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题研究经费预算

2023-05-06

第一篇:学校课题研究经费预算

课题研究经费预算

课题研究的经费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一、图书资料费:购买图书、订阅有关报刊、杂志、档案、文献

等材料的费用、搜集资料。

二、印刷、复印费用、问卷调查的印刷和分发的费用等。

三、调研差旅费: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等费用。

四、各种会议费:开题论证会、研讨会、成果鉴定会、专家评审

会等费用。

五、专家咨询、报告费。

六、计算机使用费:包括计算机购置费、录入费、软件设计费、

上网费、维护费等。

七、仪器、设备购置费:购置课题研究所需的仪器、设备以及文

具纸张等费用。

八、其它费用包括用于研究人员的奖励等。

经费预算:5000元

申请人:《课程标准下高中数学有

效教学的研究》课题组

时 间:2013年10月22日

第二篇:北京科技项目课题科技经费预算

2015年北京市科技项目评审原则宣讲会

杨洁发言稿

2015年初,市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的精神,依据北京市市级支出预算要求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市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与市科委一起联合修订了《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为尽快适应2015年科技经费联合评审的要求,基于联合修订的《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市财政局和市科委共同修订了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市财政科技经费预算评审原则。

为使大家更好的理解和运用评审原则编制课题预算,我将评审原则分解成三个方面的问题,来做不同 1

深度的讲解。

第一部分。评审原则所依据的文件以及审核中所遵循的指导思想。

这部分内容是为我们更好掌握评审原则所作的铺垫,因此,需要大家做到了解并且能够运用到编制预算的实际工作中。

一、评审原则所依据的文件。

为使预算评审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京财预[2012]2278号)以及市财政局与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正在联合修订的《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制定了评审原则。

在《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中对 “项目申报”和 “项目审核”都有明确的规定。这是我们项目单位编制预算和提供项目预算评审资料所应遵循的原

则。概括来讲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就是“有明确的项目目标、项目实施方案及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项目审核的具体要求是“项目规模、支出标准和具体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规定”。

二、审核中所遵循的指导思想。

这个指导思想有两层含义:其一,针对我们评审机构来讲,预算评审工作由市财政局、市科委联合组织,我们坚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和任务完成的可行性原则,开展对项目(课题)经费预算评审。其二,针对项目单位来讲,承担单位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有效,且要配合评审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有关材料,且提供的资料需经市科委业务处室审核确认。以此来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

直接补助经费的支出范围一般包括直接费用和间

接费用两部分。

第二部分。直接费用的评审原则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这是需要讲解的主要问题,在此,做重点讲解。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以下科目: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不允许使用财政经费购置通用设备。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对使用市财政科技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优先使用北京地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的开放共享资源,通过协作共用的方式解决,如确需购买,须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执行。所购置的仪器设备在优先保障本单位科研活动的基础上 4

开放共享。

购置、租用设备需要提供三家厂商报价单。如遇特殊情况或保密行业不能提供三家报价单,需要提供独家采购的说明及供货方为独家代理(资质)证明材料,评审时由行业专家确认签署意见。试制仪器设备需提供研发方案(如:设计图、开发工时、明细预算等)以及研发人员数量及工时费用测算依据。

项目预算评审资料应对所申报购买的设备,在实施方案中详细说明仪器、设备购置的配置功能、用途、数量、单价、由行业专家论证其必要性和相关性。

上述是关于设备科目的定义和评审的原则,在编制这个科目的预算是需要特别注意:

(一)设备可以用直采或试制、改造、租赁等三种方式取得,项目单位应根据取得方式所对应的评审 5

原则来提供评审资料。例如:购置、租用设备需要提供三家厂商报价单,试制仪器设备需提供研发方案。

(二) 设备科目所指的是课题实施中的专用仪器设备,对于通用类设备财政原则上不予补助。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采购材料需要提供三家厂商报价单。如遇特殊情况或保密行业不能提供三家报价单,需要提供独家采购的说明及供货方为独家代理(资质)证明材料,评审时由行业专家确认签署意见。

项目预算评审资料应对所申报购买的材料,在实施方案中详细说明购置材料的用途、数量、单价,由行业专家论证其必要性和相关性。

需要提示给大家的是,此次的原则中明确如材料科目申报预算一定要在实施方案中有详细说明,由行业专家在立项论证中予以论证,如方案中未明确,在预算评审中只能在无法确认处理。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由于承担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包括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进行的检验、测试、化验、加工、计算、试验、设计、制作等所支付的费用。委托测试化验加工需签订合同或协议等。测试化验加工费原则上要求据实列支,如超出直接费用50%以上,需按评审专家要求提供进一步评审资料。

评审时需提供意向书或协议,应包含外协合作的内容、方式、方案、执行期限、付费标准、费用概算、 7

付费方式、双方签字盖章日期等基本内容。第三方检测和认证费用可提供对外公开报价单,需供应商盖章或签字。

评审时如无法提供意向书、协议或合同书,按照无法确认进行处理。

测试化验加工费原则上要求据实列支,我们认为在直接费用50%以下比较合理,对于个别超出直接费用50%以上的项目,评审中需提供书面的情况说明,由行业专家出具论证意见,且报科委主管处室审批或者备案。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

评审时如承担单位无法单独计量燃料动力费用, 8

需提供上年的缴费依据和合理的计算方法,按比例分摊在此科目中。

应按照上述原则提供相关大型仪器设备的明细清单、规格、功耗、详细的计算方法等书面资料。

五、差旅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北京地区交通费用及外埠差旅费等。

北京地区调研费按180元/人天计算,差旅费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财政经费的20%。

在差旅费科目的审核中,我们按照目标相关性的审核原则,依据项目实施方案来判断其合理性。即方案中未明确需做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的,审核中做无法确认处理。

六、会议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为

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论证、组织协调等活动所发生的会议费用。应当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模、数量、开支标准和会期。

编制预算时参照《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中的定额标准编制预算。

在编制会议费科目预算时,建议大家认真学习《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供拟开会议的日程、内容和参会人员等详细说明。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开展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研究人员出国费用参照《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 10

编制预算。评审时需提供经市科委业务主管处室审核的出国申请(由市科委业务主管处室审核出国人数及考察目的、内容及专业是否与该项目匹配,并签署意见、盖章)。外国专家来华开展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的费用参照《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编制预算。邀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需提供专家来华申请,由科委主管处室审核引进专家的目的、内容及专业是否与该项目匹配,并签署意见、盖章;或提供与国外专家合作的意向协议。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及印刷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资料印刷费参照《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印刷

费管理办法》执行。论文版面费按照北京市规定的论文发表补助标准进行审核。购买专用软件需提供三家报价。知识产权事务费参照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办法》,已获得专利资金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九、劳务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项目(课题)组成员、项目(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项目(课题)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中列支。

临时工工资标准参照当年《北京市部门预算定额标准》,项目组成员开支标准参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上一的《北京市行业工资指导线》。财政供养人员不得列支劳务费。评审时需提供该项目劳务费分配方案,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费 12

用不超过《北京市行业工资指导线》的总额(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务费科目本次原则有新的定义,即项目(课题)组成员、项目(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支出列入本科目。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列入本科目。

十、咨询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课题)研究及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咨询费的开支标准参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编制预算时需提供专家库或专家身份证复印件。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 13

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一、其他费用: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上述支出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部分,间接费用的评审原则。这部分主要涉及间接费用的概念以及控制比例的问题,理解概念和掌握比例是重点。

间接费用是指补偿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实施所发生的间接成本和绩效支出。

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间接成本主要包括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房屋及科研设施,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审计费用等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根据承担单位性质,按照不超过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1)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不超过15%;(2)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企业不超过20%。

绩效支出是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间接费用中的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间接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但不得超过核定的金额。承担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直接经费中重复提取、 15

列支相关费用。

特别提示绩效支出是间接费中的一部分内容,与其他间接支出共同构成间接费用,间接费的不超过15%和不超过20%的比例中包含绩效支出。

最后,就这几年的评审工作情况,我和大家分享一下财政预算审核中的几点问题体会和建议。

一、项目单位申报的预算资料应具备完整性和准确性。

在财政预算联合评审环节,我们是针对预算资金进行审核,具体来讲是评审资金额度,这个阶段的审核是基于已经论证过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按照项目单位提供的预算支撑资料进行评审。预算支撑资料是在预算联合评审环节最重要的依据资料。项目单位申报的预算资料的不完整、不准确是预算联合评审环节 16

最主要的问题。

这种情况主要表现在未按要求细化预算并提供相应的测算依据。例如:设备、材料费采用网上询价方式,未能提供有供应商盖章确认的三方报价单,涉及独家采购设备、材料的,不提供供货方为独家代理的(资质)证明材料,涉及购买进口设备、材料的,未能提供相关中文对照资料,劳务费中明确劳务人员的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量,测试化验加工费未按规定提供相关合同或者意向书。部分课题合同或者意向书过于简单,未能明确外协工作的内容、方式、方案、费用明细、付费标准、付费方式、双方签字盖章等基本内容,各科目明细和合计数不符、资料中的数字之间出现逻辑错误等等问题。纠其根本原因是没有严格按照评审原则中的规定去编制预算资料,整理和完善支撑依据。

二、申报的预算明细要与项目目标、项目实施方案相匹配,具有相关性。

我们在评审原则的第三条中提到:“坚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和任务完成的可行性原则,开展对项目(课题)经费预算评审”。这是我们评审人员和预算编制人员共同遵循的原则。目标相关性就是预算科目要按照工作目标来编制,政策相符性是指我们的预算支出要按照相关文件制度和相关标准来确定,经济合理性是指我们财政资金要按照市场规律,本着节俭的原则来执行,任务完成的可行性是指预算评审中首先要按照经过行业专家严格论证的实施方案来判断其是否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各个科目在编制预算时,要以项目实施方案中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实施计划为基础,任何一个科目的支

出都是以相关的任务和计划完成时间为支撑的。例如:项目列支了差旅费,在评审中,我们要依据项目实施方案来确定调研、考察、学术交流等内容的必要性,也是依据项目实施方案来判断其申报的地点、人数、时间等是否合理。因此,没有实施内容的预算财政是不予支持的。

三、申报预算中应事先熟悉相关文件和政策。避免因政策制度不明白,造成无用功,影响工作效率。

随着财政预算管理的不断加强以及财政科研项目管理的不断完善,市财政科技经费预算评审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精细,因此要求财政预算编制项目预算时,应首先做好文件政策的积累和学习,近几年,有许多新的文件和标准出台,涉及科技经费预算科目的有会议、差旅、因公出国等新的文件和标准,因此,不断更新知识,才能准确编制预算。其次,随着国务

院国发【2014】11号《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本次科技经费预算评审原则有一些内容重新做了修订,特别是间接费用的评审原则较之前有所不同,这些都需要大家在编制预算时充分了解相关政策,这样才能更好地编制预算。

针对本次联评中存在的问题,我想提几点希望和建议:

一、课题承担单位在今后的预算编制工作中,应本着认真、严谨的态度,根据课题研究内容、进度和实际需要,参考相关费用列支标准,客观、科学地编制课题预算,明确各项费用的测算依据,保证预算资料完整、准确,以提高工作效率。

二、实施方案是经专家论证并签署意见的项目申 20

报资料,也是预算评审中重要的支撑依据。建议课题承担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详细地编制实施方案、任务书和明细预算,并且按照专家论证时提出的意见,及时完善和修改实施方案。

三、市财政科技经费的申请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希望项目单位加强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并且善于将其运用到预算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项目(课题)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

本讲解纯属个人见解,不妥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

谢 谢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杨洁老师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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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烟台城乡建设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适应山东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模式(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需要,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编制原则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在编制收入预算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既要考虑经费来源渠道的增加和收入的增长,又要考虑实现收入增长的可能性,尽量避免赤学隐患。在编制支出预算是,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

2、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二、编制和审批程序

1、支出预算分为基础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

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制,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委计划财务科。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2、学校各科室应于每年12月30日前向财务分管领导报告本财务收支计划实施实行情况,并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和本部门集体任务,采用零基预算方法,提出下一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跨使用的专项资金应按进度分提出计划。

3、学校财务科根据本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各科室提出的下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收支预算建议数。

4、学校最高财务决策机构于预算1月份审议并通过预算方案。

5、按照预算方案,由校长办公会向各部门下达经费预算数,各部门必须于预算1月20日前将根据下达的经费预算数编制详细的支出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签后报总务科,由总务科监督执行。

三、预算编制方法

学校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区别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学校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作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个部门的创收收入及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其收入纳入学校收入预算,支出部分根据使用比例分别列入学校和创收部门的支出预算项目。

四、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1、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保证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预算收支平衡。各科室负责人为预算管理执行负责人,各科室各项收入必须全部入账,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停止其经费支出,按有关规定处理。

2、预算的调整。为保证学校预算的良好的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必须按以下程序和权限办理:收入预算的调整由总务科直接办理,并相应增加学校预备经费;支出预算的调整无论数额大小,需逐级呈报审定。必须由部门出具书面报告,详细说明增加原因,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校长或办公会议批准后,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支出。

五、定项经费预算归口管理

学校预算编制按照归口管理的要求,严格区分各科室职权范围,

按照事业支出列支的原因,定项经费由各个科室具体负责。比如:人员经费,学校为保障事业发展所必需安排的各项基本人员经费开支,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职工工资、各类补贴、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金、工伤保险、职工教育经费、抚恤及生活补助、班主任津贴、夜餐及加班及其他费用由学校人事科统一汇总上报。学校内聘教师、外聘教师兼课津贴、劳务费用的支出,临时工开支、邮电通信费、水、电、取暖、液化气支出、福利费、学生奖学金、招生宣传费、工会经费、学生活动及社团经费、团委活动经费、交通费、党委宣传费、党员活动经费、离退休活动费、学校日常维修费、校园绿化费、校园保卫消防支出、会议费、印刷费、计划生育宣传费、独生子女活动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临时工支出、科室报纸杂志订阅费、审计业务费、期刊补助费等、校刊印刷费等事业开支由各个科室归口管理编制预算。

六、其他事项

1、学校各创收部门要按照上缴学校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开支。

2、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支出预算方可安排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需专人管理,货比三家、综合考察。

3、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预算定额根据财力情况每年可适当调整。

第四篇: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民主理财,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民主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经费管理办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1、全校人员经费,由分管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通知财会室执行。由财会室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

2、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计划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督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3、学校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人,要从严从紧把好经费开支关口,力求用有限的经费办更多的实事,产生更大的办学效益。

第四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

1、在县教育局下达会计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2、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

用。

3、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则掌握使用。如有违反制度者,财会室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4、不在预算经费计划安排内的开支,由财务室(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经费预算管理 制度

寿县堰口镇十字路小学

2013年春

第五篇: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分配方案

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分配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松北区财政局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分配计划,结合各单位实际经费收支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公用经费分配指导思想

1、真实性原则。即要做到实事求是、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收支的预测必须以学校发展规模为依据,对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应认真测算,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

2、完整性原则。即要将学校的预算内、外财政资金和其他依法取得的收入及相应的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综合编制预算。对各项收入、支出预算的编制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得在预算之外保留收支项目。

3、重点性原则。即要做到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尤其要合理安排各项支出。本着“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一般。要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保发展的顺序,先保证基本支出,后安排项目指出;先重点、急需项目,后一般项目。

4、科学性原则。即对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要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其表现为:有利于学校的协调、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5、透明性原则。即学校的收支要公开、透明,要减少经费支出中的主观性,使经费支出更加规范、合理,要加强对预算编制和实施全过程的监督。

二、公用经费分配依据

区财政局、教育局主要依据实际在校学生人数,同时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

三、公用经费使用范围

根据黑教联发[2007]5号文件规定: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零星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四、公用经费使用要求

1、按照《松北区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汇编》《区教育局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制定本校及对下的公用经费申报、审批和管理办法。

3、各单位必须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帐,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五、公用经费使用保障措施

教育经费、固定资产、设备购置、校舍维修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区教育局党委会议要求,每学期到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财务工作检查,对学校财务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学校财务工作管理混乱,经费实际支出没有执行经费预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427令》,《财监[1995]29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理。

关于编制2011年学校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计财股

发布时间:2010-11-16 12:53:59

休教计字(2010)29号

各中小学、海阳幼儿园:

为做好2011学校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休宁县部门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财预〔2010〕195号)《关于编制201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0〕200号)的文件精神,现将编制2011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2011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一致,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相适应。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控制和降低学校运行成本。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施预算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1预算编制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压缩和降低学校运行成本。收支预算的编制,既要考虑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二)保证重点和统筹兼顾原则。预算编制要优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确保学校国家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确保机构正常运转,确保社会保障支出,并依法核定有关法定支出。在此基础上,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安排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项目支出。

(三)细化预算编制原则。对工资福利支出按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和离退休实有人数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核定到人;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单位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及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等逐项核定;对专项资金扶助项目支出要按照事业发展需要以及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落实到具体项目。

二、编制2011预算的方法

(一)收入预算

各单位要参照往年收入情况和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不同的收入来源,分别采取科学的方法对2011的收入情况进行测算。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以2010年10月30日为时点,实行零基预算。按照单位基本支出预算、专项资金预算分别编制。

1、单位基本支出的预算。学校按全额事业单位编制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按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科目设置的要求,单位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按照2010年10月实有人数的工资表进行编制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定额管理和非定额管理两部分分别编制。定额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根据定额标准予以编制。非定额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予以编制。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按照国家、省统一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等进行编制。

2、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的预算。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编制。

三、编制2011预算的有关要求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早计划,早安排,确保2011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 准确填报,及时报送。

1、切实做好基本支出预算资料的报送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清查占用的资产和资源,摸清和掌握单位人员、财产情况和各种与预算有关的数据资料。

2、认真做好2011收入预算的分析预测和支出测算工作。要加强对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的收费收入、其他收入等的分析预测工作,力求做到收入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支出的测算工作,确保支出安排的准确性。

四、编制2011预算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2011预算编制采取“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县教育局根据县财政局统一工作部署下发预算编制通知,并随文下发附件《2011休宁县县级部门预算申报表》。

(二)2010年11月中旬召开学校预算编制填报培训会,各预算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对人员机构、工资标准、津补贴发放、车辆、遗属补助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填写2011年部门预算申报表。教育局审核各校报表上机输入数据并于11月20日前向财政局预算股报送预算建议草案。

(三)县财政局2010年12月中旬下发2011年财政预算控制指标预算数。

(四)各学校根据财政拨款控制指标预计数,对在职人员支出、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定额公用支出(生均公用经费)等预算数进行核对,将反馈资料再报送教育局,汇总后报送财政局并提交县人大会议审议批准。

(五)县人大批准预算后,在收到县财政局部门预算批复15日内批复至学校。

五、参加培训填报时间: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时;地点:状元食府会议室;参加人员:各学校财务人员

六、携带材料:

1、2010年预算编制申报表

2、学校建筑物数据

3、学校在职人员信息情况表

4、2010年10月各类人员工资表

周岙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预算管理的综合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既要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更要考虑到学校财力实现的可能。预算编制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编制支出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

二、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1.学校各科室应于学期初向总务处报告本财务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并根据学校总体目标采用零基预算方法,提出下一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

2.学校财务根据本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各科室提出的下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收支预算建议数。

三、预算编制方法。

学校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区别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学校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作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其收入纳入学校收入预算。

四、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1.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帐,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预算收支平衡。各科室负责人为预算管理执行负责人,各科室各项收入必须全部入帐,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2.预算的调整。为保证学校预算的良好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必须按以下程序和权限办理:支出预算的调整无论数额大小,必须由校长或办公会议批准后,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支出。

五、定项经费预算管理

学校内聘教师、外聘教师兼课津贴、劳务费用的支出,临时工开支、邮电通信费、水、电、液化气支出、招生宣传费、学生活动及、交通费、离退休活动费、学校日常维修费、校园绿化费、校园保卫消防支出、会议费、印刷费、独生子女活动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临时工支出、科室报纸杂志订阅费等事业开支由校务会管理编制预算。

六、其他事项

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支出预算方可安排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需专人管理,货比三家、综合考察。

2.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预算定额根据财力情况每年可适当调整。

周岙小学

北京服装学院预算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学校预算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保证学校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的有效使用,健全学校预算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具体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预算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一级预算管理。 预算经费执行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的分配原则。

第三条 学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四条 “零基预算”编制原则。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

第二章

预算管理职权

第五条 学校党委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批准学校预算草案,批准学校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学校预算的调整方案。

第六条 校长对学校预算管理工作负有法律责任,各部门主管副校长对所分管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 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收支计划的编报及预算执行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八条 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学校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学校预算的执行;编制学校预算的调整方案;负责编制学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向学校党委会、校长、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校预算执行情况。

第九条 专项资金管理按照《北京服装学院项目经费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第三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十条 学校的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批准留用的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不含预算外资金)、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第十一条

学校的预算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 基本支出是学校为保障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由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组成。

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两部分,即基本工资、津贴及奖金、福利费、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助学金、医疗费、住房补助支出和其他人员经费等。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包括专用材料购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二)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支出、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

第四章

预算编制

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以收定支,不做赤字预算。预算支出的编制必须贯彻统筹兼顾、厉行节约、确保重点、讲求效益的原则。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一切收支必须全部纳入校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财务处负责预算的编制、上报和下达。具体程序是:根据市教委、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上报各项基础数据和项目预算(一上);市教委和市财政局根据上报的预算草案下达调整指标(一下);财务处进行预算调整上报(二上);市教委和市财政局正式批复预算(二下)。

第十四条 每年1月份财务处布置本预算工作计划,学校各相关部门在2月底前提供预算计划和相关数据。3月份财务处根据市教委、市财政局的预算批复,按照标准、定额编制学校内部各部门预算,由校长办公会审核,报校党委会批准后,下达到各部门,本内据以执行。

第十五条

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发展计划,由有关部门申报,申报的项目支出预算要符合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范围、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项目计划一经批复,必须按预算计划如期完成,并保证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在编制预算时设置一定数额的校长基金。校长基金是学校为了解决当年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的突发性重大开支和特殊开支而设置的备用资金,属于学校的机动财力。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动用校长基金时,即追加相应项目的支出预算,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需对校长基金的使用情况做专门说明。

第十七条 上年结余中,属于当年已执行,因故未完成(原则上当年必须完成)的专项结余资金,只允许结转一年使用,但不得自行改变资金用途。

第五章 预算的执行

第十八条 预算开始后,在部门预算未批准之前,财务处可预拨部分预算经费安排支出;预算经批准后,财务处以书面方式及时向各各部门下达预算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十九条 预算方案一经批准,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各部门要严格控制预算支出,不得突破预算指标。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均不能超越权限做出减收增支的决定。

第二十条

财务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和完善预算控制制度,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开支标准,审核各项支出;及时、足额收取预算收入,保证各项收入的真实合法;杜绝“小金库”、“帐外帐”等违纪行为;不得擅自减收、免收或者缓收应收的预算收入,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应上缴国库的预算资金。财务处有权拒绝执行与预算不符、违反财经纪律的收支。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应当按照下达的各项经费指标组织业务活动,掌握好预算经费执行进度,力争在6月底完成50%,9月底完成75%,12月20日前完成100%。严禁年终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其行政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经济活动负有直接责任。

各部门对于应上缴学校的预算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截留、挪用或拖欠。

各部门发生预算支出时,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即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本部门各项预算支出的审批。

第六章

预算调整

第二十二条 预算调整是指在预算内,学校事业有重大变化对预算产生重大影响时,需对原定预算进行必要的调整,包括总额调整和局部调整。预算调整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追加的支出要有相应的收入来源;减少收入时,要压缩相应的支出。

第二十三条 总额调整是指学校对原定预算收支总额的调整,审批程序同原定预算审批程序一致。

第二十四条 局部调整是指在收支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预算的调整,包括追加、追减预算,预算科目调剂,动用校长基金等。局部调整和动用校长基金的审批程序是:财务处提出调整方案报经部门主管副校长审核后,提交校长审批。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1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提交学校党委会审批。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需要进行预算调整时,应当列明预算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报财务处。财务处经审查,对于必须进行调整的项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按规定程序上报审议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第二十六条 财务处根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变更相应的预算控制指标,以书面形式通告相关部门,并严格监督其对追加预算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七条 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领导机关追加、追减预算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在接到追加、追减通知后,财务处应及时向校长汇报,向校党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第七章 决算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每年第四季度末,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和规定时间,编制和报送财务决算报告。

第二十九条 学校编制的决算草案应当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第三十条 学校财务决算须经校长审批后,上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八章

预算监督

第三十一条 在校长的领导下,财务处负责对学校各级预算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控制,每季度末向校长办公会汇报本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各部门年终应向校财务处提交本预算执行情况自查报告。财务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作为下年预算拨款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按照校务公开的原则,财务处每年一季度向教职工代表大会通报上学校预算执行情况。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学校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本办法。对违反本办法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扬子一中德育工作、班主任奖励表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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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扬子一中

作者:扬子一中

阅读:1773次

发表时间:2003-2-26 10:06:1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据《扬子一中班主任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1、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2、在“育人杯”德育工作竞赛中成绩显著者,授予“育人杯”荣誉称号。

3、在学校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年级组长、政治教师、心理咨询教师、政教工作人员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每月班主任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每学期均评为“文明班级”;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6)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班会或团队活动。师生关系融切,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7)有一定质量的德育工作论文或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文章。

(二)“育人杯”荣誉称号:

(参见“育人杯”竞赛办法)

(三)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2、经常学习教育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熟悉《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扬子一中教师手册》和《扬子一中学生手册》等法规和制度。

3、在工作中注意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特点和思想实际,讲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积极参加教育理论和业务的讲座、研讨会观、摩等活动。

5、有较强的德育工作组织管理能力,在本岗位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6、认真学习有关教育理论,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加以实践总结。每年有

1、-2篇工作的心得或论文。

三、评比办法

1、德育工作先进每学年评比一次。

2、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按参评人数的10%名额评选;“育人杯”每次一名。

3、推选时应坚持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

四、奖励表彰

1、被评比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对“育人杯”得主,将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和200元奖金。

3、有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在晋级、职称评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一)学校据每日、每周和每月应查项目,对班主任每月综合考评一次,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1、主要考核项目为:

(1)“日考核项”:广播操、班级值周时班主任的出勤管理情况;

(2)“周考核项”:周一班会活动、周五大扫除出勤组织情况、班级日志签阅情况和本班级四项常规得分情况;

(3)“月考核项”:本月应交材料、班主任工作例会与重要活动的组织出勤、学生违纪和有无责任事故等情况。

2、考核标准见附表

3、奖励办法

(

1、)校行政会据班主任当月工作情况,每月底确定当月最高奖励金。

(2)据班主任月考核分,分档次给予奖励。

(二)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育人杯”优秀班主任评比表彰活动。

2、“育人杯”优秀班主任的评比办法是:

(1)据基本条件各年级报“育人杯”优秀班主任推选名单;

(2)“育人杯”优秀班主任侯选人召开主题班会观摩活动;

(3)在班级学生中进行“育人杯”优秀班主任侯选人意见调查;

(4)在年级中进行“育人杯”优秀班主任侯选人意见调查;

5)学校成立“育人杯”优秀班主任评委会进行认真评选。

3、召开“育人杯”优秀班主任表彰会。

4、“育人杯”优秀班主任所在班举办主题班团队会观摩活动。

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为促进德育工作顺利开展,增强每位教师做好德育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1、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学校要以不同形式给予表彰。

2、能够模范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对这样的教师给予口头表扬。 3、凡在“转化差生,转变学风,转变班风”工作中,效果明显的教师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4、注重自身修养严格自律,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坚持经常的教师,且周围群众对其都有一致好评的教师可作为师德先进个人向上级推荐。

5、被评为校、镇、市级以上的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学校分别给记入档案,并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 6、凡被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工作者”,“德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全体教师向其学习。 7、学校要把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期末工作总结中的重要一项。

8、教师要求晋升中教一级职称,需有三年以上班主任或德育管理工作经历,晋升高级职称,需有五年班主任或德育管理工作经历,如工作有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港区初中德育处

港区初中班主任奖励表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据《港区初中班主任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1、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2、在学校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年级组长、政治教师、心理咨询教师、政教工作人员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每月班主任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每学期均评为“文明班级”;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6)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班会或团队活动。师生关系融切,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7)有一定质量的德育工作论文或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文章。

(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2、经常学习教育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熟悉《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手册》等法规和制度。

3、在工作中注意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特点和思想实际,讲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积极参加教育理论和业务的讲座、研讨会、观摩等活动。

5、有较强的德育工作组织管理能力,在本岗位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6、认真学习有关教育理论,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加以实践总结。每年有

1、-2篇工作的心得或论文。

三、评比办法

1、德育工作先进每学年评比一次。

2、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按参评人数的10%名额评选。

3、推选时应坚持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正。

四、奖励表彰

1、被评比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有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在晋级、职称评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一)学校据每日、每周和每月应查项目,对班主任每月综合考评一次,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1、主要考核项目为: (1)“日考核项”:广播操、班级值周时班主任的出勤管理情况; (2)“周考核项”:周一班会活动、周五大扫除出勤组织情况、班级日志签阅情况和本班级四项常规得分情况; (3)“月考核项”:本月应交材料、班主任工作例会与重要活动的组织出勤、学生违纪和有无责任事故等情况。

2、考核标准见附表

3、奖励办法 (

1、)校行政会据班主任当月工作情况,每月底确定当月最高奖励金。 (2)据班主任月考核分,分档次给予奖励。

(二)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育人杯”优秀班主任评比表彰活动。

2、“育人杯”优秀班主任的评比办法是:

(1)据基本条件各年级报“育人杯”优秀班主任推选名单; (2)“育人杯”优秀班主任侯选人召开主题班会观摩活动; (3)在班级学生中进行“育人杯”优秀班主任侯选人意见调查; (4)在年级中进行“育人杯”优秀班主任侯选人意见调查; (5)学校成立“育人杯”优秀班主任评委会进行认真评选。

3、召开“育人杯”优秀班主任表彰会。

4、“育人杯”优秀班主任所在班举办主题班团队会观摩活动。

港区初中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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