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旅游协会章程范文

2022-06-27

第一篇:县旅游协会章程范文

县旅游行业协会章程

×武宁县旅游行业协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武宁县旅游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由我县旅游业有关社团组织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组成的全县综合性旅游行业协会,是非营利性组织,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

格。

×第三条本协会自觉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代表和维护全行业的共同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促进武宁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武宁县旅游局的领导和武宁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地址:武宁县城古艾路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任务

×

(一)在国家、省、市、县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指导下,制定行业发展计划,协助县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对会员单位加强自律和行业保护。

×

(二)协调各会员间的相互关系,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制定本行业自律公约,督促会员单位共同遵守。规范会员单位的经营行为,维护全县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

(三)反对不正当竞争。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公布不正当竞争行为,组织会员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

(四)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督行业服务质量,发动和组织会员联合制裁损害行业利益的企业。

×

(五)考察和确认团体会员法人代表任职资格,组织会员法人代表履行行规和章程公约。

×

(六)开展旅游业调查研究,推广先进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协助业务主管部门搞好行业管理。

×

(七)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宣传促销、咨询服务等活动,形成行业合力,开拓市场,树立整体形象。

×

(八)加强与区内外同行业组织、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共同促进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

×

(九)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本会员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

(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国内外旅游者的意见和建议,承担县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办理旅游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应办事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由团体会员组成。

×第八条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

(三)在旅游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和经营规模,经注册登记的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学校、旅游商店及其它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

×第九条会员申请入会及批准程序:

×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并填写入会登记表;

×

(二)理事会授权的会长或副会长批准;

×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协会秘书处登记并颁发会员证书和会员标牌;

×

(四)抄报业务主管部门。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

(三)享受本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

(五)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求协会给予帮助权;

×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

(二)遵守本行业自律公约,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

(四)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交有关资料;

×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摘掉会员标牌。会员不履行义务、不参加本协会活动、两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破坏武宁旅游形象的行为,经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

(一)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

×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

(四)审议并决定本会的其他重大事宜;

×

(五)决定本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届二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县旅游局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必须是会员单位的法人或法人的授权代表,理事会理事由县业务主管部门提名推荐,会员大会酝酿协商并表决通过,理事产生后组成理事会。理事会成员控制在会员总数的以内。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秘书长一名。

×第十

八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二年,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每次须有以上理事到会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

(三)审议通过本协会的行规、行约;

×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

(五)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

(六)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的聘任;

×

(七)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

(九)受理并协调处理各会员单位所提出的影响旅游业公平竞争及健康发展的有关问题;

×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根据工作需要,本协会设立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负责本协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在会长领导下,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素质好;

×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

(三)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周岁;

×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七)热爱本协会工作。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二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

(二)检查会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

(三)提名秘书长人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

(四)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

(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

(二)提名副秘书长人选,提交理事会决定;

×

(三)提出秘书处专职和临时工作人员聘用;

×

(四)管理本协会日常财务开支,协助会长管理协会财务;

×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宜。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

(一)会费;

×

(二)捐赠;

×

(三)政府资助;

×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

(五)利息;

×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会费用于下列开支:

×

(一)协会的业务活动费用;

×

(二)协会工作人员的报酬;

×

(三)办公设施及办公费用;

×

(四)其他正当开支。

×第三十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二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生效。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协会终止程序是:在一届任期内,有二分之一以上会员退出协会或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协会即宣告终止活动,经县旅游局批准后,向县民政局申请注销登记,办理终止法律手续,由协会秘书处处理终止善后事宜。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年月日的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篇: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协会”,简称“安旅协”。 第二条 本协会是在安徽旅游职业学院院党委的指导和组织下,由旅游系在校同学以及其他系同学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协会组织。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家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认识生活,学会生活,提高全院学生旅游专业综合水平。 第三条 协会宗旨

1、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育人工作,全面贯彻 “知识、能力、人格” 三位一体的方针,引导同学成为社会的合格人才。

2、协会以“扩大学生旅游专业理论知识范围、拓展学生旅游视野、锻炼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

3、协会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四条 协会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协会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协会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协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五条 协会接受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系孙小宏的领导,并在团委领导的指引下工作,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协会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协会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审核、通过本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 筹备召开协会的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八) 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本协会管理机构设协会会长一名、副社长二名,部长若干。本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精通本协会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 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 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 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八条 本协会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安徽旅游职业学院旅游系办公室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协会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协会重新民主选举。 第九条 协会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服从学生处、团委的领导。

2、 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协会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 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 根据协会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5、 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 培养推荐协会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7、 加强校内、外之间的协会交流,扩大协会影响,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第十条 协会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 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协会。

2、 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协会,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 有严重影响协会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安徽旅游职业学院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 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协会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十一条 协会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

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协会管理机构有权提请学生处对其进行免职。协会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协会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十二条 协会社长职责:

1、 负责确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 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 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 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 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三条 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

第十四条 协会下设组织部、公关部、编辑部、常务办公室(秘书处)共四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 组织部

1、 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协会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2、 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

3、 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贫困同学的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

4、 协调其余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动安排。

(二) 公关部

1、 统一负责协会对外业务联系、洽谈,为协会争取赞助与合作,为广大同学提供良好的工作机会。

2、 努力争取校内各单位的合作,为特困生寻找一批岗位。

3、 加强协会与社会各届的联系,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4、 为本校特困生争取社会资助。

5、 实行长效管理,与学生家长建立长期的反馈机制。

6、 开展法律基础讲座,向同学普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知识。

7、 确保与协会联系的校外单位的合法性。

8、 保障勤工俭学同学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三)编辑部

1、 负责协会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

2、 负责协会简报的编辑和印刷。

3、 负责协会与其它协会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协会,进一步扩大协会在校内外的影响,为协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 负责协会与校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协会形象和知名度。

(四) 常务办公室

1、 负责内部事务,协调协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之间的交流,使协会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2、 负责本协会所需物品的采购、活动经费支出的财务管理、日常值班的安排、协会会员档案的管理。

3、 负责人才库的建立、健全、应聘人员的管理。

4、 协助管理机构做好大型活动中各部具体分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管理机构反映各部工作情况。

、 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的整理、归档。

6、 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和档案管理制度,提高管理的效率。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协会成员旅游系的同学为主,面向全院招收会员,欢迎自愿参加,会员享有基本权利、承担基本任务。

第十九条 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1、 愿意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2、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3、 有自愿加入协会的意愿 第二十条 会员加入协会的程序

1、 提请申请,招新当场或者平时联系协会

2、 工作人员登记档案 第二十一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 对协会工作享有参与权。

2、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4、 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的权利。

7、 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惠的权利。

8、 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 自觉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2、 服从协会组织领导,维护协会权益和声誉。

3、 积极参加协会发起的各项活动。

4、 其他相关义务。

第二十三条 会员的奖惩制度

1、 对协会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帮助协会宣传作用的给予奖励。

2、 对不遵守协会规章制度、有意扰乱协会正常工作组织、损害协会名誉的给予惩罚。

3、 具体奖惩项目视具体情况有协会管理层决定,重要情况还要由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会员内部成员选举(或者自愿申请)成为协会会员监督委员会成员,负责监督协会管理层和进行会员信息交流联系。 第四章 协会活动内容 第二十五条 协会活动:

1、协会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到协会部登记协会本学期常规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由协会部核准并备案。

2、注册协会需每学期向旅游系办公室上交一份本学期活动小结,小结内容包括组织者的姓名,参与者人数,活动内容,场地,活动反应,以及经费结算等情况。

4、定期组织放映有意义的影片和讲座。

5、组织开展其他相关活动。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将创办一个自己的网站,以便各项工作的需要。 第五章 协会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部门负责制:协会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常务办公室协调各部工作并解决突发事件。 第二十九条 档案制度: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协会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第三十条 财务制度: 学生协会活动经费原则上自行结理,协会部指定专人监督,主要由协会部部长和副部长领导,各社和副社长组织同学开展各项活动。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保存一年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开展的各种活动需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要递交详细的计划书并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事后要进

第三篇:旅游协会章程

吕梁市旅游协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吕梁市旅游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LvLiang Travel Association (缩写为LTA)。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由本市旅游相关单位和从事旅游业有经验的实际工作者及对旅游事业有研究的专家、学者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专业性的社会团体,实施旅游行业的自律管理,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道德风尚,维护和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之间的团结、联合和协作,成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和会员之家。锐意进取,积极开拓,推动我市旅游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为吕梁市文物旅游局,以及登记管理机关吕梁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1 第五条 本协会的地址:吕梁市东山君泰办公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促进吕梁旅游事业的发展,组织经验交流,沟通旅游信息,加强协会联络。其具体业务是:

(一)根据国家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国内旅游市场的发展态势,有重点地对本市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向市旅游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提供建议和咨询。

(二)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统计管理办法》的规定,协助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督促旅游企业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三)协助吕梁市旅游局对吕梁旅游行业的管理,接受其交办的任务。

(四)发展旅游行业的协调工作,组织行业咨询、考察和宣传促销、促进旅游线路开发。

(五)编辑出版有关资料、刊物,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旅游方针和政策,传播交流国内外旅游信息和旅游科研成果。

2

(六)开展旅游同行组织的交流和友好往来,促进本市旅游业对外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对外宣传和招徕客源的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名誉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团体会员条件:吕梁从事旅游业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旅游相关单位;

(四)个人会员条件:吕梁从事旅游业有经验的实际工作者以及相关行业的专家。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3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听取和审议协会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三)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四)优先得到协会提供的服务,以及有关资料、刊物;

(五)对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支持和承担协会的工作;

(四)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认真做好旅游统计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4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大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罢免理事;

(三)审定本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的重要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为有效会议,参加会议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的事项为有效决议。会员大会一般每四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5 第十六条 理事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闭幕期间的执行机构,闭会期间主持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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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每次会议决议,需有过三分之二的理事出席并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者通过决议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须时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

一、

三、

五、

六、

七、

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7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会长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8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处理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本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中有3名以上中共党员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党组织。党组织建立后,在社会组织党建指导机关的指导下开展党的建设工作。

第五章资金的来源、管理及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 流动资金来源(上级拨入)金额三万验资入帐。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 )其他合法收入。

9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企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11 第四十七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7年 月 日会员大会通过。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理事会。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篇:乡镇旅游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协会名称为湄潭县茅坪镇旅游协会。

第二条性质

本协会是由茅坪镇全镇农民、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以

及个体工商户,在自愿基础上组成的地方综合性旅游行业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

第三条宗旨

协会的根本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坚持“发展为民,为民发展”的方针,带领全体会员保护环境,开创百面水特色生态旅游业,协助镇党委政府推进茅坪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推进行业管理,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茅坪旅游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我镇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茅坪镇党委政府的指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湄潭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会址设在茅坪镇。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本协会任务:

1、环境保护。

2、对百面水旅游资源进行调查、评估和管理。

3、本协会将围绕百面水特色生态旅游业开发方面进行理论研究,为实际开发打下基础,为决策者提供帮助。

4、在政府未曾招商引资以前,协会将进行必要的基础投入及经营,以便为政府招商引资创造有利条件。

5、进行地方文化、民族文化等的挖掘、整理和创新并进行实时有效的传播。

6、知识管理与扶贫:协会搭建一个知识管理平台,充分挖掘现有人才的隐性知识并使之显性化,服务于农村、农业、农民,达到知识扶贫、智慧扶贫的目的。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接收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承认、拥护和遵守本协会章程;

第五篇:校园旅游协会章程

xxxxxx旅游协会

旅游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xxxxxx职业学院旅游协会 第二条:性质

本协会是由xxxxxx职业学院同学自发筹备,在学院及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成立的,主要由xxxxxx职业学院同学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参与组成的全校性学生协会,是属于社会学科类的非营利性学生协会。本协会以个人爱好为纽带,以凝聚广大旅游爱好者进行旅游心得交流,传播旅游文化知识以及组织校外活动为主要目的的学生旅游活动组织,在xxxxxx职业学院大学生协会联合会的指导下工作。 第三条:宗旨

丰富旅游知识,活跃校园文化,促进高校旅游文化的繁荣与发展,本着:高起点,高质量,高美誉度的指导思想,通过举办各种旅游活动及交流,增加本院大学生的旅游知识,提高其对旅游专业学生的组织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引导学校广大旅游爱好者走进自然、立足社会。通过了解各地风土人情、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培养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精神。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旅游野外活动和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活跃校园课余生活。满足对旅游有兴趣的同学的要求。

第四条:协会立会原则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 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捍卫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社会、集体以及学院的最高利益。

第二章:会 员

第一条:会员的入会及退会

1、 凡承认并拥护本协会章程的学院在校学生,只需本人愿意,都可在每年一度的社团招新会时申请加入本协会;

2、 由于各种原因欲退会者,可通过书面申请,即准予退会;

3、 会员大学毕业后,可自动退会。

4、 如有违反《社团联合会章程》,以《社团联合会章程》为准。

第二条:会员的权利

1、 会员一律平等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有对会长及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提出批评及监督的权利;

3、 有对日常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4、 有自动退会的权利;

5、 有优先参加本会所举行的活动及其他所规定的一切合法权利;

6、 有获得本协会的各种知识讲座的免费权;

7、 有在出外旅游中获得折价、安全投保等权利;

8、 有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种旅游资料、图片和本协会出版刊物中优先发表权利;

9、 有被推荐到各大旅行社实践的权利。

10、 有被推荐到院社团联合会深造的权利及义务。

第三条:会员的义务

1、 维护协会的声誉,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本会所布置的任务,为本会的发展出谋划策;

2、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特殊情况时,必须履行请假制度;

3、 反映广大同学对旅游协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 按期缴纳会费及有关的活动经费;

5、 履行会员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对违反校规、校纪、《学生社团管理规定》、《旅游协会章程》或长期不履行会员义务或有损旅游协会声誉的会员,经本会理事会研究通过,交社团联合会审批决定,开除其会籍。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一条:协会组织机构

协会设指导老师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下设计调部、外联部、市场部、秘书部、财务部等若干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设正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若干名。协会常任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以及各职能部门部长组成。

第二条:协会指导老师由协会所挂靠单位的老师担任。 第三条:协会理事会的产生及职责

1、 协会理事会各成员在每学年的会员大会时自荐,由协会会员以无记名方式民主投票选举确定最终候选人,经上届理事会研究通过,并由会长及学生社团联合会审定后方可产生。

2、 理事会的换届选举每学年进行一次。

3、 会长:全面负责本协会的日常工作;主持召开例会和其他会议;确定本协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抓好各阶段的中心工作;督促并帮助各部门做好日常工作,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面支持。会长所做工作本协会会员负责,受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全校同学监督。

4、 副会长:配合会长开展各项工作,协调好协会各部门间的关系,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期间,代理会长工作。

5、 秘书部:负责管理档案、资料,以及材料整理、接收假条、接待来访、协调各部工作等。

6、 市场部:负责对本协会的活动以及外出旅游计划的宣传工作。力求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我们的活动中。以及向同学宣传本协会。

7、 外联部:加强本会的对外联系,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活动时争取得到社会上的赞助。另外负责与其他学院的联谊。

8、 财务部:负责协会账务,并负责联合外联部为活动拉取赞助。

9、 计调部:负责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策划工作,比如:“旅游文化展”活动,或者对每一次旅游活动的策划。

10、导游部:全权负责旅协班级游、毕业游等短线、校内游接待等各项业务,管理线主及导游,保证协会每条短线的质量与“安全”。

第四章:经费

第一条:经费来源

1、 会员入会时所缴纳的会费。

2、 社会赞助。

第二条:经费的用途

1、 用于购买协会的必要办公用品。

2、 用于协会所必须的宣传及活动的费用。

3、 用于为会员打印资料的费用。

4、 其他合理的费用。

第三条:经费管理

1、 流动经费与账务分开管理,会长管理经费所在银行卡,财务部负责记账与查账。

2、 开展活动前财务部进行经费预算。

3、 经费开支由经手人凭发票,财务部处签字登记报销。

4、 总会费交由旅游协会统一管理,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xxxxxx职业学院旅游协会所有。

第二条: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有改动,自修改后宣布之日起生效。

xxxxxx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

xxxx年 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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