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政策的演变

2022-10-02

第一篇:美国贸易政策的演变

论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政策的演变

论中国对外贸易发展

政策的演变

摘要:在世界各国贸易的发展史中,中国独特的国情,短暂的对外贸易发展历史,以及如今中国对外贸易世界地位的迅速崛起,引起了世界的注意。从建国、改革开放到加入WTO至今,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演变也反映了众多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之路,本文旨在通过对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演变进行分析,以了解真正适合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政策,使之在国际竞争中更具竞争力,更具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关键词:中国 对外贸易 政策演变 影响

正文:以几次大的转折点为依据,笔者将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分成了四个阶段:

一、极端的进口替代阶段(1979年以前)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对外贸易处于一种辅助的从属地位。对外贸易只是国内生产的简单延伸,只能被动地跟着生产走。

在国家的统一干预下,对外贸易的管理不是价值管理而是外汇实物计划调控;对外贸易的动机不是追求贸易的比较利益,而是实现互通有无和追求创汇的最大化。这些特征决定了对外贸易战略必定是极端的进口替代战略。

建国初期,我国的部门偏向是一种极端的“进口替代”型部门偏向(即在对进口实施较高保护的同时对出口几乎没有鼓励)。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

1、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一时期我国实行的是一种“统治贸易”政策,这种政策是通过高度的集中计划体制来实现的:①统一计划管理。由国家计委和外贸部统制对外贸易计划,包括商品流转计划、财务计划、运输计划、包装计基本建设计划、劳动工资计划和教育计划等。并按行政层次下达、强行。②外贸专营。对私营外贸企业进行所有制改造,最终使国营外贸成为对外贸易的主体。国营外贸企业分为专业外贸总公司(设在北京)业外贸公司(设在各省、市、自治区)两个层次。

2、较高的进口限制:进口限制政策这一时期我国的进口限制政策主要体现在较高的关税壁垒水平上。1950年,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关税税则规定的算术平均关税达到52.9%,

其中农产品税高达92.3%,工业品税为47.7%。非关税壁垒没有被采用,主要是因为在计划体制下这些措施根本就不需要。在这种极端的进口替代型部门偏向下,我国的对外贸易是计划的产物,因此不可能主动发挥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这一时期我国的进口受到调剂余缺的绝对成本理论的制约,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为主,借以发展我国的民族工业。进口战略的总体思想是:凡是国内有生产,并在数量和质量上能够得到满足的,应坚持不进口;凡是国内有条件生产,暂时需要进口的,应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国内发展生产,生产发展起来后应逐步减少进口,把有限的外汇用在最急需的方面,使我们的进口商品的结构更加合理。

绝对成本理论这种观点说明了国际贸易中自然优势和获得优势带给一个国家发展的益处,但是倘若一个国家在各种产品生产商都没有优势的话,就很难在国际贸易中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在这样的指导下,中国的对外贸易发展没有很好的表现。

在出口产品的结构来看,我国在这一时期同样处于最初级的地位。该时期我国从总体上推行的是片面重工业化的战略,忽视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这不仅造成了消费品的生产落后于社会需要,许多商品供不应求,人民生活水平下降;而且导致了传统出口产业迟迟得不到发展,对外贸易也不能反映中国的比较优势。

从表3一1我们可以看到,在1965年的时候,中国最主要的出口产品是资本密集型产品和资源密集型产品,而不是反映中国国情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这并不是说明中国的比较优势在于这类产品上,而是由于当时中国的产业政策是偏向发展重工业,使得劳动相对密集的轻纺产品国内自己都不能满足,没有能力再出口。如前所述,由于出口结构的低下,出口产品主要为农副产品和简单农副产品加工品,因此中国的劳动力比较优势不可能有较大的发挥。此外,由于农业生产是对资源依赖较大的一种生产,且农产品换汇率低,如果不尽可能多地附加劳动价值,单纯以初级产品和粗加工产品换取足量外汇,则国内资源必定会遭到较大损耗。

二、温和的进口替代阶段(1980年一1991年)

改革开放以后,贸易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到,贸易亦第一次被放到了较高的战略地位。

贸易的自由化是贸易发展的关键。而贸易的自由化是以自由性的贸易体制为

基础,因此对外贸易体制就必须进行改革。

这一时期我国的部门偏向开始从极端的进口替代向政府干预较强的“中性”转变(即既有较高的进口保护又有较高的出口鼓励),具体体现在2个方面:

1.对外贸易体制的市场化改革、进口限制手段和水平的提高、以及出口鼓励措施的多样化。一方面,中央对整个对外贸易的计划控制有所减弱。以进出口计划商品的逐步减少为例,在出口商品计划中,到1988年,受指令性计划控制的第一类商品下降到21种,受指导性计划管理的第二类商品下降到91种。另一方面,在计划控制逐步削减和取消的同时,国有外贸企业的改革也相应展开。1991年,国务院又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外贸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取消出口补贴、在适当增加外贸企业外汇留成的基础上,让各类外贸企业自负盈亏;同时改变地区差别的外汇留成办法,实行按不同大类商品全国统一的外贸留成比例,以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

2、为了避免国际市场对本国产品的迅速冲击和继续保护国内幼稚产业的成长,国家在削弱计划控制的同时,又运用商业手段加强了对进口的限制。为了鼓励贸易,国家在较高的进口限制之外,又采取了“抵消性”的鼓励出口政策作为激励。从对出口的较高鼓励方面而言,该时期的中国使用了一系列包括贸易补贴、外汇留存、出口退税,以及用于出口的进口关税减免等措施。贸易补贴和外汇留存都是在国内价格改革还没有到位、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脱节的情况下为弥补外贸企业的亏损而采取的鼓励出口的手段。除了外贸补贴和外汇留存以外,为了鼓励出口,我国政府还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给予出口企业退还国内征收的间接税以及用于出口的进口投入品免关税、进口资本品减关税的优惠待遇。

这种贸易自由化的形式主要是比较优势理论的反映,

比较优势理论认为“一国在产品的生产商不需要有绝对优势,只要有比较优势,就可以在要素投入不发生改变的条件下通过参与国际分工从贸易中获取利益,但贸易利益实现的条件是完全的自由贸易”。此时期中国就参与进了国际贸易,开放了市场,并着重出口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发挥出了自己的比较优势。下图为中国加工贸易发展

三、边际出口导向阶段 (1992年~2001年)

上一阶段我国外贸体制的初步开放促进了国内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得追求静

态的贸易利益成为可能。随着国家对贸易作用认识的不断提高和加入WTO步伐的日渐加快,人们对市场开放的要求也在提高,对外贸易体改革也就有了进一步深化。与此同时,对动态贸易利益的追求也开始成为可能。

1992年以后,我国的计划控制已基本取消。国家在自营进出口业务方面已比较放松,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一部分国有生产企业、科研院所、以及私营企业经营自己产品的进出口.进口限制政策。从1992年起,中国的进口体制开始进行较大幅度的改革,关税和非关税水平都开始明显下降。关税和非关税的变化请看

下图:

这一时期国家对出口贸易的认识也有了较大的转变,出口不再以创造更多外汇为其首要目的,而逐渐转向了促使国内比较优势的转变上。促使国内比较优势的转变需要培养资本密集型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其国际竞争力的培养则需要通过自由贸易所带来的竞争效应、乘数效应、学习效应来推动。

这一时期国家寻求突破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桎枑,在资本密集型等产业上加足马力,为了吸引外资和先进技术,不惜以市场换技术。虽然此时我国对贸易重要性的认识已经上升到一定高度,也采取了贸易促进国内产业动态升级的相关措施,但毕竟外贸政策的调整己越来越受到国际因素的制约,而对动态贸易利益的追求短期内又不可能见到效果,因此国内存在的问题仍然是多方面的。例如由于加工贸易的投入品基本上来自进口,出口对国内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不大,乘数效应很小。而且由于加工贸易中漏洞不少,一定程度上易诱使贿赂、贪污和走私等腐败犯罪行为。为了加强管理,国家出台了许多措施对加工贸易和关税减免加强管理,这又导致管理成本提高。所以这一时期的贸易政策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同时也存在着很多问题。

4、出口导向阶段(2002年至今)

该时期的贸易战略在继承上一阶段贸易战略总体发展方向的基础上进一步

降低了政府干预。这一时期各项政策的颁布虽然从总体上看基本有利于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但外贸战略总体思想的片面化仍导致了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这一时期我国的外贸体制改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在关税措施方面,我国的关税税率在持续降低。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从2002年1月起,总关税水平降至15.3%,3000多个税目的税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由18.1%降低到16.8%;工业品平均税率由n.4%降低到10.3%。从2005年1月起,我国又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降至9.9%,涉及降税的共900多个税目。2002年,我国的进口配额许可证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种类从26种减少到12种,2003年又进一步减少到8种,取消了摩托车及其关键件、照相机及其机身、手表、汽车起重机及其底盘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取消部分税号汽车及其关键件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继续鼓励扩大出口的政策。为了抵消加入WTO后贸易壁垒的降低对国内市场造成的冲击,国家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不久出台了一系列。以出口退税政策为例,2002年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面由2001年的62%增加到100%(即全部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退税总金额达1259亿元人民币,比2001年增加17.1%。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对保持我国对外贸易的稳定增长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我国的出口导向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在中国取得了巨大成绩,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出口增长方式粗放;出口商品核心竞争力不强;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面临严峻挑战;增加了中国陷入“比较优势陷阱”的风险;人民币升值压力巨大;对外贸易发展的高外需和高外资依赖性;对外贸易摩擦加剧等。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和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中国的出口导向贸易发展战略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大,中国出口导向对外贸易发展战略面临调整要求。

加入WTO后就必须完全的自由贸易,我国正在转型阶段,发展过程中因为“中国制造”的低价和特殊的社会生产关系遭遇了很多国家的贸易保护政策,我们在对外贸易的过程中也应该注意两种政策的互相结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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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王允贵.中国加入WTO后的外经贸发展战略.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2.3~6

6、戴桂林,苏萌.中国贸易战略的实施对对外贸易的影响分析[J].国际贸易 问题,2006(6).7、徐黒妹.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2007

第二篇:中国对外贸易体制的演变

改革开发以来中国对外贸易体制的演变

一、 演变过程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外贸体制改革主要是改革单一计划管理体制,下放外贸管理权和经营权,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并建立外汇调剂市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使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新的经营主体进入外贸领域,打破了国有外贸企业的垄断。此后,中国推行了外贸经营承包制,用指导性计划逐步取代指令性计划。按照国际贸易通行规则,建立了出口退税制度。1992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根据这一目标,对财政、税收、金融、外贸和外汇体制进行了全面改革。1994年1月,中国政府取消对出口的所有财政补贴,进出口企业转变为完全自负盈亏。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市场调剂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外贸经营领域进行了企业股份化和进出口代理制试点。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正式颁布实施,确立了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等原则,奠定了对外贸易的基本法律制度。1996年12月,中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与此同时,中国多次大幅度自主降低关税,减少配额和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这些改革使中国初步建立起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充分发挥汇率、税收、关税、金融等经济杠杆作用的外贸管理体制和调控体系。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第143个成员。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中国扩大了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的对外开放,加快推进贸易自由化和贸易投资便利化。在履行承诺过程中,中国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完善外贸法律法规体系,减少贸易壁垒和行政干预,理顺政府在外贸管理中的职责,促进政府行为更加公开、公正和透明,推动开放型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 现状

1.我国对外贸易面对的机遇。

我国对外贸易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期。多年来,我国紧紧抓住国际制造业加快转移的机遇,正在成为世界重要的加工基地。另一方面,服务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份额不断提高,研发、物流等服务环节的国际转移日益加快,为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我国对外贸易的市场空间更加广阔。作为世贸组织成员,我国积极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促进多边贸易体系更趋完善,这必将为我国扩大商品出口、发展服务贸易提供更为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也将有助于从国际市场获得国内短缺的资源和技术。

跨国直接投资将进一步推动对外贸易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有利于我国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提高吸收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也将进一步推动对外贸易的发展。在“引进来”的同时,我国还将积极推动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对外投资的扩大,必将带动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技术创新和金融改革将为外贸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产业转移的加快为我们提供了

大量获得外部技术和提高研发能力的机会,有利于增强我国的“后发优势”,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能力。金融的对外开放有利于我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国际金融合作,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利用国际金融市场促进国内经济贸易发展。

2.我国对外贸易面对的挑战

能源资源安全问题凸显。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国内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对国际资源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这就使得我国能源供应受国际制约较大,经常因价格变动遭受巨额损失。我国海外能源保障还存在较大的地缘政治安全风险和运输安全风险。

粗放型的外贸增长方式亟需转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总体上说,我国外贸仍然没有改变数量扩张型的粗放增长方式,与世界贸易发展的特点和趋势相比,还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和差距。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首先,我国货物贸易出口的层次较低,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出口商品所占的比重不高。其次,服务贸易出口发展严重滞后。服务贸易出口占我国出口贸易总额的10%,明显低于世界20%左右的平均水平。1995年以来,我国服务贸易持续逆差,而且逆差规模总体呈不断扩大的态势。第三,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不足。由于缺乏科技创新意识,我国企业长期满足于引进和模仿,科技研发投入严重不足。我国虽然成为世界彩电、计算机、手机和DVD等第一生产大国,但并不拥有核心技术,仅仅是世界的“加工车间”,无法分享到更多利润。这种粗放型增长如果得不到根本性改变,我们将付出高昂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对外贸易的持续增长也难以为继。

三、 如何应对

面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我国应积极应对,重点解决对外贸易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对外贸易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1.努力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协调增长。2.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

3.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4.追求与世界各国的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

第三篇:计划生育政策的演变

十八届三中全会主要观点解读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实现了思想路线的拔乱反正;恢复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传统;开始了系统地清理重大历史是非的拨乱反正;否定了以阶级斗争为为纲;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现了建国以来党的历史的全局性的、根本性的伟大转折。

2013年11月9日志12日召开的我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新起点。11月15日播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总体部署的纲领性文件,回应了社会关切的民生期盼。《决定》被视为中国改革的另一个新起点。美国、日本、俄罗斯、法国、巴西等国的主流媒体或发表评论,或采访专家,全方位报道了本次三中全会。国际舆论认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显示中国新一届领导层推动全面改革的决心,为中国未来绘制出清晰的“路线图”,展现了新一轮改革的构想和蓝图——全面深化改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很可能会与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一样,成为中国发展的关键转折点。

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研究员史蒂芬〃罗奇在接受美国CNBC电视台采访时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显示了中国领导人继续推动中国经济社会改革的决心,对中国的未来将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其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将中国的发展模式由外向型转为内需型,尽管实现这一目标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

“这是十一届三中全全会确定改革开放方针以来,中国召开的最重要的一次全会,因为中国已经站在一个领导层绕不过的关键节点上。”美国《福布斯》杂志如此强调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性。

美国以政治和媒体评论为主旨的“PolicyMic”网站称,此次三中全会推进的改革将为中国领导人10年的执政之路提供指导。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未来发展自然是各国的关注点。

日本媒体报道称,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展示了中国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领导层下的国家发展的中长期政策方针,绘制出了新的发展蓝图。

《决定》内容丰富,意义深远,今天,我们就大家最关心的民生改革为大家介绍十大重点内容。

一、计划生育政策的演变

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计数据,计划生育政策施行三十多年来,中国少生了四亿多人,世界“70亿人口日”因此推迟了五年。然而,计划生育这项影响亿万国人家庭生活的基本国策。那么,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经历了怎样的变迁呢? 1.“光荣妈妈”带来第一个生育高峰

1949年8月5日,美国政府发表了政府工作白皮书,以及国务卿艾奇逊之杜鲁门总统的信中,特别提到了中国人口问题:“中国人口在十

八、十九另个世纪里增加了一倍,因此,使土地受到了不堪重负的压力。人民的吃饭问题是每个中国政府必须碰到的问题。一直到现在,诶有一个政府是这个问题得到解决。”9月16日,毛泽东发表了著名的《唯心历史观的破产》一文反驳艾奇逊,他阐述了自己的人口观:“中国人口多是一件极大的好事。在增加多少倍人口也完全有办法,这办法就是生产„„.”受到人海战术胜利的鼓舞,他接下来这样一句气势磅礴的话,全国人民耳熟能想:“在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也可以造出来。”

毛泽东的说法奠定了新中国初期共产党的思想。当时普遍认为,人民应该能够安居乐业、安心养育小孩了。1950年朝鲜战争打响,更催生了奖励生育的政策。

“光荣妈妈”这个词是向苏联学来的。经过二战炮火的洗礼之后,苏联人口尤其是男人数量急剧下降,于是国家大力鼓励妇女生育,授予生孩子最多的妇女以“英雄母亲”的称号。而中国将苏联的方法拿来即用,稍微发展了一下:生孩子达到五个的,是“光荣妈妈”,十个以上的才授予“英雄妈妈”称号。

50年代的光荣妈妈

(电视剧《父母爱情》)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农村吃大锅饭,全村人都要参加劳动挣工分,插秧、收麦、除草都是手工完成。在不劳动就要挨饿的年代,“人多力量大”被民间认同。而对城里人来说,组织上的政策也多有倾斜:多子女的职工困难户可领取补助,按家庭人口分配住房。单位还会对生孩子的夫妇发放一定数量的津贴,对双胞胎及多胞胎给予奖励。

1953年6月,新中国第一次使用科学方法开始全国人口普查,持续了整整一年的普查在1954年公布结果:大陆人口总数达到了5亿8260万人。在1949年到1953年的短短四年里,全国净增人口4600多万。新中国迎来了第一个生育高峰,一些有识之士也看到了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的潜在矛盾。

邵力子首提计划生育

1902年乡试中举。1905年入上海震旦公学求学,后转入复旦公学,结识于右任,成莫逆之交。1906年10月,邵力子留学日本,加入同盟会。1907年春回国,与于右任等一起创办《神州日报》,宣传反清思想。1909年5月,他在上海创办《民呼日报》。第一个提出计划生育的人是一位绍兴乡贤、“和平老人”邵力子。早在20世纪20年代,邵力子就提出了中国要控制人口的观点。1954年9月17日,邵力子在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作主题发言,他又一次在重大政治会议上就计划生育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说,人多是好事,但在经济还没有发展起来的困难很多的环境里,人口应该得到控制,不控制人口,后患无穷;要大力传播有关避孕的医学理论,指导并供给有关避孕的药物。

作为国民党元老,1949年4月国共谈判破裂后,邵力子留在了北平,后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等职务。邵力子的母亲曾因不想继续生育而和丈夫分居长达十几年,邵的前妻也死于生育第六胎时的自行堕胎,所以,邵力子一直对生育问题很上心。

1950年初,邵力子同当时的卫生部长李德全有过一次长谈,他对当时流行的“光荣妈妈”的号召颇感忧虑,认为战争需要大量生产人口,但人口超速发展,终将使经济建设不堪重负。他明确提出了要控制人口的主张:“如不防患于未然,

采取计划措施加以控制的话,则不仅影响建设,同时也影响民生,成为社会发展的阻力。”但在当时的社会思潮下,这种议题只能被搁置。

1951年,邵力子回乡探亲,浙江绍兴农村一派安逸祥和,但满地奔跑的孩子之多,让他真切感受到中国未来的人口负担。1953年冬天召开的政务院会议上,邵力子首提计划生育的观点。他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演讲时曾说:“社会主义什么都有计划,生育更要有计划。计划生育,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能使我们伟大的祖国更加富强。”

马寅初是邵力子的老乡和同龄人,他在50年代初回乡探亲后,对人口压力同样心有戚戚,以六十多岁的高龄投入大量精力对人口问题进行实地考察。当1955年邵力子与李德全去拜会马寅初时,马为两人观点的不谋而合而深受鼓舞,当场表示要把调查报告写出来,在人大会议上提出来。

同年7月的第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马寅初便在《控制人口与科学研究》的发言中,提出控制人口的“三步法”:第一步要破除“多子多福”等陈旧观念和封建思想;第二步实行晚婚,女23岁、男25岁结婚比较合适;第三步要有行政措施,生两个孩子有奖,生三个孩子要征税,生四个孩子征重税。

(马寅初,浙江绍兴嵊县(今嵊州市)人,中国当代经济学家、教育学家、人口学家。他曾担任南京政府立法委员,新中国建立后曾历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大学商学院院长兼教授、南京大学教授、北京大学校长等职。1957年因发表“新人口论”方面的学说而被打成右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以平反。他一生专著颇丰,特别对中国的经济、教育、人口等方面有很大的贡献,有当代“中国人口学第一人”之誉。)

2.人口政策刚起步即中断

人口激增的现实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使得政府开始对人口问题逐渐重视起来。毛泽东的想法也慢慢发生转变,1956年他同南斯拉夫妇女代表团的谈话中提到:“夫妇之间应该定出一个家庭计划,规定一辈子生多少孩子,这种计划应该同国家的五年计划配合起来。目前中国的人口净增一千二百万到一千五百万。社会的生产已经计划化了,而人类本身的生产还是处在一种无政府和无计划的状态中。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对人类本身的生产也实行计划化呢?我想是可以的。”

1957年2月,毛泽东接见全国学联委员时又说:“中国的好处是人多,坏处也是人多。北京现在有三百六十万人口,将来要是有三千六百万人口,北京市长如何得了。你们将来当了市长怎么办?要安排工作,安排小孩子,解决交通运输问题,那时逛公园也要排队。”月底的最高国务会议上,毛泽东专门提出:“政府可能要设一个部门,或者设一个节育委员会。”

根据毛泽东的这一指示,生育限制调查委员会于当年成立,标志着政府开始设专门机构研究人口问题。中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在1955年和l956年都出现了大幅回落。但一场汹涌的政治风暴很快打破了平衡。

1957年5月,整风运动开始扩大化,转向反击右派,知识界、科学界受到冲击,人口学界也不例外。马寅初这年7月15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的《新人口论》,被认为是“配合右派向党进攻”。

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席卷全国,“赶英超美”、“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口号震天动地。大办工业,大办农业,大办文教事业,男女老少都走上了工作岗位,一时呈现出劳动力短缺的假象。于是,“人手论”开始取代“人口论”。刚刚设立的生育限制调查委员会,再也没有做什么调查,刚刚起步的人口政策研究就此中断。

3.从重男轻女到“晚、稀、少”

“三年困难时期”过后,中国人口出现了灾难后的补偿性生育高峰。1962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6.99‟,1963年、1964年人口自然增长率继续攀升,1963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3.33‟,达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高峰。

1963年,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提出,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就够了。同时在全国大力推行提倡晚婚,限制早婚,提倡男子28岁以上、女子25岁以后结婚。1964年,国务院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毛泽东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人口的急剧增长让他看到了可能的危机。 1965年1月9日,毛泽东和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谈话时,斯诺问及此事:“主席对中国计划生育的进程感到满意吗?”毛泽东答:“不满意。在农村还没有推广,最好能制造一种简便服用的避孕药品。”

然而,节制生育的人口政策刚形成一定规模和声势,又被紧随而来的“文革”打断。十年**中,人口增长处于盲目无序的失控状态。1966年到l970年,每年出生人口高达2500万到2700万之间,五年时间全国净增人口将近一亿。

1971年,国务院转批了《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1973年12月,中国第一次计划生育汇报会上提出,计划生育要提倡实行“晚、稀、少”政策。“晚”是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才结婚;“稀”指拉长生育间隔,两胎要间隔四年左右;“少”就是少生孩子,后来将“少”具体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

这一生育准显示出了惊人的效力。以总和生育率(注:一个妇女一生生育孩子的数量)来衡量,1970年总和生育率为5.81,到1979年这个数字已降为2.75。

但是,即便如此,到70年代后期,我国人口已近10亿,人们普遍感到“人多了”,按照当时的人口增长速度,中国将在2000年超过12亿人口,经济上的压力会很大。国家领导层认为,有必要实行更为严格的一胎政治。“只生一个好”

的计划生育政策呼之欲出。

二、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

第一、时至今日,一胎化的人口生育率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以人口的持续发展为前提。要保证人口世代更替,目前发达国家需要总和生育率(妇女平均生孩子数)为2.1;由于非正常死亡率和出生性别比我国比发达国家要高,中国则需要总和生育率在2.3以上。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发现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仅为1.22,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再次证实了1.3左右的超低生育率。中国人口从1950年的5.5亿增加到现在的13亿,尽管人口总数世界第一,主要是因为社会稳定太平,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平均预期寿命从35岁延长到73岁,并非都是因为我们生育率高。但是寿命不会无限延长。从五十年代中期至1991年,等到1950年代中期出生的人开始死亡,将出现一个长达三十五年的人口“泄洪”期,每年死亡两三千万。这意味着中国今后需要每年出生2000万以上的孩子才能缓解人口老化、防止人口锐减。由于晚婚、晚育、单身、不孕(卫生部承认中国原发性不孕率高达12.5%)等人群比例增加以及养育能力的限制,实际生育率往往远低于生育意愿。也就是说,现在中国的人口生育率已经开始负增长!

2.家庭独生子女化,让每一个家庭时时处于担惊受怕当中,已经成为引发社会各种矛盾的焦点。

“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独生子女人口占主体的社会本质上是风险社会。在提倡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其实也进入了一个还没有完全意识到的风险积累和爆发并存的后计生社会,或者说是不得不直面生育率快速并大幅度下降后果的后计生时代。”北京大学人口学教授穆光宗就是反对“一胎化”的著名学者之一。他概括的认为,独生子女家庭至少存在“六大风险”:

首先是孩子的成长风险。主要是夭折、重病的风险。 其次是孩子的成才风险。“独柴难烧、独子难教”。

第三是婚姻的冲突风险。独生子女婚姻家庭的不稳定性非常大的,家庭人际矛盾普遍难以调和,若激化则破碎家庭、单亲家庭将随之增多,从而导致社会不和谐因素增大。

第四是家庭的养老风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独生子女家庭老年父母依然面临生活照料风险、精神赡养风险甚至经济供养风险。随着老年人数量的增加,“421”家庭数量激增,调查显示:有35%的家庭要赡养4位老人,49%的城市家庭要赡养2~3位老人,如果独生子女下一代还是独生子女,那么第三代就要面对一对年轻夫妇最多赡养12位老人的局面。

第五是社会的发展风险。独生子女必然要走向社会,除上述风险外,其个性问题、非智力素质发展失衡、缺乏团队合作精神等也使未来社会的竞争力量、协作力、凝聚力受到巨大挑战。

第六是国家的国防风险。一旦发生战事或抗击自然灾害等,需要独生子女及其家庭奉献的时候,可能就是一个“严峻的话题”。比如说这次的汶川大地震,很多的家庭丧失了唯一的孩子,又丧失了再次生育的能力,于是对整个家庭精神上的打击就特别大。

因此,独生子女家庭的“风险性”就在于“唯一性”,面临不可预见的风险,很多家庭变得“不堪一击”、十分脆弱。

3.独生子女政策导致重男轻女现象日益突出,造成了大量妇女和儿童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而目前中国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例已达到116.9∶100,有的省份高达130∶100,而正常的人口性别比例应为102~107∶100。

由于我们传统的性别歧视,导致各国纷纷来领养中国女婴。荷兰三分之一的领养儿童来自中国,基本都是女婴。美国约有5万名从中国领养女婴,而且每年都会新增加6000多名。中国收养中心还向丹麦、芬兰、西班牙、法国、瑞典、冰岛、爱尔兰、荷兰、挪威、新西兰、英国、加拿大、比利时和澳大利亚14个国家开放。这些国家都纷纷到中国领养小孩,而且都是领养女婴。

长此以往,不仅造成了大量妇女和儿童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我们的性别失调现象会更加严重。这将是一个影响深远的社会问题,我们必须重视之。

4.整个社会独生子女化,是导致中国素质教育怨声载道、痼疾难医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首先,独生子女们生于安乐,能力急需提高。具体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学习目的的认识不明确,为父母学,为老师学,厌学的人占了相当的比例。

其次,由于孩子是独苗,全家老小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孩子身上,家庭对独生子女的期望过高。

第三,作为教育的重要环节的学校背负着广大家长的殷切期望,只能牺牲孩子利益,顺势逐渐功利化。

第五、计划生育废止一胎化、实行两胎化政策是全社会广大民意的诉求,顺遂民意才是以人为本

独生子女的压力

空巢

失独家庭百万个

6万失独家庭50岁以上失独

失独家庭

第四篇:我国外资政策的演变及效果分析

摘要在简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资政策演变的基础上分析了利用外资的正负效应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外资外资政策外资效应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外资政策的不断调整我国利用外资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正确分析我国利用外资的正负效应有助于我们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资政策的演变 1.1初创阶段19791985 这一阶段的主要举措为转变指导方针由排斥外资转向利用外资设立经济特区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实行特殊灵活和优惠的外资政策开始制定外资法规

1979年7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是我国第一部吸收外商投资的法律成立外资管理的专门机构1979年8月国务院设立了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全国的利用外资工作1982年3月合并成立对外经济贸易部。 这一阶段的特点表现为外资政策是非常粗略的并缺乏可操作性对外资流入实行限制的特点非常突出且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外资政策体系。 1.2发展阶段19861993 这一阶段的主要举措为进一步明确利用外资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意义以及利用外资的指导思想和战略部署建立了一系列利用外资的法规体系包括《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等对外资实

行普遍的优惠政策建立针对外资的分级管理体制。 这一阶段的特点表现为在指导思想上已经完全确立了积极利用外资的观念对外资的限制不断取消外资允许进入的规模和领域不断扩大外资政策激励的重点由间接投资转向直接投资尽管仍然对外资实行一定的限制但实行鼓励和优惠的特点更加明确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外资政策体系。 1.3调整阶段19942001 这一阶段主要是针对第二阶段利用外资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加以规范同时根据加入WTO的需要逐步取消对外资的一些限制对外资实行一定程度的国民待遇。采取的主要措施表现为①1995年6月我国重新发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同时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外商投资产业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具体化。除此之外皆为允许对外开放的领域②1997年12月修订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了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突出了产业重点同时体现了鼓励外商向中西部地区投资的政策③1999年8月外经贸部等部门就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和创新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这一阶段的特点表现为对外资的限制大幅度取消国民待遇原则越来越明显对外资的优惠政策仍然很突出但相应的规范和管理有所加强外资政策逐步与国际惯例特别是WTO的规则接轨单纯依靠优惠政策来吸引外资的倾向有所缓和但尚没有发生

根本性变化。 1.4完善阶段2002 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根据WTO的规则和承诺于2002年3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4月1日起施行由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附件在投资准入方面进一步开放其主要变动如下①将鼓励类目录由186条增加到262条而限制类目录由112条减少到75条大幅度放宽了行业准入限制②扩大投资领域逐步开放金融、保险、电信、物流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③投资地域多样化鼓励外商投向中西部地区参与正在实施的中西部大开发战略④投资方式多样化。 2利用外资的正效应 我国利用外资数额的不断增加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增长其正效应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 利用外资促进了我国GDP的增长。根据国家信息中心的分析结果19812000年在我国GDP年均9.7的增长速度中大约有2.7来自于利用外资的直接或间接贡献。罗余才、严俊2002对20世纪90年代国际直接投资FDI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分析表明FDI增加1GDP将增加0.396736说明FDI流入对中国GDP增长的影响是正面的。 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对全国工业总产值的贡献也是非常巨大的。从19902001年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不断上升由1990年的2.28上升到2001年2798。同时外商投资企业上缴的税收对我国的工商税收也起了重要作用增加了我国的财政收入外商投资企业上交的税收占我国工商税收的比重逐年上升从1992

年的425上升到2001年的1901。 利用外资增加了我国进出口总额。19862001年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总值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比重持续上升从1986年的404上升到2001年5083。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总值的年均增长率为3466高于全国进出口总值的年均增长率137521个百分点。FDI促进了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1985年中国占世界出口市场的份额不足22000年则上升到6以上同时也改善了出口结构。 利用外资为我国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随着外资企业的不断增加和扩充外资企业需要的劳动力数量也不断增加从而有利于缓解我国部分就业压力。 1

第五篇:第2章中国生育政策的演变历程

第2章中国生育政策的演变历程 2.1鼓励生育政策阶段(1949-1953)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不精确的人口统计数据为4~5亿人,当时还没有提出一项明确的生育政策,人口发展处于盲目的自发和无计划状态,出生率一直保持在很高的水平。在保护妇女身心健康的口号下,国家卫生部门于1950年4月和1952年分别发布了“禁止非法打胎”的规定和严格限制节育及人工流产的规定[7]。不仅国内限制销售计生药具,并且禁止从国外进口此类药物。这些规定的出发点虽然是保护妇女身心健康,但在客观上却起到鼓励生育的作用,这些有关规定使本来想要节育的妇女失去了节育的可能性。同时,一方面,由于人口快速增长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具有滞后效应,其作用并不能及时反映出来。另一方面,由于革命的胜利,解放了社会生产力,大批失业人口纷纷就业,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解决了141.5万的城市失业人口,这使得政府部门认为人口众多带来的问题并不是那么难解决的事情。另外还有中华民族传承下来的多子多福的观念,以及新时期的人多好办事等传统观念相互影响,相互依存,促使人们认为人口众多是一件极好的事情。毛泽东在《唯心历史观的破产》这篇文章也提到,“中国人口众多是一件极大的好事”[8]。这句话让人们都以为毛泽东是鼓励生育、多增人口的。毛泽东进一步指出“再增加多少倍人口也完全有办法,这办法就是生产,”在当时国际政治环境下,中国政府被迫采取一边倒的政策,对苏联学术界的人口理论、政府的人口政策导向也全盘移植过来,而不顾中苏两国国情的显著差异,把对学习苏联的态度,提升为政治态度来对待。

于是,苏联鼓励人口增长,奖励多子女母亲的政策和做法,得到了中国政务院卫生部的全力支持并广为舆论传播[9]。新中国的成立使我国社会秩序日趋安定,工业和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从而为我国人口的生育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和生活环境以及社会环境。从1950年至1953年,我国净增人口三千四百多万,形成了第一个人口增长高峰期。从50年代后期起,虽然一些有远见的人已经开始意识到了人口带来的压力和负担,提出了进行人口控制的倡议, 1

中央政府也允许有条件的采取人工流产和使用避孕药具,但这时候人们对人口问题的认识并不一致,也未能形成政府的一贯指导思想。 2.2政策转变酝酿阶段(1953-1959)

1953年,我国进行了第一次人口普查,总人口突破6亿大关,人口自然增长率高达23‰。由于人口数量增加过快,青少年升学和城市住房问题开始紧张,妇女避孕节育的要求更加强烈。猛然增加的人口与自然资源、环境资源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对此,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同志都先后

在不同场合发表了关于实行计划生育的观点。1954年5月,邓颖超同志就部分妇女的避孕要求写信给任副总理的邓小平同志,邓小平阅后批示:“我认为避孕是完全必要的和有益的”,并要求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10]。1954年12月,由于党内外对节育问题方面的议论较多,刘少奇同志主持召开了关于节制生育问题的座谈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后,他代表党中央明确指出:“党是赞成节育的”,“说节育不人道,这不对”,“如果不节育”,人口“增加还要快”,“人口增加后有没有困难?有困难,困难很多,父母、家庭、小孩子本身都困难,社会和国家也困难”[11]。

1956年底在党的“八大”会议上,周恩来在代表中国政府所做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提出:“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很好地教养后代,以利民族的健康和繁荣,我们赞成在生育方面加以适当的节制”[12]。这是我国控制人口的思想首次正式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公布于众。与此同时,社会各界人士,如邵力子、马寅初等也以不同方式陈述了自己关于节制生育的思想。从节制生育思想的提出到逐步传播,是在不断与鼓励生育思想的矛盾斗争中开展的,同时为我国制定限制人口增长的生育政策奠定了思想和理论的基础。然而,在1957年,中国节制生育政策向前发展的脚步由于反右派斗争而停滞不前了。一些主张制定和落实生育政策的学者被打成右派分子,原本是积极思想的控制人口增长的主张成了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言论。1959年,各种宣传节育思想的文章与活动都消失了。关于人口政策方面的工作一时陷于僵硬状态,既没有任何正式 2

文件说明提倡节育是错误的,国家政府也没有出台任何新政策鼓励人们生育。

2.3实施限制生育政策阶段(1959-1969)

1959~1961年,我国国民经济发生严重困难,把人口增长过快问题再次提到人们的面前。因而,1962年12月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名义发出了正式文件《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批示》,在文件中明确宣布:“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渐走向

有计划的状态,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既定的政策”[13]。这样,有计划的控制人口增长首次被提到国家政策的高度。该文件明确提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安排定期进行讨论和检查;有关各部门和群众团体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宣传倡导节制生育工作,做好宣传教育,通过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技术指导、供应避孕药物以及研究新的科学避孕措施等方法,积极贯彻落实节制生育政策。

1963年10月,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第二次城市工作会议上,对计划生育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讨论,要求中央和地方都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带头做好这方面的工作。1964年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着手进行试点工作,以便取得经验,逐步推广。随即全国各地纷纷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普遍开展了节制生育的实际工作。经过一段时间在城市和部分农村的试点工作,生育率有了明显的降低,1968年城市的人口出生率为20.85‰,比1963年的44.05‰降低了23.2个千分点,农村人口出生率也降低了6.48‰,由此可以看出节制生育政策是十分有效的。

控制人口增长的政策刚刚萌芽,建立起来的相关人口机构刚开始工作不久,1966年“文化大革命”的灾难又降临中国大地,计划生育机构的工作基本停顿了,人口控制工作再次被迫停顿,更谈不上采取任何控制生育的措施,我国的人口再次处于任意发展的态势。人口持续高速增长,经济面临崩溃边缘,人口问题日益突出,人口压力更加严重。60年代末期,我国总人口已突破8亿大关,比建国初期增 3

加约3亿人口,形成了我国的第一个生育高峰期,人口的年均出生率都在34‰以上,每年增加的人口在2000万左右。 2.4实施计划生育政策阶段(1970-1986)

2.4.1实施宽松的计划生育政策阶段(1970-1980)

70年代初,毛泽东发出“人口非控制不行”的指示。我国政府和领导人也提出要特别注意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把人口发展作为我国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重点研究。1973年,国务院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也在各地相继成立,人口指标开始被纳入国民经济计划,计划生育工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铺陈开来。我国逐步形成了以“晚、稀、少”为中心的计划生育政策,即“鼓励男女青年晚婚晚育,鼓励夫妇拉长两胎之间的间隔,鼓励一对夫妇少生子女”,具体内容为晚婚女性为23岁,男性为25岁,一对夫妇最好生育一个孩子、最多两个,生育间隔必须在3年以上。“晚、稀、少”政策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尽量采取群众自愿的原则,既满足了有生育意愿妇女的生育要求,又可以让不想继续生育的妇女采取避孕措施。该政策达到了控制人口数量的目的,取得了显著的成绩。1980年,全国总和生育率由1970年的5.812下降到1980年的2.238,净增人口数由2321万降至1163万,自然增长率由2.88%大幅度下跌到1.19%[14]。城市总和生育率为1.15[15]。这表明在提倡生育一胎,允许生育二胎的生育政策下,城市地区做到了基本上只生一胎。这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该时期生育政策的可行性。

2.4.2实施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阶段(1980-1986)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和经济发展目标相适应,国务院明确提出了20世纪末力争全国总人口不超过12亿的人口总目标,以实现全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达到小康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确立与之相适应的控制人口的生育政策。1980年9月,国务院在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国务院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在今后二三年内,必须在人口问题上采取一个坚决的措施,就是除了在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以外,要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以便把人口增长率尽快控制住,争取全国总人口在本世纪末不超过 4

1211亿”[16]。有关方面根据1979年我国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总和生育率的计算、研究和预测,我国要实现在20世纪末人口不超过12亿的目标,必须实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政策,才能实现该目标。

在上述背景下,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公开信》指出:为了争取在20世纪末把我国人口总数控制在12亿以内,中央要求所有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特别是各级干部,用实际行动带头响应国务院的号召,并且积极负责地、耐心细致地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16]。在《公开信》中,表明了控制我国人口增长、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且还对此种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将来可能带来的问题做出了合理的解释,认为该政策在未来可能引起的人口老龄化和对子女的压力都能适当的解决。《公开信》的发表标志着我国独生子女人口生育政策的正式出台及全面实施。在未经试点与未考虑是否具有可行性的条件下,激进的实施尽可能的只准生育一个的生育政策,加上当时的各种社会因素,使本应下降的生育率,转变为回升的趋势。1981年和1982年,全国总和生育率分别回升2.63和2.86,第

一、二个小孩出生间隔缩短为2.2年。出生率回升为20.91‰和22.61‰,农村总和生育率回升到2.93和3.20,城镇总和生育率回升到1.40和1.58。峰值生育年龄段仅3年时间就反弹为20~24岁[17]。由于没有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使本来加大控制人口数量的政策,实际效果与主观愿望背道而驰。使本来已经逐步下降的生育政策又突然升高。紧缩政策使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空前的困难,群众的工作十分难解决;党和领导干部与群众的关系也越来越僵化。1984年,党中央及时地下发了《关于计划生育情况的汇报》的七号文件,以山东“开小口堵大口”的经验,即适当放宽农村群众生育第二胎的政策(开小口),减轻计划生育工作的压力,但严防超计划的二胎和三胎及以上生育行为(堵大口),从政策高度加以完善,实践反复证明这是完全正确的[18]。开小口堵大口政策的尝试,虽然使出生率出现了一定幅度的回升,但是却在某种程度上稳定 5

了群众和干部的紧张关系,也挽回了计划生育工作的紧张局面。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开小口、堵大口的做法,比较全面而又符合实际地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以计划生育为人口控制方式的经验。

2.5我国现行生育政策(1986-至今)

1986年5月中央转发了《关于“六五”期间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七五”期间工作意见的报告》的13号文件,强调了必须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精神[19]。根据中央的文件精神,从1986年起一直到九十年代初,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先后颁布了地方计划生育条例,基本上稳定了八十年代中期的生育波动现象。至此,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得以形成,其具体内容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国家干部、职工、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农村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可以有计划地安排间隔几年以后再生第二胎;不论哪一种情况都不能生第三胎;少数民族地区也要提倡计划生育,具体要求和做法可由有关省、自治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20]。

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我国农村人口的生育政策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同时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照顾生两个孩子,照顾生二孩的比例不超过10%,实行这一政策的是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四川五个省、市;第二种类型是照顾独女户可生两个孩子。河北、山西、辽宁、浙江、山东、河南、湖南、陕西等18个省、自治区实行这一政策;第三种类型是基本允许生两个孩子。宁夏、云南、青海、广东、海南实行这一政策[16]。从民族划分的角度看,汉族以外的55个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又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人口超过1,000万的壮族,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二胎,坚决杜绝多胎;第二种类型是人口在1,000万以下的少数民族,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二胎,个别的可以生育三胎,不准生育四胎,但由于各少数民族的具体情况不同,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时,个别的也可生育四胎,甚至在人口较少的几个少数民族中不实行计划生育[21]。

2001年12月29日我国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2002年9月1日施行),将原有的政策性规定法律化为:“国家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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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 委员会规定”[22]。

表2.1是根据有关资料整理而成的我国人口的变化情况。从表中可见,2004年底全国总人口与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相比,由11.337亿人增加到13亿人,14年13零4个月共增加了1.663亿人,平均每年增加1190万人,而从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到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国人口由5.88亿增加到11.3亿,年均增加1465万人。由此可见,多年来的计划生育政策以使我国人口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地控制,我国人口已基本实现了从高出生、高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总人口数量的增加趋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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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1.人口和计划生育常用手册(2003)第49~51页

2.200

3、2004年数据来自2003年、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2000年总和生育率来自五普资料图2.1是根据1949年至2003年中国人口变动表绘制的走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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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图可以看出,1950年到1954年出生率、总和生育率处于稳步上升的趋势,我国当时正采取鼓励生育政策的时期。1959~1961年,我国国民经济发生严重困难,从图中看出,该时期无论是出生率、死亡率、自增率都急剧下降。而从1970到1980年,是我国实行“晚、稀、少”的生育政策,该时期的出生率稳中有降,恰好证明该时期的人口政策是非常适中的。1985年的时候由于我国采取了紧缩的生育政策,出生率出现了一个小高峰,到90年代才有所下降。到了90年代,由于我国采取的计划生育政策和经济水平的提高,使得出生率和死亡率均大幅度下降。

图2.1 1949年~2004年自然增长率等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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