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2022-11-06

第一篇: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加强对学生干部自身的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发挥他们的模范作用,明确学生干部管理职责,特制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第二章 考核制度

第一条 考核说明

1、 学生会成员考核实行“百分制”;

2、 考核项(日常行为考核、工作考核、基本考勤情况、学习成绩考核、素质拓展考核),其中各项基本分为100分,在其基础分上进行各项评分细则的加减操作。

3、 学生会考核工作由纪检部负责,考核中由学生会主席团监督。

第二条 考核时间:半年制考核(具体时间看学生会工作安排情况而定)

第三条 奖项设置如下:

1、 新任助理评选“最佳苦力奖”“最高办事效率奖”“道德模范奖”“最佳进言奖”“最好成绩奖”“部门技术突出奖”“全能奖”“最佳人气奖”“多才多艺奖”。

2、 评选校级“优秀学干”“优秀团干”,院级“优秀学干”“优秀团干”总评由以下五部分综合产生。

4、 ① 分团委学生会书记进行审核和评定(占总评的35%)。

5、 ② 学生会成员互评(占总评的20%,日常行为考核、工作考核项目)。

6、 ③ 各年级学生代表进行评选(占总评的10%,日常行为考核、工作考核项目)

7、 ④ 基本考勤情况的评定(占总评的20%,由参与例会和值班情况得出。主席团监票,纪检部做参与会议的签到和值班签到的统计得出评分)。

8、 ⑸ 学习成绩考核(占总评的10%,由学习实践部根据学生会成员的课程成绩做出评分,100分制,按不同年级、专业学生会成员排名做出评分,挂科超过课程30%不得参与评选)。

9、 ⑹ 素质拓展考核(占总评的5%,获得校级、院级奖项分别加10分、5分,累计加分乘于5%)。

10、

第四条 考核结果:

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等级分布如下:65分以下(含65分)综合评定为不合格,66分 — 85分(含85分)的综合评定为合格,85分以上综合评定为优秀;连续两次得优秀等级的则评为标兵,连续两次得合格等级的则评为优秀。

第五条 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由主席团、纪检部随时解答。

第六条 考核结果低于60者劝退出学生会。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三章 工作考核

第一节 例会制度

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二次视作缺席一次。 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成员,需在会议召开前半天以书面的形式(请假模板一式两份,附件3)向本部门部长请假,部长批准,签字后再向主席团请假签字批准l,纪检部备案,例会期间原则上不给予请假。如有紧急情况,可先口头请假(向部长请假,会后部长和纪检部说明情况),事后一天之内补假。无故缺席2次者本部门部长给予提醒,4次者给予学生会内部大会通报批评,

开会前,应自带好笔记本和笔,请提前十分钟到场;开会时,请把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在会议期间请不要随意进出会场,保持会场秩序。

布置各项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议后向会议相关负责人提出不同意见或建议,并由负责人做好相应调整和记录。

第二节 值班制度 值班部门全体成员到院办值班,若有事不能值班的院干应向分管部门的主席团成员请假,社团联则向社团联主席请假,假条上交纪检部。(请假模板一式两份)

值班院干请到二楼收取信件和报纸,统一放到院办桌面,并通知相关负责人来领取(联系方式见院办门)。

院办各部门内部资料由各部门自行整理,未经允许请其他人不要随意翻阅。

院办外借物品以及各部门内部借用的物品需要实行登记管理(参考学生会财产管理制度),请当天值班的院干做好记录,并负责保管好办公室所有公共财物,如有其它部门借用办公室的财务,请做好记录(借用部门、借用人、借用时间、归还时间),如果损坏应做好相关记录(并向相关负责人反映情况以便能及时修理)。

第五条 值班院干需对活动资料进行存档、归类,由主席团带领布置任务。

第六条 院办钥匙除本人持有外,请不要外借和私配,如有需要配钥匙的院干请向主席团申请。

第七条 院办内的电脑在不损坏的前提下,开放使用;扫描仪、打印机,请不要因个人私事而使用(办公室监督);院办内的空调在多于5人的情况下可以使用。

第八条 当天值班院干请写一下值班日记,记录值班期间所做工作,离开院办前请整理桌面、打扫卫生、倒垃圾、关好门窗和灯。

第九条 值班期间不得做作业及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条 值班期间不完成值班任务则会有相应的扣分,值班负责人应做好记录。

第三节 工作考核

第一条 按时积极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 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认真按时完成所属部门工作。

第三条 对本部门的建设能积极提出可行性方案并执行。

第四条 在活动中起一定的带头作用。

第五条 按时上交各类材料。

第六条 积极与其他学院学生会进行沟通合作。

第四节 工作计划的考核

第一条 各部部长要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助理培养工作计划(第七章),报主席团审批。

第二条 副部级以上干部各方面综合能力必须达到相应的水平方可得到任职书(第八章)。

第三条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落实。

第四条 工作计划要求合理、清楚、务实。

第五节 工作总结的考核

第一条 每学期期末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要总结一学期的工作情况。

第二条 学生会全体成员每学期末上交个人小结(述职报告)一份。

第三条 总结报告要求简洁、实事求是,由本人书写完成。

第六节 日常行为考核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一条

第二条

做事认真负责、踏实、热情积极向上。 与部门成员有良好沟通、合作。 经常与其他部门进行工作上的联系。 沟通时礼貌、态度良好。

第四章 个人素质考核

第一节 思想素质考核

具有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积极参加各项理论学习及活动,不断加强理论修养。

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为人诚实、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起模范作用、遵纪守法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意为同学服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

第二节 学习成绩考核

院干必须以身作则,努力学好课程,要求挂科不得超过课程的30%,挂科超过30%不得参与学生会校级“优秀学干”“优秀团干”,院级“优秀学干”“优秀团干”评比。

评优时成绩占一部分的比例,根据课程成绩做出评分。 第三节 素质拓展考核

第一条 积极提升自身素质,参加校园的活动,表现突出者适当加分。

第二条 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成绩突出者适当加分。

第三条 积极参加干训。

第五章 加分细则

工作考核

:日常工作的考核

按时积极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部门常规工作和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每次加3分:

对本部门的建设能积极提出可行性方案并执行加5分

各部部长要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助理培养工作计划,主席团已审批的加3分。

学生会全体成员每学期末上交个人小结(述职报告)一份,部门按时交完每人加3分

个人素质考核

第一条 思想素质考核:

1、具有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积极参加各项理论学习及活动,不断加强理论修养(满分5分);

2、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为人诚实、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起模范作用、遵纪守法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扣2分;学院通报批评累计达到2次,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其考核成绩以不及格计,并视情节严重予以免职(满分7分);

3、组织纪律观念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满分3分);

4、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3分)

第二条 个人能力方面考核:

1、热爱本部工作,掌握所担任工作的业务基础知识及其他相关工作知识(3分);

2、能够去实际工作中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见解(3分);

3、努力学好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具体如下:a、学习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得3分;b、学习成绩平均在70分 — 79分之间,得2分;c、单科有不及格现象为0分;

4、积极提升自身素质,参加校园的活动,表现突出者加3分。

5、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成绩突出者加5分。

第六章 各部门助理成长计划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一条 礼仪:

1、 见到老师,师兄姐同事主动问好。

2、 对师长及同学见面或有事被询问时能以礼相待,认真作答。

3、 邀请学院老师、下发邀请函或电话通知时,能礼貌先自报家门,简单明了地说明情况,诚恳的邀请,通知他们参加活动。

第二条 沟通能力:在与其他部门及班级人员交流沟通时,言简意赅,不能给人不良印象。

第三条 电脑的操作能力:能掌握基本的制作表格与文档的软件操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内部组织的软件培训。

第四条 责任心:对自己的工作要有份责任心,尽量把事情做到最好,对自己所做的事负起责任。

第五条 办事讲究效率:积极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不推脱,高效率完成任务。

第六条 协调能力:协调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第七条 集体荣誉感:学生会是一个集体,一个家,每个人都有责任把这个家建得更好。

第二节 各部门助理能力培训

第一条 组织部:

1、常规工作的培训:

⑴ 团情统计、网络团建培训:学习如何收集各个团支部的团情情况,初步认识团干与团支部的任务,添加各个团干的飞信号,方便以后联系。认识网络团建,并学会如何与各团支部沟通,介绍网络团建的知识。

⑵ 团务工作培训:了解团费收缴的程序,知道团组织关系转接的手续,了解新生入团与团员证补办的流程整理相关团务工作的材料;了解如何把材料整理好后交到校团委处及制定明年的团务工作的时间与工作安排。

⑶ 团干培训工作:讨论团干培训的主题与形式参会,并知道团干培训的整个流程。

⑷ 五四工作培训:根据当年的五四通知制定初步的五四工作安排。 ⑸ 团支部考评培训:了解考评的流程,制定考评工作安排。

第二条 宣传部:

1、培养软件技能:通过参与技术部展开的培训来掌握相关的视频编辑和展板绘画功能、Photoshop操作、PPT制作。

2、增强部门凝聚力:光靠两个星期一次值班的那一个小时的相处不够的,让大家有空就到院办看看,比如在院办学习,这样子也是不错的。

3、海报设计培训: ⑴ 绘画风格培训,由12级指导模仿优秀海报,学习网络课程。 ⑵ 字体设计培训,基础POP字体学习、电脑字体模仿。 ⑶ 创意部分,建立库专门搜集创意海报。

4、其他宣传能力的培养:模仿外校、外媒宣传文体学习宣传文章写作,宣传微博写作剧本创作,向微电影微博等宣传方向做努力。欣赏优秀专业广告、短片;头脑风暴创意idea记录学习宣传微博写作。

第三条 新闻部:

1、拍照技术培训:

⑴ 通过最近的各种活动现场指导各种场合有关照相的角度选取、怎样抓取精彩镜头、操作相机的基本的方法。

⑵ 请大学生通讯社或校团委比较有经验的人士来培训照相、撰写新闻稿、相机的使用方法等。

1、 日常工作培训:

通过各种活动和平时拍照,多多练习拍照和撰写新闻稿的手感和汲取经验,要求多看看报纸和校园网上等各种媒体的新闻和照片,与自己的对比,取长补短。在培训和练习必要的有关技巧外,有关的常规工作、特殊工作要怎么做,要注意哪些问题等的指导。

第四条 办公室:

1、发飞信、邮件通知的培训:

⑴ 发飞信时语气要温和,要有礼貌。

⑵ 飞信内容要求言简意赅【既包括要做什么事、对象、通知要求、上交时间地点、格式要求即可】。 ⑶ 发邮件时,要在标题处注明是什么通知,在正文处附上团支书你好~这是什么的通知,谢谢阅读~你辛苦了~等字样。

2、沟通及写作:

⑴ 通知的下发能有条有理,让人一目了然。

⑵ 通知、文件、邀请函、奖状的格式及排版不能有差错,以及孰知策划书的结构并学会写作。

⑶ 遇到不懂或者不了解的情况时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沟通。

3、收集和筛选信息能力:

⑴ 对上级下发文件能及时有效的筛选信息并及时下发到相应部门。 ⑵ 会议记录要全面并整齐得当。

⑶ 对学院及学校的有用信息进行及时收集并下发飞信通知。

4、办公室软件的应用:

⑴熟知办公室软件并会独立应用

⑵对文本的排版要了解得一清二楚,并会熟练操作

第五条 生活部:

1、发票、收据培训:

⑴ 什么时候开发票、发票格式、发票内容、怎样收集发票。

⑵ 什么时候开收据、超市小票,收据发票格式,内容,如何兑换发票。 ⑶ 如何贴发票到学工部保障。

2、干部职责培训: 认真负责、踏实做事;办事讲究速率,注意平时的收集;对活动经费的管理要做到认真负责,按时做账单及预算单,对经费的收入支出要了解;对银行卡的管理要做到小心谨慎;对宿管会的管理要有条有理;学会提前对即将发生的事件做准备。

3、生活补助单培训:熟悉生活补助单的怎个操作流程;注意生活补助单容易出现的问题,做到仔细检查,不错漏等。

4、学生活动经费规章制度的解读:对学生活动经费管理制度的熟悉,逐条解读; 对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关注。

第六条 纪检部:

1、部门基础工作培训:培训早读检查时间、工作流程。培训例会考勤工作及值班工作。新助理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制定各类考勤表。

2、院运会精神文明评比工作培训:院运会精神文明评比工作流程。院运会精神文明评比工作每个干部具体工作安排。运动会后每个干部上交总结。

3、校运会精神文明评比工作培训:校运会精神文明评比工作流程。校运会精神文明评比工作每个干部具体工作安排。

第七条 学习实践部:

1、发飞信、邮件通知的培训:

⑴ 发飞信时语气要温和,要有礼貌。

⑵ 飞信内容要求言简意赅【既包括要做什么事、对象、通知要求、上交时间地点、格式要求即可】。 ⑶ 发邮件时,要在标题处注明是什么通知,在正文处附上团支书你好~这是什么的通知,谢谢阅读~你辛苦了~等字样。

2、读通知的要求培训:

⑴ 要知道通知是说什么,其次要关注通知的主要内容、针对对象、做什么事、怎么做【具体要求】上交时间地点及形式。 ⑵ 要有对通知进行合理性删减的能力。

3、干部职责培训: 认真负责,做事要有耐心、细心,要有工作计划。当接到一项工作时,学会制定工作时刻表。对班级下发通知时思路要清晰;收材料是要仔细并做到心中有数,交材料时要谨慎审核材料的数量,电子版要存档;在每次工作后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归纳。

4、本部门工作制度的解读培训:

了解本部门的常规工作以及工作要求,并制定出工作计划。

5、信息员的相关培训:

⑴ 了解信息员的职责,并熟悉信息员每月需上交的信息反馈表的具体要求。 ⑵ 学会整理反馈材料,并按时上交信息总站要求上交的材料。 ⑶ 学会灵活运用excel和word文档来整理文件材料。

⑷ 学会做PPT,并尽量有一定创新。为之后的工作做准备。

第八条 技术部:

1、PPT(2010版)操作培训: ⑴ 对特定主题进行构思。

⑵ 尽可能用到新版PPT的各项功能。 ⑶ 能够总结归纳PPT操作的使用技巧。 ⑷ 熟练掌握PPT的构思、制作流程。

2、音响设备、话筒的使用、物资借取制度培训: ⑴ 掌握音响设备的连线和使用。 ⑵ 掌握话筒连线和使用。

⑶ 掌握多媒体控制台的基本操作流程。

⑷ 掌握音响设备、话筒租借的基本流程和需要的手续。

3、会声会影操作培训: ⑴ 对软件进行初步的了解。

⑵ 掌握用软件制作简单视频的技能。 ⑶ 能够总结归纳会声会影的使用技巧。 ⑷ 熟练制作出视频作品。

第九条 资源部:

1、熟悉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完成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督促他们收集和整理新生杯活动的一系列资料。

2、交际能力培养:

从日常的一切交际抓起,教他们如何发言如何与各种人交流。争取在一个月内交与他们技巧,让他们自己反复摸索尝试。

3、资料的收集及整理能力培养:

定期跟各个部门、社团的负责人联系,保证不漏掉任何活动重要材料,筛选和保存一些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定期将收到的重要材料保存到梁老师的移动硬盘里面。

2、 管理学生会QQ培训: 负责活动后资料的整理,运用QQ空间摘录一些重要新闻及用说说发表一些新奇向上的趣事。

5、策划能力培养:

让新助理定期浏览收集上来的众多资料,看看我们学院开展的各种活动策划书。

第十条 体育部:

1、策划与组织能力的培养:先让助理试着拟写活动策划,再点评策划教助理改怎么写策划和策划需要注意的细节,并在“新生杯”系列赛工作中学习并锻炼自己的策划、组织能力。

2、熟悉各种体育类比赛流程:做好各项系列比赛工作

3、组织能力培养:对比赛裁判员进行比赛规则培训,为比赛做准备并组织学院同学参活动。

第十一条 外联部:

1、拉赞助整个流程及注意事项培训: ⑴ 接到任务应如何处理。

⑵ 任务一般是给一到两个星期的时间,如何调配自己的工作。 ⑶ 如何找相应的商家,对商家的分类。 ⑷ 怎么写好的策划书。 ⑸ 两个拍档应如何配合。

2、外联信息收集能力培养:

在校园内的小广告上寻找合作商机,平时注意收集商家联系方式,历次活动外联部的策划书以及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应及时存入外联部U盘里。

3、赞助的宣传培训:

⑴ 怎样去调配、协调宣传工作。

⑵ 横幅、摊位的申请;哪些材料需要盖哪个老师的章。 ⑶ 如何做好商家的后期工作,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4、干部职责培训:

⑴ 要有责任心,认真完成学院分配下来的工作。 ⑵ 礼貌地对待每一个人,为咱部门留一个好印象。

⑶ 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自己能帮的事即使不是自己的任务也要尽力做好。 ⑷应怎样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二条 文艺部:

1、创新、策划的培养:策划晚会节目并征集节目,对节目进行审核。

2、招收部门各队伍人员培训:部门各队伍招收新成员,并锻炼新助理与同学沟通能力以及组织能力。为学院学生工作做各项准备。

3、组织能力培养:筹备科技文化活动节等活动。对国旗队、礼仪队、舞蹈队、主持人队队伍进行培训,为本学期各活动做准备。各个队伍实行“队长制”。组织学院同学参文艺活动,并对活动或比赛进行培训。

4、收集和筛选信息能力:接收并执行学校各通知,对上级下发文件能及时有效的筛选信息并及时组织学院同学参与学校一系列文艺活动,例如:“校十大歌手”、“新生主持人大赛”

5、校、院运会开幕式或闭幕式工作培训:对本年校、院运会开幕式、闭幕式进行策划以及施行,由具体情况考虑是否安排学院节目。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七章 副部级以上干部综合能力要求

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职责分工明确,随时跟进本部门工作情况。 每个月的部长会议各部门部长必须按时到场,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报主席团批准。以身作则,做好学生干部的表率,注重助理成长规划。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组织策划能力、统筹安排能力。学生会是为同学们服务的组织,经常举办各种活动,这就要求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及统筹安排能力。

较高的思想品德素养,礼貌待人,文明用语。 做人、做事公平公正。

第二篇: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1. 每个干部每学期考评分为100分,考评结果90分以上为优、75—89分为良、65—74分为合格,并在大会上做检讨、65分以下在学生会内除名。

2. 开会时,无故缺席者每次扣10分,达到2次写一份检讨,达到3次或3次以上的直接开除。迟到3分钟以内扣2分,迟到3—5分钟者扣5分,迟到5分钟以上者等于缺席,无故请假者一经发现扣5分。

3. 有急事须提前向主席团请假。

4. 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感情用事者,每次扣10分。

5. 借学生会名义不认真者,给予警告并做书面检讨,重者予以退出学生会。

6. 未按规定时间内上交材料或工作报告者,每次扣5分。

7. 在工作中语言粗鲁、态度不认真、与他人发生争执者,做检讨。

8. 开会时讲话、玩手机者,每次扣2—5分。

9. 干部提出对学生会有利的意见且被采纳者加5—10分。

学生会

2014年1月1日

第三篇: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xx建筑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加强学生干部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服务意识,有效地发挥学生干部的先进、骨干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干部是学院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学院党政领导必须重视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完善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使用和考核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学生干部包括机电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包括正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全体干事),各班班长团支书。

第四条 学院党组织、团组织统一协调、指导、检查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工作。第二章 学生干部基本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具备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自觉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严以律己,团结协作,有奉献精神,乐于为同学服务,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三、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语言表达与公关能力和文字概括能力,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威信。

四、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动机端正,责任心强、组织集体观念浓厚、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敢于揭发和批评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组织管理能力。

五、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参与健康、高雅的业余活动,自觉抵制腐朽的生活方式。第三章 学生干部的选拔产生

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公开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学生干部任职条件,采取推荐、自荐等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学生会学生干部原则上每年改选一次。每次换届(调整)之前,应向上级主管组织请示并取得同意后,才能进行;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可由组织指定、任命或招聘等形式产生。

一、学生自荐:向院有关领导递交自荐书。简介兴趣爱好、专长、优缺点,以往工作经历、表达担任干部的愿望和参与管理和锻炼的信心。

二、组织推荐:班级班委会在深入了解学生的个性、兴趣、爱好、特长、组织纪律性、办事能力、学习成绩等的基础上,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参与选拔。

三、民主选举:推荐群众基础好、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主席团向院团委推荐。

五、经选拔的学生干部,将以学生干部达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标准对其进行严格考核,重点包括:会议出勤、会上表现、工作完成情况等。第四章 学生干部的培养

一、举办学生干部培训班。提高学生干部的理论素质与实践经验,完善学生干部的工作技巧与方法,明确自我锻炼的方向与途径,形成以讲座、分组讨论、新老学生干部工作经验交流为主要形式,结合适当的实际活动。

二、发挥例会作用。例会分为:

1、学院团体例会:

参加人员:院党组织领导、院团总支领导、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一至大三所有班级班长、团支书。

例会内容:每三周召开一次例会,学生会秘书长主持,学院领导组做工作知道与批示;学生会总结上阶段工作得失,讨论下阶段工作开展计划;学院学生干部提出建议与思想。

2、主席团洽谈会:

参加人员:学生会主席团全体成员、秘书处秘书长。

例会内容:每两周举行一次,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指导教师参加知道。洽谈学生会发展建设,工作情况及学生会成员思想动态。

3、部长级例会:

参加人员: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部长。

例会内容:每两周举行一次,学生会主席主持,各部门总结上阶段工作得失,规划下阶段工作开展计划,讲述自我心得与部门建设思考。

4、副部长、干事级洽谈会:

参加人员:学生会主席团一名成员、各部副部长、各部推举的干事(两名)

例会内容:每两周举行一次,秘书处秘书长主持,汇报各部工作状况,自我及干事思想动态,干事讲述新生们对学生会的看法与观点,总结学生会在学生群体中的地位与情况。

三、广泛开展谈话教育。学生干部定期向院团委、学生会汇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四、促进学生干部技能的提高和完善。学生干部应注重自我锻炼,自觉培养口语、文笔的表达能力和参与校、院各种文体活动的能力,努力做到实际工作中既锻炼又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第五章 学生干部的义务和权利

学生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和维护者;

四、团结广大同学,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

五、认真组织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

六、做好本职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造性地进行工作;

七、努力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宣传鼓动能力以及社会活动能力;

八、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

二、代表学生参与学院教育和管理事务,沟通学院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促进学院学生工作和后勤工作等学生利益相关的工作的开展,参与有关学生事务和协商工作;

三、组织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四、对院团委、院学生会及其下属组织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其改进工作;

五、有维护集体、他人及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六、按学院的有关规定享受其他应享受的待遇。第六章 学生干部的考核与奖惩

一、考核对象:

校学生会各级学生干部实行分级管理和考核。其中:

1. 院学生会正、副主席由院团委负责考核。

2. 院学生会各工作部门干部由院学生会正、副主席负责考核,报院团委备案。

3. 院学生会各部门干事由各部部长负责考核,报院学生会正副主席。

二、考核方式:

采用100分制。

三、考核内容:机电学院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明细表

序号

项目

项目描述

备注

1

1、在团委学生会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党员(+5),预备党员(+4),发展对象(+3),入党积极分子(+2),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者(+1);a(年)

2、每学期品德分满分者(+5)92分以上(+3)86—91分(+2)

85—81分(+1)71—80分(-2)70分以下(-5)60分以下解聘;

a(年)

3、不尊敬师长与师长顶撞严重者(-3)与同学发生较大冲突影响恶劣者予以解聘;d(月)

4、工作中出现包庇和隐瞒事实者(-3);d(月)

5、在校园内外有好人好事和见义勇为者(+1—3);c(月)

6、有损坏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形象者根据情节(-1—3);c(月)2

1、在校内外各类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文章者,视刊物级别和发表篇数(+5—10);a(月)

2、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奖励者酌情(+1—3)a(月)

3、在校内外各类文体活动或知识竞赛中获奖,视获奖类型、级别、次数(+3—10);d(月)

4、能经常踊跃发言者(+1);b(月)

5、积极参与本部门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者(+2/次);b(月)

6、消极怠工造成活动失败者(-1/次);b(月)

7、向上级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推动本部门工作中取得实效的,或提

出可行性活动方案,并获得批准(+5/次);b(月)

8、在本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中,注重与其他部门成员的团结合作,

其中部长、负责人表现出色的,并对活动作出科学性总结或干事以较高姿态承担本部门工作者(+5);d(月)

9、每周例会如无故取消或不开展的部门,部门分扣10分并扣相应部门全体成员每人5分。d(月)

10、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出色而有创新性的完成任务者,其中部长还能在完成任务过程中锻炼本部门成员各方面的能力者(+10);d(月)

11、部门所开展的活动按活动分类型给分 大型活动30分(参与全省性活动) 小型活动10分(部门分) d(月)

12、活动完成的质量评估要有〈活动审批表〉和〈活动总结表〉,没有的不算部门的活动,院团委学生会不予承认3

+

1、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排名居班级前20%者(+2)(考

察课除外),名次每上升超过5名者(+2);a(年)

2、获国家奖学金者(+10),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英语四级通过者(+3),计算机二级通过者(+3);获得院级优秀学生干部(+3);获得系部优秀学生干部(+2);获得院级三好学生称号(+3);获得系部三好学生称号(+2);补考一门每学期(-5)(特殊情况如缓考、请假、招生等除外,以相关部门领导或班主任证明为主);a(年)

3、各部门需按时把工作计划和活动申请、活动总结按时交到办公室,未交(-2)迟交(-1)交了但敷衍了事者(-1);c(月)

4、所在部门每筹办活动一次者(+10),协助部门(+5)(以活动审批表和活动总结表为依据);c(月)

5、一贯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并讲究工作方式,使本部门工作明显上一个台阶,在学生会内受到广泛好评者(+1);b(月)

6、工作中能高效率且提前完成者(+1)b(月)

7、每个月的月评(包括a(月))必须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上交组织监察部,相关考评部门和部长(负责人)凡不交者,部门分扣10分,取消当月部门所有人的成绩。迟交者部门分扣5分。c(月)

8、如发现相关考评人员有舞弊、虚报成绩、不切实际者,扣相关人员当月分10分。c(月)

9、每周的部门工作必须按时完成,拖延时间或没完成者,部门分扣5分。c(月)

10、每个月经考核被评为倒数第一的部门,部长需在部长例会上做深刻的检查。4

到会到课率

1、一个月内上课全勤者(+4),95%—99%者(+2),85%—94%者(-2),85%以下者除名,特殊情况下以班主任签字为依据酌情处理;d(月)

2、一个学期请假超过5次(包括5次)者(-2);d(年)

3、到会率达100%者(+2),95%—99%者(-1)85%—90%者(-4),每低5个百分点在原有基础上多扣1分,低于60%解聘。d(月)

4、(1)开会迟到3次者通报批评并记一次旷会(2)无故旷会2次者交书面检讨一份至组织监察部,取消年度先进个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3)无故旷会3次者予以解聘。b(月)

5、(1)每月评选出先进个人3名,通报表扬。

每月评选出先进部门1个,通报表扬。

(2)连续三次月先进个人年度评选给予奖励。注

1、 先进部门考核以部门总成绩除以成员人数。

2、先进个人的考核以分数最高者居之。

3、 考核表中的(年)为一个学期。次项目为一个学期加分扣分一次。

除此之外相关考核以月为单位。

4、 a类由班主任系部签字盖章证明和相关证书及鉴定为主;

b类由部长考核;c类由组织监察部考核;d类由纪检部考核。

5、各部门和各人分数基础分为100分

考评说明:

1、考评组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考核条例,坚持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不包庇,不徇私。

2、每个月的考评成绩必须在每月底交至组织监察部门进行汇总。每月初将会把考核成绩公布于团委办公室,届时望各部门成员及时查询。

3、如果各部门成员对考核成绩有疑问或是不满,可向相应部门的部长提出申请,并填写考评成绩查询表(需部长签字,否则无效),交至组织监察部,才可查询相应月份的考核成绩。

4、考评成绩从贴出时间起记时一个星期,如果没有任何人提出申请查询考核成绩,则被认为对考评成绩没有任何意见,同意相关成绩。过期即使上交考评成绩查询表也将被视为无效。

5、a(年)类考评内容需在每学期开学前一个月内由个人将相关证明文件交至组织监察部门进行统一登记。历时一个月的时间(第一个月的考评成绩在团委办公室公布前),过期再交者,文件视为无效。

6、a(月)类考评内容需在每月月底前由个人将相关证明文件交至组织监察部门进行统一登记。(下月考评成绩在团委办公室公布前),过期再交者,文件视为无效。

7、各部门例会时间及现有人员需及时向纪检部门报备,以防止纪检部门在签到人员时发生不必要的事件。

8、考核成绩查询表由组织监察部门统一发放并存档。

9、请假条一律由纪检安全部门负责查收,再交由办公室存档。(如没有上交请假条或是其他相应证明文件,则被认为是无效)。请假条最晚需在请假日期过后三天内及时交至纪检部门,否则不予以承认。

10、以上考核条例如遇特殊情况可按实际情况针对性处理。

11、以上所有考评内容如发现有违规操作者将会以相关考核条例进行处理。

12、如发现有包庇、隐瞒等现象,可向纪检部门反映。纪检部门需及时的调查清楚事情的真相,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13、以上考评针对的对象是机电学院院团委学生会的所有成员(包括主席团)。

四、考核办法执行方式

1、在团委指导下,每学期期末各位学生干部上交自评材料至办公室,办公室统计汇总平时值班、例会、活动等考勤情况,由主席团对学生干部工作进行量化考评,交团委审核,在期末总结会上公布考核结果。

2、 主席团考核参考老师意见与各自分管部门的量化分汇总而定。

3、 办公室记录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上交情况。

4、 办公室记录值班、例会及各重要活动的考勤情况。

5、大型活动需其他部门协作的,由分管(副)主席主动协调,自主联合其他部门,具体落实职责。在计划中必须责任到位,对参与活动的各部门正副部长分别进行考核,由主席团及办公室对正副部长量化打分,打分过程参与老师意见并结合同学反映。

五、学生干部的考核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按比例分为“优秀”,“良”,“中等”三项。每项对应不同的干部加分。考核工作必须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努力做到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及时公布结果,接受同学监督。

六、对学生干部采取奖励和处理并重的原则。以学生干部的考核结果作为推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干部作自动辞职或免职处理,增强考核效果。

七、 学生干部经过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自动辞职或免职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政治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2.不积极参加校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包括团组织生活),无故缺席会议累计3次者。

3.违反国家法规和校规校纪,受到校级通报批评以上处理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干部工作会议累计3次者。

5.闹不团结,互相拆台,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利益及荣誉受到损害经教育不改者。

6.以职权谋私利,经教育不改者。

7.不执行或故意拖延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造成损失,经教育不改者。

8.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

9.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平低下,在学生中影响不良者。

10.考核不合格者。

11.在学年学习成绩出现一门挂科(补考不过),挂科两门以上者。

六、对自动辞职或被免职的学生干部,一年内不许重新录用。

机电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XX年

5第七章 附 则第一条 考核工作须客观、公正、透明,素质拓展部应及时公布考核成绩,接受全体干部监督。

第二条 考核成绩公布后1周内,若被考评人对成绩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向主席团申诉。

第三条 本《考核条例》解释权归xx建筑大学机电工程院团委,学生会。

第四条 本办法自XX年5月21日起实施。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

XX年5月

第四篇: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团委和学生会作为学院联系学生的重要基层组织,需要一批具有高度自我约束力和责任感的学生干部。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在同学中的威信,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效率,奖励先进,督促落后,特制定本条例。

一、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基本分为70分。根据各部的具体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作后考核总计分为:基本分+考核分。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考核分的日常记录和评分。

具体考核标准(个人日常考核项目)。

1、考勤

(1)例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务必到齐,准时出席。如有特殊情况,部长及常委必须向分团委书记请假并说明原因,事后请假或代请均以旷到处理。每次事假(公假不扣分)、病假扣1分/次(病假有相关证明的病假条者不扣分);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次;缺席扣3分/次。(注:缺席累计三次或因个人原因请假累计四次者无评优资格)。

(2)全勤者一学期加五分。

2、各部门在开展活动前必须提出申请以及活动计划,经主席团及分团委书记批准并交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实施。活动结束后应提交活动总结以及通讯稿,交至办公室存档。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活动的,该部门部长扣6分/次,副部长扣5分/次。

3、工作总结和计划

(1)上交的材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照片等以及其它制定完成的材料。(计划和总结要求电子文档形式)在活动开展前四天(工作计划)和后两天内(活动总结)上交,各部门干部审核保证稿件质量,未上交者扣3 分/次,延交者扣2分/次,稿件不合格者扣1分/次

(2)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认真周全,按时上交者加2分/次

(3)稿件图片上交齐全,信息部门未按时上传扣2分/次

4、未及时传达落实校、院文件精神或未按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扣3分/次

5、各部门间互相协调,共同完成有关工作。因部门之间不配合,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诿,闹矛盾,对所安排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导致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分团委书记酌情扣1-5分;能积极配合其它各部门,表现良好,加2分/次

6、作为学生干部应注意自己的形象,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并接受同学监督,维护团委学生会的名誉。凡是表现不良被老师或同学投诉者,在正是场合,因个人原因使学院及团委学生会声誉受到影响者,扣5分/次。

7、奖励及处罚

组织同学参加院级比赛获得

1、

2、3名分别加4分、3分、2分;

组织同学参加校级比赛和获得

1、

2、3名分别加6分、5分、3分;

组织同学参加校级以上比赛获得

1、

2、3名分别加8分、6分、5分;

承办全校性的活动主办部门加5分,协办部门加2分;

参加院级或校级活动加1分/次,市级加2分/次,省级加3分/次,国家级加4分/次;

团委学生会干部无故不参加学院或学校活动者扣2分/次;

各部门在代表学院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及评比当中,如主观原因列为最后一名,分管主席团成员扣3分/次,各部门部长扣2分/次;

主席团成员应认真的对分管的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并且定期向分团委书记汇报工作中的情况,如长期不汇报工作者扣2分/次。

二、 学生干部责任评分细则(学期末由分团委书记量化)

1、主席(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

(1)团结班子,重大局,能起到统领全局的作用,加3-8分

(2)在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为学院赢得荣誉,加3-8分

(3)对学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开展工作有突出表现,加3-8分

(4)个人所负责部门未完成任务,主席团负责人扣3分次

2、办公室(信息部并入办公室)

(1)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内部各项事务,学院活动通讯总结及时上交,表现突出加3-8分

(2)考勤 会议记录详实,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准确无误加3-8分

(3)通过学院邮箱查看学院活动总结,并做好校对工作,及时上传杏林网,对外宣传效果良好,加3-8分

(4)负责学生会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发布,如幻灯片制作等,效果良好,加3-8分

3、学习部

(1)对院校组织的有关活动,组织有力,积极落实,产生良好效果,加3-8分

(2)开展或协助学院开展竞赛讲座等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加3-8分

(3)展开有益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活动加3-8分

4、宣传部

(1)对院校组织的活动能及时制作展板,横幅等,按其整体整体效果规模内容版面插图和书法等加3-8分

(2)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加3-8分

(3)宣传效果良好产生一定影响,加3-8分

(4)积极主动的开展并组织其他学生参与对学院的宣传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加2-6分

5、文化部

(1)对校院组织的文娱活动,组织有序,安排得当,整体效果良好,取得突出成绩,加3-8分

(2)积极主动开展本部门工作,效果明显,反应良好,加3-8分

(3)对有文艺特长的学生进行培养和发掘有显著和成效,加3-8分

(4)结合学院特色,不断创新和筛选学院内的文艺演出节目,使之更能符合学院的特色,提高学院文艺水平,加2-6分

6、体育部

(1)对校院组织的体育活动和竞赛,认真组织,措施有力,产生良好成绩或影响,加3-8分

(2)积极主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反应良好,加3-8分

(3)积极培养和挖掘体育苗子,加强工作的后续性成绩突出,加3-8分

7、社会实践部

(1)积极组织同学和学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加3-8分

(2)积极开展适合本学院特点的对外业务(拉赞助等),加3-8分

(3)积极配合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加3-8分

8、生活自律部

(1)对校院组织的有关活动,落实有效,成绩显著,反应良好,加3-8分

(2)认真做好寝室卫生检查的工作,并及时准确汇报,加3-8分

(3)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效果良好,加3-8分

9、青年志愿者分队

(1)认真组织好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取得良好的反映加3-8分

(2)青年志愿者工作有创新活动,以显示学院特色,加3-8分

(3)开展长期相对稳定的对口志愿者活动,并组织学院学生积极参与,提高了学院的影响力,3-8分

10、团委组织部

(1)做好团委日常工作,配合原党支部做好各项工作,表现良好,加3-8分

(2)配合各部门,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啦啦队和布置会场等),加3-8分

(3)做好各班团活动的组织,落实和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3-8分

11.心理部

(1)积极主动的组织并配合院校开展各项与心理学有关的活动,并积极策划并与其他有关部门沟通,加3-8分

(2)准确掌握青年学生思想动态和和具体情况,并及时反映,加3-8分

(3)配合心理咨询室开展工作,并积极宣传,3-8

三、 附则:

(一)个人考核出成绩一学年(两学期)平均成绩未达到90分(每学期统计一次),取消院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优秀奖,社会实践奖评选资格

(二)个人量化表现较差,经批评指正,无较大改观,或发生两次重大事故以上,无评优资格

(三)原则上,每学期个人学习成绩如有一科不及格者,给予警告,并扣5分;两科不及格提起全体成员讨论,如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将予免职。(如果有特殊原因可提交个人书面说明交至主席团进行裁定)

(四)主席团成员及办公室考评由分团委书记负责,各部部长,副部长考评由主席团及办公室负责,考核合格(80)分,将颁发聘书;

(五)得分由高到低排列,确定获得院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优秀奖,社会实践奖(获奖名额及比例按每年分团委学生会具体人数而定)。

人文社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2010年9月

第五篇: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高等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格人才的重要阵地,高校的中层干部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中起着中坚、桥梁和表率作用。因此,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的重要组织保证。

第二条 为加强对中层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02]7号)、《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1996]5号)、《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贯彻〈条例〉的若干意见》(苏委教[199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 学校管理的中层干部是指校党委、校行政任(聘)的处级(含相当于处级)干部,包括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正副书记和各院(处级系)、部、处、室的正副院长、部长、处长、主任等领导职务,以及处级、副处级组织员、纪检员、监察员、审计员、调研员等非领导职务。

第四条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 党管干部原则;

2.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 民主集中制原则; 6. 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 学校党委组织部是管理中层干部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任免、考核、调整等项管理工作,参与实施对中层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

第六条 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献身党的教育事业,在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做出实绩。

3.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办事,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艰苦创业,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 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七条 中层干部任职资格:

1. 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提任团委书记可适当放宽此项要求); 2. 具有下一级二年以上任职经历;

3.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拟任职务的工作任务;

5. 一般应为处级后备干部,并经过一定形式的培训;

6. 拟任党内领导职务的,除符合以上规定任职资格外,还应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7. 拟任院(系)、部、处党政负责人又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双肩挑干部应能将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8. 拟提任副处级干部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拟提任正处级干部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9. 选拔任用中层党政领导干部,应逐级提拔。对特别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越级提拔。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凡需越级提拔的,应按照有关要求,扩大考察范围,广泛征求意见,对于政绩突出且群众满意的人选方可提拔;

10. 拟提任非领导职务的,其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及年龄等要求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 民主推荐与考察

第八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年内有效。

第九条 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领导班子职位的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第十条 由党委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第十一条 拟任干部考察: 1.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党委组织部严格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2. 拟提任干部考察程序及要求: (1) 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

(2) 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同志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3) 在全校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4) 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专项调查,查阅个人档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5) 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6) 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向党委报告。 第四章 讨论决定与任职

第十二条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十三条 党委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四条 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 组织部逐个汇报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2. 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3. 进行表决,以党委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十五条 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拟任校长助理及组织、人事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任免前必须报教育部人事司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经同意后方可行文任免;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应事先征得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意见,经同意后方可行文任免;校工会主席,换届选举结果报省教育工会审批后,方可行文任免;校团委换届选举结果,由校党委批复,并抄报团省委。

第十六条 实行中层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聘)职手续。

第十七条 实行新提任中层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第十八条 实行中层干部任期制,一个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但在同一职位上任职一般为两个任期,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任期。 中层干部任职期满后,除提拔、连任、交流、退休外,鼓励回到教学、科研和管理岗位。因工作需要或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任非领导职务。 第十九条 鼓励中层干部能上能下。在本校任职的中层干部任职届满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回到教学、科研或管理岗位的,且任职期间经考核符合称职以上条件的,担任中层干部满一届不满两届的,给半年的时间用于脱产进修;满两届及以上的,给一年时间用于脱产进修。 脱产进修期间保留相应职级调研员待遇。进修期满后,第一年最高可补贴0.5工作量,第二年最高可补贴0.25工作量,但补贴工作量后,总工作量不超过1。

第二十条 干部任免通知,由党委组织部起草。党委系统中层干部的任免,在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后,由党委书记签发,以南农大党字文号行文;行政系统中层干部的任免,在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后,由校长签发,以南农大校字文号行文。 干部任免生效时间以任免通知文件签发日期为准。

换届后一年内任职的,到新一届班子产生,视为任期届满。领导班子整体换届需连任的,要重新办理任职手续。

第二十一条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第二十二条 实行中层干部任期审计制度。中层干部发生岗位变动的都要进行离任审计。 第二十三条 中层干部一般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单位兼任职务。个别经党委会议批准兼职的,应报校纪委备案,并不准领取兼职报酬。 第二十四条 非领导职务中层干部的确定。

1. 参照中层领导干部产生办法,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配置处级组织员、纪检员、监察员、审计员。

2. 在中层干部岗位任满两个以上任期,因年龄原因距退休前续任不满一个任(聘)期的及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且任职期间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可改任相应职级的调研员。调研员应安排或应聘新的工作岗位,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五章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第二十五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主要在学校内部进行。个别岗位确需向社会公开选拔的,经组织部建议、党委会议同意可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第二十六条 报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符合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进行,由组织部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 公布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 报名与资格审查;

3. 统一考试,并进行民主测评;

4. 党委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发布考察预告; 5. 组织考察,研究提出拟任人选方案; 6. 党委讨论决定; 7. 任前公示。 第六章 交流、回避

第二十八条 实行中层干部交流制度。

1. 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特别是负责人、财、物管理的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实行交流制度。 2. 中层干部在同一个职位任职满两届的,原则上应安排交流。 第二十九条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1.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部门、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2. 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3. 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七章 免职、辞职、降职

第三十条 中层干部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

1. 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男60、女55岁。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延期退休的,其领导职务仍以正常退休年龄为界限;

2. 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的票超过三分之

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3. 调整领导岗位,职务发生变动的; 4. 离岗学习期限超过半年的;

5. 出国(境)期限超过半年的,以及出国逾期不归的; 6. 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离岗休息半年以上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职务即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1. 被辞退的;

2. 因机构撤销,失去职位的;

3. 因机构调整,未重新明确职务的; 4. 在党组织换届选举中落选的; 5. 死亡。

第三十二条 实行中层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1. 因公辞职,是指中层干部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有关规定,向党委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2. 自愿辞职,是指中层干部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自愿辞职,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校党委组织部,学校党委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未经研究批准,申请辞职人不得擅自离职,擅自离职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引咎辞职,是指中层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4. 责令辞职,是指校党委根据中层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第三十三条 实行中层干部降职制度。

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辞职、降职的中层干部,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第八章 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 不准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2. 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3. 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4. 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5. 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中层干部的决定;

6. 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

7. 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8. 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9. 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10. 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党委或者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第三十七条 实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党委及组织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理建议。

纪检机关(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建立组织部与纪检(监察)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就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联席会议由组织部召集。 第四十条 实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凡本校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追究党委主要领导成员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党委及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下级机关和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纪检机关(监察部门)举报、申诉。 第九章 教育与培养

第四十二条 干部教育与培养是干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中层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措施。

1. 以学校党校为阵地,组织中层干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政策,了解国际国内形势。

2. 选派一定数量的中青年中层干部到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及教育部举办的各类干部培训班学习,进行较高层次的系统培训。

3. 严格中层干部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并通过必要的检查、交流等形式,保证学习效果。 4. 建立领导谈话制度。加强学校领导与中层领导干部的思想沟通,增进了解和理解,关心中层干部的学习、工作、生活。每年各分管、联系校领导应与所分管、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非工作谈话不少于2次,其他中层干部谈话不少于1次。 5. 加强中层干部岗前培训和新上岗中层干部的培训工作。主要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管理业务知识和技能等。

通过培训,使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管理水平、解决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得到新的提高。

第四十三条 加强实践锻炼是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途径。中层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年轻干部,应自觉进行岗位锻炼,钻研本职业务,不断适应新的工作要求,成为既懂业务又懂管理的内行。此外,根据需要与可能,分期分批安排部分中层干部到校内外科研基地和科技扶贫点等艰苦环境中进行锻炼,时间不少于一年。选派部分同志赴县(区)乡镇、场担任科技副县(区)、乡(镇)、场长,进行挂职锻炼,时间为1-3年。 第十章 考 核

第四十四条 干部考核工作是干部管理的主要环节,要正确地识别和选拔干部,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就必须进行干部考核。通过考核,客观评价干部的德才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同时也是客观公正实施对干部选拔、培训、任用、奖惩、交流的必要前提。在干部考核中,必须走群众路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中层干部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干部的考核方式一般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届满考核三种形式。

第四十五条 中层干部应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要求,勤政廉洁。坚持个人收入申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项制度。党员中层干部应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过好双重民主生活会等。

第十一章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第四十六条 后备干部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为实现领导干部正常的新老更替提供组织保证。

第四十七条 后备干部包括正处级和副处级后备干部,一般在下一级职位上的干部中产生。后备干部产生应按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程序,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校党委集体讨论确定的方法,努力建立起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队伍。 结合每年年终考核,由党委组织部会同后备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后备干部逐一专项考核,实行滚动式管理,对表现突出,条件成熟的应尽快使用;对表现较好,仍有潜力的则继续后备培养;对表现一般或其他原因不再适宜作为后备干部培养的则视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南京农业大学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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