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保险投资论文

2022-04-23

要写好一篇逻辑清晰的论文,离不开文献资料的查阅,小编为大家找来了《保险公司的保险投资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过去一年来,我国遭受通货膨胀袭击,居民在生活的各个领域明显感受到了通货膨胀压力,我国保险业在通货膨胀下也面临着市场份额变小,吸收投保户困难等总总挑战。新型保险相对于传统型寿险而言,具有投资与保障双重功能,在通货膨胀下,新型保险可以为降低保险公司和居民的损失起到重要作用。

保险公司的保险投资论文 篇1:

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的可行性

摘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我国一个极为严峻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发展。保险公司可以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投资于养老社区的开发与建设,使现代化的养老社区与保险产品有效结合,创造新的保险机遇,建立保险行业新的形象。

關键词:保险公司;投资方向;养老社区

一、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的必要性

无论是对哪一个行业来说,想要使企业发展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经济效益得到稳步提升,都需要通过拓宽新的发展渠道、增加新的业务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我国的保险行业来说,除了做好寿险本职业务以外,通过拓展投资养老社区的业务增长利润,对于建立保险行业的未来形象发展是一个新的标志。近几年来,很多寿险公司正在调整其业务结构,在长期性寿险的期缴业务上下了很大力气,这对于以后其效益增值非常有利,加上本身其长期养老性寿险资金原始积累比重较大,使得保险业的整体资金积累程度非常可观,对于发展新的业务渠道打下良好的、坚实的基础。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已经突破传统的单一的经营保险的模式,正在努力向多方向发展,例如向资产管理、证券以及银行业等行业逐渐扩展,其中平安保险集团已经完成了综合金融经营的布局[1]

二、我国保险公司投资老年社区遇到的问题

(一)社区养老理念普及不够

由于我国传统的思想文化根深蒂固,对养儿防老这种理念已深入人心,因此很多人认为子女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子女不赡养父母就是不孝、大逆不道。而要做好赡养父母,就必须要居家养老,跟子女居住在一起,得到子女的照顾、关爱等。这些思想让现在的很多子女倍感压力,觉得自己必须要赡养父母,否则就会受到舆论的谴责。而老年人则认为晚年由子女照料自己的生活起居是

必然的事情,因此对养老机构持有拒绝的态度。其次,大部分老年人对自己居住的地方有一定的依赖性,不愿意随意更换居所,也不愿意去适应新的环境,结识新的朋友。因此,多年以来,虽然有的家庭经济情况非常可观,即使家庭养老的负担越来越重,但是仍旧对养老机构并不认同,而我国的养老机构也得不到有效的发展.

(二)财政支持力度不够

我国保险行业投资养老社区建设的另一个问题是政府对养老机构的财政支持力度不够,致使养老社区在建设实施的过程中出现诸多的问题。同时,经相关调查研究发现,我国只在公立养老机构设置一部分保险以及相关福利,而面对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国家没有投入更多的资金来保障养老机构的管理运行,因此对于由民间资本投入的养老机构老人来说,只能依靠自己的退休金或子女资助来支付相关的费用。另外,在调查中还发现,我国当前很多养老机构的空账运行情况十分严重,如果空账运行行为继续的话,在未来几年内就会出现养老机构运行不畅的问题。

(三)缺乏专业的管理和护理人才

我国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建设出现问题的另一个原因是缺乏专业的管理和护理人才,可能会造成养老机构与客户之间产生一定的矛盾。对于养老机构来说,要完善养老社区的建设与运营管理,除了具备一定的硬件设施意外,还需要对内部软件设施进行完善,也就是培养专业的管理人才和护理人员。对于养老机构的良好运营,需要一批经过专门培训、具备专业医疗和护理知识的从业人员,但是我国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员存在很大的缺口。根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到2018年底,全国卫生技术人员预计为950万人,全国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58万人,全国共有注册护士412万人。护理人员的数量不仅偏低,而且在质量上也呈现偏低趋势。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知识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养老机构的各方面条件设施都有着较高的要求,特别是对护理人员的高要求,这就会造成客户与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之间的供需矛盾。

(四)相关政策没有落实

我国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建设出现问题的另一个原因是政府对于养老机构地产业开发的相关政策没有落实到位。近几年来,保险公司投资的养老机构才刚刚起步,针对这一行业政府出台了一部分相关政策,但是关于这些政策的落实还处于表面化,没有进行细化,使得保险公司对于养老社区的开发与建设没有底气,容易发生“碰红线”的情况[3]。此外,政府给予这方面的补贴和福利支持政策也处于初级阶段,特别是针对税收、土地购买、银行融资等方面没有明确的政策,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落实。最后,政府应注重对于养老机构房地产开发的监督情况,对于类似政府补贴用地的地产开发,相关企业不能将土地用作商品房开发以及其他地产建设等,政府还需要出台相关监督政策对其进行严格监督。

三、对于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的建议

(一)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

要保证保险公司对养老社区的开发与建设的顺利展开,首先需要考虑到的是具备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从长远的眼光来看,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的计划不仅有利于保险企业进行资金的优化配置,提升企业的良好形象,还可以为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提供一定程度的帮助,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部分社会问题,以此推动我国养老机构的社会福利性质的发展,让越来越多的企业投身于养老社区的建设中和对老年人口的关爱中。对于从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所带来的积极影响方面来看,相关政府应该在政策上给予保险公司一定的支持和帮助。例如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在税收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或者在土地购买政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同时要细化和落实保险投资的相关政策,以此来鼓励保险公司对于养老社区的投资与建设。政府除了对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外,还要做好监督工作。在监督过程中,需要防止部分保险公司打着建设养老社区的旗号进行廉价圈地,来作商品房的开发或其他业务的建设。

(二)转变传统养老思想

要保证保险公司对养老社区的开发与建设的顺利展开,还需要考虑到的是转变很多人传统的养老思想,让他们意识到老年生活对他们的重要性,对养老社区有全新的认识,这对于实现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也将起到一定的作用。保险公司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保险公司相关部门需要加强机构养老福利的宣传,做好养老社区的生活起居、娱乐休闲等方面的宣传,让更多人了解到新型养老方式的优势。第二,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其客户资源,给购买保险产品的客户推出优惠入住养老社区的福利,获得更多产业的利益。第三,加强推广手段,企业可以提供短期的免费试住活动,或者定期优惠活动,吸引更多客户的眼光,发展潜在客户,让更多人接受新型养老方式的特点。第四,扩大福利宣传,降低收费标准,让更多客户有选择性,适当降低老年人的负担能力。

(三)加强专业人员团队的建设

要保证保险公司对养老社区的开发与建设的顺利展開,另外需要考虑到的是加强养老社区专业人员团队的建设,主要从两方面进行着手:第一,建设专业管理团队,增强养老社区的经营管理能力。由于养老社区的长期运营建设需要有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因此保险公司在投资建设养老社区后需要及时招聘专业管理人才,做好人才储备,规划好社区的未来经营。例如,由于保险公司不擅长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可以将管理人员全权委托相关的专业管理团队,这样能保证养老社区的正常经营管理的效率。第二,建设专业护理人员团队,增强养老社区的专业服务能力。对于养老社区来说,其主要服务的对象都是老年人,无论是从老年人的身体健康还是精神需求,都需要有专业的服务人员对他们进行体贴、细心地服务,给予他们关爱,让他们享受到应有的温暖,感受到像大家庭一样的快乐。因此,企业需要加强对专业护理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为更好地服务于养老社区的建设努力。

结语:总而言之,我国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的开发与建设是有着一定的机遇与优势的。保险公司投资于养老社区的开发与建设,可以使现代化的养老社区与养老保险进行有效结合,对于拓展保险业新的开发渠道、创造新的保险机遇,建立保险行业新的形象以及解决我国老龄化问题,加快我国经济建设的步伐有着积极促进的作用和意义。

参考文献

[1] 焦岩, 秦楠, 陈冬. 保险公司投资新方向研究——以养老社区为例[J]. 中外企业家, 2016(23):222

[2] 李如泉. 保险企业投资养老社区模式研究[D]. 中国政法大学, 2018(7):33-34.

[3] 孙琼. 我国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的问题研究[D]. 2015(6):92

作者:李文剑

保险公司的保险投资论文 篇2:

关于我国保险公司如何利用投资型保险抵御通货膨胀压力的几点思考

过去一年来,我国遭受通货膨胀袭击,居民在生活的各个领域明显感受到了通货膨胀压力,我国保险业在通货膨胀下也面临着市场份额变小,吸收投保户困难等总总挑战。新型保险相对于传统型寿险而言,具有投资与保障双重功能,在通货膨胀下,新型保险可以为降低保险公司和居民的损失起到重要作用。

投资型保险;通货膨胀;寿险

一、投资型寿险与投资型寿险和通货膨胀关系的介绍

投资型寿险指在确保人寿保险所固有的某些保障功能的前提下,通过保险创新或重新组合使之具有一定投资功能,保单收益率与银行利率无关,与保险资金运用效果紧密联系,投资风险与收益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共担或只由投保人承担的一种非传统型人寿保险的总称。

通货膨胀作为一种货币经济现象,对任何采用货币经营的行业都会产生直接影响。在通货膨胀情况下,人民实际收入减少,对长期投资的积极性下降,参加人寿保险的兴趣也大大减少,于是寿险业不可避免的面临市场份额缩小,保费萎缩的状况。而新型保险具有投资与保障结合的功能,在抵御通货膨胀方面可发挥巨大作用。

二、通货膨胀对寿险业发展影响

1.从寿险价格产生的价格效应分析

人寿保险具有储蓄性,不同缴费方式和保险责任的人寿保险,其储蓄作用是不一样的,受通货膨胀的影响也就不同。若采用自然保费,就不收通货膨胀的影响。若采用均衡保费,根据收支相等的原则,在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一定时,缴费期越短,年交付额就越多,用于储蓄的保费就越多。且缴费期越短,缴费与给付之间的时间差就越长。用于保险给付的责任准备金被贬值的程度就越大,实际价值就越低,被保险人的实际保障程度就越低。

从上述分析可知,由于寿险的特征和职能,使其极易受到通货膨胀这一外部环境因素的冲击,从而影响到寿险的需要。

2.从收入水平产生的收入效应分析

随经济发展,消费者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通货膨胀却使消费者收入水平的实际增长速度慢于名义增长速度,有时甚至使收入负增长,且通货膨胀引起其他商品的价格上升,用于购买其他商品的支出增加,从而使用于寿险需求的收入相对减少。由于收入与寿险需求正相关,收入增加速度放慢甚至负增长将导致寿险需求增长速度的下降或寿险需求的减少。

三、我国寿险业如何利用投资型寿险抵御通货膨胀

1.分红保险

即保险双方当事人在寿险合同中预先订明,当保险公司在经营中出现盈利时,被保险人享有分配公司利润的权利。最初分红保单项下的红利这一说法并不十分准确,因为最初保险公司支付给保单持有人的红利主要是多收保费的返还,与支付给股票持有人的典型的现金红利大相径庭。但随着通货膨胀的日益严重,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寿险业都已把红利保单作为应付通货膨胀的主要手段之一。寿险公司的红利主要来源于公司的死差益,费差益和利差益。

2.变额年金

变额年金堪称美国近代寿险业发展的里程碑,其对日本,欧洲等国家的寿险业也同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对各国寿险合同为应付通货膨胀而进行的革新提供了一个基本模式,并已作为应付通货膨胀的主险种进入保险领域。该险种单独立账,其资金主要用于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投资,根据资金运用的实际成绩如何,保险公司将保证支付保单的死亡及高度伤残保险金,且对储蓄部分也有一个最低的保证金。

3.万能寿险

万能寿险于1979年在美国诞生后,迅速在寿险领域引起一场变革,并成为美国应付通货膨胀的主力险种。其年保费收入已占美国普通寿险新业务年保费收入的40%。万能寿险的主要特征是:①利率色彩极浓,保单的现金价值视保险人的投资成绩,按不同的短期利率进行积累;②保单的死亡保障部分与储蓄部分完全分离,且只有保单储蓄部分的责任准备金任有余额,就可以维持保单继续生效;③费率与保费可以灵活调整,以随时迎合保户一生中变化的保险需求;④保单无标准格式。

4.投资连结保险

在美国称为变额寿险,是一种终身险,其价值随一组投资基金的投资绩效而不同。1976年首次推销给美国消费者之后,它被认为可以抵消因通货膨胀导致人寿保险死亡给付不足的弊端。人们认为,经过一段时间,支持该保单的普通股投资价值会随通货膨胀而上升。因此,预期的变额保险的给付会随通货膨胀的股票而上升,从而提供对抗通货膨胀的保障。

四、我国寿险业在研究和发展新型保险以抵御通货膨胀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在利用新型寿险抵御通货膨胀研究,和在抗通货膨胀的新型寿险险种开发方面,目前的研究对国外的做法介绍多,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加以分析的少。外国寿险的抗通货膨胀险种是根据本国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金融市场状况和法律法规要求设计的,具有一定的条件性,如果不加以变通,很难在中国照搬照用。

2.新型寿险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众多问题,也具有风险。但在目前的研究中,更多的是介绍它们在抵御通货膨胀方面的作用,而没有指出目前它们还有许多需要克服的缺陷。因此,要让新型寿险在我国蓬勃发展,健康成长,完善新型寿险是不可避免的选择。

[1]楚军红.通货膨胀对寿险需求的影响机制分析[M].经济科学,1997.

[2]韩艳春.投资连结保险综述[M].保险研究,2002.

[3]肖云茹,李晓容,李响.通货膨胀与保险关系的理论分析[J]. 2006.

[4]张洪涛.保险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

花欣影(1988—)女,四川成都人,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保险学专业。

作者:花欣影

保险公司的保险投资论文 篇3:

关于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化金融产品的风险分析

2013年10月,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于银行理财、信托、券商等机构发行的证券化金融产品。目前,平安、泰康、新华等保险机构已经先行先试,泰康人寿已完成首笔信托计划的认购。本文将对金融产品的特点及风险事件分析、保险公司投资金融产品所面临的风险以及控制措施进行分析。

一、证券化金融产品特点及风险事件分析

证券化金融产品的特点主要体现在风险隔离及风险分散、资产组合透明以及税负优势等方面。

(一)风险隔离及风险分散

金融资产证券化的架构决定了证券化资产已由创始机构信托或让予至特殊目的信托公司,通常也会由会计师通过资产负债表认定,或由律师出具真实出售的证明书,从法律层面上确保资产债权与其担保物权,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已完全移转至特殊目的信托机构。未来创始机构若发生营运困难或财务危机等情事,这些风险已与证券化金融资产隔离,不会影响证券化金融资产的品质。

(二)资产组合透明

根据规定,发行金融资产证券化时,发行机构会在公开说明书或投资说明书内揭露资产组合的重要资讯,如房贷证券化会提供贷款额度、房贷利率、年期、过去违约纪录与房屋价值比等重要资讯的统计表,投资人可借此对资产品质再做评估确认。

(三)税负优势

根据税法规定,对证券化金融资产分配的利息,按分配额扣取百分之六,在利息所得实际分配时,以受托机构为扣缴义务人,依6%扣缴税款分离课税,不并计入投资人之综合所得额或营利事业所得额。这样一来,税负比例相较于其他固定收益商品税负比例相较于其他固定收益商品低,是相当大的投资诱因。

此外,证券化资产的风险主要体现在有些证券所代表的资产信用风险过大或应收债款的品质不良,导致投资人损失。

二、保险公司投资金融产品所面临风险及控制措施

基于金融产品的新产品特性,本文认为公司投资管理的重点是发行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但与基金不同的是,基金虽是投资于某一类资产,但由于均为二级市场交易产品,因此持仓明细随时会变化,且正常情况下没有确定的期限,但持有人可随时申购赎回,而保险公司投资的金融产品可能只投资于某一特定项目,该产品到期即终止,期间资产一般不会变化,且产品权益转让比较困难,以持有到期为主。由于金融产品的这些特质,其风险特点也不同,归纳整理,本文将列出保险公司投资金融产品可能存在下列风险及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系统性风险

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的出台,使得银行、券商、信托、期货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业务与保险行业的联系进一步加强,银行、券商、信托、期货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向保险行业传递速度将增加和影响也将增大。

1.风险概述

系统性风险指证券化资产所面临的宏观环境带来的风险。这类风险无法通过具体的业务操作进行消除,保险公司在投资证券化金融资产时充分评估所处的整体环境,需要结合自身条件进行分析,尽最大可能分散此类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控制系统性风险的措施包括:加强交易对手的评估,尽量选择资产规模较大、风控体系健全的大型机构作为交易对手;进行资产配置,合理配置在银行、信托和券商之间的金融产品投资规模。

(二)投资管理人风险

由于保险资金投资大多通过投资管理人进行,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1.风险概述

由于保险公司并不直接与实际资金使用方联系,因此发现项目、设定交易结构、交易主体信用评估、资金投资后的投后管理等工作均不由公司完成,而由金融产品发起人完成,因此对这些金融产品发起人的投资和风险管理评估是投资的关键。

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和ABS所投资的项目一般为银行客户或者银行信贷资产,银行对这些项目的掌控能力较强。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所投资的资产一般也是券商投行部等部门所发起设立的,券商对其发行主体以及项目的了解也比较深入。而信托产品由于发起设立相对时间较短、且投资范围比较广泛,因此信托产品基本上成为项目融资的主要渠道,各方主体有项目均可通过信托渠道设立,一些信托产品虽通过信托渠道发行,但信托公司对项目的掌控能力相对较弱,且信托公司由于最近两年增长较快,公司治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参差不齐,因此投资管理人风险相对较大。

2.控制措施

控制投资管理人风险的措施主要包括:要求金融产品实行资产托管;与投资管理人沟通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对投资管理人投资决策机制和流程以及风险管理流程进行调研评估;在合同中明确职责,增加项目实际掌控人在投后管理中的职责;对金融产品发行机构开展风险评级,包括:其发行主体信用评级、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等。

(三)信息风险

信息披露作为金融资产的一项关键特征,其重要性在于投资人在多大程度上了解自身所承担的风险以及可获取的收益。证券化金融资产作为一种新型金融产品,其信息风险也至关重要。

1.风险概述

证券化金融产品相对与其他产品而言,最大的新增风险在于信息风险。如该金融产品的投资标的为资产池,则信息披露程度将会相对较低,披露的情况可能只限于外部评级分布、地区分布和行业分布等,而不会具体到单一项目资产,这将给保险公司目前的风险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2.控制措施

控制信息风险的措施包括:加强前期调研,深入了解投资资产及产品结构,并在投资报告中进行风险提示。在合同中明确各方职责,要求项目管理人最大限度地披露相关信息。针对金融产品品种、投资外部评级、投资行业和所投资地区,尝试设置风险限额。

(四)流动性风险

保险公司的经营特点决定了其必须保证充分的流动性。证券化金融产品基于其目前的交易市场和交易规则,无法向上市证券一样任意流通,导致了投资者在这项投资中必须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1.风险概述

整体来说,证券化金融产品较难退出,强行退出时可能出现较大本金亏损。如理财产品是市场上的利率产品,可与投资管理人沟通卖出资产,公司承担卖出冲击成本。如理财产品为项目投资,正常退出较困难,但可在合同条款中考虑,如可与其他机构协商转让理财产品权益或与银行协商通过贷款替换理财产品,目前还没有出现过理财产品权益在机构中转让的情况。因此公司在投资前做好资产配置,防范由于期限不匹配导致的理财产品退出风险。

2.控制措施

控制流动性风险的措施包括:在投资前做好资产配置,合理配置各类期限的金融产品;研究建立金融产品投资退出机制,并在投资合同中增加退出条款;建立风险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积极寻找产品权益受让机构。优先投资在公开平台登记发行和交易转让的金融产品。

三、结论

通过分析,本文认为控制金融产品风险最好的方法是参与金融产品的交易结构设置,通过明确多方责任、落实担保等措施做好事前的风险控制,但作者也认识到金融产品不同于保险公司发起的债权投资计划,对保险公司销售的金融产品大多为已涉及好交易结构的成熟产品,且保险公司参与深度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在执行过程中,上述的一些重要控制措施不一定能确保落实到位,因此保险公司在相关制度的制定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研究这些控制措施。

据了解,随着保监会放开保险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渠道,多家机构已到保险公司拜访,希望设计能满足保险资金需求的金融产品。本文认为,在与这些机构交流过程中,正确传导保险机构重视风险管理的理念,建议发行机构在根据保险资金需求量身订制金融产品的过程中,在产品发起设立阶段允许大规模认购的保险机构参与设立交易结构。

作者:张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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