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2022-07-24

随着国民文化水平的提升,报告在工作与学习方面,已经成为了常见记录方式。报告是有着写作格式与技巧的,写出有效的报告十分重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法律调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农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学院专业姓名学号

文法学院法 学10—1 班李瑜

二〇一三年二月

摘要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与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自八五年以来我国普法宣传已经深入基层,法律开始走进并更近的影响农民的生活,在中国不断与世界扩大交流的今天,莱州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呢?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状况如何呢?我们于2010年4月对丹霞街道、董塘、扶溪、大桥等镇的部分农民就各种法律问题进行调查。

关键词: 法律意识 意义 途径

一、调查对象和方法

调查对象是莱州丹霞街道、董塘、扶溪、大桥等镇在农村生活的农民。所被调查的农民文化程度在小学到大专之间,年龄在20岁到60岁之间。因此他们都具备理解和回答问题的能力。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因为被调查对象人数较多,所以采用的是以问卷调查为主,访问调查为辅的调查方法。

二、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1.农民对法制的需求与法制宣传存在矛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对法律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学习积极性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农村普法宣传仍是法制教育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国家“五五”普法20多年的发展进程,在明确提出“法律进乡村”的大背景下,人们对于法律的了解还是有了一定的提高,更多的农民百姓认识到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他们需要更多的法律化解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纠纷,促使其学习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农民接受法制学习教育的机会总体来看还是比较少,农村法制宣传存在“死角”,农民日益增长的法制需求与落后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着比较突出的矛盾。

2.农民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意识浅薄

大多数的农村村民不懂得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更多的人认为法律不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而在更多的限制人的行为的发生。例如在某村的村民自治选举中,候选人梁某用金钱“买选票”,他按每张 10元的价格从选民手中购买选票,很多村民仅仅为了那区区几十元钱就把自己手中的选票出售,他们不知道这样滥用自己权利的后果是导致选举结果并不能达到真正实现村民自治的目的,而以损坏自己的利益告终,而这种权利、义务意识的浅薄最终不能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还有董塘镇某村的两位农民因其中一位叫李某的家里不见了一只鸡,在没有真真凭实据的情况下就说是同村的谭某偷的,造成两人由吵架到打架,最后两人都受伤入院的结局。之所以会出现“买选票”和因小事情打架的事,都是因为农民法律意识浅薄。

3.农民法律维权意识存在误区

觉得上法院 “打官司”不是维权的手段,特别是涉及到农民的集体利益时,由此造成许多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司法调解等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演变成了信访问题。如

2009年发生在扶溪镇的紫岭村的因争集体林权而集体上访事件。本来两个村小组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起林权纠纷,但由于法律意识维权上的这一误区直接造成对政府的信赖往往胜过对法律的信赖,两个村小组全体村民集体到镇政府上访,要求镇政府解决这一问题。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信访的工作量以及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三、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措施

调查显示,莱州农民的法律意识虽然整体看来有一定的提高,但个别看来还是十分淡薄的,这就表明有关部门普法的工作做的还有不足之处,正因为如此才使得部分农民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因此,为了更多的居民免遭不法利益的侵害,司法所及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教育方法,进一步加强普法力度,进而使得更多的居民法制意识得的到加强,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真正把农村这一块的普法教育工作做好。为此,我认为增强农民法律意识应从如下几点着手:

1.坚持以往的普法政策。

回顾十五年的乡村普法历史,我们发现,乡村普法是在国家自上而下的推动下运行的,通常采用的是福利引导型模式,即国家组织人员、资金开展普法,调动农民的学法积极性,引导农民逐渐习惯依法规范自己的生产生活。这其中主要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法律信息,主要是以案说法、新闻调查、解释新法等形式,缩短农村与外界的时空与心理距离,潜移默化地促使农民变革思维和行为方式,最终使法制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2.更新理念,合理统筹,强化合作。

对农民进行普法活动,在内容选择上,要尽量与农民的生活实际结合起来,要逐步引导农民掌握与其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特别是对一些他们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向他们及时提供一些相关法律信息;在普法形式上,力求灵活多样,选择与农民相适应和易于接受的形式,要更加贴近他们的生活;在时间跨度上,要持之以恒,不能搞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要把普法工作制度化、法律化、长期化。

3.加大投入,“软硬”兼施。

作为基层文化设施的硬件建设主要是开办农家书屋、活动室、上网中心,使农民在休闲时可以自己通过读书看报、上网和相互交流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国家大事,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同时要大力加强农村文化教育,提高农民文化素

质,增强农民法律意识。

4.大力优化法律意识形成与发展的环境。

要大力发展本地区的市场经济,因为现代法律意识是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产物。要大力推进政治体制的民主化、政治活动程序和政治观念的科学化。因为法制是民主的法制,法律意识是在民主意识的基础上产生的。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因为法律意识的完善和提高也有赖于整个社会精神文明的完善发展。

5.深化普法教育,内容和形式并重。

在内容上,要大力宣传群众希望了解的法律法规,还要宣传群众掌握不足而又必须了解的法律内容,尤其是刑法、民法、诉讼法等方面的知识,并和宗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发展的部分有机结合起来,深化人民群众对法律重要性的认识。在形式上应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为主,开展面对面的交流、互动。

6.抓住普法工作的重点和关键。

一是要重视领导干部及其他公务员法律素质的提高。二是要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农民的普法教育。法制教育应从小抓起,让青少年初步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树立基本的法律意识。当前,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相当薄弱,但涉法投诉纠纷却不少,农村普法工作任务艰巨。

7.强化对法律执行的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强化对法律执行的监督就是要充分重视人民群众主人翁的地位,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赋予群众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相关部门要制定严格的责任制度,对执法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要给予严肃查处,保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保障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农民法律知识的欠缺是导致农民法律意识水平低下的首要原因,正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所以农民才会对法律有许多不解和迷惑。也导致了他们不信法,不用法。如此一来便形成很严重的恶性循环:由于不懂法而不用法,越不用法则更加导致农民不去学法,不去了解法。要在农村全面实行法治,必须将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精神的建立,作为农村法治工作的重要环节。

第二篇:农村法律普及程度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背景及路径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十三亿人中就有九亿是农民,可是很久以来,农民在农村中的生存状态研究如何,绝大多数城市人并不清楚。“中国的问题仍然主要是农村问题。中国社会的现代化的最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农村社会的现代化。因此,一个真正关心中国人喜怒哀乐的人就不能不关心中国最基层社会的人的生活。”基于此,我们

对家乡周边的六个村进行了一次关于“农村法律普及程度的调查”。我们本着面向农民,服务农民的精神,相继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以法律调查问卷、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本次调查,从中掌握里许多第一手资料。

当今社会各级政府与社会团体都纷纷开展各式各样的农村法制建设活动,那么究竟有多大的成效呢?本报告主要是了解农村的法律知识普及程度,设计的问题相对比较简单,通过一些简单的法律常识,分析近几年农村法制发展的状况,从而提出合理的建议。

二、调查方法及对象

本次调查以调查问卷为主,座谈调查为辅。

问卷调查,是我们了解基层法律服务现状的另一重要手段。有专家认为,在中国的调查,必须正视被调查者文化素质不高,缺乏社会调查常识的现实,尽是少用书面调查方式。[3]。然而我们认为,这是对基层群众的固有偏见。事实上,我们所接触到的农民大多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也接触过许多外部信息,对我们并没有表现出敬而远之的态度。

我们对访谈对象的选取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农民群众,包括接受过法律服务和未接受过法律服务两类。这种分类十分必要,一方面前者对基层法律服务有着最直接的感受,他们的看法和意见直接反映了基层法律服务的(来源:好范文 http:///)现状。另一方面后者在农村占绝大多数,更具代表性。这对我们了解农村法律服务的真实面貌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指出的是,未接受法律服务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遇到法律纠纷,是何种原因使他们与法律服务擦肩而过?追寻其中的原因,显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二部分访谈对象是村干部。主要是了解法律服务所之现状,以及在满足农村法律需求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与对农民的访谈不同的是,这部分访谈大多不是以正式方式进行的,往往是在闲聊甚至是吃饭时获得我们想要的信息。这些信息同样具有相当的可信度。第三部分则是外出务工者,他们现在已经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群体,农民工同样需要接受法律方面的知识,这样才能够在他乡保证自己的护法权益不受侵犯。近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欺骗农民工等不法行为屡屡发生。为什么这样的时间屡禁不止,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工不懂法,不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己。

三、调查结果

此次调查前三题为自由式问答,无对错之分。后十七道题为基础的法律常识,包括继承法、婚姻法、土地法等于农民息息相关的基本法律。

第三篇:农村农民法律意识的调查

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本调查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农民对法律的认识和对法律的应

用。对此我们设计此调查问卷,请在你认为的选项上“√”或写上

相应的答案(部分问题可多选)。

1、您的性别:A.男B.女( A )

2、您的年龄( 37 )岁

3、您的学历( C)A.小学及以下B.初中C.中专及高中D大专、大

学及以上

4、您的政治面貌(C )A.中共党员B.共青团员C.群众D.民主党派成员

5、您是通过什么方式获得法律知识的( A)?

A.广播电视报纸B.日常工作或生产C.普法宣传学习D.听别人说的E.

其他

6、您认为法律是用来( A)

A.管老百姓B.管理国家C.管干部D.惩罚犯罪

7、生活中往往有“人情大于国法”的现象,您的看法是( A)

A.对B.不对C.不完全对,看情况而定

8、当您和其他人发生经济纠纷时,首先想到找( A)

A.乡村干部B.亲朋好友C.法庭、法律服务所

9、农村中的纠纷常常通过“私了”解决,您同意这种做法吗( A)?

A.同意B.不同意C.不能肯定,看情况而定

10、您认为村民委员会是( D )

A.乡镇政府的下级行政机关B.农村经济组织C.群众性自治组织D.村党

支部的执行 机关E.不知道

11、您认为“村民自治”是( A)

A.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B.便于政府管理村民C.不知

道是什么D.还是原来那一套,只是说法不同

12、当您自己或他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你想过起诉吗( C )?

A.立即想B.有时想C.不怎么想D.说不清楚

13、发现从商店买来的东西是假冒商品,找到商店,商店却不承认,您会

怎么办( D)?

A.向有关部门投诉B.向法院起诉C.算了D.其他

14、您认为要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下列哪些因素最为重要( ABEF )

A.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B.加快农村经济发展C.加强立法D.加强农

村执法和司法E.深入普法F.健全、落实村民自治F.其他

15、请写出您知道的我国重要的法律(名称不准确不要紧)

不知道

第四篇:闽南地区农村法律普及情况调查报告

2007级(秋)法学专业张颖

[摘要]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法律也随之不断完善,人们对法律价值的认识更为深入。但是在各方面都发展较好的闽南地区,法律知识的普及情况越来越受到法学界的关注。

本文主要从现实的角度,探讨闽南地区法律知识的普及基本情况、当地群众的思想教育现状、调查感想及针对此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法律普及 当地群众 思想现状

法律的作用和目的全在于为了城邦的“善业”,为了“善德”,为了追求“公共福利”,增进人类的道德。

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构建法治和谐的社会。中国法治建设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要让农民热切地走进法律、学习法律、崇敬法律,进而信仰法律,法治和谐的农村社会才能建立。农民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一部分,更应当受到法律的强势关怀,这是我们社会对其人权保障的最大福祉,农民通过对法律制度文化和法律精神文化的学习,消除对法律的陌生感,逐步认识到法律是其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30多年改革开放的经验告诉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以人为本,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祖国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不断进步着,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甚至令人忧虑的现象,尤其在农村,这种不足表现明显。所以,法律的进步,法制的完善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它离我们并不是遥不可及。全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的提

高,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和决定因素。可见,法律的普及势在必行。

利用课余时间,我走访了厦门周边几个农村村庄,并对自己的实践课题《当地法律普及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在社会实践中,我亲身深入农村,就当前农村群众的法律素质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这次活动,真实的反映了目前当地群众在法律意识上的强与弱,在触及法律面前的思想和行动以及当地法律知识的普及情况。

一、当地群众法律意识现状及获得法律常识的途径

为了了解当地群众法律意识现状及获得法律常识的途径,我通过给出两个问题的方式进行调研。其一,你能说出几个法律名称?其二,你是通过哪种途径了解法律的?

通过调研,当前农村群众法律素质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法律通型;二是似懂非懂型;三是法盲型。

(一)法律通型。这种类型的人能准确说出各种法律名称,他们往往会用法律的知识武装、充实自己的头脑,法律通型的干部群众较善于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走访的几个村的部分村两委成员和普通群众共100人,有23%的干部群众属法律通型的,他们主要是通过观看电视节目、阅读报纸、书籍,县、乡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组成的“法律讲师团”下村讲课来学习法律知识。

(二)似懂非懂型。这种类型的人对法律往往是一知半解,似懂非懂。他们往往不轻易犯法,但不能更好的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在调研的100人中,大约有60%属于这一类型。他们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是通过别人说和评论。

(三)法盲型。这种类型的人不懂什么是法,什么是违法,只知道自己做的是对的。法盲型的干部群众对法律一点都不知道,这种人占17%。

二、对于法律的信任度和发生纠纷时的解决方式

在调查中,19%的人认为法律不可信,75%的人表示比较信任法律,还有少部分的人很信任法律。分析原因,一部分人认为权大于法,他们觉得政府与法院是一家的,对法院能否秉公执法存在怀疑,所以他们不信任法律。从数据上看,尽管大多数人是信任法律的,但是在与人发生法律纠纷时,寻求法律帮助的人并不多,他们要么找人用武力解决,要么忍气吞声。还有一部分的人采用“私了”的方式解决纠纷。而“打官司”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在农村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普及。主要是因为打官司程序多,成本太高。他们不愿意花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在上面。

三、当地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的制约因素

影响农村法治建设的因素可以分为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两方面。

内在因素是农民的法律意识,它是农民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对于广大农民而言,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他们是否以法律支配自己的日常行为,能否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外在因素则指社会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涉农问题时是否依法办事,能否满足农民的法律需求及其对农民心理的影响。

虽然通过一系列的思想教育活动,农民了解和掌握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特别是党关于农业和农村的政策,并对党的农业和农村政策表示拥护,思想觉悟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当前,大多数农民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不高,依法维权的意识有待提高。

四、增强当地群众法律意识对策

针对以上的问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一)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

农民了解法律和法律宣传有着重要的关系,法律宣传力度越大,农民对法律的了解也越多,这是一个正比的关系。

基层法律服务是帮助广大农民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是当地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村高音喇叭多方位、多触角教育干部群众,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通过组织“法律讲师团”下村讲解法律知识,印发法律案例明白纸,送法律书籍,让法律充实他们的头脑。要在农村中营造有一种法律氛围,开展培训,教育干部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举办法律培训班、模拟法庭,让老百姓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加大政府司法所在法律援助中的作用

司法所是设置于乡镇人民政府的国家司法机关,是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司法助理员则是基层政权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他们是中国司法行政机关的神经末梢。在我们农村,这一职位的工作人员在乡镇政府和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工作,主要负责调解委员会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工作范围从解决打架斗殴到山林地界纠纷和离婚调解等。可以说乡村司法所覆盖面广,根扎农村,熟悉农民经常面临的法律问题,可以对农民遇见的纠纷问题作出较快的反应,能够避免矛盾的激化,从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民“大官司”程序多,费用高的问题,最适合作为农民法律援助机构。因此,要充分发挥并加大政府司法所在法律援助中的作用。

(三)进行基层司法改革,维护司法独立

行政权力渗入导致司法不公正,得不到有效监督。加快政治体制改革与司法改革,改变基层行政权力混乱局面,正确区分行政与司法各自职能范围,避免职能冲突,这样才能更好地防止个人专权,从根本上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

(四)加大农村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的力度,对农民的信访处理措施得当 农村基层的司法机构比较薄弱,专业力量严重不足,农民“打官司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因此,要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加强业务培训,充实力量,完善相关制度,下大力气解决农民“告状难”问题,力争将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待农民的信访,要做到依法治访,能够解决的,要及时予以解决,因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要耐心说明情况,做好相应的引导工作。

作为农业大国的中国,农村的法律建设直接关乎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水平,通过调查可以发现,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开放,农民法律意识的状况有了较大的提高和增进,但其中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可忽视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前方的路十分艰难,需要十二分的勇气,更需要十五分的执着。我们也要坚信,广大农村的法制建设必将得到加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必将增强。

第五篇:农村中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农村中学生法律意识

调查报告

农村中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类的希望,让青少年从小就接受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对他

们以后走上社会,能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有很大的帮助,那么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较为薄弱的农村地区,那里的中学生他们目前的法律知识水平,对中国法治的认识等是怎样的情况呢?2011年8月5日,我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在寿光的农村中学中展开调查研究,通过对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我总结出农村中学生法律意识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农村青少年的法律知识水平低,虽然在某些对他们来说能辨别出是非的题目上看上去比较乐观,比如说其中一题问您认为法律与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在100名被调查者中,有77人选A关系密切,有13人选择了B关系不大,有0人选择C没关系,有10人选择D说不清,而在另一题中问如果在商店买了一件伪劣品,选择C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的人数比例高达99.%,从这两题的调查结果看上去似乎农村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还很高,但是落实到具体问题上,问题就出来了,一调查中问你能区分一般违法和犯罪行为吗?只有30%的人选择A能,另外40%和30%的人分别选择了B不一定能和D分不清,同样当问到,如果和其他人发生纠纷您会选择?选择A息事宁人的为62%,B找干部或基层政府的为6%,C找德高望重有权威的人调解的占28%到法院起诉的为4%,可见从农村中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缺乏学习,不能正确认识和运用法律,农村青少年的法律知识水平比较低。

2、农村青少年对中国法制的认识有偏差,法制观念淡薄,

目前社会上很多不公平、不和谐因素给青少年并不成熟的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在问道人情与法律哪个重要时,有23%的人选择了A人情重要,51%的人选择B法律重要,3%选C差不多,4%选D不知道,9%选E不知道,做人考良心,那些无所谓。在另一问题你认为权利与法律的关系如何中,20%的人选择A法大于权,2%的人选择B权大于法,56%的人选择C权法并重,22%的人选D互不干涉。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到处都是金钱、权力、荣誉、地位和利益,导致青少年价值观念的迷惘,如果得不到社会、学校、家庭各方面的正确引导和教育,将会严重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加强法制观念尤为重要。

3、青少年法律知识的获得渠道不完善,法制教育方式方法单一。父母是子女最好的老师。家庭的教育深刻影响着子女的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例如在问到如果父母不遵纪守法,对子女的影响大吗?其中82%选择了A大,13%选择B有影响但不大,5%选择C没有影响,在平时父母有没有对你进行法律教育一问中,3%的人选择A没有,21%的人选择B偶尔有,76%的人选择了C经常有,可见家庭环境对人的影响之大,在问题您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一题中,A电视上B报纸上C学校的课本上D家庭的影响E其他,这五个选项选择比例由大到小分别是B>A>D>E>C,由此可知,目前学校的教育工作存在严重的缺陷,不少学校

只重视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所以忽视德育,缺少法制教育,消极应付。特别是很多农村学校对学生的道德、法制教育根本没落实,基本留于形式。学校是向青少年传授知识的场所,无论在教育的力量上、教育内容上、教育形式和教育时间上,都优越于其他场所,学校教育要加强德育教育,把德育教育放在与文化教育同等重要的位子。

4、国家对青少年犯罪问题和青少年保护问题的关注度不够。尽管本次调查问卷没有涉及到具体的青少年犯罪问题,但从问卷的整个分析结果和我国目前青少年犯罪现在日益严重的现状来看,国家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重视,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件占65%。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始终是要常抓不懈的一项艰巨任务。

提高农村青少年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制观念,丰富法律获得渠道,预防青少年犯罪重点还是需要从家庭、社会和学校三方面做起。

1、在农村中父母的文化程度相对比较低,自身的素质不高,首先应该提高家长的素质,改进家庭教育,家长要主动学习一些基础的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法律意识,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学校也可以和家长共同合作,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普及家长的法律知识,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共同为青少年创造一个生活学习的良好环境。

2、社会要努力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的社会

环境,采取多种措施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要进一步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指导学校法制教育建设,制定法制教育计划,随时监督学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进展状况,切实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

3、学校是向青少年传授知识的场所,更有责任更有责任有能力做好青少年的德育教育工作,学校应该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工作,首先要提高教师的素质,改善教育方式,以身作则,为学生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学校还应开设法制教育课程,严格贯彻落实法制教育课程,不走形式主义。学校还可以开设心理咨询室,切实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农村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值得关注,法律知识的缺乏是诱导犯罪的不可忽视的因素,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知识水平不仅是国家的责任,也是社会,家庭,更是青少年的职责, 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青少年法律意识的提高还是一项有待全社会关注的工作,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农村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创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把农村在校青少年的思想引导到积极向上的轨道上来,加强农村青少年普法教育,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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