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感恩教育和弘扬孝文化

2022-09-13

为什么要开展感恩教育?知恩图报是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也是德育工作的一个基本切入点。爱父母、爱集体、爱祖国是关系密切的基本社会伦理, 又是人性社会化的基本情操标志。中小学生是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 在学生中开展感恩教育, 引导他们正确弘扬中华孝文化, 有利于优化他们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对于他们吸纳先进文化, 抵制不良文化影响, 更有积极意义。

欧美人讲“感恩”, 中国人讲“孝道”, 这两种伦理源于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 行为方式也有差异。西方基督教文化和中国的儒教文化差异较大。然而, 它们的共同点是:对父母感恩、行孝都属于讲究人论本原, 追求人性的完美, 家庭与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我国《中小学生守则》第7条要求学生“孝敬父母”。《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27~30条, 具体要求学生与父母沟通, “尊重父母的意见和教导”;接受父母的监护;“体贴帮助父母长辈, 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关心照顾兄弟姐妹”;“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 讲道理, 不任性, 不耍脾气, 不顶撞”。这些规定有“孝”也有“悌”, 还有行为方式的提示, 隐含着学生长大成人, 要恪守孝道、为父母养老送终的思想导向。这些规范缘于人之常情, 要求也不高, 按说每一个学生都能做到。然而, 由于社会变迁, 教风衰微, 一些家长对子女过分关怀, 自身却未必能够发挥孝老爱亲的榜样作用, 再加上学校重知识传授、轻做人教育, 以致一些孩子长大了, 家庭、社会责任感缺乏。学生受不良社会风气影响, 还容易滋生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不良思想苗头。于是, 不孝父母、不尊师长、不友同学, 以自我中心、不思进取等问题比较突出。至于社会上逆伦背理、无法无天、为非作歹乃至作奸犯科的一些现象, 更是触目惊心。所以, 进行感恩教育, 是必要的孝德教育, 也是健全人格教育。所有含辛茹苦的家长, 无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孝敬父母、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报效祖国。

中国的传统孝道文化资源丰富而深厚, 了解其源流, 将能够正确地弘扬孝文化。

我们那富有智慧的先民, 创造的“孝”“教”二字, 具有简明而深刻的会意。“孝”字的结构是:老人在前, 儿子相扶跟随, 表示子女侍奉父母之意;“教”字的结构是:老人手执教鞭在教导儿子, 这是因为在没有学校之前, 社会精神文明和劳动技术是靠家中长辈传授的。“哀哀父母, 生我劬劳。”“欲报之德, 昊天罔极 (像苍天无边辽阔) 。”从西周到战国, 孝道伦理已经系统形成, 《孝经》便是集意义和礼制的代表作, 而其理论和行为原则主要来源于儒家学派的主张。孔子的核心思想是“仁”, 孟子倡“仁”而中“义”。在他们看来, “孝”“悌”“忠”“信”这四种观念是社会基本伦理的核心, 是维护家庭和社会和谐的思想行为支柱, 讲究“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君爱臣忠”“友谅 (诚实) 友信”, 包含着人人都要各尽其能、各负其责、天下大同的意义。这种发于亲情而推己及人的道理是朴实的, 也是社会需要的。一个人如果不能爱其子、敬其父、亲其亲, 又怎能关爱他人、忠人之事、信于交往?又怎能在致仕为政之后克己奉公, 关爱百姓, 伸张正义?所以, 民间一直流传着“万恶懒为首, 百善孝当先”的格言。

儒家代表者讲孝道, 主张父慈子孝, 思想行为是互动的。就父母而言, 要尊重善待子女, 对子女精心抚养, 教育要严慈并举;就子女来说, 孝敬父母指尊敬父母, 听从父母的教导, 做有益于家庭、社会的人。在精神生活上, 善于细心乐慰父母, 在物质生活上尽力奉养父母。重视父母的子女要丧葬和追思祭拜的礼仪。

古代的孝道, 今天虽然已经失去了原来的经济和社会背景, 但是作为家庭伦理、民族心理和社会文化风尚, 已被传承为当代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孝意识作为富有特色的中华文化, 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也仍然是今天发扬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为人民服务风尚的精神基础。2001年10月中共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以来, 广大民众支持、尊敬孝子, 国家和一些社会团体用多种形式宣传、表彰孝子。主流媒体既不断从正面鼓励人们行孝、建立家庭美德, 还不断地谴责那些迷失良知、丧失良能而忤逆不孝、虐子弃子或夫妇相残等人伦泯灭、道德沦丧的恶劣行径, 其中触犯刑律者, 受到司法机关的惩治。现在, 国家把清明节列为法定假日, 这是传统文化的一种回归和创新, 是为了方便民众扫墓祭奠, 缅怀逝世的父母、先辈, 以及革命先烈、社会功勋、民族伟人、先哲先贤, 表达慎终追远、继往开来的情思。值此新风兴起之时, 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适逢其时, 老师们要引导广大青少年孝于家而忠于国, 成长为德才兼备的人。

1.积极从传统文化中吸取优良资源, 联系《守则》和《规范》, 懂得孝思、孝情和孝行的意义, 反思自己对父母、长辈的期望和关爱, 自己为父母分劳分忧情况, 提升精神境界, 主动行孝, 做父母的好孩子。回顾求学以来的精神状态、发展状况, 反思是否珍重父母之教、师长之诲、同学之谊, 敬业乐群之得或者疏怠嬉戏、扰人自扰之失, 从而正身养德、励精广才, 做学校的好学生。理解国家、社会的要求与关爱, 检阅自己的社会行为, 思考自身价值, 从而立大志、养大气, 规划人生, 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态度, 优良的行为习惯, 做振兴中华的好公民。

2.认识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增进智慧, 持恒历练。当代社会是民主法制社会。公民的人身、人格权利是平等的。人与人之间需要互相尊重、宽容与合作。从家庭到社会, 人的自由, 人际间的责任和利益关系, 国家都有一系列的法律规定, 法律具有强制性, 而道德则要靠自觉。人的一生, 家庭、社会角色虽然在不断地变化, 可是人们在行使权利的时候都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在相互交往中既要遵从社会规范, 又要发挥个性优势。发扬古道, 学习他人, 可以获得良好的启示, 又要与时俱进, 善于继承和创新。如看了公益公告“洗脚”内心震动, 想到要在生活细微处慰悦父母, 而父母未病未老, 需要儿女天天去洗脚吗?如果知道父母艰辛, 自己该做些什么呢?学会行孝, 重在闻一知十, 乐为不辍, 而不是一曝十寒, 应当持之以恒, 养成道德, 以担当重任。

3.躬行实践, 从自己身边做起。坐着谈不如起来行, 道德养成必须经过真诚的道德实践。知荣辱, 养正气, 树新风, 尽责任, 要从日常生活学习中一点一滴做起, 集善成德, 集跬步以成千里。写一篇文章, 呼几遭口号, 信誓旦旦, 知而不行, 不是真知。做正事, 做好事, 原属本分而夸夸其谈, 故意以善示人, 乃非真善。行孝并推而广之, 应当是发自内心的需要, 成为自觉的责任和义务。老师要通过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 组织引导学生少而学, 壮而行, 终生以之, 这样才是“少成若天性, 习惯成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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