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2022-07-28

第一篇: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满庄镇东河北小学“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为贯彻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学校关于开展“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系实际,现将“师德标兵”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名额、范围

1、评选名额:1—2名;

2、评选范围:具有两年以上教龄,在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在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十分突出、感人,成绩显著,受到全体师生员工一致公认。

符合以下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有良好的师德风范,遵纪守法,以身作则。

2、有较为典型的爱生事例,并得到全体教工的认同,在校内起表率作用。

3、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良好的自控能力,能协调好各种人际关系。

4、教育、教学工作得到家长、学生的充分认可,满意度在系内名列前茅。

5、教学成绩显著,科研成果突出,受到省级或省级以上表彰。

6、积极参加教学评建工作,成绩突出。

二、评选办法和程序

“师德标兵”评选采取

1、 个人申请、教研室和学生推荐相结合。

2、 系初审并广泛征求意见。

3、 校党政推荐。

4、 学校组织事迹宣讲,组织测评,审定、公示,颁奖。具体程序如下:

(一)2011年9月,广泛开展“师德标兵”创建工作。

(二)2011年10月:个人申请、教研室和学生推荐相结合;校初审并广泛征求意见;校党政推荐;学校组织事迹宣讲,组织测评,审定、公示,颁奖。

1、个人申请、教研室和学生推荐相结合。教师根据评选条件,提出个人申请,附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同时,教研室和学生推荐。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各教研室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全系教师中推荐1-2名“师德标兵”候选人;学生按上述条件推荐1-2名“师德标兵”候选人。

2、校初审并广泛征求意见。汇总后在全校教职工中进行测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包括教学主管部门、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会、学生等)。

3、校党政推荐。召开党总支会议、系务会、分工会委员和教代

会执委,推荐1名参加学校师德标兵的评选。

(三)2011年11月:

学校组织事迹宣讲,组织测评,审定、公示,颁奖。

三、表彰及奖励

评选出的“师德标兵”,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资和精神奖励并予以表彰;本考核等次将确定为“优秀”;将作为晋职、晋级和评优的重要依据;本人先进事迹和照片将在校报上刊载;在全校组织开展“师德标兵”巡回报告。

四、加强领导,搞好“师德标兵”评选工作

为了加强领导,搞好“师德标兵”评选工作,决定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名单附后)。

组 长:刘彬

副组长:贾立强

成 员:党总支委员 校务会成员 工会委员 教代会执委 学生代表

满庄镇东河北小学

2011年9月1日

第二篇: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大矸小学“星级党员、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进一步弘扬我校教师崇高的师德风范,努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激励广大教师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勤奋工作、积极献身特殊教育事业,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 组长江飞

成员徐玉佳王成花郑继书冯雪桥

三、评选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任劳任怨;

2、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发挥榜样和表率作用,有良好的师德风范,能以德服人,以德育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成为教师、学生道德的表率;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无迟到、旷课、早退等现象;

4、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经验丰富,在教学、科研及后勤管理等岗位中成绩突出,得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公认;管理服务人员精通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5、乐于助人,勇挑重担,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分配,能以大局为重;

6、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良好的自控能力,能协调好各种人际关系。

五、评选办法

“校园师德标兵”每年评选一次,名额按语文组一个,数学组一个,艺体组一个,中层干部一个。评选采取民主推荐、评选领导小组评议决定的办法进行。

七、奖励方式

1、获得“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记入教师师德考核档案档案,作为评聘职务、考核的重要依据;

3、作为评选上一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先决条件。

大矸小学党支部

2012年7月

第三篇: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为弘扬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推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通过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上质量、上水平,制定此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入职满一年在职在岗教职工(院领导除外)。

二、评选时间

学院每2年组织一次评选,有效期2年,评选时间安排在7月份。

三、评选组织

成立师德标兵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各副院长担任,组员为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选工作,研究通过评选方案、审定评选推荐人选。

评选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组织和协调。

四、评选条件

(一) 政治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使命感和事业心。

(二) 工作中服从安排,认真负责,勇挑重担,不计较个人得失。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和服务意识,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得到教职工的好评。

(三) 仪表端庄大方,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情绪乐观向上,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甘于奉献,传递正能量。

(四) 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积极的心态,团结友爱、善于沟通、宽容大度。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五) 树立学习的理念,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各种培训, 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

(六) 有全局观念,以学院利益为重,维护学院荣誉。热心参与各项有益活动,在学院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起积极作用。

(七) 廉洁从业,遵守财务制度,无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行为。 (八) 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1周,病假不超过2周。 (九) 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教学责任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

五、评选程序

(一)方案发布。评选办公室每两学年制定师德标兵评选实施方案,做出具体时间安排,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二)个人申报。个人对照评选条件写出书面申请报所在部门,填写《渤海理工职业学院师德标兵申报表》(附件1)。

(三)部门推荐。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渤海理工职业学院师德标兵评价标准》(见附件2),组织本部门人员无记名评分。依据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为保证公平公正,必须有2/3以上本部门人员参加评分。

(四)评选办公室复审。评选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复审、汇总,报领导小组。

(五)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结合其日常综合表现对上报人选进行审定。

(六)公示。评选办公室对拟定师德标兵人选及相关材料公示7天,征求全校师生员工意见,接受监督。

(七)批准。公示无异议的,师德标兵评选办公室将评选结果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六、指标分配

全院师德标兵人数不超过教职工的8%。

七、奖励办法

(一)学院给予一定的奖金。

(二)授予“渤海理工职业学院师德标兵”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三)优先推荐集团先进个人人选。

八、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按要求组织本部门人员积极参加评选活动,以达到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各部门负责人应坚持原则、按要求进行评选工作,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三)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评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员工举报。

九、其他

1.未尽事宜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第四篇:“十佳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树立师德学习榜样,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按照县教育局《关于评选县乡级“十佳师德标兵”》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思想,认真学习并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刻苦钻研业务,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3.有严谨的执业态度和高尚的师德修养。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关心热爱学生,诲人不倦,注重培养每位学生的学习能力,受到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单位纪律,能自觉的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合作,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师生中有很高威信。

二、在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体罚学生,家长反映强烈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2、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的;

3、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处分的;

5、利用职务便利向学生吃、拿、卡、要造成严重影响的;

6、违反计划生育的;

7、其他严重违反师德和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名额分配

根据县局文件精神,学校年度“十佳师德标兵”共10名,本校8名,西校2名。

四、评选办法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优中选优,切实把真正的师德典型选拔出来。

2、 根据县局要求和我校实际,本次评选按教师评议50分,单位综合量化考核占50分的比例进行量化打分。依据量化考核分从高到低前8名与西校区前2名为校“十佳师德标兵”,第一名推荐为县级“十佳师德标兵”。

说明:

(1)学部主任和班主任优先;

(2)班主任:学科组长兼任者优先;

(3)年度考核分(2010—2011学年度考核)分三条线(语数英品社科学教师、音体美教师、行管教师)进行折分计算,每条线最高分为满分50分,其他人员的考核分为:本人年度考核分/每条线的年度考核最高分×50。

(4)如以上方法仍不能推出,则由考核小组成员对并列人员重新投票。 附:师德评选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012年4月28日

第五篇:师德规范 师德标兵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西京学院师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六、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西京学院师德标兵、优秀教师评选制度

一、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的评选每学年组织一次,在同一评选的基础上,择优上报,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做到评比公正,民主公正。

二、师德标兵的评选以院系为单位,推荐一名候选人,并按时参加师德教风建设个人事迹汇报。

三、推荐的师德标兵、师德教风先进个人要实事求是、符合标准,事迹要真实、准确。如有捏造事实、夸大成绩的情况,取消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评选资格。

四、学校组织师德标兵候选人进行竞争演讲,根据演讲成绩高低选出前三名为校级师德标兵,其余演讲选手为校优秀教师。

五、师德标兵同学校其他先进个人称号享受同等待遇。

六、师德标兵评选标准:

1.热爱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邓小平教育理论。

2.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学习和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师德教风建设活动和文明系统工程中表现突出,为人师表,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强化学科基本功训练,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效果明显。 4.群众威信高,事迹突出,在工作中起到良好的影响和带动作用,无违反《关于树立和维护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形象的暂行规定》现象。

5.师德标兵候选人参加工作时间必须满三年以上。 6.近三年度优秀教师当选者。 7.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8.近三年内主持过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或教学改革项目。

9.近三年内,参编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10.近三年内,出版教材1部,字数三万字以上。 11.近三年内,在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至少2篇论文。

七、优秀教师评选标准:

1.职业道德高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师生关系民主平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任职条件较佳。学历达到合格以上,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在所任教学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

3.专业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有省级以上的论文获奖、交流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曾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 4.教学成绩突出。教学基本功较扎实,教学创新能力较强,课堂教学效果良好。重视学生兴趣培养,后进生转化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较高。

(一)专职教师

1.教学质量较好,本学年度无教学事故;

2.本学年总课时不少于256学时,行政兼课不少于96学时;

3.近三年年度获批校级及以上教研项目、或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并公开发表论文;

4.竞赛指导教师; 5.校企合作; 6.专业建设。

(二)兼职教师

1.本学年度教学质量较好,连续二年无教学事故; 2.连续两年在我校兼课,支持学校的教学工作; 3.认同西京文化,院系对其教学效果有较好地评价,有长期续聘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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