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科相关规章制度

2022-10-04

它是实施某些管理行为的基础,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体系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麻醉科相关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麻醉科相关规章制度

麻醉科相关规章制度

广平县人民医院

麻醉科相关工作制度

一.科早会制度

(一)、 每天早晨8:00早会准时开始,由科主任主持,当班人员应准时参加。对于迟到者按科室奖惩制度进行处罚,科室有制订了签到表。

(二)、 早会内容包括:夜班人员的交班和安排接班工作;科主任对当天手术病人进行查房;就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拟定解决方案;传达上级部门、医院各部门和本科的各类通知、规定并由各级人员负责落实到位。

(三)、 夜班人员对夜班情况进行交班,对ASAⅢ级以上的病人、围麻期情况不稳定的病人需做详细交班。

(四)、 对当天ASAⅢ级以上的病人及疑难病例讨论,主麻应汇报手术病人的病史、麻醉计划,由科主任组织疑难病例的术前讨论,指导和帮助下级医师完善麻醉计划,并合理分配麻醉科各类资源。

(五)、 每周二早会由科主任传达院周会内容,到会人员包括:前晚夜班人员、当天上班人员。

二.交接班制度

(一)、 麻醉科交接班工作指麻醉中的临时或完全工作移交、患者送至PACU时的移交工作、患者送返病房或监护室时的移交工作。

(二)、 交接班时,交接班双方必须同时在工作现场,面对面地进行工作移交,尤其应同时再次观察病人和手术进展。

(三)、 麻醉工作中的交接班,交班人员必须完成之前的一切应完成的医疗和记录工作。

(四)、 接班人员必须检查交班人员的医疗和记录工作是否已完成。

(五)、 交接班双方对此患者的麻醉医疗工作负责。

(六)、 对于生命体征尚不平稳的危重患者,不宜在麻醉工作中进行移交。

(七)、 交接班时交接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交接班操作规程”执行

三.患者信息核对制度

(一)、 为杜绝在麻醉医疗行为过程中,混淆患者信息,造成医疗行为失当,以至危害患者的生命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 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表”的流程。

(三)、 在开展以下工作之前,麻醉科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患者信息核对制度。

(四)、 在手术相关麻醉操作开展之前;

(五)、 手术切皮前的“Time-out”(术前确认);

(六)、 手术之外的麻醉科参与的诊疗前(包括麻醉前评估、麻醉后评估、无痛内镜检查、紧急气管内插管、麻醉相关会诊);

(七)、 麻醉科参与的输血操作前;

(八)、 麻醉科参与的交接班之际(交接班包括术中、术后转运至病房、术后转运至PACU的交接班)。

四.三级查房制度

(一). 住院医师或主治医生每天下午查房访视第二天手术患者,与手术医师、患方交流,敦促手术医师完善必要的术前准备工作,制定适当的麻醉计划,有问题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二). 医疗组长每天下午查房,了解下级医师第二天重要手术患者的情况,敦促和指导下级医师制定合理的麻醉计划,有必要时,进一步与手术医师沟通。遇困难时及时向科主任或上级医师汇报。

(三). 科主任或受权的总住院医师每天早会查房,听取低年资医师当天手术病人的病史、麻醉计划汇报和疑难病例的术前讨论,指导和帮助本科工作人员制定合理的麻醉计划,合理分配麻醉科各类资源。 五.危重、疑难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 危重、疑难和死亡病例讨论包括每月一次的病例讨论会和日常早会的危重疑难病例的讨论。

(二). 每次月末的星期四进行病例讨论,讨论病例范围应为回顾过去一月内的危重病人、疑难病人、死亡病人,并有相应的讨论记录本。

(三). 由教学秘书负责收集月末讨论会的病例,并提早公示讨论主题。

(四). 负责主麻的麻醉医师应将有关病史资料加于整理,制作成幻灯片形式汇报。

(五). 由科主任或医疗组长负责主持月末病例讨论会,由负责主麻的麻醉医师记录月末病例讨论会的参会人员和讨论内容。

(六). 由主麻负责介绍有关病史、诊断、手术麻醉经过、患者预后等各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

(七). 参会人员应事先对讨论主题有所了解和准备,积极发表自己

3 的见解,以利于全科人员的共同提高。

(八). 每日早会的危重、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医疗组长主持,有必要可以邀请相关科室的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合适的麻醉诊疗方案。

(九). 死亡病例讨论不限于月末病例讨论会,应在2周内进行讨论。

(十). 必要时,死亡病例讨论应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共同参加,讨论情况及时记入专门的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内,对有纠纷的死亡病例,必须及时向医务处报告。

六.麻醉相关院内会诊制度

(一). 麻醉科所有的受邀院内会诊原则上由本科总住院医师承担。

(二). 接到院内平会诊邀请后,负责会诊的医师应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工作。

(三). 接到急会诊邀请后,负责会诊医师随叫随到。

(四). 按照医院规定,邀请会诊科室如未做好会诊前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无邀请会诊的病程记录、未写明邀请会诊目的、无必要的实验室检查资料,我科负责医师应予以指出,必要时可做出书面备案。如经指出,仍未完善者,我科会诊医师有权上报医务处,由医务处进一步处理。

(五). 本科医师会诊时应认真仔细了解病情和会诊目的,和邀请科室医师、患方进行充分交流,最终提出恰当的会诊意见。

(六). 会诊意见应以会诊记录的形式规范书写在住院病程记录中或会诊单上。

4 7. 本科医师会诊时如遇疑难问题,应及时请教医疗组长,必要时可请示科主任。

8. 按照规定,本科医师若拖延会诊、耽搁病情或对会诊工作不负责、敷衍了事者,将作一定的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罚。 七.麻醉相关院外会诊制度

1. 院外会诊必须通过医院的会诊申请,由医务处负责与本科主任联系,由科主任安排高年资主治医师医师承担。

2. 夜间其它医院的急会诊必须通过医院总值班,由本科主任安排人员。

3. 按照医院规定,未经医务处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进行任何形式的院外会诊,否则以非法行医处置。

4. 院外会诊的操作流程应严格按照院部的院外会诊规定执行。

第二篇:麻醉药品相关制度

目 录

1. 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2 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2 3.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3 4.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4 5.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验收制度……………………………………4 6.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与保管制度……………………………………5 7.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发放与调配制度……………………………………5 8.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制度……………………………………………6 9.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6 10.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历管理制度………………………………………7 1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7 1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报告制度………………………………………8 1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制度………………………………………8 1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值班巡查制度…………………………9 15.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值班与交接班制度…………………………………9 16.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知识培训考核制度…………………………………9 17.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患者随诊复诊制度……………………………10 18.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管制度………………………………………10 19.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取制度………………………………………10 20.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使用制度………………………………………11 2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退回和销毁制度………………………………11 2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区储存管理制度…………………………………12 2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职责………………………………………12 2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责任人职责………………13 25.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保卫部门负责人职责………………………………13 26.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保卫值班巡查人员岗位职责………………………14 27.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剂科主任职责……………………………………14 28.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采购人员职责…………………………………14 29.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库保管人员职责…………………………………15 30.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部门责任人员职责……………………………15 3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人员职责………………………………………15 3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职责………………………………………16

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

一、管理机构

1、医院应当建立(并发文)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小组。

2、凡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备量的部门(药库、药房、病区、手术室)都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3、要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4、日常管理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5、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并规定定期检查的周期),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建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

二、处方权及调剂权管理

1、执业医师、药师经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分别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调剂资格(二级以上医院可以自行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其他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

2、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变更情况每年报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签名留样应在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药房备案。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

一、《印鉴卡》由医疗机构或药学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二、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三、《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当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

四、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一、医院把麻醉药品和第一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五专”管理。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损残、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负责全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全面管理工作,定期督促检查,指导临床规范管理、合理使用。

三、医务科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审批及签名备案工作,组织全院医、药、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本院各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记录汇总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护理部负责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督促临床科室使用过的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安瓿、废贴的回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登记必须及时、准确。

五、药剂科负责全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及专用处方审核和管理工作,配合医务科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

六、保卫科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保管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夜间医院值班巡视和保卫,处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件(报残损、丢失、被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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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一、我院根据《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制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二、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专项检查内容为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和制度是否健全;采购、储存和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调配和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流失;各种记录是否规范;账物是否相符;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等。

四、药品管理部门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防火、防盗等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及时解除安全隐患。

五、务必切实加强对麻黄素、咖啡因、杜冷丁、氯胺酮等重点品种的日常监管。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负责人报告,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因特殊药品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出现疏漏而导致特殊药品重大流失案件的,依法追究相应领导责任。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验收制度

一、药剂科根据本院临床需要填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卫生局审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一式二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单位和本院各执一份。

二、药剂科于每年12月底前填写下年度《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计划表》和本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表》,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上报市卫生局审批。批准后,到咸阳市医药采购站购买。因医疗需要追加年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计划时,应填写《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计划表》,并在其备注栏填写“追加或减少”原因,然后报送市卫生局核准后方可购买。

三、药剂科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计划,须按临床用量报送,保证合理库存。购

3 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付款必须执行银行转帐手续,不得以现金交易。

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入必须要求供货单位送货到库,采购人员不能自行提货。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验收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应当报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所有登记帐册须保存到药品有效期后5年备查。

五、所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律不得擅自调剂给其他单位。凡私自调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与保管制度

一、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存放要设立专柜,专柜要设有防盗设施,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二、仓储保管必须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双人双锁)、专用帐册、专册登记。每半年盘点,做到帐卡相符、账物相符。

三、保管人员应每月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维护保养并做记录。

四、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账、物、批号相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发放与调配制度

一、 医院根据管理需要在各药房设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柜,库存不得超过二个月平均用量。

二、门诊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药房配药。

三、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4 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四、药品发出后处方调配人应当及时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

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制度

一、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二、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应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的患者开具处方,及时为患者提供所需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

三、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单张处方最大限量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执行。

四、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

五、医院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

六、医院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一、医院应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专用处方必须按照省卫生厅规定的样式印制,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二、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三、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

5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四、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五、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六、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历管理制度

一、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①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②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③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保存不少于15年。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

一、 药剂科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经院领导审核,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二、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三、患者无偿交回的不再使用的剩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由医疗机构按照上述规定销毁处理。

6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报告制度

一、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发现骗取、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进,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况定期报送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内容变更情况应当及时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变更备案。

四、医院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制度

一、院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向时应回收空安瓿、废贴,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二、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必须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核对批号和数量,详细记录。

三、门诊癌症晚期患者使用麻醉药品镇痛需凭户口簿及市级以上医院出具诊断书、病理报告单或影像检查报告单,办理《麻醉药品供应卡》。

四、晚期癌症病人的《麻醉药品供应卡》及病历资料等在首次使用后由药房保存,并交押金200元。针剂、敷贴配方每次应核对,再次使用时应交回空瓿、废贴。

五、使用麻醉药品的患者死亡后,其家属不准冒购麻醉药品,并于15日内凭死亡证明或户口簿办理退卡手续,同时领回押金。逾期不再返回押金。

7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值班巡查制度

一、医院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门窗有防盗设施。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二、门诊、急诊和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周转柜的,应配备保险柜并安装必要的防盗设施。

三、保卫人员值班期间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安全。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

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追回。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处方保管、发放、回收、销毁由专人负责。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之间要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交接手续,交接班时要清点数量,做好登记,确保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二、对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中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或药剂科负责人反映。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一、医院要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其他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相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

8 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患者随诊复诊制度

一、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对复诊患者要详细询问用药情况、用药效果,以便及时调整用药品种,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二、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应对患者定期随诊,并在病历上做好随诊记录。

三、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管和领取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印制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入库后即移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职管理人员,实行专人、专柜、专管。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场清点,记录处方起止号码,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专用帐册。

三、帐册内容包括:日期、收入处方品名、收入数量、处方编号、保管员签字。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取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领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要认真填写领用单,领用人经核对无误后,要在专用帐册上签字

三、保管员要逐笔记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出入帐,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登记册》,内容包括:领用日期、领用部门、处方品名、处方编号、领用人、发放人签名。

四、保管员要按月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情况汇总,汇总材料一式 9 三份,分别报主管院长、医务科、药库。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使用制度

一、执业医师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二、开具麻醉药品、第

一、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相应的专用处方。医师签名必须与留样一致。严禁签署空白处方。

三、、各科室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白专用处方,应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各科室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由各科室的护士长到专职管理人员处领用,一次领用处方不得超过1本(100张),要妥善保管,并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使用情况登记册》,记录以下内容:处方领入日期、处方起止号码、处方使用日期、使用处方号码、使用处方医生。

四、领用人要妥善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笺,作废处方要交回,空白处方要按编号使用,如有遗失,要立即报医院保卫科、医务科、药库,由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进行处理。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退回和销毁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作废时,各科室要登记记录。

二、各科室登记后由护士长交回保管员处。

三、保管员收到各科室退回的作废处方时,要登记记录。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管员要对回收的处方进行登记,并定期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经批准后按规定进行销毁并记录。

10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区储存管理制度

一、临床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临床科室应当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领用、储存保管及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三、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保险柜。

四、临床科室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及空安瓿(废贴)到药房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领取后数量不得超过本科室固定基数。

五、临床科室应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制度,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班班交接,并填写交接班登记表。

六、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门诊注射室应有使用登记。

七、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对未用完的最小包装剩余药液进行销毁,销毁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八、各临床科室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2、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九、临床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专职管理人员。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职责

一、为加强和规范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使用和安全管理,设立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处、药剂科、护理部、保卫处负责人组成的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小组。

二、根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各项制度。

三、不定期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使用的相关法规和知识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四、定期组织开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五、根据国家的相关要求,制定和印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格式。

六、 组织对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简称药师)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11 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经考核合格者分别授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和调剂资格,并将签名留样备案。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责任人职责

一、临床各科室应指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责任人。

二、临床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固定基数应经过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审批。

三、临床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必须交接清点,交接班应有记录,并由交接人签名。

四、使用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瓿,贴剂的废贴应妥善保存,退交药房。

五、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对未用完的最小包装剩余药液进行销毁,销毁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六、临床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严禁外借,私自使用。

七、临床各科室在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过程中发生丢失、被盗、被抢、被骗或被冒领时,应立即向医疗机构保卫部门报告,并按规定报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保卫部门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

二、负责安排保卫人员现场监督药剂科定期销毁麻醉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瓶及使用后的贴剂。

三、报告发现安全事故或案件的报告,负责立刻通知保卫处值班人员,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妥善处置。同时,把上述情况按规定向主管院长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或提出整改意见。

12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保卫值班巡查人员岗位职责

一、保安按保卫部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保卫值班、巡查制度每日按对急诊科和存放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药房、库房使用存放点的安全作为重点巡查。

二、巡查药房、库房防盗门是否锁好,外墙有无损坏,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三、发现安全事故或案件,负责立刻向保卫部门报告,并同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四、及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记录书写整齐,写明巡查人员、时间、有无安全问题、处置方法、处理结果报告时间及报告受理人签名。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剂科主任职责

一、在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定期检查、监督本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入库验收、储存、安全保管、使用、报损、销毁等管理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向主管院长汇报。

三、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的审核、入库验收的审核及空安瓿销毁的审批、销毁过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审核。

四、负责合理、安全、有效应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宣传工作。

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向主管院长或药品监督部门汇报。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采购人员职责

一、负责办理(也可由医疗机构指定人员办理):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2、《印鉴卡》期满重新提出申请

3、办理《印鉴卡》变更手续

二、按药库保管人员提出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药计划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办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手续。

三、负责购回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库保管人员职责

一、负责购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入库验收,认真做好入库验收记录。

二、负责出库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回收相同数量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及空安瓿、废贴剂),并逐笔记录;对进出专库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

三、负责药库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

四、负责空安瓿及废贴剂的销毁并做好记录。

五、负责医院内报损、销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具体工作和记录。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部门责任人员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基数管理,当固定基数需改变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

二、负责对进、出药房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逐笔记录,做到帐实相符。

三、检查麻醉药品处方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本部门药剂人员填写的各项记录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完整。

四、负责编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五、负责回收药品及空安瓿、废贴剂的保管、汇总并及时交回药库统一销毁。

六、负责本部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

七、对本部门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报告。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人员职责

一、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仔细核对麻醉药品处方、签署姓名;仔细审查处方是否符合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二、负责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

三、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贴剂时,应收回与处方数量相等的空安瓿或旧贴剂并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或废贴剂回收记录》。

四、回收患者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详细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记录》并双人签字,同时负责将回收药品交部门负责人。

五、凡有交接班的调剂部门,值班人员负责清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数量,并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

六、对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药剂科主任反映。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职责

一、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二、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需要,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处方书写及用量应当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四、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1、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五、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六、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

七、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药房配药。

八、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九、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十、除治疗需要外,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

十一、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及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二、妥善保存领取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对领取编号范围内的处方丢失负责。

第三篇:支气管镜操作麻醉方式及无痛支气管镜的相关问题

一、支气管镜操作麻醉方式的分类

目前气管镜术前麻醉方法主要有3种:局部麻醉、局部麻醉联合静脉镇静镇痛(即所谓无痛支气管镜技术)和全身麻醉。局部麻醉联合静脉镇静镇痛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清醒镇静(conscious sedation),不需要麻醉医师的参与;二是MAC技术(monitored anesthesia care),即监测下的麻醉管理,需要麻醉医师的参与。无论清醒镇静还是MAC都不是全身麻醉,患者有自主呼吸,不需要气管插管或喉罩进行机械通气,MAC技术因麻醉较深,需要麻醉医师调整麻醉药物的剂量以控制呼吸,而清醒镇静根本就不需要麻醉医师来调控。

二、局部麻醉技术

早期的气管镜检查采用硬镜,其刺激性大,需要在全身麻醉下进行。20世纪70年代以后,软性纤维支气管镜(软镜)的应用,绝大多数患者可在局部麻醉下进行气管镜检查,该项技术迅速在临床普及应用,对呼吸道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发挥了巨大作用。

丁卡因与利多卡因比较适用于气管镜操作时的气道黏膜表面麻醉,而利多卡因安全性最好,因此该药也是2008版的诊断性可弯曲支气管镜应用指南中推荐的局部麻醉药物。成人利多卡因的总用量应≤8.2 mg/kg,如体重60 kg的患者,2%利多卡因用量不超过25 ml。对于老年患者或肝、肾、心功能损害的患者应格外谨慎,在达到预计的麻醉效果时,应尽量减少经支气管镜注入利多卡因的量。

局部麻醉可以避免全身性麻醉药对呼吸及心血管的抑制作用,保留患者必要的咳嗽反射,常规软镜检查和简单的治疗均可在局部麻醉下进行。但是局部麻醉下操作会对患者产生强烈的刺激,特别是敏感患者容易出现精神紧张、恐惧、剧烈咳嗽、屏气、恶心、躁动及窒息感等不适,并可引起心动过速、血压增高及心律失常等,甚至有些患者因不能耐受而使检查中断。部分患者甚至拒绝此项检查。而且对于儿童以及老年痴呆症等不能合作的患者,局部麻醉下难以实施检查。

当前一些新的支气管镜诊断技术,如TBNA、EBUS–TBNA、导航等技术操作较以前的常规支气管镜操作技术更为复杂、技术难度大,对患者的配合及安静程度要求更高,局部麻醉往往难于达到要求,因此局部麻醉时施加一定程度的镇静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所以局部麻醉合并镇静用于支气管镜的操作现在已经非常普及了。但如何应用镇静药物、是否同时加用镇痛药物以及如何应用、用药剂量的个体化、镇静深度等并不是每一个呼吸内镜医生都清楚。

三、局部麻醉联合静脉镇静、镇痛

局部麻醉联合静脉镇静、镇痛,即所谓的无痛支气管镜技术,欧美国家支气管镜检查时在局部麻醉的同时给予镇静、镇痛药物已成为常规,无论操作是否复杂,有时仅仅是进行很小的黏膜活检操作,也给予镇静、镇痛药物,因为实际上将支气管镜插入患者的气管对患者来讲本身就是一种非常痛苦的体验,因此给予镇静、镇痛减轻患者的痛苦是一种人道主义。国内在局部麻醉下支气管镜操作同时给予镇静、镇痛药物的并不多(近年有增多趋势),仅在患者不能耐受或做介入操作时给予镇静、镇痛药物,有的仅给镇静药物、有的仅给镇痛药物、有的二者均给。给的药物种类也各不相同,诸如咪唑安定、芬太尼、吗啡、哌替啶、可待因、曲马多以及盐酸二氢埃托啡等,很不规范,因此达到的效果有很大差别,不良反应的发生也比较常见。

目前国内大多将局部麻醉+镇静、镇痛称为无痛支气管镜技术,但查阅国外文献后发现有无痛胃镜、无痛肠镜、无痛宫腔镜、无痛人工流产等,但却没有查到无痛支气管镜技术的说法,想想也有道理,不同于胃、肠、宫腔等,气管支气管及肺泡并无痛觉神经,因此支气管镜操作并不会引起剧烈的疼痛。

由此我们也会提出问题,镇痛药物在支气管镜操作中到底起什么作用呢?支气管镜操作需要那么强的镇静与镇痛吗?需要麻醉的那么深吗?需要MAC技术吗?我们知道MAC技术需要麻醉医师的参与,目前大多数医院中实施无痛胃镜、肠镜及宫腔镜等还是占少数,原因是麻醉医师的缺乏,同样在目前给每个气管镜室配备麻醉医师也是不现实的,即使在欧美国家也达不到这个要求!而MAC技术必须由麻醉医师实施,这就决定这种"无痛"技术只能用于少数特殊的患者。

由于气管镜操作并不会引起如胃镜、肠镜及宫腔镜那样的疼痛程度,采用类似于清醒镇静(conscious sedation)的深度即可,不需要麻醉医师的参与。清醒镇静是使用一种或多种药物引起中枢抑制,使患者镇静、注意力降低、遗忘,但具有语言交流和合作能力。从而提高患者耐受性,降低应激反应,使诊疗操作得以能顺利进行。需要提出的是,镇静与镇痛药物合用才能起到较好的作用,这里的镇痛药物主要起到增加患者对内镜插入及操作所引起的刺激反应的阈值,提高患者对内镜操作刺激的耐受力,而不是真正的镇痛。适宜的镇痛药物可增加镇静药物的疗效,从而减少镇静药物的剂量。少量的镇静与镇痛药物可使患者维持在基本清醒状态,对呼吸的影响很小,由非麻醉专业的临床医师实施亦很安全。需要指出的是,单独应用镇静或镇痛药物常需要较大剂量才能达到二者合用的效果,这时由于药物剂量过大可能导致呼吸抑制,因此宜镇静、镇痛药物二者合用。

因为气管镜操作并不会引起如胃镜、肠镜及宫腔镜那样的疼痛,因此也不需要MAC,而达到清醒镇静的程度就可以了!由此笔者觉得"无痛支气管镜技术"的说法似乎不太恰当,当然最终的称谓还有待今后达到共识。

四、全身麻醉技术

早期的吸入麻醉药如氟烷、异氟烷及七氟烷等,曾作为介入性气管镜检查与手术的麻醉方法,现已极少使用。近年来,随着静脉麻醉技术的进步,全凭静脉麻醉(total intravenous anesthesia,TIVA)已成为该手术的常用麻醉方法。TIVA的成熟应用得益于静脉超短效药物的开发和基于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研究而进步的静脉给药技术。

全身麻醉需要气管插管、喉罩或硬质气管镜来建立人工气道给予患者实施机械通气来进行,诊断性支气管镜操作一般不需要全身麻醉(特殊情况下除外,如患者极度不合作或血氧低、需要50%以上氧浓度维持血氧分压等),治疗性支气管镜操作由于刺激大、出血多,采用全身麻醉是较安全的方法。

由于全身麻醉由麻醉医师来操控进行,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此处不再赘述。 (来源: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 2015,38(03): 162-163. )

第四篇:麻醉科各项规章制度

xx 各项规章制度 【篇一:

xx 工作制度汇编】

目录 1.麻醉科人员岗位职责------------- 2.xx 工作制度 3.xx 前访视制度 4.xx 知情同意制度 5.危重及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6.手术安全核查和风险评估制度 7.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8.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9.xx 后随访制度 10.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1.仪器设备保管和保养制度 12.xx 用具消毒制度 13.xx 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14.xx 质量控制标准 15.xx 患者 xx 评价标准 16.xx 患者出手术室标准 17.各种 xx 技术操作规程

18.防止和处理 xx 意外和并发症预案 19.术后镇痛管理规范与程序 xx 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一、xx 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科的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科主任是本科诊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当对院长负责。

(二)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医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三)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四)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密切配合手术和对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工作。

(五)领导麻醉科各级医师做好麻醉工作,参加疑难病例术前讨论,对手术准备和麻醉选择提出意见,必要时亲自参加操作。

(六)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对本科人员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七)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八)组织并担任教学,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开展麻醉的研究工作。搞好资料积累,完成科研任务。

(九)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等事宜。与手术室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科室工作。

(十)审签本科药品、耗材的请领和报销,检查使用与保管情况。

二、xx 副主任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协助科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并有侧重。

(二)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制定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工作动态。

(三)对自己分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措施,提交科务会讨论。

三、xx 主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麻醉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理论提高工作。

(二)参加或指导急、危、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工作。担负特殊病例和疑难病例的会诊工作。

(三)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医师和麻醉士做好工作。组织疑难病例术前讨论,对麻醉前准备、麻醉方案选择和麻醉处理原则提出意见并作出决定,必要时亲自参加麻醉操作。

(四)指导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基本功训练。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吸取最新科研成就,根据本科情况应用于临床。

(五)担任教学、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xx 副主任医师职责 (一)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二)负责分管专业的业务技术提高及人员培养。

五、xx 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负责指导本科医师(士)、进修、实习人员施行麻醉工作。

(二)着重担任疑难病员的麻醉和教学、科研工作。

(三)承担 pacu、aicu、疼痛门诊的相关工作,其他职责同麻醉科住院医师。

六、xx 总住院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直接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负责管理科室的临床麻醉工作,协助科主任处理科室的日常行政事务。

(二)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分工,贯彻执行临床麻醉工作程序,负责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督促、检查。

(三)协助科主任,按本科计划安排本科医师轮转、日常排班、值班、会诊,出诊等事宜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协助科主任召开晨会、科务会和组织实施危重疑难病例、死亡病例和差错事故讨论会,并做好文字记录。

(五)负责院内会诊和安排手术的麻醉,对手术患者进行麻醉前访视、会诊,直接参加危重患者的抢救和麻醉处理,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六)主持麻醉记录单归档和书写质量的督促检查,按时完成各种医疗指标统计报表。

(七)协助科主任制定科室工作计划、阶段小结和年终总结,并负责做好新仪器新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

(八)协助科主任调配临时性工作,安排指令性任务。

七、xx 住院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的日常麻醉、教学、科研的具体工作。

(二)麻醉前,检查手术病员,访视患者,必要时参加术前讨论,与手术医师共同研究确定麻醉方案和麻醉前用药,签署麻醉前知情同意书及麻醉前访视记录单,做好麻醉前药品、器材的准备。

(三)麻醉中,认真仔细地进行麻醉操作,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及用药情况,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如出现异常变化,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

(四)手术后,要与手术医师共同护送患者回病房(麻醉恢复室、icu),并向值班医师或病房护士交代病情及术后注意事项。

(五)手术后及时进行随访,将有关情况记入麻醉后随访记录单,并做出麻醉小结。

(六)遇疑难病例不能单独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八)积极开展麻醉研究,参加科研及教学,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九)协助各科抢救危重病员。

八、执业助理医师职责 (一)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协助住院医师参加麻醉工作。

(二)协助住院医师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麻醉工作。

(三)负责 xx 后登记、统计工作。

九、xx 护士职责 (一)在科主任直接领导下工作。

(二)从事麻醉准备室工作,负责药品、器械的管理,根据医嘱进行麻醉前准备,并做好麻醉后整理和消毒工作。

(三)负责麻醉登记、收费、统计及资料保管等工作。

十、xx 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一)负责麻醉科、手术室内所有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并指导临床使用。

(二)每天手术开始前对主要监护和麻醉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排除故障。

(三)每周对大型仪器进行保养一次,保证仪器完好率在 95%以上。

xx 工作制度 (一)麻醉包括临床麻醉、重症监护治疗及心肺复苏,具备麻醉专业的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医师方可独立实施授权范围内的各种麻醉操作。

(二)担任麻醉的医师在术前均应访视患者,对全身情况进行麻醉前评估(asa 风险评估),确定麻醉方式,开好麻醉前医嘱;复杂特殊的患者应进行科内或多科参与的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对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发生的困难和意外做出估计,便于做好麻醉前的准备工作,并在术前访视和讨论的基础上完成麻醉前访视记录。

(三)麻醉医师应当按规范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充分的告知与说明,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并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

(四)麻醉医师按计划实施麻醉,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术中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做出判断和处理,严格三级医师负责制,遇有不能处理的困难情况应当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并与手术医师商量配合处理。术中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

(五)实习、进修人员要在带教医师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六)术毕,待患者基本恢复后,护送患者回病房或麻醉恢复室,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并向值班医师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七)术后 72 小时内要随访患者,检查有无麻醉后并发症或后遗症,并作相应处理。

(八)急诊手术应尽可能完善手术前的准备工作,术中、术后管理同择期手术。

(九)麻醉工作质量及效率指标的统计分析制度。如麻醉工作量、麻醉效果评定,麻醉缺陷发生情况、麻醉死亡率及严重并发症发生率等,应有记录。

(十)有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骤停等危重患者,应从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通讯等方面做好准备。

(十一)单纯局部麻醉、神经阻滞(如拔牙)可由手术者执行 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三级医师负责制度是医疗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对提高医疗质量和麻醉科医师的科研、教学能力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三级医师负责制,即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按等级开展的诊疗活动。住院医师是诊疗患者的直接实施者,主治医师是诊疗患者的责任者,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是诊疗活动中的领导者,各级麻醉医师应当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共同负责做好患者的各项麻醉工作。

(二)在临床麻醉的医疗活动中,必须认真履行三级医师负责制,逐级负责,逐级请示,即主治医师(二级医师、科室二线医师)应当对住院医师(一级医师、麻醉主管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三级医师、科室三线医师)应当对主治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对复杂麻醉操作实行主治医师负责制,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职务)者方能独立从事风险高、难度大的麻醉操作,住院医师应当在主治医师指导下从事上述麻醉操作。

(三)三级医师负责制应充分体现在临床麻醉、术前讨论、门诊、急诊、值班、抢救、会诊、解决疑难病例、医疗文件书写、全面医疗质量管理等方面。

(四)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听取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上级医师有责任查询下级医师的诊疗工作,上通下达,形成一个完整的诊疗体系。

(五)下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若下级医师不请示上级医师,主观臆断,对患者作出不正确的诊断和处理,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未能亲自查看患者即作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意见,所造

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

(六)若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持不同见解时,可及时提出讨论,不能达成共识时,应先执行上级医师的决定,事后再与上级医师进行学术探讨。

xx 前访视、讨论制度 (一)麻醉前一天麻醉科医师到病房亲自访视手术患者,详细阅读病史,认真检查患者,全面了解病情和术式,认真填写麻醉前访视记录单,开具麻醉前用药,选择麻醉方法,拟定麻醉方案。麻醉前访视内容:

(1)了解病史,包括:

现病史、既往史及个人史、麻醉手术史、食物药物过敏史等。

(2)xx,包括:

血压、心率、呼吸、体温、体重,身高、asa 分级等。

(3)实验室检查,包括:

血常规、尿常规、生化、凝血功能、血气分析等。

(4)特殊检查:

包括:

心电图、超声心动图、holter、通气功能、x 光、mri、ct 等。

(5)与穿刺,气管插管等操作相关的检查:

如脊柱形态,病变,有无义齿,门齿是否完整,颈部活动度,张口度等。

(6)了解病人的精神状态和对麻醉的特殊要求,做出相关沟通与解释。

(二)向患者或家属介绍麻醉方法、麻醉前准备、麻醉过程、术后镇痛方法以及可能出现的麻醉风险与处理对策,告知患者必须注意与配合的事项,以取

得患者信任和解除患者的思想疑虑,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并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包括患者或家属和麻醉科医师的签字。

(三)麻醉前讨论由访视医师汇报患者病情和麻醉方案,遇有疑难危重患者的麻醉,应作重点讨论,并将讨论情况记录在册,必要时向医务处(科)报告、备案。

(四)麻醉前讨论的重点是麻醉方案的选择和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以及特殊病例的特殊处理。

(五)麻醉前访视情况和讨论内容记录在麻醉前访视记录单或病历上。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患者一般情况、简要病史、与麻醉相关的辅助检查结果、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麻醉适应证及麻醉中需注意的问题、术前麻醉医嘱、麻醉医师签字并填写日期。

(六)如发现术前准备不足麻醉实施有困难或危险时,应与主管医师、上级麻醉医师共同协商解决,可向手术医师建议补做术前准备和商讨手术时机,必要时应延期进行手术,以保证患者安全。协助手术医师进行围手术期的治疗。必要时应向医院主管部门汇报。

(七)参与手术科室组织的重大、疑难及新开展手术的术前讨论。

xx 知情同意制度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麻醉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手术和麻醉前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必须向家属交待手术和麻醉的充分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就手术目的、手术和麻醉方式、术前注意事项和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向病人或家属做详细交待,决不能回避可能存在或发生的危险性。争取取得患者或家属理解,并签署麻醉同意书。

4.麻醉同意书是指麻醉前,麻醉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麻醉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麻醉意见的医学文书。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术前诊断、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患者基础疾病及可能对麻醉产生影响的特殊情况,麻醉中拟行的有创操作和监测,麻醉风险、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意外情况,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麻醉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5.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6.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7.有痛苦的或有一定危险的有创操作,在术前一定的时间内向患者和家属做好解释交待,说明诊疗项目的必要性、所存在的痛苦和危险性;对需要患方术前签字的,不能回避可能会出现的危险情况,但也不能不切实际的夸大其危险性。

8.告知地点包括患者床旁、麻醉医生办公室或其它院内场所。告知次数和时间依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告知内容必须具备充分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将有关告知内容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危重、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危重、疑难病例讨论,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危重、疑难麻醉病例进行讨论并提出治疗及麻醉方案。

(二)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做好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三)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意见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上。记录内容包括:

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按发言人顺序记录每个参加讨论者的分析意见、讨论意见等。疑难病例讨论记录须有上级医师审签。

(四)对麻醉实施确有难度的患者可提交医务处(科)组织会诊或全院病例讨论,以确定诊疗措施。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止事故差错的一项重要制度。

(一)手术患者麻醉前麻醉医师要按照《手术安全核查表》中内容依次提问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手术部位(左、右)、麻醉安全检查、患者过敏史、术前配血报告、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等,手术医师逐一回答,同时巡回护士对照病历逐项核对并回答。

(二)手术开始前:

麻醉实施后手术开始前,麻醉医师应当积极配合手术医师再次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并确定手术风险预警等内容。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再次共同核对实际手术名称、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患者去向等内容。

(四)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三)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四)给药前,注意检查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五)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一注意”制度。“三查”即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对床号、姓名和药物的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有效期;“一注意”即注意用药后反应。

(六)麻醉无菌操作前,须查对用物灭菌日期及物品质量。抢救患者时口头医嘱,需要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七)输血查对制度:

输血时要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输血前要经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两人查对并登记,确定无误后方可输入,并注意观察输血过程,严密观察患者的反应,如有不适,立即停止输血,并留余血检查。输血结束后,保留瓶(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核对,确保输血安全。“三查”即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输血装置是否良好,“八对”即对患者姓名、床号、病案号、血型、血袋号、成分、血量、交叉配血结果。

会诊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当及时申请会诊。

(二)会诊记录(含会诊意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邀请其他科室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时,分别由申请医师和会诊医师书写的记录。

内容包括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申请会诊记录应当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会诊意见记录应当有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具体至分钟)及会诊医师签名等。

(三)麻醉科参与的院内会诊主要涉及麻醉处理、急救与复苏、呼吸管理、重症监测、休克抢救及疼痛诊疗等,先由要求会诊的科室提交会诊单,由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医师负责,必要时请示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一般会诊应在 48 小时内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院内危重患者急会诊可用电话邀请,会诊医师须在 10 分钟内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患者进行电话会诊。

(四)为患者进行有创操作前(如中心静脉穿刺置管、动脉穿刺置管测压、紧急气管插管等),应由申请会诊科室医师和患者家属签署有创操作知情同意书,麻醉医师对操作过程不顺利患者24h内随访,及时协助主诊医师发现并治疗可能发生相关并发症。

㈤.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或需做特殊检查,由科主任提出,经治医师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后,填写会诊单,写明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及拟邀请会诊医院科别及医师,经医务处同意,与有关医院联系。会诊由申请会诊科主任主持。必要时,主治医师携带病历,陪同病人到院外会诊。

㈥.外出会诊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及手术麻醉者,首先报请医务部门同意,由科室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指派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师前往会诊,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处置意见,供对方参考。

危重患者抢救和报告制度 (一)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实施,重大抢救应报告科主任、必要时由医务处(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

(二)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情并签字。

(三)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医院领导,迅速予以解决。

(四)在抢救危重患者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要求准确、清晰、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记录时间应

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输血空瓶等要集中放置,以便查对。

(六)抢救物品使用后及时归还原处,及时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七)危重患者抢救结果,应当及时报告科主任,必要时包括医务处。

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医院有关麻醉药品管理规定,完善麻醉科麻醉药品管理制度,麻醉用药均凭处方领取。

【篇二:

医院 xx 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节各级人员职责 一、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负责全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及时传达贯彻院长部署的医疗行政任务。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协调配合,完成临床麻醉、疼痛治疗,加强监测治疗与复苏等任务。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制订麻醉安全策略,确保麻醉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4、领导本科医师做好麻醉工作,主持疑难危重病例的术前讨论工作,对手术麻醉准备和麻醉方法选择做出决定,必要时亲自参加麻醉实施。

5、组织并担任教学任务,安排进修、实习人员和本科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并对本科人员的晋升、奖惩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对进修和实习人员的业务和工作表现作出评定。

6、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抓好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7、掌握本专业的国内外进展,及时引进先进技术,开展麻醉研究工作。

8、确定本科人员轮转、值班、急诊、出诊、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事宜。

9、审签本科药品、器材的申领和报销项目,检查其使用与保管情况。

做好麻醉科与手术室的工作协调,共同完成科室工作。

10、管理科内收查组建和经济核算,制定分配方案。

注:

副主任协助科主任工作。

二、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麻醉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和理论提高工作。

2、参加和指导急、危、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工作,担负院内外特殊病例和疑难病例的会诊任务。

3、指导本科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参加指导疑难病例的术前讨论,对麻醉前准备和麻醉方法的选择提出意见,必要时亲自参加麻醉操作;具体负责抓好医疗质量。

4、指导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基本功的训练。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吸取最新科研成果,引进最新技术,指导临床实践,提高医疗质量。

5、担任教学及对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

6、开展科学研究。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医疗操作规程。

三、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指导本科住院医师、进修和实习医师施行麻醉工作。

2、担任疑难病人的麻醉和危重病人的救治,做好教学、科研工作和院内会诊、急救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预防和消除麻醉并发症与差错事故。

4、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具体负责麻醉恢复室、icu(intensive care unit)和疼痛门诊等工作。

5、其他职责与住院医师相同。

四、总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直接领导下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临床麻醉管理工作,协助科主任处理科室的日常行政事务。

2、根据本科任务及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和日常麻醉的排班,贯彻执行临床麻醉工作程序及各项规章制度。

3、协助科主任按计划具体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以及本科人员的轮转、值班、会诊、出诊等事项。

4、具体负责抓好室内质控和及时准确上报室间质控报表工作。

5、协助科主任制订科室工作计划,完成阶段小结和年终总结。按时完成各种计划报表,数字统计,医疗文书等任务。

6、协助科主任调配临床性工作和安排指令性任务。

7、其他职责与住院医师相同。

五、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按总住院医师的安排完成本科的日常麻醉、教学、科研等具体工作。

2、麻醉前访视病人参加术前讨论,确定麻醉方法和麻醉应急预案,做好麻醉前药品、器材的准备。知情同意和做好签字工作。

3、麻醉中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及用药情况,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遇到意外异常变化,要积极、妥善处理。

4、手术后,要护送病人回病房,亲自检查手术病人的呼吸循环等重要生命体 征情况,并向麻醉恢复室医师和手术医师、病房护士交代病情及术后注意事项;术后及时进行随访。上述交班情况要记入麻醉记录单。

及时完成 xx 总结。

5、遇有疑难病例或技术问题不能单独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6、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7、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积极开展麻醉的临床研究工作,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工作。

8、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麻醉恢复室、icu 及疼痛治疗等工作,实行24h 工作负责制,并协助各科抢救危重病人。

六、xx 护士职责 1、从事麻醉恢复室、icu、麻醉科门诊中病人的监测、护理工作,执行医嘱,并负责登记、统计、资料保管工作。

2、从事麻醉准备室的工作,根据麻醉种类或医嘱进行麻醉前的准备。

3、可担任麻醉医师的助手,协助麻醉医师进行麻醉管理和监测技术的操作与护理。

4、麻醉后进行物品的整理、清洗和消毒工作。

5、药品器材的申领和保管。

6、负责 xx 文书、资料的保管工作。

七、技术员职责 主要在实验室或研究室负责测试、实验准备和辅助科学研究工作,并从事仪器维修、保养等工作。

第二节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麻醉前要详细了解病情,认真准备麻醉器械、用具和药品。

2、实施麻醉前,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名称等。

3、根据病情与麻醉方法,实施必要的监测,随时注意监测仪是否正常运行。

4、严格执行麻醉操作规程和消毒灭菌制度。

5、麻醉期间不得兼顾其他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和谈论无关事宜,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准确诊断,妥善处理。如病情发生突变,应迅速判断其临床意义,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同时通知手术医师,必要时与患者家属沟通。

6、认真及时地填写麻醉记录单,记录要全面、清晰、准确。

7、严格掌握病人麻醉恢复标准,不达标准,不离病人。全麻及危重病人,须待病情许可后由麻醉者或恢复室医师护送病人回病房,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8、麻醉中使用过的药品空瓶,均应保留至病人送出手术室为止。

9、术毕应写麻醉后医嘱并按规定写好麻醉分析小结。

二、术前访视、讨论制度 1、麻醉前一天由专人或实施麻醉者到病房访视病人。详细了解病情,进行必要的体检。如发现术前准备不足,应向手术医师建议或补充实验室检查或特殊检查项目,并商讨最佳手术时机。

2、估计病人对手术和麻醉的耐受力,进行 asa 评级;麻醉前用药决定,选择 【篇三:

xx 十大工作制度】

xx 十大工作制度一、岗位责任制 1.麻醉前要详细了解病情,进行必要的体检,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具准备情况和仪能否正常运行。

2.病人入室后、实施麻醉前、病人出室前,应与手术室护士及手术医师共同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名称等。

3.根据病情与麻醉方法,实施必要的监测,随时注意监测仪是否正常运行。

4.实施麻醉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无菌操作制度。

5.麻醉期间不得兼顾其他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准确诊断,妥善处理。

6.如病情发生突变,应迅速判断其临床意义,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同时告知手术医师,共同研究,积极处理。必要时,应与患者家属沟通。

7.认真及时地填写麻醉记录单,术中每 5min 记录一次血压、脉搏、呼吸、氧饱和度。必要时给予心电图、中心静脉压、尿量、体温、呼末二氧化碳,血气分析等监测,每 30min 记录一次。若病情不稳定,应反复监测并记录。

术中详细记录麻醉期间的用药、输血输液量、体液丢失量、主要手术步骤及有关并发症等。

8.严格掌握病人麻醉恢复标准,不达标准,不离病人。全麻及危重病人,须待病情许可后由麻醉者或恢复室医师护送病人回病房,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9.麻醉中使用过的药品空瓶,均应保留至病人送出手术室为止。10 术毕应写麻醉后医嘱并按规定写好麻醉分析小结 二、术前会诊、讨论制度 1.麻醉前一天由专人或实施麻醉者到病房访视病人。

2.详细了解病情,进行必要的体检。如发现术前准备不足,应向手术医师建议或补充实验室检查或特殊检查项目,并商讨最佳手术时机。

3.估计病人对手术和麻醉的耐受力,进行 asa(american society of anesthesiologists,简称 asa)评级;选定麻醉方法和麻醉前用药;开具麻醉前医嘱。

4.向病人介绍麻醉方式及围手术期必须注意与配合的事项,解除病人思想顾虑,使之增强信心。

5.向病人或病人监护人介绍病情和与麻醉有关的情况,填写麻醉知情同意书,并办理患者本人(或患者委托人)、监护人签字手续。

6.认真填写术前会诊单。

7.手术当天早会由会诊者向全科报告会诊情况,决定麻醉方法,遇有疑难危重病人,应重点进行讨论,制订合适的麻醉实施方案,对麻醉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积极的防范对策。

8.麻醉前讨论应在麻醉科医师主持下认真进行,必要时向门诊部负责人汇报备案,载入病程录内并通知经管医师。

三、术后访视制度 1.一般应在术后 24h 内对麻醉后病人进行首次随访,特殊病人特殊情况随时加强随访,以了解麻醉后医嘱执行、有关麻醉并发症等情况。

2.将随访结果详细记录在麻醉记录单上,必要时在病程录上记述。

3.遇与麻醉有关的并发症,应会同经治医师共同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随访至情况好转。

4.对出现严重的麻醉并发症,必须在科内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吸取教训,并向门诊部负责人报告。

5.若发生麻醉意外、事故、差错应按医疗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四、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遵守“接班不到,当班不走”的原则,特别是危重病人正处于危险中,不应进行交班,应协同处理,直至病情稳定。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地进行。

3.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0分钟到科室进行当面交接班;在接班者未明确交班事项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不允许转换交班方式或电话交班。

4.交接事项包括病人情况、麻醉经过、特殊用药、监测数据、输血输液量、抢救气管插管用品和其他麻醉器械的功能、管理药品等内容。

5.接班者如发现病人病情、治疗过程、器械药品交待不清等问题,应立即查问直至明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因交接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五、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1.对疑难危重病例,应由麻醉科医师组织全科进行讨论。由负责医师介绍病情,提出麻醉方案和并发症或意外的防范措施,经全科讨论加以确定。

2.对讨论情况应作详细记录。

3.麻醉科医师应参加手术科室组织的术前讨论会,从麻醉学科角度,提出麻醉意见并作详细记录,同时向门诊部负责人汇报。

4.对危重病人(包括术中病情恶变者),应组织术后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理论和技术水平。

六、安全防范制度 1.经常开展医疗安全教育,不断加强麻醉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安全意识。

2.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并进行奖罚。

3.充分做好麻醉前的准备工作,不论施行何种麻醉都必须做到思想、组织、药品、器械四落实。熟悉急救用品的位置,熟练掌握气管内插管等应急技能和心肺脑复苏技术。

4.凡遇危重疑难病人,麻醉科医师、门诊部负责人均要亲临第一线,负责医师要密切观察病情并随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严格查对制度,熟悉使用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用药需两人核对药名、浓度、剂量。熟练掌握麻醉机、呼吸机及各种监护设备的使用和具备正确判断伪差及排除故障的能力。

6.使用易燃易爆麻醉药品时,严防起火爆炸。室内各种气体钢瓶要有醒目标记,用后空瓶应移出手术间并挂牌表明。接触病人的电器设备应严防漏电。

7.疼痛治疗和术手镇痛是新开展的技术,应加强管理。要有相应的质量和安全保证制度,不断总结经验,确保病人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8.凡发生重大麻醉事故,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执行,并在 24小时内报告所属市(地)级麻醉质控中心,一周内书面报告省麻醉质控中心。

七、业务学习制度 1.平时以自学为主。每月定期进行小范围讲课一次,、作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主讲人、参加人员名单和主要内容等,并定期考核。

2.使用新技术、新药品时,应首先通过有关部门认可,做好知情同意工作,并认真组织学习,包括其药理、适应症、使用方法、副作用、并发症与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等,同时要有书面材料。

3.对疑难危重病例和发生麻醉意外、麻醉并发症的病例,应事后认真组织讨论,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4.订阅国内外麻醉专业杂志,对相关学科杂志也应关注。

5.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岗位培训、继续教学、参观学习、进修等,不断进行知识更新。

6.根据职称不同,要求每年撰写不同数量的论文。

八、药品管理制度 1.麻醉过程中消耗的药品,应于麻醉结束当日,由麻醉科医师书写处方,专人领取或进入电脑统一管理。

2.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杜绝差错、严防丢失。

3.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如哌替啶、吗啡、芬太尼等实行“六专”(专人、专柜、专锁、专册、专处方、专交班)管理,班班清点交接。其中,专册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手术名称、麻醉方法、用量、用法、残药处理等。

4.抢救用药品要定量并按规定地点和顺序放置,保证供应,并应及时补充消耗药品和清理过期失效药品。

5.药品一律不准出借。

九、仪器、设备保管制度

1.贵重仪器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按规程操作。操作人员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违章操作和损坏机器,应按门诊部赔偿规定负责赔偿;对造成病人痛苦或并发症意外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平时要做好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发现故障后,应立即报告仪器保管负责人和麻醉科医师,并填写报修单,提出维修,以保证正常使用。

3.建立贵重仪器档案,加强管理,登记包括购买时间、价格、验收报告、启用时间、使用说明书、维修记录等内容。

4.定期请设备科 xx, 包括内部清洁除尘,性能检测、仪表数据校准、易损件定期更换、电器安全监测等。

5.计量设备要定期鉴定,并将鉴定结论粘贴在设备的明显位置。

十、麻醉用具保管消毒制度应指定专人负责麻醉用具的请领、保管。在每个病人进行麻醉操作前后,麻醉者进行手消毒。入手术室前应按规定着装。

(一)xx、回路、抽吸设备等处理:

1.每个病人麻醉结束后,所有废弃的物件如吸痰管、气管导管、牙垫、螺纹管等一次性用品,都应按门诊感染质控管理要求放在手术室指定的地方统一处理;重复使用的物品,如呼吸囊、双腔导管,应用流水冲洗以环氧乙烷进行消毒。

2.所有重复使用的金属器具都应进行高压灭菌消毒。

3.咽喉镜在每次使用后,都须用水及消毒液冲洗,并用酒精擦净。遇有传染病者,必须用消毒水浸泡。再用环氧乙烷进行消毒,同时检查咽喉镜电源使其处于备用状态。

4.麻醉结束后,应清洁麻醉机、手推车、监护仪等。

(二)椎管 xx 局部阻滞 xx 的设施处理:

1.使用一次性穿刺包,应在使用前检查有效期、包装完整性及消毒标志,不合格者应更换。

2.一次性穿刺包内的硬膜外导管、连接器、注射器等,使用后应废弃。

(三)药物及液体:

1.麻醉科使用的药物大多是单剂量,一个病人未用完的药液,术毕应全部废弃。

2.静脉输液的液体及一次性输液管、针头,输液完毕应废弃。

3.二氧化碳吸收剂一碱石灰,不再有化学活性时,应废弃。

(四)病人及消耗品需隔离的结核病人、乙肝病人等传染性病人,按医院感染质控的规定作特殊处理,消耗品严格选用一次性用品,并注意交接。

(五)其他物品定期作细菌培养或院感科培养后,应把报告单粘贴在执行记录本内,超标者应分析、寻找原因及时纠正。

第五篇:麻醉科质控制度

1、建立健全麻醉质量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生命的质控制度。

2、强化质量意识,定期开展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分析、评价或结合典型病例、差错事故等进行质量意识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3、对进修医师、轮转医师和新上岗医师,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重点是医德规范和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

4、按照麻醉质控要求,每月进行麻醉质控统计、分析,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麻醉质量检查、评估,并通报全科室。

5、对麻醉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抓紧时间调查、处理和纠正,并提出整改意见,除在科室及时贯彻执行外,并向医务处报告。真正做到问题已经查清楚,当事人已接受教训,整改措施已全面落实,思想认识已得到提高。

6、提高麻醉前小结和麻醉记录单的书写质量,保证麻醉记录单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整洁性和一致性。

7、科室成立质控小组,在科主任的领导下,按照质控标准,完成质量监控任务,并将麻醉质量管理作为奖金分配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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