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传销半年

2022-07-07

第一篇:打击非法传销半年

打击非法传销半年总结

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灵秀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半年工作

总结

灵秀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在鹿城镇党委政府,鹿城镇综治维稳中心的领导下,切实加大了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社区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社区,现将半年工作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发动群众提高觉悟,做到不参与,积极举报和抵传销,使传销分子无居住活动环境。 五是深入辖区 ,认真摸排,认真领悟,加强学习。

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之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价格欺诈、骗取钱财、牟取暴利,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目前传销活动不断出现新特点,由原来的以传销商品为目的组织变为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销、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现在又出现了借会员卡、储蓄卡、业务培训等形式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拉人头”不见商品的经济诈骗等形式,花样翻新,传销活动屡打不禁。

下步工作重点:在鹿城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而又稳妥的做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同时,建立预警机制,把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让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形成气候,全面落实领导小组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措施得力,争创无传销和变相传销社区。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深刻揭露传销给群众、国家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举报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彻底铲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

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4、加强协作单位的沟通和配合,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二篇:打击非法传销总结

2011年打击非法传销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大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在元和工商分局的实际指导下,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精神,我社区采取有力措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势态,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由社区党委书记亲自组织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式,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定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打击传销作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履行属地管理职能。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部署周密,措施得力,始终保持严打态势,一年来,我社区打击传销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工作。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政策性强,传销和变相传销手段翻新、隐蔽性强。针对这些情况,我社区加强了宣传教育疏导工作,一是印制发放《致居民的一封公开信》、《致出租房主的一封公开信》;二是告知广大群众不要参与搞传销和变相传销,分清直销和传销、变相传销的区别;三是发动群众积极举报。

发动群众提高觉悟,做到不参与,积极举报和抵制传销,使传销分子无居住活动环境。

三、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我社区专门成立了以社区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派出所、街道、居委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村民和商户,以便及时保持联系,实行群防群治群管制度。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让各村及时掌握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动态,使执法单位能够迅速及时地出动。

五、存在的问题

打击传销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对于我社区来说是在不断摸索、学习、借鉴他人成功经验中开展的。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距离工商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借此打击传销工作为契机,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力争使我社区的打传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朱泾社区居委会

2011年11月12日

第三篇:打击非法传销总结[大全]

斜桥镇2011年打击非法传销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大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镇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斜桥”,根据《海宁市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整治方案》及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精神,由工商、公安联合开展清查工作。今年以来,对外来人员在我镇的居住点进行清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组织专门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式,制定《斜桥镇反传销工作方案》下发。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都能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定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打击传销作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履行属地管理职能。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部署周密,措施得力,始终保持严打态势,一年来,我镇打击传销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工作。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政策性强,新情况、新问题多,专门法律法规少,传销和变相传销手段翻新、隐蔽性强,是经济邪教,顽固性强。针对这些情况,我镇加强了宣传教育疏导工作,一是印制宣传品和打击传销活动通告、悬挂横幅、利用电台广播宣传,发放公开信,进行反传销宣传活动;二是对村、社区反传销监管网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告知广大群众不要参与搞传销和变相传销,分清正常从事经营活动和传销、变相传销的区别;三是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发动群众提高觉悟,做到不参与,积极举报和抵制传销,使传销分子无居住活动环境。

三、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我镇专门成立反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派出所、街道、镇和村民委员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村民和商户,以便及时保持联系,实行群防群治群管制度。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让各村及时掌握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动态,使执法单位能够迅速及时地出动。

四、责任到人,划分区域,层层落实“打传”工作方案。为了抓好打传及建立无传销工作,把打传销、建立无传销社区当做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镇建立起有关职能部门和派出所、村委会多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防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网络体系。各村进一步完善了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把打击传销、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与基层的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并列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有效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

打击传销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对于我们斜桥镇来说是在不断摸索、学习、借鉴他人成功经验中开展的。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距离上级文件精神、距市综治委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力争使我镇的打传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开创我镇打传建立无传销工作的新局面。

斜桥镇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1年11月10日

第四篇:打击非法传销工作计划

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灵秀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

计 划

灵秀社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在鹿城镇党委政府,鹿城镇综治维稳中心的领导下,灵秀社区为了有效防止非法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抬头趋势,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社区特制定打击非法传销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社会联合打击。争取工商、公安、司法、等多家部门联合打击传销网络,制定社区打击传销计划,依靠辖区成员单位、社区的力量,开展宣传教育、预防引导和监督举报等工作,及时发现辖区内传销苗头和动向,争取将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联合打击网络。对异地聚集、拉人头式传销活动给予重拳打击,对出现的传销窝点,联合工商、公检法部门快速进行清理。

二是日常巡查。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联合公安对辖区出租房屋、宾馆、闲置厂房、新开发区空房等进行重点防控排查;加强对各类招工广告的梳理,认真查找传销案件线索,接受群众举报。

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是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宣传形式,讲解传销与直销的区别,宣传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同时,对抓获的传销人员加强教育劝导,对辖区内曾参与过传销活动的人员实行定期回访教育,避免传销人员再次误入歧途。

四是信息交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社区的紧密合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组织联合相关部门深入企业、物业小区、认真清理摸排,对排查发现的非法传销窝点逐一捣毁、取缔。

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五篇:打击非法传销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大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何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对外来人员在我居从事非法传销的居住点进行清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迅速部署。

二、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工作。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政策性强,新情况、新问题多,专门法律法规少,传销和变相传销手段翻新、隐蔽性强,是经济邪教,顽固性强。针对这些情况,加强了宣传教育疏导工作,一是印制宣传品和打击传销活动通告,告诫违法分子,不要再继续搞违法活动;二是告知广大群众不要参与搞传销和变相传销,分清正常从事经营活动和传销、变相传销的区别;三是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发动群众提高觉悟,做到不参与,积极举报和抵传销,使传销分子无居住活动环境。

三、主动汇报,加强协调,形成执法合力。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之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价格欺诈、骗取钱财、牟取暴利,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目前传销活动不断出现新特点,由原来的以传销商品为目的组织变为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销、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现在又出现了借会员卡、储蓄卡、业务培训等形式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拉人头”不见商品的经济诈骗等形式,花样翻新,传销活动屡打不禁。按照县委、政府领导要求,拟定了打击非法传销专

项行动整治方案,上报政府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近期邻县加大打击传销力度,致使大量传销人员蜂涌至我县,这些传销人员大都文化程度较低,受传销头目的欺骗,由于身无分文,虽经宣传教育,仍有部分滞留于蒙。部分传销头目转移居住点,并让传销人员互换住房,给我们打击传销工作带来很大阻力。

五、下步工作重点

1、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保持高压态度,做到露头就打,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帐号,抓遣送,堵回流,重教育”等强有力措施,坚决而又稳妥的做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同时,建立预警机制,把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让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形成

气候。

2、组织好专项打击活动。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措施得力,使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在我县得到有效遏制。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强大声势。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深刻揭露传销给群众、国家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举报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彻底铲除其

赖以生存的土壤。

4、加强部门的沟通和配合,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取证查处难,性质认定难。因此,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安、民政、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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