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2023-03-07

制度是工作的抓手,也是长效机制形成的保障。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的收集整理的《煤矿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煤矿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煤矿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深沟沟煤矿

爆炸物品发放、领退、核销管理制度

一、炸药、电管的领用,必须以矿月作业计划为依据。月初各单位将矿计划定额消耗单交井下发放站。库管员照单,计划发放,各单位计划用完,必须向矿申请追加数量,库管员不准超计划发放。

二、库管员发放炸药、电管时,必须照各队地面值班队干在领退核销单上注明时间、班次、使用地点、放炮员的姓名、数量发放。严禁超签发量发放。

三、放炮员领用炸药、电管时,必须持本人爆破员作业证和领取证及地面值班队干签发的炸药、电管领退核销单(一式两份)。库管员验证单据齐全后,按其发放量才能如数发放炸药、电管。

四、库管员、放炮员在炸药、电管交接完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双方在炸药、电管领用、清退、核销单签字,核销单的第一联由放炮员携带到工作现场,由现场值班人员、安瓦员共同核对数量。第二联留库内存放。

五、库管员放发库存炸药、电管时要本着先入库先发,退回的先发原则进行发放,减少失效和浪费。

六、现场使用后,由班组长、放炮员、安瓦员三人签字确认现场实际消耗量和退库量,由放炮员将剩余的炸药、电管、水泡泥和三人签字的核销单退库交库管员。库管员确认无误后,将第一联核销栏签字留库备查,第二联(班组长、安瓦员未签字联)交放炮员带走交队,作为队统计核算依据。

七、若“领用、清退核销单”有涂改,必须由当班安瓦员在单据背面做文字说明,方为有效单据。

八、严禁放炮作业人员在井下私藏、私借炸药、电管;严禁将其炸药、电管核销单交由他人代为核销。严禁非值班队干、班组长在其核销单上签字。

九、库管员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帐、卡、物必须清点、核实,做到班清日结。若实物和单据上品种、数量不符时,应向退库人员查询清楚,并立即报告保卫科或生产调度室。

十、退库的废炸药、电管必须上账妥善保管,由保卫科、供应队及时回收交公司总库与公安部门销毁,不准私自处理。

深沟沟煤矿

爆炸物品运输、装卸管理制度

一、运输、装卸人员必须持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携带导电物品上岗作业。

二、地面运输:

(一)运输炸药电管的车辆,车况必须完好,并应挂有“ 危险物品”字样的标志,车速不得超过40km/n,两车距离不少于50米,若遇特殊情况需在夜间行驶,必须要有红色信号灯。

(二)严禁使用自卸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等运输工具运输炸药电管。并做到“防火、防盗、防静电”。严禁炸药、电管同车装运和搭乘其它人员及物品,做到专车专运。严禁吸烟、用火、使用手提电话。严禁将车辆行驶和停放在人口密集和建筑物多的地方。

三、井下运输:

(一)装载炸药、电管入井的车厢应为封闭的专用车厢,车厢外四周要印有“危险品”标志,车厢内应铺软垫。要有专人护送,直达装卸地点,禁止中途停留。

(二)使用绞车运送炸药、电管入井时,搬运、押运人员应与绞车司机取得联系,上下车场把钩工、信号工应作好安全准备,其绞车速度不得超过1m/s。使用机车运送炸药、电管时,其机车速度不得超过2m/s。机车运送炸药、电管的车箱之间应用三个空车隔开;严禁将炸药、电管装在同一车箱内。严禁无关人员乘坐;搬运、押运人员和跟车员均应坐尾车。

(三)人力向采掘工作面运送炸药、电管时,应小心谨慎,将炸药、电管装入坚实的非金属(绝缘和防静电)空箱内,炸药、电管必须装在专用的电管、炸药箱内并上锁。严禁违规运输和在不安全地点及人多处逗留。

(四)严禁在运送炸药、电管途中将炸药、电管转交他人运送,若炸药、电管量大时,必须由二人以上,并有公安机关发放火工品作业许可证的人员协助运送。

四、装卸:

(一)运输队在接到公司物资供应处装卸炸药、电管的通知后,应立即通知搬运人员作好装卸炸药、电管专用运输车辆的准 备工作。

(二)装卸人员待配送车辆到位时,按供方发货单上的品种、数量,严格清点无误后并双方签字,交接货完毕后,立即将炸药、电管转装到专用车箱内,加锁送到井下炸药库入库验收。

(三)无论在地面、井下、人力装卸炸药、电管时都应在白天进行,严禁在出入班人员多的时候进行。装卸时要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装卸现场要设置警戒,禁止闲人进入。禁止在装卸炸药、电管时吸烟和附近使用明火。在装卸时,堆放整齐,严禁倒置和撞击;严禁在雷雨和暴风雨天装卸炸药和电管。 深沟煤矿废旧炸药、电管处理办法

一、库管员必须做好废旧炸药、电管的回收保管工作,分别标注符号,严禁与合格炸药、电管混合保管,要保证帐、卡、物相符。

二、废旧炸药、电管应及时定期销毁。(炸药不超过100公

斤,电管不超过500发)按照爆炸物品管理办法和安全规程等有

关规定进行。

三、销毁处理前,由供应队写出文字报告,报告矿保卫科,由矿保卫科报告公司武装保卫部批准,炸药库库管员凭批准的书面报告和提货单才能注销其款账目。

四、矿保卫科凭公司武装保卫部的批准书和提货单,指派专人将废旧炸药、电管押运出井,交公司总库统一处理。

五、任何单位、个人严禁私自处理品,违者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深沟煤矿

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处理办法

为了更好加强爆炸物品的管理,防止爆炸物品丢失、被盗的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好韦家沟煤矿各类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处理办法

一、凡接触爆炸物品人员(运输、押运、库管、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持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按章作业。

二、炸药库(点)管理人员发现火工品核销单上有问题,不直接向矿保卫科、安全科汇报者,一经查获,给予当班库管员三百元的处罚。

三、现场放炮员作业完毕后,必须按规定将当班剩余的炸药、电管必须全部退交井下炸药库(点)进行核销,严禁私藏、私借、私自带出井,违者给予罚款五百元。

四、领用、清退、核销单必须由当班值班长、安瓦员、放炮

员三人签字,严禁代签和非班组长人员签字,违者给予二百元的罚款。

五、检身工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手上交接班,检身工发现有擅自携带炸药及电管出井者,应立即向矿保卫科、安全科报告,保卫、安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追查,检身工未按制度搜缴、执行、给予二百元的罚款。

六、根据严管重罚的规定,现场私藏、私借火工品者,给予三百元的罚款,给予队党政主要领导二百元的罚款,给予现场值班队干三百元的罚款。

七、在运输、储存、押运、发放和使用爆炸物品中对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和其他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者,情节轻微的由单位主管部门给予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开除矿籍,构成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雷管编号制度

1、电雷管必须由库管人员先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进行电阻测试,并将脚线扭结短路,合格后编号,只有经过编号的雷管才容许发放。

2、使用爆破工的联号对雷管进行编号,由药库发放员登记造册保存备查。

3、严禁不同爆破工使用同一联号和串号使用雷管。

4、爆破工领取的爆破材料,不得遗失,不得乱扔乱放;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私自销毁、扔弃和挪作他用。

5、发现爆破材料丢失、被盗,爆破工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和值班领导或向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篇:煤矿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制度

昭通市昭阳区黄家厂沟煤矿 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制度

一、炸药、电管的领用,必须以矿月作业计划为依据。月初各单位将矿计划定额消耗单交井下发放站。库管员照单,计划发放,各单位计划用完,必须向矿申请追加数量,库管员不准超计划发放,领取炸药和雷管时,必须有区(队) 长、技术人员审批、签字盖章的或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和雷管。

二、库管员发放炸药、电管时,必须照各队地面值班队干在领退核销单上注明时间、班次、使用地点、放炮员的姓名、数量发放,严禁超签发量发放;领取炸药和电雷管时,必须当时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与领取单上的计划相符,并从外观上检查其质量及电雷管编号是否与申请计划一致。

三、放炮员领用炸药、电管时,必须持本人爆破员作业证和领取证及地面值班队干签发的炸药、电管领退核销单(一式两份)。库管员验证单据齐全后,按其发放量才能如数发放炸药、电管;电雷管必须实行专人专号,不得遗失、转借他人使用或挪作它用。不得销毁、扔弃,发现遗失应立即报告班组长。

四、库管员、放炮员在炸药、电管交接完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双方在炸药、电管领用、清退、核销单签字,核销单的第一联由放炮员携带到工作现场,由现场值班人员、安瓦员共同核对数量。第二联留库内存放;领取炸药和电雷管时,必须当时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与领取单上的计划相符,并从外观上检查其质量及电雷管编号是否与申请计划一致。

五、库管员放发库存炸药、电管时要本着先入库先发,退回的先发原则进行发放,减少失效和浪费。

六、现场使用后,由班组长、放炮员、安瓦员三人签字确认现场实际消耗量和退库量,由放炮员将剩余的炸药、电管、水泡泥和三人签字的核销单退库交库管员。库管员确认无误后,将第一联核销栏签字留库备查,第二联(班组长、安瓦员未签字联)交放炮员带走交队,作为队统计核算依据。

七、若“领用、清退核销单”有涂改,必须由当班安瓦员在单据背面做文字说明,方为有效单据。

八、严禁放炮作业人员在井下私藏、私借炸药、电管;严禁将其炸药、电管核销单交由他人代为核销。严禁非值班队干、班组长在其核销单上签字。

九、库管员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帐、卡、物必须清点、核实,做到班清日结。若实物和单据上品种、数量不符时,应向退库人员查询清楚,并立即报告保卫科或生产调度室。

十、退库的废炸药、电管必须上账妥善保管,由保卫科、供应队及时回收交公司总库与公安部门销毁,不准私自处理。

十一、每次爆破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须认真落实一块炸药、一发雷管的来龙去脉。做到“审批、实领、实用、缴回” 四个环节爆破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相一致,使四个环节各负其责、各把其关。

第三篇:盐津县华家沟煤矿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二O一三年元月

目 录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爆炸物品分管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3、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4、仓库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5、安全检查制度

6、安全办公会制度

7、定员定量制度或规定

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10、安全保卫制度

11、民用爆炸物品销毁制度

12、民用爆炸物品发放制度

13、爆炸物品使用制度

14、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5、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定期教育,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工具和手段进行深入持久的安全教育。

2、安全培训班,包括一般安全培训学习班、安全知识专业讲座等。

3、安全技术学术论会、座谈会、事故分析会、案例讨论会。

4、与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同步进行现场教育。

爆炸物品分管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一、分管爆炸物品的负责人,对本辖区或单位爆炸物品管理负具体领导责任,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安全措施落实。

二、必须熟知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对爆炸物品管理的条列、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三、负责组织制定购买、使用爆炸物品计划。

四、负责组织爆炸物品贮存、使用的安全检查,对管理、使用人员进行技术训练及安全教育。

五、对爆炸物品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对发生的被盗案件、爆炸事故,积极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经常了解保管、使用爆炸物品人员的工作情况,对不适合此项工作的人员,要及时按规定调换。

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熟悉、掌握所保管易爆物品的性质。

2、严格按照爆炸物品有关管理规定,在划定区域内按品种、间距要求堆放。单一库房的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储存量。

3、严格按危爆物品规定执行手法和多余退回制度、并建立台账,做到账物相符。

4、保持库内场地清洁,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5、发放炸药雷管、导爆管等民用爆炸物品时应轻拿轻放、分别发放,应按民用爆炸物品出厂时间和有效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在指定或允许的地点加工民用爆炸物品时,严禁挤压、撞击、摩擦、抛掷及混装。

6、炸药、雷管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7、对新购进的民用爆炸物品应逐箱检查包装情况,按规定做性能检查,变质和性能不详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发放使用。

8、 经常检查库区并做好库内通风、防潮工作,室内温度不得超过35℃,相对湿度不宜超过75%,存放黑火药、硝酸铵、硝铵炸药的室内,相对湿度不宜超过65%

9、对失效、过期、由质量问题的爆炸物品,应另行堆放并做好记录,妥善保管。

10、库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明火照明,严禁无关闲杂人员入内。

11、严禁穿铁钉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服装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进行。

12、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1、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库房,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民爆物品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柴、打火机及易燃易爆物品。

2、出入库的民用爆炸物品实物、数量、规格和货单部符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复查,如找不出原因,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处理。

3、值班员应定时或不定时的巡回检查,应注意仓库门窗、消防、避雷等设施和仓库区域有无异常情况。

4、值班员有特殊事情必须请假,但必须有接班人员到位才能离开。

5、值班员上下班或有事离开都必须向接班人交代当班情况和注意事项。

6、值班员每小时必须巡视一次库房周围附近情况,发现可疑人员或其它异常都必须及时地告知调度室。

7、值班员对进入库房爆破工执行发放,退库监视,协助保管员做好工作。

8、值班员对参观人员进行登记、审查领导批准的通知单。

9、值班员做好交接班记录,必须完善处理接班中的一切必须处理的问题。

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民用爆炸物品库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对事故进行预防,全方位、多角度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定实际、定人员、定措施进行处理。

2、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安全组织机构成员及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库区实施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库区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3、库区主管每周检查一次库区的消防设施、防雷设施、报警系统、防盗等安全装置,并督促相关人员定期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各种装置、设施可靠有效的使用。

4、对各种检查中发现“三违”要立即制止,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做好安全检查的各项记录,并按“四定”(定资金来源、定措施、定项目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指定整改计划并组织整改,整改期间要指定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办公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当月安全经营工作。

2、根据需要,召开临时安全办公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意见,研究处理有关安全工作的突发性问题和事件。

3、每年年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总结表彰会议,邀请公安等部门参加,表彰奖励安全生产经营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4、做好会议记录,以备督办检查。

定员定量制度或规定

1、爆炸物品储存库实行定员定量管理,在库房醒目位置设置标牌,标明定员定量,不得超员超量。

2、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人员对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安全定员定量负责,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责任。

3、进入库区正常人数不能超过6人,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入库人数时,要向主管领导申请统一后方可入库。

4、库存爆炸物品定量管理,不得超过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存量规定。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到达危险场所时,必须严格制定定员的管理规定。

6、临时性作业需进入库区的人员,经矿领导批准后,由矿安全保卫人员陪同并做好现场监督。

7、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位交接班,交班人员未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8、三班制工作人员,不准顶班、替班、换班。严禁岗位无人,做好各种原始记录。

9、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面对面交接,并办理好交接手续,由双方班长签字或盖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库区安全消防设施配置工作,要做到人防、犬防、技防、消防工作全面到位。库区设管理人员2名,属于正式员工,且需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安全管理培训并取证;库区喂养警卫犬2只,加强戒备;炸药库和雷管库库房门口挂设报警器,当有异动时,报警器自行报警;库区设置各类消防器材,消防桶、消防铲、消防水、灭火器一应齐全;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按矿《消防保卫部门安全责任制》履行职责。

2、消防设施、器材实行专管专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撤除、移动和改装,并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和更新。

3、库内保持整洁干净,不得堆放任何杂物及废品。

4、禁止使用电炉,生活用火应做到人离火灭。

5、五级以上大风天气,区内禁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并加强巡视。

6、建立管理怎人承包制,确保避雷、消防设施完整,做到“二会”—会保管、会使用,“三定”—定人、定位、定期,“四不”—不丢失、不损坏、不锈蚀、不霉烂变质。

7、发现火患按属地原则立即处理;发现火警报公司安全保卫部门组织处理;发现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根据火势情况组织报警,重大以上的火灾事故或险情应请示上级领导,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1、变质物品储存库区为禁火区,火源必须严格管制。

2、禁火区内严禁抽烟,严禁使用明火、电焊、电炉,严禁携带打火机及其他引火物品进入。

3、禁火区内若发生仓库设施损坏(金属部分)需使用焊接维修时,必须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再报县消防部门审批。

4、动火动焊审批手续完整后,必须有消防部门人员现场监督指导,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方可动火动焊。

5、仓库设施维修好后,焊接设备及其他引火物及时撤离现场,做好清理打扫工作后,报消防部门注销。

安全保卫制度

1、炸药爆炸是快速的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的热量和气体,具有强烈的破坏作用,炸药库是炸药集中的地方,因此对保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要求,特别是政治上应进行严格审查,应选用忠诚、老实、可靠人员,并随时掌握它们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做思想工作和调离,以防发生意外。

2、严格管理制度,制定爆炸物品管理人员、保管、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制度,责任到人,相互监督,共同促进。

3、储存库要严格按规定配置各种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池。库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四防”、“四把关”。即“人防、物防、犬防、技防”和“储存关、审批关、使用关、退库关”。做到严格管理、严格发放、严格使用。

4、储存库周围的围墙设置警报系统和通讯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报告。

5、保持储存库周围环境的清洁干净,及时清扫周围的垃圾及清除四周的杂草。

6、严禁外人和无关人员进入储存库禁区。对领取爆炸物品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核实。严格按上级规定要求发放爆炸物品,确保储存库安全。

民用爆炸物品销毁制度

1、由于管理不当,储存条件不好或储存时间过长,致使爆破器材安全性能不合格或失效变质时,必须及时销毁。但爆破器材是否需要销毁,应当经库房保管员和试验人员的检验,不能把有效期作为惟一标准。

2、经过检验确认失效或不符合技术要求及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必须登记造册,编写书面报告,说明需要销毁的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原因、以及计划销毁的地点和时间,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3、销毁场地必须在专用空场内进行,销毁场地应尽量选择在有天然屏障的隐蔽地方,场地周围50m内,要清除树木杂草等可燃物,防止销毁时引燃可燃物体,发生火灾。

4、销毁方法

a、 爆炸法销毁:如果被销毁的炸药能完全爆炸,同时不宜用其他方法销毁时,则应采用爆炸法销毁,一般一次销毁量为10——15kg,炸毁工业雷管时,每次不得超过1000发。

b、焚烧法销毁:对没有爆炸性或已失去爆炸性,燃烧时不会引起爆炸的爆破器材,可以采用焚烧法销毁,焚烧前,必须详细检查,严防其中混有雷管和其他起爆材料。

c、溶解法销毁:溶解法每销毁15kg炸药,所需水量一般为400——500kg。

5、禁止将爆破器材装在密闭的容器内燃烧。

6、用爆炸法或焚烧法销毁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清除销毁场地四周的易燃物、杂草和碎石。

7、用爆炸法或焚烧法销毁民用爆炸物品时,应有坚固的掩避体。掩避体至民用爆炸物品销毁场地的距离,由设计确定。在没有人工或自然掩避体的情况下,用爆炸法或焚烧法销毁民用爆炸物品,起爆前或点燃后,参加销毁的人员应远离危险区,此距离由设计确定。

8、禁止在夜间、雨天、雾天和三级风以上的天气里销毁民用爆炸物品。

9、不能继续使用的剩余包装材料(箱、袋、盒和纸张)经过仔细检查,确认没有雷管和残药时,可用焚烧法销毁。包装过硝化甘油类炸药有渗油痕迹的药箱(袋、盒),应予销毁。

10、销毁民用爆炸物品后,应对现场进行仔细检查,如果发现有残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收集起来,进行销毁。

11、销毁爆炸物品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专人负责销毁工件。

民用爆炸物品发放制度

1、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领取爆炸物品。

2、由班组长和放炮员领取炸药、雷管,一人领炸药,一人领雷管(用雷管箱装好)。发放员严禁把雷管、炸药同时发放给一人。发放员私自把雷管、炸药同时领取给一人,处罚50元/次。

3、发放时间:早上8:30以前,下午16:30以前。

4、发放员必须如实做好爆炸物品登记雷管编号填写清楚,领取人必须现场看清所领物品,核实后在领取登记上签字。

5、爆炸物品库房为特殊场地,严禁任何人把带有火源的物品带入库房,违者一次处罚违约金50元,领取人严禁把烟、打火机等违反库房规定的物品悄悄丢在库房内,如有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6、发放员、领取人要相互理解各自岗位规定,严禁吵架、打架,应互相尊重、礼貌相待,如有一方违反,每次处50元。

7、发放员、领取人要爱护库房一切物品,严禁损坏公共财物,如有违反,照价赔偿。

8、发放员、领取人如有问题不能解决,应立即向矿办公室反映等待处理。

9、以上制度,任何人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爆炸物品使用制度

1、爆炸物品的发放人员必须把爆炸物品发放给有资格的爆破人员,严禁发放给其他人员。

2、爆炸物品运输管理严格按运输管理要求作业。

3、井下使用爆炸物品操作要求严格按井下放炮规定作业。

4、爆破员严禁把爆炸物品转交给他人,严禁私自带爆炸物品离开岗位。

5、当班使用不完的爆炸物品应在下班时退回炸药库。

6、不同雷管、炸药型号严禁一起使用。

7、过期爆炸物品和爆炸物品已变质的,严禁与新鲜爆炸物品混用。

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 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有专人在场监督。

2、应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3、禁止民用爆炸物品与其它货物混装。

4、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安全性能,清除运输工具内的一切杂物。

5、严禁摩擦、撞击、抛掷民用爆炸物品。

6、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额定载重量的三分之二;其它民用爆炸物品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的额定载重量。

7、民用爆炸物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

8、分层装载民用爆炸物品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装载另一层。

9、用吊车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能力的50%。

10、遇雷雨或暴雨时,禁止装卸民用爆炸物品。

11、民用爆炸物品的装卸工作,应尽量在白天进行。

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时 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账、两人发药制度,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业务主管。

2、库房内民用爆炸物品的对方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⑴民用爆炸物品应码放整齐、稳当,不得倾斜;

⑵民用爆炸物品包装箱下,应垫有大于0.1m高度的枕木; ⑶民用爆炸物品的码放,宜有0.6m以上宽度的安全通道。民用爆炸物品包装箱与墙距宜大于0.2m。

⑷民用爆炸物品的码放,不宜超过1.6m。

⑸存放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箱和继爆管的箱(袋),应放置在木质货架上,货架高度不宜超过1.6m,架上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和各种雷管箱不应叠放。

⑹库房里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总量不得超过设计的总容量。 ⑺民用爆炸物品的保管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遗漏和失盗,必须要严格验收、发放、领用和退回手续,账目要清楚。

⑻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库存放;

3、管理员应经常检查库房内温度、湿度是否在规定范围(温度15℃~30℃为宜,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65%),民用爆炸物品是否受热、受湿和受阳光直射;各门锁是否正常,账物是否相符;消防设施是否完整、齐全和有效;避雷设施是否完好;电源和照明是否安全库房内是否有老鼠进入等痕迹,尤其是雷管更应提防;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仓库主管处理。

4、收货进库应严格验收,遇有规格不符、单位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等情况,应拒收货进库。

5、严格领发手续。无主管工程师签字或涂改领药单,非爆破工或单人领药不发,严格按先入库、先到期先发放,后入库后到期后发放的原则执行。

6、在爆炸物品储存库内只允许原包装发放,拆散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在发放间内发放。

7、对散落在库地面的粉末,要及时清扫处理。

8、保持库房内外的整洁,库区范围内要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避雷设施,不得丛生杂草。库区四周要有防火隔离带。

9、主管部门和安全、保卫部门对民用爆炸物品库的安全和消防设施与管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有问题及时解决。

10、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四篇:煤矿民爆物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山西吕梁离石永聚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目 录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 2 1.1事故类型 .............................................................................. 2 1.2危害程度分析 ...................................................................... 2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 2 2.1统一指挥原则 ...................................................................... 2 2.2自救互救原则 ...................................................................... 2 2.3安全抢救原则 ...................................................................... 2 2.4通讯畅通原则 ...................................................................... 3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 3 4 预防与预警 ............................................................................... 3 4.1危险源监控 .......................................................................... 3 4.2预防措施 .............................................................................. 3 4.3预警行动 .............................................................................. 5 5 信息报告程序 ........................................................................... 5 6 应急响应 ................................................................................... 5 6.1响应分级 .............................................................................. 5 6.2响应程序 .............................................................................. 6 6.3现场处置方案 ...................................................................... 6 6.4抢险注意事项 ...................................................................... 6

1 山西吕梁离石永聚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民爆物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事故类型 其它

1.2危害程度分析

矿井在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时,如未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可能发生爆炸、流失事故,炸药雷管爆炸后会产生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机械设备和巷道的损坏,强大的冲击波会造成风流逆转,通风系统紊乱,同时也易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一定的社会影响。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统一指挥原则

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2自救互救原则

事故发生初期,现场人员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险,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2.3安全抢救原则

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受

2 山西吕梁离石永聚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2.4通讯畅通原则

现场应设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执行综合预案相关内容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炸药库应经保卫科审核通过,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由保卫科对民爆物品管理的隐患落实整改单位和负责人,下发隐患排查纪要,专业负责建档,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跟踪评估,对完成的项目实行销号制度。通防专业人员每天对井下存在的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4.2预防措施

4.2.1 预防民用爆炸物品事故(事件)的措施。

4.2.1.1 建立完善有效的民爆物品管理制度,严格落实。 4.2.1.2 根据井下生产实际需要,及时提供火工品的计划,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按程序购买。

4.2.1.3 火工品购进后,入井前由经营部验收人员负责验收,对每箱炸药、雷管的出厂日期、合格证必须进行检查,保证火工品处于有效期,不合格的火工品不得入井。

3 山西吕梁离石永聚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4.2.1.4 严格按照火药库规定的库容量储存民爆物品。 4.2.1.5 通往火药库的轨道、水管和其它非抗静电材料装置,必须在外部交叉口处安装绝缘装置。

4.2.1.6 火药库配备完好有效的消防设施,守护人员会正确使用。

4.2.2 火工品运输管理规定

4.2.2.1 炸药、雷管入矿前,由经营部负责在矿门口接受,保卫部派专人将运送车辆由矿门口押送到存放地点。

4.2.2.2 队组使用民爆物品时,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运送人员。

4.2.2.3 由火药库往工作点运送炸药时,运送人员严禁乘车,严禁中途逗留。

4.2.2.4 在运送火工品时,火工品必须装在耐压、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箱内,雷管、炸药严禁装在同一箱内。

4.2.2.5 运到位后,炸药、雷管必须分箱保存,存放在顶板完好,远离带电体的地方。

4.2.3 火药、雷管储存、发放清退管理

4.2.3.1 炸药入库,要在炸药箱上著明入库时间,发放时,依照入库时间发放,先入库的先发,后入库的后发。

4.2.3.2 领取火工品使用申请卡,由各单位按照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的用量进行计划,并经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可发放。

4.2.3.3 放炮员必须持放炮证,火工品领取卡领取火工品。

4 山西吕梁离石永聚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下班时必须持有本班组长签字的火工品使用卡才可清退剩余火工品。

4.2.3.4 在发放火工品时,要逐包、逐个检查,做好雷管的导通工作,并记录雷管编号,发现不合格的严禁发放。

4.2.3.5 火药工对清退的火工品进行核查,登记上帐。 4.2.4 放炮员必须经专职培训,取得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破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中心负责放炮员每年一次的定期培训,对不合格员工严禁上岗。

4.2.5 加强对井口搜身监督工作,防范火工品的流失。 4.3预警行动

4.3.1 当火药库附近有影响装卸民爆物品的情况时,要停止装卸,待现场符合安全要求时,方可解除预警。

4.3.2 当井下沿途有影响民爆物品运输的不安全状况时,要停止运输,待现场符合安全要求时,方可解除预警。

4.3.3 放炮作业中,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时,严禁放炮作业。

4.3.4 当发现冒烟现象时,库管人员要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关闭好防爆阀门。 5 信息报告程序

执行矿综合预案相关内容。 6 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5 山西吕梁离石永聚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将民爆物品爆炸事故定为Ⅰ级应急响应。

6.2响应程序

6.2.1 接到民爆物品爆炸事故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当日值班长汇报;

6.2.2 值班长根据事故情况,立即发出受影响区域作业人员立即撤离的命令,并向总指挥汇报;

6.2.3 总指挥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发出如下命令,并向上级部门汇报,请求矿山救护大队支援;

6.2.3.1 命令总工程师带领专业救护人员立即进入现场进行侦察;

6.2.3.2 命令通防部对通风系统观测,必要时进行反风工作。 6.3现场处置方案

6.3.1 当发生民爆物品爆炸、燃烧事故时,现场人员要首先进行避灾,在安全前提下向矿调度汇报。

6.3.2 应急救援人员到现场后,要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救灾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抢险。

6.3.3 当发生民爆物品丢失事件时,事发单位立即通知矿调度,由矿调度通知保卫部采取措施,当事件影响范围较大时,由总指挥决定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6.4抢险注意事项

救护队到达事故现场后,不能立即进入爆炸现场,而应首先

6 山西吕梁离石永聚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抢救受灾区域的人员。只有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才可考虑进入侦察,这项工作一般要在事故发生24小时后进行。进入爆炸区前要详细掌握回风流中的温度及气体情况。根据情况来分析爆炸点是否还在燃烧,然后再确定行动方案。

第五篇: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崇礼紫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危爆物品管理制度

爆炸物品计划申请购买制度

一、 公司爆炸物品的计划由使用单位做出每月使用计划,由供应科向当地派出所提出书

面购买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的购买品种、数量、用途说明,库容量及库存相关品种。

二、 对于所购品种供应科应根据实际要求进行采购,并对所购物品的用途及使用时间做出严格的审批,严禁出现积压现象。

三、 由采购人员持单位IC卡及相关纸质证明,到派出所开具相关购买证明,再到县级公安机关进行审批,经主管局长签字后,持治安大队开具的电子购买证到民爆公司进行购买,并将治安大队审批数量复印件交回派出所备案。

四、 供应科应及时的回缴单位IC卡,到派出所进行电子数据上报,并做好数据上报确认工作。

爆破物品仓库储存管理制度

一、 库地仓库建筑结构及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设有安全设施,消防设备。库区要设立危险防火标志。

二、 爆炸物品必须专库存放,存放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相抵触物品分库存放,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三、 库内要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6米,距墙20厘米,堆垛之间通风要保持50厘米,湿度温度在20℃以下,开启物品在库外进行。

四、 过期变质要及时清理出库,并报公安,民爆及时销毁。

五、 库内要通风良好,防止变质。

六、 仓库要有专职库管、警卫,保持24小时值班。

七、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及在库区吸烟、运用明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炸药物品带入

仓库,不准在警卫室、库管房搞其它活动。

八、 库区警报、消防、通信设施每季度检查一次。

九、 严禁将爆炸物品外借、外销,对特殊情况,需公安局、民爆批准,手续合法的,经公司领导批示由安环保卫人员派出操作和押运实施后,剩余及时交回,发现被盗丢失及

1 时对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库房管理制度

搞好爆破器材仓贮工作,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出入库制度,搬运装卸制度,警卫值班制度、爆破器材领用制度,雷管全电阻检测与雷管编号制度工、爆破器材丢失惩罚制度、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及各类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等。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细则,现仅将有关方面的内容列出如下,供读者参考。

一、 出入库制度

(1)爆破器材入库要严格检查验收,履行出入库手续和清点核对交接制度。在贮存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库房进行检查,将杂物清扫干净,并整理好贮存垛位。

爆破器材发运送入库时,保管人员必须认真存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件,并认真填写“爆破器材入库验收报告”

如确认质量合格,品种、规格无误,数量准确,应在验收报告中的“检查结果”栏里写明“可以入库”字发现有问题,应在“检查结果”栏目详细写清,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对于不合格的爆破器材,要拒绝入库贮存。检查工作完毕,应与押运人或提运人做好工作交接,并在“爆破器材入库验收报告”上签字。

(2)提运爆破器材时,提货人先登记(包括车辆牌照)并交验货提单、运输证、押运证。严禁凭电话、白条发货。进入库区的车辆的尾气管必须戴防火罩,并更换本单位司机;若无待用司机,应由公安机关部门认可的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司机运输。有关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服从仓库管理人员和警卫人员的工作安排,不得到无关地方随意走动。发货后,必须认真核对提货单,应与实物完全相符,然后开好出门证。;

(3)对同品种、同规格的爆破器材要遵循发零存整、发旧存新,即先进先出的原则。 (4)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

二、搬运装卸制度

(1)装卸人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千周和安全知识,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抛掷,拖拉爆破器材或在包装箱上中踩踏跨跃。

(2)搬运,装卸时要轻拿轻放,包装箱不许倒置或侧放。要他清品种,规格,核准数量。当有怀疑时,及时向负责人员反映,并暂停作业,待问题清楚后,继续装卸。在搬运,装卸

2 过程中,不得随意打开包装,遇有包装损坏,不准在库内或装卸过程中处理。

(3)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不准同时在同一地点装卸。一般情况下,爆破器材不宜在夜间装卸和搬运。

(4)对不满箱的爆破器材 ,在装运之前,应用柔软的材料将箱内的空隙填满,避免在运输时受震动和碰撞。

二、 警卫值班制度

(1)警卫人员要忠于职守,非库房工作人员进入库区,必须行到保卫部门批准。严防无关人员进库区内采花,割草,砍柴,打猎等。

进入库区的来库区检查工作,参观,学习人员及其化各类人员不准携带烟,火柴。打火机,枪支及易燃易爆品。

(2)出入库的爆破器材实物,数量,规格和货物不符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复查,如找不出原因,应立同主管部门汇报处理。

(3)警卫人员在岗时,就定时或不定时地巡回检查,就注意各库房门窗,消防,避雷等设施,并检查库区有无异常情况。

(4)作好值班记录,按规定时间准时交接班。

(5)仓库主任,警卫班长还应不定时的查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爆破器材库房安全防火制度

一、 保管员必须了解器材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懂的安全防火知识

二、 进入库区不准携带易燃物品。

三、 严禁穿带钉鞋进入库房。

四、 库内必须有足够的灭火器,库外备有消防水,沙池和消防桶。

五、 库内外必须用低压安全电源用不起燃电缆和防爆照明灯。

六、 库房门窗要牢固,向外开,不准设门栏门口通道要平整,不设台阶通风口要牢固并做好防鼠工作。

七、 对库房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上报告,遇火灾及时采取措施,并打119。

八、 对保管警卫人员防火意识麻痹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

仓库领取拉运制度

3

一、领料员必须持当日料单领取,料单字迹清楚、规范。

二、料单必须有领料员签字,区长或主管爆炸物品领导签字或盖章,并盖有火工专用章,方可领取。

三、领料时必须专职领料员二人以上,一名押运员。

四、雷管装入专用盒内,由领料员携带,不准装入汽车混运。

五、导火线随炸药车同行。

六、导爆管要装入专用布袋内,不准和炸药同车混运。

七、拉运爆破器材的汽车要安全、可靠,装载量不得超过其载重量。爆破器材要牢。

八、司机要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并有责任心,有丰富的驾驶经验。

九、拉炸药车除领运人员外,任何人不准乘坐。

十、拉火工专用汽车,严禁中途停留。不允许携带、拉运其它物品。 十

一、拉运到井口后,炸药要及时下井,不准在地表长时间停留。 十

二、在拉运途中,押运员一定要随车同行,不得到其它地方活动。 十

三、领料员、押运员必须持证上岗。

爆破器材运输制度

一、 在矿区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要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二、 爆破器材到达矿区的,供应科派人前往炸药库协助保管员认真检查爆破物品的包装,数理和质量,保管员要查验运送爆破器材的各种证件。

三、 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电机车,摩托车运输爆破器材。

四、 用汽车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矿区运输爆破器材,在出车前应由车队队长检查车辆的状况,并在出车单上注明“合格,准许运输”,保管员接到 “出车单”后可给予领料装车,严禁在一辆车内混装炸药及雷管。

(2)、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质,具有安全驾驶的司机驾驶。

(3)、运输汽车行驶速度,在能见度良好时不超过30KM/T在扬尘起雾暴风雪等能见度低时速减半。

地表动用火工制度

一、非生产性使用火工器材 按以下规定执行:

1、领料单必须由主管矿领导、派出所长签 字、审批,方可到大库领取。

2、爆破现场,由安环科确认,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爆破。

3、爆破后。由安环科填写使用清单报派出所备案。

二、地表生产性质使用火工器材 按以下规定执行:

1、爆破器材的领用按井下管理制度执行。

2、爆破现场必须经安环科同意,并制定详细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执行。

中深孔采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一、

装药器(BQF——100至)必须配齐调压阀上的压力表,以便有效控制输药的工作压力,使其控制在0﹒25—0﹒4MPa,防止压力过高使装药速度过快,静电影响加大。

二、

工作面必须定期检测其湿度,如果达不到85﹪的湿度,采取喷水处理。

三、

装药器在工作面上要求安置平稳,并在装药器支腿附近倒上适量水,并加少量的食盐(NazO),以便装药器有效接地。

四、

工作面要增设杂散电流测试仪,测量其工作面杂散电流,保证不超过50毫安,应确保安全。

五、

在装药过程中,严禁将电雷管带入工作面。装药完备后,应检查工作面及各相邻的作业面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再组织实施爆破。

六、

根据采矿需要,认真编制爆破设计,并由主管负责人及安全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根据爆破设计要求,按照顺序进行装药,在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一) 炸药等火工器具必须有专人领取,并应分开放置。

(二) 作业现场严禁烟火,火雷管必须有专用盒并由专人带入现。

(三) 严格设立警戒线,在确认各部警戒工作到位后,方可点火。

(四) 认真安置警戒范围内的电器、设备。

七、

放炮后,应立即打开风机,抽出炮烟,防止炮烟中毒。放炮后,认真检查爆破现场,出现残炮时要及时由专人负责处理,未处理妥善的不准何人进入爆破现场。

原矿仓领取使用制度

一、原矿仓遇到大块时,首先由主管区领导现场查验,需动用爆破器材,必须二人领取,由

5 当班主任、区长签字批准。

二、领取时必须从井下160中段领取,不准到其它库领取。

三、严格办理退库手续,并将雷管专用盒、导爆管专用袋一并交回库内。

四、乘罐时不准一同乘罐,分两次运送,更不准上下罐同运。

五、爆破时要设警戒线,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爆破物品管理统计制度

一、每日领取的爆破物品 ,当日进行账目登记。

二、井下库管员,要做到每日入库、出库消耗登记,做到账目、火具相符。

三、井下库要当日报当班出入库数量,要数量准确无误。

四、采区要做好当日当班的统计工作,要做细、做深。

五、要认真坚持做好两账,两单的统计登记工作,必须要做到账目、火具相符。

六、统计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库对账目检查核对。

七、统计人员将当日统计结果,报主管爆炸物品的区领导,区领导必须消除当日库储存量做到心中有数。

八、领料单当日收回并保存,月底统一上交火工督查进行存档管理。

爆破警戒与信号、起爆器的使用安全管理

一、 爆破工作开始前,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

二、 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

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回风巷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严禁私自乱串岗。

三、 爆破前必须同时发了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应使全体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6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确认人员、高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起爆器起爆必须由爆破员拿上起爆器在爆破点,等监督员将引爆塑料导爆管拉到安全起爆位置后,由爆破中在爆破点发出声光信号后,再由爆破员亲自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

一、 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二、 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三、 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四、 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写爆破记录。

爆破器材的质量安全检查及销毁制度

一、 对器材应抽样检查,超量过期,必须严格检查。

二、 检验时应在安全地方进入并设警戒线。

三、 检验时由安环科监督爆破员实施。

四、 检查不合格和要及时销毁,不准在夜间、雾天、雨天、三级以上风天销毁。

五、 销毁时必须造册登记写出书面报告,被销毁物品名称、数量、销毁地点方法时间,

要在保卫科派出所安环科县治安大队、民爆公司等几个单位在场时进行。

六、 采用爆炸法和焚烧法现场必须无杂草和碎石,销毁人员要做到安全第一。

七、 销毁场地进行销毁后检查发现未处理物品进行再次处理。

八、 销毁数量一次不超过20公斤,有相关单位监督。

九、 销毁后有供应科写出报告报公安局。

爆破器材清退制度

一、 在发放时要当爆破员当面清退,并有双方和单位领导登记签字。

二、 爆破员必须持有《爆破员作业证》领取器材,无证拒付。

三、 禁止发放无号的雷管和导爆管。

四、 发放时要轻拿轻放乱放,严禁磨擦撞击。

五、 严禁在库内打闹,领取器材时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六、 完成作业后将剩余物品交回仓库,并有安全员在票上签字,否则拒收。领用物品必须有公章,单位负责人爆破员签字,手续不全拒付。

罐笼下井制度

一、 集中下罐,无关人员一律不准乘罐(作业人员从井下库领取许乘罐)。

二、 炸药下井要专罐,不跟人。

三、 导爆管在井口装入专用布袋,雷管装入专用盒内,要专人乘罐运送。

四、 雷管,导爆管,炸药不能同时乘用罐笼,更不能分上、下层同运。

五、 经罐笼运输炸药时,其升降速度不超过2m/,斜坡卷扬运输爆破器材其速度不得超过1m/s。

六、 用罐笼运输炸药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三层。

七、 上下罐信号工负有监督责任,不按规定上下罐,信号工有权拒运,违规运送追究信号工责任。

手持机发放制度

一、井下库手持机只限入库,领用及数据上报接收使用。

二、库管员要信真保管好手持机,并保持手持机清洁。

三、库管员只对当班所持IC卡的爆破员本人发放所需爆破物品,对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库管员对每日入库爆破物品经核对无误后,由监督员,领料员共同对所入库物品进行手持机入库操作,如发现实物与电子数据不符,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将手持机与传票一同送交派出所进行处理,严禁库管员擅自对数据不相符情况做出处理决定,避免发生差异入库。

五、库管员要认真做好手持机交接班工作,对手持机及电子数据做到交清接明。

起爆器使用管理制度

一、 各班组使用完起爆器出井时必须将起爆器放入指定存放点(打卡房),不准带入澡堂或其它地方。

二、 起爆器严禁转借转让。

三、 班长为本班起爆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起爆器管理。

四、 如不从事爆破作业应急时将起爆器交回采区。

五、 因负责人不负责,出现丢失或损坏,按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职责

一、 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擅离职守,并懂的爆破器材的性能,特点和储存方法,不准在岗饮酒,睡觉和接待客人,严禁被盗和破坏。

二、 对出入库的爆炸物品要认真登记检查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日清月结,对新进的爆炸物品不合格,不准入库过期变质的不准出库。

三、 经常检查堆垛,是否牢稳,库内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期变质,防水用品是否齐全,爆炸物品是否缺少丢失,帐物是否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派出所上报。

四、 发放时必须有单位公章,领导及爆破员签字,不符全手续,票据有涂改现象拒付,发放时应按出厂日期顺序发放,不准把变质的东西发给使用单位。

五、 库房钥匙要随身携带,不准转给他人,开启仓库领取爆破器材。

六、 严禁无关人员入库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不准将爆炸物品外销,外借。

七、 由于失职造成丢失被盗追究刑事责任,出现差错造成帐物不符,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二、监督爆破员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有权制止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三、协助本单位领导检查监督爆破方案的合理性和落实情况。

四、对爆物品从领取、使用、清退等各环节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管理,确保不流失任何爆炸物品。

五、掌握爆破员领取各种爆炸物品数量、品种以及使用地点,到爆破现场检查各种爆炸物品

9 使用量,当班爆破班组爆破结束后,督促爆破员将剩余爆炸物品及时退库,同时组织爆破员、爆破班(组)长共同填写爆破记录。

六、爆破时要按规定设置好爆破现场警戒人员,确保爆破现场的安全,爆破结束后,要核对炮数并协助爆破员规定做好盲炮或哑炮的排除处理工作。

七、发现违章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有权中止爆破。

八、对私拿、转借、盗窃爆炸物品人员要当场扣留,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九、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提出爆炸物品管理的意见或建议,并积极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

十、因安全监督员失职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炸药库远程监控系统工作制度

一、炸药库警卫人员要熟练掌握远程监控系统的使用程序。

二、定期检查监控系统的外部设备及运转情况。

三、在库房发放完每日所需爆炸物品后,应及时对库房预警系统进行布控。

四、交接班时应对监控系统进行细致的检查,并对每班运转情况做好登记。

从事爆破工作及相关人员条件,主要职责

一、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1、 基本条件

(1) 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3) 经过系统的爆破理论学习和培训,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 (4) 经过国家专业考核组安全培训与考核,并领取相应的合格证书。

2、 主要职责

(1) 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和组织施工,检查爆破工程质量; (2) 研究制定爆破安全的技术措施并检查实施情况; (3) 负责制定盲炮的技术处理措施并指导盲炮的排除;

(4) 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对爆炸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爆破员

1、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工作责任强;

(2)身体健康,无残疾。凡患有精神病、癫痫病、癔病或有上述病史的人员均不可担任爆破员;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爆破安全技术培训和学习并考核合格。 2.主要职责

(1)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熟知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及方法,自觉接受安全监督员和公安机关的检查和考核;

(2)妥善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转借、转送他人,及时退库当班使用剩余的爆破器材,防止丢失和被盗

(3)严格按照爆破方案和指令进行爆破作业。

(4)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和使用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对违反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坚决抵制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5)爆破作业后,检查爆破效果,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排除盲炮和其他不安定因素。

三、安全员 1.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2)具有初中 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3)从事爆破员工作1年以上,具有爆破作业工作经验。 (4)接受过公安机关组织的爆破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3、主要职责

(1)坚持原则,根据爆破物品管理规定、制度和操作规程行使安全监督职责; (2)对本单位爆破物品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并及时纠正违章;

(3)督促爆破员按规程装药、放炮,监督其按制度领用、清退爆破器材,确保使用安全; (4)督促仓库保管员按规范管好爆破物品,严格制度,保证帐物相符。 (5)负责组织爆破安全警戒工作。

11 (6)发现本单位爆炸物品短少,丢失,被盗以及发生爆破事故,案件时,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所属公安机关,并协助调查与处理。

四、保管员 押运员 1.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思想品德好;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身体健康;

(3)经过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和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 2.保管员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值班时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严防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或使库房受到破坏;

(2)对无手续的、手续不全的和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炸物品入库或发放,做到帐卡物相符; (3)保持库区和库房内整洁,注意防火,及时消除库区不安全隐患中; (4)交接班时,验货对帐同,发现短少,被窃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押运员的职责

(1)押运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警惕性高,做到押运线路清、途经村庄、居民区,做到心中有数,防范有措施。

(2)要熟悉运输爆破器材性能、种类、数量、运输出发点及终点,监督运输车辆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日期束、路线、行车速度行驶;

(3)押运员出发前,要在爆破器材领料单上签字,到终点后要把出入库单交到终点仓库,做到当面点清,使用单位要做好验收。监督装载的民用爆破器材不超高、不超载,而且牢稳,并用盖覆网罩和苫布盖严,在运输途中,不准任何人搭乘汽车及拉运其它物品 。 (4)在押运途中,严禁离开拉运爆炸物品车辆,并监督拉运车辆在中途停留。看管好民用爆破器材,严防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5)押运员在运输途中与司机、领料员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货物运到目的地后,要监督收货单位在“爆炸物品运输证”上签注物品到达情况。

五、警卫人员

1、基本条件

12 (1)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思想品德好;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身体健康; (3)经过安全保卫部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

2、警卫员的职责

(1)警卫人员做到责任心强、警惕性高、热爱本岗工作,做到24小时不离岗确保仓库安全。 (2)值班时做到三勤,两利用,勤巡逻、勤嘹望、勤检查、认真做好“四防”工作,即:人防,技防、物防,犬防。

(3)值班时不准饮酒睡觉、不离岗、不准接待外来人员,检查出入库人员,检查运输车辆验证。

(4)严禁闲散人员进入库区,未经批准,不准外来人员参观,对上级机关检查要做好登记。 (5)严禁在库区守猎、吸烟,经常检查库区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对库址的坐落点,存放种类,警力配制等要保密,不准对外泄露。 (7)认真做好交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8)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追究法律责任。

六、建立健全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爆破器材流散社会,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爆破器材管理使用制度。

(1)领用爆破器材的登记制度,如爆破员和保管员共同建立“爆破器材领用单”制度。爆破员要根据计划和实际需要使用的品种和数量,凭主管人批准的领用单到库房领取爆破器材;爆破作业后,要将实际消耗的品种和数量认真清点,并经监督员核实,剩余的爆破器材要当班退回库房,由库管员收存。领取、消耗、退库的爆破器材都要在“爆破器材领用单”上签字或盖章。

(2) 为了有效地防止雷管流失,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实行雷管编码制度。即事先由专人把每支雷管都编上号,按照号码发给爆破员,并将号码登记清楚,以备查验。

(3) 每个爆破员夺得都应该有专用的爆破箱。爆破箱应是即本质的或能导静电的玻璃钢的,须加锁。箱内分两格,分装炸药和爆破工具。雷管放在单独的小箱子里。爆破箱内不许装有其他易燃易爆等物品。

13 民爆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一、 本操作系统只做民用爆破系统的数据接收及开具相关证明用,不得用作它用;

二、 为保证民用爆破系统的数据安全,本机只随操作员使用,不得随意让他人使用;

三、 认真做好数据接收上报工作,做好民用爆破系统的数据备份工作;

四、 爱护电脑设备及相关设施,严禁无关人员使用本系统;

六、 保持室内卫生清洁、整齐。

民爆信息管理系统IC卡使用管理制度

一、 本IC卡系实名注册登记,只限本人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借,用作其它用途;

二、 职工应保护好IC卡,不能用硬物金属划刻金属芯片;

三、 职工领用爆破物品时应携带此卡,严格按照使用要求领用有关爆破物品;

四、 职工应保护好IC卡,损坏IC卡、丢失IC卡的应及时向有关单位说明情况,并上报派出所,一经查实将罚款500元,用作补办及注销IC卡手续。

违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处罚规定

一、 对运输、保管、存放、销毁、领取、押运等安全检查各个环节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给予处罚。

二、 仓库出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垛放不整齐,不按规定存放,对库管员罚300元。

三、 因未使用完退库的炸药雷管混存,入库罚爆破员500元。

四、 在库区至库不足3m吸烟罚警卫100元,库管员50元,吸烟罚200元。

五、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不准在库区停放车辆,对运输检查车辆经批准,擅自停放车辆,罚警卫200元。

六、 押运员在运输途中离岗罚500元。

七、 在爆破现场丢失,发生事故的罚爆破员1000元,安全员300元。

八、 仓库保管中有不符合手续的物品罚库管员300元。

九、 库区内外技术区、生活区、卫生区,不符合规定罚警卫保管员各100元。

十、 爆炸物品相互转借,罚领药员500元,使用单位1000元。

十一、 在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罚当事人200元,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十

二、 危爆物品出入库时出现差异出入库罚领药员、库管员、安全员每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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