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部工作职责范文

2022-06-16

第一篇:法规部工作职责范文

法律法规部职责

一、在综合行政部领导下,制定集团公司法律培训和普及规划,重点培训中高级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审定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及其他文书,签署意见后,方可对外签订。

三、代表公司与政法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有关事务。

四、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对外重大商务谈判,并负责起草协议或合同。

五、负责处理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下达的行政方面的事项。

六、参与起草或审定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七、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参与公司新设企业的注册工作。

八、承担公司法律代理事务,处理公司各种法律纠纷,并做好起诉与应诉方面的各项工作。

九、审定公司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方面的事务,并协调处理一切劳动关系纠纷。

十、定期向董事会提供有关法律培训和法律事务方面的建议,保证各种经营业务依法进行。

一、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行政部职责

一、贯彻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指示,做好上情下达、联络沟通;内外协调、内务内勤、公文写作等具体日常事务管理。

二、管理督导监察部,对各项工作和计划进行督办和检查,指导督察部按《督导细则》规定的各种指导内容进行督导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领导和管理集团日常运营,除各部门专业职能外的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服务。

四、牵头起草并制定公司长期和短期发展战略,同时根据董事会意图和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各种考核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其它主要文稿,牵头或协助进行公司各项单项规划的研究。

五、协助或负责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日常行政事务,负责董事长和其他领导的日常活动和外出活动安排。

六、负责前台接待、客人来访迎送等招待工作。

七、组织安排董事会议或董事扩大会议,组织安排董事长要求的专题会议或专题研究某项业务的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根据需要按会议决定决议,并进行与会人员的会间签字,存档名单,按要求需公开事项要印发给各公司落实执行。

八、负责公司往来信函的收发、登记、传阅、批示,做好公司公文的拟定、审核、审批、印刷、传递、催办和检查,以及文书档案的归档立卷管理工作。

九、做好公司历年大事记的原始资料收集和编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编辑公司简讯,简报或内部发行刊物。

十、负责公司保密工作,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公司印章和介绍信。

十一、管理公司法律法规部,审定集团及所属各公司的对外协议,内部规章制度和涉及员工劳动关系等相关事宜的处理,主持参与或协助集团所属各公司对外商务和其它业务方面的谈判事务,确保公司对外业务合法有效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十二、负责公司办公设施的管理,使用信息系统对公司所有资产进行登记入册,并进行一年一次的审核检查,同时指导各公司做好此类工作。

十三、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提高行政办公效率,重点监控计算机联网后的信息保密,做好涉及公司不良信息的跟踪协调处理。

十四、负责公司总务后勤工作,重点做好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洁、电话总机服务、安全门卫、员工食堂等方面事务的管理。 十

五、制定车辆管理制度,确保领导和各种业务需要的用车事宜,定期对司机进行礼节礼仪,交通安全,节能降耗方面的教育。

十六、管理公司共青团、职代会、工会、计划生育、女工等方面的工作。

十七、管理公司安全保卫部,做好安全保卫、消防监控、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运营。

十八、协助财审部做好非财务方面的业务费用报销制度的制定,并进行到规范和审核。

招投标与预决算部职责

一、招投标与预决算部在集团公司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负责组织各公司所有涉及招投标业务的实施,主要项目有:房地产工程招投标、原材料采购、物业公司各项工程、三家电商场及局部区域装修工程、酒店的装修装饰及建设工程、董事长要求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各种业务等等。

三、工作人员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择有资质、有实力且社会公认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四、项目承建单位不少于两家的施工单位参与竞标,标书制定要规范,用标准档案袋密封,密封条处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并加盖项目所在公司公章后,统一报本部。

五、招投标与预决算部可推荐1—2家施工单位参与竞标。

六、集团公司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招投标工作。

七、根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的中标单位的报价,由本部门预决算工作人员再次进行预算分析,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价格协商。

八、最终确定的施工单位或有效报价报董事长审批后,由项目承建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开始进行施工建设或原材料采购。

九、对涉及面积、体积或长度的工程项目,本部工作人员必须深入实地丈量,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十、本部所有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技能,确保招投标和预决算工作高效、有序。

十一、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市场调查,对外公司施工价格、市场上的原材料价格进行调查,形成清单,报领导参考。

十二、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督察部工作职责

一、在综合行政部领导下,负责组织部门的工作计划、任务,并认真落实执行。

二、按照督导细则要求,对办公场所环境卫生、礼节礼仪素养、忠诚爱岗、节能降耗、物业小区管理、三家电卖场管理、酒店服务、安全工作、廉洁自律、精细化管理等方面进行督导监察。

三、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处罚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同时下发整改通知单予以整改。

四、编制督察制度,实事求是列举督察中出现的问题,并印发到各公司、各部门。

五、对督察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影响的事件,应及时向董事长书面报告。

六、定期汇总督察通报所列事项,做为各公司绩效考核、年终评先等工作的评比依据。

七、对董事长安排的重大督导工作,积极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先期进入,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督察的办法进行全方位监控,为董事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八、对督导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有责任跟进督导,帮助整改。

九、对督察中发现的好人好事、创新设计、管理创新等进行征集整理,根据情况予以奖励或推广。

十、督察办法: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白天和夜晚相结合,工作人员督察和外聘人员私访相结合,督察专职人员和外部门工作人员相结合。

十一、认真做好向上向下纵向和部门间横向的协调沟通,确保督察工作向纵深开展。

十二、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安排专项督察活动。 十

三、严明组织纪律,提高督察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督察人员的综合素质,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以过硬的管理水平做好督察工作。

十四、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企业发展部工作职责

一、协调综合行政部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进行市场调查、科学规划,制定和修订公司战略。

二、研究党和政府出台各种经济政策,吃透、用足、用活、用好各种政策支持,向董事长谏言献策。

三、认真调研行业发展现状,每半年出台一次行业调研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四、编制年度经营计划,审核各公司部、室经营(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五、检查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关键问题进行调研,会同有关上司、部、室制定解决方案,并付诸实施。

六、对董事会确定的项目提前介入,做好深度市场调研,组织编写可行性报告。

七、对项目运作的招投标事务进行专项市场调研,为董事长决策提供有效、可靠依据。

八、对项目运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题市场调研,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报告。

九、对公司经营业务中的重大价格调整,做好市场调研,并提出科学准确的分析报告。

十、认真完成其它部室提交的市场调研任务,并编写市场调研报告。 十

一、指导各公司进行小型市场调研活动,为企业发展部的各项工作提供准确数据和有效意见。

十二、定期搜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的数据,建立数据信息库,并适时对数据进行分析、为本部门工作储备客观公正的数据支持。

十三、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宏观管理能力和科学总结能力,提升整体素质。

十四、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保卫部职责

一、配合督导监察部对安全保卫、消防安全方面的事务进行专项指导。

二、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参会人员为各公司负责安全工作的中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形式可集中,也可深入到各公司分散召开;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经营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为各公司主管安全副总,重点涉及安全的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

三、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涉及消防安全方面出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并做好集团公司安全台帐。

四、保证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督察,重点督察安全消防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值班安全记录,安全消防制度落实,安全岗位在岗人员的精神状态等。

五、每季度组织一次集团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或消防器材演练,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六、协调财审部进行资金安全、财务安全方面的督察。

七、组织各公司办公室对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尤其对家电物流配送工作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和监管,并组织八小时以外安全教育,在饮酒、驾车、处理纠纷等方面进行规范。

八、保证每两周一次的不定期夜间安全督察,确保安全督察工作常抓不懈。

九、指导各公司制定涉及消防安全的各种制度,定期更换消防器材,定期维护和保养消防设备设施,确保人、财、物足额到位。

十、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涉及消防及安全方面的工作。

第二篇:法规部部长竞职演讲

本文作者:黄永翔 好范文原创投稿

我叫黄永翔,今年48岁,西南交通大学法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从事法律顾问工作22年,具有审判、仲裁、代理诉讼实践工作经验,现职社区委副主任兼法律顾问。

说个题外话,政策法规部叫法律事务部好象更加科学、规范,更符合国务院国资委要求。从法律应用层级上讲,有法律依法律

,无法律依法规,无法规依规章,无规章依政策。法规呢有国务院行政法规与地方法规。这个部看来只研究政策、法规,不研究法律、规章。哈哈---玩笑,步入正题。

从这个部的职能划分看,他主要是法律事务与政策研究,针对其职能如果我任职会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 加大注册企业法律顾问培训 学习 考核力度.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规范法律顾问执业行为,建立奖惩制度调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内部法律工作者,在企业内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是企业员工。但专业、技术性强,不同于其他员工管理,除一般员工管理所必须外,还要按特别规定进行特别管理。由于他的专业性,要求提供准确的法律依据、优质的法律服务,必须加大法律顾问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学习考核力度,以期提供可靠法律保障,除每两年一次的国家行业培训注册外,建立日常学习考核制度,集体研讨、特邀研讨制度,以满足企业法律服务需求。

二、细分法律顾问工作 强化决策法律论证与合同管理 建立一支过硬合同管理队伍 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为避免博而不精的问题,对现行法律顾问进行专业工作细分。建立企业内部知识产权事务法律顾问,民、商事务法律顾问,经济、行政、刑事事务法律顾问,仲裁、诉讼事务法律顾问,让每个法律顾问在某个领域有所偏重,集中精力研究侧重法律,以提供更好更优的法律服务。企业行为主要是合同行为,因而必须强化合同管理,既要管又要活,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建立一支过硬的合同管理员队伍体系。在各部、处、所及分公司、子公司设立兼职合同管理员,对合同进行全程追踪管理,以便掌握合同履约状况,即时处理,实施合同统计、档案管理,也便于资信管理体系的确立。合同履行成败确定企业经营活动成败,不管是何种合同都有举足轻重作用。劳动、买卖、专利、商标、工程等合同都关系企业命运,确定产值、利润。避免企业经营风险除决策外主要是合同管理,所以把合同管理作为预防、规避的重中之重。其次就是要我们为决策者提供可靠法律根据。作为法律顾问要精于研读、实践,提供准确依据以利决策,另外适度的印章管理、严格空白合同书,避免企业风险。加强劳动合同中的竟业禁止与竟业限制监督管理,避免企业风险。重大经济合同法律顾问要参与始终,一般合同由合同管理员参与,法律顾问通过管理员全程跟踪、过程控制。重要制度由政策法律部着手或参与制定,正当履行制度审核权。建立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制度与社区法律顾问制度,这是规范、职责要求,也是法律准入要求、更是风险防范方法。

三、加强法律 法规 规章 政策等研究 强化仲裁 诉讼法律事务工作.做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不仅要精通各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规范企业行为,同时也要善于捕捉法律、政策漏洞,绕着边沿走,才能不触及法律、完全有效利用法律、政策,用尽用足法律来满足企业需要。因而任职后必须建立一支强有利的研究队伍,着重研究法律、政策,法律顾问作为研究队伍成员外,与院校、仲裁、法院、律师所建立业务联系,吸纳为研究人员也利于学习提高,公司法律顾问底子毕竟太薄。履职期建立起重大法律事务研究机制。针对性开展研究工作。在公司内建立统一诉讼制度,由母体向子体提供有偿法律服务,谁的问题谁付费用,以减少母体支出,实现费用共担。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仲裁、诉讼事务专业性、实践性、技巧性都很强,建立一支专业队伍来满足企业需求。在宝成内部,军品的纠纷发生率几乎为零,公司作为弱势也不可能诉讼军方,大量的纠纷将发生在军品的非军方采购,民品、三产上。纠纷随时都可能发生。因而仲裁、诉讼不可忽视。如果我能任职,要形成与法院、仲裁机构的密切联系,以期得到最大限度的工作支持。加大诉讼培训,培养一支专业化队伍。

四、明确划分责任主体 建立独立法人 准社团法人 准事业法人的财产防范体系.在经营主体上,尽可能的建立独立法人制,实现资产为租赁的经营模式,保全、规避企业财产风险。对外责任承担上,以各责任主体承担为原则,避免主体集中在公司。院校、社区要自成体系,独立承担责任,避免公司作为责任主体,尤其注意社区的独立与居民自治性,明确公司只是委派干部进行管理。该社区承担的一定要社区成为主体,避免公司成为社区责任的主体等等。

履职期内带领大家做好专利、商标、工商登记等法律事务,参与重大合同谈判、起草工作,对重大决策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并对意见负责,配合做好企业内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在企业内部依法履行职务。确保法律服务、政策法律咨询不出差错。

以上是我10到12年政策法规研究、法律服务规划设想。请专家评议。

第三篇:法规部部长竞职演讲稿

我叫黄永翔,今年48岁,西南交通大学法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从事法律顾问工作22年,具有审判、仲裁、代理诉讼实践工作经验,现职社区委副主任兼法律顾问。说个题外话,政策法规部叫法律事务部好象更加科学、规范,更符合国务院国资委要求。从法律应用层级上讲,有法律依法律,无法律依法规,无法规依规章,无规章依政策。法规呢有国务院行政法规与地方法规。这个部看来只研究政策、法规,不研究法律、规章。哈哈---玩笑,步入正题。

从这个部的职能划分看,他主要是法律事务与政策研究,针对其职能如果我任职会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 加大注册企业法律顾问培训 学习 考核力度.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规范法律顾问执业行为,建立奖惩制度调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内部法律工作者,在企业内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是企业员工。但专业、技术性强,不同于其他员工管理,除一般员工管理所必须外,还要按特别规定进行特别管理。由于他的专业性,要求提供准确的法律依据、优质的法律服务,必须加大法律顾问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学习考核力度,以期提供可靠法律保障,除每两年一次的国家行业培训注册外,建立日常学习考核制度,集体研讨、特邀研讨制度,以满足企业法律服务需求。

二、细分法律顾问工作 强化决策法律论证与合同管理 建立一支过硬合同管理队伍 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为避免博而不精的问题,对现行法律顾问进行专业工作细分。建立企业内部知识产权事务法律顾问,民、商事务法律顾问,经济、行政、刑事事务法律顾问,仲裁、诉讼事务法律顾问,让每个法律顾问在某个领域有所偏重,集中精力研究侧重法律,以提供更好更优的法律服务。企业行为主要是合同行为,因而必须强化合同管理,既要管又要活,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建立一支过硬的合同管理员队伍体系。在各部、处、所及分公司、子公司设立兼职合同管理员,对合同进行全程追踪管理,以便掌握合同履约状况,即时处理,实施合同统计、档案管理,也便于资信管理体系的确立。合同履行成败确定企业经营活动成败,不管是何种合同都有举足轻重作用。劳动、买卖、专利、商标、工程等合同都关系企业命运,确定产值、利润。避免企业经营风险除决策外主要是合同管理,所以把合同管理作为预防、规避的重中之重。其次就是要我们为决策者提供可靠法律根据。作为法律顾问要精于研读、实践,提供准确依据以利决策,另外适度的印章管理、严格空白合同书,避免企业风险。加强劳动合同中的竟业禁止与竟业限制监督管理,避免企业风险。重大经济合同法律顾问要参与始终,一般合同由合同管理员参与,法律顾问通过管理员全程跟踪、过程控制。重要制度由政策法律部着手或参与制定,正当履行制度审核权。建立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制度与社区法律顾问制度,这是规范、职责要求,也是法律准入要求、更是风险防范方法。

三、加强法律 法规 规章 政策等研究 强化仲裁 诉讼法律事务工作.做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不仅要精通各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规范企业行为,同时也要善于捕捉法律、政策漏洞,绕着边沿走,才能不触及法律、完全有效利用法律、政策,用尽用足法律来满足企业需要。因而任职后必须建立一支强有利的研究队伍,着重研究法律、政策,法律顾问作为研究队伍成员外,与院校、仲裁、法院、律师所建立业务联系,吸纳为研究人员也利于学习提高,公司法律顾问底子毕竟太薄。履职期建立起重大法律事务研究机制。针对性开展研究工作。在公司内建立统一诉讼制度,由母体向子体提供有偿法律服务,谁的问题谁付费用,以减少母体支出,实现费用共担。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仲裁、诉讼事务专业性、实践性、技巧性都很强,建立一支专业队伍来满足企业需求。在宝成内部,军品的纠纷发生率几乎为零,公司作为弱势也不可能诉讼军方,大量的纠纷将发生在军品的非军方采购,民品、三产上。纠纷随时都可能发生。因而仲裁、诉讼不可忽视。如果我能任职,要形成与法院、仲裁机构的密切联系,以期得到最大限度的工作支持。加大诉讼培训,培养一支专业化队伍。

四、明确划分责任主体 建立独立法人 准社团法人 准事业法人的财产防范体系.在经营主体上,尽可能的建立独立法人制,实现资产为租赁的经营模式,保全、规避企业财产风险。对外责任承担上,以各责任主体承担为原则,避免主体集中在公司。院校、社区要自成体系,独立承担责任,避免公司作为责任主体,尤其注意社区的独立与居民自治性,明确公司只是委派干部进行管理。该社区承担的一定要社区成为主体,避免公司成为社区责任的主体等等。

履职期内带领大家做好专利、商标、工商登记等法律事务,参与重大合同谈判、起草工作,对重大决策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并对意见负责,配合做好企业内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在企业内部依法履行职务。确保法律服务、政策法律咨询不出差错。

第四篇:两部重要党内法规的公开发布

两部重要党内法规的公开发布·四大焦点

焦点一 五年规划 首提编制党内法规五年规划 条例内容:

制定党内法规应当统筹进行,科学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和计划。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由中央办公厅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提出的制定建议进行汇总,并广泛征求意见后拟订,经中央书记处办公会议讨论,报中央审定。

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计划,由中央办公厅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每年年底前提出的下一制定建议进行汇总后拟订,报中央审批。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职权和实际需要,编制本系统、本地区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和计划。 解读:

据了解,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编制‘五年规划’有利于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明确法规制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保证其系统性、协调性和前瞻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说,五年规划同五年一届的党代会相衔接,也有利于检查党代会关于党的制度建设要求的落实。

焦点二 法规起草 法规与群众利益相关应听群众意见 条例内容:

中央党内法规按其内容一般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起草,综合性党内法规由中央办公厅协调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有关部门起草或者成立专门起草小组起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由其自行组织起草。起草党内法规,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必要时,调查研究可以吸收相关专家学者参加或者委托专门机构开展。

党内法规草案形成后,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在全党范围内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应当注意听取党代表大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党内法规草案,应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征求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网上征询等形式。 解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党内法规姓“法”,就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反映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志、利益,体现客观规律。《制定条例》在这方面作了许多创新规定,其中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主要在于保障民主性,专家论证主要在于保障科学性。 焦点三 审批与发布 草案交由负责法规机构审核 条例内容:

审议批准机关收到党内法规草案后,交由所属负责法规工作的机构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的党内法规草案,审核机构经批准可以向起草部门和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如起草部门和单位不采纳修改意见,审核机构可以向审议批准机关提出修改、缓办或者退回的建议。党内法规一般采用中共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中央各部门文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文件、党委办公厅文件的形式发布。 解读: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解释说,上述程序的修订,有利于解决一些地方制定党内法规过程中闭门造车、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以及由此导致的一些党内法规质量低,甚至存在与国法、党纪相冲突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焦点四 备案与清理 清理法规解决“红头文件”打架 条例内容: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送中央备案,备案工作由中央办公厅承办。党内法规制定机关应当适时对党内法规进行清理,并根据清理情况及时对相关党内法规作出修改、废止等相应处理。党内法规制定机关、起草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职权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开展评估。 解读:

条例细化了备案制度,正是配合这项制度,同步制定了《备案规定》。条例还增写了清理制度,据了解,中央正在全党部署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说,这些做法有利于强化对党内法规的监督,解决“红头文件”打架等问题;有利于摸清“底数”,加快构建科学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有利于督促党内法规的实施,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严肃性、权威性。

第五篇: 学习党内两部法规心得体会

(一)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党内外对这两个重要的党内法规予以高度的关注。笔者在学习这两个法规中认识到,一个党内法规要制订好、执行好、效果好,道理上能讲很多,其实,比较重要的就是三条。 其一,作为纪律范畴的党内法规,首先是要界定清晰。特别是法律与纪律的界限要清楚。过去的一些纪律条款常常与法律条款混淆在一道,一旦真正遇到事情了,到底是法律处理还是纪律处理,途径和依据反而就模糊不清,无从着手。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建设,其中党内法规体系与其他四大法律体系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的。党纪国法要起到互补的作用,法律已经明确的事情,纪律不要再去重复。这次在"条例"的修改中,就将70多项有法律界定的行为条款统统剔除了。纪律应该强调的,是法律没有触及而党内必须要做到的问题。体现党内法规在行为规范要求上严于法律的要求。这一次,"条例"从六大纪律方面,对违纪问题开出的"负面清单",充分体现的党纪条规姓"党"的特征。 其二,党内法规定义要明确,执行要有抓手,检查要有标准。这次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不免有一个重要的参照物: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红军时代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有一条,现在是没有的,叫"还门板",在村子里问老乡借门板,走时要还掉。但是这一条执行情况不好,一些红军战士走时并没有把门板送到主人处,而是在村子里一放了事。怎么叫"还",定义不明确,执行起来就有漏洞。后来就改了一个字,将"还"字改成了"上"字,你不仅是还,还要将门板重新装到门上去。这一字之改,就使得这一条的执行和检查都有了非常明确的标准。效果也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个小小的故事,对我们今天在制订和执行制度上,都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现在,我们党员在行为上表现的问题,远比红军时代要复杂得多。所以这次"准则"的修订,没有从对党员的具体行为的细则来展开,因为这样是无法穷尽的。而是制定了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这八条标准,从低到高,看得见、摸得着,会起到非常重要的标杆作用。 其三,党内法规要管用,首先是领导要带头执行。任何一项制度的执行,必须要领导的率先垂范。以前有个学校,制订了教师上班迟到要扣奖金的制度,以前这类制度制订过多次,但最后都不了了之。这次制度颁布的第二天,谁都没有料到,校长就迟到了,门口值班的老师想不作记录,打马虎眼过去了,但是校长坚持要记录在案,并扣了当月的奖金。后来大家得知,其实校长这天是故意迟到的。他的照章办事,使得这项制度的执行就不会有折扣了。我们以前的一些制度本身不错,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是管小不管大,管下不管上,就难以服众,制度渐渐也就失去了公信力。总书记讲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就关键在此处。这次两个这么好的党内法规,究竟管不管用,就是要看这些"关键少数". 十八大以来,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非常好的进展,这源自于党的三严三实的的好作风的弘扬,全党纪律意识的明显增强。所以,对这一次两个党内法规的对党的建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是完全值得期待的。 学习党内两部法规心得体会

(二) 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为全面从严治党重新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在法律之前划清纪律底线,让纪律要求更加具体化。 从严治党,标清"界线".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修订后的《准则》全文仅281字,但是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更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了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公与私、廉与腐、奢与俭、苦与乐的关系,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并且首次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对从政伦理道德作出规范。《条例》是管党治党和匡正党员行为的尺子。更将旧版《条例》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将纪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突出了纪律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开列了"负面清单",也就是说,以后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会明确标示出来。就新的《准则》和《条例》来说,新《准则》"重在立德",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新《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六项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纪在法前,执纪更严。众所周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社会需求的多元化,治党、治国的能力渐显疲态,旧的《准则》和《条例》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如党员收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能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组织推荐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原来的"一年内"变成"一年半",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行源于心,力源于志".总书记曾指出:"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对于新《准则》和新《条例》,如果仅仅只是浮于表面的学习或者干脆将其束之高阁,不能将其精髓和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那么一切都是空谈。两项法规的出台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依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带头学好《准则》和《条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坚决不触碰党纪法规的"高压线",自觉避开"负面清单",推进正风反腐新高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修订颁布《准则》《条例》,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学习党内两部法规心得体会

(三)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近日公布。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重修后的《准则》对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体现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中央对党内两大法规采取"一揽子"修订的方式,分别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将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是《准则》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些要求与总书记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的生动论述中提出的"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是一致的。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员干部"四个必须"与总书记对家风建设"三个注重"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更好地诠释了党员干部修身齐家的重要性。 二是《准则》覆盖所有中国共产党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污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小官大贪"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腐败的重点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有它的特殊历史背景。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反腐大旗帜,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反腐无禁区,一批大"老虎"纷纷落马。其中,最为典型的要属xx.2014年是xx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系统性、塌方式"的严重腐败震惊全国。7名省级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全年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教训十分深刻。"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例,也不鲜见。中央纪委监察部曾通报称,xx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所以在新版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对于违反组织纪律,也有教训。即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另外,中纪委通报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潘逸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等。新版《条例》突出了"非组织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新问题,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从以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出中央修改《条例》,有它的原因和历史教训,并且从这些教训深刻的案件中,得出的新纪律约束与规定,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四是史上最严党纪。新修订的《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国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党员管理则要强调纪律。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是分内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还需遵守纪律和规矩,党纪严于国法,标准更高,要求也更高。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难以体现,容易出现"没查都是好同志 ,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此次修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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