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考试监考工作计划

2023-02-12

在人生的每一阶段,我们总是有着不同的目标与期望,有着生活的目标,也有着工作的目标,还有人生的目标,而要实现这些目标与期望,就需要具体的计划,在拟定计划时你是否会感到迷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家长考试监考工作计划》,供大家阅读,更多内容可以运用本站顶部的搜索功能。

第一篇:家长考试监考工作计划

期末考试监考工作要求

砀山实验中学教师监考要求

各年级组:

考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教学内容,它是对学生学习收获和成效的集中检测,更是对各学科任课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测和评价。为了端正考风、严明考纪、杜绝舞弊,特制定如下监考要求:

1、各位监考教师认真查看自己的监考安排表,核对需要监考场次、时间、地点,确保

准时参加监考。

2、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第一人为本考场考务负责人(组长)。一位负责领收

取试卷,一位负责关锁门窗、开关灯、考场卫生、安全,共同协作监考。

3、所有监考教师在每场考试前20分钟(第一场30分钟)到年级组指定地点点名,听

取年级组长安排有关工作。

4、考场组长负责在考试前20分钟领取、清点试卷。监考教师提前10分钟到达所负责

的考场,按考试学生名单排序清点学生就坐,宣布考场纪律,清理桌面和抽屉及手机等通讯工具。要求除考试要求的文具外学生不准带书包、教材、参考资料、字典、计算器、草稿纸等进入考场,如有带入必须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考试用的草稿纸由监考教师发放。开考后要清点本考场人数,做好考场情况记录。

5、无特殊情况监考教师不得调换,如需调换,需提前一天向年级组提出书面申请,批

准后方可调换。

6、开考后,两位监考教师应分别在考场前后位置;无特殊情况,不在考生身旁停留时

间过长,以免造成考生紧张影响答题或其它误解。

7、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发现试卷印刷不清或试题需更正时,应及时与

考务处联系,由考务处统一校对更正。

8、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试期间如有学生作弊,应立即批评、教育,做好

记录,并保留作弊资料,要求学生签名确认。如遇干扰考场秩序等突发情况要及时联系纪检巡视领导处理。

9、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要集中精力监考,不得擅离岗位,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考试

中,若发现瞌睡、看书看报、聊天、批阅试卷、外出抽烟、接打或玩手机等现象每人次扣10元;若学生出现作弊行为,若被监考教师发现,奖励该教师30元;若被巡视领导发现或考试后通过阅卷发现或学生举报并查实,监考教师和负责该场的纪检巡视领导每人次扣30元。

10、监考教师要“以生为本”,态度亲和,服务到位,关心爱护学生。如发现考生出现

生病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处理,并与相关部门联系。

监考程序:

(1)开考前20分钟,监考人员到考务办领取试卷。

(2)开考前10钟,监考人员到场清点学生按次序入座。

(3)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组织、查看学生填写好姓名、考号等相关信息。

(4)开考铃(哨)响后,学生开始答卷。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学生注意。

(6)考试终了铃(哨)响后,要求学生原位不动,两位监考教师负责监视全场,由每排

的最后一位学生按顺序逐人收齐试卷交给监考教师,清点无误后,学生有序退场。教师按总序号从小到大排序,缺考的填上姓名、序号,按顺序插入。

(7)监考老师收卷后到考务办由纪检领导签字后装订,严防出现倒装、漏装等差错。1

第二篇:家长监考员监考要求

1、家长监考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场监督工作。

2、监考过程中不要频繁在考场走动,不准吸烟、阅读书报、谈笑交流及从事其他分散学生注意力的活动。

3、家长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

4、家长监考员发现考生有舞弊迹象时,应提出口头警告,情节严重者,报监考教师处理。

5、考试结束,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协助监考教师将试卷收回。

第三篇: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工作守则

一、监考人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考试公正、公平、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要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忠于职守,自觉抵制一切舞弊、违纪行为和不良风气。

三、监考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遇有亲属参加考试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情况,监考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监考人员必须接受工作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监考任务和工作流程。

五、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统一监考标志,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六、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关闭通信工具,不得吸烟、看报、聊天等。

七、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遵守监考工作流程,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完成监考任务。

八、监考人员要热情耐心,关心爱护考生。

九、监考人员要为人师表,模范遵守考场纪律。

第四篇:学校考试监考要求

实验中学学校考试监考要求

为加强学校考试监考管理,树立良好校风、教风、考风,现重申教师监考要求如下:

1、监考、阅卷期间的各类缺勤,2倍扣减。

1、教师应按学校的安排监考,非特殊情况不要换监考场次、时间,如调换,须经级部批准。

2.教师应提前到考务室领取试卷,领取试卷时要仔细检查试卷科目与份数。教师应提前5分钟到考场组织考试,把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练习册放到讲台上,等考生安静后可分发试卷,要确保准点开考。

3.认真监考。加强巡查,及时警示学生中出现的作弊苗头,对于作弊事实进行记载、并上报政教处。

4、按规定宣布考试时间,并按时发卷收卷,收卷后应清点核实试卷数与考生人数是否相符;

5.监考时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看书、看报、睡觉、接打手机、玩手机等。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考场纪律。如发现有考试违纪和作弊者,经教育不改者,应当场停止其答卷,试卷没收作废,并令违纪学生离场。不得擅离职守.如学校发现一次,进行警示;从第二次起每发现一次作为工作失误处理,计1/5天旷工,扣积分、扣绩效。

6.监考教师发卷后,除对试题印刷不清或分发错误可作公开说明外,对考生提出的其他问题不予解答、解释、启发或暗示等。若试卷数目或印刷有问题,由一名监考教师及时到教务处领取更换。

7、学生不允许提前交卷,监考老师要准时收卷,不得延长考试时间。监考老师收卷后应立即将试卷清点份数,并按座位号次序摆放,理顺试卷,按中考要求进行装订,不得有任何差错。若试卷收掉、错装、混装等,扣积分0.2/每份,扣绩效10元/每份,由监考教师共同承担。

实验中学

2012年2月28日修改

第五篇:学校考试监考要求

实验中学学校考试监考要求

(2012年2月28日修改)

为加强学校考试监考管理,树立良好校风、教风、考风,现重申教师监考要求如下:

1.教师应按学校的安排监考,非特殊情况不要换监考场次、时间,如调换,须经教务处批准。

2.教师应提前到教务处领取试卷,领取试卷时要仔细检查试卷科目与份数。教师应提前5分钟到考场组织考试,把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练习册放到讲台上,等考生安静后可分发试卷,要确保准点开考。

3.认真监考。加强巡查,及时警示学生中出现的作弊苗头,对于作弊事实进行记载、并上报政教处。

4、按规定宣布考试时间,并按时发卷收卷,收卷后应清点核实试卷数与考生人数是否相符;

5.监考时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看书、看报、睡觉、接打手机、玩手机等。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考场纪律。如发现有考试违纪和作弊者,经教育不改者,应当场停止其答卷,试卷没收作废,并令违纪学生离场。不得擅离职守.如学校发现一次,进行警示;从第二次起每发现一次作为工作失误处理,计1/5天旷工,扣积分、扣绩效。

6.监考教师发卷后,除对试题印刷不清或分发错误可作公开说明外,对考生提出的其他问题不予解答、解释、启发或暗示等。若试卷数目或印刷有问题,由一名监考教师及时到教务处领取更换。

7、学生不允许提前交卷,监考老师要准时收卷,不得延长考试时间。监考老师收卷后应立即将试卷清点份数,并按座位号次序摆放,理顺试卷,按中考要求进行装订,不得有任何差错。若试卷收掉、错装、混装等,扣积分0.2/每份,扣绩效10元/每份,由监考教师共同承担。

实验中学2012年2月28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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