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论文范文

2022-05-11

小编精心整理了《股权投资论文范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我们买下(企业)时不要祝贺我;等到我们卖掉时,再祝贺我吧。”——亨利·克拉维斯2006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为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监管提出了基本要求。

第一篇:股权投资论文范文

股权集中股权制衡与过度投资

摘要:本文以2003-2007年的面板数据 ,实证检验了股权集中、股权制衡对上市公司过度投资的影响。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和过度投资之间呈“U”关系,说明大股东激励效应和堑壕效应同时存在,而股权制衡能有效制约企业的过度投资。

关键词:股权集中;股权制衡;过度投资

一、引言

股权结构在公司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其效率,一直是最为活跃的研究领域之一,大量学者围绕这一问题展开了富有成效的研究,其研究视角大致可以分为两个:一是基于企业绩效或价值;二是基于以投融资为代表的企业决策行为。其中,前一视角的研究成果十分丰富。如Xu和Wang(1999)发现,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盈利能力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同时,公司盈利能力与法人股比例正相关,与国家股比例负相关,与流通股比例不相关,他们所强调的是法人股和股权集中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孙永祥和黄祖辉(1999)的实证研究表明,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公司的Tobin's Q值呈倒U型关系,并且较高的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有利于公司价值的提高。杜莹和刘立国(2002)发现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呈显著的倒U型关系,同时,国家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显著负相关,法人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显著正相关,流通股比例与公司绩效不相关。但是,白重恩等(2005)的研究结论却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负相关而且二者是呈U型而不是倒U型关系,同时,股权制衡对公司价值有正向影响。陈小悦和徐晓东(2001)发现在非保护性行业,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正相关,流通股比例与企业绩效负相关,国家股和法人股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则不显著。但是,Sun和Tong(2003)却发现,国家股对公司绩效有负面影响,法人股对公司绩效有正面影响,外资股对公司绩效没有显著的影响。Wei、Xie和Zhang(2005)发现的结果则是,国家股和法人股都与Tobin's Q值显著负相关,且呈明显的非线性、正U型关系,外资股则与Tobin's Q值显著正相关。

综上所述,现有关于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与公司绩效之间关系的研究还远没有达成一致结论。与国内上述关于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的研究不同,本研究的目的是要考察股权集中、股权制衡在企业资本投资决策方面的治理效应。之所以选择资本投资作为我们研究的切入点,是基于以下考虑:(1)我们认为,公司治理影响企业绩效需要“中间桥梁”来实现,即公司治理首先会影响企业行为,这些行为继而会对企业绩效产生影响。考虑到无论是对于一个企业的成败还是对于一国经济增长而言,资本投资均至关重要,选择资本投资这一“中间桥梁” 可以为理解股权结构的有效性提供一个新的重要视角。(2)即使在国外,也只有为数不多的文献检验了股权结构对企业资本投资政策的影响,比如,(Ryan and Wiggins,2002;Aggarwal and Samwick ,2006;Kang等 ,2006 ),这些研究主要以美国公司的数据,考察了以股权为基础的激励对企业资本性支出或 R&D 支出影响,本文希望能为理解股权结构对资本投资的影响提供来自转轨国家的经验证据。

本文的其余部分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介绍研究样本的选择过程,并对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第三部分对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与过度投资之间的关系做实证考察;最后是本文的研究结论。

二、研究设计

(一) 样本选取

本文选取 2003-2007年期间境内所有非金融上市公司为初选样本,然后对其执行以下筛选程序 :(1)终极控制人性质不详的公司;(2) 剔除连续两年出现财务困境的样本;(3) 剔除指标异常的公司。经过上述筛选程序,我们最终得到了 2003-2007年五年间3176个观测样本。

本文所有财务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和WIND资讯数据库。上市公司终极控制人的数据来源于色诺芬公司的CCER数据库。此外,外部治理环境的度量,本文采用樊纲等(2007)中相关指数,分别选取“减少政府干预”指标并取相反数,“市场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指标,以及各地区市场化指数来作为外部治理环境的度量指标,这三个指标的值越大,代表外部治理环境越好。由于该报告仅提供2001-2005年数据,本文直接选取其中2004-2005年数据,同时考虑到治理环境的稳定性和延续性,采用2001-2005年各地区指标的年平均增长幅度作为2005-2006年,以及2006-2007年增长幅度,来获取2006-2007年各地区外部治理环境数据。

(二)模型设计

本文实证上基于Richardson(2006)预期投资模型,在考虑投资机会和融资约束的基础上,用上一年数据估计本年度投资,如方程(1),其中投资分为两部分,包括预期投资和过度投资,该方程的残差表示真實投资和预期投资的差值,若残差为正,表示过度投资;若为负,表示投资不足。本文中仅考虑投资为正,即过度投资问题。

(1)

因变量Invest表示实际新增投资,Q为企业增长机会;Lev为资产负债率;Cash为公司的货币资金持有量;Age为公司的发展阶段;Size为公司的规模;Ret为股票收益;Invt-1为公司投资的惯性;根据现有的文献(Fazzari et al.,1988:Barro .1990 ;Bates,2005:Lamont , 2000 ). Leve和Age同企业投资水平呈负向关系,而Cash,Size,Return,Invt-1将对企业投资水平产生正面影响。此外,模型中还加入行业变量Industry和年度变量Year,以充分考虑行业效应和年度效应。按证监会的分类标准〔除制造业继续划分小类外,其他行业以大类为准),共有22个行业,剔除金融业后,因而在模型中共20个行业哑变量。年度哑变量是用来控制宏观经济的影响,本文涉及5年的上市公司数据,因此共4个年度哑变量。除行业与年度哑变量外,其他变量说明具体如表1所示。

在通过投资预期模型获得预期投资,过度投资及自由现金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治理环境和治理结构对过度投资的影响,解释变量包括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股权制衡度。控制变量包括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两职合一;总经理薪酬;债务融资以及外部治理环境等。

(2)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为了对本文的理论分析进行检验,本部分基于Richardson(2006)预期投资理论模型,在计算预期投资、过度投资的基础上,研究治理环境、治理结构与过度投资关系问题。

(一)预期投资与过度投资

表1为预期投资模型的估计结果,其回归的被解释变量为新增资本投资支出,目的是为了根据模型(1)估算回归残差,从而得到公司的投资过度估计值。结果表明,成长性替代变量托宾Q值显著地正向影响公司的新增投资,但负债水平对投资支出成正相关,这与Richardson(2006)的预期结果恰恰相反。辛清泉和林斌(2006)认为,负债水平与投资支出不存在负相关关系,其重要原因是双重软约束的存在导致国有企业投资行为扭曲和债务治理机制的失效。其他变量如公司现金水平、上市年份、公司规模及上期新增投资等变量与预期符号一致。同时,R-sq也达到43.27%和30.25%,说明拟合程度较理想。下面进一步用模型(1)生成的预期投资及过度投资进行分析。

注: ***、**、* 分别代表统计显著性为 1%、5%、10%,括号内为 T 统计量

(二)公司治理和过度投资水平的描述性统计

利用已有的过度投资水平子样本,我们建立了一个有关公司治理和过度投资样本。表2是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可以看出,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的过度投资水平为0.087,自由现金流的均值为0.063,Gov、Law、Mar的均值分别为5.45、5.19、6.96,且最小值和最小值之间相差较大,说明虽然国有上市公司同处一个制度环境,各地区的市场化进程仍相差较大;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平均达38%,股权制衡CR25为0.475,不到第一大股东的一半;我国董事会的平均规模将近10人,其中独立董事比例为1/3,34%的公司存在两职合一,高管薪酬平均为12.6,债务融资平均为25.6%。

在进行多变量回归分析之前,需要解决多重共线性的问题。根据各自变量的相关系数见表1,表示治理环境的变量Gov、Mar 与Law之间的相关性较大,在回归分析中,我们将其分别引入回归方程。另外,表示股权结构的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较大,同样将它们分别引入回归方程。经过这样的处理后,回归方程中自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均小于2,故可认为回归模型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三)股权集中、股权制衡与过度投资

注:括号内为各变量系数显著性检验的t值。*,**,***分别表示在10%,5%和1%水平上显著

表3的回归结果显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Top与OverINV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负相关,而与OverINV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正相关,控股股东和过度投资之间是“U”型关系,说明大股东 “激励效应”和“堑壕效应”并存。股权制衡的两个指标CR2和CR25均与OverINV负相关,说明“多股同大”的股权结构有利于降低过度投资。Gov、Mar、Law都与OverINV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负相关,说明政府干预增加了过度投资,提高市场化程度和法律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水平能够减少过度投资。BOARD和ID都与OverINV显著负相关,说明大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有利于减轻国有上市公司过度投资问题,而两职兼任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过度投资。薪酬Pay与过度投资显著负相关,说明国有上市公司薪酬激励对过度投资并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Debt与OverINV负相关相关,但不显著这说明债务对过度投资的治理作用不明显,没有完全发挥Jensen(1976)指出的杠杆治理作用,我国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问题可能是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

四、結论

本文基于我国国有上市公司2003-2007年的面板数据,较全面地考察了股权集中、股权制衡对过度投资的影响,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和过度投资之间呈“U”关系,说明大股东既发挥了监督效应,也存在严重的侵占效应,而股权制衡对过度投资具有的一定的治理效用。同时外部治理环境对过度投资有显著影响,政府干预显著增加了过度投资,而提高市场化进程和法律对投资者的保护水平有利于减少过度投资。因此,我国要通过公司治理改革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改变上市公司所处的治理环境也尤其重要。

本文系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科研启动基金项目(410YKQ06)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白重恩,刘俏,陆洲,宋敏,张俊喜.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 2005(2):43-51.

[2] 樊纲 , 王小鲁 . 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6 年度报告 , 北京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2007.

[3] 李维安 , 姜涛 . 公司治理与公司过度投资行为研究 . 财贸经济,2007, (12): 56-61.

[4] 林毅夫、 刘明兴、 章奇.政策性负担与企业的预算软约束:来自中国的实证研究 .管理世界,2004 (8):81~89.

[5] 雷光勇 , 刘慧龙 . 市场化进程、最终控制人性质与现金股利行为——来自中国A 股公司的经验证据. 管理世界, 2007, (7):120-128.

[6] 高雷 , 宋顺林 . 治理环境、治理结构与代理成本——来自国有上市公司面板数据的经验证据 . 经济评论 , 2007, (3): 35-40.

作者:赵卿

第二篇:股权投资发烧中国

“我们买下(企业)时不要祝贺我;等到我们卖掉时,再祝贺我吧。”

——亨利·克拉维斯

2006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为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监管提出了基本要求。2006年1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证券法》和《公司法》为公司制股权基金的设立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依据。2007年7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合伙企业法》正式确立了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为有限合伙制股权基金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人类对商业资本的逐利本能,在2007年的中国股权投资市场中得以体现。蛰伏了几年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专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所进行的股权投资) 因中国资本市场的火爆与金融改革的深入,咸鱼翻身。仅2007年,中国就诞生了300多家创业投资与股权投资公司。

股权投资与创业投资的区别在哪里?海外股权投资对于中国企业的影响在哪里?股权投资在中国的未来发展走向如何?中国本土股权投资的崛起是否已经开始?本期特别策划将从股权投资火爆中国的现象,围绕其背后的深层价值——中国金融制度改革、中国民间资金流的合理疏导、股权投资对中国国企改革、民企壮大、产业提升等问题展开探讨。

人类对商业资本的逐利本能,在2007年的中国股权投资市场上得到体现。蛰伏了几年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专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所进行的股权投资, 因中国资本市场的火爆与金融改革的深入,咸鱼翻了身。公众对它的关注从零度升为沸腾。

“股权投资和买卖股票没啥区别, 都是选择有增长潜力的企业,然后通过持有一部分股份来分享它们的成长性(红利)。不同的是,股权投资主要是投资获得‘潜力型非上市企业’的控股权而后把它上市卖掉,从中获利。” 股权投资人士经常这样直白地介绍这种金融工具。

高额的投资回报使一些股权投资数钱数到手软。2007年的中国,股权投资并购企业的盈利水平保持在20%至30%。据清科研究中心发布的2007年12月发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共有58支投资亚洲市场(包括中国大陆地区)的股权投资基金成功募集资金303.76亿美元,比2006年高出114.0%。同时,股权投资在中国大陆地区共投资了170个案例,整体投资规模达124.86亿美元。各类股权投资“淘宝”中国,热闹非凡。

在金融家们兴奋地谈着“股权投资最能赚钱”的同时,一些深层讨论也在展开。股权投资是不是股市泡沫的延伸?股权投资是中国企业的“煞星”还是“救星”?中国本土的股权投资又在哪里?于是,关于股权投资的故事还是要从头说起。

“野蛮人”蛰伏十年

1988年10月、11月间,美国《华尔街日报》记者布莱恩·伯勒和约翰·希利亚尔连续报道了KKR公司收购美国RJR纳贝斯克公司的情况,描述了股权投资如何通过金融手段控制企业。“门口的野蛮人”——文中如此评价股权投资。当时,美国企业处于产业重组期,企业股价衰退,于是出现了专门收购企业股权再抛售获利的金融资本“股权投资”。之后,美国电子与互联网科技产业兴起,股市上升,股权投资更是如日中天。那些掌握着数百亿美元资金的股权投资基金浮出水面,如KKR公司与得州太平洋集团。2006年,美国通过144A条款的筹资总额高达1620亿美元。股权投资像一块巨大的资本海绵,吸纳了各种私人投资、养老基金、政府投资资金,然后投向全球的股市和企业。

20世纪90年代,股权投资者们开始“探路”中国,黑石、凯雷、淡马锡、高盛、摩根士丹利等海外股权投资先后设立了中国办公室,大多以合资公司的形式参与收购投资。出于本能的驱使,股权投资的投资对象锁定了中国的垄断型、资源型、龙头型企业,涉及钢铁、采矿、房地产、零售业等收购壁垒较低的领域。由于没有政府的政策获批、操作机制匮乏,资本市场活力不足,股权投资战绩不佳,处境低迷。当时,汉鼎亚太投资了燕莎百货,华平投资了鹰牌陶瓷,华登投资了迈瑞医疗,结果都不理想。有些股权投资干脆转行做VC(创业型风险投资),把原来对优质企业的投资放在了创业企业的身上。“选择错误的合作伙伴、忽略中国的实际情况、缺乏长期投资理念以及缺乏与当地的合作、不能融入当地社会。”KKR创始人亨利·克拉维斯如此总结外资股权投资在中国的受挫。

直到2000年后,情况才有了转机,2002年,摩根士丹利、香港鼎晖、英国英联共同向名不见经传的“放牛娃”牛根生投了2600万美元,持有了蒙牛乳业32%的股份,2004使其在香港成功上市一跃成为国内乳业巨头。同年,新桥资本以12.53亿元从深圳市政府手中购得深圳发展银行17.9%的股份,被认为是外资股权投资成功第一案。而哈药集团被华平等股权投资收购了55%的股权,成为了被股权投资收购的第一家大型国企。

有华人VC先锋人物之称的汉鼎亚太董事长徐大麟用“在草原上寻找一头头肥牛”来形容股权投资的目标选择。2000年之后的中国,三十年的改革开放造就了大量的民营优质企业,同时,各行各业中的国企巨头也在考虑“改制”或“脱困”。这些,都成为了海外股权投资寻找的“肥牛”。

从“全盘西化”到“中国特色”

翻身仗一打完,股权投资的“野蛮人”本性就开始显露,“投资、借贷、控股、重整、重组、改造、上市、出售”,一套以取得企业控制权的金融操作系统被运用起来,鲜有人知的“恶意收购”、“毒丸”、“白衣骑士”、“金色降落伞”等并购术语也逐渐被人熟知。但是,股权投资这种拷贝自美国的金融手段很快受到了中国市场的猛烈反弹。股权投资关注的是股权,在对目标企业的融资、投资、管理、卖出的四个环节中,最短时间内获得最大价值是其追求的目标。由于股权投资的目标是“出售”,这使其股权投资短期收益最大化与企业长期发展最大化之间存在着深层冲突,这为股权投资的“道德原罪”埋下了隐患。

2005年10月,凯雷基金拟收购中国最大的工程机械制造企业——徐工集团,凯雷获得了徐工集团全资子公司徐工机械高达85%的股权,作价3.75亿美元现金。于是,舆论指责股权投资“道德原罪”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地袭来,甚至被抬到了民族利益与国家安全的高度。收购案也因此作罢。华为总裁任正非曾说:“我们感觉到海外基金的力量与巨大的威胁。如果基金这样做在中国获得全面胜利,那么对中国的高科技将是一场灾难。”

为此,2000年,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凡是涉及境内股权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或者上市,必须获得证监会出具的《无异议函》后方可成行。2006年,中国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加强了对涉及外资并购行业龙头企业或重点行业的监管和审查力度,限制境内企业以红筹方式赴海外上市。此规定一出,中断了外资股权投资的“大收购”计划,原本打算积极投资中国的部分股权投资采取了观望态势,而部分股权投资却开始了“本土化”的尝试。

一番反思后,外资股权投资基金认识到他们在中国的做法——对控股权的贪婪不符合中国市场,他们需要更换投资理念。克拉维斯公开表示股权投资要更重视企业长期效益,股权投资投资的目的要以提升企业质量为主,不能只拿钱走人,不重视并购企业的未来发展。同时,外资股权投资基金也在寻求熟悉中国市场的本土人士的参与。比如,KKR聘请柳传志、田溯宁,黑石聘用梁锦松等,“挖角”有中国投资经验的人扩充自己的对华投资团队。而凯雷基金将自己的失败归结为“忽略对中国具体国情的了解”,“失误之一是它没有找境内的同行”。外资股权投资想同本土股权投资“土洋结合”,把外资的资金优势和本土的资源优势相互结合。2007年1月到3月,有3家本土股权投资与外资股权投资共同发起设立合资股权投资基金,金额达到14.29亿美元。

达摩克利斯之剑

2005年,在股权分置等制度改革的推进下,长期萎靡的中国股市迅速蹿红。股市的上升与通道的畅通使外资股权投资们看到了重振希望的曙光A股退出机制的形成意味着外资股权投资可以无需绕道红筹模式即可将投资项目变现)。

同时,资本市场的外来张力:全球资本的流动性过剩、“次按危机”等原因使境外资本聚集于经济引擎强健的中国,与国内市场拉力:中国制造业正在经历从“量”到“质”的升级,大规模的产业重组与新产业的形成已经开始,大量的企业需要重组或创业的资金“补血”。国企的产权改革与机制改革也需要股权投资力量的推动,使股权投资真正进入了镀金时代。亨利·克拉维斯说:“中国目前在全球经济中已经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国内产业正处于快速转型期,这给股权投资基金创造了越来越多的投资机会。”

专家认为,股权投资近年来能够及时把握中国市场的风向标,咸鱼翻身,在于它巧妙地补救了中国资本市场和中国企业治理结构的弊端。与先前敌意收购目标公司,然后裁撤人员、增加公司负债的“野蛮”行为不同,目前的股权投资更多地是通过帮助优质企业上市、上市公司私有化、提高并购企业管理层效率等方法以实现增值。这些企业在获得股权投资的资金后,迅速扩大了生产规模,提升了企业的盈利能力,使企业在公开上市时获得了较好的估值。而它的上市“包装”期,能获得著名股权投资的投资,不仅提高了企业的形象,还强化了在股市的号召力。在2005年获得股权投资投资的48家中国企业中,投资回报超过20倍的有20家。比如无锡尚德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高盛基金投资的2500万美元立刻变成了4亿美元,6个月内收益达16倍。

不过,另一种担忧在悲观的阵营中弥漫。IDC基金全球高级副总裁熊晓鸽认为:目前,中国的股权投资出现了起伏。“去年还是5-8倍的市盈率,2008年被抬到了12-15倍,有的企业开口要25倍,因为同类型上市公司的市盈率超过了50倍。”深圳宣怀投资公司总裁盛立军认为:“大多数的企业不值这个价格,股市上有起伏,直接导致了股权投资的上市前项目出现泡沫,这是难免的。”结果就是投资估值的过高,而股权投资获利的缩小。而证监会“卡壳”政策的出台,又为股权投资增加了政策的风险。同时,杭州娃哈哈与法国达能的“民族资本与外资并购的人民战争”还在无休无止地进行着。股权投资的头顶,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

本土股权投资在哪里?

对中国本土股权投资的呼唤已经很久了。

“股权投资其实不算什么新名词。之前各种投资公司做的,不就是买卖准上市公司股份吗?只不过操作方法没有外资股权投资那么严谨,组织和管理模式没那么成熟而已。”中国股权投资基金专家卫战胜说。几年前,境内民间资金组织和企业之间的股权投资行为就自发形成了。多个民间组织曾向监管部门申报股权投资基金方案,在未获结果后,各种“中国股权投资”自发操作。而目前最知名的,还是那些“混血”性质的“半本土股权投资”,如弘毅投资、鼎晖投资、中信资本等,他们的资金主要来自境外,机制与国际接轨。

“内地股权投资基金虽然不少,但普遍历史不长、资金不够、经验不足。”鼎晖掌门人吴尚志说。资金短缺,是本土股权投资最大的障碍之一,股权投资还未能成为中国18万亿存款、社会保障基金等庞大资金的投资去向。最痛苦的是,他们的融资来源和退出机制主要是在境外实现的。他们还面对着外汇管制、贷款、税收等限制;缺乏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管理机构,缺乏优秀的基金管理团队;相关的退出渠道、信托制度、并购制度也不完善。先天发育不良,使目前活跃在中国主要的43只股权投资基金中,本土股权投资只有6家,外资占到了37家(2007年初统计数据)。“中国忙着将国际资本市场和融资机制引进国内平台,而未能清理自家门户夯实本土产业整合的基础,到头来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中国应该做一些扶植本土股权投资基金的事,为他们提供更广阔的生存空间。”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会长王巍呼吁。前途虽然是光明的,但道路还是曲折的。面对空前增长的经济和金融市场,中国本土股权投资正在经历一个镀金年代。

作者:李晓栋

第三篇: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浅析  

财政部于1998年6月制定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旧准则)这一具体准则,并于2000年12月进行了修改,2006年2月财政部再次对其进行了修订,并以《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新准则)重新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新准则不再将投资严格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对旧准则中的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不再进行规范,短期投资视为交易性证券,长期债券投资归入持有至到期投资,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同时对于投资者准备长期持有的股票,如果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没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该项投资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不作长期股权投资处理,而作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处理,也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新准则仅规范企业涉及投资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的各种股权,包括购人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其具体变化内容如下:

第一,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二是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明确规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而旧准则规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同时规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由此可见,新准则要求将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只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调整为权益法核算。

第二,新准则增加了企业合并时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规定。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应当分为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两种方式,在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中,企业还应进一步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

第三,对其他方式获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认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若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则应使用公允价值。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即其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均使用公允价值。

第四,新准则中权益法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较旧准则有较大变化。一是引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概念。旧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进行比较来判断是否该计入当期损益、调整成本等,而在新准则中则是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相比较。二是新准则不再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相应地取消了有关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的规定,股权投资差额不再采用分期摊销的方法,而是直接在取得投资的当期确认为当期损益。即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也不单独确认差额;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其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第五,新准则规定对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的规定处理,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至可收回金额,计人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这一点与旧准则基本相同,不同的是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能转回。

第六,新准则规定处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这一处理原则同旧准则基本相同,不同的是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变动而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而旧准则要求由“资本公积——资本公积准备”转入“资本公积——其他”科目。

作者:袁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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