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维稳工作制度

2022-08-09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或从事某一工作的人员起到约束作用,这是他们行动的标准和依据。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藏的《乡镇维稳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乡镇维稳工作制度

乡镇维稳工作措施

乡镇维稳工作措施稳安全工作是基层的一项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做好基层维稳安全工作对于搞好乡镇工作至关重要,乡镇维稳工作措施。那么,应如何做呢?

1、实行联合办公,整合维护稳定工作力量。乡镇应结合实际成立了信访维稳办公室,实行综治、司法、信访、调解干部联合办公。并配备了办公设备,统一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受理、调处、存档、回访等制度,使各项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规范统一。

2、实行联合排查,畅通矛盾纠纷信息渠道。坚持定期集中排查与不定期经常性排查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排查与边排查边调处相结合,明确要求各村干部、联村干部要以婚姻家庭关系、邻里矛盾纠纷为重点进行定期排查,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上报”制度,重点时期实行“周排查周报告制”,敏感时期实行“日排查日报告制”,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并在工作汇报会上进行汇报,便于互通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事前预防,防患早抓,工作总结《乡镇维稳工作措施》。

3、实行联合调解,形成工作合力妥善处结。对排查出的一般性矛盾纠纷,由联村干部、村干部进行调解处理,做到小事不出村;对重大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通过联村领导牵头,综治、司法、信访、调解干部上门或在乡政府调解中心联合接待调处,做到大事不出乡,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

为全力打造“一站长式”服务平台,努力构建“大综治、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瓦石峡乡从四项措施入手,加强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为有效化解基层矛盾打建平台。

一是整合场所,建立中心。全乡对原来的综治、信访、司法、民政等办公场所进行调整,腾出相对独立、条件较好的办公场所用于综治工作中心工作。

二是齐抓共管,配强人员。乡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统-战办、民政办,计生办、妇女维权站等进行整合,进入综治工作中心,联合办公。将政治业务素质高、善做群众思想工作的干部充实到综治工作中心工作。

三是健全网络,上下联动。以乡综治工作中心作为维稳工作平台,下设村综治工作站和村民综治工作小组,形成乡、村、户三级联动的基层综治组织网络,形成信息资源共享、协作联动的综治工作中心平台。

四是保障有力,凝心聚力。在硬件保障上,综治工作中心配齐相关设施,做到有较好的接访场所,有一部电话,人均有一套办公桌椅、有一辆交通工具、有一套文档橱柜、有必要的业务报刊。在经费保障上,综治工作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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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乡镇综治维稳工作

乡镇综治维稳工作一、理清工作思路 提高认识打牢稳定的思想基础

综治工作、维稳工作和平安创建之间本质上是一致的,三者统一于和-谐社会建设这个大目标中,乡镇综治维稳工作。要树立“大综治、大防范、大维稳”的维稳思想,综治工作就是要凭借机关、团体、企事业、社会等方面的综合力量来防范,采取法治、德治、思想政治等综合手段,实现保护群众、打击犯罪,及时有效地化解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要从思想上统一认识综治工作是维稳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综治工作抓得不落实,要维稳是做不到的,打牢稳定的思想基础,要认识平安创建是发展和稳定的更高目标,是综治工作的升华和拓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 领导重视 加大投入

要落实好工作就必须落实好工作责任。要落实好第一责任就必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事事有人管,个个有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要全面提升“全员参与、全面排查、全过程控制”工作格局的形成并发挥重要作用。要将责任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使其职能与责任相对应,责任与具体的人相对应。要进一步完善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维稳责任重于泰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没有谁能取替得了。加强工作领导,建立了综治维稳组织网络。把党政领导干部维稳政绩考核真正纳入提拔使用等方面,硬性强化领导重视强度,把安全放在发展的第一位。要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社会治安打、防、控网络建设,逐步加大综治建设力度,以综治建设推动乡镇稳定的深入发展,从而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落实“一票否决”制,乡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和乡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综治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年终各项工作综合评比时,把综治维稳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切实把“一票否决”制落到实处。乡综治办、维稳办和防邪办均明确了专职工作人员和分管党政领导。各村组建了“一室两站”即综治维稳工作站、矛盾纠纷调解站和村警务室,乡行政包点干部、司法所骨干力量、派出所包片干警为“一室两站”的主要业务人员,负责日常的矛盾纠纷和稳定隐患的调处化解工作。

三、增强三种能力 切实提升治安防控能力

一是增强基层领导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不稳定因素大都发生在基层,因此,我们工作的重点首先要放在基层领导的维稳能力上来。基层社区、村办作为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代表政府与群众沟通,是巩固党的执政能力的第一道防线,与群众关系密切,群众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我们的社区、村办,因此,在社区、村办建设工作中,要把关心群众作为大事来抓,深入到群众中去,充分了解群众的困难和疾苦,与群众及时沟通,顺应广大居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积极排查社区、村办存在的隐患。要发挥社区、村办组织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发挥社区、村办居民自治的作用,努力营造一个平安的生活环境,有效地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安居乐业,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增强基层组织构建治安防控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入点要放在维护治安秩序良好上,着力提高基层组织构建治安防控网络的能力。通过社区村办、单位和家庭三个层面的共同努力,构筑一道坚实的治安防线。加强巡防队伍建设,提升街面控制能力;大力构建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利用科技手段,推动防范工作。同时,对社区、村办单位和家庭容易诱发犯罪的群体进行有效的管理,减少犯罪机会,加强对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要把这个工作引向深入,把工作重点放在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的列管上,争取所有的出租屋和流动人员都得到登记和掌握,有效减少流动人员犯罪。

三是增强基层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基础在社区,着力点也在社区、村办,社区、村办组织的领导能力,直接关系到维稳工作的成效。各社区、村办要有充足的人员配备,切实履行人员职责,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其他成员配合抓的工作格局,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能力。

四、加大排调力度 积极有效及时稳妥地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及时、妥善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因此,我们一是建立健全社区、村办信息排查制度,及时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想,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社区、村办稳定。二是建立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提高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广布维稳信息员,加强组织协调,定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主动介入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深入探索适合新形势发展的维稳新模式。三是强化社区、村办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将人民调解网络向辖区企业单位、特定群体延伸,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社区、村办,解决在萌芽状态。四要高度关注和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

五、加强普法宣传 扩大社会普法面 预防、减少和遏制犯罪的发生

严格落实普法工作,广泛开展法制进社区、村寨、进企业、进学校活动,促进依法办事。只有扩大社会的普法面,让群众懂法并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让群众知道什么是做得做不得的什么是违法不违法的。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形成维护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加大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力度,有效遏制社区、村办内青少年犯罪。扎实做好服刑人员子女、流浪儿童、闲散未成年人等群体的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具有不良习性的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六、强化社会管理 提高政府服务社会的能力

现在这方面的工作还比较薄弱,有些滞后,漏洞不少,引发了许多不稳定问题,工作有时被动。因此,要随着社会发展变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认真研究和解决好社会管理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新举措,工作总结《乡镇综治维稳工作》。一是健全反馈机制,进一步畅通民-意反馈渠道,积极满足群众的利益诉求。在社区广泛宣传《信访条例》《治安处罚法》《婚姻法》等普通的法律知识及各行政单位的办事程序流程,明确信访联络员,加强上下沟通,积极强化社会管理对维护稳定工作的保障。二是社区、村办要承担对群众生活保障的关护功能,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杜绝因损害群众利益而引发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各项工作,完善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法律援助等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满足社区群众的基本需要。三是完善社区、村办事务公开制度,营造良好的社区、村办民-主氛围。在出台相关规定和管理措施之前进行必要的听政,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引导社区、村办居民以理性、有序、合法的程序反映自身利益诉求。这样切实提高政府的社会服务的能力,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七、开展平安创建,督促党政领导干部维稳政绩考核

中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平安建设,把开展平安和-谐社区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点工程来抓,把党政领导干部维稳政绩考核工作作为领导提拔降职的典型来抓。以创建“平安社区”活动为载体,以“基层基础年”建设为契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维稳政绩考核的力度,按照和-谐发展、服务实战、突出重点、专群互动、人技结合的原则,通过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全面提升社区治安防控能力,建立起集打击、防范、控制和管理于一体,多层次、全方位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创建平安社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第一是加强领导。平安社区创建工作小组成员要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创建工作。各有关部门领导,要认真深入社区和广大农村基层,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差距,切实推动联系社区社区和广大农村基层加快建设。第二是明确责任。平安建设的责任主体是乡镇,各乡镇要切实负起主要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乡镇建设的实施方案。各有关职能部门也要明确各自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互相沟通协调,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形成创建的合力。第三是狠抓落实。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任务完成。这就要要求乡镇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经常性制度建设,如值班制度、学习制度、例会制度、奖惩制度等;加强业务制度建设。主要结合综治维稳工作的特点,探索建立普法制度、稳定隐患摸底排查制度、随访帮教制度等;加强基层单位的基础制度建设,主要针对村和乡直单位而言,要从基层综治维稳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出发,建立村干部综治维稳工作考核制度、十户联防工作制度、值班查岗督查制度等。第四是完善“一事一议”征收程序,建立了较为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要做好宣传,维稳工作不是政府一家的事,要做到群防群治工作把人民群众的力量动员起来。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综治工作的决定和中央综治委以及省市县委的有关文件规定,要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工作,除了征收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外,政府投资和让老百姓自愿出人出资确保综治工作经费落实,并由政府与老百姓共同加大对综治工作经费的监管力度,由乡财政所统一管理,实行“村交乡管村用”的办法,专款专用,实报实销。真正用于联防队员的工作开支、乡村综治维稳软硬件建设投入等方面。第五是加强群防群治,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基层治安防控体系。一方面要常年开展以“十户联防”为主要形式的治安防范工作,即相邻的十户村民组成联防组,开展夜间值班站岗活动。个别村还要结合当前实际,组建本村的治安联防队,由入党积极分子、在家青壮年劳力、退伍返乡士兵和基干民兵组成,参与群防群治工作。另一方面,乡派出所干警带领联防队员在辖区内开展流动巡逻,并要设立几个个治安卡点部署防范力量,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党委政府每天的值班带班领导还不定期地深入各村督查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乡。要采取乡镇与村民共同出资购买十户联防报警器,在各个村民组开展技术防范示点工作,各单位要安装闭路监控系统,各重点单位如中心学校农村信用社和企业都上监控系统。第六是加强信息交流,建立治安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一是乡综治维稳办每月组织召开专题例会,由各村、各单位的治保调解主任和维稳综治特派员参加,主要传达县综治维稳会议精神,布置本月的主要工作;二是召开季度治安稳定形势分析会。由乡综治委组织,乡主要领导和各综治维稳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主要内容是分析本季度辖区内的治安稳定形势及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加强同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乡综治维稳办公室每月都向县业务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反映存在的各种问题,在重要节假日还落实稳定信息零报告制度和开展季度治安稳定工作调研活动。由乡综治维稳办牵头,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农户家中,调查农村平安建设和稳定工作新情况新动态,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综治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采取对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加强摸底排查,建立治安问题和稳定隐患掌控机制。各村、各单位每月要对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不稳事项、邪教组织人员活动、安全生产、惠农政策引起的分配不公、工程建设引起的征地折迁、煤矿生产引起的各类矛盾纠纷、农村的非法集资、“六-合-彩”、“高十三”、“筒子二八”赌博、盗窃农村大牲畜等影响较大的突出的治安问题等情况等进行一次彻底摸排,及时把影响辖区发展的不稳定因素排查出来。对于一般性矛盾纠纷,由村和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对特别重大或敏感性较强的复杂问题,由乡召开专门会议,成立调查组,协调解决,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各类治安问题和稳定隐患就地解决。要不时组织开展突出的治安问题、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学校周边环境、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活动,解决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第七是坚持以人为本,建立随访帮教工作机制。对辖区内要排查发现有可能极少数群众受邪教的蛊惑而参加邪教练功活动,对“两劳”回归人员的关爱和建档。乡党委政府坚持“不歧视、不丢弃、不放手”的帮扶教育原则,对重点人员建立“四位一体”的包保责任制度,乡村干部定期对他们开展随访教育,帮助树立生活信心。对家庭困难的重点人群,制订关爱措施,定期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积极落实扶贫济困措施,帮助解决在生活生产中的困难,使重点人员有地种、有活干、有饭吃、有房住,都给参加新农合,符合低保政策的,还解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待遇。要使所有涉邪人员全部改邪归正,大部分“两劳”回归人员得到了社区矫正,不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第三篇:乡镇维稳工作要点

乡镇维稳工作要点一、以化解矛盾为主线,竭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乡镇维稳工作要点。必须坚持“守土有责、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一级对一级负责,进一步明确各社区的总支书记、辖区责任单位综治维稳中心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专干是直接责任人。社区要成立信访室,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是狠抓应急预警机制的落实。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

一、

三、七”工作法,积极预防、及时化解、依法处理,防止激化、快速反映,相互配合的原则,认真做好信息预警、情报研判,疏导劝阻、接访劝访、现场处置、善后处理等环节的工作。

三是狠抓依法治信治访机制的落实。辖区单位要按照“事要解决、人不回流、防止反弹、重点稳控”的要求,压滤机滤布 采取领导包案、专班负责、有错必究、责任倒查等有效措施,集中处理涉法、涉诉、涉改、涉军、涉移、涉迁、涉重等信访突出问题,本着“法理之外、情理之中”的原则及时解决上访人员的实际问题,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二、以严打严防为主线,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一要坚持严打的方针不动遥只有建立健全严打的长效机制,减少犯罪基数,增强公众安全感。楚江,宝峰派出所,必须紧紧抓住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犯罪活动,加大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挤压犯罪。今年刑事发案率要比去年下降20%。

二是坚持预防不动遥要按照“滤布 空中有监控、地面有巡逻、路上有卡点、社区有联防”的要求,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

三、以基层基础为重点,着力筑牢扎实稳固的政法根基

一是加强“一中心五网络”组织体系建设。配齐配强主管领导和专干,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要加强群防群治。有单独院落的单位、学校、厂矿,要全面落实看门守楼的制度,组建护院队、护校队、护厂队,严格控制可防性的案件的发生。必须严格执行县综治委2号文件精神:凡单位年内发刑案一起,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资格,并责令限期整改;年内发刑案二起,实行“一票否决”预告;年内发刑案三起,实行“一票否决”,工作总结《乡镇维稳工作要点》。实现单位内部发案与去年同比下降50%的总体目标。组建义务巡逻队,重点加强散居小区的治安巡逻,实现小区发案同比下降30%的目标;

三要加强社会管理。加强对闲散青少年、吸毒人员、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尤其要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模式,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四、强化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和表达诉求。今年,继续选派一批优秀的政法干警担任学校的普法副校长,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继续选派一批优秀民-警担任社区副总支部书记,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年内单位干部职工,普法考试及格率达不到95%的,建议县综治委给予“一票否决”的预告。

五、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一要其抓共管。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必须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要按照“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综治工作要求,确实“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二是要强化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既要作好深入细致的工作,又要有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各单位要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大对综治工作的保障力度,确实做到”“四个舍得”,即:舍得精力想平安、舍得时间抓平安、舍得人力促平安、舍得财力保平安,真正变“第一责任”为“第一保障”。镇综治委今年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大了对各辖区单位群防群制经费的提标和收缴力度。

三要加强督查考核。镇综治办对社区、政法各单位一月一督查,社区对辖区的责任单位一季度一督查,镇综治委对辖区责任单位,组织半年、年终两次检查考核,并将全年综合考核结果报县综治办和县岗评办。严格执行对辖区责任单位“一票否决预告”和“一票否决”建议权,对社区“一票否决预告”和“一票否决”权。真正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硬任务、硬指标、硬要求。

第四篇:乡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制度

县村(居)委会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

工作台帐规范标准

一、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领导机构工作台账

1、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治安保卫委员会(治保会)成员名单;

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会)成员名单;

5、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6、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7、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8、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9、重点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10、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涉及铁路村委会或社区)。

三、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责任书

1、乡镇与村(居)委会签订的当年责任书;

2、村(居)委会与各村(居)民小组签订的当年责任书。

四、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文件

1、关于开展综治维稳工作的文件(工作要点、工作安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2、关于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的表彰奖励文件;

3、关于命名平安村组、平安户(平安家庭)的文件;

4、乡镇关于调整充实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组织机构、挂点联系、综治维稳专干等文件。

五、综治维稳工作情况登记簿

1、综治维稳年度工作计划;

2、综治维稳工作半年总结;

3、

1 综治维稳工作年度工作总结;

4、开展综治维稳宣传记录。

六、平安建设工作台账

1、平安村(居)民小组、平安户(平安家庭)创评标准、创评程序;

2、平安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3、平安建设半年工作总结;

4、平安建设年度工作总结;

5、平安村(居)民小组、平安户(平安家庭)创建情况;

6、平安村(居)民小组、平安户(平安家庭)复评情况(要求有具体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评议情况等详细会议记录);

6、平安村(居)民小组、平安户(平安家庭)复评结果公示情况(要求有具体的村组数、户数以及公示时间、范围、地点等相关记录)。

七、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会议记录

1、每季度至少研究安排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1次;

2、每月至少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次。

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登记簿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每周排查1次,每半个月分析汇总1次,并记录归档);

2、矛盾纠纷调处情况:(1)逐件造册登记并归档;(2)按照“一案六要件”要求逐件规范已经调解结案的纠纷工作台账(“一案六要件”即调解一件矛盾纠纷必须有①人民调解申请书,②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③调解笔录,④调查笔录,⑤人民调解协议书,⑥回访记录“6个要件”)。

九、群防群治建设情况登记簿

1、护村队、义务治安巡逻队、义务消防队等队伍建设情况;

2、队伍运作方式(工作制度、职责、措施);

3、开展训练、巡逻等工作情况;

4、安全检查记录;

5、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案件发破情况登记簿

1、辖区内治安案件发生、查处情况(逐件登记);

2、辖区内刑事案件发生、侦破情况(逐件登记)。

十一、重点人员管理情况登记簿

1、“五种人”管理情况(含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考察谈话记录等);

2、违法青少年帮教情况(含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帮教小组成员名单、每半年一次考察谈话记录等);

3、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情况(含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帮教小组成员名单、每半年一次考察谈话记录等);

4、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十二、护路联防工作情况登记簿

1、辖区发生公路交通事故情况(发生的件数、死亡或受伤人数、经济损失情况等)。

3 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职责

乡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协助乡党委、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基层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臵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3、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4、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社区矫正、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

5、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活动;

6、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7、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兑现考核奖惩措施;

8、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职责

一、收集信息民情。充分借助基层综治、调访网络,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治安员、信息员、调解员维护基层平安稳定的作用,及时将基层的社情民意、信访问题、治安隐患、安全隐患以及其它不稳定因素反馈到中心,中心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妥善处理。

二、调处矛盾纠纷。中心每月要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对排查、反馈上来的矛盾纠纷逐件登记造册,成员单位按照“有分有合”的方式进行调处化解,力争就地解决,息诉罢访。中心对于无法调处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分局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或引导进入诉讼程序。

三、组织群防群治。要积极探索群防群治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因地制宜,不断丰富和拓展群防群治组织形式;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针对辖区群防群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有效激发群防群治人员的积极性,推动群防群治工作有效开展。

四、管理重点人口。组织综治、公安、司法、计生等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对辖区内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员、失足劣迹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重点信访人员及社

5 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档案全、信息灵、情况明。

五、治理问题隐患。组织综治办、公安、安全、文化等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每季度对辖区内的治安混乱区块、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全面开展一次排查整治。重点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实名负责制和现场公示制,限期整改,及时处理,确保治安秩序平稳,社会平安稳定。

六、法制宣传教育。以司法部门为主体,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结合“五五”普法,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其他单位要创新形式开展活动,通过宣传教育着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范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意识,努力维护辖区的平安稳定。

6 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

首问责任制是指来访人员到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接访室咨询、举报、投诉、查询、申请解决纠纷,中心联调接待室在岗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受理或转交经办人员进行办理的制度。群众来访时,综治维稳中心在岗接访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要求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都要首先登记备案,再根据事件的性质进行跟进处理。能自行解决的就自行解决,负责直接答复群众处理结果;需要转交其它部门解决的,就把案件转交给相关部门跟进处理,并跟进督办事情进展,负责把案件处理进度答复群众。对不遵守首问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理。

二、领导包案制度

中心接访室受理的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及当事人申请要求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经中心负责人同意,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后,确定由领导班子成员负责限时包案处理。

三、督查督办制度

中心接访室受理的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及当事人申请要求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由综治工作中心督促承办案件的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交办工作。

四、信息收集通报制度

信息收集通报制是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定期或不定期收集信访、矛盾纠纷、社会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等信息,做好防控工作,作出分析,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的制度。

五、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是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由县信访联席会议负责统一组织,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范围是各种可能引发信访问题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

六、工作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工作例会(联席会议),例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内容包括: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决策精神,分析工作形势,部署重要工作事项等。工作例会(联席会议)由综治维稳中心主任召集,全体成员单位参加,会议记录列入中心工作台帐,严格归档。需要落实的会议内容以会议纪要或文件下发执行。

七、情况报告制度。综治维稳中心要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综治维稳委报告中心工作情况。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形成统一格式的信息或简报,定期或不定期上报和通报各类情况。

8 内容包括:综治维稳中心在某一时期开展工作的总体情况;综治维稳中心在某一阶段的重大工作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完成综治维稳中心转交的具体工作任务的跟进督导情况;针对某一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排查出各种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预警信息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突发性事件及其他工作信息等。上报的信息要注意整理归档,形成系统规范的报告制度。

八、分流督办制度。根据综治维稳中心的性质和工作流程,日常工作中注意对各种信访及矛盾纠纷个案的分流督办。简单的能直接处理的个案就直接处理,情况相对复杂的就把个案分流交办到相关单位(或村委会、社区)落实处理,综治维稳中心要跟踪督办直至事情完全解决。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重大事件处臵、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等要进行专项督查,明确专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具体承办人员、工作方案、解决时限等,落实专人跟进督办。同时,对分流督办的各项工作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如实反映个案处理进度。

九、检查考核制度。

1、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根据县综治办的要求,结合实际,对辖区内的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做到半年检查,年终考核评比;

2、对专项性、阶段性的重大活动和工作,在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考评,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3、建立完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成员单位实绩考核机制。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制定、完善中心各成员单位的综治信访维稳职责任务,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制定本单位年度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目标,并报综治维稳中心审定后实施。综治维稳中心依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目标制定相应的年度考核标准,每年对成员单位的年度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纳入成员单位绩效与创新争优考评范畴,并与单位领导的连任、晋职晋级、奖惩挂钩。

十、应急处突制度。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或修改完善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资源调配和使用、处臵责任等制度,实施部门联动,妥善应对和处臵突发事件。

十一、台帐记录制度。综治维稳中心认真按照有关台帐工作要求开展工作,配备专门人员收集、整理涉及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各种数据和资料,并及时进行归类,装订成册,妥善保存。对要求上报的相关数据,严格按照统一格式进行上报。

二、责任追究制度。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当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受损失,或引发群众集体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该追究其部门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应部门负责人责任:

1、工作决策严重失误,未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综治维稳工

10 作年度目标,或未能带领本部门人员完成调处任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2、对突发性、群体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或不稳定因素苗头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未及时排查调处,导致矛盾升级的。

3、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群众越级上访事件或国家、集体、群众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4、在查处所属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时,故意设臵障碍干扰调查或做伪证,阻碍查处工作的。

5、其它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工作人员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群体性事件、群众越级上访或导致国家、集体、群众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2、在处理问题时,工作作风生硬、态度粗鲁,造成不良影响的。

3、工作中不服从领导、违反工作纪律的其他问题。

附件4

矛盾纠纷处理流程图

第五篇:乡镇维稳工作总结

为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XXX镇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正确处理各方面利益,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发展阻力,化解社会矛盾,对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确保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坚持科学决策,积极稳妥,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属地管理,行业负责;事前评估,重在化解的工作原则,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现将2011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新形势下,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是建设和谐稳定XXX,实现社会矛盾由被动调处向主动化解转变、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由“谋事”向“谋势”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强学习,提高班子成员及站所负责人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为搞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XXX镇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原则,明晰了风险评估范围和内容,明确了责任主体,确立了评估程序及步骤,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为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出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办法。

三、坚持原则,狠抓落实

在具体工作中,我镇始终坚持和把握三个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民群众是否支持拥护作为衡量各项政策和举措出台与否的基本标准,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基本尺度,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二是促进发展的原则。把促进发展特别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力求使改革的力度、发展大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民主法治的原则。把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和坚持依法行政相结合,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大决策制定和出台程序,逐步形成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坚持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对重大、重点工程如上坪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外语学校建设、灾后重建、白沙洞村及公主坪村道路建设、郭店村文化广场、马圈村休闲区、奥达特食用菌有限公司、镇区至县城道路改扩建等项目的申报和管理,以召开“项目评审会”、“专家咨询会”的形式进行风险评估。主要从以下九个方面进行审查和评估:一是是否履行了审批、核准、备案的法定程序。二是资金筹措渠道是否合法可靠,能否按时足额到位,并做到专管、专用。三是征地是否报批,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安置费用标准是否合法合规,安置办法是否可行,征地拆迁安置争议调处单位、人员和责任领导是否明确。四是就业和生活保障政策能否切实贯彻落实,基本社会保险能否落实到位;劳动技能培训和实现再就业的措施能否落到实处。五是安置资金能否落实到位,过渡期生活费能否如期兑现,后期扶持措施能否跟上等。六是房屋拆迁计划是否按规定审批,拆迁安置方案是否与规划方案相衔接;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及标准是否合法合规,拆迁对象对拆迁方案是否满意,拆迁准备金是否充足并专项储存;过渡方案能否落实,拆迁队伍是否具备资质。七是对地形、地貌等自然环境有无较大破坏,“三废”(废气、废渣、废水)、噪音能否得到妥善处理;对传统文化建筑、文物古迹等是否会造成破坏;对居民出行、生活环境是否造成影响。八是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九是是否坚持“五制”(法人负责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原则,是否落实“五项管理”(审批或核准管理、设计管理、概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措施,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管理上是否会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对重大事项如价格政策的调整,则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力求做到政府、企业、群众三满意。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事项,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群众代表和专家召开“价格听证会”进行听证,为评估提供科学、客观、全面的第一手资料。

2011年初以来,我镇共组织2个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参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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