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编制探讨

2022-09-10

一、定好规则

规则是编制工作的基础。企业集团要充分分析下属企业性质、企业规模、档案工作状况, 综合考虑各企业情况, 提出合理的企业编制时间、编制、报审、下发实施要求。切不可照搬国家10号令, 以免企业归档材料收集不具体、保管期限划分找不到对应条款, 使编制的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流于形式, 对工作毫无指导意义。

(一) 企业编制时间的确定, 应依据下属企业档案管理现状, 分期分批实施。一般档案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业, 应作为示范企业, 先行编制。这样的企业档案人员业务素质较高, 有组织、协调、管控能力, 既能完成工作, 又能引领其它企业完成此项工作;基础较差或工作未起步的企业, 放在最后完成。这样的企业无论领导重视度、各部门档案意识都较差, 贯彻实施相对较难, 档案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需集团加大指导力度, 并辅以督办、检查等措施, 方可推进其工作的开展。

(二) 编制要求要细化, 特别是编制格式, 如文种、文件构成、表格栏数、附件内容的排列等要统一、规范。如规模不同的企业是否可用文种区分, 下属集团型企业用“规定”、单户企业用“办法”, 这样可便于你在批复时, 区分不同的下属企业提不同的要求。虽然10号令已明确展示文件构成, 但因企业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不少企业在实际操作中, 常以为只需编保管期限表。表格栏数、附件内容及序号, 即使下文件规定, 经常都有不少企业按自己的理解、习惯增加、删除, 或按自己的想法做。所以格式几栏, 附件管理类内容按企业设置机构或档案设置类别列出, 都需集团企业规范、统一。从便于收集的角度考虑, 按企业设置机构列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责任明确, 更为适用。

(三) 报审需规定程序。各下属企业编制的初稿, 需先行征求企业各职能部门意见、反复修改, 并归档各部门历次修改意见, 经企业领导审核, 电子版及企业机构图、部门职责发送上级集团审查通过后, 再以正式文件报送集团审查。报送程序规定, 既可细化各职能部门归档材料的准确性, 又可强化各部门的档案意识, 同时也减轻集团审查工作的难度, 是编制工作有效可取的方法。

(四) 下发实施要求。旨在明确下属企业编制的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 需经上级集团审查通过后, 以红头文件下发实施。在实际工作中, 通常出现编制完成后, 未经上级集团审查通过即下发实施, 或审查通过后不行文, 只让档案部门知晓, 认为是档案部门的事, 与其它部门无关, 给档案的归档工作带来影响, 致使档案的齐全、完整受损。

二、做好培训

培训是让下属企业准确了解定好的编制规则, 是编制工作能否按要求如期完成的关键。上级集团只下发文件不培训, 或只培训不下发文件, 都会影响下属企业编制工作的如期完成, 即使完成编制, 也会出现诸多问题, 增加审查的难度及重复修改的次数, 所以最好是先下发编制要求文件, 如前所述的“定好规则”, 再进行培训, 对文件加以逐条讲解。培训也不能简单只做一次, 需集中培训和分期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是贯彻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及意识、上级集团对此项工作的安排、要求。分期培训是按分批完成的企业, 再组织小范围培训, 详细讲解编制工作方法、步骤, 解答参培企业提出的问题, 让参培企业明了如何着手开展此项工作。因此培训是编制工作必不可少的环节。

三、细致审查

审查工作是一项档案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作, 特别是集团所属企业行业跨距大, 对审查者素质要求更高。审查者在审查前, 一定要详细了解下属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各机构职责, 再对下属企业正式行文前的初稿按职责逐条进行审查。按机构列出归档文件材料, 更有利于审查。审查时要细致, 并把握关键的五不要:第一, 不要照搬10号令, 完全与企业实际脱轨;第二, 不要用“重要的”“一般”的文字, 实际归档中无法界定;第三, 不要简单概括文件材料内容, 尽量细化, 能对应操作;第四, 不要是单户企业, 内容中还出现“本企业所属分子公司 (或单位) ”条款;第五, 不要列出机构设置以外的机构文件材料内容, 无机构、无职责, 无法确认审查内容的有无。

四、批复严谨

上级集团对所属企业的批复, 要依企业规模加以区分, 不可一概而论。所属集团型企业, 批复时, 应对施行时间、修订完善期限、指导其分子公司完成编制时间上提要求, 以推进其按要求施行, 并尽快对其下属企业开展此项工作。单户企业则无下属企业项。批复后, 最好以抽查方式落实追踪, 单户企业落实施行情况, 集团型企业落实其对下属企业编制、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以确保工作的严谨及善始善终。

五、结语

综上所述,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编制工作, 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 需各企业精心组织, 高度重视, 只要如上述按步实施, 可确保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使编制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规范化、并具操作性, 真正为企业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工作提供条件。

摘要: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2012年12月17日颁布, 2013年2月1日起施行。各企业在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的统筹安排要求下, 相继结合企业实际开展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的编制, 本文就大型企业集团如何开展此项工作进行探讨。

关键词: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规则,培训,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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