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下法治诉求探讨论文

2022-04-12

本论文主题涵盖三篇精品范文,主要包括《和谐社会下法治诉求探讨论文(精选3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摘要:法治理念是人们对法治本质及其规律的理性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法治与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而依法治校是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体现,构建和谐校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良法与善治是高校和谐校园建设的理性前提,守法与学风是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良性保障,依法治校理念下校园建设有着和谐诉求,需要通过制度保障来加强依法治校理念下和谐校园建设。

和谐社会下法治诉求探讨论文 篇1:

发挥媒体优势 提升公民法治素质

[摘 要]:本文以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台在法治宣传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入手,总结地方台如何利用地域优势,发挥容量大、时效强、覆盖广的动态空间传播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法治观念的广泛深入传播鸣锣开道,有效地促进公检法部门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依规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文章借助当地著名法制案例,结合国内法治重大新闻以及本台栏目特色,以大量翔实数据和深入分析,探索出地方台担负起传播法治信息、普及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治素质重任的成功经验。

[关键词]:宣传 法理 专栏 渠道

公民法治素质的提高有赖于法治意识的提高,法治意识的提高对法治文化的形成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基础性作用。而法治意识的提高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传播的渠道,这个渠道还必须是广大民众最认可和最接受的渠道。当今,公众更多地依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传媒获取信息,表达诉求。其中,广播电视传播作为一种容量大、时效强、覆盖广的动态的空间传播渠道正越来越受到关注,正在逐步担负起传播法治信息,普及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治素质的重任。

近年来,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台积极探索和发挥好地方广播电视台的传播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法治观念的广泛深入传播鸣锣开道,有效地促进了公检法部门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依规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在提升民众法治素质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一、加强日常宣传,点亮法治明灯

广播电视新闻具有时效性强、传播密集度高、热点跟踪及时快捷等特点,因此,日常法治宣传的加强十分有效,特别是跟进社会法治热点,以多维度、多视角深刻解读重大法治事件,注重报道执法、守法、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使法治意识深入人心,逐步点亮人们心中的法治明灯。

2011年10月13日,广东佛山2岁女童小悦悦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18路人冷眼漠视,最后是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施以援手,才把小悦悦从轮胎下救起。但是,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离世。这起案件引发全国人民的关注。花都当地的广播电视媒体也及时追踪,广泛采访群众专家讨论“见死不救”是否该入刑,讨论人们心中的道德底线究竟去到了哪里,讨论公民素质是在沦丧,还是在改变。虽然到目前为主,法律专家依然众说纷纭难下定论,但至少,这个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提起了民众对道德的反思,对公民素质的反思,对交通法、儿童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现实司法实践中的了解。

在小悦悦事件后,10月18日深夜,花都也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子一天之内连续两次被车撞,两次都受到了肇事司机以及多位路人的帮助。当地广播电视媒体随机跟踪报道,播出了《花都路人不冷漠 女子一天两次被撞获救》的三集连续报道,弘扬救助者助人为乐精神,赞扬肇事司机勇于担当的精神。同时,还以“刮骨疗伤、警醒社会”为宗旨,连续推出《请停止冷漠》、《我们身边还有多少个小悦悦》等5篇报道,让遵纪守法、诚信互助、和谐友爱的主旋律温暖社会人心。另外,注重报道法治宣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让守法、执法、见义勇为等模范事迹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传媒的舆论导向作用,传播法治精神,从而带动更多的人学法、知法、守法。

2005年至今,花都的广播电视传媒先后播发《三学生见义勇为受嘉奖》、《外来工下河勇救人》、《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慰问见义勇为英雄》、《市领导慰问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亲属》等见义勇为相关新闻近百条。在这些新闻报道中,有案件追踪,有民众善举,有违法必究,有妥善安置英雄后人,有法律援助,以动态声势,将善良、热心、互助的道德观念以多种的形式潜移默化,传达给受众;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意识不断植入受众心中,有效地提升了民众的法治素质,也提升了公众的整体道德水平。

二、开设专栏专题,以案说法传播法理

借鉴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经济与法》、广东电视台的《社会纵横》等金牌法治栏目的做法,花都的广播电视媒体改变最初照本宣科式的播放法律条文的“法制宣传”模式,深入挖掘百姓身边法律故事,采取以案说法、深入浅出的新形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先后与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联合开设《法制时空》和《花都警讯》等专栏,讲述在花都发生的一个个法制故事、刑事民事案件等,让受众在看故事、听故事的过程中,了解法律常识,掌握运用法律武器的技巧,提高法律意识。近10来,共制作播放《法制时空》120期,《花都警讯》450期。专题报道《区公安分局打掉一个盗窃电力设施团伙》、《破获侵犯商业机密案》、《五小时侦破酒驾肇事逃逸案》、《清网行动,抓捕全国通缉犯》、《一男子涉嫌谎报案情被拘留》等上千期节目,这些节目不仅宣传了法律条文,更是将法律知识融进每一个真实故事中,真实贴近、情节生动、通俗易懂,可看可听性很强,老百姓很容易通过这些生动的案例,记住法律的规定,理解法治的精神,使法律意识逐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这两个重点栏目,已经在本区拥有了广泛的观众群,为法治观念的传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加强司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近年来,公民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关注度是越来越高,每一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出台,总是伴随着全社会的关注和热议。广播电视积极宣传,网络、微博频频热议、报纸杂志整版头条,这表明民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参与热情正在逐步提高。配合这种热情,当地的广播电视媒体也不甘示弱,纷纷加大对公检法系统重大案件、重大法治活动的宣传和解读,广泛宣传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送法制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让法治观念遍地开花。大力宣传区法院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快速执行”等获得全国表彰的先进执法模式。持续宣传各镇街治安维稳中心的成功调解案例,为提高人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保护自身权益、创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地引导作用,营造了一种积极向上的法治氛围。

去年10月26日,花都两名民工因讨工资未果,而冲上区政府综合大楼楼顶准备跳楼,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将其行政拘留。对此,花都没有像以往那样回避、掩盖,而是积极以正面引导为主,要求媒体大力宣传,通过邀请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介绍案情,呼吁广大市民面对欠薪一类的经济纠纷,要采取平和、合理、依法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采取堵路、跳楼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过激违法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将会做出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区信访部门负责人也接受采访,公布区长专线、区城管专线、花都信访网站,引导群众理性、依法、合法地表达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系列新闻、专题宣传,在妥善处理欠薪事件的同时,也给民众上了一堂深刻而生动的法制课。

从破坏电力设备案、传销案、欠薪案、盗窃案,到2008年新物权法出台,2011年醉驾入刑、新婚姻法调整、新税法调整等,花都的广播电视媒体都及时报道,深入解读,让新的法律法规条文和相关措施在受众心中迅速生根发芽。制作的法治新闻在省市级评奖活动中频频获奖,其中2007年反传销电视专题《老陈寻亲记》、2008年宣传圆桌审判感化少年盗窃犯的电视专题《特殊的审判》分别获得省级新闻奖二、三等奖。可以说,恰当积极运用当地媒体,为法治文化、公民法治素质的提高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四、拓展传播渠道,提高法治影响

随着科技的发展,现代传播渠道越来越多,越来越快捷、越来越平民化,手机短信、QQ留言、邮箱信件、博客、微博、楼宇广告,加上各种纸质传媒等等,不胜枚数,这些媒介以操作简易、快捷、便利和信息量大等特点,让公众能随时随地参与法治节目讨论,发布相关信息,扩大法治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时下最流行的、播放量极大的留言互动环节,通过短信、微博等方式,充分调动了观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深入探讨社会法治内容,有效引导民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有数据显示, 2010年,花都法院共收各类案件12165件,审结民商事案件7825件,同比增长12.98%,表明花都民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同时,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6.17%,同比增长5.95%,居全市法院第二,这再次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民众的稳定、和谐意识也有了显著提高。

总而言之,充分发挥区县级媒体优势,能有效助推法治宣传的力度和广度,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为公民法治素质的不断提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作者:邓必彦

和谐社会下法治诉求探讨论文 篇2:

依法治校理念下的高校和谐校园建设研究

摘 要:法治理念是人们对法治本质及其规律的理性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法治与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而依法治校是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体现,构建和谐校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良法与善治是高校和谐校园建设的理性前提,守法与学风是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良性保障,依法治校理念下校园建设有着和谐诉求,需要通过制度保障来加强依法治校理念下和谐校园建设。

关键词:法治理念; 依法治校; 思想政治教育; 和谐校园建设

中国的法治进程已经发展到了这样一个阶段,即在高等教育领域从事管理工作的人们,已经强烈地感觉到了法院离他们的工作其实并不远——一个大学的校长甚至教育部长成为被告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一些高校管理工作者甚至政府官员不仅感觉到了法治的“威胁”,而且正在为诉讼事务的缠身而烦恼。[1]可见,法治离高校并不遥远,法治建设是何等重要,在依法治校的理念下探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应该说意义重大。法治理念是人们对法治本质规律的理性认识,是对法律精神的深刻理解,以及对法律价值的精确解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体现了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实质。而依法治校是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体现,构建和谐校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依法治校的理念下搞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則是衡量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念、提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的重要方面,也有利于实现把高校建设成和谐校园这一广大师生的共同愿望和奋斗目标。

一、良法与善治:高校和谐校园建设的理性前提

良法与善治是法治的精髓。亚里士多德曾指出法治的内涵包括:其一,人们所遵守的法律应该是制定良好的法律,其二,这一法律被人们所普遍认可、接受与遵循。[2]哈耶克也认为,法治理论包括法律保护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合法规制政府权力等。[3]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坚持法治,虽不比作为治国方略的法治高度,但贯彻依法治校的理念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做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和谐校园建设的理性前提。依法治校是推进我国全民素质教育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校的整体水平,维护广大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增强学校领导、教师和广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学校管理科学化,促进学校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按照“依法治校”的学校管理目标,积极实施普法规划,组织领导干部及师生员工认真学习与高等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建立普法宣传员队伍,及时了解掌握各部门普法工作动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指导。在学生活动层面,通过送法进社区、法律文化节、法制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积极展开法律辩论赛、模拟法庭等形式,使高校学生群体的法治意识加以提高,促进高校和谐校园建设。

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将“学法、用法、普法”之风推广,让“公平、公正、正义”之精神传遍校园,为创建文明和谐校园做贡献。构建和谐校园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是一个需要随着教学、科研和学校的发展而不断推进的过程,更是一个长远的征程和永恒的主题,而这一切都需要在依法治校的理念下进行。

二、守法与学风: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良性保障

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来提升大学生的守法意识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而这一问题又与高校良好的学风建设相辅相成。我国古代有句名言:“教不严,师之惰”,因此从严要求学生,增强其守法意识、培养良好学风,是教书育人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也是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一个良性保障。

1.强化法律意识,做好思想指引

当前,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件处于日益上升的势头。这些问题的产生尽管有多种因素,但法律意识淡薄是一个重要因素。所以在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必须强化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做好思想上的指引。“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社会所主导的特殊教育形式,它必须引领受教育者在面对多种价值体系时进行正确的选择,也必须为受教育者设定应有的行为规范”[4]。而思想政治教育所体现的价值在其能够担负青年大学生引领的重任,其积极意义明显,也为大学生走向社会起到一个思想指引的作用。而在思想指引中积极进行法律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律意识,无疑将有利于高校和谐校园的建设。

2.完善相关机制,加强学风建设

在守法的前提下,切实加强学风建设,树立良好学风,引导和提高学生自觉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学风建设要从大学生一入学就开始入手,完善学风建设的工作体系。建设一支品学兼优、群众基础好、活动能力强的学生骨干队伍,发挥学生骨干在学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构建优良学风中的重要作用。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及时沟通、完善学生学业失败预警机制,降低学生违法犯罪率、降低学生学业失败率。

3.严肃学风管理,增进思政实效

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应贯穿于思想政治工作与教学全过程。其一,在平时的思想政治教育中要让学生树立良好的理念,严格课堂秩序,对迟到早退、课堂散漫的情况批评教育;其二,在完成学业任务方面,严把质量关,严格作业质量,做作业,不仅是培养和提高学生逻辑推理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是培养学生良好学风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三,严格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杜绝考试作弊情形。考试不仅是检查教学质量的一个方法,同时也是培养学生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的重要环节,从学校良好学风的培养做起,这也是为学生走上社会、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所做的良好铺垫。

在教师自身方面,也要争做守法与良好学风建设的典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要以身作则,给学生做好典范。构建和谐校园必须注重教育主体诸要素间的和谐发展,在提倡谅解与宽容、促进公平与公正的和谐氛围中,增强竞争实力,获得效益的整体提升。同一学科教师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不同学科的教师要打破学科壁垒与偏见,改变自己单一的知识结构,走综合型教师发展之路。在教师和谐互动的正向氛围中,让教师充分认识到学校的发展都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都关系到渴求发展的每一个学生。

三、内涵与目标:依法治校理念下校园建设的和谐诉求

从依法治校的理念出发,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最终落脚点是针对和谐校园的建设。依法治校理念下校园建设的和谐诉求,体现了其应有的内涵和目标。

1.和谐校园建设表现为大学理念的和谐

大学的和谐发展理念重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其一,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通过大学教育使社会成员的素质得以全面提高。其二,要促进大学教育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这一点在十七大报告中也有所体现。[1]其三,大学系统自身运行要协调有序。大学要处理好改革、发展与良性运行的关系,和谐的环境是大学教学运行良好的保障。其四,大学校园的主体本身将和谐理念深入内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营造和谐而贡献力量。

2.和谐校园建设表现为管理制度的和谐

建设和谐的校园,离不开学校各个管理部门的沟通互助、和谐共处。从学校到学院(系)乃至教研室、办公室等各级管理部门对整个大学的良性运行与发展所起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高校管理部门和谐共处的实现,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我们要遵循的法宝,所以高校各级职能部门都要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校务公开,用规章制度来管人管事,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使管理工作科学、协调、高效,同时用制度预防和制约腐败。

3.和谐校园建设表现为校园文化的和谐

其一,要优化校园环境。良好的校园环境,对于教师和学生而言,都是梦寐以求的,优化校园环境也是一个大学精神风貌提升的体现。其二,要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文化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2]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背景下的高校自然是一块重要阵地。高校不乏科技文化活动、不缺少艺术氛围,通过各种校园文化活动,不仅能增强大学生的文化素养,更能提升高校的文化品位、增强文化底蕴。校园文化的和谐是和谐校园建设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和谐校园建设表现为校园环境的和谐

其一,通过依法治校,稳定校园内外环境,为和谐校园建设提供保障。要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提高处理突发事件和复杂问题的能力。其二,大学要在融入地方和服务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特别是地方性院校的和谐校园建设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根据区域发展需求,以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与社会形成良性互动,为和谐社会做好贡献。

四、制度与保障:依法治校理念下和谐校园建设的完善机制

我们要以法治理念为指导、坚持依法治校,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化教育改革,努力搞好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校发展。所以,依法治校还要注重以下方面的完善机制。

1.注重民主法治

我们要注重民主,注重“水治”,而不能仅仅依靠“刀制”(将法治形象化为水治,将法制形象化为刀制。)。要民主,也要法治,民主法治是和谐校园最实质的要求、总的原则和制度保障。在校园管理中要注意民主法治;在学校内部事务处理上要运用民主法治;在处理学校师生关系问题上要考虑民主法治;在处理学校与其他主体的关系上要加强民主法治;总之,和谐校园的建设从根本上讲离不开民主法治。通过民主法治,克服因法律意识不强、制度松散、人为集权等可能导致的问题,从而真正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2.完善规章制度

建立和完善完备的规章制度,是依法治校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基础。要“依法治校”,首先要“有法可依”。除了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法规之外,学校还要依照上位法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制订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由于规章制度具有规范功能、凝聚功能、协调功能,因此构建和谐校园的关键在于以有效的规章制度来调解矛盾和冲突,降低学校运行的成本。

3.强调严格执法

“虽令不行”的现象是不可取的,先贤孟子在《孟子·离娄上》第一章中指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良好的政策必须与法律规章制度结合起来。建立了规章制度,严格执法是关键。严格执法是依法治校的根本保障。建立规章制度只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但如果不严格执法,依法治校则无从谈起。要严格执法,首先要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校的重要环节,师生员工自觉守法、依法维护学校利益和自身利益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基础。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依法治校的进程。规章制度不健全、有漏洞,不良分子就有机可乘;有了比较健全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再好的规章制度也会得不到遵守,所以还要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

张文显教授将法治要素和机制确定为十项:社会应主要经由法律来治理、社会整合应通过法律实施和实现、立法政策和法律必须经由民主程序制定、法律必须建立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础之上、法律必须具有极大的权威性、法律必须具有稳定性、法律必须有连续性和一致性、法律必须以平等地保护和促进一切正当利益为其价值目标、法律应能有效地制约国家权力、防止权力的失控和异变、法律应力求社会价值的平横与互补。[5]推进向“法治”的转变,需从“革命思维”转向“建设思维”、从“政策本位”转向“法律本位”、从“效率”价值转向“公正”价值。[6]

总之,和谐校园的建设,离不开法治的要求,需要高校广大师生员工全面参与,加强建设性思维,不懈努力,增强权利本位意识与主人翁精神。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定要从法治的理念出发,注重公平正义、有的放矢地做好各项安排。学校发展是建设和谐校园的根本之道,在构建和谐校园的过程中,我们要倍加珍惜已有的团结和谐的局面,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一心一意谋发展,以良好的学风增进和谐,以民主法治保障和谐,把高校思想政治建设等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注 释

① 参见党的十七大报告第八部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② 参见党的十八大报告第六部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参考文献

[1] 秦惠民.當前我国法治进程中高校管理面临的挑战[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2(2):49.

[2]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181.

[3] [英]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92.

[4] 刘效非.法治方略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1(1):37.

[5] 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61-166.

[6] 徐显明.推向“法治”的四个转向[N].北京日报,2012-3-26(18).

[责任编辑:庞 达]

作者:杨健

和谐社会下法治诉求探讨论文 篇3:

我国群众利益诉求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其评价方法选择的探讨

摘 要:文章通过对群众利益诉求的绩效体系中评价指标的界定和假设,来评价这个机制是否达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并通过运用因子分析法,探讨群众利益诉求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绩效评价方法。

关键词:群众利益诉求 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评价方法

一、我国群众利益诉求绩效评价的理论起点

(一)群众利益诉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含义

群众利益诉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反映群众利益诉求绩效总体现象的特定概念和具体数值,是衡量、监测和评价群众利益诉求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揭示群众利益诉求存在问题的重要量化手段,是根据群众利益诉求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对群众利益诉求内容和评价对象进行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实用可行的分类形成的指标体系。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理论背景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所谓群众利益诉求大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社会利益关系和自己利益状况的感受以及对这种感受的公开的情绪流露和语言表述;二是基于自己的利益状况而向社会公开提出的利益要求;三是对于与自己利益攸关的政策、法律、制度的公开表态以及力图对政府产生影响的各种行为;四是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而进行的法律诉求;五是借助于各种媒体与合法途径,面对处于利益对立面的人们所进行的公开交涉、谈判或抗争。

对于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的绩效评价,自从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立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群众利益诉求机制以来,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经过发展和完善,已经形成了一个科学、有效的表达机制。群众利益诉求的提法在不同时代条件下具有不同的内涵。今天,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是自觉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观察世界、分析我国发展得出的科学结论,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正确理解群众利益诉求的理论内涵,必须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个主线。同时也揭示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执政理念、体现了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目标和伦理原则、反映了当今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的绩效评价标准也应当遵循群众利益诉求的时代背景来进行绩效评价的研究,通过评价群众利益诉求机制达到建设和谐社会、实现政治民主化和科学化及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使党和政府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制定科学的公共政策,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

二、群众利益诉求绩效评价的系统构建

评价环境是绩效评价系统存在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背景,对绩效评价理论起着重大影响。绩效评价系统包括:

(一)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绩效评价主体

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群众利益诉求制度的绩效评价主体体系包括政府评价、政党评价和社会评价等。国家权力机关评价,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评价。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它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向国家权力机关负责,是直接作用于群众利益诉求制度体系的。因此,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群众利益诉求制度绩效评价的最高的权威主体,它可以根据评价结果按有关程序对群众利益诉求制度实施改进等。中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因而中国政党对群众利益诉求制度绩效的评价,包括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对群众利益诉求制度绩效的评价。社会评价主要包括公民、社会团体、社会舆论机构、中介评价机构等通过一定程序和途径,采取一定方式,直接或间接、正式或非正式地评价群众利益诉求制度绩效。群众利益诉求制度的专门评价客观要求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诉求制度绩效评价机制,协调各绩效评价子系统的功能和作用的发挥,减少和避免各评价主体之间的磨擦与冲突,使各绩效评价主体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与和谐统一的群众利益诉求制度绩效评价主体体系。

(二)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绩效评价的特征

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绩效评价之所以成为难题,是由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绩效评价的特征所决定的。

第一,目标的多元性: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目标是评价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绩效的一个重要标准。一般说来,通过明确阐述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目标,并建立表示这些目标实现程度的各种具体指标,可以评价机制目标的正确与否,以及实现目标的程度。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的目标是多元的,既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方面的目标,又有机制内部建设方面的目标;既有宏观目标,又有中观目标,还有微观目标;既有战略目标,又有近期目标等等。不同的价值取向也导致不同的价值选择、不同的目标选择及不同的绩效评价结论。第二,产出的特殊性:首先,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的产出具有无形性。其产出大多数是无形的服务,而不是有形的可量化的物质产品,其质和量缺乏确定性和可度量性。如提高群众利益、实现社会公平等,难以进行定量分析。其次,群众利益诉求机制产出具有间接性。机制的产出滞后于最终的社会效果,它通常是一些中间产品,它对最终产品的贡献程度难以捉摸、难以度量。再次,群众利益诉求机制产出具有非市场性。具体来说,就是指机制作为服务的提供者,其作用的实现不是通过市场机制。第三,评价标准指标的难确定性: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的难确定性是导致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绩效评价陷入困境的一个重要因素。首先,由于群众利益诉求机制日益复杂,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全面性,难以科学、恰当确定哪些因素可以构成绩效评价的标准和指标,各标准和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及权重更难科学、准确确定。其次,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绩效即使是某一行为或某一简单的服务的指标,也是多维复杂的,难以科学、准确确定。第四,评价信息的稀缺性: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绩效评价的过程也就是一个信息的搜集、筛选、加工、输出、反馈的过程。绩效评价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取决于信息本身及传输的数量和质量。如果信息不足,则无法全面、准确地评价客体;如果信息失真,则无法做出正确、令人信服的评价结论。第五,认知效应的偏差性: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绩效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认知的影响和制约。认知效应的偏差性,直接影响评价主体的思维方式和评价的价值取向,直接影响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绩效评价的深刻程度和精确程度,使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绩效评价陷入困境。

(三)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绩效评价目标

1.内部的评价目标。第一,机制内部保持高工作效率,使整个机制的活动能为群众提供良好的空间,为机制内部保持高工作效率创造条件。第二,使群众利益诉求机制保持良好的绩效,充分协调机制中的不协调行为,对破坏整个团队行动的行为进行约束。

2.外部评价目标。第一,政府。加强与各个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的交流,增强与群众沟通的能力,并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形成规范的对话、协商和处理问题的机制,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一个有效的群众利益诉求机制,是党和政府应尽的责任,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现实需要和必然要求。第二,公众。群众利益是群众利益诉求机制最核心的问题。群众利益诉求机制运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利益的实现和损害。对于一个现代国家和社会来讲,必须以完善的公众利益表达沟通机制和利益实现机制,保障不同社会主体间的利益平衡,以科学的思想、制度、方法来配置资源,分配利益,化解社会冲突源。借助公权力的运用,保证不同诉求的利益阶层之间及其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是促进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和削减社会不满情绪的“泄洪装置”。第三,社会。随着我国改革发展的强力推进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利益冲突层出不穷,在我国法律法规日趋完善的情况下,一个健全的群众利益诉求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对于民众的权利和利益,最有效的维护手段是创造一种机制,让民众能自主表达、自主维护、自主实现。利益诉求机制的功能,在于为具有不同利益诉求的社会群体提供充分反映自己利益要求的常规性途径,让各种不同意见和对立性情绪有机会合理地释放出来,避免它们不断累积而造成不可收拾的后果,实现社会稳定发展。

(四)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绩效评价原则

第一,科学性原则。指标要能够客观地反映群众利益诉求系统的本质特征和质量水平。每个指标必须概念清晰、科学涵义明确,指标之间既要有内在联系,又要避免重复。第二,规范性原则。指标的选择应遵循使用国内外公认、常见的指标及计算方法或单位的原则,指标符合相应的国际、国内相关规范、标准要求,避免使用不常见、难于统计的指标,使指标标准化、规范化,易于在实际中找到适当的代表值,并使数据资料易得、计算方法简单。第三,层次性原则。群众利益诉求系统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为了便于科学的评价,可分为若干子系统,子系统又可再分。因此,其指标体系通常由2~3层构成,越往上,指标越综合;越往下,指标越具体。第四,综合性原则。指标体系应具有综合性,全面反映社会系统、经济系统、自然系统的主要属性及其相互关系,既能反映局部的、当前的和单项的特征,又能反映全局的、长远的和综合的特征,既有微观的指标,又有宏观的指标。第五,动态性原则。群众利益诉求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系统的建设与发展是不断变化的,因而指标的选择要求充分考虑动态变化特点,要能较好地描述、刻画与量度未来的发展。第六,实用性原则。群众利益诉求评价指标体系的目的是用于实践,反映群众利益诉求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发展状况,因而该指标体系必须实用、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第七,精练性原则。指标体系的建立以能说明问题为目的,而并非包含的指标越多越好。因而有针对性地选取有用的指标即可。第八,全面客观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在基本概念和逻辑结构上应该严谨、合理,要能全面客观反映被评价者的主要工作,抓住评价对象的实质,具有针对性。第九,相互独立原则。群众利益诉求制度的各项工作之间往往是互相交叉和互相联系的,根据群众利益诉求制度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提取的绩效评价指标也不可避免地带有交叉和重复的部分。按照这样的评价指标体系对群众利益诉求制度进行绩效评价,则会对重叠部分的评价结果产生放大作用,从而扭曲绩效评价的真实结果。绩效评价指标之间的相互独立性是保证绩效评价结果准确性的必要条件之一。

(五)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第一,服务质量维度。这个维度对群众利益诉求机制来说很重要,因为群众利益诉求机制面向的主要对象是群众。因此,服务质量维度涉及对群众利益诉求是否热情、是否积极回应等。第二,使用维度。可以采用下面的指标来进行衡量:使用功能、上访次数、解决量。其中使用功能是定性指标,可以从政府、群众和利益代表三个角度进行综合评价。第三,满意维度。用户满意是评价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的重要指标。可以采用下面的指标来进行衡量:用户满意度、重复上访率等。其中用户满意度是定性指标,需要从政府、群众和利益代表三个角度进行综合评价。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所以机制运行的好坏,人民具有最终的决定性的发言权,即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机制绩效评价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第四,总体维度。这个维度是群众利益诉求机制实施后评价的最重要的成功指标。主要应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指标:首先,社会维度。群众利益诉求机制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公平。因此,对于一个现代国家和社会来讲,必须以完善的公众利益表达沟通机制和利益实现机制,保障不同社会主体间的利益平衡,以科学的思想、制度、方法来配置资源,分配利益,化解社会冲突源。其次,政治维度。群众利益诉求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可以使政治更民主。这些不同的利益群体有不同的政治、经济要求。因此,党和政府的决策只有兼顾各个群体的利益,才能谈得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也才能使这些决策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这就要求我们的决策者要能听到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要使人民群众有各种合法途径和形式向决策者表达意愿、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和主张,而科学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正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再次,经济维度。群众利益诉求机制涉及的诉求内容大多与群众的经济利益相关,经济利益是群众最贴近的利益,解决好经济利益的诉求,同时也解决了经济问题。对巩固社会、稳定经济有着重要的影响。最后,文化维度。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目前存在的问题,表现为利益集团的不均衡博弈。强势利益集团往往比弱势利益集团占有更多的优势。表现最突出的是弱势群体往往没有诉求意识,一个有效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群众利益诉求机制可以有效地提升弱势群体的诉求意识,形成诉求文化,乃至全社会形成民主、法制的文化氛围。

(六)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绩效评价方法选择的探讨

在指标体系确立后,群众利益诉求机制绩效评价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如何把多指标综合成一个统一的评价指标,这就要科学地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并对指标值进行无量纲处理,即对评价指标值的标准化、正规化处理,它是通过一定的数学变换来消除指标量纲影响的方法,即把性质、量纲各异的指标转化为可以进行综合评价的一个相对数——量化值。主要可以运用极差公式对指标进行转换。对群众利益诉求的绩效评价是一项涉及多变量与多层系统的工作,在此类分析中,权数的确定是关键。在群众利益诉求的绩效评价方法的选择上,应当倾向于选择因子分析法。因子分析法是一种客观的评价方法,这对于研究群众利益诉求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绩效评价更加公正、客观。

因子分析法的基本原理是通过处理多因子变量,并显示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科学的数量方法。该方法是通过研究多个指标的相关矩阵的内部依赖关系,找出控制所有变量的少数公因子,将每个指标变量表示成公因子的线性组合,以再现原始变量与因子之间的相关关系。因子分析的目的是寻求变量基本结构,简化观测系统,减少变量维数,用少数变量来解释整个问题。

设有N个样本,P个指标,X=(x1,x2,…,xp),T为可观测的随机向量,要寻找的公因子为F=(F1,F2,…Fm)T,则模型:

X1=a11F1+a12F2+…+a1mFm+ε1

X2=a21F1+a22F2+…+a2mFm+ε2

……

Xp=ap1F1+ap2F2+…apmFm+εp

称为因子模型。也可用矩阵形式表示:X=AF+ε。矩阵A=(aij)称为因子载荷阵(i=1,……,p, j=1,……,m)。找出公因子就是采用某种方法找出因子载荷阵A。ε为特殊因子,再根据载荷大的变量本身的内容来说明因子的含义。在因子分析过程中,还可以将每个公因子表示为变量的线性组合,进而用变量的观察值来估计各个因子的值(即因子得分)。其数学模型为:Fi=bi1X1+bi2X2+…+binXn(i=1,…,m),式中Fi为i个因子得分。从而可以得出群众利益诉求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得分和排序,并根据数据进行分析和聚类研究。

三、群众利益诉求绩效评价的意义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所以,我们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而构建科学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就是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的有力保证。

2.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需要。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新旧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产生了新的社会阶层和新的利益群体,出现了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这些不同的利益群体有不同的政治、经济要求。因此,党和政府的决策只有兼顾各个群体的利益,才能谈得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也才能使这些决策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这就要求我们的决策者要能听到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要使人民群众有各种合法途径和形式向决策者表达意愿、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和主张,而科学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正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3.社会稳定发展的需要。在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如果各阶层、各群体之间不同的利益要求没有一个科学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来解决, 会使广大人民群众产生挫折感、不满感,会使小摩擦、小矛盾发展成为对社会的不满,对党和政府的不满,甚至于产生对抗性与冲突性矛盾,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的不稳定。科学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恰恰能为这种不满情绪提供宣泄途径,使抱怨、不满限制在法制轨道之内,不会破坏社会的稳定发展。有效的群众利益诉求机制可以稳定社会。

4.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需要。不断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胜利之本。只有以群众的利益诉求为信号,以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建立有效的群众利益诉求机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夯实党的群众基础,改进党和政府的工作。

[基金项目: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2007)064:“群众利益诉求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07)064]

参考文献:

1.王巍.基于科学发展观的政府领导绩效评价方法研究.[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资助项目(70131010);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管理项目(038017)]

2.李春成,李崇光.农产品营销渠道绩效评价与比较研究.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课题“农产品营销渠道绩效评价与整合研究”(批准编号:70473027)

3.吴建南,阎波.地方政府绩效评价机制研究.首届中国科技政策与管理研讨会论文集

4.付亚和.绩效评价与绩效管理.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3

5.张新民.绩效管理.北京:中信出版社,2002

6.曾鹏.中国省域法制实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其评价方法选择探讨.07湖北省法经济学论文集,2007

(作者单位:华中农业大学 湖北武汉 400070)(责编:郑钊)

作者:廉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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