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型法学教学论文

2022-05-03

本论文主题涵盖三篇精品范文,主要包括《研究型法学教学论文(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为培养跨世纪的法律人才,践行党的依法治国方略,高等教育法学专业作为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应当积极探索研究型教学改革。法学专业教师应改变传统教学观念,以“以生为本”作为研究型教学的核心,注重学生对法律科学本质的追求和思维方式的培养。为实现研究型教学的目标,案例教学法、基于问题的学习及法律诊所教育法等教学模式的选择就成为必要。

研究型法学教学论文 篇1:

构建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的思考

摘要:培养公民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有赖于创新教育。高等学校(特别是教学研究型大学和研究型大学)开展研究型教学创新教育对于提高全民族的创造力则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法学高等教育中的创新教育受制于教学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模式与方法、教学管理模式、教学外部环境等诸多因素。本文试从创新教育的视角反思我国的法学教学模式探讨研究型教学模式的创新教育意义。

关键词:法学教育;研究型教学;创新教育

一、对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的基本认识

对于教学模式的理解有许多,在国外,较有影响的教学模式的定义是乔伊斯和威尔的定义。他们认为,教学模式是可以用来设置课程、设计教学教材、指导课堂或改进其他场合的教学的计划或类型。在国内,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教学模式就是教学结构。它是在一定的教学思想指导下建立的比较典型和比较稳定的教学程式。另一种观点认为,教学模式就是教学过程的模式,或是一种有关教学程序的策略体系、教学式样。即:根据客观的教学规律和一定的教学指导思想而形成的整个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比较稳定的教学程序及其实施方法的策略体系。再一种观点认为,教学模式属于教学方法范畴,它是教学方法或是多种教学方法的综合。

这些观点各有侧重,综合以上观点,关于,笔者认为从信息化教育的角度分析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的这种定义更符合信息论原理和信息传播的要素构成,并可以为法学研究型教学教学理论找到了一个新的生长点。具体来说,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是:按照信息传播和信息加工的特征,法学教学模式是指以素质教育、主体教育、创新教育思想为指导思想,以交往教学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和创造心理学为理论基础,在法学课堂教学和课外课题研究活动过程中的比较稳定的进程和结构,其中,教学活动进程包括教师、学生、媒体和教学内容等四个要素,它们彼此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构成稳定的结构——法学教学模式。

二、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的特点

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重视对问题的探究,通过对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的研讨、探究,使学生获得相关知识,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倡和鼓励争论,允许怀疑,倡导标新立异,不求答案的唯一性。

(二)倡导教学目标的多元化,不仅要传授知识,而且更重视培养能力和思维,特别是创造性思维能力和思维。

(三)主张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多样性,为实现多元化的教学目标,应采用研究、讨论、案例分析、诊断式教学等多种方法并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四)教学关系的民主化。现代教学模式应确立新型师生关系,教师是导师,也是学习伙伴。在平等的教学关系中,实现师生互动,教学相长。

(五)课内研究性教学与课外研究性课题活动相结合。

三、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的一般程序构建

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包括课堂教学模式和课外研究性课题活动模式。

(一)课堂教学的一般程序

第一,情境导入,主动探究思考、研究都是从问题开始的。问题情境的创设,能使学生明确探究的目标,给思维以方向;同时产生强烈的研究解决问题的欲望,给思维以动力;通过对问题情境的解决,确定研究课题,给思维以创新。所谓问题情境,指的是具有一定难度,需要学生努力克服,而又是力所能及的学习情境,即一种适度的疑难情境。问题情境一般包含这样几个基本要素:学生未知的新知识、与学生原有的知识水平相联系、通过教师引导和学生探索可以最终达到目标。能否成为问题情境,主要看学习任务与学生已有知识经验的适合度如何。问题情境中必须包含有新的因素,但有不能完全脱离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如果难度太大,学生无论如何都无法掌握,便会失去学习的兴趣和热情,而问题太容易,也不能唤起学生的好奇心和探究心理。因此,问题情境的设置类似于“脚手架”的作用,为新旧知识架设桥梁或通道,从问题入手,到确定研究课题,从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入手,到引导学生主动探索、解决问题,发现新知识。问题情境成为联系问题和课题、联系新旧知识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好的问题情境设置往往能把学生引入一种心理上的欲罢不能的境界,产生强烈的好奇心理,从而进入到积极学习的心理状态。

第二,互动合作,启发思维。研究型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自主性强、综合程度高等特点。因此,要求教师采取更加灵活、更加开放和更加有效的课堂组织形式,在更大的时空范围内将个人独立探究、小组合作交流、集体研究论证等教学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在学生个人对所提出的问题,独立地、自主地、自由地、发散地探索的基础上有意识地组织小组合作交流,使学生在小组合作交流中分享自己获得知识的喜悦并学会相互合作,相互帮助和相互关心,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并在小组合作交流的基础上,进行集体研究论证,揭示知识发生的规律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实现学习上的互补,进一步增强合作意识、口头表达能力和交往能力。

第三,形成结论,有效迁移。在通过多种灵活的方式方法引导学生主动积极地参与到教学内容的思考与研究中后,教师进一步帮助学生运用分析、归纳、综合、类比、联想、论证等方式方法,将所研究的问题进行拓展与延伸,将所得到的结论进行深化,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目的,有效实现知识的迁移,培养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研究、学会创造。

第四,合理评价,体验成功。研究型教学的目的不是为了选拔与甄别,而是要发挥激励和导向作用,通过评价促进学生更好地全面发展。它要求体现教学评价的全面性、导向性、实效性、过程性和发展性。因此,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评价是多元化取向的,其核心是强调学生研究创新的发展潜力,注重方法而非结果,要体现教学评价的全面性、导向性、实效性、过程性和发展性特点。

(二)法学研究型教学课外课题活动模式

开展研究性课题活动的核心是采用探究性教学模式。这一模式的显著特征是以问题、专题、项目为出发点,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发现、认识问题,通过调研、查询资料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策略;在讨论、辩论中对实施方案进行比较;最后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措施解决问题或完成课题设计。这一模式的基本程序如图所示:

第一,提出问题(项目)

在研究性课题活动中,教师应根据教学目标,选择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学生感兴趣、十分关注的热点材料,创设特定的问题情境。同时要鼓励学生自己去观察、调研,发现和提出问题。

第二,建立假设,提供素材

针对问题或项目,指出解决问题,或完成项目的可行性设想。教师应尽量在问题情境中,采用启发、诱导之原则,让学生通过自主分析、综合、比较、类推等逻辑思维方法不断产生假设,并不断围绕假设进行推理。对复杂的综合的课题、项目,教师要指导学生查询相关资料、手册或借助媒体网络信息系统提供帮助。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要引导学生将原有的片断知识,从不同维度方向加以改组、整合,从中找寻其必然联系,逐步形成比较确切的概念规律等。对复杂的课题、项目仅需提出初步的构思及解决方案。

第三,拟定计划,制定措施,收集资料,开展专题研究

针对假设,拟定解决问题的计划,计划的内容应包括探究问题的形式、实验论证步骤、资料检索类型、解决问题形式(班级、小组、个人)及结题时间等。对复杂的课题(项目),应制定完成结题的详细的流水节拍、时间框图。

第四,小组研讨,验证假设,论证课题(项目)

按计划对假设进行验证。资料检索式的验证,应通过学生收集、整理相关的假设材料,经分析、对比、概括得出结论。实验观测的验证,应通过制定和实施实验检测方案,观察实验现象,记录、分析实验数据,总结实验结果,从而判定假设是否成立,或是否需要改进。对复杂的课题(项目)应对照相关的规范、标准及国际准则,进行必要的论证。

第五,交流、辩论,总结提高

教师应引导学生对验证的结果、结论展开相互交流、辩论,扬长避短,补充完善,总结出科学的结论。并通过演练,使知识得以强化和迁移。对复杂的课题(项目),应通过方案比较,使其效果达到最优化。

三、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的多元化与优化

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应该是多元化的,因为不同的教学媒体具有不同的教学特性与功能,不同的学科、知识类型、教学对象年龄层次等,都具有自身的特性。因此,在构建研究型教学模式时应该注意这些方面,建立多元的新型课堂教学模式。就研究型课堂教学而言,应根据不同的教学目标,针对不同的学科、知识类型、教学对象的特点实施不同的课堂教学模式。就某一特定课堂教学模式而言,教学的结构进程虽然是固定的,但是教学方法却是灵活的,因此,同一课堂教学模式,教学过程也可以是丰富多彩的。因此研究型教学模式的构建要不断优化完善,要采用与研究型教学理念相适应的教材形式、授课方式、讨论形式、作业类型、实践训练和考核方式,建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基于探索和研究的教学模式,激发每个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

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的优化,首先要求及时反应新时期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并在教学中应用新的技术和手段,形成的新的教学结构进程。其次,要建立比较完整的操作要求和基本程序并提出主要的教学策略。这里的操作要求和基本程序应该是可以在实际的教学中运用并经过实践验证的。这种教学模式应该具有可行性,否则它也不能叫做模式。具有可行性才有推广价值。其结构进程应该清晰明了,人们便于操作,这样才能推广。这里的操作不是机构地重复操作,程序是相同的,但是教学的方法是可以千变万化的。教学的结构进程主要是为了人们的模仿和运用。再次,法学研究型教学模式形成的是教与学活动中各要素之间稳定的关系和活动进程结构形式。模式一旦形成,要素之间的关系就趋于稳定,模式的进程结构也趋于稳定,模式才具备可行性。但是,稳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稳定是相对的,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课堂教学模式也要经历一个完善的过程,一成不变的模式同样是没有生命力的。

虽然教学模式具有简略性,便于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掌握和运用,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具体的教学情境是千差万别的,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一样,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没有完全相同的两节课。尽管任何教学模式都有明确的应用目的或中心领域,而且有具体的应用条件和范围,有一定的针对性,但固守某一模式就会地过于机械化、刻板化了。因此,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可以研究模式、运用模式,但更要超越模式,这便需要教师提高教学艺术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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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褚永慧]

作者:王蕴波

研究型法学教学论文 篇2:

论法学专业研究型教学中的教师

摘要:为培养跨世纪的法律人才,践行党的依法治国方略,高等教育法学专业作为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应当积极探索研究型教学改革。法学专业教师应改变传统教学观念,以“以生为本”作为研究型教学的核心,注重学生对法律科学本质的追求和思维方式的培养。为实现研究型教学的目标,案例教学法、基于问题的学习及法律诊所教育法等教学模式的选择就成为必要。

关键词:法学专业;研究型教学;教师;教学观念;教学模式

1法学专业研究型教学的理论与实践背景

18世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认为,探究的欲望是人与生俱有的,因此,教师就应当创设问题情境,以期为学生提供探究的机会。德国洪堡教育改革时,就曾在1809年提出“教学与研究相统一”的教育理念。美国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杜威曾在其1916年出版的《民主主义与教育》一书中提到,科学教育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学习研究的过程和方法,而不仅仅是让学生学习大量的知识。20世纪70年代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医学院首创了PBL(problem–based learning)模式,即“基于问题的学习”模式。20世纪80年代以来,PBL模式在美国研究型大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研究型学习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在我国,研究型教学是高校为了适应研究型社会的需求,促进培养跨世纪人才目标的实现所做的教育改革重大举措。21世纪带来了诸多的希望与机遇,但也面临着无数的问题和挑战。面对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势所趋,如果說20世纪是属于“财富源于物质资源”的时代,那么,新世纪将完全属于“财富源于人力资源”的崭新时代。这就意味着跨世纪人才的培养需要人才观、教育观的巨大转变,改革高校传统的教育模式亦势在必行。在此背景下,教育部在2005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全国高校要大力推进研究型教学,以全面加强学生的能力与素质培养。随后,《国家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07)》明确提出,“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特别是一批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是我国加速科技创新、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需要”。为贯彻落实该纲要,加快研究型大学建设,教育部于2007年又颁布了《关于加快研究型大学建设,增强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研究型大学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基地,研究型大学要树立自己的人才培养理念,改变单一传授知识的教学模式,着力构建科研与教学相结合,‘产学研’有效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结合科研实践、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探索未知的兴趣、独立思考的习惯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国内许多高校广泛开展研究型教学的尝试,通过课堂研讨,案例研习、实践学习等方法的运用,积极探求有效的研究型教学经验,并展开大量的相关理论研究。

法学作为一个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为培养跨世纪法律人才,更加要求高校在人才培养上强调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这也是践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加强创新法治人才队伍的建设的必然要求。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联合实施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中亦将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作为该计划实施的核心目标之一,这就要求高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念下,积极探索法学实践教学改革,这也是法学专业研究型教学的应有之义。

2法学专业研究型教学中教师的教学观念转变

法学研究型教学旨在通过学生主体参与,培养学生法学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工作的能力,这就要求教师要更新教学观念,改变在传统教学模式中一言堂的教学方法,而是在教学环节中引导学生提高问题意识,积极思考问题,并能创造性地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解决现实法律问题。

“以生为本”作为研究型教学的核心,决定了教师不应仅仅是为了“传道、授业、解惑”,学生也不应仅是知识的承受着,这样的变化就要求教师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理念,在课堂教学中要创新教学方法,合理选择教学内容,启发学生的思维,与学生共同参与知识发现的过程,并在此过程中不断激发学生探究知识的热情,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造能力,使学生从传统教学中的知识的被动接受者,真正转变成教学活动中的主体。

研究型教学的实质,是使学生通过各种形式对法律科学研究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的探究,认识与发现“已知和未知”的内容。这就要求法学专业研究型教学工作中,教师不应仅仅将研究型教学理解为单纯的案例教学,而将教学重点仅仅放在培养学生分析解决案例的能力上来,忽略了学生对法律科学本质的认识,对法学基础理论和立法者所追求的价值目标的探究。否则,将会在一方面导致学生无法真正理解案例的剖析对整个法律科学体系的建构和发展所发挥的作用,以至于在面对一些新的法律问题和情境时依然手足无措。另一方面,亦会导致研究型教学内容仅仅局限于实践性较强的法学分论环节,而对总论部分基础理论的教学还停留在传统教学模式运用的层次上。其实,研究型教学的本质就在于让学生领悟研究的思想、过程及方法,因此,任何其他以教师在课堂中作为知识的引导者与促进者的身份出现,并以促成学生对法律科学本质的探究与认识,凸显研究型教学内涵的教学方法都可以通过研究型教学得以实现。

综上,为达到研究型教学的目标,要求教师从传统的仅仅传授知识的教学观念转变为注重对学生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的培养,重视对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主动性的激发,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强调学生独立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锻炼。从而“教给学生能借助已有的知识去获取新的知识,这是最高的教学技巧之所在。”亦为研究型教学所追求的目标。

3法学专业研究型教学中教师的教学模式选择

引导学生学习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法学专业的特性发挥自身的创造性,创新教学方法。教学是一项艺术,而艺术是需要创造的。创造是教师个人在课堂上的智慧彰显和个性舒展。作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研究型教学中教师创造性的发挥,目的在于引导学生创造性地学习,创造性的学习更有利于学生主动建构知识的意义,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创新能力。这就对教师的教学方法提出了创新要求。

3.1案例研讨法

案例教学法自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C.C.Langdell)首创以来,已广泛用于诸多学科。案例教学法是通过对一个具体的案例描述,引导学生对这写素材进行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可以大大缩短教学情境与实际生活情境之间的差异,提升学生的创造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但其实际效果的大小还主要取决于教师对案例的选取和课堂引导的能力。

案例的选取要立足于经典与热点案例,力争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与理论深度。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既要克服以教师为主导、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案例研讨模式,又要避免教师引导不足,导致研讨层次过浅的情况出现。因此,在案例研讨之前,教师要对所有参与课程的学生进行分组,各小组在组长的组织下展开课前讨论,并形成可小组间可相互交换的书面材料。而课堂讨论的内容则主要集中在学生课前讨论所集中的关键性问题及教师指定的重要问题上,从法学理论到法律制度再到制度时效进行系统讨论,而教师要不失时机地介入到课堂讨论中,对学生的讨论予以适度的引导,为保证教师参与的力度与时效,建议教师引导时间应不低于每节课的四分之一。

应当注意的是,法学专业研究型教学中案例的选取,因不同的部门法而存在难易区别。笔者所从事的经济法教学与研究领域,由于其法律实践,多存在于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及部门与地方政府的立法实践中的特点,致使其以诉辩形象呈现出来的真实案例极为少见,而学生对无诉辩依托的經济法案例往往又不予重视,这就要求,教师在案例的选取方面要尽量贴近现实,因而对教师在研究型教学方面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挑战。

此外,法学案例的设计与研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促进学生对相关法学理论的理解与思考,进而解决理论与实践领域存在的问题。因而,案例的选取应当与理论的学习之间具有连续性,力求通过案例的甄选、苏格拉底式的发问等方式,达到深化对法学理论的认识与解决理论实践问题的能力。

3.2基于问题的学习

作为一种比较成熟的教学模式,基于问题的学习(PBL)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医学院。为了培养创新型人才,自20世纪80年代起,此种教学模式在美国研究型大学中被广为采用。“PBL强调把学习放到复杂的、有意义的问题情境中,通过让学生解决现实世界中的问题,来探究问题背后隐含的概念和原理,以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在PBL教学模式中,教师作为学习活动的促进者和引导者,其作用主要在于设计问题情境,并对小组的学习加以引导与协调。虽然PBL教学模式在实践中因研究者的不同而在具体实施策略上有所不同,但其中不可或缺亦为至关重要的环节就是以一个问题的情境设计为起点。在法学学习领域中,作为法学学生学习起点的问题,既要保证能够引起与所学法学专业领域相关的概念与基本原理,以达到学生学习的目的,又要能够在专业学生的经验世界产生共鸣,以激发学生的探究动机。这就对法学专业教师运用PBL教学模式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教师花费更多的时间备课、学校提供相应的学习培训机会就成为必要。

3.3诊所法律教育法

诊所法律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是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的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新的教学方法。其形式借鉴了医学院临床实习中的诊所式教育模式。学生在一个真实的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的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并开出“处方”。在法律诊所教育情境中,教师的身份应当是组织协调者,扮演的是引导者的角色,引导学生完成向学习主题角色的转换。这就需要法律诊所教师运用引导式、启发式提问使课堂气氛融洽、生动活泼,进而把课堂讨论引向深入,并最终由学生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根据诊所教育实践的特点,要求作为法律诊所的教师不仅应当在创新教学观念的基础上不断丰富诊所教育的经验,还应当具有扎实的诉讼法学、实体法学和律师实务学方面的理论知识。

又由于将培养律师的职业技巧作为担负的主要职责之一,法律诊所教育还要求教师具有娴熟的律师职业技能,唯有如此,教师才能在引导学生诊断案情时做到得心应手,真正实现从传统教育中教师主导者地位向研究型教学中引导者身份的转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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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爱菊

研究型法学教学论文 篇3:

任务型教学在职高英语语法教学中的运用

【摘要】语言最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语法,这同时也是职高学生学习英语的一个重中之重。任务型语法教学是在分析任务型教学和语法教学的基础之上提炼出来的,它既关注语言意义,也包括语法,学生通过学习语言形式,要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与动机,同时也符合职高的教学特点。任务型教学就是在完成生活相关任务中,运用自己的经验来完成学习语法的目的。在传统的的语法课堂中大家所使用的3P教学法,是枯燥乏味的,任务型语法教学就是为了改变这一现状而出现的,使语法教学不再脱离交际实际。

【关键词】英语语法教学 任务型教学

本文将首先探讨国内外任务型语法教学现状,对任务教学进行统一的分析,包括其定义、特点、流程等,再通过教学实验来路不正任务型语法教学在职高英语课堂中的优势和可行性。很多学生学习态度不端正,没有主观能动性,丝毫没有学习语法的主体意识和合作意识,并且没有能学好英语的信心和勇气。而任务型语法教学改变了这一现状。此次研究具有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希望此研究对职高教学会有所启迪,有助于他们改进英语语法教学,提高教学效率。

一、任务型教学模式

任务型教学是一种以任务为核心单位计划、组织语言教学的途径。它最早出自于交际语言教学理论,以完成任务为基础,贯穿整个学习过程,学习成就不以分数体现,而是以任务成果展示为标准。学生在有具体目标、动机之下,即中自觉学习,并且自然而然的去运用所学的知识做一些事情,在做这个事情的过程中,则会再次运用他所学的语言,以自觉到的语言来处理事情,即可发展本身语言能力,同时,依照英语教育理论,实际教学的发展分析。由此可见,任务型教学是当前用来培养学生最有效的语言能力运用方法。

二、任务型教学模式的需求

随着现代世界的日趋发展,外语显得尤为重要,外语语法教学也在发展中,因此,传统的教学方法已无法满足现代教学的需求,需要给教学输入新鲜的血液,任务型语法教学的学习方法是非常多,例如任务学习、语法听和写、增加活动意识等方法。同时还要注意语法教学的三大原则:交际性原则、系统性原则还有多样性原则。

通过实验表明,虽然任务型语法教学和传统语法翻译法的影响下,教学都可提升学生英语的语法水平,但任务型语法教学效果更明显。任务型语法教学不单可做中学,还可将生活中的例子引入、融合课堂,让学生以自己学过的英语,在真实语境中来解决问题。学生不仅全面提高了听、说、读、写等各项技能,还使自己运用的英语能力大大提高。这才是我们学习英语最高目标,以学来达到运用目的。任务型教学不单单是立足于学生,将学生作为教学主体,任务设计还是和学生的情感、生活经历接近,这更要让学生的情感体验得到提升,这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融入自己的知识与生活体验,有助于学生尽快的掌握和运用新知识。

任务型教学采取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等多重的方式,让学生可由不同角度看到自己的英语水平及其他方面能力,哪里有进步,一目了然,自身所存在的不足也会暴露出来,使同学之间的关系也更加友好,积极参加至评价,这让学生形成良好的意识与学习观念。

在职高英语任务型教学方式时,要就要求教师成为课堂教材的创造、选择、学习者,由被动成为主动的,让学生变成一个自己完全的喜欢上教学材料和课堂活动的学生。教师作为任务型教学的执行者,同时也是学生实施学习任务时的指挥、促进、领导者。在任务型教学课堂中教师作为一个学生引领人,要构建起学生的正确学习目标,帮助他们可以树立乐观、向上的探究学习的优秀态度,把学生培养成知识学以致用的学生,运用到实际上来的杰出能力。学生有好有坏,让不同的学生有不同学习范围、内容,再提升不一样层次学生水平、能力,指导学生在组织学习洗中相互帮助、鼓励、合作。教导学生养成增强自我责任感,在完成任务过程中,学会评价自己与他人学习成果,为今后的学习打下基础。

三、任务型教学在职高英语语法教学运用的关键

任务型教学运用在高职英语语法教学的过程中要处理好几大关系:

1.处理好规则及其所发生的例外。在任务墼科学家中对于语法的例外有两种处理情况,一类是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会自己总结和归纳出规则,然后把自己遇到的问题向老师提出,此时老师应该对该名学生所提出的问题来讲解,同时在之后练习当中及规则用法一起说出,帮助学生解决实际的困难,将学习上遇到的疑难杂症彻底根除。还有一种情况,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会发现一些规律来帮助其学习,这时,作为教师应把这些规律收集起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把有用的规律告诉大家。使学生的整体学习效率都有所提高。

2.正确的认识语法与语法教学之间的关系。我们学习语法的目的不在于研究语法本身,而是为了通过学习语法来更好地掌握英语的读、写、听、说等英语综合能力。不能舍本求末,忘了我们原本的初衷。这是一门应用科学,学习语法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掌握英语。

3.要做好与中学英语语法教学的沟通。现代职高教学所面临的情况较差,职高老师不了解中学的教学情况,而中学老师同样不了解职高的教学情况,其中缺乏了必要的沟通,双方各行其政,从客观上讲,这也是我国教育体制所造成的,极大地限制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信心。从而导致了学生成绩下降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我们要互相了解,互相补充,来弥补从中学到职高的教学缺陷。

虽然现在的任务型教学仍然存在着争议。明确的语法教学可促进语言学习。但任务型教学方法倡导语法教学是一定的,但这不是语言教学唯一目标。(1)学习语法可提升语言输入效率,这让学生抓住那些平常都未能注意的语法规则、问题。(2)其可监控语言的输出,加快语言学习的过程。语法教学写法不可提升学习交际力,其目的主要是提升学生语法意识,让他们可运用准确应运知识及监控的语言输出。

到当前许多职高学生是以3P教学为主,以教学总结规则再传达给学生,无法重视学生的主体性,还会打击他们的上进心。任务型科学家强调学生为教学主体,重视学生原有知识结构以及经验,提升他们学习的兴趣。学生又可将所学习的信息原本学习基础上,通过同化造成原有知识的丰富。

4.在传统教育心理上,将学习动机定义成维护、激发学生从事学习活动原因。但是,当前教育心理学加以了更多含义。沃尔福克曾经说过,学习的动机不仅是涉及学生或是想法,同时也涉及了更多含义,包括了目标、计划等,对于所要学习和如何学习任务反省认知意识,主动找信息,对于反馈清晰、直接,对于成就自豪和满意及不怕失败。同时,将学习动机定义成寻求学习活动努力、意义从中获得溢出的倾向。心理学上把学习动机分为两种,一种是内在动机,另一种是外在动机。任务型教学就是良好的结合了这两种动机的产物。语法教学分为三个阶段:(1)主题及任务介绍。在这一个阶段当中,教师为学生提供了一些有关语言输入,学生可回顾之学过内容,为提出新内容做准备,其目的是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回顾之前的相关背景知识,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进来。(2)提供任务环。在任务的环节当中,给学生充分语言表达出的机会,强调语言的流畅性,让学生可以知识任务的内容。职高的学生在自信心方面有所不同,部分学生的英语表达能力不足且自我控制能力差,因此在学生陈述时,比比做太多苛刻的要求,使用母语答题也未尝不可。在这个环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小组中的每一个人都有回答的机会,这样既不单增加语言输出量,同时也激发了学习兴趣以及学习的动机,在一定的语境环境下提升了学生的交际能力。(3)语言焦点。本环节用来帮助学生归纳总结在任务中的语法问题及知识,以此来构建语法知识的架构,用来制约学生学到零散的知识,未有整体结构。这让学生把他们观察到的语言特色系统化。把概念进行澄清,同时注意新知识更新。这类语言形式都会引起学生注意,在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即可快速识别。在经过之前环节,学生们已经整体上接触至语言,在完成任务中,听、说、读、写让他们对语言进行深层次加工。

任务型教学能否顺利的执行,第一,看观念是否有所转弯。任务型语法教学是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师在课堂是否还是权威,这一理念会被颠覆,教师将成为引导学生在课堂学习的人。在课堂之上,教师应构建起良好、和谐、民主的学习氛围,以此帮助学生来消除课堂之上紧张气氛。多多鼓励学生来参加到小组合当中,让学生可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体会到成功的喜悦。

任务型教学是一种兴起于20世纪末的教学方法。任务型教学是以具体学生任务作为平台,整体学习过程中,就是完成任务的一个过程,教学成果也体现在任务展示的结果,任务型教学就是这样一种立足于学生,将学生作为主体的教学模式。在高中的课堂上,英语课程标准的要求是语法教学都采取任务型教学法,这符合牛津大学的高级英语素材语法编写的特点,可以说是填补了传统语法的教学的问题。虽然在长期的发展中,任务型语法教学中有利于排除掉传统语法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加法学生的潜能,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学习激情,有利于将个性化学习普及,有利于发展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任务型教学完全按照新课标理论,以及素质教育要求进行执行,让教学方法可更有效。但是还需要所有语言学家、英语教学及学生的不懈研究、努力使其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范明华.任务型教学在高中英语语法教学中的运用[J].四川师范学院学报,2014.

[2]陈敏.任务型教学在高职英语专业语法教学中的运用[J].教育导报,2011.

[3]刘芸.高中英语课堂实施任务型语法教学研究[J].开放教育研究,2012.

作者:梅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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