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现场安全管理

2022-08-21

第一篇:安全员现场安全管理

现场安全员职责

1、安全员总体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安检制度,确保现场生产的有序进行。

3)做好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货类的监控,对作业现场安全进行实施昼夜监督、检查。

4)对严重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甚至有恐吓、人生攻击行为的,及时通知公安派出所处理,同时报告安技部经理。

5)安全员在班制时间内,不准脱岗,必须忠于职守,认真监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对无力解决的应及时向安技部经理报告,并做好记录。

2、安全员需具备的素质条件

1)服务领导,听从指挥。加强组织纪律性,遇事勤请示、报告。

2)安全员在班制时间内,不准脱岗,必须忠于职守,认真监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对无力解决的应及时向安技部经理报告,并做好记录。

3)安全员执法时,必须语言、动作文明,以理服人、执法有据。

4)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复杂问题,多思多想,对周边情况仔细观察。

5)值班间不准饮酒、睡觉,不准抽烟、吃东西、搭肩挽臂、袖手、打闹,不准从事于勤务无关的事情。

3、安全员对船舶靠离的职责

1)及时到达船舶靠离港现场,查看带缆人员劳保用品穿戴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及是否按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操作。

2)在船舶靠离泊位前到达码头泊位现场,负责船舶靠离泊位和安全网、舷梯、码头护弦等设施全程安全监控,直至船舶安全靠离完毕。

3)查看码头船舶有无违规操作,有无违规指挥,及时制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4、安全员对现场设备监控

1)负责监控作业现场照明及码头安全负荷由安监部门的现场安全员负责监控。

2)加强码头现场照明设施的检查,保证其安全有效。

3)对违反操作规程,不按用电规程的操作人员要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保证码头现场用电安全。

4)发现问题及时与操作部值班经理联系解决。

5、安全员对现场事故的处理

1)作业现场发生事故时,安全员应立即到达,保护事故现场,并按相关程序上报。

2)发生事故后要做好详细记录,立即按规定上报,保护事故现场,向调查人员提供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

3)对作业现场发生的险肇及轻微事故有处置权并及时上报经理。

4)事故发生后应设专门人员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5)作业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应分析重点部位监控人员的责任,对未尽本程序监控职责的安全员,操作员,调度员,则承当与事故责任人的连带事故责任,由安全监察部按《作业现场事故处理管理程序》执行。

第二篇:安全员现场管理必备知识

工贸行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17年版

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工贸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

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 冶金行业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

4.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未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5.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6.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

7.煤气柜建设在居民稠密区,未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附属设备设施未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设备;柜顶未设置防雷装置。

8.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9.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

10.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的切断装置;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在车间入口未设置总管切断阀。 11.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有色行业

1.吊运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

2.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吊运影响范围内。

3.盛装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定期进行检测。

4.铜水等高温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非生产性积水;熔体容易喷溅到的区域,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5.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铸造、浇铸流程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6.高温工作的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炉窑、铸造机、加热炉及水冷元件未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等冷却应急处置措施。

7.冶炼炉窑的水冷元件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及报警装置;未设置防止冷却水大量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如:快速切断阀等)。

8.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9.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烧嘴等燃烧装置,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快速切断阀,以切断煤气(天然气)。

10.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三、建材行业

1.水泥工厂煤磨袋式收尘器(或煤粉仓)未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或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

2.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作业外包给不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方且作业前未进行风险分析。

3.燃气窑炉未设置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4.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熔制品电炉,水冷构件泄漏。 5.进入筒型储库、磨机、破碎机、篦冷机、各种焙烧窑等有限空间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启动、热气涌入等隔离防护措施。

6.玻璃窑炉、玻璃锡槽,水冷、风冷保护系统存在漏水、漏气,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四、机械行业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熔炼炉、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影响范围内。

2.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技术条件,或驱动装置中未设置两套制动器。吊运浇注包的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等零件,未进行定期探伤检查。

3.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存在潮湿、积水状况,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没有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

5.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未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

6.使用易燃易爆稀释剂(如天拿水)清洗设备设施,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集聚在地沟、地坑等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

7.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五、轻工行业

1.食品制造企业涉及烘制、油炸等设施设备,未采取防过热自动报警切断装置和隔热防护措施。

2.白酒储存、勾兑场所未规范设置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3.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使用水蒸气或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液氯。

4.日用玻璃、陶瓷制造企业燃气窑炉未设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5.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炉、窑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出现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 6.喷涂车间、调漆间未规范设置通风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六、纺织行业

1.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等未与生产加工、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开或单独设置。

2.保险粉、双氧水、亚氯酸钠、雕白粉(吊白块)等危险品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的;保险粉露天堆放,或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

七、烟草行业

1.熏蒸杀虫作业前,未确认无关人员全部撤离仓库,且作业人员未配置防毒面具。

2.使用液态二氧化碳制造膨胀烟丝的生产线和场所,未设置二氧化碳浓度报警仪、燃气浓度报警仪、紧急联动排风装置。

八、商贸行业

在房式仓、筒仓及简易仓囤进行粮食进出仓作业时,未按照作业标准步骤或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作业。

安全员现场管理必备知识

1-10

1、各单位安全网络图、岗位责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上墙。并要悬挂整齐醒目。

2、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健全各种安全记录,内容清楚、详细、齐全、属实。

3、公司所有员工必须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安全考试、知识竞赛等。

4、努力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普及完善标准化作业,建立并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班组成员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作业标准,做到会讲会用。

5、新工人和转岗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6、安全档案要严格按标准建立,妥善保管;车间每半年、各班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并考试,成绩不合格不准上岗。

7、班长为班组教育的责任人,必须及时为每位员工建立每三级班组安全教育档案,制定和实现班组安全目标,做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岗位尘毒浓度不超标,安全文明生产好。

8、各班班长为兼职班组安全员,负责本班组员工的安全工作。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监督班组员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现场设备、人员、环境的可靠性,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开始工作。

9、各班长每天班前会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布置安全工作注意事项,检查场地、设备、机械、工具和防护措施,确认处于安全状态时,方可开展工作。

10、班组长要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具备辨识危险、控制事故的能力,班组各成员要职责清、责任明。

11-20

11、班组成员要有“安全第一”的意识,“我要安全”的觉悟,“我会安全”的技能,“我管安全”的义务,“我保安全”的责任,做到自我防护,自主管理、自我教育。

12、每周生产调度会布置的安全工作要全面落实。

13、严格落实班前、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检查、安全例会制度,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记录,由安全员监督检查。

14、危险场所及危险设施应采取防范措施,设立标志,要害岗位、重要设施要人人清楚。

15、火药库、油库、化验室、氰化钠库、发配电室、信号室、锅炉房、污水处理厂等要害部门必须做到出入记录齐全,物资支领手续齐全,标志悬挂醒目。

16、工作前要充分休息,班中不准打闹,不准带小孩及无关人员到生产作业场所,杜绝带病上岗。

17、上岗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上岗证由安全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18、各种大型安装、维修、检修等重点工程,各单位必须研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经安全环保部同意,方可施工。在重点项目检修过程中,单位必须设立监督岗,3米以上高空作业须系上安全带。

19、接班时或工作期间,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安全设施以及使用的工具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立即修理、更换,不许带病运转和勉强使用。

20、各种防尘、防护设施必须安全可靠,操作岗位工人及班组长上班和生产管理人员进入车间、工段,必须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

21-30

21、氧气瓶、乙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22、在禁止烟火的场所不准出现烟头,各种防火器材配备齐全,会正确保管使用。

23、严禁班前、班中喝酒,工作期间不准脱岗、睡岗、串岗,做私活,不经领导批准不准顶替他人上岗,更不准一人私自顶替别人连班。

24、不许在运转设备旁休息、换衣服,或把衣服放在运转设备旁。

25、及时整改公司、车间下达的隐患通知书所指出的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26、通勤车辆必须装有扶梯、拉手、拉杆等,车厢栏板不得低于1米。

27、禁止跨越钢丝绳、皮带和电缆。

28、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由有关单位批准,执行本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由安环部人员及所到单位领导指定人员陪同。

29、不准私自安排、调动、设置特殊作业人员。

30、因违章违制被公司或职能部门通报的人员,年累计被罚款超过500元者,取消评比任何先进的资格。

31-40

31、对中层以上领导、机关管理人员、班组长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按对职工罚款额的2倍处罚。属于严重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者不论是否造成后果,除对其进行行政处分外,再按对工人的罚款额的4倍进行处罚。

32、操作设备人员必须掌握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政策法规和本企业所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设备性能及处理应急情况的措施。

33、操作机电设备必须掌握设备性能、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不许擅自乱开、乱动机电设备以及仪表器具。

34、工作中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将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35、运转的机械设备要设安全罩,设备检修完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36、检修时在必要的地方要挂警示牌及安全锁,停车检修必须先切断电源方可进行,并在电气开关处挂上“有人作业,不许合闸”的警示牌。

37、起重时必须由一人指挥,一人监护,杜绝多人指挥,紧急情况需停止起吊时除外。

38、不许检修正在运转的设备,不能用手或身体接触设备运转部件,不许检修压力没有排除的设备、容器、管路等。

39、焊、割作业中,容器内有可燃物、毒物、空气流通不畅,及遇热后膨胀、弹力变形等不许操作。

40、检修中各工种协调有序,不能双层作业,三米以上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大风天禁止高处作业。

41-50

41、有心脏病、高血压、孕妇、精神障碍病症者不能在机电设备岗位工作或附近逗留。

42、处理险情、突发事故、故障时,要有专人指挥,紧张有序,临危不乱,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尽快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43、检修高压设备、线路以及调整、整定变压器

一、二次保护装置必须经辅助生产部批准,并备案,不得私自处理和调整、更换。

44、变压器、高压电缆、高压油开关和50KW以上的电机每半年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测试,并把测试结果上报辅助生产部备案。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绝缘油每半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避雷器每年春检试验一次,不合格的必须更换。

45、油断路器、变压器发生短路事故的,必须取绝缘油样进行化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46、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检查、试验,并保存试验数据和试验结果。

47、电气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以防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电气设备。

48、高压电气设备应悬挂“高压危险”标志牌,并应有照明,无人值班的硐室,必须关门加锁。

49、变压器室内不准存放任何材料,不得堵住通风系统,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0、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等级的绝缘工具,劳保用品等,并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

51-60

51、进行电气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电工要加强责任心,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日常巡检维护和定期检修工作,严防侥幸心理,防止误操作,不得走过场。

52、公司内部高低压停电,必须按照《能源管理制度》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调度员根据工作票停送电时间以及所涉及的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停电用户,竖井和斜井用户必须提前一小时通知。

53、检修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必须按规程检查、清理现场,查明并通知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后,指挥拆除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接地线拆除后,应视为线路或设备即带电,不准任何人再进入现场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在停电工作票上签字并通知送电,送电后无异常方可离开。

54、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电源开关离工作面较远时应派专人看守。高处作业、夜间作业、暑天、大雪天作业或其它危险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

55、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拆除接地线必须与此顺序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电流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56、对10KV以上电气设备、重要线路、重要工作场所的停送电,须经公司能源管理员同意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

57、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持进网证、特种作业证、上岗证)或在专职电工指导下进行安装、维护和检修作业,否则不得作业。

58、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的毛刷等工具,同时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59、电气设备可能为人所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必须设保护罩、遮栏及警示标志等安全装置。

60、采掘工作面、天井、低于二米的分支巷道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有爆炸危险的工作面炸药、雷管库区,应采用携带式蓄电池矿灯。

61-70

61、矿井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配件、金属外皮等都要可靠接地。 6

2、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时,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不得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63、禁止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电线),检修或搬动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64、不准将电缆悬挂在风水管上,电缆上不准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管子上方,距管子不得小于0.3m。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3m。

65、井下低压安全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

66、人体接触电容器之前,应用短接导线将所有电容器直接短接放电,并悬挂临时接地线,否则不能触及电容器。 6

7、井下设备排列拥挤,工作面空间狭窄,空气比较潮湿,顶板有滴水、淋水现象以及电气设备、电缆易受砸、碰、压的地方,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使用合格和相应等级的设备、器材,并要加强日常巡检,防止机电事故的产生和扩大,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68、机电设备工作繁重,起动频繁,负载变化较大,设备有过载现象的,其控制回路必须定期检查、检修。

69、在控制台看不到所控制全套设备或工作设备离控制开关较远以及其他在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内,工作人员不能快速操纵控制开关终止危险发生的地方,都必须在工作设备附近装设紧急控制开关。70、各单位应对使用电气设备的一般生产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用电知识和安全规程的教育、培训,作为三级教育的内容之一。

71-80

71、向井下供电的断路器和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各回路断路器禁止装设自动合闸装置。

72、在断电的线路上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警示牌并送电。

73、个人不准私接电线和用电设施,发生电气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并立即通知电工处理。 7

4、工作服要做到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

75、地面电缆必须按规程布置,井巷内的动力电缆应按规程悬挂。 7

6、禁止在超重设备下停留或者通过。

77、地、测、采专业的各项技术设计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未经审批的设计一律不得进行施工。

78、地质探矿工程设计必须考虑地质构造、岩石的稳固性、破碎带、断层、水溶洞等不安全因素,并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和附图。

79、探矿及采准天井的单体设计必须避开破碎带、断层、水溶洞等地段,防止塌方及涌水事件的发生。

80、采场单体设计必须保证有两个天井与采场相通,确保采场通风良好及安全行人通道的畅通。

81-90

81、对于暴露面积较大的采场,必须有安全矿柱的技术设计说明书。 8

2、对于矿柱的回采和采空区的处理,要有总的设计方案。 8

3、露天采场的设计必须考虑边坡稳固,排水防洪等安全因素。

84、当专业技术设计与实际施工因安全因素发生冲突时,应及时调整技术设计,并编写补充设计说明。

85、地、测、采各专业技术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8

6、地质技术人员要着重对井下的断层、破碎带、水溶洞等现象进行管理,发现上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与施工单位及安全部门联系。

87、测量技术人员要及时准确地为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服务,遇有贯通工程时,要在贯通前5米左右下达贯通安全通知书。避免伤亡事故或损坏设备的事故发生。 8

8、因技术工作的需要,各专业须进行危险性作业时,事前必须同生产车间和安环部门取得联系,征得允许后方可作业。

89、采矿专业要加强露采边坡稳定性的管理,避免岩体滑坡。

90、调度管理人员要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生产、安全均衡发展。

91-100

91、发现安全问题要及时与有关领导及专职安全员取得联系,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92、做好事故汇报和组织抢救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事故的发展情况。 9

3、听取各单位对安全工作及上次安全会议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奖罚建议。 9

4、室内值班人员要通过监控电视严格监控,防止设备事故和盗窃事故的发生。 9

5、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发现电源、电器等有异常,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 9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公司范围内的安全阀、压力表、仪表等进行外校。 9

7、加强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将危险物品转借给他人。危险物品要有专业管理,建立完整的出入库手续。 9

8、对其有毒性、易燃、易爆、易挥发、麻醉性和刺激性气味的药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了解其技术性能、使用方法,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9

9、合理使用和维护化验室一切电器设备,当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找专业电工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100、化检人员要及时准确地测定尾渣、尾液有害成份的含量,确保污水排放合格率达100%。

101-110

10

1、安全员深入工作现场,把好安全关,跟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及时处理生产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汇报。

10

2、安全员每天必须参加班前会,讲解各地点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安全记录。 10

3、入井前不许饮酒,如发现除责令其本人休息外,按制度给予罚款处理。 10

4、入井配带劳动保护,如(安全帽、电石灯、打火机、矿靴等),不带全劳动保护用品,不准入井。

10

5、入井行走时,遇有机车驶过,应迅速躲到安全地点,不许与电机车同时行走,严禁肩扛金属工具(如钎子杆、撬棍、铁管等),要注意机车架线,以防触电。 10

6、禁止进入挂有危险警示牌及已封闭的地点。

10

7、入井五不准:不准损坏安全设施;不准在井内或井口拥挤和打闹;不准在井内明火取暖;不准从高处向下投掷物品;不准在电线及电气设备上放任何物品。 10

8、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技术人员指挥,保证施工安全。 10

9、井下作业地点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作业,不许单人作业。

110、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111-120

1

11、及时整改公司、安全环保部下达的隐患通知书指出的隐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要求。

1

12、每周公司生产调度会所布置的安全工作要做到全面落实。

1

13、对爆破器材、电源照明、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不合格要及时整改。 1

14、地表陷落区、采空区及危险设施,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立明显标志。 1

15、高空作业、竖井检修安装、下料作业有坠落危险,员工必须配带安全带。 1

16、乘罐人员上下必须使用罐笼安全门,罐笼运行时,各中段安全门必须关好。 1

17、乘罐人员必须听从信号工的指挥,发出开罐信号后,不准上下人。 1

18、不准在罐内吸烟、打闹、大声喧哗,不准探头和把手脚伸出罐外。 1

19、每层罐加信号工准乘九人,乘罐人员必须手把把手,面部朝外乘罐。 120、人员上罐后,信号工要关好罐门,罐未停稳前不准打开罐门。

121-130

1

21、严禁人员与大件物品、矿车混载。

1

22、携带炸药的爆破工一次乘罐不得超过五人,其他人员不得乘罐。 1

23、爆炸品、易燃品、腐蚀品要随时提升,不准在井口停留时间过长。 1

24、提升矿车后必须将罐停稳,拦点后上下矿车。

1

25、提升运送火工材料时,必须选与卷扬工取得联系,罐笼起动、停止时不得使罐笼发生巨裂震动和撞击。

1

26、在信号不明或无信号工指挥的情况下,不准私自开动卷扬机。 1

27、斜井提升时,人、车不准同行,上下斜井人员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 1

28、井下临时炸药存放点贮存炸药必须是当天的用量,不许超过当天使用量。 1

29、爆破工加工火工材料必须在指定地点,不许在主巷中加工。

130、井下炸药、雷管必须分开运送,运送时不得在人多的地方停留,要一直走到工作地点,避开机房、设施等要地。

131-140

1

31、当几个人同时运送爆破材料时,人与人之间最少要保持十五米远的距离。 1

32、爆破工对当班剩余的火工材料必须退回炸药库,严禁私自存放。 1

33、爆破工运送火工材料时,必须使用炸药兜和雷管兜运送。

1

34、运送火工材料时不许抽烟,电石灯与雷管兜不能放在同一肩上,并注意来往车辆。

1

35、不许用电机车运送炸药、雷管等火工材料。 1

36、不许用导火线代替绳子捆绑炸药。

1

37、严禁任何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炸物品。 1

38、作业地点炸药、雷管必须分开临时存放,相距至少两米以上,在安全处存放。 1

39、作业地点放炮前,岩工必须做好警戒工作,严禁一切行人、车辆等进入或行走。

140、每个采场、作业地点必须配备合格的撬棍,做好撬顶工作,不准有浮石。

141-150

1

41、作业面先进行排险,撬净顶盘、岩帮浮石后,人员方可作业。 1

42、岩工只准使用木质的炮棍装药。

1

43、严禁任何人看回头炮,严禁返回去点二次炮。 1

44、矿车装货不得超出矿车车沿十厘米,上部不准装大块。

1

45、不论空车或重车,一人只能推一个,禁止一人推两车或放野车,多人推车时,前后必须保持十五米以上距离。

1

46、耙巷出矿,当班电耙工作业完毕后,如果斗井卡住,必须在下班时通知班长或下一班采场岩工。

1

47、井下各种矿车出入必须挂链。

1

48、严禁在炮烟未排尽的情况下作业,杜绝顶炮烟强制作业现象。

1

49、中穿倒运毛石必须保证上口和下口有足够通风口方能作业,如有一处堵住,不许作业。

150、禁止使用不坚固的圆木做撑木。

151-160

1

51、天井作业平台上的杂石要及时清理。

1

52、上天井时必须与天井作业人员取得联系后才能进入,禁止从天井上往下扔工具及钎子杆等。

1

53、岩工不准骑在气腿上或伏在机器上打眼,以防断钎伤人。 1

54、岩工排完险后再作业,不能一边凿岩,一边处理浮石。 1

55、天井放炮必须使用长非电到地面点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

56、天井作业时必须架设正规平台,牢固后方可作业。

1

57、耙巷出矿禁止钻漏斗捅矿、崩炮,二层耙巷放炮,上、下人行井必须堵好人。 1

58、天井梯子、作业平台架设要正规化、标准化,梯子间上下间隔为6.5米。 1

59、电机车运送空(重)车进入车场,最前矿车不许超过警界牌。

160、井下无论采场大小,照明必须保证2~3个照明灯泡,确保采场能见度。

161-170

16

1、不准搭矿车、攀车、放野车。

16

2、电机车工严格按照《电机车操作规程》驾驶,非电机车工不准乱动电机车。 16

3、各中段通风井调节门,任何人不准乱动。

16

4、通风较差的作业面要安装局部通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16

5、平巷施工必须按规定打好管缆吊挂眼,每6米打一组,高度距底板分别是1.2米、1.4米、1.8米。

16

6、在穿口、沿口、交叉口必须打过顶眼。

16

7、主巷的水沟必须符合要求,规格为30×20×20cm。 16

8、井下各主要巷道要做到无积水、无废石,搞好工业卫生。 16

9、班组安全台帐清楚,危险源有标志,制定控制措施并责任到人。

170、岗位现场管理有序,工具设备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有效、可靠,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171-180

17

1、作业环境整洁,安全通道畅通,安全标志醒目。

17

2、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车辆或员工,必须服从指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否则现场负责人有权给予指正、处罚。

17

3、领用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时,必须履行爆炸物品、剧毒物品领用管理制度,对使用情况有严格的记录,严禁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 17

4、露天爆破时,必须清理现场确保安全,并设专人四面警戒,及时通知井采车间撤离人员和设备。

17

5、爆破后及时清理残炮,禁止在残盲炮未处理好的地点工作。

17

6、在同一台阶内要避免上下双层作业,遇有特殊情况时,上下作业人员不得在站在同一条直线上,以免滚石伤人。

17

7、在夜间或暗处工作时,一定要有充足的照明。

17

8、班长做到班班检查边坡稳定情况,对不稳定边坡及时处理,人工下放边坡毛石时,要先通知下面作业人员躲到安全地点之后,再行下放。 17

9、对爆破器材、消防设施、电气设施、避雷设施等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及处理。

180、严禁在库房内油料、火工材料旁或运输火工材料进程中吸烟、用火。

181-190

18

1、堆浸场必须做到班班取水样,取样合格率100%,一旦超标及时处理,并报车间。

18

2、经常检查堆浸场地周围底垫情况,发现渗漏及时汇报、及时粘补。 18

3、做好载金炭、炭液的保存工作,班长要亲自押运、交库储存,做到万无一失。 18

4、堆浸场的液氰罐必须有专人保管钥匙,使用时班长亲临监督,并做好记录。 18

5、砸大块的工人要互相关照,工作中要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出现伤人现象。 18

6、车辆维护人员,要确保工作场所、所使用的工具在安全状态下,方可进行维修。维修中要设专人监护,佩戴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品。

18

7、设备检查完毕,确信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阀齐全,方准试车。 18

8、各特种车辆不准超定员乘坐。

18

9、个体车司机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 190、驾驶员必须做到“礼让三先”,不开“英雄车”,不争道抢行,以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畅通。

191-200

19

1、车辆的刹车、转向、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19

2、禁止违章驾驶,禁止客货混载和超员乘座。

19

3、不经允许不许动用剧毒物品和危险品,如氰化钠以及硫酸、硝酸、盐酸、王水、氢氧化钠等。

19

4、职工必须掌握氰化钠、氯气的性质和发生氰化钠、氯气中毒的抢救方法。 19

5、吊车必须是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其它人不许开动吊车。

19

6、凡属吊车等直接操作人员和有毒物品的操作人员,要注意力集中,操作时不许边操作,边看书,边吃饭,边饮水,边吸烟。 19

7、不许在黑暗场所作业,工作场所要有良好的照明。

19

8、设备运转中,不许移动防护罩和防护装置。防护罩和防护装置在原位方可开车。

19

9、上下工序,各岗位、工种在工作中要作好联系,防止双层作业。 200、不许依靠、攀登或坐在安全设施上。

201-203

20

1、除检修需要外,原矿仓不能开空,不许在供矿不足时扒仓子。

20

2、含氰药剂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加药库必须上双锁,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20

3、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岗位的作业特点,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岗位设备的性能特点,安全装置使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保管方法。

第三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门在建设过程中如何克服一切不安全因素的科学。为了改善和优化安全管理状态,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条件,形成安全管理良性循环机制,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控制和减少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因素,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质

质量,建立长效久治和持续改进的各项制度是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更是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促进和实施安全管理,全员参与是基础,领导重视是关键,要使安全贯标从“要我贯标”的被动性转变为“我要贯标”的主动性,不仅要使全员了解和认识安全贯标管理的重要性,靠自我调节和观念转变来增强安全意识;更需要企业主要领导者对安全的果断决策和精心策划。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应采取的措施是:1.公司制订安全达标目标,对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安全业绩考核,奖罚分明,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

2.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目标责任制,使项目经理明确安全目标,充分履行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负的权利和义务。

3.针对各项工程的性质和安全风险大小,落实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严格把关并加以控制。

4.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职责,各专项方案编制和审批,从源头上抓起,保证安全措施落实。

5.加强教育与培训,对项目部项目经理由公司主管部门进行安全交底,新进场作业人员由公司、项目部、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应遵循“一线操作工人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做到每人持证上岗,教育领先,交底在前”的原则。

二、依法办事,建立长效管理体制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

安全产生条件所需资金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检查。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与承(分)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承发包合同、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现场安全产保证体系的建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是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实施施工现场安全全过程的管理。自1994年始,不少建筑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贯标认证(ISO9000、ISO1400

1、ISO18001)的工作,“三合一”贯标确保企业各项管理职能部门能有效达到管理目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机、料、法、环五个不同的侧面制定了完整而系统的管理和控制模式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企业引入一种新的安全管理模式,将安全管理单纯靠政府强制的被动行为转变为企业自愿参与的主动行为,从根本上实现安全管理模式,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的转变,从“外部要企业安全”转变到“企业自己要安全,企业会安全”的概念转变。

施工现场的安保体系具有可操作性、适宜性、可追溯性,它将实现安全生产、降低事故隐患的手段通过16个要素反映出来,为企业提供了一条改善安全管理有途径,使企业的安全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使其收到预期效果。

四、安保体系对企业安全的作用

上海市自1998年10月起在施工现场开展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认证以来,至今已

在上海市境内建筑市场形成了一个安全管理工作体系。施工现场安保体系的建立,比以往传统的安全管理更具有科学性。安保体系的16个要素基本上包括了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全方位,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改善生产环境的理念,也有利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安保体系的审核重点在于安保体系的有效性、适宜性和全面性的要求和检查,这既是一个监督,又为项目自查编制了一系列内容,明确了方向,更对安全生产全过程进行了控制和运作,使企业安全生产更有序,更有效。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城市建设的步伐正在日趋加快,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并没有明显减少,这证明建筑行业安全管理人员肩上的责任并不轻,我们的事业任重而道远。

五、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与从业人员自律相结合

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严格的安全管理固然可以大大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但也会使被管理者产生依赖思想,自我防护意识淡薄化。因此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应强调劳动者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义务非常重要。《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享有安全生产保障的同时也有各项义务,如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等。施工现场仅靠几个安全员管理安全是不够的,必须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职工参与现场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把专业的职能管理与职工的“自我管理”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控制自身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实现各岗位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协调配合;广大职工自觉遵守纪律,共同保障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六、治标与治本相结合

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主要是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检查仅是搞好安全工作的一种手段,不是治本的方法。发生了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真正按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决不搞形式主义。要通过执法的严肃性促进建筑企业自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逐步形成安全管理的闭

合性体系,改变目前少数企业“经验型”的安全管理状况,从根本上消除事故的发生,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第四篇:工地现场安全员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员工作职责

一、安全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在业务上向公司经理或总经理负责。

二、贯彻安全条例和文明施工标准是安全员工作准则,执行相关规章、规程是安全员的责任。

三、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项目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上报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要点。

四、制定项目工程文明施工达标方案,提交文明施工达标方案,资金预算, 实施文明施工达标方案。

五、整理汇总填写安全内业技术资料,总结安全生产状况并上报公司。

六、检查评定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达标,罚处现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七、承办工地文明施工相关事宜,向主办安全监督部门交办事宜,参加事故调查,定期安全检查,例会提出工地项目,奖罚意见。

八、实行安全终止权,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承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地下管道、脚手架安全、机械设施、电气线路、仓储防水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如发现施工现场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实施并对改进后的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改进的,提出处置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处理。

三、 正确填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情况的安全生产报告,定期提出安全生产的情况分析报告的意见。

四、 处理一般性的安全事故。

五、 按照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

六、 同各施工班组及个人签订安全纪律协议书。

七、 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不符合安全规范施工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安全教育、处罚,并及时责令整改。

八、 在安全检查工作中不深入、不细致及存在问题不提出意见又不向上级汇报,所造成的责任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工地巡查保安员职责 一.每小时对各层巡查记签到本要作一次签到。

二.对巡查工地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汇报和记录。

三.制止任何单位将物品和施工材料存放于各街道、走廊边缘、大理石台面上。

四.制止任何单位在已铺地砖的区域应用没有纸皮包扎地脚的各种钗梯、台架,制止不听者可填违章通知单。

五.监管工地用水情况,对施工方没关水龙头的情况及时跟进处理,不得造成地面水浸现象。

六.监管工地用电情况,工地一律不得用花线作导电材料,违者一律没收。其次对电箱接线杂乱和施用接线不用插座的违章用电的情况及时通知工程部协助处理。

七.清洁卫生监管,各施工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卫生由施工单位负责清运到客户中心指定位置,要求施工现场干净对不及时清理的通知其负责人处理,对不配合者知会客户部填清洁违章通知单,同时要监管已铺好地砖走廊的清洁干净,不干净的及时通知清洁部打扫干净。

八.对工地目前要进行电焊施工的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和配备灭火器并符合安全施工标准,违章者坚决制止并按章处罚。

九.作好工地现场地砖、大理石台面、天花外墙及电表、电箱、消防设备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遇有破坏偷盗的情况要及时制止并作出违章处理,需要赔偿的要知会领班跟进。

十.工地巡查人员不得在工地坐、卧、依靠、吸烟打盹。

十一.制止工地民工、公司员工和顾客在施工现场吸烟和动用明火和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工地。

十二.对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查明具体情况,未经公司批准,工地不得有天哪水、煤气瓶、油漆等物品。

十三.工地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有人留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遇有无关闲杂人员要询查具体原因,没造成损失的立即清除现场。对公司有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并作好相关处理记录。

十四.严禁一切人员从已安装扶手梯上落,斗车不能承运自来水及装载水泥沙桨时不能满载。

十五.所管辖楼段标语张贴情况。

第五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施工现场一般安全规定

1、施工现场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标明建筑物的位置、运输道路、临电线路布置、加工场所、机械设备位置、材料堆放位置、生活设施、安全色标布置、出入通道等。

2、现场内应悬挂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色标、安全板报等,以提示进入工地人员注意安全。

3、现场应做到道路畅通,排水良好,以防止雨水灌入基槽或地下室内。

4、施工区域应划分安全责任区,责任到人。

5、基坑开挖前应向有关部门索取地质资料,探明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等情况,确保安全施工。开挖基槽应按设计放坡或采取可靠支护措施,弃土距坡顶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米,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6、基槽、坑洞、井、人行道口、临时便桥等处应设1.2米高的防护栏或加盖,夜间设红灯示警,白天来往车辆、行人多时,应设专人指挥。

7、上下基槽或作业面,应搭设马道,坡度为1:3,两侧设护栏和挡脚板,坡道用木板铺设,防滑条间距为30厘米。

8、出入口、进料口应支搭3米宽、3—6米长的防护棚(高层设6米长双层板护棚),两侧绑护身栏用立网封闭,悬挂醒目的出入标志和示警标志。

9、高层建筑使用外挂架的结构工程应按规定正确支挂安全网。

1 首层必须固定一道3—6米宽的双层锦纶水平安全网,网底距地面高度4—5米(网下不得堆放物料),每隔10米必须再支一道3米宽的锦纶水平安全网;采用双排落地式脚手架的工程,在外排立杆内侧应用密目网封闭;使用吊蓝脚手架时,首层水平网必须保留。

10、电梯井内首层及每隔10米应挂锦纶水平安全网,且与井壁封严。电梯井口应设1.2米高,开启式防护门。

1l、楼梯边、阳台边应随结构安装栏杆、栏板或绑扎两道高1.2米的护栏,阳台边绑扎两道护身栏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12、框架结构四周应绑扎两道牢固的1.2米高的护身栏杆并加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13、楼层上的预留洞、垃圾道、采光井等孔洞,应按规定设置护栏,悬挂水平安全网或加盖等。

14、卸料平台必须有方案、有计算书,不得与外架子连接,三侧设1.5米高的防护栏,并用密目网封闭,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2.5毫米,搁置点必须与结构固定;倒运材料不得长时间停放,并应有限载标志。

15、提升架用外用电梯卸料平台进料口必须设1.2米高开敞式的防护门,不用随时关闭,其两侧设两道1.2米高的防护栏加密目网和档脚板防护。

16、高处、层面、外檐作业

(1)从事高处作业的劳动者,必须进行身体检查,严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人和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2 (2)高处作业应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可能发生人员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3)应尽量避免进行交叉作业,如不能避免,应在下方作业人员的上部做棚板隔离层。

(4)在高处作业时,应携带工具袋,所使用的工具、材料等应随时装入袋内。清理废料、垃圾时应设临时溜槽或垃圾筒,严禁随意抛掷。

(5)清理安全网中杂物时,应在其下方设禁区,并设专人巡视。

17、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不能超过规定的高度。现场中拆除的模板和废料等应及时清理,并且将钉子拔掉,防止扎脚。

18、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和高处作业。

19、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马道板、路板和交通运输道路都要随时清扫,如果有雨水、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20、在天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夜间工作,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在坑井、隧道等施工,除应该有常用照明外,还必须备有应急的照明设备。

21、冬季施工时,应在施工区附近设置有取暖设备的休息室。施工现场和休息室处的一切取暖、保暖措施要符合防火和安全卫生要求。

22、采用电(气)法施工的时候,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3、对暗挖和管道内施工的要经常检测有害气体的情况,并且及

3 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24、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和危险区域、加工场所应悬挂有针对性的安全标语、标志以增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气氛。

25、各种机械设备操作处,应悬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提示操作人员遵章作业。

26、各种安全标语、标志、规程牌应按布置悬挂,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损坏。如发现损坏者除按价赔偿外,还要严肃处理。

第二条

安全技术管理

1、各类工程开工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规程并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有针对的安全技术措施。

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各级技术负责人、单位工程负责人要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内容:如工程概况、施工工艺、技术质量要求、安全技术措施等按技术交底的程序、范围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交底,同时履行书面正式的交底手续。

3、二个以上单位(工种)配合施工时,经理、工长或技术人员要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不定期的安全作业交底,并且履行正式交底手续。班(组)长每天必须向工人针对施工要求、操作规程、作业环境等特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且做好文字记录。

4、施工现场和木工车间、储存易燃易爆材料的仓库要建立防火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

5、凡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新采用的设备都要有利于劳动者

4 的安全和健康的先进工艺和技术,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三条

架子工程安全规定及对作业人员的要求

1、从事架子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有有效的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且经过体检合格才能上岗,发现有不适应本工种者,必须立即调离。

2、支搭架子前,必须制定架子方案,高大异型架子要有计算书和施工图,并且经上级技术主管部门审批后,对所有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后才能支搭。

3、架子工在作业前,应先检查料具质量,对不合格的料具,架子要有权拒绝使用。

4、进行架子作业前,班(组)要根据交底要求和作业特点,明确分工和作业方法,并对施工条件及防护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确认无并种隐患后才能开始作业。

5、架子工在附落高度2米以上进行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作业用的工具如钎子、扳手等应拴以2米长的绳子。

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同的绑好的直杆或横杆上,高挂低用,使用中禁止挂在铅丝扣或不牢固的物体上。

在架子上操作时必须精力集中,严禁打闹开玩笑,不准跳跃架子,休息时须下架子。

严禁酒后作业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高温、严寒、雨、雪等恶劣天气,影响

5 安全施工时,必须停止高处作业。

7、架子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是符合规范的合格品。

8、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必须停电进行,如不能停电必须按有关规定制定方案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作业时必须有电气工作人员监护。

9、递杆、拔杆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调一致,避免碰撞上面人员和失手伤害下方人员。

10、人力吊料,大绳必须坚固,拉绳必须在垂直下方3米以外。 机械吊运时应绑牢,接料平台侧不准站人,待机械停稳后接料、解绑绳,严格按机械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11、脚手板铺设要严密、牢固,如搭接时板端要压过15厘米,严禁留15厘米以上的探头板。脚手板翻板后,下面必须留一层脚手板作防护层。

12、严禁非架子工上未搭完的各种脚手架,架子搭设完后,施工负责人需组织架子班长、使用架子的工种负责人、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办理验收手续后,才能投入使用。

13、使用中的架子必须保持完好,严禁任意拆改或挪用脚步手板。使用中必须拆改架子时必须经施工安全负责人批准,办理正式拆改手续,责成架子工操作实施。

14、大风、大雨后对所有架子必须进行细致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口、崩扣要及时加固、调整、换件。

15、超过20米高的独立架子,在雷雨季节必须安装避雷针,其

6 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16、跨度大、负荷重的特殊架子或其它新型、非标准的架子搭设必须经过设计、计算、鉴定合格并经上级技术领导批准后才能投入使用。

17、承重平台必须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支搭。

18、各种专业架子和特殊架子的搭设除按上述要求执行外,还须按“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方案具体要求严格执行。

19、如果因工作需要外单位需租用本单位的脚手架,本单位必须与其签订“脚手架使用安全协议书”。

第四条

吊蓝架安全管理规定

1、组装吊蓝架必须要有施工方案,有设计、计算书,有平、立、侧面图及吊蓝编号,有安全措施和交底。

2、使用前必须分类做荷载试压试验,并经公司、安全等联合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顶部挑梁锚固点的焊接、预埋必须有隐检记录。

4、吊蓝架应设作业面、护头棚和升降人员操作面,并设有专用进出口和可靠的防护措施。架体三面必须用密目网封严,吊蓝底部必须设置兜网并绑牢。操作面应设不低于1.2米高的两道护身栏杆,脚手板与架体必须绑牢固,使用时必须与结构拉接牢固。

5、所用的钢管、扣件、钢丝绳、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外型尺寸:长不得大于8米,宽0.8—1米,高不应超过两层,每层高度1.8—2米。

7、水杆间距不大于2米,边框焊接的不大于2.5米,横杆:单层三道,双层五道,排木0.5一l米,钢管杆件端部伸出扣件不小于10厘米。

8、长度在3—8米设三个吊点,3米以下设两个吊点。

9、挑梁不小于14#工字钢,挑梁支点以内的长度和挑出长度比例为3:1,挑梁应外高里低,锚固必须可靠,梁与梁之间的两端相互连接成一个整体。

10、保险绳直径不小于12.5毫米钢丝绳,无接头固定卡子不少于3个,并加安全弯。钢丝绳与金属接触部位应有保护措施,吊环圆钢直径不小于16毫米,必须采用双焊接,工作绳与保险绳必须单独设置,同时使用,但保险绳平时不受力。

11、吊钩必须设有防脱钩装置。

12、凡进入吊蓝作业的操作人员、升降人员都必须系安全带。

13、吊蓝使用不得超过设计荷载的规定。

14、电动吊蓝的租赁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企业资质证 (2)生产许可证

(3)产品介绍及设计使用说明 (4)签订安全协议书和租赁合同 (5)培训专业操作人员

8 第五条

电梯井操作平台安全管理规定

1、层结构施工的电梯井必须使用整体式平台施工。

2、电梯井操作平台焊接使用必须有施工方案,有设计、计算、有安全措施及安全交底。

3、平台必须铺设5厘米厚的脚手板,并做到严密,绑扎牢固。

4、平台提升吊环不得使用螺纹钢代替,必须使用φ16以上的圆钢焊接牢固。

5、穿墙螺栓不得使用螺纹代替,必须使用φ22以上的圆钢或钩头螺栓。

6、平台上面不得堆放材料或其它设备。

7、每次提升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

马道搭设安全管理规定

1、深基坑用无法使用楼梯的结构施工,必须搭设专用的人行马道或上料马道。

2、搭设马道必须有施工方案,有设计,超过25米或承重运料马道必须有计算,有施工图,有安全措施及搭设前的安全交底。

3、钢管、扣件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

4、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米。

5、人行坡道宽度不小于1米,运料坡道不小于1.5米。

6、人行坡道坡度不大于1:3.5,运料坡道坡度一般为1:6。

7、脚手板铺严、铺牢,对头时端部用双排木,并用铅丝绑牢,

9 板上面铺钉3×3cm的木质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cm。

8、斜坡道两侧必须设剪刀撑,设两道护身栏杆和l8cm高的挡脚板。

9、架体必须与结构接牢固。

10、搭设完毕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

安全网支搭使用管理规定

1、安全网的设置、支搭、使用、维修、拆除必须有施工方案及安全交底。

2、凡有高处附落可能的结构工程、装修工程施工必须按规定设置合格的安全网防护。

3、安全网支搭,不论平、立网都不允许用铅丝或绑扎丝绑扎,必须用配套的安全网绳绑扎牢固。

4、高层结构施工时(采用外挂架的)首层及电梯井内或有结构凹槽处,必须支搭双层牢固的水平安全网防护,并做到外高里低,首层水平网宽不小于6米,网心距地不小于5米,随结构增高每隔4层设一道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凹槽处及电梯井周边封严。装修使用吊蓝作业时,首层水平网必须保留,直到没有高处作业方可拆除。

5、采用多立杆脚手架、组装外装吊蓝脚手架都必须挂合格的密目网满封,并将立网挂设在外排立杆的里侧,下口封绑牢。多立杆脚手架施工时,除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兜网外,在作业层铺板下一步架再设一道水平兜网,并随脚手板上升而上升。组装外挂架、吊蓝施工时,底部都必须设一道兜网防护。

6、凡支搭好的水平网防护,都必须保持网内清洁干净无积物,被落物冲破的网及时修复或更换。

7、水平网周转使用时,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8、因工程需要或不使用时,拆除前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拆除。

9、随意拆、改、毁坏、挪用安全网的,按每片给予300—l000元的处罚,导致发生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安全标志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挂设标志牌有平面布置图。

2、工地开工后,根据工地的特点,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3、凡有危险施工的沟、槽、临边、洞口、井口、出入口、大、中、小型机械、机具、临时用电的配电箱、柜等必须悬挂不同提示的安全标志。

4、市政工程或临街施工的沟槽、井口、洞口,除挂设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设红灯示警。

第九条

外挂架作业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l、外挂架组装、使用和拆除须要有施工方案,有设计、计算及挂设图和安全交底。

2、组装长度不得大于8米,立杆间距不大于2米,钢管杆件端部伸出扣件应不小于10cm,搭设高度应超出作业1.2米。

3、外挂架必须设置剪刀撑。

4、钩头穿墙螺栓里侧加垫板,双螺母紧固,螺栓凸出螺母2cm。

5、脚手板铺设严密、到位、绑扎牢固,外侧加18厘米高的挡脚板,脚手板下方挂设兜网,在立杆里侧满挂质量合格的密目网,并用绳子固定。

6、外挂架提升到作业层时,应及时把架体与架体相连接,保证防护严密,作业层转角处应保证畅通。

7、吊运时,架体上不准存有物料和人员,吊运下方不得站人。 第十条

砼输送泵管架安全管理规定

1、砼输送泵管体搭设要有施工方案或安全交底。

2、架体搭设不允许与施工脚手架连接,必须单设架体,并层层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

3、必须经常检查架体的牢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4、砼输送泵管在运行工作中,不允许进行维修作业。 第十一条

大模板安全管理

一、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1、各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大模板的制作、租赁、使用、存放、维修、检查等制度。

2、使用大模板时,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二、对大模板的要求

1、每块大模必须具备完好的操作平台、标准的防护栏杆、稳固的支撑或地脚螺栓、人员上下梯道及存放小型工具的工具箱。

2、租赁单位出租的大模板不得带有缺陷,如缺支撑、地脚螺栓锈蚀、无操作平台、护栏、上下梯道等。

3、每块大模板必须设置吊点、吊点的位置、材质、直径、焊口长度等必须符合规定。

三、大模板的吊运

1、吊运大模板时必须使用卡环或安全卡的吊钩,严禁使用无安全卡的吊钩吊运。

2、起吊前要认真检查吊环是否牢靠,焊口是否符合规定,如焊口或吊环不符合规定或出现裂纹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3、吊装大模板,必须有安全交底,并指派专职信号工指挥。起吊后,严禁人员在大模板下穿行。

四、大模板的安装与拆除

l、大模板安装与拆除时每次只能操作一块。

2、吊运大模板时司机和信号工必须密切配合,以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

3、指挥挂钩和安装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吊、索具的安全可靠性。

4、大模板安装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先固定牢靠后再摘钩,严禁先摘钩后固定。

5、大模安装就位后应及时将其串联为一体,并勾通接地装置,以防雷击和触电。

6、拆除大模板时,必须先挂钩后拆除固定点,严禁先拆除固定点,再挂钩的错误做法,操作人员禁止从被吊运的大模板上爬上爬下和随大模板一起吊运。

五、大模板的存放

1、存放大模板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有良好的排水措施,不得存放在松土、冻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模板与地面之间应垫方木。

2、要经常对大模板进行检查,特别是在大风大雨前后加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大模板存放时,必须面对面放置,使自稳角成70~80度,板面后仰形成稳定,两板间距离保持60厘米,下方垫通长方木。

4、存放在楼层时,必须在大模板横梁上挂钢丝绳或花兰螺栓,钩在楼板吊环或墙体钢筋上。

5、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应用拉杆连接绑牢,下部垫通长方木,以防倒塌和锈蚀。

6、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内或卧倒平放,禁止靠在其它构件上。

7、大模板存放现场要设明显标志,四周应设防护栏杆,禁止行人穿行。

分包工程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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