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合同法》教学分析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2022-09-10

在法学教育的规模日渐扩大的同时, 法学的教学质量也应随之提升。近年来由于我国法治进程的速度加快和高等法学专业教育的发展, 当前必须解决的问题是培养法学的应用型人才。我国具有法学专业的高校有上千所, 各个学校之间的教育理念不同、办学特色也不同, 高校要想在学生就业时, 在社会上具有强有力的竞争水平, 就要加大力度培养出优秀的应用型人才。

一、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的必要性

法学专业是一门极为重要的学科, 学生对法学理论体系和法律知识是否全面掌握非常重要。只有学生对法学相关知识可以熟练地运用, 才能成为社会所需的法律人才。但是, 目前部分高校的法学专业依旧是采用传统的教学方式和教学理念进行教学的, 所以, 虽然我国法学院的学生数量十分庞大, 但是学生都具有统一的特点, 没有突出的, 因此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所面临非常大的就业压力。

当前高校的法学专业教育模式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1) 考试形式固化, 考试内容只重视学生对于知识的记忆和理解能力, 忽视了运用能力。 (2) 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都主要是靠一本教材, 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 教师在教学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 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教师的教学内容。

大学本科法学专业的教学目标应该是培养法律职业人才。而学生通过在大学的学习, 对法学专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这样在大学毕业后, 可以选择法学相关职业的工作, 也可以为更加深入的法学专业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时所要学习的不仅是法学原理和法律制度, 更为重要的是获得分析法律关系、解决法律纠纷的法律实务处理能力。

法学专业的教育应该抱着培养专业的应用型人才, 通过创新教学方式和考试方法, 培养学生的法学知识运用能力和实践能力, 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运用能力作为最基本的教学目标。实现专业与行业对接, 这既是时代对法学专业提出的要求, 又是法学教育改革方向的确定。

二、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基于合同法的实施

(一) 实施的原则

合同制度是民商法领域中最重要的内容, 不仅是债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更是体现了平等自由的法理精神。合同法学中的理论体系分为两个版块, 分别是总论和分论, 总论部分介绍适用于各类合同的普遍性规制, 包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救济等等;分论介绍十几种有名合同的特殊制度。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必须以合同法为依托, 遵守合同法的教学规律。特别是充分体现合同法律制度的应用性, 将合同法原理、合同法律规范与合同实务案例相结合, 根据合同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需要培养学生。

(二) 实施的过程和方法

首先, 在课前环节。一方面, 根据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的和要求为依据, 完善和编制合同法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另一方面, 教师也应引导学生阅读经典论著、查询典型案例等, 提前进入学习状态。其次, 课堂环节。这是这种教学模式中最为重要的一项环节。在这个环节中应对几方面的问题进行着重考虑。 (1) 打造活跃的课堂氛围和教学环境, 教师将课堂的主导权交给学生, 突出学生在课堂中的主导地位, 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与积极性。 (2) 针对学生的合同法律思维运用能力培养需要来确定教学目标, 安排合同法教学内容。 (3) 综合运用案例教学方式、实训教学方式、互动教学方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教师教学的重点应放在设置开放性问题上, 引导学生对问题进行自主的分析, 然后进行选择判断。使学生在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到合同法律知识并掌握学习方法。在案例教学方面, 选择具有代表性和综合性、针对性的合同纠纷案件, 以教授合同法律知识作为切入点, 引导学生在剖析事实、作出判断的过程中提升专业的思维能力。在实训教学方面, 可以使用情景模拟训练法和现场观摩训练法, 重点突出培养学生的操作能力。再次, 教学的课后环节。教师可以给学生推荐课外读物, 并布置阅读的任务。同时, 引导学生通过网络对社会热点进行观察。还可以组织学生去法院庭审现场进行旁听、走访法律工作人员、进行社会相关调查等, 更好地将合同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提升学生合同综合事务处理的能力。最后, 考试环节。考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学生的学习方式和学习态度。所以, 应坚持理论与实务共存的原则进行最终的考试。

(三) 实施的保障和依托

为了可以顺利地开展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的教学改革, 需要多方参与主体共同承担起相应的职责, 并且发挥出各自应有的作用。而学校在其中起到的保障作用更是具有基础性意义。在一般情况下, 学校层面至少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 改革方向的把握与制度支持。根据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和要求, 审核制定法学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合同法学教学改革方案, 为开展合同法学教学以及后续的工作开展指明方向, 并落实到具体的规章制度。 (2) 对外部的相关资源进行整合。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模式所倡导的教学方法, 无论是课堂教学还是课后实训都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和教学资源。特别是组织学生走访法律工作人员、建设实训基地、到法院庭审现场进行旁听等一系列实训方式的实现, 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精力。而这些投入以教师的职责范围和能力范围来说, 是难办到的, 这时就需要学校发挥其具能力。尤其是在争取社会资源以及后续整合资源方面来说, 教师的力量不够, 只能依靠学校的帮助, 投入物资和精力。 (3) 对师资力量进行保障。教师对于教学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的知识层面、教学水平包括工作环境对教学的开展效果都有着直接的影响。所以, 学校要注重引进师资力量并对教师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进行提升, 也要对教师的工作环境加强重视, 良好的工作环境可以使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更高。

三、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培养模式要求在教学模式上的改革

(一) 注重法律方法和思维能力的培养和教学

在法学教学中, 教师不能只是将现成的知识传授给他们, 这对于学生的学习所需显然是不够的。教师不仅要给学生传授法学专业相关的知识, 还应教会学生对于法学的学习方法和思考的能力。法学资料的信息极度庞大, 这其中有错的, 也有对的, 要对学生培养会读法学资料, 要学会怀疑、学会分析推理、判断, 从具体问题入手, 并提出解决方案。在合同法教学中, 要给学生推荐民法和经典的合同法的著作, 让学生在学术著作的研读中深化知识, 并从其中发现问题。

(二) 注重案例教学的模式

应用性是法学教育的精神, 因为从某一方面来说, 法学教育的最终归宿是实践。从另一方面来说, 实践中包含着丰富的信息问题, 它是法学教育天然的知识养料。法学教育开展应用性改革的方法之一就是案例教学。在现实生活中拥有大量的合同纠纷, 将合同纠纷案例引入课堂教学时, 要注意选择具有强烈争议性和经典的案例, 这样即可以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也可以提升学生的法学实践能力。

四、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培养需要创新考核方法

我国高校内大部分的法学考试都是采用笔试的考核方法, 通过学生对试卷进行填写, 将试卷与标准答案进行对比, 从而得出学生的专业课分数。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培养需要对这种考核模式加以创新, 一方面, 在法学专业课考试中可以采用笔试加上口试的考核方式, 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与表达能力的双重考查。

在法学专业考核方法中使用口试, 可以促使学生既要重视法学知识的积累、语言表达能力的锻炼, 还要重视沉着冷静的心理素质和机智敏捷的临场应变能力培养。另一方面, 还可以引入实践考核, 由合作的法律事务单位对学生的实训表现进行评价, 将知识考核与能力考核结合, 进行综合评定。这样能提高学生对实践的重视程度, 提高综合法律事务处理能力, 实现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

摘要: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 高校法学专业教育的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成为当前改革的方向, 而合同法是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的重要核心内容, 研究合同法教学中该模式的具体实施, 对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对法学人才培养基于合同法教学做出分析。

关键词:合同法,教学分析,人才培养,合同法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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