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案例论文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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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中小企业融资案例论文

信贷人权利保护与中小企业融资:德州案例

摘 要: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信贷人权利保护的有效性是影响中小企业融资的决定因素。我国由于法律不健全,对信贷人权利保护不足,严重影响到了中小企业融资,而山东省德州市以行政手段加大信贷人权利保护力度,提高了银行放贷的信心和积极性,中小企业贷款增长重新进入快车道。本文结合该案例深入分析行政推动信贷人权利保护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有效性,以期对解决我国当前阶段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有所裨益。

关键词:信贷人权利;保护;中小企业;融资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在中央与各级地方政府以及监管部门的推动下,金融机构普遍设立了专营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部门与机构,创新中小企业信贷品种,改革中小企业信贷业务考核机制,优化中小企业信贷审批业务流程。同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不断完善,动产抵押、仓单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担保方式不断创新,财政贴息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效果也初步显现,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然而2010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中小企业经营状况下滑,贷款风险加大;加上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转向稳健,银行信贷投放规模收紧,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又逐步凸显,部分地区中小企业因贷款难陷入停产、半停产困境,有的企业甚至不得不求助高利率民间借贷,导致还款困难。

经济主体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山东省德州市在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初也遭遇了这一问题,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率大幅增长,银行惜贷倾向加剧,贷款增速大幅放缓,中小企业融资困境重现。当地人民银行和政府部门果断采取措施,通过以行政手段推动清收化解银行不良贷款、用财政资金和土地置换银行不良贷款的方法,加大信贷人权利保护力度,恢复了银行信心,中小企业贷款增长重新进入快车道,取得了多赢局面。本文结合该案例深入研究信贷人权利保护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性,以期对解决我国当前阶段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有所裨益。

二、信贷人权利保护的研究综述

所谓信贷人权利保护(creditor right protection),就是通过建立完善法律框架和建立相应的担保权益备案制度,在扩大信贷范围的同时,更好地保护金融机构的权利。信贷人权利保护的有效性,是影响中小企业融资的决定因素。据世界银行投资环境局自2003年对全球120多个国家(包括中国)投资环境的调查,在影响中小企业融资效率的因素中,信贷人权利保护的重要性远远超出了信用体系、金融机构数量和利率市场化等其他外部条件。

目前我国对于信贷人权利保护的研究较少。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2005年发布了《中国信贷人权利的法律保护报告》,这是中国央行与世界银行集团外国投资服务局(FIAS)、国际金融公司中国项目开发中心(IFC-CPDF)联合开展的研究项目,是对我国信贷人权利保护的第一次全面调查研究,其目的是从法律与金融相互关系的角度,从担保权创设和契约安排、担保权的优化及优先权、担保权的公示、担保权的实现等方面,分析中国信贷人权利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如何保护信贷人权利,改善企业融资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该报告认为我国担保制度偏重于不动产担保,动产担保制度薄弱,其结果一方面导致银行抵押资产中房地产比重过高,银行风险集中;另一方面,限制了可供选择的担保范围,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据此提出了构建现代担保制度、更好地保护信贷人权利的立法和政策建议。

后来的研究也基本延续了这一思路。梁笛(2007)认为通过立法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权利进行保护,可以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放贷,这包括两方面:当中小企业发生违约后,增加中小企业拖欠债务的成本,使中小企业自身产生还款的动力;抵押担保制度的有效性使得金融机构更容易掌握企业的还贷能力。王维旭(2010)认为信贷人权利保护法律体系与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效率存在正相关关系,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必然会影响到企业的融资结构和融资成本,从而影响企业的融资效率。随着信贷人权利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逐步提高。加强信贷人权利的保护程度,增加中小企业拖欠贷款的成本,中小企业将有更强的还贷激励,使银行更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上述研究只停留在法律层面,而且过分侧重开发动产抵押担保市场,期望以此缓解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对于行政手段则未涉及。在我国当前阶段,法律体系仍很不完善,虽然动产担保的范围逐步扩大,但中小企业贷款中法律范畴内的信贷人权利保护仍困境重重,特别是在中小企业的主要聚集地——县域,很多权利仍需要行政权力来保障,本文就以此为切入点,引入信贷人权利的行政保护概念,完善信贷人权利保护体系。

三、信贷人权利保护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性:德州案例

(一)近年来中小企业贷款蕴含风险不断增大

德州市地处山东省西北部,是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市,工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受中小企业贷款难因素影响,该市多年来贷款增长水平一直在低位运行。但自2007年以来,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推动下,该市金融机构积极响应政策号召,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推动了全市贷款的快速增长。2008年贷款增加80.96亿元,同比多增26.67亿元,增量是2007年的1.5倍;2009年贷款增量再创新高,增加170.59亿元,增量是2008年的2.1倍。该市每年新增企业贷款的95%以上都投向了中小企业,其中小企业贷款增长尤为迅速。

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生存周期短,所以贷款风险也更大。德州市各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持着高比例的客户市场退出率。以该市S银行为例,该行从开办小企业信贷业务以来,年均市场退出率超过30%。在中小企业贷款高速增长的同时,其中蕴含的风险也不断增大。2009年金融危机冲击下,中小企业经营状况下滑,导致德州市保持多年的贷款不良额和不良率双降局面被打破,全市金融机构贷款不良贷款余额居全省第三位。

(二)银行“惜贷”使中小企业贷款再陷困境

金融危机的影响本来就使银行对贷款投放持较为审慎的态度,不良贷款增长更使各行提高了门槛,“惜贷”情绪加重。2010年,德州市部分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出现贷款逾期或欠息所造成的信贷风险,引起多家省级金融机构的高度关注,4家国有商业银行省行均派检查组到德州对信贷业务进行现场检查,部分行授信权限被上收,信贷计划被否决。

2010年德州市贷款增加136.64亿元,同比少增19.41亿元,增长17.67%,增速低于2009年7.62个百分点,贷款增量在全省列倒数第三。不良贷款的高企不仅影响到各国有商业银行上级行对德州辖区整体授信的额度和权限,部分不良贷款率过高的县域也遭遇“区域限批”。2011年初,某国有银行按信用环境优劣对县域支行进行等级划分,把全省县支行分成ABCD四级,德州市没有1家A级行,有4个县支行属于D级行;而另一家国有银行在全省选出了30个重点支持的县,德州只有禹城跻身其中,列第30名。2011年第一季度,德州市贷款增加31.57亿元,同比少增31.9亿元,不足上年同期增量的一半;比年初仅增长3.47%,增速分别低于全国、全省3.03个和0.79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由于省级金融机构普遍实行严格的信贷规模控制制度,审批权限上收,而中小企业受国外订单减少、原材料价格上涨、用工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经营状况下滑,贷款难度加大,信贷资源更多地流向大企业和大项目。截至2011年第一季度末,德州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464.27亿元,比年初仅增加15.70亿元,同比少增16.1亿元,比2009年同期也少增8.21亿元。贷款难导致中小企业资金链紧张,不良贷款率的持续高企又引发银行进一步收紧贷款,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日益加剧。

(三)信贷人权利保护的法律途径受阻,行政手段效果明显

在外需锐减、内需不旺的背景下,众多中小企业订单不足,经营陷入困境,仓单、存货等动产担保物价格大幅下降,加上市场低迷,银行即便想执行担保,也难以找到买家处置担保品;而且中小企业贷款在不动产和动产抵押、质押的担保方式之外,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有第三方保证的方式,且互保、联保、循环担保的情况非常常见。如果银行强制执行担保,信贷风险将会通过担保链传递到更多的企业,甚至会使很多经营正常的企业也因此资金链断裂,贷款成为不良。这不仅会使银行遭受更大的损失,也有引发区域金融风险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束手无策,只能求助于地方政府。

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在日常对金融运行情况监测中也发现这一问题,并从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角度向地方政府提出了可行的建议。德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事,认为保护信贷人权利、化解不良贷款、防止银行出现损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2011年4月16日,德州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会议,决定在全市统一组织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利用一百天时间,做到重点督办金融案件全部或基本得到解决;信贷诉讼案件审结70%以上,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执结70%以上;不良贷款率降到计划指标。通过促使企业兼并重组、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等经济、法律和行政措施,集中整治期间共清收不良贷款7.66亿元,化解隐性贷款风险13亿元;重点督办的24个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大量不良贷款的案件,有10个完全得到化解;督促法院加快案件审结进度,已立案的504起案件,审结390起,审结率77.4%;公安部门处罚恶意逃废债务案件58起;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处分302人;通过司法手段处理了两起较大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截至2011年9月末,全市不良贷款额比活动初期减少20.66亿元,不良贷款率下降2个百分点。各县市区都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为持续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2年初,德州市政府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专门安排部署信贷人权利保护工作,着力实施“四个一批”:一是重组整合消化一批。对有重组希望的风险企业,利用招商引资和本地大企业并购等方式,搞好重组整合。二是完善手续充抵一批。对各金融机构名下使用或实际控制的土地,特别是县级农联社过去的建设用地,手续不完善的要尽快完善,通过增值冲抵部分不良资产。三是土地变性填充一批。对那些重组无望,但名下尚存土地资源的企业,可以对土地实行二次招拍挂,让接收土地的企业先行拿出资金解套。四是以土地资源置换一批。对历史遗留下来的涉政类不良贷款和资不抵债但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稳定的企业,要求每个县市区划出100亩可变现的土地进行置换,争取一次性化解到位。会议确定全市2012年用财政资金和可变现的土地置换银行不良贷款70亿元,其中上半年置换42亿元,确保年末全市不良贷款率降至2.2%以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在地方政府推动下,银行的资产被保全,信贷风险得到化解,不良贷款快速下降,得到了各金融机构的充分肯定。2012年,银监部门取消了对各商业银行德州市分行的特别监管,各商业银行省行也恢复了其存量续授信权限等信贷业务审批权限。

(四)信贷人权利保护效果显现

信贷人权利得到充分保护,银行随之恢复了放贷的信心。2011年1—4月份贷款同比少增41.18亿元,而自当年4月份开展生态环境百日集中整治活动以来,贷款增速逐步加快,5—12月份贷款同比多增12.89亿元,增量、增速在全省的排名也明显提高,2011年6月份,德州市贷款增量、增速分别跃居全省第11名和第8名。

2012年初德州市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之后,贷款投放进一步迈入快车道。2012年1—2月份,全国贷款同比少增1268亿元,山东省贷款同比少增31.3亿元,在此背景下,德州市贷款延续2011年下半年以来的增长势头,前两个月增加30.32亿元,同比多增6.49亿元,增长3.05%,增幅同比提高0.43个百分点。2012年3月,德州市贷款继续快速增长,当月增加32.2亿元,同比多增18.77亿元。整个一季度贷款增加62.52亿元,增长6.28%,分别高于全国和全省2个和1.74个百分点,列全省第6位,为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德州市对信贷人权利的保护工作还得到了异地股份制银行的高度认可,异地银行对德州市企业的贷款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也持续快速增长,其中2012年第一季度同比多增36.76亿元。北京银行济南分行对德州市11个县市区和两个经济开发区的中小企业同时发行13支集合票据,总金额达30亿元。

四、法律手段的无奈:县域中小企业贷款中信贷人权利法律保护面临的困境

(一)中小企业贷款风险高,信贷人权利保护问题更需加强

银行贷款属于债权融资,银行对借款人只能定期收取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在贷款期间银行对借款企业没有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只有当企业违约或者破产时,债权银行才拥有对抵押品的所有权和企业的控制权。和企业股东相比,债权人所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可能更加严重,因此银行贷款对法律和信用环境的依赖程度很高。根据世界银行的评估,我国属于对信贷人权利保护严重不足的国家之一。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地方政府干预银行经营、协助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已较为少见,金融生态环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好转。但值得关注的是,由于中小企业大都为家族经营,经营治理欠佳,抗风险能力差,而且一旦中小企业贷款出现问题,其担保品作为第二还款来源很难执行,即便执行也难以覆盖风险,所以银行往往面临损失。更为关键的是,中小企业生存周期短,大部分企业在短短几年内便走向衰亡。民建中央2010年发布的专题调研报告《后危机时代中小企业转型与创新的调查与建议》显示,中国中小企业目前平均寿命仅3.7年。在这种情况下,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面临更大的风险,信贷人权利保护问题更需要加强。

(二)信贷人权利缺乏保护成为制约后危机时代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

2009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以及原材料和劳动力价格上涨、外贸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中小企业经营出现困难,银行贷款风险随之增加且不断暴露。以德州市为例,该市2009年开始不良贷款率持续高企,防风险、降不良成为了银行的主要工作,信贷审批权限纷纷被上收。银行疲于应付化解不良贷款和上级检查,对于贷款发放既无权限也无精力;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逐步好转,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不断增强,却告贷无门。不良贷款成为制约中小企业贷款的瓶颈,如何保护信贷人权利,尽快化解不良贷款风险成为影响中小企业融资的关键因素。

(三)法律手段对中小企业贷款中信贷人权利保护存在明显不足

在关于信贷人权利保护的框架中,合同的完备性和抵押制度的有效性是核心内容。合同的完备性要求信贷人权利保护的契约安排存在制度约束。国际上信贷人权利保护契约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声明与保证条款、约定事项条款(约束条款) 和违约事件及约定救济手段条款。而抵押担保制度额有效性包括明确抵押担保的范围,建立统一、可靠的登记制度,提高诉讼与法律执行的效率等内容。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信贷人权利保护的完整法律,相关条款散见于《民法》、《商业银行法》以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而且这些法规对保护债权人还存在许多问题。从贷款合同的完备性上看,国内银行的贷款合同通常仅有几页内容,对于贷款的基本要素进行规定外,很少有关于声明与保证条款、约定事项条款(约束条款)和违约事件及约定救济手段条款的内容。中国信贷人权利保护方面存在一些制度性问题,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行为。不仅如此,我国在执法过程中也存在多种问题,担保债权执行时间冗长,程序复杂繁琐,而且执行担保债权的环节多、费用高,个别金融机构执行担保债权整体费用占诉讼的最高比例达到了1/3以上,银行“赢了官司赔了钱”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法律渠道对于中小企业贷款中信贷人权利保护存在明显的不足。

五、地方政府推动的效用:信贷人权利保护中法律手段的有效补充

(一)地方政府有推动信贷人权利保护的动力

信贷人权利保护不力的突出表现就是地方不良贷款额的增加和不良贷款率的上升,这两项是衡量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主要指标,而金融生态环境则是影响贷款投放的关键因素。对于这一点地方政府已有充分的认识。2007年德州市政府颁布了《德州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办法》;2008年德州市委考核办又正式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纳入了对各县(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2009年,德州市委市政府又将金融工作列入对各县(市)的年终单项考核,进一步强化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考核力度。2007—2010年,市政府连续4年召开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专题会议,营造了政府主导、多方协作、合力推进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良好氛围。在考核压力下,地方政府积极优化当地金融生态环境,而加强对信贷人的权利保护、化解不良贷款则成为当务之急。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的区域限批政策是推动地方政府加大信贷人权利行政保护力度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金融机构对于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越来越重视,对于地方不良贷款率高度关注,将指标较差的区域列为“高风险区”,在信贷审批上程序严格,个别银行还实行了“区域限批”政策。这一做法对地方政府触动极大,因为一家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可能导致多家银行均不再放贷,直接影响当地经济发展。从这一角度出发,地方政府对于任何一家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均有及时协助处置的动力。

(二)地方政府有推动信贷人权利保护的能力且效率更高

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权利进行保护,可以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放贷,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当中小企业发生违约后,增加中小企业拖欠债务的成本,使中小企业自身产生还款的动力。二是中小企业出现经营问题的确不具备还款能力时,地方政府可以帮助其进行债务重组。地方政府可以调动与协调的部门众多,对于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或个人,可以采取综合手段予以制裁,督促其归还贷款。对于经营出现问题的企业,地方政府可以协调国有企业为其提供担保或暂时承接贷款,为财务重组提供便利;对于确实无法偿还的贷款,还可以通过国有资产置换等方式协助金融机构化解不良。

德州市某造纸企业在4家银行的不良贷款达3亿元,企业根本无法偿还,而贷款担保主要是通过其他企业保证的形式,担保企业也大都资金紧张,根本无力代偿贷款。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企业破产,银行贷款损失率将超过70%。当地县政府牵头进行债务重组,协调县内的5家民营企业分头承担该企业的全部贷款,利息由县财政下属的投资公司承担,按时付息,银行对贷款展期。企业甩掉了包袱,轻装上阵,然后再从外地引入实力强的企业入股,增强企业实力,逐步还清贷款本金。这一方式得到各行的充分肯定,但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行政推动,这根本就不可能实现,银行必定会面临损失。

六、启示与建议

(一)信贷人权利保护对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具有重要意义

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银行会经常面临不良贷款处置问题,而如果损失较大,银行就不得不考虑压缩这一业务。所以保护信贷人的权利,最大限度地保全银行资产、降低银行损失,可以增强银行放贷的信心,有助于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

(二)在当前阶段行政手段推动信贷人权利保护具有更好的效果

我国目前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单纯依靠法律手段无法实现信贷人权利的有效保护,所以需要行政力来推动,特别是在中小企业聚集的县域地区,行政手段对于保护信贷人权利更有优势。因此,地方政府应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加强行政手段对信贷人权利的保护力度,推动当地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和中小企业信贷的增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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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维旭.法律保护影响中小企业融资效率的实证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09,9.

[4] 民间中央专题调研组:后危机时代中小企业转型与创新的调查与建议[EB/OL].http://www.docin.cop/p-300939545.html,2011.12.04.

(责任编辑 耿 欣;校对 GX)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

第二篇:基于案例推理(CBR)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研究

摘要:文章尝试将人工智能中的CBR技术运用于企业融资风险的预测过程,采用案例推理的方法资风险预测管理推理流程,并分别从案例检索算法选择,特征权值确定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实(CBR),在分析融资各项风险的基础上,通过构建企业融资风险预测管理案例库,建立融施方法,实现高科技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预测管理,为企业融资的各方提供决策依据。

关键词:融资风险;案例推理;中小企业融资

1 概述

高科技中小企业具有“技术性”和“中小规模”的特点,这种属性就必然成为其自身障碍,融资过程中面临更多困难。高科技中小企业其发展的最大瓶颈就是融资风险。对这类企业进行风险评估与分析,帮助企业实现财务结构的合理化,并尽可能获取合理的投资权益,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促进中国经济保持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企业融资风险的分析,很多学者们通过定量的方法建立相关模型,建立股权资本期望报酬率服从正态分布下的融资风险定量模型;林志宏,董学晨通过研究基于粗糙集和熵模型的电力企业融资风险管理,同时从财务指标出发,评价企业融资风险状况;冯日欣从企业融资的基本途径出发,进而分析影响融资风险的决定因素,最后提出融资风险的衡量方法;CBR(Case-basedreasoning)方法,作为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以模拟方式,以相似案例对当下问题进行求解,有助于提高效率和质量。郭艳红等人对基于案例推理的这种增量式的学习方法做了综述性的研究。温伟,杜云燕把CBR方法运用到珠江口土地利用变化的推测;周国柱采用案例推理方法建立解决船舶避碰问题的决策支持模型;戟晓峰,刘澜提出基于CBR方法的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的模型,通过从案例库中找到最相似的案例和相应的处置方案,解决现实问题。在近些年的发展过程中,该模型的应用研究多集中于计算机数据分析与处理,利用软计算方法进行的系统优化与决策,分子生物学,机器人控制,地质勘测等工程理论方面,而对于经济管理领域却很少涉及,仅有的研究也只局限于生产链条的整体优化。

基于此,本文从企业管理实践的具体工作出发,探索CBR方法对于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风险预测方面所能发挥的重大作用。

2 基于CBR理论的高科技中小企业风险预测

图1 基于CBR方法的融资风险预测管理推理过程

高科技中小企业融风险管理的主要功能是,把各企业的风险控制量化标准的相关信息作为信息的输入,依据风险控制的相关属性与特征在案例库中寻找相关性较高的案例作比较,最后对输入案例的风险程度作出预测。各高科技中小企业之间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外部环境方面具有典型的相似性,所面临的各项风险相对固定,决定了在企业融资风险方面必然存在相似性,同时,对于具有内在联系的各影响因素的相关程度在不同企业之间同样会表现出很大的相似性。显然,通过分析广泛的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所面临风险的历史案例,可以指导性的解决当前企业的风险预测与控制的问题。基于CBR方法的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风险预测管理过程见图1所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属性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风险因素:支付风险,财务杠杆风险(DFL),企业运营活动风险,来自政府方面的风险,汇率风险,系统风险。

3 高科技中小企业风险的案例表示与案例检索

案例的表示必须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形成规范的结构,以便于案例的检索和适配。在实际应用中,不可能做到案例库覆盖整个问题所有风险因素,只能做到尽可能去涵盖各个问题区域,本文根据风险管理基本思想,通过风险管控、案例问题域存储结构(如表1),通过拟定案例库中的属性,构建案例库管理模型,并对目前企业风险状况给予分析评估,预测风险,得出结果。

案例检索是从案例库中找出与当前案例相似的案例。科学的检索方法可以提高检索效率,保证检索质量。本文按照检索中的最近相邻原则,通过累加目标案例,检索案例库中案例的每个字段的相似度,进而计算出总体相似度。结合案例表示的本质,案例特征由各项特征属性组构成,通常先对案例属性进行比对,从各个比对点进行核算,进而汇总各项属性计算结果,最终汇总得出各案例间的相似度:

(1)数值型属性的相似度。设案例Ci与案例Cj的第k个属性值为数值属性,其属性值分别记为Vik和Vjk,对属性值进行归一化处理,使得Vik和Vjk∈[0,1],则案例Ci和案例Cj的第k个属性值的相似度为:

式中,表示案例Ci和案例Cj在第k个属性上的距离绝对值,

(2)数值区间型属性的相似度。区间型属性可用模糊区间或模糊中心数表示,设案例Ci的第k个属性值Vik为数值区间型,Vik表示成模糊区间数的形式为,

其中和分别为区间下限值和上限值。案例Cj的第k个属性值Vjk表示为模糊区间数,对区间数进行归一化处理后,案例Ci和案例Cj的第k个属性值的相似

度为:

式中,表示案例Ci和案例Cj在第k个属性上的平均欧式距离,

(3)枚举型属性的相似度。枚举型属性的相似度计算相对简便,只要两个案例的属性值相同,两者的相似度为1,否则为0。

在计算出案例各属性值的相似度以后,就可以计算案例之间的相似度。由于各属性对案例整体上的相似度有不同的贡献,因此两个案例之间的相似度为:

式中,wk为第个属性的权重,且。

理论上,案例推理检索出的融资风险管理案例模型可以在企业初期进行融资风险的预估与判定,但实际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模型必然存在相当差异。通过对案例进行修正与改进,以达到适应具体案例的目标。同时,通过不断修正调整每次案例预测的过程必然形成新的案例,这种自学习的过程促进了案例的积累与丰富,提高了企业系统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实例分析

以某中小技术型企业的上年度各项指标为基础进行该企业的融资风险程度预测,利用CBR方法推求适用的企业融资管理模型和方案。通过对企业年末财务报表的各项数据的提取,其特征可描述为

C={20,3,20,0.023,42,一般,0.02~0.04,一般}

通过初步检索,从案例库中得到一组与该企业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基本相关的匹配案例,为了更加直观起见,初步检索出的案例用Ci表示,见表1。

计算案例的相似度的步骤如下:

(1)确定各特征属性的权重。用层次分析法计算出各特征属性的权重,见表2。

(2)计算各特征属性的相似度,首先对案例的特征属性值进行归一化处理,然后根据公式1~3分别计算各特征属性之间的相似度。以C0和C1为例,说明特征属性相似度的计算方法。

(3)计算案例相似度。得到案例各特征属性的相似度后,可由式(4)计算案例相似度。当前问题C0与C1之间的相似度为:。同理,可求得案例C0与其余案例各特征属性的相似度和案例间相似度,计算结果见表5。

表5给出了当前企业融资风险问题和从案例库中检索出来的5个案例之间的相似度,由表5中最后一列可以看出,当前融资风险预测问题与案例C5最相似(大于文本中给定的阈值0.95),因此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水平与企业C5的融资风险最为接近,我们可以近似的认为该企业的风险融资水平为。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没有相似度接近的特征属性,可以崇相似的较大的案例开始修正,先修正局部相似度,后调整整体相似度,已解决当前问题。

5 结语

为应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预测企业融资风险很有必要。本文尝试基于CBR方法预测评估企业融资风险,建立了基于CBR方法的融资风险预测管理推理流程(图1),并分别从算法选择和关键特征值分析,确定科学的方案,制定合理方法。实例证明CBR可以满足此类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风险预控要求,从成功的融资案例中进行比较分析,给出相对客观的风险预测水平,从而实现融资风险预测管理的智能化,知识化与科

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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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蒋尹华(1987—),男,湖北公安人,供职于武汉工程大学教务处,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人力资本与技术创新;黄洪浪(1972—),女,湖南长沙人,供职于北大纵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研究方向:人力资本与技术创新。

作者:蒋尹华 黄洪浪

第三篇:联保融资的有效边界:威海钢贸企业集体违约案例

摘要:联保融资模式因为具有分散单个企业信用风险、借助其他企业信用资源绕开抵押物缺乏障碍、实现有效融资的特点,近几年被融资主体广泛采用。但该模式存在的最大缺点是其有效性受经济环境影响较大,即联保融资模式的有效性存在以行业下行信号为标志的边界。本文通过对威海某钢贸城内经营商户采用联保模式融资、因行业景气程度下降引发集体违约的案例进行描述,揭示联保融资模式信用风险分散功能在突破有效边界时从有效变为无效的根本原因,提出引入第三方担保、确保担保机构业务多元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联保融资模式的系统性风险。

关键词:联保融资;系统性风险;有效边界

一、引言

联保融资具有风险分散功能,可以通过借助其他企业信用资源,绕开抵押物缺乏障碍,实现有效融资,近年来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被普遍采用。但由于联保融资模式大部分情况下是在同行业的经济主体之间进行,其安全性受联保体所在行业的景气程度影响较大,如果行业景气程度较高,联保企业各成员的整体信用资源就会完全覆盖信贷风险,即使出现单个企业贷款违约,联保企业完全可以通过风险分散确保银行资产安全;但如果行业景气程度下降,联保企业内部各成员经营形势均面临下滑甚至亏损的危险,联保融资模式通过联保企业分散信用风险的功能丧失,该融资模式在防范信贷风险方面的优势和有效性就会下降甚至丧失,容易因联保成员集体违约导致系统性风险,危及银行信贷安全。在当前国际市场需求疲软、国内市场增长乏力的宏观经济形势下,以出口贸易、钢材贸易、房地产为主体的联保融资风险案例出现了频发态势,尽快研究和出台化解联保融资系统性风险的相关策略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相关文献与观点综述

事实上,自联保贷款模式推出以来,相关机构和人员就充分认识到该模式存在系统性风险,并试图从不同角度探讨、研究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的策略和办法。傅白水(2012)认为,联保融资潜在的系统性风险在某种程度上无法避免,防范该风险的最好办法是做好市场和行业景气程度的预测和分析,一旦市场下行或行业出现萧条迹象,信贷部门应减少和压缩联保融资贷款的规模。该观点虽然从理论上能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但实际操作中,一方面对开展联保贷款的大部分中小融资机构而言,预测和分析市场、行业的景气程度存在技术难题,另一方面,中小融资机构作为理性主体,普遍存在短期利益行为,往往会忽略对市场和行业前景的深入分析。因此,该观点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俞云芳(2013)在对浙江中小企业联保融资贷款风险进行分析后认为,联保融资模式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信贷额度、期限在联保体内部各成员之进行合理分配,同一时期内应将贷款成员的比例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一旦出现单个企业信贷风险,联保体内其他企业的信贷资源可以有效弥补风险缺口,从而分散和降低信贷风险。该观点表象上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但研究表明,由于联保融资体大部分产生于同行业、同规模、同区域的经济主体之间的自主联合(曲吉光等,2010),各联保成员在资金需求的时间和额度上具有趋同性,即各企业在同一时期内会同时存在信贷需求,导致涉贷银行在选择信贷对象时难以取舍,更无法将贷款成员的比例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因此,该观点在操作上存在实际困难。

潘长风等人认为,从内生机理看,联保融资模式只能减少和降低单个联保体成员的违约风险,无法防范集体违约导致的系统性风险,因此,金融机构在开展联保融资信贷业务的同时,应尽量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对联保融资体进行全面担保,从而有效防范集体违约风险。笔者虽然同意上述观点,但同时认为,引入的第三方担保机构在担保业务的行业分类上,最好做到多样化,分散担保风险,否则,如果担保行业过于单一,很可能因行业整体形势下滑造成联保融资风险暴露的同时,拖垮担保机构。山东省威海市某钢贸城通过成立专业担保公司、对经营商户采取“联保+担保”模式进行融资,最终出现担保公司和经营商户全部违约的案例就是典型例证。

三、联保经营商户和担保公司集体违约案例

(一)案例背景

2010年4月,威海某钢材贸易城成立,通过出租门店或摊位方式吸纳全国89家钢材经销商户进驻经营,承销全国各大钢材生产企业产品,为胶东地区房地产、建筑企业提供钢材服务。

由于钢材贸易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一方面,经营商户购进和囤积钢材需要占用大量资金;另一方面,经营商户向房地产及建筑企业销售钢材后,后者往往通过应付账款方式延期付款,导致钢材经营商户货款回收缓慢,需要储备大量资金才足以维持正常运转,因此,钢材贸易对资金需求较大且依赖性强。威海某钢贸城内经营商户仅日常周转资金每年约需200万—400万元。

钢材经营虽然对资金需求较大,但一方面钢材经销商户均属于个体户,自身资金实力有限;另一方面,经营商户均采用租赁经营方式,缺乏有效抵押物,仅凭自身信用资源难以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因此,钢材经销商资金短缺成为影响其正常经营的主要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威海某钢贸城出资1.08亿元成立专业担保公司——威海S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并在A银行存入2000万元保证金后,协调A银行为钢贸城内经营商户提供融资服务。A银行鉴于当时房地产市场对钢材需求较旺的实际,决定按每户200万元的最高额度予以信贷支持,但信贷条件是:经销商户必须5户联保,且威海S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第三方担保。截至2011年末,A银行通过上述模式为钢贸城内59家经营商户提供贷款金额1.22亿元。

(二)信贷风险的形成

2012年以前,国家虽然出台了大量的房地产紧缩政策,但截至2011年底,政策对威海市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并未充分显现,以乳山银滩为代表的房地产市场仍然活跃,销售面积和开工面积均呈增长态势,建筑企业对钢材需求持续增加,仅2011年,威海某钢贸城经营商户钢材销售量70000多吨,销售收入3.41亿元。

但自2012年起,随着紧缩性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逐步显现,威海房地产市场迅速降温,钢材市场需求随之疲软,销量明显下降。与此同时,受需求下降影响,威海某钢贸城钢材销售价格一路走低。钢材综合价格平均指数(CSPI)由2011年的131.01点下降到111.76点,降幅达14.71%。钢材平均销售价格由2011年的4800元/吨下降到3300元/吨,降幅达31.25%。钢材销售价格的大幅下降使经营商户利润空间迅速压缩,部分产品甚至因购销价格倒挂出现亏损,如14-22#螺纹钢(日照钢厂)购进价格4600元/吨,低谷时售价3200元/吨;6-10#盘螺(日照钢厂)购进价格4900元/吨,低谷时售价3500元/吨。2012年,威海某钢贸城内30%以上的经营商户因囤积钢材出现亏损,亏损额达4500万元。

由于钢材经销商在产、供、销链条中居中间环节,财务收支受上下游企业的双重影响,经销商向上游钢材生产企业购进钢材产品时,普遍采取现金交易方式,而向下游房地产、建筑、钢材加工企业销售钢材产品时,往往形成3个月或6个月期限的应收账款。这种交易方式导致钢材经营商的资金链条一直处于紧绷状态。2012年,受房地产市场销量下滑影响,房地产开发、建筑、钢材等企业拖欠经销商款项事件明显增加。截至2013年3月末,威海某钢贸城共有29家钢贸商户被下游房地产开发商及机械加工企业拖欠钢材款达8000万元。受此影响,钢贸城内大部分经销商本来紧绷的资金链条开始断裂,无法正常周转,只能被迫停止交易。截至2013年3月末,钢贸城内全部商户已连续13个月无钢材交易发生,89家商户关门歇业。

(三)风险处置面临艰难选择

在上述经营形势下,涉贷的A银行1.22亿元个人经营性贷款面临损失风险。截至2013年6月末,钢贸城内有59家经营商户出现贷款违约,涉及信贷资金1.2亿元,违约率达98.36%,其中欠息户58户,占比98.3%,金额合计287万元;本金拖欠户20户,金额4400万元,逾期率36.07%。由于经营商户以租赁方式经营,无固定资产抵押,虽然A银行对经营商户发放贷款时采取“担保+5户联保”双重风险防范模式,但由于所有商户集体违约,联保体成员各自承担的连带责任事实上被抵消,5户联保模式在防范风险方面的功能失效,而威海S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虽然注册资本达1.08亿元,但实际在A银行保证金存款金额最高时仅2000万元,当保证金逐步垫付至零后,担保公司表示无力续增保证金,导致第三方担保在防风险方面的功能也失效,最终形成1亿元的风险缺口。目前,A银行在维权中唯一能保全的资产只有各商户留下的约1.5万吨库存钢材,一旦进入处置程序,按当前价格下行的态势,处置收益很难弥补信贷风险,加上处置抵贷资产时需要支付较高的税费,A银行信贷资产损失已在所难免。

四、案例分析

(一)联保融资模式在突破有效边界时分散风险功能失效

联保融资模式的风险防范机理是:通过企业间信用相互借助,使各企业同时承担连带责任,形成相互监督、利益共享、风险分摊的共同体,从而防范单个或少数企业出现违约风险。该模式在经济或行业平稳运行期,由于联保体内部成员互助依赖、相互监督、共同盈利,违约现象很少发生。即使因客观条件出现单个或少数主体违约,其他联保企业因承担连带责任而分散风险,银行资产相对安全,即联保融资模式在经济、行业上行或平稳运行期的风险防范机能是有效的。这也是2012年前,联保融资模式在全国迅速普及的原因所在。但当宏观经济或行业出现下行态势时,由于联保体内部成员同时面临市场冲击,经营环境的恶化很可能导致各成员效益同时下滑甚至亏损,相互提供信用的能力下降或丧失,联保融资模式的风险分散功能不复存在,产生无法追索和弥补的风险敞口,最终形成集体违约,联保融资模式防风险机理失效。因此,联保融资模式的有效性存在以行业下行信号为标志的边界。案例中,在国家房地产紧缩政策效应尚未充分显现的情况下,威海某钢贸城内的经营商户通过联保融资模式融资规模虽然不断扩大,但在该模式风险防范的内在机理作用下,银企双方合作稳定,贷款违约现象很少发生。但自2013年始,辖内房地产市场全面下滑,特别是威海某钢贸城所在的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量价齐跌的行情后,与此相关的钢材市场需求明显萎缩,经营商户不仅货款回笼变缓,资金链条趋紧,部分商户因购销价格倒挂出现了库存积压、亏损严重等情况,无法继续为联保融资体的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和分散风险,联保融资这种融资模式的防范风险功能因此失效。

(二)专业性担保机构因业务单一、实力有限,无法有效分散行业性风险

理论上,联保融资模式在分散风险功能失效且突破风险边界时,如果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介入联保融资过程,银行信贷风险应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被分散或避免。但实际上,如果介入的第三方担保机构为专业性担保机构,由于担保业务单一(即专门为某一行业提供担保),担保风险与行业风险实际上被捆绑在一起,当其所担保的行业全面下滑时,担保企业的集体违约很容易导致其实际担保风险超过担保能力,此时,信用担保不但无法分散和弥补银行信贷风险,还可能因担保风险集中爆发将自身拖垮。案例中,威海某钢贸城通过成立担保公司——威海S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钢材经营商户的联保融资贷款提供第三方担保服务,但由于该担保公司为专业性担保公司,只为钢材经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当所担保的钢材行业下滑导致经营商户出现集体违约时,行业风险同时转嫁给担保公司,使担保风险集中爆发,而担保公司因业务过于单一,无法将这些担保风险予以有效分散和化解,最终只能选择逃避或破产。另外,威海S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虽然注册资金有1.08亿元,但实际存入A银行的保证金存款金额最高时仅2000万元,当钢材经营商户出现违约形成资金垫付时,因资金实力限制,担保公司无法及时补充保证金,最终导致银行信贷资金出现1亿元的风险敞口。

(三)涉贷银行追求短期利益的行为是导致联保融资贷款风险形成的直接原因

事实上,自联保贷款融资模式推出以来,金融机构就已经充分认识到,该模式在经济或行业下滑时容易出现行业性风险。因此,关注和分析经济和行业动态是开展联保融资贷款业务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2012年以前,国家出台的房地产紧缩性政策效果在威海市虽然没有完全显现,但考虑到政策效应具有滞后性,且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意图,其后还将持续实施紧缩性房地产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是必然趋势,持续上涨的钢材销售市场必然会有一个量价回落的过程。作为理性金融机构,此时本应该控制和压缩包括联保融资在内的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钢材销售行业的融资规模,以此防范信贷风险。但案例中涉贷的A银行基于当时钢材销售市场尚处于景气阶段的事实,仍然敞口支持威海某钢贸城内59家经营商户,贷款金额达1.22亿元,虽然采用“担保+5户联保”的贷款方式,但根据上述分析,这种方式在行业下行时在防范风险方面是无效的。因此,由于A银行追求短期利益的行为,忽略行业走势分析,盲目扩张风险行业的信贷规模,最终形成事实上的资产损失。

五、结论与启示

联保融资模式在经济或行业平稳运行期,由于具有分散风险功能,即使因客观条件出现单个或少数主体违约,其他联保企业信用资源完全可以覆盖风险敞口,银行资产相对安全。但当宏观经济或行业出现下行态势时,由于联保体内部成员同时面临市场冲击,经营环境的恶化很可能导致各成员效益同时下滑甚至亏损,相互提供信用的能力下降或丧失,联保融资模式的风险分散功能不复存在,产生无法追索和弥补的风险敞口,最终形成集体违约。因此,联保融资模式的有效性存在以行业下行信号为标志的边界。

对联保融资贷款引入第三方担保,理论上可以减少联保贷款因行业下滑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但引入的第三方担保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担保机构必须具备自身分散风险的能力,业务要多元化;二是有足够的担保实力。

涉贷的银行虽然明知联保融资贷款模式难以承受系统性风险,也明知在国家紧缩性政策下房地产相关的钢材销售市场会有一个回调过程,但该行出于追求短期利益目的,仍然采取“担保+5户联保”方式,对钢材经营商户予以信贷扩张,最终导致信贷风险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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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fective Frontiers of Joint Guarantee: Group Default Case of Steel Trade Enterprises in Weihai

Ge Zhiqiang

收稿日期:2014-4-15

作者简介:葛志强(1971-),男,山东日照人,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行长,经济学博士。

作者:葛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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