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农业局文件

2022-08-02

第一篇:潍坊市农业局文件

潍坊市教育工会委员会文件

潍教工[2009]1号

关于印发潍坊市教育工会

二OO九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工会,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各直属单位、学校工会:

现将《潍坊市教育工会二○○九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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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教育工会二OO九年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教育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全市教育中心工作,以大力推进学校教代会和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工会工作考核目标,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制度落实,切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增强工会工作活力,团结和动员全市教职工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开创我市教育工作新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抓好两个标准化建设,开创学校民主建设新局面

1.进一步加强教代会制度标准化建设。制定《进一步规范学校教代会制度实施意见》,做好教代会制度标准化建设试点与推广,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管理的作用;各级各类学校工会要设立“议事理财小组”,并充分发挥其在学校日常工作中的作用,教代会闭会期间,学校的重大问题、临时性开支、大宗物资采购,必须经“议事理财小组”审议。各专业小组开展活动要有记录,有存档,同时将开展活动的效果作为对学校民主管理指数测评的依据,拓宽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提高教代会代表比例,争取更多的教职工直接参政议政,加强教代会代表的培训,提高教职工代表参政、议事的能力。

2.全力推进学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积级配合教育行政— 2 —

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校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的试点与推广。制定印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务公开工作规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建立校务公开目标责任制,真正发挥校务公开的监督作用,5月份召开全市校务公开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做好“网上点题公开”在全市的推广工作,在2008年试点的基础上,凡有校园网的学校,2009年底前必须全部落实“网上点题公开”,为广大教职工随时将自己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反映到领导决策层搭建平台。

二、重视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3.继续抓好县级教育工会组织建设。根据省教育工会的安排,组织好县级教育工会工作调研活动的开展,找准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办法。做好昌邑市教育工会工作的经验总结上报,并适时在全市推广。

4.抓好依托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建立“工会联合会”工作。各县市区要借鉴昌邑试点经验,先选择一个乡镇进行试点,年底前全部完成。2009年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底对工会工作的检查验收内容。

5.继续抓好学校民主管理指数测评。创新民主指数测评制度,科学设计民主指数测评题目,建立民主指数测评题库,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多元化评价学校管理。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将测评结果与学校评价挂钩。

三、发挥优势,为和谐校园创建再做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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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健全完善维权机制,不断增强维权实效。各县市区在成立“教职工维权服务站”基础上,要积极开展工作,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与服务机制,为教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切实将维权工作落到实处。下半年择机召开全市“教职工维权服务站”联席会议。继续发挥好教师委员会的作用,努力为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平台。

7.继续实施送温暖活动,完善特困教职工帮扶制度。在健全完善特困教职工帮扶办法的基础上,建立特困教职工帮扶长效机制,对特困教职工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特困教职工档案,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关注贫困教职工的工作和家庭生活,开展好元旦、春节期间劳模和特困教职工慰问活动。

8.深入开展师德教育,着力创建和谐校园。9月份继续组织开展好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大力宣传本单位师德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创造良好的师生关系,着力构建和谐校园。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教师节前组织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推荐活动。

9.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广泛开展建功立业活动。按照市总工会要求,结合教育实际,广泛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4月份组织“工人先锋号”评选推荐;在教职工中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广泛开展读书活动,年底开展评选表彰第三届“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认真做好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状)、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状)、— 4 —

富民兴潍劳动奖章(状)的推荐评选工作。

10.全面实施“教师健康工程”,深入开展校园文化体育活动。将实施“教师健康工程”纳入常规工作,坚持开展3项活动:一是每年为教职工进行一次查体活动;二是建立开展教职工心理健康咨询活动;三是每年必须组织开展不少于两项全体教职工参与的文体活动。旨在缓解教职工身心压力,提高教职工的健康水平。年内组织直属学校教职工羽毛球比赛;国庆节期间,组织直属学校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歌咏比赛。暑期继续组织部分优秀教职工考察休养活动。加强“教工之家”建设,年底评选表彰命名一批“优秀教工之家”。

四、不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11.三月上旬,召开潍坊市教育工会二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总结2008年教育工会工作,部署2009年工会工作任务;替补二届委员会委员,补选常委和副主席。

12.加强教育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各级教育工会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教育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潍教字

[2008]47号)要求,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会干部,健全完善工会干部培训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继续组织部分工会主席参加省教育工会干部培训班;5月份,市教育工会视情组织部分新任工会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考察。各县市区也要采取不同形式,组织对学校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13.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工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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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进一步加强上下级工会间的联系沟通,要深入基层,为广大教职工搞好指导和服务。要加强学校工运理论与工会工作研究,继续组织优秀论文和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

主题词:教育工会2009年工作要点通知

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2月1日印发

校对:贺卫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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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潍卫发〔2015〕43号

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潍坊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委属(管)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卫生计生委 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医字[2015]22号)要求,进一步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我委研究制定了《潍坊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单位实施工作动态和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科或中医科。

— 1 — 医政科联系电话:8091608 中医科联系电话:809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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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4月22日

潍坊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医疗服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计民生,事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体验,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医疗卫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社会满意度,和谐医患关系等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5-2017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努力让人民群众就医更便捷、更安全、更有效、更明晰,使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再予提高、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二、基本原则

大力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行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质量核心,坚持持续改进,大力推进深化改革和改善服务。

(一)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改进服务理念,改造优化诊疗布局流程,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切实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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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梳理医疗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持续改进医疗服务。

(三)坚持以质量为核心,认真落实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与控制,努力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坚持持续改进,密切跟踪群众就医需求,努力从体制、机制等方面分析深层次原因、寻找治本之策,采取可行措施,促进医疗事业持续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改善门诊服务。

1.优化诊室布局流程。根据门急诊患者病种排序及其常规诊查流程,合理布局各专业诊室和检查、检验科室,做到流程有序、连贯、便捷。开设简易(便民)门诊,分楼层设置挂号、缴费窗口,有效引导和分流患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电子排队、叫号。

2.保持良好就诊环境。加强提醒和疏导,做好候诊、就诊区域卫生保洁,加强卫生间等基础环境管理,保持就医、诊疗环境清洁、舒适、安全、有序。卫生间、坡道等特定区域设置防滑、防跌倒设施和警示标识。完善无障碍设施,放射检查时为患者提供更衣条件和符合规范的放射防护。

3.设置标识清晰醒目。在门诊大厅、电梯内、楼层侯诊区域等醒目位置设置建筑平面图、科室分布图,完善就诊流程引导系 — 4 — 统。各科室、部门等标牌及指示标识准确、规范、清晰、明了,有明显的路径标识。为危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放射源等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

4.提供便民服务设施。完善自助预约、挂号、查询等服务,为患者提供饮水、应急电话、轮椅、自动取款机等便民设施。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开通wifi,开设便民惠民“一站式”服务大厅,为患者提供导医咨询、病历复印、预约诊疗、医保报销、健康管理等服务。

(二)进一步推进预约诊疗。

5.提高预约比例。积极推进区域预约诊疗平台建设,为患者提供有效、便捷的多渠道预约方式(包括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短信预约、诊间预约、微信预约、现场预约及自助预约机等)。三级医院进一步提高开放预约的号源比例,2015年底,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30%,复诊预约率≥60%,口腔、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70%,2017年底分别达50%、80%、90%。

6.开展预约转诊。二级以上医院为基层医疗机构预留足够的号源用于转诊,推进分级诊疗,支持双向转诊。通过网络、电话、窗口、诊间、社区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提供预约诊疗服务,方便患者预约。实行“预约优先”,对预约患者和预约转诊患者优先安排就诊。

7.实现分时预约。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合理安排患者就诊、检查时间,尽量缩短在医院候诊时间。至2017年底,住院患者

— 5 — 分时段预约检查比例达到100%,门诊患者分时段预约就诊率不低于预约就诊患者的50%。

(三)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8.合理调配资源。根据门急诊就诊患者病种排序,科学安排各专业出诊医师数量,保证医师有足够的诊查时间。合理安排检验检查设备和人力资源,逐步缩短检查等候时间和出具检查报告时间,力争做到预约诊疗患者及时检查。

二、三级医院积极探索建立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设立多学科综合门诊,为患者提供方便。中医医疗机构根据中医诊疗特点,优化服务流程,缩短患者取药等候时间。

9.推行日间手术。医院在具备微创外科和麻醉支持的条件下,选择既往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明确单

一、临床路径清晰、风险可控的中、小型择期手术,逐步推行日间手术,提高床位周转率,缩短住院患者等候时间。至2017年,三级综合医院全部开展日间手术。

10.实施急慢分治。三级医院逐步转诊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肿瘤、慢性肾病等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由基层医疗机构实施治疗、康复、护理、复查、随访,缓解三级医院就诊压力。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数量和种类,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的衔接,满足患者需求。

11.加强急诊力量。加强急诊与院前急救的医疗信息共享与 — 6 — 医疗服务衔接,不推诿、拒诊急诊患者。急诊医护人员配置满足急诊工作需求,经过急诊专业训练,掌握危急重症抢救技能。根据急诊需求变化规律,合理调配急诊力量,在急诊量大的夏季和冬季,配备急诊加强班。

12.及时救治重患。实行急诊患者按病情轻重分级分类处置,对急性心脑血管疾病、严重创伤、急危重孕产妇、急危重老年患者、急危重儿科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先救治、后缴费。加强急诊与临床科室间的衔接,需住院患者及时收入院治疗。进一步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及时救治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无力缴费但须紧急救治患者,按时做好应急救治费用核销工作。

(四)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优势。

13.加强信息引导。通过新媒体、微平台等途径告知医院就诊时段分布信息,引导患者错峰就诊。对门诊等候、预约诊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手术前后的患者,通过新媒体、微平台、告知单等多种形式提供提示服务。通过诊室内记账、诊间结算、手机等移动设备支付,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挂号、缴费、取药排队时间。

14.加强信息管理。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改善医疗服务。推行电子病历,建立互联互通的大数据信息库,提供诊疗信息、费用结算、信息查询等服务,有条件的药房推行自动化设备,降低用药错误。

15.提供信息查询。在保障患者隐私的前提下,提供自助打

— 7 — 印、手机信息、电话告知、网络查询等多种形式的检查检验结果查询服务。至2017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能够提供不少于3种检验结果查询形式。

(五)进一步改善住院服务。

16.完善入、出、转院服务流程。做好入、出院患者指引,入、出院事项实行门诊告知或者床边告知。做好入、出院手续办理及结算时间预约安排,减少患者等候。加强转院(科)患者的交接,及时传递患者相关信息,提供连续医疗服务,逐步实现转院(科)医疗服务无缝衔接。

17.改善住院条件。加强病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探视和陪护制度,为住院患者创造安静、整洁、安全的住院环境。设立住院服务中心,为行动不便的住院患者提供陪检等服务。改善患者膳食质量,提供临床营养服务。

18.开展患者随访。加强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和重要患者随访,利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和必要的面谈等多种形式开展随访。根据患者随访结果,及时改进住院服务。借鉴银行满意度测评的做法和经验,在门诊窗口或者办理出院手续时开展即时满意度评价。至2017年,出院患者随访率达到50%以上。

(六)进一步改进护理服务。

19.加强护理力量。按照责任制整体护理的要求配备护士,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低于95%。普通病房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4:1,重症监护病房护患比为2.5-3:1,新生儿监 — 8 — 护病房护患比为1.5-1.8:1。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根据门(急)诊量、治疗量、手术量等综合因素合理配置护士。

20.落实优质护理。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病房全覆盖基础上,继续巩固提高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效果,重点完善护士分层次使用、护士绩效考核、专科护理质量评价,提炼升华优质护理服务模式,提高护理质量和管理水平。优质护理服务要结合科室实际,充分体现专科特色,有条件的医院在门(急)诊、手术室、血液透析室等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有条件的医院为患者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根据所负责患者的疾病特点和生理、心理、社会需求,对患者实施身心整体护理。

(七)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

21.落实医疗核心制度。认真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分级护理、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危重病人抢救、会诊、手术分级管理、术前讨论、查对、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交接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等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

22.落实患者安全措施。提高患者识别准确性,有效改进医务人员之间沟通。术前标记手术部位,执行术前核查程序,确保手术部位正确、操作正确、患者正确。加强手卫生,减少医疗相关感染风险。建立相关评估制度,设置防滑、防跌倒设施,降低患者跌倒风险。

23.推广临床路径。将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作为规范诊疗服务

— 9 — 行为的重点措施,大力推进,至2017年底,所有三级医院和80%的二级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三级医院50%的出院患者和二级医院70%的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提高诊疗行为透明度,实现患者明明白白就诊。

24.加强合理用药。运用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点评等形式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至2017年底前,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其他类别医院达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指标。规范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血液制品、辅助用药临床应用,加强临床使用干预,推行个体化用药,降低患者用药损害。

25.检查结果互认。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进一步推进临床检验结果“一单通”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一片通”。鼓励设置独立的检验、病理诊断、影像检查机构,利用远程医疗手段为基层医疗机构和就诊患者提供检查检验服务。

26.诚信诊疗收费。在门诊大厅、住院部大厅等醒目位置公示诊疗项目、药品及价格,缴费单据的收费项目和收取金额详细、清晰,利用手机等移动设备或者其他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就诊项目、药品、单价、总费用等查询服务,实现明白、合理收费。逐步扩大实施单病种支付范围,降低患者费用负担。继续推行“先 — 10 — 诊疗后付费”模式。

(八)进一步注重人文关怀。

27.体现良好风貌。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实习、进修人员)着装整洁、规范,佩戴胸卡,易于患者识别。医务人员语言通俗易懂,态度和蔼热情,尊重患者,体现良好医德医风。严禁医务人员带熟人加塞插队。

28.注重心理疏导。加强医务人员人文教育和培训,提高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各项诊疗服务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及时了解患者心理需求和变化,做好宣教、解释和沟通。对手术或重症患者提供心理疏导,有效缓解患者不安情绪。实施有创诊疗操作时采取措施舒缓患者情绪。

29.保护患者隐私。执行“一室一医一患”诊查制度,在门诊诊室、治疗室、多人病房设置私密性保护设施,不在住院患者床头卡写入院诊断。

30.加强志愿服务。加强医院社工和志愿者队伍专业化建设,逐步完善社工和志愿者服务。三级医院应积极开展社工和志愿者服务,优先为老幼残孕患者提供引路导诊、维持秩序、心理疏导、健康指导、康复陪伴等服务。儿童医院、艾滋病定点医院等专科医院可以与儿童、艾滋病患者关爱组织等合作,提供体现专科特色的志愿者服务。充分发挥社工在医患沟通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九)进一步促进医患和谐。

— 11 — 31.推进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公开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和流程,积极引导患者依法维权,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妥善解决纠纷。大力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为主体,医疗纠纷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相衔接的医疗纠纷处理体系。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保障机制,提高人民调解成功率。完善医疗责任保险有关制度,提高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积极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医疗意外险等为补充的医疗责任风险分担形式,全市三级以上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参保全覆盖。

32.规范院内投诉管理。提供有效途径方便患者投诉,有统一的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患者投诉处理和反馈,公布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及联系方式。对于患者反应强烈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对于患者集中反应的问题要督促整改、持续改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要把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全面启动行动计划。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要将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 12 — 与深化医改及医疗管理重点工作同步推进,按照方案要求,逐项落实各项举措,创造性开展工作,让人民群众通过该项行动真正体会到医改成效。要通过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分级诊疗等各项改革措施,为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创造有利条件,确保改善服务与深化改革互相助力、协同推进。

(三)督查整改。要把督查、整改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卫生计生部门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医疗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做到有考核、有改进、有提高。各医疗机构要开展自查自纠,对照任务目标进行认真梳理、客观评价,找出不足,切实整改。

(四)总结提高。各地、各单位每年要认真总结本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总结报告(包括取得的成绩、突出的亮点及存在的问题等)于11月底前上报我委。该活动结束后要对三年的活动情况、成绩和不足进行充分总结,将好的做法和工作模式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分析,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逐步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2017年11月底前,将三年来改善医疗服务各项举措落实情况总结上报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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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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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潍坊市休闲农业发展情况分析

一、潍坊市休闲农业发展现状

潍坊市农产品资源丰富,田园风光秀美,文化底蕴深厚,优越的地理条件,形成了发展休闲农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紧紧依托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休闲农业建设。

1.努力建设适应环境发展要求的休闲农业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农业为核心,以建设“高效农业,精品旅游”为目标,以倡导健康休闲、回归自然、崇尚生态为理念,按照“突出生态、保护为主、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旅游综合开发为手段,将地域特色形成的产业品牌与旅游文化相结合,充分满足游客物质与文化需求,将各园区打造成为集参观、饮食、游玩、购物、休闲为一体的高品质,多功能的休闲文化综合旅游园区,以此辐射带动周边沿线各景点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了我市休闲农业的全面发展。

2.抢抓机遇,实现休闲农业新突破

近年来,我市统筹发展文化和旅游资源,以依托潍坊对接青岛为主攻方向,以构建青岛一潍坊一泰安一曲阜四点一线旅游格局为切入点,将我市的昌邑市绿博园、潍坊金宝乐园、青州花卉展、寿光蔬菜博览会等带动示范性强的现代农业项目示范点纳入到跨越齐鲁东西的点线旅游发展模式中。在这种大背景下,有地方特色产业做支撑的各地休闲农业功能更加凸显,通过一系列绿色产业品牌、生态文化和旅游品牌等荣誉的获得,使我市成为辐射江北、影响全

国的现代农业建设大市。

3.休闲农业发展初见成效

休闲农业不仅是农业结构调整新的重要切入点,同时也成为了新农村发展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如寿光市通过每年菜博会的带动,目前休闲农业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有6家,500万元以上的有7家。这7家企业全部为龙头企业,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l家,省级龙头企业3家。截至2011年,我市已发展休闲农业园区50个,休闲农庄128个,农家乐962个,从业人员327567人,其中农民工达133872人,年营业收入39.8亿元,实现利润2.2亿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发展休闲农业尚缺乏有力的资金支持

农业旅游开发建设资金投入不足,这是当前严重制约农业旅游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我市目前发展休闲旅游农业,资金投入渠道比较单一,休闲旅游农业企业大都是由民间资本投入,政府在财政上缺乏大力支持,影响了企业发展。许多休闲农业企业融资困难,无法加大投入,难以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农村水、电、路、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相对薄弱,也影响休闲农庄的接待能力。

2.区域统筹规划不太完善,整体档次不够高

一是缺乏区域统筹规划,项目设计雷同,布局不尽合理,一些地方重复建设现象比较突出,分布零散,没有形成规模效应。二是建设档次不高。大部分休闲农庄设施简陋、项目雷同、活动单

一、服务水平较低,还停留在钓鱼、打牌、吃土菜这一层次上,缺乏更有

观赏性、体验性的旅游项目。

3.从业人员缺乏必要培训,素质亟待提高

大多数员工没有接受规范的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原来多是从事农业生产、加工、营销的农民,缺乏科学的管理知识和经验。

三、推进休闲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1.坚持科学规划

各地要加强对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的统筹规划,使休闲旅游农业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去,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发展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城市旅游规划等相衔接,确保规划的整体性、前瞻性和延续性。同时,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将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理念贯穿于规划始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尽量避免原本是城市的一些生活垃圾、环境压力转嫁到农村,影响农村的生态安全。

2.坚持突出特色

要指导和帮助经营者牢固树立“民俗文化就是资源,特色品牌就是客源”的理念,将富有农业特色休闲项目引入农庄企业,打造特色招牌。休闲农业园区建设要充分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等资源,开发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将农业生产、生活、生态进行有机融合,将现代农业、科普教育,以及环保、农事体验于一体。

3.坚持加大投入

要积极探索,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发展机制。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大力鼓励广大农户、农

民专业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股份合作的方式,参与休闲农业的发展。要高度重视休闲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工商企业、旅游企业投资开发休闲农业项目,发展休闲农业配套产业。

4.坚持提升品牌

要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质量。加强对休闲旅游农业质量的控制,制定完善休闲旅游农业相关行业标准和运行规则,努力构建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要积极培育和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及中介服务组织,不断完善行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机制;要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尤其对于上餐桌的食品,管理部门和企业自身一定要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休闲旅游农业企业的产品和餐桌上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5.坚持优化服务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自觉为发展休闲旅游农业提供优质服务。要十分重视休闲农业管理和经营人才的培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休闲旅游农业管理与服务知识、风土人情知识、诚信意识及行业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休闲旅游农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农业、旅游部门要整合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发展,明确各自职责,建立紧密型工作机制,共同承担组织推动、工作指导、服务协调、政策研究、标准制定、典型推广等工作。

第四篇:潍坊市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构建(推荐)

4.2.3潍坊市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构建与实证分析

在潍坊现有的农业资源和产业发展优势下,考虑到潍坊市农业发展的特点,在产业优化,产品优化思路指导下,以农业可持续增效,农业收入增加为目标,通过农业结构的大力调整,合理的区域布局,突出地方产业特色,改良产品质量。在种植业稳定生产的基础上,推进蔬菜,畜牧业和水产等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同时进一步发展花卉,优质苗木栽培等新兴产业。把生态,科技与农业相结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使农业内部结构不断优化,最终建成高效,协调的农业现代可持续发展系统。潍坊市存在自然环境条件较差、淡水资源缺乏、农用土地资源不足等阻碍因素,应转换发展思路,改变增长方式,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因地制宜,建立有特色的高效益农业发展模式。

4.2.3.1 区域Ⅰ:以种植农业和畜牧业为主的生产区

首先,农业、畜牧业和沼气资源综合利用模式。依据该区种植业、畜牧业生产状况良好,又存在秸秆、牲畜粪便资源化利用效率低等限制性因素,通过在种植业和畜牧业之间以沼气为中介形成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循环利用,形成高效率,高产出的优质生态农业模式。

该模式结构可概括为,种植业→畜牧业→推广麦秸氨化和玉米秸青贮等技术,为农区饲养业提供饲料,畜牧业以发展食草类畜禽为主;畜牧业→种植业实施秸秆和牲畜粪便沼气化,产生的沼气用作生活燃料,沼液用于培植农作物,沼渣用于改良土壤;围绕畜牧业建立饲料加工厂、畜产品加工厂等,提高农牧业生产的集约化。这种模式使生产与生态密切联系,沼气作为连接的纽带,通过秸秆加工作为饲料减少了燃烧产生的废气排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提高了循环利用的效率。同时,利用畜牧业产生的粪便沼气化,既可以为居民提供生活的能源,又可以把沼液用作农作物肥料,实现了资源充分有效利用的目标。这种模式还可以利用沼肥中的有机物质改善土壤状况,比如使土壤酶活增强等,增加土壤肥力,使农作物增产,减少发病率,同时解决一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实现了资源的良性循环利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家禽养殖和蔬菜产业综合利用模式。该模式以该区家禽、生猪饲养数量大为依据,推广家禽养殖和蔬菜产业结合利用模式,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是诸城市昌城镇的组合式生态温室,目前已较好推广并初具规模。形式上是一体化的,畜舍、沼气池、冬暖式大棚、工房为一体,内容上种植、养殖、生态、环保和能源综合利用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生产模式。家禽粪便中的营养物质,经过处理作为

家畜饲料,家畜粪做为沼气池填料,沼气池提供沼气而用于生活能源和为温室增温,沼渣和沼液作为蔬菜作物和鱼塘的肥料;沼气池上面建畜舍为家畜保温;家畜呼吸排出的二氧化碳作为蔬菜光合作用物质条件,蔬菜作物光合作用产生的氧气又改善了畜舍空气。这种模式使太阳能生物能源得到综合利用,使得养殖业,蔬菜花卉种植和沼气的利用等实现了良性循环和资源高效利用,且符合自然生态的发展规律。同时提高了产品的品质和生产效率。该模式实现了多方面的效益,畜舍空气质量的改变,使家畜生病减少,生长速度加快,肉产品质量提高,并且以沼液作为添加剂可节省饲养猪的成本。在蔬菜花卉生产上,由于减少了化肥农药的使用,大大降低了成本。并且由于场地的有效利用,要比单独大棚生产的效率提高一倍多,产品质量也得到了提高。

4.2.3.2区域Ⅱ:种植和畜牧业,蔬菜,花卉为主导的生产区

从分区结果可以看出,该区机械化程度较低,秸秆利用率低,相对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也相对较差。鉴于此,在该区发展农业可持续模式时,关键在于改善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同时应考虑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该区种植和畜牧业所占比例较大,可参考之前的模式,再次基础上还可构建秸秆,奶牛养殖,沼气和林木果树的综合利用模式。这种模式是建立在临朐的规模化奶牛养殖基础之上的。其中,奶牛养殖业的发展使秸秆需求量增加,因此可采用青储,氧化等措施,形成秸秆处理形成牛羊饲料,牛羊粪便又可作为有机肥料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然后废弃的牛粪可用作沼气池生产沼气,为居民提供燃料。该模式的生产环节较多,增值空间很大,可以发展加工业等其他产业。这种模式实现了多产业的整合,形成了产业链,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同时使土壤环境得到改善,利于生态良性循环。同时增加了有机食品的产量,提升了产品的竞争力。而乳制品的发展也因此而带动发展起来。

4.2.3.3区域Ⅲ:蔬菜,种植,畜牧并重区域

该区域的农业经济水平较高,但是环境问题成为限制因素,特别是化肥农药的使用超出了其他区域和山东省平均水平,因此应特别重视资源的循环利用,环境质量的改善。因此可以考虑使用区域1中的生产模式。同时,该区域的道口镇,营里镇,羊口镇等处于沿海地区,自然条件对农业生产的制约比较大,首先淡水资源缺乏和降水不足,水资源开发过度,土壤盐渍化程度较高等问题严重;另一方面植被覆盖率低,自然灾害频繁。因此,综合考虑以上各因素,推出了依据地形特色粮食生产与渔业结合的综合发展模式。这种模式是指在地势较低的地区挖

池塘发展渔业,累积的土可以堆成台田,台田高出地面因此可以使地下水位相对较低,改善土壤盐碱化。早雨量大的季节可以利用地势排水道池塘中,缺水时可用池塘中的水灌溉。池塘可养殖短期生长的鱼类。池塘中的淤泥还可用于肥田。这种模式是同当地环境状况紧密结合的结果,可以解决当地土壤盐渍化和淡水缺乏的问题,还可以在种植业,养殖业之间形成良性循环,是农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鱼塘还可以改善大气环境。这也改善了该区域的种植业单一的现状,使生态链得到稳定。且这种有机农业的模式可以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增加产品的多样性和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4.2.3.4 生态旅游模式

潍坊农业长期以来一直承担着供应农副产品的角色,但是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不仅具有生产功能,还具有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观光、休闲、度假的生活功能。在这种发展形势下,潍坊农业可以抓住农业发展的机遇,结合自身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将农业生产与农业生态旅游结合起来,进行农业旅游开发,丰富农业产业链,形成生产销售,观光,旅游等综合性的农业园区。潍坊的生态环境优美,有着丰富的文化底蕴,悠久的农业发展历史,交通便利。且是文明世界的风筝的故乡,发展生态旅游,不仅可以创造经济价值,同时也可减少环境压力,合理利用资源,对农业生产的发展也具有良好的带动作用[53]。具体来说,潍坊可以借助多元化的农业产业结构,农林牧渔丰富的资源,打造生态旅游特色地区。形成风格独特,设施完善的旅游观光区。这种模式改变了传统农耕农业的思想,拓展了农业发展的思路,同时扩大了农业劳动者从业的思路,推进了农业第三产业的发展,推进农业和旅游业的结合,加强了农村经济技术的合作和交流,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加速农村经济现代化及全面发展,可以宣传有机农业,环境保护的意识,增强人们对于农业的了解。提高农产品品牌意识。在当前农产品市场不景气,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的情况下,农业生态旅游模式可以有效扩大内需,解决农民就业问题,同时可缩小城乡两极分化的趋势。同时可增加招商引资的机会,发展农村旅游环境。潍坊的寿光可以打造以蔬菜为特色的农业旅游,而青州有5万亩花木栽培面积,是江北重要的花卉生产集散中心,享有“东方花都”之称。可以借助以青州花博会为重点,融合井塘明代古村游、青州生态园游等活动,建立青州特色生态旅游。昌邑市苗木面积已达10万亩,城市园林绿化苗木4.4万亩,借助昌邑苗木优势,举办以苗木园艺信息交流,产品交易为主题的绿化苗木博览会,以苗木博览会结合苗木销售,同时开发以绿化苗木等为主题的农业旅游项目,促进苗木产业的快速发展,丰富潍坊的旅游内容。

第五篇:潍坊市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xiexiebang推荐)

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参照潍坊市农业局、潍坊市畜牧局《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农业投入品包括: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其它用于农产品生产、加工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的物品。本办法所指的农产品包括:植物类产品和动物类产品。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使用上述农业投入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市农业局负责农药、肥料、种子等用于生产、加工植物类产品的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畜牧局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用于生产、加工动物类产品的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工商局、质监局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农业局、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按照各自的分工对全市的农业投入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有权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及查阅有关的财务账目、 购销发票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六条

在青州市内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的人员,必须 分别经过农业局、畜牧局的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经营上岗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七条

农业投入品的生产者,其产品的标识必须符合国家《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的要求。农业投入品的总经销、代理商、经销户购进产品时,必须索要有关质量证明,弄清产品有效成分、种类、含量等有关内容,并携带样品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监所进行质量检验。禁止采购、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市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要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 检测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的农业投入品进行质量检 测。对检测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 处理。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农业投入品。在蔬菜、瓜类、果品产区,严禁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等国家限用农药。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九条

在青州市内经营农业投入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凡在本市市场销售的农业投入品,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用于植物类的必须携带相关证明到青州市农业局登记备案,凭相关证明在指定的区域销售;用于动物类的必须到市畜牧局登记备案,凭相关证明在指定的区域销售。

对没有标明毒性指数、污染指数、有效成分名称、 种类、含量、注意事项等用于植物类的投入品,禁止生产、经营;停用、禁用或淘汰的兽药、饲料添加剂及无有效成分、 含量、有效期、注意事项等用于动物类的投入品,不得登记、 销售。 农(用)药展着剂、粘着剂、增抗(效)剂、销售染色剂,列入农药范围,由市农业局实行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的投入品,按假劣产品依法处理。

农业、畜牧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禁用、限 用的农业投入品品种。

第十条

凡在青州市新闻媒体、网站等进行农业投入品广告宣传的,属于植物类的,必须先到市农业局进行审查;属于动物类的,必须先到市畜牧局进行审查。取得审查批文并到工商局登记备案后,新闻媒体方可发布。擅自发布广告的,由市工商局按《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十一条

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市动物防疫监督所要协助市场主管部门在市区大型农贸市场或超市建立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站,经检测合格的进入市场销售。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畜牧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入市场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农产品要及时取缔,并按规定对销售者进行处罚。

各农产品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商业网点要严格遵守有关农业投入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 基地,并在企业内部建立农产品质量速测室,加强自我管理。

第十二条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搞好农业投入品的试验示范,大力推广高效、优质、无污染的农业投入品,以确保我市农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第十三条

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参与争

创诚信单位活动。市农业局、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每年进行一次全市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单位评比活动,具体事宜由市农业局、畜牧局会同工商局、质监局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对经营农业投入品有经营许可前置的,工商局必须凭有关的经营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年检不通过或不合格的,工商局可对经营者的营业执照不进行年检或吊销营业执照。

对围攻、谩骂、打击、报复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人员和妨碍、阻挠进行农业投入品监督检查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未经市农业局登记,擅自生产经营农药(用)展着剂、粘着剂、增抗(效)剂的,按未取得农药登记证论处;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毒、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等禁用农业投入品的,以投毒论处,造成损失的赔偿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农业局、畜牧局依照国家、省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

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农业局、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负责解释。由农业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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