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农民开放教育论文

2022-04-28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职业农民开放教育论文(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核心要义是农民的职业认同。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主要包括农民的自我职业认同和社会对农民的职业认同。通过对我国改革开放前后农民职业与身份的分化与变迁过程的梳理,了解我国社会农民职业认同的变化过程。

职业农民开放教育论文 篇1:

积极开展对职业农民的开放教育

【摘要】新型职业农民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建设。职业农民素质的提高离不开职业教育。江苏省海安中专直接服务于地区经济建设,创造条件拓展办学思路,转变办学理念,积极服务于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农民队伍。

【关键词】开放教育;职业农民教育

【作者简介】范俊,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江苏南通,226600)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教学。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新的重大变化,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不断完善,对农村人力资源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新型职业农民,不仅要求其掌握一定的农业生产技术,还需要具备科学文化素养,会经营,能创业,并承担一定的生态、环境和社会责任。我校作为一所集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教育于一身的综合性学校,近几年来紧紧抓住政策机遇,拓宽办学思路,转变办学理念,依据开放教育理念,结合职业农民教育的特点,探索出一条技能、学历“双提升”的职业农民教育模式。农民通过三年的业余学习,经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专业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中级技能等级证书。“十二五”期间学校经考核发放农民中等学历业余教育毕业证书3019份,大大提高了农民的基本素质,他们中有不少成为当地专业户、示范户及科技带头人,成为名副其实的职业农民。

开放教育就是应教育对象个别差异来设计学习环境,激发教育对象不断自主学习,使教育对象获得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与措施。开放教育彻底改变了“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观,树立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新型教学观,教师与学生在教学中的角色发生了新的变化,学生掌握着学习的主动权,处于主动、积极学习的地位;而教师则扮演引导者的角色。开放教育中的“开放”不仅意味着教育对象的开放,更意味着教育理念、教育资源和教学过程的开放。学生对课程选择和媒体使用有一定的自主权,在学习方式、学习进度、学习时间和地点等方面也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选择,在教学上广泛采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等等。这是目前广泛应用于成人教育的一种教育模式,也是终身教育有效开展的理论基础。

一、开展合作办学,搭建教育平台

职业农民教育是一个社会化课题,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职业学校有师资及教学资源,直接服务于农村社会教育的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则有场所及基层网络。为此,建立合作办学机制,利用“双自”优势,构建完善的符合职业农民教育需求的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一)构建合作机制

在职业农民教育中必须争取教育行政部门支持,以有效整合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资源。为此,我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召集我校与各镇社区教育中心负责人召开协调会,监督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职业农民教育过程中的责、权、利,搭建好职业农民教育的平台。

(二)积极开展宣传

以“科教兴农”作为职业农民教育宣传的主题,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板报、专栏、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职业农民教育的意义、内容和方式;并通过典型案例介绍,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学习,让他们实实在在地看到、听到、感受到参与学习所能得到的实惠。

(三)提供便民服务

一是校内集中学习。将部分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及信息技术培训等集中到学校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网络教学实训基地开展教学,集中进行最新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及信息技术的传授。二是就近开展教学。根据学员的区域分布,将主要教学地点集中到各镇社区教育中心、村居民学校,建立起县、镇、村三级网络,方便农民就近学习。三是灵活组织教学。编印通俗易懂的学习辅导资料,通过网络、电话等现代通信手段,力争做到随问随学,把方便留给农民群众。

二、根据实际需要,开发特色课程

职业农民的学历教育既不同于全日制在校生的教育,也不同于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继续教育。要真正让学员学有所长、学以致用,最根本的还是增强学习内容的针对性、适用性。

(一)因地制宜设专业

根据各镇区域经济特点,针对不同地区农业主导产业特色确定专业,制订合理的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如我县东部区域是观光农业产业带,重点开设现代农艺等专业;北部区域是养殖产业带,重点开设特种养殖等专业。

(二)因人制宜定课程

要让职业农民教育工作成为真正的惠民工程,必须着眼农村、农业、农民现状及发展趋势,合理安排课程及内容。为此,我们组织教师深入农村,广泛征求农民建议,为职业农民量身定制学习内容,编写通俗易懂的教材,保证教学工作贴近农村、贴近农民。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农民教育的特点,本着够用并能提升的原则,主要编印了《生活中的数学》《生活中的语文》及《常用英语口语》等文化基础课校本教材;专业课则根据专业教学需要,在保证必备专业基础理论教学的前提下,结合区域农业经济发展需要及最新农业科技的应用,筛选、整理编写了十多册专业校本教材。应用校本教材教学,不仅让教学更贴近实际,而且大大提高了教学效率。

(三)因时制宜搞教学

在教学过程中,将授课与农业生产有机结合,力求做到教学过程中学员有事可干、有事会干、有事能干,学有所用、用有所得、得有所获。根据不同农时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结合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让学习内容在第一时间转化为生产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将文化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重点安排在农闲季节进行,而专业课程教学则结合生产季节。如果树嫁接教学安排在嫁接季节,学员集中到种植大户的果园开展现场教学,学员边学边做,教师随时校正;学员既能掌握技能,又能现场实习。

三、开展悉心服务,规范管理制度

职业农民学历教育学习时间跨度较长,如何让学员安心完成三年的学习任务,是需要反复思考的问题。为此,我们主要从创新学习方式入手,以优质的服务和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来帮助学员完成学业。

(一)全程关心学员

为解决学员集中学习的出勤率问题,我们提供周到的服务并及时解决他们学习中的困难与问题。除精心安排学习场地和提供学习材料等统一的服务外,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学员,还组织人力送教上门或建立学习联络小组,帮助学员完成规定学业。比如在老坝港现代农艺专业教学中,针对学员人数较多及部分人员出海打鱼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问题,以村为单位建立了十多个学习联络小组,每组10人左右,安排1至2名联络人,待方便时将学习资料提交给相应人员开展自学,并将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集中收集后带到课堂解答,大大提高了学习的针对性。

(二)构建网络平台

互联网是开放教育的主要途径。我校重点开设了海安社区学院网站,将编写的学习辅导资料上传至网站,学员可根据自己需要随时上网学习。同时,将授课教师的电话留给学员,学员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通过与教师联系而得到及时解决。

(三)从严规范管理

结合成人教育的实际,我们从面授出勤、课堂笔记、作业完成、理论测试、技能考核等方面制订了适合农民学历教育的学分制考核方案,综合考核学习成绩,学员只需达到规定学分就可以发放中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从内容选择、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及课外辅导等方面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比如要求教师必须根据农民教学的实际需要编印校本教材,必须使用信息教学手段开展教学等,并根据学员的反馈意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四、对于进一步深化职业农民教育的思考

在职业农民教育实践过程中,我们虽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与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还有很大差距,有些问题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一)体系构建

构建职业农民教育体系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可见,政府应该是构建职业农民教育体系的领导者、管理者、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要使职业农民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通过立法形式对社会和个人在教育方面的活动进行规定,这是决定职业农民教育体系成功构建的一个关键性因素。

(二)投入保障

一是经费的保障。要强化教育投资意识,建立国家、社会、个人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的教育投入机制,并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二是师资的保障。教师是职业农民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人力资源,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是构建和巩固职业农民教育体系的基本保证。三是资源的保障。应鼓励各类学校向农村社会开放,实现农村社会与学校教育资源的共享,逐步完善县、镇、村三级农民教育网络。

(三)宏观管理

一是就业准入。解决职业农民不想学的问题要改革农村劳动就业制度,推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逐步实行就业要文凭、务农凭证书,保证获得专业技术证书及具备相应学历者优先就业上岗或取得经营承包权等。二是监督评估。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考评小组,定期对地区开展职业农民教育的成果进行考评,树立典型。实施严格的考试和认证制度,为职业农民教育提供统一的可量化的目标,也为监督评估职业农民教育提供统一的可操作的标准。

作者:范俊

职业农民开放教育论文 篇2:

农民职业认同的历史变迁与现实行动的探究

摘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核心要义是农民的职业认同。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主要包括农民的自我职业认同和社会对农民的职业认同。通过对我国改革开放前后农民职业与身份的分化与变迁过程的梳理,了解我国社会农民职业认同的变化过程。同时,以太仓为例,从科学认定新型职业农民、多元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和积极宣传新型职业农民等四方面阐释太仓在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方面的现实行动,以期为我国其他地区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促进农业产业化与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职业认同;太仓

作者简介:杨海华(1981-),男,江苏无锡人,江苏理工学院教育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

基金项目: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职业教育培训支持体系建设研究”(编号:16YJA880028),主持人:马建富;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资助项目。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是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4份中央一号文件,不难看出,“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党和国家攻坚克难的重点战略。实现农业现代化,让农民过上幸福生活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实现现代化的最后一道屏障。因此,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农村工作的核心要义。

劳动力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第一要素,新型职业农民则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核心要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便成了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核心任务。从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推出了一系列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措施,可谓力度之大,措施颇多。但是新型职业农民的吸引力依然严重不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量与质依然无法满足当前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核心问题不仅仅在于“培”而在于“育”,最关键的是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

一、新型职业农民职业认同的内涵

在学者的研究中,农民首先是一种职业:在我国的传统文化观念中,职业就代表着身份。因此,一方面农民是一种职业。即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另一方面农民是一种身份,尤其是在户籍身份的限定下。农民就是具有农业户口的人。

新型职业农民简而言之就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把务农作为其终身职业的农业从业人员。尽管新型职业农民较传统农民有了较多先进的理念与技术。甚至也有可观的收人,但新型职业农民从职业意义上讲首先还是农民。由于长期受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社会对于农民身份与职业的认同度较低。如果不解决农民的职业认同问题,即使运用先进的培训方法和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来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也可能只是政府的自娱自乐,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因此,提升农民的职业认同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核心要义。

职业是指人们为了获取持续性的收入而从事的连续性的专门类别的社会业务活动。与职业概念相对应的是身份或劳动角色,那么从另一个视角可以理解为职业就是劳动者稳定的从事某项有报酬的工作而获得的劳动角色或身份。例如从事农业工作的农民,从事建筑工作的工人等等。因此,从这个角度可知,职业就是身份的象征,身份在个体人生和社会结构中的地位非常重要。职业认同隐含着对“职业身份”的自我肯定。

职业认同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工作的过程中,个体与工作及社会环境在互动中逐渐形成的对于自身工作的感知、理解和情感态度的一种认同与肯定。简言之,职业认同是指个体对于所从事职业的一种肯定性评价。实际上职业认同是个体对其所从事的职业在自己心目中的一种确认。然后全身心投人其中并且能从中获取幸福感的心理状态。这种确认主要包括个体对所从事的职业目标、职业的社会价值及社会认同的自我确认。因此,职业认同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涵:一是职业的自我认同,即个体对该职业的现况、特征、社会期待、现实情境、未来希望、工作状态及过往经验等各层面的觉知,统合而成为对这一职业完整持久的理性认知。新型职业农民对职业的自我认同主要包括农业从业人员对新型职业农民的现实情境、特征、工作状态、过往经验及未来发展的一种自我认知。二是职业的社会认同,也就是社会对这一职业理念、价值及发展取向的认可与肯定。社会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是指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所具有的价值观、运作方式符合主流价值观,并且被社会成员广泛认可。而当前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主要包括农民自身、家庭及社会公众、政府等多方面的认同。同时,职业认同是动态的。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会随着时间的改变,通过相关的人、事、经验及社会环境的变化进而发生改变。因此,要提升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需要通过今后一段时间持续的实践努力,更需要依靠政府、社会等多方合作来改变农民自己与社会对农民的固有认知,从而从整体上提升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

二、我国农民的身份及职业变迁

农民职业变迁是指农民从单一的从事农业生产的职业,逐渐分化转变为其他多元职业的过程。同时,职业是身份的象征,农民的身份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因此,要想提升个体及社会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首先要梳理一下我国改革开放前后国家及社会对农民身份及职业认知的变迁,并从中汲取提升新型职业农民职业认同的有益成分。為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自我及社会的职业认同和行动做法提供借鉴参考。

(一)改革开放以前(1949-1977年):农民职业认同较高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亿万农民翻身成为国家的主人,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农民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发生逆转性的改变。农民真正成为了农业生产的主人罔。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后,农民成了人民公社的社员,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浪潮冲击了正常的生产生活,此时农民的物质资料虽然匮乏,但是精神状态非常激昂与亢奋。与此同时,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颁行,标志着农村户籍成了农民身份的主要特征,农民不再是职业而是一种身份象征,并且身份特征更加明显。既控制了人口的流动,也限制了人们从业的选择自由,并以固定格式化的形式延续至今,影响了几代农民的职业发展。因此,从新中国成立到人民公社化运动,农民成了土地与农业生产的主人,农民的物质稍有改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农民职业与身份是他们的唯一选择,此时期的农民政治觉悟较高,国家、社会及农民自身对农民的职业与身份认同度非常高。

(二)改革开放以后(1978-2001年):出现农民工群体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标志着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国农村改革的标志性事件就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这种分配方式不仅使农民有了绝对的自主权,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还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与劳动力。20世纪80年代,苏南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使得从事农业生产不再是农民的唯一职业选择,农业生产甚至成为农民的副业。同时,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工业化进程不断加速,以及农村劳动力的解放。大量农民涌入城市,农民职业开始分化,从传统农民的单一职业向多种职业的转变,进城务工的农民就有了新的称谓——农民工,即擁有农村户籍的城市工人。因此,改革开放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得农村生产力和劳动力得到了彻底解放,农民职业出现了分化,产生了农民工群体,农民工从身份及户籍角度来看是农民,从职业角度来看是从事非农产业的工人。此时,社会和农民自身对于农民的身份和职业认同度降到了新中国成立后的最低,甚至从另外一个角度而言。由于存在严重的城乡劳动力二元分割,农民身份严重影响了农民的职业发展。

(三)十六大以来(2002年至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提升到国家宏观层面来考虑。特别是2004年至2017年连续十四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凸显了“三农”问题在中国实现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农村中一部分农民将土地流转吸收进来,进行农业规模化生产,农民自然转变成了职业农民。在国家出台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文件和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背景下,我国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化进一步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反之城市工作生活压力不断加大,很多地方出现了返乡就业与创业的农民工。因此,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化不断推进、国家惠农强农政策强力加推,以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举措不断出台,越来越多的户籍农民甚至是非户籍农民愿意到农村去从事农业生产和创业,农民自身及社会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在逐步提高。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处于传统的农业社会,农民的户籍、身份与职业基本统一,农民职业也很少发生变化,对农业的职业认同相对较高。改革开放以后,农民的户籍与职业出现了分化,出现了农民工群体,但多数农民的流动只是工作地域和职业的改变。农民身份改变难以实现,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民的身份与职业的进一步分化。阻碍了农民的进一步发展。于是农民逐渐转换为一种固有身份的象征,在此期间农民的职业与身份认同度最低。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重视和农业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逐渐提高。

三、增强新型职业农民职业认同的现实行动与“太仓做法”的实践与经验

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是人的现代化,我国要全面实现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民的现代化是首要因素,因此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环节。当前由传统农民或非农从业人员转换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方法与手段已不是主要问题,核心问题是自我与社会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与身份认同。因此,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不单单是教育培训问题,更是社会价值观问题。

太仓是一座江南小城。素有“德企之乡”和“天下粮仓”之美誉。截至2015年,常住人口70.95万人,城镇化率66.28%,高出全国城镇化率近25%。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是在当前还未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也带来了很多问题。首先。是“谁来种地”的问题,农业从业人员数量锐减。由于太仓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太仓农村劳动力一部分转移到城市,绝大部分户籍农民已从事其他非农产业相关的职业。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农民也就是小部分中老年人,基本都属于传统农民,而且这部分农民也趋于老龄化。其次,是“怎么种地”的问题,传统农民技术低下。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创业的新型农业劳动者非常稀缺,农民的素质远远不能满足太仓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针对农村劳动力下不去、留不住、后继乏人的问题,将农民职业化并留在农村是太仓发展现代农业面临的首要难题。作为苏南地区全国百强前十的太仓,经济发达,人民富裕,所以解决太仓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核心问题是社会和农民自身对新型职业农民职业认同的问题。值得赞可的是。太仓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及职业认同的探索实践过程中,形成了较为科学可行的“太仓做法”。因此,在当下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梳理探究新型职业农民职业认同的现实行动与“太仓做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科学认定新型职业农民,增强自我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

增强农民职业认同。促进农民组织认同和归属感是顺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通过提升农民的身份和职业认同,改变社会对农民的身份歧视。由传统农民转变为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不仅是农业的生产者、技术员。同时也是农业的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例如,2016年11月,太仓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太仓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太政办[2016]133号),《办法》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年龄、学历都作了相应的准入界定,比如对具有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的太仓户籍居民,以农业为职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才可自愿申请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同时,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了明确的分类,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通过认定的职业农民颁发统一证书式样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享受相应的教育资助、创业扶持、社会保险、评先评优、进修培育等激励政策,比如享有政府提供的免费职业教育、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对参加涉农类继续教育的给予一次性学费补贴:为大学毕业的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创业支持;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全额或半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等等:所有这些激励和保障措施都极大地提升了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积极性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吸引力。但是对不同类型的职业农民需要进行不同方式的审核认定。对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按年度进行复核。对已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取消认定资格:对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实行统计管理,以确保有一支稳定务实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因此,太仓通过对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职业身份、设置准入门槛、分类农民职业、提供激励保障和实行考核淘汰等措施,尤其是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和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大大增强了新型职业农民的自我职业认同和社会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

(二)多元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升政府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

政府是推动新型职业农民职业认同的主要力量,首先政府要科学定位农民职业化问题。明确表达政府自身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把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其纳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职业培训总体规划。政府要与农业管理部门、农村社区教育机构、农业类中高等职业院校和职业技术资格认定机构形成合力面向全体农民。做好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资格认定和技能等级鉴定。培育懂技术、会管理和善经营的职业农民,提升农民的知识化、专业化、信息化和市场化水平。从而提升农民的自信心和职业认同感。例如,2012年和2013年太仓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太委办[2012]61号)、《太仓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5年)》(太政办[2013]27号),计划用3年时间,通过遴选200名高中毕业生定向委托农业类高等职业院校进行学历教育、300名村级农业技术员进行短期脱产培训、6000名中青年农民进行技术技能培训等三种形式,加快培养“生产操作型、技能服务型、产品经营型、主体创业型”四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探索,太仓已形成了一套科学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根据培育对象的不同。太仓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定向委培模式。太仓首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定向委培模式主要是与农业类高职院校进行合作,进行专业性大专学历教育,培育一批农村后备干部及合作农场负责人作为职业农民的带头人。定向委培模式是一种以政府为主导,学校为主体,企业参与,充分考虑学生意愿的四位一体的“政校企生”联动培育模式,主要采用“一个院校+若干农业基地”的教学实践模式,教学过程以农业职业技术院校为依托,选取各类合作农场为实训基地。全部采用“理论知识+实践操作”的教学模式来完成学习任务。目前,太仓已累计招录委培生207人与太倉市签订了《农业专业人才定向培养及就业协议书》,进入农业类高职院校进行全日制三年学历教育。委培生的学费全由政府承担,毕业后统一调配至村或合作农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工资待遇参照所在村(社区)副职干部。首批98名委培生都已毕业并顺利就业,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中的一员,已奔赴农村进行农业生产,创造自己的人生。第二类是职业农民技能培训模式。太仓职业农民技能培训模式可概括为“专家引领+典型示范”培训模式。在具体的培训模式方面,主要包括“田间课堂”、“土专家上讲坛”、“送教下乡”、“师带徒”等模式;在课程设置方面,以灵活性和实用性为主,分类设计培训内容,落实确定农业生产实训基地;在培训方式方面,主要通过集中授课、跟踪指导、典型示范、观摩实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使农民更加扎实的掌握培训内容。同时,太仓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的原则,既邀请省内外农业专家进行现场教学,又组织职业农民到省内外先进的农业生产基地进行考察观摩。截止目前,太仓已对5236名职业农民进行技术技能培训。通过一系列职业农民技能培训举措的落实与推进,职业农民的培训效益逐渐凸显,职业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不断被激发。职业农民的农业知识与职业技能显著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提质增效,从而全面提升了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可与职业自信。第三类是农技员轮训模式。基层农技员是农业技术推广的终端,是直接面对农民、有效服务农民和促进科技兴农的一支重要队伍。太仓按照培养“全科医生”的做法来培养基层“全科农技员”,培训内容包括农机装备与农机化发展、农业种养技术、设施园艺、生态循环农业、农产品营销管理等多个方面,目的在于提高基层农技员的综合素质和农技知识,更好地指导和服务现代农业的发展。通过对太仓全市基层农技人员的专业轮训,极大地拓宽了基层农技人员的视野,大大提高了农技员的专业素养,打造了一支稳定多元和科学专业的基层农技员队伍,为促进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技术保障。总之,通过近几年职业农民培训的探索实践,太仓形成了新型职业农民委培、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和基层农技员培训等固有模式,构建了科学完善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考试人数累计达到1.37万人,持证比例达到44.8%,培育了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形成了一支较为稳定的职业农民队伍。大大提升了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和吸引力。

(三)全面保障新型职业农民,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身份保障认同

政府要积极完善新型职业农民的福利保障体系建设,让农民能完全享受工业企业职工的福利待遇,让农民的收入、医疗、养老、住房等都有保障,基本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收入及住房有保障。例如,太仓积极完善劳动用工标准和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完善农业企业、合作农场等市场主体与新型职业农民的劳动合同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收入与其认证等级挂钩制度:完善参照工业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标准,建立由个人缴费、单位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职业农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比如,对于村或合作农场签订用工合同的委培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解除新型职业农民的后顾之忧。为太仓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因此,太仓的新型职业农民工作要签订合同,收入与职业等级挂钩。跟企业职工一样拥有自己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受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不仅在待遇上有保证,在社会福利等方面也享受到了更充分的保障,大大提升了新型职业农民的身份、社会保障认同和农民职业吸引力,让农民更加安心地进行农业生产与农业创业。

(四)积极宣传新型职业农民,提升社会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

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社会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将会对农民职业与身份认同起关键性作用。社会要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职业认同的宣传,利用新兴与传统媒体传播新型职业农民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积极开展各式各样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大赛。多宣扬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价值和出彩人生。例如。太仓政府和媒体充分地利用微时代新型媒体加强农民职业的宣传工作,表彰优秀典型和创业成功的新型职业农民,增强广大民众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感,引导和激励更多广大有志之士加入新型职业农民的队伍,摒弃“农民没保障、种地没出息”的传统思想,在全社会形成农业致富的氛围。促使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令人向往的田园职业,既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又能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尊重。

自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以来,全国都进行了模式各异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还是存在很多的问题。但关键首要解决的是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及身份认同问题,只有解决了农民的身份与职业认同问题,才能有更多的知识青壮年、城归及有识之士,投入到广大农村的创业舞台中去,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作出贡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太仓“做法”与太仓发达的经济与政府强有力的推动是分不开的,但其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定、多元培育、全面保障与积极宣传等方面的做法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也希望能为其他地区开展新型农民培育提供一点启发与借鉴。

责任编辑 肖称萍

作者:杨海华

职业农民开放教育论文 篇3:

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政策经验与创新

摘要:近年来,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些宝贵的政策经验。这些政策经验彰显了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亮点和特色。总结和分析这些政策经验,对推进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深入发展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政策;政策经验

作者简介:张胜军(1965-),男,湖北黄梅人,江苏理工学院教育学院农村职业教育研究所教授,教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农村教育、职业教育、教育政策;徐朝晖(1968-),男,江西景德镇人,江苏理工学院教育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教育基本理论。

基金项目: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苏南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实证研究”(编号:14YJA880097),主持人:张胜军;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职业教育培训支持体系建设研究”(编号:16YJA880028),主持人:马建富。

教育事业发展与教育政策之间具有内在联系。在国家政策指引与支持下,近年来,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得到了快速发展。并形成了一些彰显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发展特色的政策经验。总结这些政策经验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政策体系建设,推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发展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有鉴于此,本文在简要的政策回顾基础上,重点对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政策经验与创新做出总结和分析。

一、对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政策沿革的简要回顾

本文所指“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政策”主要包括两种类型的政策:一是专题性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政策;二是以“农业”“农村”“农村职业教育”“农村实用人才”等为主题词的非专题性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政策。自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確提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要求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政策。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建设”,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同年,农业部印发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农文发农办科[2012]56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形成职业农民培训的试点工作。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力度”;2013年印发的《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办科[2013]36号),在总结全国各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义、类型、目标、重点、教育培训的制度安排、扶持政策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同年,农业部在《关于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农科教发[2013]7号)中明确提出,要构建“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的教育培训力度”;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决定》指出:“服务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同年,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教职成厅[2014]1号),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培训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政策要求。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指出,要“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同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要在稳定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将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基本形成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从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发,进一步要求:“重点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

在国家颁行相关政策的同时,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地的发展实际,也纷纷出台了地方性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政策,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政策框架,为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与指引。

二、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政策经验与创新

结合对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实践的考察,本文对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政策经验与创新做如下归结和分析。

(一)在新四化进程中,党和政府立意高远,始终站在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提供政策指引

新世纪以来,我国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入了一个加速发展时期。截止2015年,我国城镇化率达56.1%。在这一过程中,大量农村人口向非农业产业和城镇转移。一方面,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增加了农民收入;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农村的“空心化”和农业生产的“农民荒”。2012年,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15位院士联名提出,若不从战略上研究并解决农村“空心化”和“农民荒”问题,我国将面临无人愿种地的境地。在这种背景下,党和政府开始从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关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通过制定国家政策,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发展提供政策指引和支持。

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了“大力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要求。此后,每一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始终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作为政策主题词,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产品供给品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布局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工作。例如,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始终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统筹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力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把“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着力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作为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措施;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又指出,要“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强调要“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的教育培训力度”;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现代农业发展,着重指出,“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靠改革添动力,以法治作保障。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并继续强调要“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从这些中央一号文件即可看出,在我国“新四化”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党和政府立意高远,始终站在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对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政策进行顶层设计。这是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发展的首要政策经验。

(二)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政策实施中的创造性、积极性

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自然禀赋差异巨大,经济社会发展也极不平衡。尽管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是一项国家政策,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但是,国家政策的具体落实,还需要各级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发展需要,创造性地组织实施。

各级地方政府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国家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地方性智慧”,表现出了高度的积极性、创造性,主要体现在:一是根据国家政策制定了地方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政策。如《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试点指导意见》(鄂农办[2013]55号)、《吉林省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吉农科发[2014]2号)、《江苏省关于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苏政办发[2015]83号)、《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榆政办发[2014]96号)、《五河县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试行)》(五政办[2013]53号),等等。二是结合本地实际,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例如,江苏昆山对被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教育培训政策资助、创业扶持和社会保险补贴: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将新型职业农民分为生产经营、专业技能、社会服务三种类型和初、中、高三个等级,实行农技人员或教师团队将与新型职业农民结成对子,建立“一对一”“一对多”帮扶指导关系,指导发展产业和经营致富;青海省门源县,对于培育的新型职业农牧民由县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认定。并颁发新型职业农牧民资格证书和荣誉奖励,等等。三是在政策实施中,因地制宜创新了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模式。经过积极的实践探索、借鉴学习,目前,我国各地形成了多样化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模式。其中,典型的模式有: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模式、现场传导型培训模式、典型示范型培训模式、项目推动型培训模式、媒体传播型培训模式等。

(三)注重以“工程实施”方式具体落实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的农民教育培训中,逐步形成了一条以“工程(计划、项目)实施”方式推动农民教育培训政策有效实施的政策经验。例如,在农民教育培训中,先后实施了“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工程”“农业科技电波人户工程”“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星火职业技能远程培训项目”“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春风行动”等,并取得了积极的政策成效。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政策实施中,我们借鉴了这一成功经验。2012年,农业部开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在此基础上,2014年,农业部正式启动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工程把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关键环节,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骨干农民为重点对象,构建教育培养、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制度,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0万人。2015年,农业部又正式启动了“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团组织、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开展现代青年农场主的培育,通过培训指导、创业孵化、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方式培育青年农场主队伍。2016年,《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38号)要求“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为引领,以教育培训为重点环节”,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制定了地方性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案。以“工程(计划、项目)实施”方式,组织开展了本地区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

(四)坚持政策试验先行,“由点到面”稳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规模

在我国教育改革中,一向重视政策试验先行。所谓政策试验是指:通过制定新的政策目标和发展规划,设计具体的改革工程(计划、项目)和设立一定数量的改革试验区,在改革试验区内率先进行以“工程(计划、项目)实施”的方式进行政策试验,以此探索改革路径,并把成功经验由试验区推向全面。在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中,我们再次成功借鉴了这一政策经验。2012年,农业部印发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农文发农办科[2012]56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形成职业农民培训的试点工作,以期“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方法和路径,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自此,以教育培训为关键环节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试点范围逐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范围从最初的100个县扩大到2014年的2个省、14个市、300个示范县,再扩大到2015年的4个省、21个市和487个示范县。这些试验区富有成效的探索实践,对国家层面的政策制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五)与时俱进,通过政策创新推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结合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党和政府始终坚持通过政策创新推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通过政策创新,逐步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自2010年起,国家即开始实施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主要任务的“阳光工程”向以培养现代农业发展主力军的“新型职业农民”转移;2014年,我国开始全面实现“阳光工程”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转型:2015年,教育部举行的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党组会提出,“将职业农民培育纳人国家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基本形成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这一意见在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得到了确认。二是通过政策创新,动态调整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对象。例如: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重点是“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经营者”: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的是“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的教育培训力度”;2015年,在原有基础上,又提出了要大力加强对“现代青年农场主”的教育培训;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又进一步把“林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乡村专业人才”“乡村工匠”等作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新对象。同时,国家和地方一道逐步推进了新型职业农民的资格认定工作。这种教育培训对象的动态调整。较好地实现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互融互促发展。三是通过政策创新。逐步加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经费投入力度。近年来,在中央政府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财政投入和专项经费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创新教育培训机制,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增加配套经费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据统计,2014年和2015年中央财政分别安排了11亿元的培训补助专项资金,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每年约有100万人受益;2016年中央财政继续投入13.9亿元,计划培训100万人,主要用于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2014-2015年,省、市、县(区)各级财政投入资金累计超过了20亿元。

正是在这些政策经验的积极作用下,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得到了快速发展。据统计,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一支以“三个一批”(一批能创新、敢创业的“新农”;一批想务农、有经验的“老农”;一批高学历、有情怀的“知农”。)为主体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截止2015年底,全国新型职业农民达到1272万人,比2010年增长了55%。

三、结论与反思

国家和地方政策在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发展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共同推动了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健康发展。尽管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历史较为短暂。但通过积极的经验借鉴和政策实践。已经积累了一些成功的政策经验。这些政策经验彰显了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发展特色,并由此开拓出了职业农民教育培訓的“中国道路”。

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政策经验,是国家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顶层政策设计和地方“摸着石头过河”的政策实践有机结合的产物。国家从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高度,对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进行了顶层设计,体现的是一种全局性、战略性思维。但是,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毕竟是一种新事物,如何具体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地方政府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错中去积累“战术经验”。我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政策经验的取得。依赖于国家和地方紧密的政策互动。同时,正视存在的各种政策问题,并在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形成新的政策经验。

责任编辑 肖称萍

作者:张胜军 徐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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