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局领导班子

2023-06-09

第一篇:重庆市国土局领导班子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文

号:渝国土房管发(2008)221号

发布日期:2008-4-7 执行日期:2008-4-7 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市土地整理中心,市土地勘测规划院,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规范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渝府令第53号)、《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3]36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七日

重庆市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规范和促进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渝府令第53号)、《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3]36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区县投资土地

开发整理项目管理。

本办法所称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指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国土管理部门”)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使用本级管理的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或其它自筹资金实施的土地开发、土

地整理、土地复垦项目。

第三条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是全市土地开发整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项目政策规定、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和补充耕地计划,发布项目指南,实施入库项目核查和备案,确认项目新增耕地并颁发合格证,负责项目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区县国土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申报补充耕地计划,确定计划实施项目和项目踏勘选址,组织审查项目勘测资料和实施方案,申请项目入库备案,办理项目入库手续,监管项目实施和工程监理,会同农业等相关部门实施项目竣工和基本农田补划验收,组织实施权属调整和后期管护与利用等。

区县国土管理部门在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和市国土房管局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对项目管理和实施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负责。

区县国土管理部门土地整理专业机构为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实施,组织项目工程招标,选择工程监理,管理工程施工,组织项目竣工初验和工程交接。

第四条 项目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

(四)规范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前期工作

第五条 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当年1月30日前,区县国土管理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向市国土房管局申报补充耕地计划。

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土地利用计划、新增耕地潜力分布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在3月30日前下达区县补充耕地计划,发

布项目指南。

第六条 区县国土管理部门根据补充耕地计划和项目指南,在村社申请、乡镇建议、项目承担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项目踏勘选址,确定计划实施项目。

项目踏勘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项目指南,围绕基本农田保护、农业产业化发展、新农村建设、城乡区域统筹、扶贫济困、地灾搬迁避让、新增耕地潜力等实际情况,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以土地整理、土地复垦为主,适度土地开发。

第七条 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区县国土管理部门确定的计划实施项目,安排开展实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可在市国土房管局建立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目录库中随机抽取或公开择优选择土地测绘机构开展

项目区1:2000土地勘测。

土地勘测应符合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测绘管理相关规定,成

果应真实、准确、规范。

第八条 区县国土管理部门应组织审查项目区土地勘测成果,并

出具审查意见书。

第九条 计划实施项目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可在市国土房管局建立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目录库中随机抽取或公开择优选

择。

实施方案编制应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工程布局,准确计算工程数量和合理预算工程投资,并符合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满足新增耕地确认要求并能够指导项目工程实施。

实施方案主要建设内容应在项目区进行公示,广泛征求项目区农民群众和基层组织意见。

第十条 区县国土管理部门应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实施

方案,并出具评审意见书。

实施方案评审工作应符合《重庆市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办法》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项目实行核查、备案管理制度。

区县国土管理部门在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时,应告知市国土房管局并接受其核查;在办理项目入库手续前,应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项目备案并取得项目备案通知书。

第十二条 申请项目备案提交以下资料:

(一)项目备案申请表;

(二)项目踏勘选址报告;

(三)项目区最新变更的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标明项目区边界)、1:2000土地勘测成果资料及审查意见书;

(四)项目区最新变更的土地利用现状台帐;

(五)项目实施方案及评审意见书;

(六)项目1:2000规划图;

(七)项目涉及部门及乡镇、村社、农民群众意见材料;

(八)项目资金来源说明;

(九)项目区现状图片资料(远近景各5组)。

区县国土管理部门对申请项目备案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凡资料有伪造、虚假的,市国土房管局将不予备案,并视其责任予以通报。

第十三条 市国土房管局受理项目备案申请后,除特殊情况外,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备案工作,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或不予备案通知书。

第十四条 项目备案审查内容:

(一)申请备案资料是否齐备、规范;

(二)项目选定是否合理、合法、合规;

(三)项目新增耕地数量是否可行;

(四)项目建设标准、投资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五)项目新增耕地质量是否满足按等级折算要求。

第十五条 区县国土管理部门根据项目备案通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项目入库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库手续或不按备案资料入库的项目,市国土房管局不受理其新增耕地确认申请。

第三章 项目实施

第十六条 项目按国家、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规定,实行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和审计制。

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法人。

第十七条 土地平整等分布较广、技术含量较低且难以量化的建设任务,当地农民群众有实施意愿并具备实施条件的,由承担单位或委托项目所在乡镇、村社组织农民群众实施,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民;当地农民群众不具备实施条件或没有实施意愿的,应征得项目区村民代表大会或三分之二以上农户同意,并对实施方式予以公告后,纳入工程施工招标内容进行招标。

第十八条 项目应充分发挥项目区基层组织、农民群众的作用,鼓励其参与项目工程施工监督。

项目区基层组织、农民群众监督情况作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新增耕地确认的重要依据。基层组织、农民群众参与工程项目监管补助可在工程监理费结余或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十九条 项目应严格按经备案和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工程施工。确需变更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不涉及变更项目实施规模、范围、新增耕地面积、工程重大布局和降低投资标准、建设标准的,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方案,经工程监理、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和承担单位同意,报区县国土管理部门批准。

(二)涉及变更项目实施规模、范围、重大工程布局和降低建设标准、投资标准的,应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变更备案,取得变更备案通知书后,由区县国土管理部门批准变更方案。

第二十条 变更备案申请由区县国土部门提出,并报送

以下资料:

(一)变更备案申请;

(二)项目变更方案(含图件);

(三)工程监理单位意见;

(四)实施方案编制单位意见;

(五)项目承担单位意见;

(六)项目区农民群众意见;

(七)涉及变更区域的照片(远近景各5组)。

第四章 项目竣工验收与新增耕地确认

第二十一条 区县国土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对

项目竣工验收结果负责。

第二十二条 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自检;

(二)承担单位初验;

(三)区县国土管理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三条 项目竣工应按照经备案及批准的实施方案据实验收。主要单项工程、新增耕地质量等可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形成专项验收意见,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项目新增耕地确认和发证。新增耕地确认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三)有书面申请新增耕地确认表;

(四)申请新增耕地确认资料齐备、规范。

第二十五条 项目新增耕地确认由区县国土管理部门向市国土房管局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资料:

(一)申请项目新增耕地确认资料

1、申请项目新增耕地确认表;

2、项目备案通知书和入库通知书;

3、经备案及批准的实施方案(含项目规划图,涉及变更的提

供经批准的变更方案);

4、项目竣工报告及其相关附件;

5、1:2000项目竣工图、1:1万土地开发整理前后的土地

利用现状图及电子光盘;

6、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及批复文件;

7、项目审计报告;

8、新增耕地测算报告;

9、新增耕地分等报告;

10、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和农民群众监督资料;

11、土地权属调整情况报告;

12、项目实施前后对比图片(远、近景各5组);

13、项目招投标资料及相关合同、协议书;

14、项目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5、项目工程移交及后期管护资料;

16、据实验收项目的图、表、册及验收意见。

(二)项目新增耕地补划基本农田图件、表册、责任书。

项目竣工图测绘、新增耕地测算分别由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实施。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应在市国土房管局建立的专业机构目录库中随机抽取或择优选择。

项目竣工报告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工程管护措施、投资预期效益分析和项目组织管理的主要措施、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及文档管理情况;竣工报告附件包括项目建设情况表、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项目竣工图在项目规划图的基础上实地补测和修测,包括地形、地类和工程等内容,工程内容应进行编号和列表。

项目财务决算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区县国土管理部门

或财政部门批复。

项目审计报告包括工程造价审核和财务审计内容,由区县审计机关或具有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

新增耕地测算样方测量中,样方布设应按典型性、代表性的原则随机选择,符合统计分析要求。不同坡度、类型的样方数各不少于2个,单个样方面积不小于1公顷,样方总面积不低于建设规模的5%.新增耕地分等报告编制应符合《农用地分等规程(TD/T1004-2003)》。新增耕地补划基本农田图件以项目所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为底图编制,用文字标注补划基本农田的数

量,以线条标注补划范围。

项目实施前后图片应具有相同的参照物。

第二十六条 申请新增耕地确认资料的核查,由市国土房管局委托专业机构实施。申请新增耕地确认资料通过专业机构核查后,市国土房管局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新增耕地确认专家组,实施项目新增耕地确认工作。新增耕地确认专家组对新增耕地确认结果负责。

第二十七条 新增耕地确认程序

(一)听取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报告;

(二)查阅有关资料;

(三)实地查验新增耕地数量、质量情况,听取项目区农民群众和基层组织的意见;

(四)反馈新增耕地确认情况。

实地查验采取抽查的方式,抽查比例不低于实施总面积的10%.其中,面积超过1公顷的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地块

为必查内容。

第二十八条 项目新增耕地确认中发现擅自违规缩减项目资金、降低建设标准或改变项目实施规模、范围、工程数量、工程重大布局等对新增耕地数量、质量影响较大的问

题,应中止确认工作。

新增耕地确认不合格的项目,由区县国土管理部门组织限期整改后重新申请新增耕地确认。

第二十九条 新增耕地确认合格的项目,市国土房管局颁发《重庆市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开发整理合格证》。经确认并发证的新增耕地,可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或申请市级新增耕地储备指标收购。经确认的新增耕地应纳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国土房管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施行之日,《重庆市区县(自治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渝国土房管发[2002]98号文)同时废止。其它涉及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未明确的,执行现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国土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国土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2007-12-09 15:47:15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国土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国土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2)两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局党组一班人团结和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推动了我区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班子素质。面对近两年国土资源系统垂直管理、深化改革严格管理的新形势,为适应完善体制、提高素质的要求,我们深刻认识到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班子素

质。在自身建设上,班子成员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养。为此,我们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二是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凡是事关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凡是大家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凡是机关较大数额的开支问题,都召开局长办公会、民主生活会,对每一件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进行讨论和会商,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集体研究、集体拍扳,坚持集体领导,坚持公开透明。三是严以律己,作好表率。作为领导成员,我们时时提醒自己要坚持公道正派、光明磊落,清清白白做人,实实在在办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全局人员廉洁勤政。

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不断提高三种能力即:

依法行政、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沟通协调、推进工作的能力,清正廉洁、自我约束的能力,努力把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班子成员之间工作上互相通气,思想上互相交心,生活上互相帮助,形成了工作上分、思想上合、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战斗集体,分工明确,团结一致,协作精神强,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很好的指挥和带头作用,体现了巨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夯实业务基础,推进整体工作 我们继续加强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在依法登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时,确保每一宗土地登记事实清楚,权属材料翔实无误,防止因错登漏登而发生土地纠纷及法律诉讼的发生;全面完成了国家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资源调查分析评价工作,完成了区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的编制,为开发复垦走上规范化提供了科学依据;全面完成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为保证国家重点项目用地的落实,积极认真做好xxxx等乡镇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工作;根据省厅要求全部完成了全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复整理项目库、新增耕地储备库、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库的三库建设,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保证全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切实保护耕地,实现办公自动化奠定了基础;在全省率先完成农用地定级估价工作,项目成果通过了省领导小组的验收;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建库进展顺利,下半年完成;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的编制正在稳步展开。 二.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耕地保护

为确保我区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我们加大了对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投入,从完善机构、强化责任、科学规划入手加大工作力度。完成xx镇国家投资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已顺利通过省级评审、国土资源部的审批,该项目即将全面实施;完成xx乡的胜利沟复垦整理,新增耕地137公顷,鱼塘水面30公顷,取得了良好的生

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完成杨庄等其他乡镇复垦整理项目104项,新增耕地面积13149亩。

四、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我们始终坚持把服务发展、支持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围绕重点项目,克服重重困难,为我区的重点项目建设做好用地服务,及时做好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如位于xx占地952亩,对该项目的用地报批,我们加班加点组织材料,分批次认真办理,得到了区政府和用地单位的好评。另外为xx卫校征地342亩,为高速铁路征地94亩。 积极服务矿区,做好征地搬迁工作。我区煤炭资源丰富,对全区经济发展起到很大的作用,对矿区服务成为我们一项重要的工作。主要是做好矿区建设征地、塌陷区搬迁安置征地,两年来我们完成xxx、xx、xx、xx等乡镇30多个村庄搬迁安置,为此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确保了煤矿的生产建设,确保了塌陷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宣传和“土地日”集中宣传相结合,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立体化宣传;二是我们加大执法力度,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加强对执法业务人员的培训,实施动态巡查制度,保证各类违法案件得到及时制止、查处;三是加强土地信访工作,充实和完善了土地信访工作机构,保证信访制度的落实,建立信访目标责任制、信访信息员制度、领导包案制,保证结案率在85以上,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改善社会发展环境做出了贡献。四是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管,发挥年检换证对矿山企业的监督考核作用,

国土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第三篇:市国土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在市国土资源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把保增长、保红线作为今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港城当崛起,城厢应先行”的决策部署,解放思想,积极运作,主动作为,较好完成了20**各项工作目标。一年来,我局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全省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十佳先进单位”、“平安莆田建设”平安单位,行评工作连续二年位居全区第一名等,现述职如下:

一、围绕中心,把握重点,高效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作为国土资源工作的重点,认真落实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扩内需保增长等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各项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保障发展持续有力

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实行专人专职抓项目,跟踪落实促项目等措施,全局上下齐心协力,以致力服务经济发展为己任,主动靠前,为每个项目提供全程优质服务,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1、项目用地需求得到有效保障。我们坚持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抓住今年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有利时机,主动靠前,积极向省厅、市局争取用地指标,有效破解了项目用地难题,确保了扩内需项目和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实现了“只要有好项目,就有土地供应”。一年来共审理办结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报件9件,预约用地项目18个,申请用地面积1095.71亩。其中已获批报件7件,用地面积803.71亩,有力地确保了福厦高速公路扩宽、清华园太阳能等重点项目和扩内需项目用地需求。

2、项目供地手续得到及时批准。今年来共审理上报新增建设用地供地项目12个,面积1402.23亩,促进了市公共交通公司西山片区公交首未站、莆田五中新校区、莆田炜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市地方税务局等基础设施项目和保民生项目优先通过审批。

3、项目工程建设得到及时开工。我局上下密切配合,我局抽调业务骨干人员全力抓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先后开展了福厦高速公路扩宽、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泗华水上公园、洋西片区改造、顶墩片区改造等项目的征迁工作,征地面积880亩,发放征地补偿款4963万元,完成拆迁房屋600多户、拆迁建设面积22万多平方米,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的如期开工。

(二)保护资源扎实有效

1、耕地保护得到全面落实。我局高度重视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全面开展基本农田连片耕地调查,查清了全区300亩以上连片耕地的农田基础设施、耕作状况和投资情况,并建立了数据库;抓住今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有利时机,积极运作,核减保护指标,为我区下一轮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的发展空间。在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共核减基本保护面积1.93万亩,同时优化了基本农田布局结构,完成了基本农田上图工作,实现了图、表、册相一致,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得到巩固。同时,以开展土地执法“红绿旗”评比为契机,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措施,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动态监测,依法强制拆除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违法建房,确保全区确保了全区基本农田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数量不减少。

2、土地开发整理积极推进。着力实施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确保全区耕地占补平衡。一是抓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上报工作。全区共上报省级土地整理项目一个,为华亭镇油潭、走马亭片区,面积为1100亩。复垦项目一个。为常太镇东太、长基等三个机砖厂,面积为100亩;二是抓好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工作。认真抓好已批土地整理项目的组织组织协调工作,督促项尽快动工。目前我区在建的华亭园头土地开发和涧口土地整理等二个项目已完成招投标,正在抓紧组织实施;三是开展委托群众开发新增可视同耕地的园地收购工作。今年共检查验收委托群众开发可视同开发耕地的园地面积1500亩,经国土部门与农业部门联合验收均为合格,列入省级耕地占补平衡储备库,连续九年实现了全区耕地占补平衡。

3、矿山资源管理规范有序。全面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巡查,规范和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年共收缴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14.498万元。征收矿产资源补偿金22.8万元。全区共巡查42次、57矿次,出动人员107人次,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11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0份;拆除违章搭盖的工棚13座、采矿机械设备35部(台)、扣押采矿工具30件;依法取缔无证矿山8宗,查处率达100%。加强对持证矿山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越界开采违法行为,通过有效整治,目前我区矿山企业基本上都能规范有序开采。对持证矿山,主要是加强监管和规范,协同有关部门督促业主按开发利用方案安全生产,按水土保护方案作业,消除安全隐患,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连续三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三)依法行政强力推进

1、卫片检查成效明显。今年我区第一次接受卫片执法检查,检查中,国土资源部下达XX区执法检查遥感图斑数为115个,监测总面积1774.1亩。经核查,实际宗数为110宗,其中违法用地7宗,用地面积38.4亩(违法用地面积和数量全市最少),已直接予以拆除的2宗,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5宗,其中1宗柯朱机砖厂因占用大片基本农田,2009年8月由区政府牵头成功拆除,该机砖厂负责人因涉嫌破坏耕地,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其余4件处罚件中,已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2、“双违”整治稳步推进。自“双违”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共组织大型强制拆除28场,出动人员3310人次,大型挖掘机60架次,拆除违章建筑166宗,涉及面积34120平方米,其中典型案件28宗,目前已整改到位22宗,6宗已立案处理。重视案件移送工作,在查处违法用地过程中,对2名党员干部参与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纪律责任;对涉嫌构成土地犯罪、暴力阻挠的,提请公安机关介入,今年在查处柯朱机砖厂违法案件中,已刑拘2人;对参与违法用地行为的村干部予以“一票否决”,计2位在职村主任在村级换届资格审查中予以否决。

3、建立了动态巡查责任制。制定了《城厢国土资源分局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行为的若干制度》,建立了以分局监察队、基层国土所、村(居)协管员三级动态巡查网络为基础,以责任追究为保障的执法监察工作责任制。建立了电子监察信息系统,实行责任包干,“片警式”巡查,违法用地实时报送。切实做到违法用地发现及时、处理到位,把绝大部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减轻了违法案件后续查处的难度。

4、启动农村住宅用地审批。6月9日区政府出台了《农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若干规定》,根据我区不同区域,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全区个人建房审批进行区域分类,分为严禁审批建设区域、限制审批建设区域、审批建设区域等三大区域,开通了审批通道。明确了审批程序、条件及各相关职能单位在用地审批中服务时限、批后监管等职责,建立堵、疏结合的管理机制。

(四)维护权益成效明显

1、信访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发挥“人民信访调解室”的作用,扎实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充分发挥全区聘请的119名村级调解员和协管员底子清、情况熟的优势,把信访排查调解工作前移,提出了信访委托代理的调解模式,对土地纠纷和初信初访户,在村级能解决的,统一委托村级协管员作为纠纷信访问题的代理人出面及时调处;对一时不能解决的,发挥多元化调解优势,由国土所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调解,努力把国土资源民间纠纷在第一时间内化解在基层,力争矛盾纠纷不出乡镇。今年我局通过多元化调解化解了城笏公路拓宽中林福章遗留十多年的信访问题,具体做法11月5日在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纠风之窗》栏目播出。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93件,其中市级转办45件,区级转办群众来信48件,重信重访51件,接访群众33批83人次。今年下半年扣除洋西片区、顶墩片区以及老信访户外,初信初访量呈现大幅度下降的良好势头。

2、认真做好地灾防治工作。一是全面落实防治预案。几年来我们每年均以区政府名义编制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XX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并完善了区—镇(街道)—村(居)—灾点四组监测网络;二是落实防灾责任。加强汛前检查、汛中巡查,落实地灾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渡汛。一年来对全区38处地质灾害点全面落实了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重新设立警示牌40多块,深入地灾点指导检查20多组;三是开展预案演练。5月14日由我局联合龙桥街道在泗华村老叶树举行《村居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演练,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3、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专项治理是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内容,我局作为牵头部门,认真抓好组织协调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XX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牵头治理工作。召开联席会议,会同相关部门对2008年8月以来征地拆迁补偿费分配、使用和发放、劳动保障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与区效能办配合,开展了历史遗留征地补偿款清理工作,杜绝出现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等侵害农民利益现象发生,我区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位居全市第一名。

第四篇:国土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2008年度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精细管理、精致育人‛的工作目标,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全面履行管理职责,着力探索建立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资源和服务保障。王世元副部长在南通召开专题调研会,肯定了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验。一年来,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南通市民营经济优秀服务部门‛、‚南通市重大项目江海开发优秀服务单位‛;被省国土厅评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集体‛、‚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争先达标’先进集体‛、‚矿业权年检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地籍管理‘双强单位’‛。

一、锐意进取,开拓创新,高效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科学调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主要表现为:一是深化规划修编成果。对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成果进行了深化和完善,并顺利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审查。结合南通实际情况,对《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提出合理化修改建议意见,为优化南通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和促进集约利用提供坚实的基础。全市完成105个乡镇次、106544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批工作,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拓展了用地空间。二是积极争取计划指标。通过积极争取,省厅下达2008年度我市总用地计划11600亩,其中未利用地计划指标4850亩,农用地计划指标6750亩(耕地计划指标5900亩),在全省13个地级市中总量位列第四名,农用地计划位列第五。三是全力保障重点工程。继续强调规模、速度、质量、强度四优先原则,全市共报批建设用地批次97个,建设用地项目806个,报批总面积3.1万亩,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全市报部预审崇明至启东长江公路大桥(江苏段)、新建上海至南通段铁路等2个项目。积极争取省以上独立选址项目16个,总用地面积405亩;省重大项目点供7个,总用地面积2351亩,有效地缓解了全市重大产业项目的用地矛盾。四是稳步推进挂钩试点。积极推进全市挂钩整理项目验收、入库和规划编制工作,精心组织拆旧区整理项目的实施,对2006年度挂钩整理89个项目进行验收,项目区总规模4.5万亩,新增耕地6800亩。取得2007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4909亩,缓解了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二)创新监管,耕地资源长效管理开创新局面。主要表现为:一是全面落实保护责任。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落实了保护指标和责任要求。各级政府、各级国土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保护目标、权利义务、保护措施和具体要求,并把基本农田保护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在全国率先启用了统一的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二是创新推行片警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落实从县(市、区)到乡(镇、街道)村、‚人人有职,责任到人‛的‚片警式‛监管制度,全市所有耕地分成了9个一级监管片、357 个二级监管片和1911个三级监管片,共设立‚片警‛1785人,采取‚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的办法,将监管片内的地块分到每一个国土系统人员,建立健全土地执法分区监管、包案查处、责任到人机制,真正做到国土管理全员介入、全程跟踪、全面监管。三是全力确保占补平衡。在全市开展了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全面摸清可用于土地复垦开发整理的耕地后备资源类型、数量、质量、分布和权属情况。全年共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356个,项目区规模1.7万亩,新增耕地1.15万亩,连续17年实现了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年内共有9个省以上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新获批准,批准项目建设规模13万亩,批准资金1.74亿元。我市通过占补平衡项目库建设、国家和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对28万亩基本农田进行了综合整治,基本形成了田块平整、沟渠纵横、渠道畅通、林网成行、交通便利的格局。

(三)优化结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得到新提高。主要表现为:一是健全集约利用机制。各地政府都出台相关文件,将集约用地水平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加以落实。全面实行建设用地跟踪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建设用地供应及建设情况,正确把握土地供求关系。加强出让合同管理,严格土地使用条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深化有关产业用地二次开发机制,全市共利用存量土地25740亩,占总供地量的52%。二是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全市共完成各类项目供地975宗,面积3295公顷, 其中工业仓储用地占41.12%,经营性用地占21.52%,基础设施用地占34.84%,其他用地占2.52%。经营性用地、工业仓储用地供地总量略有减少,基础设施用地明显增加。全市共出让工业用地447宗,出让面积20085亩,合同出让金总额为33.8亿元,其中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占工业用地供应总量的85.74%,工业用地价格逐渐提高。三是有效调控土地市场。认真贯彻落实《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精心制定土地收储计划,继续对储备地块适度开发,针对房地产市场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调整供地策略,把握供地节奏,有效地调控了房地产市场。全市经营性用地共招标拍卖挂牌出让181宗,面积10050亩,合同出让金63.82亿元。优先重点保证低价位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市区共供应此类用地10宗,面积1440亩,占市区居住类经营性用地总量的63.16%。

(四)精细管理,国土资源服务水平实现新突破。主要表现为:一是‚保姆式‛服务全省首创。今年我局在全省首家提出在全系统推行‚保姆式‛服务,以丰富的服务方式、突出的服务成效来积极引导各地主动策应宏观调控、走节约集约用地的道路。国土资源服务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类国土业务工作,除应由市局、县局实施审核、审批的环节外,全部都交给国土所负责,当地企业、百姓涉及土地问题需要服务的,都由国土所承担。国土所为企业项目用地实行提前介入,从征地、供地、发证等一整套用地手续,都由国土所实行零距离服务,国土所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在实际工作中,我局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在依法规范的原则下,努力做到审批服务‚四最‛:态度最好、手段最新、效率最高、质量最优。二是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进一步完善。规定保障标准除正常每三年调整一次外,根据物价等因素,今年市政府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增调一次,市区生活补助费标准和养老金标准分别提高25%和19%,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各县(市)的被征地农民基本保障制度也得到进一步落实,各县(市)区已全面实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三是国土资源基础工作全省领先。我市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把土地调查作为全年国土资源管理的重点工作,按照国家、省的要求,统筹研究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全市各县(市)、区农村土地调查已全部提交省厅预检,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在全省率先开展土地登记联网审批发证,实现‚资料数据网上跑,不要群众来回跑‛的服务目标。对五山地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隐患点进行排查,在全省率先统一建立‚一点一档‛制度,为防灾、治灾、救灾、汛期检查提供了基础资料。全面开展档案达标升级活动,全系统省二级达标率由去年到22%提高到今年的63%。

二、发扬民主,科学决策,班子的凝聚力、感召力进一步增强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证。在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以及重大事项和问题的民主决策方面,我们的做法是坚持沟通在会议之前,决策在会议之中,落实在会议之后,狠抓‚四个环节‛,即抓教育、抓制度、抓落实、抓班子。

(一)抓思想教育,增强民主意识。我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党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初全系统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进行全面部署,责成相关处室认真组织实施。局党组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突出抓好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理论的学习与实践,认真学习贯彻国土资源管理新政策。学习教育中,注重以党组中心组的带头表率作用,把全局的学习不断引向深入。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理论素养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

(二)抓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局党组坚持以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为保障,规范完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约束力。局党组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工作目标考核细则、重要事项内部会审制度、领导连带责任制度、内部考核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权力运作,确保权力运行始终处于公开、透明的良性循环中。

(三)抓执行落实,提高工作成效。在具体工作中,凡涉及土地利用规划审批、供地项目审批、土地价格确定、土地资产处理、重大违法案件查处、重大土地纠纷、大宗财务支出、干部任免和推荐、固定资产购臵等重大事项,局党组都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三项原则的要求,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实行集体内部会审,以确保各项重大决策的正确、客观和廉洁,从源头上杜绝暗箱操作,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落实和工作的成效。同时,实行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制度,凡违反政务公开中承诺事项和局有关规章制度的,除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处罚外,其领导必须负连带责任,也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抓班子建设,提升凝聚力。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压力也很大,但我们始终把班子建设放在首位,十分重视民主集中制建设,注重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坚持重大决策之前倾听不同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减少决策的盲目性,避免决策失误。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在党组集体领导下,明确班子成员各自所承担的行政分工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同时努力营造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环境,增强班子协调合拍程度。‚班长‛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互相之间在工作上互相通气、互相补台、互相协作,有问题摆在桌面上,对不宜简单摆在桌面上的问题,个别谈心、个别消化。班长信任放手,班子成员也能自觉维护‚班长‛的威信和班子的团结,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关系,想大局、办大事,班子整体凝聚力不断增强。在工作中求大同、存小异,有不同意见,能畅所欲言,献言献策,共同维护领导集体的权威。通过民主集中制,把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的目标上,把智慧都凝聚到开拓进取的事业中,把行动统一到共谋发展的步调上,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惩防并举,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坚持“一岗双责”,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008年,我局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臵。一是健全组织体系,确保领导到位。全系统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年初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时,同时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真正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局党组先后多次专题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切实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努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细化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我局制定下发了《南通市国土资源系统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和《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一览表》,对全系统反腐倡廉19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分解,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同时,我局主要领导与各县(市)局、分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调责任追究,强化了各单位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考核到位。我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作为全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局考核办采取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服务效能、服务重点工程等方面的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与单位评先、干部任用、个人奖金挂钩,成绩突出的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没有完成规定任务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按规定给予处罚。

(二)坚持“三措并举”,大力构建部门惩防体系

1、以教育为先导,建立健全‚不想为‛防范机制。今年以来,我们根据上级要求和本系统实际组织先后开展了五次主题教育活动:一是开展了《工作规划》学习贯彻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工作规划》,开展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局系统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市纪委组织的《工作规划》宣讲会和《工作规划》知识答题活动,使大家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内容,增强贯彻执行《工作规划》的自觉性。二是开展树好公正廉明形象主题教育活动。为配合市纪委‚坚定理想信念 坚持廉洁从政‛、‚学习姚止平,争做清廉人‛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树好‚公正廉明‛形象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系统各级组织通过开展以‚读书学习、讲课辅导、典型引导、组织讨论、参观展览、检查督导、群众测评‛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工作氛围。在全系统开展了评选‚十佳服务标兵‛和‚十佳国土卫士‛活动,努力发挥先型典型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三是开展了‚思廉日‛教育活动。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思廉日‛教育活动的要求,我局在5月上中旬组织局系统干部集中到南通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参观图片展览、观看《土地开发领域敲响的警钟》警示教育片,邀请省厅监察室赵一农主任作全省国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形势报告,组织干部结合实际撰写廉政心得体会,共收到廉政心得体会文章198篇。四是开展学习15号令活动。局党组坚持把防治失职渎职与防治权钱交易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抓好《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的学习贯彻,邀请了市反渎职侵权局丁鹤铨局长给局系统全体干部及六县(市)局主要领导讲课,组织召开了全系统纪检监察暨执法监察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增强广大国土干部切实履行职责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五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针对如皋市局等单位个别人发生的腐败问题,局党组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分析反思,吸取教训。9月份召开了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请市监察局陆建生局长作警示教育报告,利用张义林等人的腐败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贪婪人生,自毁前程》。10月份我局又组织开展了"算好廉政账"主题教育月活动,通过制定主题教育活动计划、印发了警示教育材料、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开展讨论交流等活动,让广大干部进一步认识到贪欲的危害,增强了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2、以制度为保证,建立健全‚不能为‛约束机制。我局一直把制度建设作为规矩立局、规范管理,制约权力、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来抓,注重强化权力运行的民主化和公开化,有效地防止了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的发生。在深化制度建设方面,着重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抓好制度的梳理修订。今年我局对原有各项后勤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后勤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单位接待、印章印鉴、车辆使用、固定资产、办公用品方面作出了详细的管理规定,使后勤管理工作制度更加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本单位实际要求。二是抓好制度的补充健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是否允许干部参与经商、投资入股等营利性活动成为当前的敏感问题。局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禁止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违规投资入股的通知》,明确要求:本系统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到企业或其他场所从事营利性活动,一律不得从事或以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房地产开发、土地评估、土地测绘、规划编制、土地复垦开发整理等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一律不得授意、纵容配偶、子女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包括投资入股;违者一律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处理。三是抓好制度的执行落实。在全系统开展了政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互评活动,还通过日常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检查工作人员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坚决依规处理,不搞下不为例。

3、以监督为手段,建立健全‚不敢为‛制约机制。我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不敢为‛制约机制。一是加强对决策制度的制约监督。凡重大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我局研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除党组会、局务会外,还有月办公会、地价小组会等。规划修改、征地审查、土地出让转让、地籍发证等业务管理工作一律按规定办理,个别情况特殊复杂、难以照搬规定的,一律提交有关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记录在案,而不是个人随便说了算。二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土地出让、土地登记发证等全部由行政审批窗口统一受理。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全面通过南通国土资源网站公开,便于社会查询。办理过程全部输入电子政务系统,实行阳光操作,限期办结,有效地杜绝了办事拖拉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等腐败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的制约监督。新进人员全部实行公开招考。全市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部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选择由政府投资项目的协作单位全部通过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在干部招考、土地出让、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我局坚持把相关文件事前报送市纪委、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请其现场指导监督,增强了公信度和执行力。

(三)坚持令行禁止,班子成员做到以身作则

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 八项要求‛和国土资源部‚五条禁令‛,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一是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本系统科级以上干部的选拔任用,都一律经过推荐、公示、民主测评等规定程序。今年对如皋市局、通州市局和崇川分局3个副局长职位采取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方式,对市局6个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8名副职采取了竞争上岗的方式,形成了公正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二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勤廉公示制度。去年底,在省国土厅派员主持召开的我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大会上,七位党组成员都认真进行了述职述廉,开展了勤政公示和民主测评。三是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今年8月我局按照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要求,召开了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党组民主生活会,班子每位成员都在会前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克己奉公、奋发进取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四是扎实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根据市委《关于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我局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了《党务公开总体方案》,成立了局党务公开协调小组,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在具体工作过程,我局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同步推进。目前我局不仅将干部提拔任用、党员发展、机关内部季度和年度考核奖惩结果等党务政务在局内公示栏或局域网公示,而且及时将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土地出让公告和出让结果、土地登记发证结果等国土管理业务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公开,保障了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坚持源头防腐,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主办任务。今年市委、市政府继续将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制度列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我局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将之列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作为重点任务进行部署落实,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订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以推进。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土地出让工作,对拟出让的每宗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都首先委托具有评估资质、承担公益性评估业务的土地市场服务中心进行评估,然后经局集体讨论研究提出地块挂牌的建议起挂价,最后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确定,并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予以公告,确保整个出让过程公开、公正、公平。全市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全部走上了规范运作的轨道。

二是组织开展专题活动。我局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不断深化内部审批方式改革,并按照通政办发[2008]73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行政许可(服务)效能‛专题活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服务窗口牵头抓、具体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召开办公会、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对本局现有行政许可(服务)项目的设立、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进行精简优化,切实做到行政许可(服务)事项设臵有据、办理时限已达全省最短、办理程序和申报材料务求精简、收费依规执行的要求。

三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局对群众涉地信访工作一直非常重视,设有信访接待室,落实专人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局领导带头执行信访接待日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对信访问题进行排查,下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效地减少了群众重复访和越级访。我局始终把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作为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切身问题、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今年,局领导两次带领业务骨干走进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直播室,解读国土资源管理新政策,认真回答群众提问,并对‚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组交办的群众咨询投诉件认真进行梳理分解,逐个交办落实,及时反馈情况,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认真组织做好征地公告、听证工作,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增调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使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费和养老金标准又有了新的提高。

四是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每年我局都把推进‚人民满意国土所‛创建工作列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之与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的‚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督促各地狠抓措施落实,务求实际成效。目前,全系统已有12家国土所被省国土厅评为优秀国土所,有14家国土所被南通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群众满意先进基层站所‛,海安县角斜国土所连续两次被南通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群众满意十佳基层站所‛。我局还被评为全市基层站所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五是切实做好专项清理。根据市纪委和市财政局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本局机关和所属七个事业单位对公有房屋土地进行专项清理,及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按照市纪委关于清理‚一号双机‛的通知精神,组织本局机关及由财政拨款的五个事业单位对去年‚一号双机‛清理纠正工作进行了‚回头看‛,有效地防止了以各种方式用公款报支应由个人支付的通信费用问题。认真做好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清理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了相关自查表。

六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局领导认真贯彻《严格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纪律规定》,严格执行‚五个不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都自觉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所有财务收支均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管理范围,无超预算收支现象。认真按照市里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加强办公设备采购管理,凡是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我局都无条件地按程序交由政府采购中心实行集中采购;对目录以外且在限额标准以下的,都先报市采购中心审核后进行采购。实行招待费单独列支管理,认真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招待费,改革和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开支。对各直属事业单位全面实行了会计委派制度,认真实行内审监督,坚持做到对各下属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季度日常审计,对银行存款进行每月核对,对各下属单位负责人离任进行审计。

七是继续推进网上公开。我局将电子政务建设作为推进阳光行政和效能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全局所有的业务待办事项、领导批示件、全局重点工作任务,全部进入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供地、发证全都通过电脑办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透明度。在今年七月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动员会上,我局作了题为《构筑公开透明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发言。会后,我局根据市政府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这项的组织领导,对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的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已经市法制办审核通过。

回顾一年的工作,局党组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创造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领导和同志们要求比,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许多不足和缺点。一是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特别是在宏观调控从严从紧的背景下,如何缓解用地的供需矛盾压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我市如何进一步探索并走出一条节约集约用地的新路;在国家一系列新政策出台下,我市如何结合实际进行衔接并贯彻落实好这些新政策等等。这些方面局党组在调查研究方面还做得不够深入;二是土地执法形势仍然严峻,少数地区违法用地态势出现反弹。在坚守耕地红线、严肃土地执法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完善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现查处机制,需要班子进一步深入思考研究;三是全系统反腐败斗争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一些地方在反腐败领域出现了一些问题,全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这些存在问题和不足,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国土资源局党组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正确领导下,始终牢记‚两个务必‛,践行‚三个代表‛,坚持求真务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埋头苦干,努力完成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五篇:国土资源部数据中心重庆数据备份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数据中心重庆数据

备份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信办发〔20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通过金土工程一期建设,国土资源部在重庆建立了数据备份中心,搭建了数据存储和备份的软硬件环境,运行情况良好,已具备国土资源数据安全存放的条件和能力。经部领导批准,正式启动重要国土资源数据异地备份工作,为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部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提供异地数据备份,以有效防范由于自然灾害、各种突发事故等自然或人为原因而造成的数据丢失、损毁。

为规范备份中心运行,保证国土资源数据安全,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制定了《国土资源部数据中心重庆数据备份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经部领导审定,现予以印发,请在开展重要数据异地备份工作中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国土资源部数据中心重庆数据备份中心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土资源部数据中心重庆数据备份中心(以下简称“备份中心”)管理,规范数据异地备份工作,保障数据备份、存储的安全和正常运转,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备份中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部数据中心重要数据的异地备份,并根据实际情况承担国土资源部直属单位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重要数据的异地备份,以防范由于自然灾害、各种突发事故、计算机病毒和入侵等自然或人为原因而造成的数据丢失、损毁等问题。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 备份中心由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负责进行管理,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信息中心受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委托,负责具体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数据备份的统筹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负责制定备份中心管理制度、数据异地备份方案等相关规定;指导备份中心的运行维护,定期检查备份中心的运行情况;组织对备份中心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安排相关经费确保备份中心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信息中心负责提供备份中心机房、供电、内部局域网、空调、消防、监控等基础建设和升级改造,制定备份中心机房日常管理制度;负责备份中心日常的运行维护并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管理;严格遵守备份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协助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开展备份中心建设、运行维护方案的实施;定期向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报告备份中心运行情况。

第三章 人员管理

第六条 备份中心的人员管理应符合涉密机房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涉密人员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对备份中心涉密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进行分类管理。

第七条 建立备份中心运行维护岗位责任制度,明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 备份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应经过相应的业务和保密教育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

第九条 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同时加强协作、配合,实行AB角制度,备份中心涉密工作人员因故离开本工作岗位,应严格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完成脱密期后才能离岗。

第十条 备份中心对人员的出入、操作、值班进行严格管理,建立相应的制度。

第四章 数据备份以及存放管理

第十一条 数据备份的基本原则。

(一) 国土资源相关数据在数据备份委托方和备份中心之间相互备份,数据备份和存放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 备份数据应标明密级,涉密数据应由涉密工作人员按照数据备份的程序在屏蔽机房进行存储和备份。

(三) 备份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指定的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与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

(四) 备份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永久性存储介质上,并明显标识。

(五) 定时检查备份工作日志,发现有备份故障,需及时检查故障原因,并进行排除。

(六) 数据备份、恢复和取回等,都应认真、如实、详细填写相应的申请表,以备后查。

第十二条 数据备份方式。

数据备份采用在线和离线数据备份两种方式。

(一) 在线数据备份方式目前主要是针对国土资源部本级日常管理所产生的业务数据的备份,通过国土资源主干网由国土资源部数据中心向备份中心传输需要备份的数据。目前暂不接受其他单位的在线数据备份委托。

(二) 离线数据备份方式针对国土资源基础数据的备份,通过人工携带介质盘的方式将需要备份的数据存放在备份中心。

第十三条 数据备份程序。

(一) 在线数据备份由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根据国土资源部日常管理产生的数据情况,制定相应的备份方案和策略,通过国土资源主干网实现数据的实时在线传输与备份。

(二) 离线数据备份由数据备份委托方按要求填写数据备份申请受理表(见附表1,一式三份,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数据备份委托方、备份中心各保留一份),报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审批。经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同意签字并盖公章后,由数据备份委托方派专人(不少于2人)持数据备份申请受理表原件2份到备份中心进行数据备份交接,并由数据备份委托方和备份中心共同填写备份数据存放交接单(见附表2,一式三份,由数据备份委托方、备份中心、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各保留一份)。

(三) 数据取回的方式包括拷贝和完全取回两种。数据备份委托方需要取回或复制备份数据时,应派专人(不少于2人)到备份中心进行数据取回交接或数据拷贝处理。数据备份委托方和备份中心共同填写备份数据取回交接单(见附表3,一式三份,数据备份委托方、备份中心、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各保留一份)。备份数据复制处理应在备份中心进行登记。

(四) 备份中心应将所受理的备份数据存放交接单及备份数据取回交接单原件1份,定期报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存档。

(五) 数据备份委托方应定期对不需要继续备份的数据进行清理,以节省备份中心的数据备份资源,数据清理程序按照备份数据取回的相关手续办理。

第十四条 备份介质管理。

(一) 备份介质由专人负责保管并严格进行管理、妥善保存,必要时可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

(二) 备份介质存放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存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三) 备份介质按照规定的数据保存期限保存,定期检查备份介质的性能是否完好。

(四) 备份介质管理要做好保密工作,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五) 未经数据备份委托方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更改和删除备份数据。

第十五条 备份数据恢复。

(一) 当需要恢复时,由数据备份委托方和备份中心共同开展数据恢复的工作。

(二) 定期进行备份数据恢复测试。测试应在测试环境中进行,严禁在正式使用的系统中进行恢复测试。测试时应记录测试的方法、步骤和出现的问题,以便提出改进措施。测试完成后,及时清理测试环境数据。

(三) 本条仅适于在线备份数据的恢复。备份中心在收到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正式的书面函件后,由双方共同进行数据恢复。

第五章 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备份中心应严格划分涉密区和非涉密区,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开展信息安全保密教育,定时定期巡检备份中心内外安全情况,并登记检查记录。

第十八条 严格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 根据涉密载体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涉密信息存储介质的保存和销毁工作。

第二十条 接触涉密信息的个人严格要求做到不泄露、不传播。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密码管理规定,保证各种口令、密码使用安全,使用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规定的密码技术和产品。

第六章 网络管理

第二十二条 加强备份中心网络管理,未经许可严禁将备份中心的网络接入其他任何网络。

第二十三条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改各种设备(网络设备、服务器等)的网络配置。

第二十四条 系统管理人员应每月对各种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的配置进行备份。网络设备配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备份。

第二十五条 因工作需要对网络设备的配置进行变更,应在变更前对各种配置进行备份,备份完成后再进行变更。

第二十六条 何终端设备未经许可,严禁接入备份中心网络;接入的各种设备必须先杀毒后才能接入网络。对接入备份中心网络的各种设备履行登记手续。

第二十七条 对必须在网络上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先进行计算机病毒的查、杀处理,然后才可使用,并履行登记手续。移动存储介质一旦接入网络,则作为涉密载体进行管理,严禁再用于其他网络或非涉密计算机。

第二十八条 备份中心网络必须配备经过国家保密部门许可的防、杀病毒软件,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防、杀毒软件的病毒库进行升级。

第七章 设备管理

第二十九条 备份中心的设备由专人进行管理。

第三十条 各种设备进入备份中心前,应由设备管理人员对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并进行登记。

第三十一条 设备进入备份中心机房后,安装、配置工作由指定的专人负责。

第三十二条 设备的位置、配置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三条 备份中心的设备不得外借。

第三十四条 备份中心的设备维修原则上应在设备维修间进行,如需送修,应告知相关负责人并做好登记。存储介质不得送修或厂家回收。

第三十五条 废弃、闲置的设备应统一放置在库房,设备的报废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并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数据备份过程中涉及到的信息网络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三十七条 备份中心根据本办法进一步细化机房管理的有关制度。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件:

1、国土资源部数据中心重庆数据备份中心数据备份申请受理表

2、国土资源部数据中心重庆数据备份中心备份数据存放交接单

3、国土资源部数据中心重庆数据备份中心备份数据取回交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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