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工作治理措施

2023-01-14

煤矿安全工作是一种多因素、多环节、动态复杂的系统工程, 是煤矿生产的“天字号”大事。如何从根本上搞好煤矿安全生产, 建立本质型安全管理机制, 不断延长安全生产周期是煤炭行业长期以来不断研究探讨的一项重大课题。根据多年来从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体会到, 强化以人为的安全理念, 以科技水平的提高为基础, 以提高政府职能为支撑。

1 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 人是生产活动中最活跃、最具有能动性的因素。坚持“人本”观念, 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调动人的工作积极性, 不仅是提高原煤产量和经济效益的前提, 也是搞好安全生产, 建立本质型安全矿井的重要条件。

(1) 建章立制, 层层明确安全责任, 形成齐抓共管体系。煤矿应着眼于全员参与、动态激励、消除安全盲区, 制定和完善一列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2) 严格生产技术管理。为充分调动生产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增强做好安全技术工作的责任感, 实行安全技术“多家把关, 一票否决”制, 严格执行“一工程、一设计、一例会、一规程 (措施) 、一案例”, 严把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四关, 凡出现一次技术事故, 取消有关技术人员本年度先进资格, 做到举一反三, 防患于未然。

(3) 坚持管理“关口”前移, 抓好现场管理。现场管理是安全管理的前沿, 也是安全管理工作的落脚点。坚持干部值班下井制度, 管理人员下井, 控制一班, 充实二班, 强化夜班, 切实做到职工三班倒, 班班有领导。同时, 针对各阶段不同的生产条件, 不定期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活动, 大搞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 实行安全质量动态达标。主要领导与工人同上同下, 同甘共苦, 密切干群众关系,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保证了安全生产。

2 以科技水平的提高为基础

积极实施“科技兴煤”战略, 坚持以“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为重点, 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瓶颈”问题和关键环节, 加大科技攻关力度,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难题, 促进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1) 预防和管理好瓦斯突出。要重点把好巷道通风关和边远地区、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高冒和采空区的重点管理, 对局部风机实行专人管理, 采掘分开供电变电所安装选择性漏电继电器, 矿调度室通过模拟盘对风机运行信号跟踪减少无计划停电停风及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作业现象, 对重点工作面实行专职瓦斯员“一炮三检”制。井下所有工作配上自救器, 班长、放炮员及电工全配齐了便携式瓦捡仪等。

(2) 做好防火工作。针对矿井自燃发火周期短、采空区漏风严重掘进高冒的特点, 要采取快速封闭采空区、向采空区注水、均压通风等技术措施。对因压力大、二次维护巷高冒, 要采取充填、导风筒和定期定点检查瓦斯等方法使煤层自燃现象得到早发现, 早处理。

(3) 做好防尘工作。对大倾角采煤工作面要实行炮前炮后洒水, 设置放炮自动喷雾装置和刮板输送机机头喷雾联锁装置。定期检查边远及人们去的少的巷道, 对煤尘量大的皮带巷道每日要定时进行扫尘、洗尘、杜绝防尘死角。井下各装裁点及车场设置煤车洒水装置, 减少运输线的严尘量。

(4) 做好通风工作。对于采场过深, 矿井的通风阻力大, 湿度、温度高, 严重影响井下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劳动效率的矿井。要成立技术攻关小组, 进行了矿井通风阻力测定、风机性能鉴定、地温实测和预测、气温实地调查, 分析井下风网结构, 提出解决高阻、高温的可行性方案和综合治理措施。如选择合理的巷道布置形式和设计方案, 尽量缩短独头巷道距离, 及时形成延伸巷道的通风系统;加强高温作业人员的休息、保健工作。利用局部可控循环通风技术, 加强井下通风强度, 实行局部人工制冷和降温降湿措施等;针对井下煤巷压力大的特点, 煤矿与山东科技大学合作攻关, 研究应用了锚网支护技术, 为实现大段面、大风量创造了条件, 解决矿井通风难题。

3 以提高政府工作职能为支撑

政府府的职能就是调整生产关系。使之适应并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煤炭是一个特殊行业, 煤炭资源的保护和开采事关我国的能源安全, 因此, 政府应把煤炭行业提浅论煤矿安全的治本之策升到一个相当高的程度加以重视。20世纪90年代末, 由于机构改革的需要, 国务院撤销了煤炭部,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也撤销了煤炭厅 (局) , 弱化了行业管理的职能, 国有大矿都下放到地市级政府管理, 加之当时, 正赶上亚洲经济危机, 国有大矿普遍陷人经济不景气的状态, 安全设施投入不足, 安全欠账逐年增加, 安全管理滑坡, 造成21世纪初头几年国有大矿频繁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悲惨局面。在经历了这一艰难的调整期后, 国家及时调整政策, 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要求煤监机构和各级人民政府加强了对国有大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势头才得到遏制。因此, 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负起管理的职责, 完善各级监管体制, 理顺各类生产关系, 依法管理好煤矿安全生产。

(1) 应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 理顺各级政府部门的关系, 尤其是地方政府应整合安全监管的资源, 形成合力, 使煤矿安全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2) 落实地方政府对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 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职责定位。要突出国家监察, 就应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明确规定:国家监察不仅是对煤矿企业进行监察, 同时要对地方相关职能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实施监督和指导, 并建议地方政府改进工作。这样才能树立国家监察的权威, 同时有利于监察监管资源有效地结合起来, 发挥更大的效能。这就是说, 政府监管的主体责任只有在国家监察的有效监督下, 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而不仅仅体现在出了事故后的责任追究上。

(3) 要落实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政府要监督企业层层落实煤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从总经理到基层班组长, 都要有安全责任区目标, 有奖罚制度, 要有隐患排查制度和消除隐患整改制度, 各级安全管理机构不但要健全而且必须发挥应有的作用。

摘要:煤矿安全工作是一种多因素、多环节、动态复杂的系统工程, 是煤矿生产的“天字号”大事。如何从根本上搞好煤矿安全生产, 建立本质型安全管理机制, 不断延长安全生产周期是煤炭行业长期以来不断研究探讨的一项重大课题。根据多年来从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体会到, 强化以人为的安全理念, 以科技水平的提高为基础, 以提高政府职能为支撑。

关键词:煤矿,安全生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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