工作目标,结合就业培训意愿、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家政服务员、电子操作、中式烹调、电子商务、砌砖工等紧缺急需工种技能培训,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 1-2 门就业技能。组织创业意愿强,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人员参加电子商务培训、创业实训等灵活多样的创业培训,帮助更多的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实现脱贫。(责任单位:县就业局、局就业促进股、局职业能力建设股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力打好社保扶贫“兜底战”。持续实施社保扶贫三年行动计划,继续落实财政代缴参保制度,逐步提升社保待遇水平,推动贫困人口社会保险全面覆盖、兜底保障。

10.推进养老保险全覆盖。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优化参保登记经办服务,引导贫困人口自觉主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继续落实贫困人员参保优惠及代缴补贴政策,推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代缴率达到 100%。扩大贫困人员社保覆盖范围,在 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将年满 60 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优化社保经办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贫困人员提供上门办理等个性化服务,

推动参保,全面实现贫困人员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县居保局)

11.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根据全省统一部署,适时调整我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要对 65 周岁以上(含65 周岁)的参保居民加发规定的基础养老金,对缴费年限超过 15 年的,在核定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待遇时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的 2%。(责任单位:县居保局)

12.确保工伤风险可防范。加大对企业工伤参保宣传力度,重点对预防重点领域,即工业园区制造业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尘肺病防治重点企业、危险化学品、矿山企业。以国家、省、市举办的“职业病防治周”、“安全生产月”等大型宣传活动为依托,以我市开展的工伤保险相关宣传活动为载体,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企业自行举办的宣传活动为补充,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活动。同时发放工伤参保资料带入贫困户家中,特别对务工人员加强工伤保险参保意识,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切实防止贫困劳动力因工伤致贫返贫。(责任单位:县社保局)

(五)全力打好巩固提升“接续战”。聚集全县剩余 919 人未脱贫贫困人口,对贫困发生率相对较高且贫困人员较集中的村和定点帮扶村实行挂牌督战,持续推进人社扶贫领域问题整改,不断健全人社扶贫工作长效机制,推动人社扶贫成果持续巩固提升。

13.持续推进人社扶贫整改。紧紧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落实”要求,在扶贫部门的指导下,持续开展中央专巡视“回头看”、国家和省市脱贫成效考核等发现问题整改,全面对标认领,

主动举一反三,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分类实施整改。各单位要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抓实、抓深、抓细问题整改,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研究整改措施、亲自察看整改现场、亲自把关整改销号,集中全系统力量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不断提高人社脱贫攻坚质量,常态长效巩固人社脱贫成果。(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14.不断健全人事人才扶贫机制。放宽贫困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允许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地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加大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倾斜。持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加大贫困地区支农和扶贫类服务岗位开发和招募力度,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

(责任单位:局人事股、局专技股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切实增强驻村扶贫实效。继续加强各单位扶贫驻村干部管理,保持驻村帮扶组和工作队人员稳定,切实做到人员不撤、扶持不减、工作不变。要强化驻村帮扶工作,协助挂点村“两委”抓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项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谋划疫情防控结束后的帮扶工作思路,全力帮助挂点村贫困群众发展产业、争取项目、务工就业、增加收入,确保贫困群众全面脱贫、稳定脱贫、长期脱贫。(责任单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

第三篇:人保局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我局主动认领、积极作为,履行好了行业牵头部门、镇村帮扶牵头单位职责,落实“三个捆绑”责任,促进了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政策有力实施。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部门责任,精准帮扶,助力脱贫攻坚

(一)履行行业牵头部门职责,专项扶贫精准有力度。一是按照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制定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年初计划方案,责任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履职行业牵头部门职责,加强与县级部门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行业基层工作,结合上级重大行动部署,组织专人定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督导督查,针对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限时清零销号。二是根据行业扶贫工作部署,主动作为,协同卫健部门、乡镇(街道)摸清全县贫困人员信息家底,与县脱贫办、县社保局、居保局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及时动态更新,保障贫困人员信息完整、准确。三是按照行业扶贫政策要求,从16年起政府购买基础医疗保险费,从2018年起由政府按100元/人•年的标准为三类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紧紧围绕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就业扶贫“十五条措施”,在全县2.08万余名贫困家庭劳动力中,转移就业规模达1.5万余人,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扎实推进人社部门行业扶贫工作。

(二)履行帮扶责任单位职责,点对点扶贫更精准。一是结合帮扶贫困村实际,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制定年初帮扶计划,与贫困户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帮扶工作,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按帮扶单位职责要求进行走访,与镇党委政府、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对近期工作进行研讨。经过协助,组建了村集体企业“县云家乡村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修建了功率30千瓦的光伏发电站两处等基础设施和文化设施,实现年网上售电2万余元。特别是拖延数年的4社道路2019年底全部硬化,基本实现了全村社社、户户通硬路;

同时协调县燃气公司,为全村安装天然气。近年来,全村修建了347平方米新的村办公室(包括文化室、卫生室)、1200平方米文化广场一个、公共卫生厕所三个、分类垃圾池26个、安装太阳能路灯146盏;

修建了入院路4公里、生产作业道1.7公里、通社路7.58公里、囤水田埂6根、水利桥一座、河道大坝一处,大院供水二处,cd级危房改造35户、易地搬迁6户、一般危房加固25户,改厨3户,改厕12户。二是2015年开展帮扶工作以来,从机关、二局部门先后选派精干力量44人次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其中工作组组长1人,驻村第一书记3人次,驻村工作队队员4人,部门负责脱贫攻坚工作人员29人次,“千人下基层”7人,常态化开展集体谈心谈话、走访慰问,下派人员严格履职,全部脱产、吃住在村,经费按月保障到位。三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入户排查、核实、走访,人均达8次/年以上,主管领导调研超6次/年,分管领导超10次/年,收集反馈群众意见建议,督促镇村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切实加强了“五个一”、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代缴等扶贫帮扶力量和涉及“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措施宣传,开展十九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讲、疫情防控、流行性疾病预防、非洲猪瘟防疫、城乡结对共建等系列惠民利民、感恩教育活动。四是充分发挥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力量,18年至今县人社局、机保局、中学在荣家沟村集中开展以购代扶4次,购买贫困户农副产品34693元;

开展帮扶单位和干部对帮扶镇村、帮扶对象捐款、“以购代扶”、“以赠代捐”、扶贫消费等系列活动,共计20万余元。

二、就业扶贫为首,精准实策,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一)强化资金保障,打好脱贫攻坚之战

开展脱贫攻坚以来,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扶贫专项资金全部到位,共拨付1212.71万元,其中: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926.89万元,就业扶贫专场招聘93.52万元,培训补贴资金157.8万元,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就业一次性奖补4.2万元,贫困劳动力创业补贴15万元,有组织劳务输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0.30万元,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奖补15万元。

(二)多渠道强化宣传,夯实就业服务之基

全方位梳理制作“就业扶贫政策清单”下发至县域企业、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同时,利用公共招聘网、创业微信平台等媒介载体以及“春风行动”、“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等活动载体,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确保政策知晓率全覆盖。

(三)开发扶贫公岗,编牢兜底保障之网

开辟兜底保障就业之路。按“因事设岗、以岗定员”的原则,在全县87个贫困村、510个插花式非贫困村先后开发“乡村保洁”、“疫情消毒员”等公益性岗位1651个,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3638人次,按月拨付岗位补贴320元/人.月,并为其全部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支付贫困劳动力岗位补贴926.89万元。

(四)开展专场招聘,搭建双向选择之梯

为着力解决好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重点困难群体就业,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扶贫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61场和“送岗位信息下乡”70场,提供就业岗位信息36850余条,帮助就地就近就业11800余人。

(五)开展劳务输出,启动转移就业之车

为进一步保障和促进农民工和贫困劳动力就业,精准就业服务,全力摸清劳动者省内外就业意向和返岗时间的基础数,加强与成都富士康、浙江嘉善劳务输出对接,实施“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输出服务,实现有组织劳务输出贫困劳动力10人,并拨付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3000元。

(六)强化技能培训,共建能力提升之家

扶贫先扶智,培训长本事。县人社局坚持人社、财政、纪委等部门参与制度,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对有就业创业意愿、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贫困劳动力实施技能培训行动,有针对性大力开展劳务品牌培训、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创业培训、技能扶贫专班培训1608人,切实提高贫困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七)加强区域协作,构架转移就业之桥

巩固扩大劳务输出基地,加强与成都双流、重庆大足等外地人力资源公司劳务合作,增大劳务输出量,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3540余人。

(八)落实创业政策,夯实创业成功之基

一是宣传并贯穿落实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政策,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和创业指导,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9人3132.5万元,破解创业资金瓶颈。二是进村入户宣讲创业政策,鼓励支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并进行创业指导,促进王天呈、罗辉木等15名贫困劳动力创业成功,按规定拨付了一次性创业补贴15万元,鼓舞贫困劳动力创业信心。

(九)建设服务载体,畅通就业服务之路

建设孵化载体。建立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1个,为本县贫困劳动力、返乡创业农民工等提供免费的办公场地、培训指导、政策咨询等孵化服务。截至目前,已孵化创业成功501人,其中,贫困家庭劳动力134人;

建设示范载体。将石佛镇荣家沟村、金顺镇水竹村打造为“市级就业扶贫示范村”;

建好就业载体。全面走访调研生产经营主体,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开办“就业扶贫车间”,并成功创建“就业扶贫车间”22个,大量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

建设模范载体。将县云家乡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龙友蚕桑专业合作社、聚龙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建设为“省级就业扶贫基地”;

建设信息载体。抓实“一库五名单”建设,定期更新农村贫困家庭劳动者实名制信息库,动态掌握其就业创业状况、培训需求等;

建设服务载体。全力推进全县21个乡镇(街道)、178个中心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社保扶贫为辅,精准代缴,促进贫困人员老有所保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代缴。根据川人社办发〔2017〕984号文件,从2018年起由政府按100元/人•年的标准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2018年代缴三类贫困人员16625人,2019年代缴三类贫困人员12329人,截至2020年10月底代缴三类贫困人员11768人。

(二)全面推进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根据川人社办发〔2018〕201号文件,对川人社办发〔2017〕984号实施后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已脱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自2018年12月起,可以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足年限不再补缴。该项政策终止日期暂定2020年12月31日,已经按规定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老人,支付终身。2018年按时足额为三类贫困人员发放养老待遇20437人,2019年按时足额为三类贫困人员发放养老待遇35275人,截至2020年10月底按时足额为三类贫困人员发放养老待遇39837人。

第四篇:2014年人保局工作要点2篇

第一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

2014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适应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为抓手,围绕“健全劳动保障制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个主题,发挥服务和维权两大职能,运用柔性妥处和刚性执法两种手段,坚持欠薪问题长效治理,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服务县域经济健康发展,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努力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一、主要目标任务

(一)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加强日常巡视检查。以贯彻新修订《劳动合同法》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自觉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全年计划主动巡视检查用人单位265户(每名专职监察员年巡视检查用人单位不少于50户),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全覆盖。

2.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按照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在3月份开展以规范职业中介和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维持良好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3.整治非法用工和违法犯罪。利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时机,严肃查处非法用工和违法犯罪行为,督促用人单位切实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保护。

4.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工资发放基础性工作(按月对民工工资情况进行造册,存放两年备查)并及时组织发放。严肃查处农民工工资拖欠举报投诉案件和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和社会稳定,确保不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到省进京上访和重大群众性、恶性事件。

5.配合开展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加强社会保险执法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应保尽保;落实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切实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二)贯彻落实欠薪处理有关规定,保障农民工劳有所得。

6.以实现2015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建设施工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意见》(古府发〔2012〕7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欠薪处理责任制不动摇,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配合的案件处理、源头治理常态监管体系。

(三)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力争“两网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7.在2013年开展网格化划分的基础上,向上主动对接市局业务科室,向下积极协调乡镇参与,力争在市局的帮助指导下,完成网格“人员、经费、责任、制度”标准化建设。

8.按照市局关于印发《市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网络化建设和信息采集工作,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方式由被动执法向主动预防转变,监管范围由城镇为主向城乡一体转变。

(四)做好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9.做好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确保结案率达到95%以上。

10.依法从速做好大要案专查和上级交办督查案件查处,妥善处置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群众性、恶性事件。

11.扎实搞好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和行政应诉工作,确保行政复议和诉讼100%胜诉。

二、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做好违法预防工作。

1.结合“依法治县”要求,以《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相关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推行“送法上门”和“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培训机构)活动,努力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知法、守法意识,有效预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2.向上主动对接市局科室,向下主动协调乡镇参与,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与网络化建设和信息采集、录入结合起来,建立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确保完成市局提出的劳动用工和监察执法数据采集和管理工作,提高劳动监察信息化水平。

3.积极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评价,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并加强宣传。

(二)进一步开展好各项专项检查。

4.以人力资源市场、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为重点,大力推动劳动合同制度落实、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着力整治突出问题。

(三)进一步抓好违法案件查办工作。

5.做好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大要案专查、上级交办督查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骗取社会保险待遇、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等涉嫌犯罪案件调办,及时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常态监管。

6.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常态监管和及时处理工作,以防问题积累和矛盾凸显。深入开展贯彻落实欠薪处理责任制调研活动,推动乡镇政府和县级主管部门自觉贯彻和严格执行欠薪处理责任制。

7.开展工作调研,凝聚共识,积极向市局等报送工作创新和治理经验,推动完善欠薪治理工作机制。

(五)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内外协调机制。

8.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社会保险经办、人力资源市场等内部机构事前通报、事中协作、事后完善的协调沟通机制。

9.加强与公安、工商、建设等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强与工会法律监督的协作配合,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衔接,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骗取社保基金、骗取社保待遇支出等劳动保障涉罪违法行为。

(六)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10.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和加强劳动保障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的要求,积极发展基层监察和协管队伍,进一步增强监察执法力量。

11.规范办案流程和制度,严格依法办案。

12.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政风行风专项行动,提升劳动保障监察窗口服务水平,树立劳动保障监察为民、公正、清廉的执法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 第二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研讨交流、深入实践,尤其是通过“双学双考”(单位组织学、干部群众自己学,对单位组织学习情况和干部自主学习情况考试考核)等方式,促使干部职工掌握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更好地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活动的监督检查。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严格执行党章各项规定。加强对党章贯彻和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做到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着力改进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4.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坚决执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规定并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对执行“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加强明查暗访,强化日常性监督检查。将作风建设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范围。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

5.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提高工作服务水平。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开展“转作风、下基层、强服务”主题活动,引导全系统进一步整合工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积极主动作为,努力破解制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瓶颈。继续完善和落实好“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工作和“纪委书记下基层”活动以及“三结合”联系村工作,至少一个季度到联系基地调研帮扶一次,不定期到企业、村组开展送政策、送法律等活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为中心工作完成提供有力保障

6.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围绕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各项任务,加强对中央和省、市有关就业政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人事制度改革、人才队伍建设、工资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

7.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加强对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的监督检查,坚持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加强对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8.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对对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军转干部安置、职业技能鉴定、工伤鉴定等工作的检查监管力度,确保公平公正,杜绝腐败问题滋生。

四、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9.强化对社会保险基金和民生资金的监管。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应用,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10.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配齐、配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队伍,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依法维护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对一些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立即严惩,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保护群众切身利益。

11.深入开展纠正招录(聘)不正之风工作。加强对考录招聘工作人员法纪教育,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对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纪检监察、公安、保密等部门开展人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打击违法行为,确保考试安全。加强对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考录工作和公开招聘规范化水平,有效遏制“萝卜招聘”、“因人画像”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2.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推进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试点试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重大决策民主、公开、公示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出重大决策。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纪严格问责。加大损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处力度,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防止利益冲突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五、坚持源头治腐,扎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13.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从政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关爱活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和载体,营造崇廉尚廉的文化氛围。积极培育“开放、高效、温暖、和谐”的部门文化。

14.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分工任务。按照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县《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研究制定我局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并进行任务分解。加强对交由我局牵头任务的督促检查,并切实抓好落实。建立健全督查机制、考核结果运用机制,保证各项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15.加大基层民主监督,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制度,深入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面对问题,立即整改。进一步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继续做好门户网站更新完善工作,将涉及群众办事的服务事项全部纳入门户网站。把加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与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完善网上电子监查系统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构建权力运行的监控体系。

六、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16.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查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查处在行政审批、考录招聘、职称评聘等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查处在社保基金、医保基金、就业资金监管中贪污私分、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基金资金的案件以及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和资金管理中的违规违纪案件。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一案一通报,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说法,发挥好查办案件的震慑、教育和治本功能。

第五篇:人保局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民大创业活动的号召,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充分发挥政策效应,促进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有效开展,现就做好扶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对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做出的重大决策,开展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是贯彻创业带动就业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人社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民大创业部署要求、支持和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实际行动和重要内容。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小额担保贷款的文件规定,积极与工会、妇联、团委等一起争取领导支持,协调财政、银行等部门共同做好小额担保贷款担保金的筹集管理、贷款发放、贴息申请等工作流程的制定工作。

三、积极争取省级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开展。各县市区要在做好本级小额担保贷款的基础上,积极协助企业争取省级小额担保贷款资金。省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数额大,贷款额度高,门槛低,经办手续简便,适合资金需求较多的企业申请。各县市区要加强宣传,主动了解企业需求。对吸纳失业人员多,资金需求在50万元以上,有偿还能力的企业,要积极帮助企业与省小额担保贷款中心联系推荐,协助办理必要的手续,推动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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