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三农问题银行服务论文

2022-04-29

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村镇三农问题银行服务论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摘要在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推进城镇化的理念下,“三农”建设再一次成为了社会焦点。目前,村镇商业银行在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中表现出了力不从心的态势,这对未来城镇化建设有弊而无一利。

村镇三农问题银行服务论文 篇1:

村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有效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行提升。并且,在我国当前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三农”是强化实体经济的关键以及核心,同时也是达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基础。所以,为了更加有效的解决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能力偏弱以及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等问题,在今后的金融发展中,应该有效对村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相对科学的方式,制定具有一定可行性的问题解决对策,确保可以从根源上提升村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管理质量和水平。

村镇银行是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在实际的经营中,村镇银行的主要目的就是培育健康且具有一定多元化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增强农业农村金融服务。当前,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阻碍,村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还存在很多问题,对经济管理水平的提升造成了很大影响。对此,为了可以最大程度的降低问题出现几率,在今后的发展中,应该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对成因进行明确,并科学制定问题处理方案,以便促进村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一、村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意义分析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对村镇银行而言,其是我国金融体系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工具。当前,随着时代的不断变迁,社会发展速度的进一步加快,村镇银行得到了良好的发展,经过深化革新和有效融合,金融体系和管理体系也在不断健全和完善。而这一情况的出现,村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和价值。一方面,村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是我国经济改革的需求,同时也是国家宏观政策需求,更是推进村镇银行长久进步以及发展的关键和基础。此外,随着世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国家经济的不稳定因素也变得越来越多,我国实体经济在发展也面临了非常大的挑战。只有相对庞大的资金作为支持,才可以让其在激烈的竞争中长久进步。所以,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更加深入的服务实体经济,并有效对实体经济发展期间存在的风险进行降低,进而从根源上对实体经济的竞争力进行提升。

二、村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存在的问题分析

对村镇银行而言,其在服务“三农”经济方面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和价值,并且在具体的经营过程中,较好地践行了国家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定位要求,有效对经济管理以及质量进行了提升。但是,由于村镇银行发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经营环境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使得其在经营以及服务经济实体阶段,还存在了很多的问题和弊端。

(一)农村沉睡资产不能得到有效的确权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的发展与城市发展存在很大差异性,因此,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困扰农户以及小型企业融资的关键因素就是不能找到合适的抵押物。但是,出现这一问题,也不能将所有的问题都归咎在农户以及小型企业上。农户以及小型企业在发展期间,其自身的很多财产由于产权原因,不能很好的进行确权,包括:土地以及林地等。或者因为财产的专有属性,使得其不能得到有效的流转,包括:房屋等。并且,在村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中,即便近年来已经加大了重视程度,在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等方面开展了相应的试点工作,但是,在具体的工作进行和开展过程中,依旧不能避免问题的出现,包括:不良贷款后处置变现困难等。诸多问题的存在,也使得村镇银行的经营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性大大降低,发展空间不能得到有效扩大,服务水平越来越低。

(二)支农服务不能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为了可以更好鼓励以及推进村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地方政府也针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贷款制定了很多种优惠的政策。然而,这些政策到了具体的执行阶段,由于受到来自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使得这一工作的进行还存在了很多弊端和不足,尤其是支農贷款认定难等问量。在当前形势下,现行对支农贷款认定方法是以贷款主体人的农业户籍为认证依据。而随着城市化进程推进速度的进一步加快,大量的农业行政村都成为城市所管辖的区域,并且很多农户在城市也都购买的新房定居。因此,这些原先认定的涉农贷款主体就逐渐成为了非农业户籍。针对这一部分的居民而言,其户籍出现了一定的变化,但从事的职业却没有发生任何的改变,本质上仍旧是涉农贷款,可是根据相关政策以及规定,其却不再是涉农贷款,也不能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三)金融产品的革新需要监管部门规范

在具体的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为了可以更好的提升经济管理水平以及质量,村镇银行在实际的经营期间,也结合自身情况,强化探索,加大了产品的创新和优化,包括:推出了无还款续贷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个人、小微企业等创业发展初期提供了便利,也进一步推动了农村农户创业的进程。无还款续贷方式的实施以及推行,主要依靠对贷款主体经营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将此作为关键依据,对贷款风险等进行实质性的评估,最后进行展期操作。在风险控制方面,其自身存在的漏洞并不是很大。但是,从本质上来讲,无还款续贷属于以贷还贷,其与国家现行的政策和规定有一定冲突。因此,在今后的监管和发展中,为了有效解决这一矛盾,应该及时对政策以及规范进行调整。

(四)经济风险较为明显

在村镇银行的实际经营以及发展期间,其主要的作用就是为三农经济提供服务,但是,从宏观的角度分析,三农经济对自然环境的依赖程度非常大,导致其不能较好的对自然灾害进行抵御。并且,在经营阶段,如果出现了自然灾害,银行将面临大面积的损失。这些因素的存在,也使得村镇银行存在了很大的经营风险。同时,在农村一些小型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其规模小,管理水平也普遍不高,没有太大的技术性,导致企业生产出来的很多产品,其自身的附加值不高,而面对如今的市场竞争力,农村企业经营风险较大,对村镇银行而言,更容易出现违约风险。

三、村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分析

(一)政府应该强化提供优惠政策

为了更好地解决和处理村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存在的问题,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应该强化提供优惠政策,加大政策支持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经济的力度。一方面,应该对农村地区的产权确权进行明確,并对流转制度进行不断的完善和健全。土地以及林地等资源,因其属于农户的资产,如果可以确权流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户的融资难问题。另一方面,应该给予村镇银行拓展业务一定的支持,包括:对财政专户存款进行适当放松等,允许村镇银行开展相关业务,同意村镇银行依照当地的具体经济发展情况,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此外,提供财税补贴支持,具体涵盖初级阶段的减免营业税等,对涉农贷款等认定条件进行不断的优化,并对保险机制进行健全,有效推进村镇银行业务发展,提升其实体经济管理水平以及质量。

(二)加大监管力度

在具体的发展期间,监管部门还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提升实体经济的管理效果。一方面,应该建立相对完善的监管机制,针对资本充足率的标准,应该高于其他类型的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的分类标准也应该更高,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以便其运营安全性和可靠性可以全面提升,尽可能的降低问题出现几率。另一方面,应该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之间竞争进行不断规范,合理竞争,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三)不断对规范管理以及服务能力进行提升

村镇银行在经营阶段,还应该对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有效的优化,不断对规范管理以及服务能力进行提升。一方面,村镇银行应该在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构建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对组织体系进行不断完善,合理的对内部进行把控,以便可以更好的促进管理效果以及水平提升。另一方面,应该对风险进行强化把控,加大对风险控制人才的把控,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系统,并有效且科学的进行应用。此外,应该强化宣传,加大对存款保险制度的落实力度,保证其自身价值和作用可以全面发挥出来,进而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安全的金融保障。

四、结语

当前,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来自不同方面的因素干扰,使得村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存在了很多问题,无论是对经济管理水平的提升,还是村镇银行的长久发展,都产生了很大影响。因此,为了可以有效且合理的对这些问题进行解决,在今后的发展阶段,应该对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合理制定对策,不断对村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质量进行提高,强化对村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风险管理,有效促进管理水平以及效果的提高,进而让村镇银行的作用和价值可以全面发挥出来。(作者单位:江苏大丰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夏晓冬

村镇三农问题银行服务论文 篇2:

城镇化背景下商业银行如何更好的服务三农建设

摘 要 在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推进城镇化的理念下,“三农”建设再一次成为了社会焦点。目前,村镇商业银行在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中表现出了力不从心的态势,这对未来城镇化建设有弊而无一利。本文从商业银行服务“三农建设”角度入手,分析了当前村镇商业银行服务“三农”存在的一些问题,即政策支持力度不足、资金缺乏、业务经营范围不符合“三农”要求以及服务产品细分程度不够等;基于存在的这些问题,本文在最后提出了商业银行如何更好服务三农建设的一些对策。

关键词 城镇化 商业银行 三农建设

作为一个农业化国家,“三农”问题一直是政府关心的重点。自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口号以来,我国“三农”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在今年党的十八大中,又一次提出了“城镇化”的发展理念,这对于“三农”问题的解决是一次机遇。目前“三农”发展过程中存在着金融支持力度薄弱的问题,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如何在城镇化的背景下,服务好“三农”建设,既是支持国家政策、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拓展经营业务范围的反映。

一、“三农”发展过程中在金融方面存在的问题

尽管国家对“三农”建设的发展提供了一些金融政策上的支持,但就目前国内大部分农村“三农”建设的发展实际情况来看,普遍存在着政策落实存在偏差、资金支持有待加强以及业务主次不分等问题。

首先,国家对“三农”建设的发展提供了一系列政策上的支持,这其中就包括了金融方面的政策,如设立村镇商业银行进行资金上的支持、出台一些文件对“三农”建设进行引导,但从很多地方的实际情况来看,政策落实的效果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就拿最为普遍的村镇商业银行来说,当初村镇商业银行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对“三农”建设进行全方位的服务,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然而,村镇商业银行的实际经营情况却恰恰相反,村镇商业银行的设立的确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农村经济的繁荣也加快了村镇商业银行在农村的普及,由于传统农业本身固有的高风险性与农民存在的低风险承受能力等原因,村镇商业银行的设立并没有惠及农户,这与当初村镇商业银行设立的政策目的恰恰背道而驰。

其次,“三农”建设过程中最急需的就是资金的支持,资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当初村镇商业银行设立的主要目的就是解决“三农”的融资问题。但在发展了几年后发现,尽管村镇商业银行对“三农”建设的资金缺口起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作用,但“三农”建设急需大量的资金,这需要村镇商业银行加大支持力度。通过调查也发现,在村镇商业银行的经营过程中,出于盈利目的的考虑,村镇商业银行会更多地考虑风险较低的涉农中小企业,而忽视了对风险较大的农业生产项目的融资,这使得“三农”建设无法得到有效的资金支持。

第三,村镇商业银行的设立主要是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但村镇商业银行目前的业务经营范围远超了“三农“建设服务,而且更为严重的是村镇商业银行对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的重点认识不足。目前,村镇商业银行所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农村的一些中小企业,可以说与“三农”关系不大的中小企业占据了村镇商业银行很大一部分的业务,这使得那些农业生产项目无法得到贷款支持,出现了村镇商业银行业务主次不分的局面。

最后,对三农服务的服务未细化,无法实现产品的一一对应。在现代银行竞争格局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客户对其服务的需求层次越来越高,对所需的服务产品也越来越细化。“三农”建设涉及到农业、农村以及农民等三方面的问题,这三个方面的发展角度与切入点各不相同,这就要求银行对于不同的项目量身定做相应的服务产品。目前,村镇的商业银行对“三农”建设的服务产品较为单一与笼统,仅仅局限于银行贷款这一服务产品,单一化的产品结构也导致了银行风险的集中。

二、解决对策与建议

近年来,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促使国内一些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点,而且伴随着 “城镇化建设”理念的提出,农村经济将更上一个台阶。作为经济发展的推手,商业银行如何克服之前存在的这些问题,全面服务好“三农”建设,这是关键所在。

第一,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三农”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要实现“三农”问题的解决,政府要做好政策方面的支持。一方面,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让农户了解在农村地区设立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意义 、目的,全面引导群众认可商业银行的作用。另一方面,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政府应出台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商业银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塑造银行良好形象,提高社会公信度。

第二,村镇商业银行要明确自身的定位,加强对“三农”建设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优化经营环境,将自身的利益与“三农”的利益协调起来。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村镇商业银行不对农业生产项目进行投资主要是出口风险控制方面的考虑,但根据中国村镇银行业务发展和盈利的相关数据来看,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几百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00多家,多数机构已实现盈利,累计盈利实现4074万元,这也说明了贷款投向农民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因此,村镇商业银行要转变服务理念,注重对“三农”项目的贷款支持,而非对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

第三,引入外资银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外资是“三农”建设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实际经验来看,外资银行对当地农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在辅助农村经济发展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据相关资料显示,孟加拉的格莱珉银行也拥有在农村开拓金融业务的丰富经验,其首创的“小组+中心+银行工作人员”的模式也为我国已成立的村镇银行所效仿并加以创新。因此,我国的村镇商业银行要善于取长补短,学习国际先进经验,提升自身对“三农”的服务能力与水平。

第四,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加强对银行服务产品的细分,为“三农”客户量身定做合适的理财产品。“三农”建设要实现全面化的发展,银行必须要做好服务产品的面面俱到。在现代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三农”建设的每一个项目都具有其自身独特的特点,对此,银行要充分了解与分析这些项目的特色,加以归类整理,为“三农”项目的每一个类别制定不同的服务产品。与此同时,村镇商业银行也不应该仅仅将“三农”服务产品局限于贷款。在金融创新步伐不断加快的背景下,村镇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三农”建设的契机,推出关于“三农”建设项目的理财产品,透过发售理财产品来帮助“三农”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同时也帮助广大投资者找到合理的资金收益渠道。

三、小结

综上所述,“三农”建设离不开银行的支持,而对银行来说,“三农”建设也是一次历史性的机遇,对于其做大做强来说有着不言而喻的意义。总的来说,我国目前村镇商业银行服务“三农”建设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对于党十八大所提出的“城镇化”建设要求有着明显的阻碍作用。因此,商业银行在新时期服务“三农”建设的过程中要从政策扶持、国际经验借鉴、自身定位、产品细分等四方面进行强化,以更好、更全方位地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郭冬梅.关于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目标定位的思考.经济论坛.2011(4).

[2]魏祥.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管理观察.2010(21).

[3]程琳.关于村镇银行发展中“三农”目标缺失的思考.三农问题研究中心.2010.

作者:黄威

村镇三农问题银行服务论文 篇3:

村镇银行股权结构的调查与研究

摘要:为了更好地贯彻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政策,本文首先阐述了银监会印发的关于村镇银行的相关法规、政策,接着从村镇银行产生的原因、发展现状以及其股权结构的现状出发,针对村镇银行中存在的发起人结构过于单一、股权高度集中的一股独大现象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分别从主发起银行和村镇银行自身两个角度出发,提出了解决村镇银行股权问题的相应对策。进而得出村镇银行应该加强自身建设,因地制宜,立足农村,服务农民。在优化自身股权结构的同时,持续增加盈利,以保证其源源不断地为农村服务的政策目的,响应我国“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号召。

关键词:村镇银行;银行股权;股权结构

一、引言

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比较多的国家,以农业为主的村镇银行也比较多。村镇银行又是针对农村金融的特殊环境而建立的,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村镇银行的发展却出现了偏离服务“三农”目标的问题,定位的偏差主要源于股权结构的高度集中。其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息息相关,优化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是村镇银行准确定位的关键,这样能够促进其更好地为农村服务。所以,研究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对我国新农村建设具有不可磨灭的意义。

二、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

(一)村镇银行产生的原因。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农村金融一直处于薄弱环节。①农村信用社经营的低效率以及资金处于劣势状态,加剧了农村地区金融供给的失衡程度;②现有的金融机构已经没有办法满足逐年增大的农村金融需求;③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撤离及贷款权限的上升,加之缺乏对农业信贷投入的优惠政策,农村资金缺失严重。在这种形势下,村镇银行应运而生。

近年来,在中国银监会的大力推动下,村镇银行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2007年1月,银监会发布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其中规定了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在村镇银行中的入股设置。自2006年12月银监会调整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机制起,到2009年底我国已在全国29个省(区、市)设立村镇银行138家,其中涉及96家中、外资银行参与发起。到2011年底我国需发展村镇银行约1200家,就目前村镇银行建立的规模,2010年—2011年两年间增加将近1000家村镇银行。

(二)村镇银行股权结构现状分析。a股权决定着公司治理乃至经营方向。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有独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相结合四种形式。对于村镇银行的股权,中国银监会的基本要求是:总部设在县一级的资本不少于300万元,设在乡镇一级的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在股权构成中,作为主发起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少于20%且必须是第一大股东,单个一般法人企业入股不多于10%,单个自然人入股不多于10%。

现阶段发起的村镇银行,股东结构中权利的制衡很重要。少数大股东联合常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而自然人股东一般势力单薄,难以与法人大股东相抗衡,易引发隧道成本的产生,不利于村镇银行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一旦自然人持股比例增大,在股东大会中的力量得以加强,那么多数的股东会为此联合起来,股东大会将不再成为虚置,而将逐步演变成起作用的权利决策机构,可以为银行的经营管理良好运营起到指导和监督作用,来促使经理层为追求股东利益而服务,避免了监督不力下的委托代理问题。

股权过分集中,一股独大现象严重。在股东人数上,超过一半的村镇银行出资人少于10人,出资人在10到30人的村镇银行大约有1/4;独资银行大概占1/10多一点,其中外资银行大概占不足1/10。这个现象反映了村镇银行股权在很大程度上过分集中。

二、我国村镇银行股权结构中存在的问题

村镇银行运行这几年来有一些矛盾与问题暴露出来,如村镇银行市场定位易偏离服务三农目标,支农性制度构建有待完善,投资方式、设立方式及投资比例限制等致使村镇银行资金短缺问题突出,主发起银行制度及其衍生的股权结构失衡及村镇银行独立性问题严重,治理结构存在严重欠缺,存款人利益保护机制缺位等等。

(一)股权的高度集中。目前我国村镇银行的股权设置呈现出了高度集中的特点,主发起银行处于绝对控股地位。2007年1月22日银监会发布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村镇银行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按照这一规定,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于股权高度集中于发起行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典型的有村镇银行沦为主发起银行的附属或分支机构,严重缺乏独立性,更有甚者,其职工全部都是由主发起银行的外派人员构成,工资也全部由主发起银行支付。例如以浙江省为例,长兴联合村镇银行注册资本2亿元,由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出资40%为主发起设立。虽然各村镇银行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三会一层”的议事机构,但因为主发起行为最大股东,董事长均由主发起人银行人士担任,拥有强大资金支持和影响力,促使村镇银行独立法人自主决策无法充分体现出来,法人治理不可避免地向主发起行倾斜,从而极大地消弱了其他法人治理的力量,导致村镇银行的其他股东权力逐步被边缘化,法人治理流于形式。其次主发起行的绝对控股容易产生大股东专制,侵占小股东利益,由此抑制了其他投资主体的投资积极性。而且可能会产生大股东独裁的现象,使得村镇银行的治理产生严重的效率低下的倾向,进而引发各种不正当的内幕行为。

(二)发起人结构过于单一。就目前村镇银行的发起来看,基本上发起人都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而且各地区的村镇银行基本都是由当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其中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是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主力军,而拥有资金和技术优势的四大国有银行以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对此并不积极。然而由于发起人结构过于单一,可能引起一些问题产生,在设立村镇银行时有实力的大银行不愿意参与,中小型商业银行热情虽高,但动机会不纯,违背当时定位农村、服务“三农”的初衷,例如把村镇银行设立在发达的县域,不符合国家的最初政策及目的。

三、针对我国村镇银行股权结构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对策

(一)针对主发起银行控股的问题。一个合理的公司股权结构应该既避免股权的过度分散与股权的过度集中。股权若过度集中,容易形成某一股东对公司的绝对控股。股权若过度分散,易导致股权约束的弱化。所以必须有一个度。在村镇银行股权结构的问题上,主发起银行应有绝对主导权,但主发起银行的股权占比并非越大越好。而且主发起银行的控股地位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其他投资主体的投资积极性。在这里,主发起银行只要做最大股东即可,股权占比不必无限大,所以为了限制这种主发起银行的股权占比,有以下措施:

1.警惕政府干预。股权结构应当考虑本土化、地方化,但对地方政府干预股权设计的行为应当警惕,防止村镇银行成为新一轮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2.优化发起人结构。可以放宽银行业机构发起人组建村镇银行的条件,探索境内外各类的出资者,形成投资多元化的格局,例如银行、保险、证券、信托、企业和自然人共同发起组建专司控股村镇银行的金融控股公司,逐步尝试由控股金融公司发起组建村镇银行,更好地为农村客户等不同层面的金融需求者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3.引入民间资本。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民间资本远东化投资的可行且有效途径,所以,应该引入一定的民间资本。通过主发起银行的杠杆作用,可以吸引民间资本投向村镇银行,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但如果主发起银行股权占比过大,民间资本的空间就会相对缩小。

4.注意股东间的相互制衡。如果一股独大或股权过于分散,就难以形成有效的治理,而且可能出现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关系,损害村镇银行的利益。因此,村镇银行股权结构的设计应注重建立股东间的相互制衡关系,既要避免主发起行将村镇银行作为分支机构发号施令,也要防止民间资本将村镇银行作为钱袋子的掏空行为,提高村镇银行的法人独立性和内部治理效率。

(二)针对村镇银行自身的股权问题。村镇银行自身的股权问题主要是其资本问题,村镇银行的资本并非越多越好。资本对股权经营是把“双刃剑”,资本过小不利于正常的运营,资本过大则对利润和分红形成压力。

1.注重节约资本。在这里要注意几个原则,以用来衡量村镇银行的实际资本量的大小。

首先,当地村镇银行的资本量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其次,村镇银行的资本量要与主发起银行的经营能力相协调。主发起银行经营能力强,就可以支撑资本较大的村镇银行健康运作,反之,如果忽视自身能力盲目地做大资本,很可能会顾此失彼,失去经营的能力。最后,村镇银行的资本量要与村镇银行的发展阶段相匹配。在初始阶段资本不宜过大,一次性把资本做到足够大,很可能把刚刚起步的村镇银行压得喘不过气来,会得到适得其反的效果。

注重整合资源。这就要求村镇银行整合“钱”和整合“人”相结合。经营是需要人来做的,股权制度是整合“钱”,经营周转及董事制度方面则是整合“人”。引进资本要考虑人的因素,要有利于村镇银行的战略实施,只有兼顾了各种优质资源要素的资本,才是优质的资本。

四、结论

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中尚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譬如,自然人总持股比例普遍小于企业法人总持股比例,应提高自然人总持股比例;股权相对集中,应该分散持有,来均衡股东的权利,以促进村镇银行的良好发展;一股独大现象突出,为避免内部机制问题,引进其他大股东的股权是个不错的选择。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采取股权适度集中的模式,即股权有一定的集中度,主发起人可以不只局限于现有商业银行,也可以是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譬如小额信贷公司、民营企业以及其他民间金融中介机构,同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的介入,有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有其他大股东的适度集中的股权结构。

基金项目:本项目得到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CX2011SP13)

[1]张蕙显.村镇银行经营的挑战、机遇和策略探析[J].江苏商论,2010(1)

[2]李晓春,崔淑卿我国村镇银行建设进展缓慢的原因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0(3)

[3]朱海城.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2010(23)

[4]柴瑞娟.村镇银行股权结构研究[J].法学杂志,2010(2):110-120.

[5]赵冬青,王树贤.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的实证研究[J].农村经济,2010(7).

李利萍、陈彤、赵菲: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硕士在读研究生。

作者:李利萍 陈彤 赵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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