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运输合同范文

2022-05-29

第一篇:大型运输合同范文

大型施工机械运输方案

三峡左岸电站大型永久机电设备运输方案简介

摘要:

根据三峡左岸电站大型永久机电设备的特点、重要装却转运站点的情况和起吊条件以及三峡工程对外交通概况,对各种运输方案进行了分析,认为水运是机组转轮、主变压器和厂房桥机大梁等主要大件的可能运输方案。在左岸电站大型永久机电设备的运输组织工作中,业主通过招标优选承运单位,开发设备运输信息系统,开展大件、重件和特殊件运输方案研究,以确保三峡设备安全及时地抵达三峡工地。 1 大型永久机电设备概况

c三峡工程左岸电站大型永久机电设备主要包括14台水轮发电机组、15台主变压器、4台厂房桥机、和500kV高压电气设备几大类。其总运输重量约12万t,高峰年运量达3.4万t,最高月到达工地的设备量约9000t。这些设备分别由国内外的多家工厂制造,大件和重件由上海港水运至三峡工地。

这些设备具有以下特点:①重件多;②大件多;③不规则件多(几何中心与重心偏离多);④散件、裸件多,运输这些设备具有下列运输特性:①捆扎要求高;②起吊、装卸要求高;③运输平稳性要求高(如主变压器)。

永久机电设备的特殊部件充分反映了上述特性,见表1。

表1 永久机电设备中主要的特殊部件

部件名称 单台机组装运件数 单件重量(t) 单件尺寸

长×宽×高(m) 特点

转轮 1 430/407 10.25×10.25×5.98 10.10×10.10×5.60 重、大件

水轮机主轴 1 135/131.1 6.08×3.80×3.80 7.00×4.40×4.40 重、大件

发电机主轴 1 124/109 5.30×4.30×4.30 4.20×4.20×4.20 重、大件

座环(分瓣) 6 67.5/61.5 7.65×4.78×2.54 7.50×2.90×4.80 外形不规则 顶盖(分瓣) 4 93.3/83 9.31×5.32×2.41 9.10×5.00×2.70 同上

控制环(分瓣) 2 36/32.5 10.00×5.00×2.10 9.30×4.90×1.70 同上

转子中心体 1 126/83.26 6.10×6.10×2.60 6.00×3.30×6.00 重、大件

下机架中心体 1 210/79 8.20×4.10×4.80 4.00×4.00×8.80 重、大件

定子机座(分瓣) 10

8 29.614/29.6 6.55×1.40×6.25 8.40×3.90×2.00 外形不规则

转子支臂 16

10 15.8/21.37 5.50×3.40×3.40 6.50×5.30×4.00 同上

转子磁轭 42(161) 26(6.1) 2.70×1.20×2.00 2.40×1.25×1.00 同上

磁极 80 6.42 3.70×0.70×0.60 同上

桥机大梁 158 33.4×4×3.6 重、大件

主变压器 1 375 9.9×4.4×2.16 重、大件

平稳度要求高

注:上表中,重量和尺寸有两种,是同不同的供货集团的设计差民决定的。

2 三峡工程对外交通概况

2.1 对外交通

三峡工程交通便利,目前从宜昌利用对外交通专用公路和长江水运可直达坝区,铁路运输可抵达宜昌市。工区道路网已形成,道路的技术标准可以满足运输要求。

(1)公路从坝区进口至宜昌市区的三峡工程对外交通专用公路全长28.6km,为准一级高速公路,并与宜黄高速公路相接。桥涵荷载标准为汽—36,可通行运载100t重件平板挂车,沿线建筑限界为8.5m×5.0m(宽×高)。

(2)铁路经过国家铁路网运输的货物,可在宜昌中转,宜昌转运站起重机起吊能力为36t。

(3)长江水运长江水运可直达三峡坝区,其中三峡坝河口重件码头至宜昌水运里程约33km,最大通航净空高度18m,可通行1000~1500t级的驳船。

(4)航空宜昌三峡机场目前起降B737机型,三峡机场至二峡工地的公路里程约60km。

2.2 场内运输条件

三峡工地坝区采用公路与对外交通的进场公路和坝河口重件码头衔接。三峡工地坝区进口至左岸电站安装公路里程约9km,坝河口重件码头至左岸电站安装场公路里程7km。

机电设备部件由长江水运至坝河口重件码头起驳上岸后,经过江峡大道运至左岸电站厂房内的安装场或运至三峡工程设备仓库、堆场。

坝河口重件码头泊位宽33m,设计水深为9.0~9.5m,平均水深为6m,可停靠1500t驳轮。

江峡大道路基最小宽度为21m,车道宽14.3~16m,最小弯道半径为15m,最大纵坡3.25%,最大横坡2%,机电设备部件运输沿途需经永久船闸第五级下闸首公路桥及升船机下航道公路桥(覃家沱大桥)。两桥宽度均为19m,三峡工地公路、码头及桥梁的验算载荷均为520t重件车组。

左岸电站厂房安装场分为三段,即安Ⅰ、安Ⅱ、安Ⅲ,其中安Ⅰ段与厂外公路相连。安Ⅰ段设有宽12m、高8m的大门。

2.3 场内起吊手段

坝河口重件码头配备有300+300/50t桥机,桥机两台小车主钩额定起重量分别为300t,两台小车联合起吊重量为500t(不包括平衡重),桥机跨度16m,主起升高度为33m。

厂房内设有2台1200t/200 t桥机和2台125t/32t桥机。大小桥机均可运行到安Ⅰ段,125t桥机布置在上层,1200t/200t桥机布置在下层,各桥机跨度均为33m。

业主还可以提供300t履带吊、(8t、25t、50t、200t)汽车吊、组合式平板车组等设备。

3 运输路线 3.1 运输线路分析

货物运输线路的选择主要取决于货物的特性(包括尺寸、重量);途中的装卸转运条件;线路的运输限制(如桥梁、隧洞的限制)三个方面。三峡工程的不同运输方式的限制条件是:

(1)铁路运输 ①宜昌花艳火车站,只有36t起吊设备;②焦枝铁路线承载能力有限,无法运输重件;③铁路运输尺寸限制(见下表2);

表2 铁路货运对货物的尺寸界

限界级别 正常限界 一级超限限界 二级超限限界 超级超限

高度限制(mm) 4800 4950 5000 建议不采用

宽度限制(mm) 1700×2 1900×2 1940×2

(2)公路运输 ①宜昌至二峡专用公路途中的桥梁过载能力120t,隧洞限制尺寸为高5m、宽7.5m;②外界通往宜昌的公路受到途中收费站、隧洞、桥梁等诸多因素限制,因而大件运输一般不选择公路方案;

(3)水路运输 ①上海港装备有200t和500t浮吊,可用来装卸重件、大件。⑦从上海至三峡坝区这段航道通畅,途中运输无约束;③长江上游在宜昌至宜宾段有良好的水运条件,宜宾至乐山可经岷江行驶1000t级驳船,主要限制是从宜宾至乐山段受季节影响,一般在5月至10月才可以行驶1000t级以上驳船;④三峡坝区左岸重件码头配备有(300+300)t/50t桥机,能够满足包括机组转轮、定子和主变压器等大件的卸船起吊要求,该码头已投入正常运行;

(4)空运 受航班所限,且对货物的要求较高,只适用一些急需的零配件运输。

综上所述,水运约束限制条件最少,是二峡工程物资设备运输,尤其是大件、重件运输的首选方案。

3.2 重要运输线路的信息

重要运输线路信息见表3。

表3 运输线路信息表

货源 类型 线路与运输方式 备注

国外供货 无要求 上海港→三峡坝区(水运,公里)

国内供货 <36t且尺寸在极限内 德阳→郑州→宜昌(铁路运输,2153km)→三峡坝区(公路运输,28.6km)

1、三峡专用公路桥梁过载能力120t,隧道限制尺寸为高5m,宽7.5m。

2、铁路运输对货物的尺寸有限制。

哈尔滨→沈阳→郑州→宜昌(铁路运输,2883km)→三峡坝区(公路运输)

>36t或尺寸超极限 葫芦岛→上海(海运,731km)→三峡坝区(水运)

1、从德阳至乐山,全部桥涵按721t荷载验算;

2、从乐山转水运可将1500t或1650t甲板驳船改造加固后装运;

3、岷江上的大件(如转轮)运输受季节性影响,100t以上驳船每年只在5~10月可以通航;

德阳→成都→新津→彭山→眉山→夹山→乐山→(公路运输,240km)→岷江→三峡坝区(水运,1200km) 3.3 其它转运站点情况

(1)上海港可利用200t、500t浮吊,在上海港九区、十区码头装卸及转驳,还可利用上海电机厂的起吊设备通过铁路运输到水运码头进行装卸作业。

(2)四川乐山肖湾码头,设计吊桥500t,可停靠1500t驳船,保证率90%。东方电机厂制造的大件设备可经德乐公路在此转水运到三峡工地。

(3)葫芦岛大件加工厂 该厂属哈尔滨电机厂和渤海造船厂合资厂,是哈尔滨电机厂加工大件、重件的地点,大件、重件可由海上运往上海等港口。

3.4 几个重件、大件运输的线路的选择

根据上述运输线路的分析、运输线路的信息及转运站点的情况,下面就永久机电设备几个大件运输线路作简要介绍。

(1)水轮机转轮 由国内供货,海运至上海→水运至三峡坝区;由哈尔滨电机厂供货,葫芦岛→海运至上海→水运至三峡坝区;由上海希科公司供货,上海→水运至三峡坝区;由东方电机厂供货,德阳→公路运输乐山→水运至宜宾→水运至三峡坝区。

(2)主变压器(可能线路)由国内供货海运至上海、水运至三峡坝区,由沈阳变压器厂供货;沈阳→铁路至大连→海运至上海→水运至三峡坝区;由保定变压器厂供货,保定→铁路至上海→水运至三峡坝区;由西安变压器厂供货,西安→铁路运至上海电机厂→水运至三峡坝区;由重庆变压器厂供货,重庆→水运至三峡坝区。

(3)厂房桥机大梁太原、铁路至天津、海运至上海→水运至三峡坝区。 4 运输工作的组织

根据三峡总公司的职责分工,设备公司受总公司委托负责永久机电设备的运输工作,由于国内分包或国内独立制造的设备由厂家直接供货至三峡工地,设备公司主要负责国外供货部分的境内运输工作。

(1)通过招标优选承运单位 设备公司在1998年对机组设备境内运输进行了招标,包括中国外运公司、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上海亚东国际货运公司、长江航运集团在内的8家运输单位参加了投标,经过专家的综合评定,最后上海亚东国际货运公司作为上海一家富有活力的中型国际货运企业,凭借其合理的报价和运输三峡施工机械的优良业绩夺得了本次运输招标的A1标段(VGS供货部分);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作为国内一家与国际接轨较早的运输企业,则凭借优秀的技术方案和良好的运输业绩在B1和G1两个标段(ALSTOM和ABB供货部分)上中标。

(2)三峡工程设备运输信息系统 为了便于业主能够对在途设备进行动态监视,设备公司委托中远公司和广东南方卫星通信公司开发了一套基于美国高通公司的专利产品Om-niTRAC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的三峡工程设备运输信息系统,该系统建成后,设备公司将能够做到“足不出户”即可掌握设备在途信息,同时系统会自动将该信息在NOTES上公布,总公司的其它部门就能通过NOTES查看设备在途信息。

(3)大件、重件运输方案的研究由于左岸电站永久机电设备中有相当一部分大件、重件和特殊件,考虑到这些设备和部件的捆扎、起吊装卸和平稳性要求较高(如主变压器),为了确保设备部件能够安全及时地到达三峡工地,设备公司在运输招标时就要求投标单位报出自己的运输方案,在此基础上,设备公司特以“大件运输方案”为题申请了科研项目,并委托上海船检局进行研究,该项目成果将会为诸如转轮,主变压器等重大件的运输方案提供理论依据。

第二篇:大型设备的运输及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1、搬运大型设备前,应对所经路线及两端装卸条件做详细调查,了解运输路线的情况,拟定运输方案,提出安全措施,并制定搬运措施,大型设备的运输及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2、搬运大型设备前,应对路基下沉、路面松软以及冻土开化等情况进行调查并采取措施,防止在搬运过程中发生倾斜、翻倒;对沿途经过的桥梁、涵洞、沟道等应进行详细检查和验算,必要时应予以加固,范文《大型设备的运输及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3、大型设备运输道路的坡度不得大于15°;如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征得制造厂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

运输道路上方如有输电线路,通过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否则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5、用拖车装运大型设备时,应进行稳定性计算并采取防止剧烈冲击或振动的措施。启动前应先鸣号。载货时车速不得超过5km/h-10km/h。行车时应配备开道车及押运联络员。

6、从车辆上卸下大型设备时,卸车,平台应牢固,并应有足够的宽度和长度。荷重后平台不得有不均匀下沉现象。

7、搭设卸车平台时,应考虑到车卸载时弹簧弹起及船体浮起所造成的高差。

8、使用两台不同速度的牵引机械卸车时,应采取措施使设备受力均匀,牵引速度一致。牵引的着力点应在设备的重心以下。

9、被拖动对象的重心应放在拖板中心位置。拖运圆形对象时,应垫好枕木楔子;对高大而底面积小的物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对薄壁或易变形的物件,应采取加固措施。

10拖运滑车组的地锚应经计算,使用中应经常检查。严禁在不牢固的建筑物或运行的设备上绑扎拖运滑车组。打桩绑扎拖运滑车组时,应了解地下设施情况并计算其承载力。

11在拖拉钢丝绳导向滑轮内侧的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通过或逗留。

12中间停运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对象滚动。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并设专人看守。

第三篇:大型商场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明确权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附属物,乙方用于商业经营用途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1.1 本合同租赁物为 号 共计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附属设备设施和附属场地。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上述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 本合同租赁物的房屋共计 层,其中一层面积 平方米、负一层面积 平方米(以双方共同测量数据为准)。详见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该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1.3 本合同租赁物的附属设备设施包括:合格并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统、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供水供电系统、有线电视线路、有线电话预留线路、自动扶梯(2台)、货梯(一台,甲乙双方共同使用)、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调等。具体见甲乙双方列出的附属设备设施清单,由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三。

1.4 本合同租赁物的附属场地包括租赁物部份顶部及外立面的商场店招位、广告位、停车位,以及门前场地、员工通道等。详见附属场地清单及分界图,该附属场地清单和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四。

1.5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租赁物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在交付时应签订交接清单,注明本合同租赁物的详细状态。甲方保证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地使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2 为利于乙方的装修等开业筹备工作,甲方提供 月装修期,装修期期间甲方不收取租赁费,并且保证水电等的供应,乙方承担装修期相应的水电及其它一切费用。

2.3 优先租赁权。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或租赁物继受人是否继续租赁该商场。乙方如决定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续租的租赁协议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

2.4 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甲方或租赁物的继受人将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出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5 撤离期。合同到期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约定的撤离日后15日内撤出。在撤离期内,乙方将所有权属于乙方的设备设施及货物清除出租赁房屋。在撤离期间,甲方不收取租赁费用。 第三条 附属设备设施及甲乙双方维护保养责任 3.1 有关水电方面

3.1.1 甲方应于交付租赁物的同时向乙方提供不少于210KV的电量供乙方照明、展示使用,并将电源接至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并独立按装计量表,由乙方独立控制。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货梯、自动扶梯的用电不包括在前述的210KV中,由甲方另行提供并能满足上述设备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时应确保现有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配电柜等供电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电气使用标准并处于正常完好的使用状态。 3.1.2 甲方应对本租赁物的“表前”( “表前”:指甲方主供设备至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水)电表,“表后”:指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水)电表至乙方使用的全部设备设施)供水、供电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应对本租赁物的“表后”供水、供电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因甲方维保不当或欠费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2 有关消防方面

3.2.1甲方应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交付租赁物时向乙方提供符合开设商场要求的消防设施(包括喷淋、烟感、消防栓、报警联动系统以及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灭火机、灭火箱等)和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年检合格证明,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和年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五。 3.2 有关消防方面

3.2.1甲方应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交付租赁物时向乙方提供符合开设商场要求的消防设施(包括喷淋、烟感、消防栓、报警联动系统以及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灭火机、灭火箱等)和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年检合格证明,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和年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五。

3.2.2 乙方在装修及消防报审过程中发现原有消防系统不合格,甲方应及时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修复或完善,并负责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如甲方未能及时修复,乙方为不影响经营,可以书面通知甲方,经确认后先行垫资对不完善的消防系统按照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修复或完善。乙方垫付的费用,经协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或由乙方在租赁费用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收到款项时须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清单和相应的合法发票。

3.2.3 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消防系统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安全使用,并通过消防部门年检。乙方应对其租赁物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安全使用,并通过消防部门年检。若因甲方或乙方维保不当,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过年检的,甲方或乙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3 有关自动扶梯、货梯

3.3.1 甲方应在交付租赁物的同时,提供能正常使用,并通过当地有关部门的验收的自动扶梯2台。甲方应同时提供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和年检合格证明,该验收合格证明和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六。

3.3.2 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自动扶梯进行维修保养,承担全部费用,并按规定年检,在合同到期后应保证自动扶梯完好并且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若因乙方维保不当,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过年检的,乙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3.3 甲乙双方共用货梯一台,由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使用及维护保养费用各半承担。 3.4 有关中央空调

3.4.1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调服务,中央空调每年首次启用和停用的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经营需要协商制定,确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关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3.5.1 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内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设施的租赁费,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调、消防设施、电梯等设备供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内是乙方独立使用的甲供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维修保养,保修期外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甲方应把相应的厂商资料提供给乙方),但乙方应根据公用事业部门及其他单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该设施的日常使用费用。 3.4 有关中央空调

3.4.1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调服务,中央空调每年首次启用和停用的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经营需要协商制定,确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关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3.5.1 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内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设施的租赁费,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调、消防设施、电梯等设备供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内是乙方独立使用的甲供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维修保养,保修期外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甲方应把相应的厂商资料提供给乙方),但乙方应根据公用事业部门及其他单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该设施的日常使用费用。 第四条 租赁费用、押金及其支付

4.1 租赁费用 本条所定义的租赁费用,包括租赁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等费用(本条另有约定的费用除外)。租赁费用为 万元/年(其中房屋租赁费为 万元,设备设施费租赁费为 万元),租赁费用采取“先付后租”的方式按半年支付。乙方于每半年到期前15日向甲方缴纳下半年租赁费用,甲方在收到租赁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按乙方支付的金额向乙方出具符合税法规定的房屋租赁专用发票。甲方如延迟出具发票,乙方有权相应顺延下期租赁费用的支付。

4.2 水电费 甲方为乙方租赁部分单独安装水电表。乙方按该水电表的计量数字按月向甲方交纳水电费,单价以同期供水供电部门公布的用水用电单价为准,线损按实际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甲方应提供同期供水供电部门的水电费单价表及乙方使用水电明细表。甲方在收取电费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如延迟提供发票,乙方有权相应延迟交纳水电费。乙方在收到甲方水电费发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费用,逾期按日 元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供水、供电等有关部门就水电费给予甲方的优惠政策乙方同样享受。

4.3 中央空调使用费 包括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的水耗、电耗、燃料、水处理费、送新风费及维修保养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按月结算,先用后付。甲方在收取制冷费用的同时,应向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4.4 商场停车位及周边场地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支付甲方每年场外物业管理费万元整,乙方经营涉及政府部门的费收由乙方另行自行负责。

4.5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定金 万元整,甲方正式交付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个半年租金,定金转为租赁保证金,合同终止或解除后退还(不计息)。

4.6 租赁期内,除本条明示的收费项目外,甲方不得另立收费项目向乙方收取本条约定项目以外的费用。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租赁物的产权关系清晰没有争议,甲方有权出租。在租赁期内,甲方任何产权方面的变动均不得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2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租赁物在租赁期内不得另行出租给第三方,保证不因租赁房屋发生的产权纠纷、产权变动以及与他人的纠纷影响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经营使用。甲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做出有碍乙方营业的行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3 租赁期内,租赁物产权如转移,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继受人受本合同约束,继续履行本合同,履行在本合同中甲方的义务,并协调好租赁物继受人与乙方的关系,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甲方如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需得到乙方的书面认可。

5.4 甲方应努力承担作为出租方的义务,在乙方相关手续及事务办理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尽可能的协助。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处理因租赁物的相邻关系,乙方有协助的义务;租赁物如因政府规划等原因需拆迁,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取得拆迁方面的权益。

5.5 甲方承诺严格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如未履行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损失,致使该方要求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应对乙方或第三方予以赔偿。乙方对第三方提出的要求,应积极应对,尽可能减少该项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对扩大的损失予以拒绝。

5.6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租赁物所在大厦及外立面的其他部分用于自营,或租赁、出售给第三方用于经营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或广告宣传。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7 甲方应保证其出租的房屋在租赁期内能安全、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由于房屋本身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负责修复,若乙方因此受到间接或直接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损失,甲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经协商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可从租金中直接予以扣除。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设备设施在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安全、正常地使用,并将厂商资料提供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承租租赁物的用途为乙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6.2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如不能按时缴纳,每天按 元加收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3 租赁期间,乙方在不改变租赁物内部结构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商场柜台布置、经营格局等作合理调整,并进行内部装修与改造。乙方如确需对房屋结构、设备设施进行改造的,在改造前须将方案交甲方审查,乙方的改造方案不得危及建筑结构安全及房屋的正常使用。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添加其他设备设施或其它财产,费用由乙方承担,产权归乙方所有。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后,由乙方对自行安装的设备设施进行拆除并恢复该租赁物原状。

6.4 承租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租赁物部分转租给第三方,乙方有权将商场的专柜展台等租赁给厂家使用,但:①分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②本合同发生终止时,分租合同也相应终止。乙方保证作为承租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甲方不因该转租行为而使本合同项下的利益受到影响,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5 乙方承诺严格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如未履行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损失,致使该方要求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对甲方或第三方予以全部赔偿。甲方对第三方提出的要求,应积极应对,尽可能减少该项责任,否则,乙方有权对扩大的损失予以拒绝。 6.6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及外立面的其他部份用于自营或租赁给第三方用于经营与甲方现有经营范围相同的或类似的项目及宣传(如:餐饮、服饰、食品超市等)。

6.7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若因乙方使用不当,房屋或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除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乙方应自行负责上述房屋及设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中第1.5款,延迟交付租赁物,延迟提供乙方正常供电、供水,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每天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延迟达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中第3.2.1款,延迟提供消防验收证明,应免除乙方延迟期间的租赁费用。延迟提供达7天以上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延迟达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3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3.1.2款、第3.2.3款、第5.2款、第5.6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若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另行实施赔偿。 7.4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中第5.1款,因甲方的出租权有争议或引起纠纷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按年租赁费用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7.5 乙方违反本合同、6.2款,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滞纳金,延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万元。

7.6 乙方违反本合同4.2款,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滞纳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延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7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2.3款、第6.4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实施赔偿。

7.8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条款外,任何一方单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均视为严重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对方一年租赁费用的违约金。

7.9除本协议违约责任有特别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七天内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对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泄露及不正当使用。公开、泄露或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须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免责条约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时,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免责条约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时,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甲乙双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条款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 (县)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12.1 本合同一式八份, 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后十五日内,双方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有关费用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 12.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目录

附件一: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附件二: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

附件三:附属设备设施清单。 附件四:附属场地清单和分界图。 附件五: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及年检合格证明。 附件六:自动扶梯、货梯当年的验收合格证 附件七: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签约委托书。 附件八:店招位置图 附件九:消防工程竣工图 附件十:电路工程图 附件十一:给排水系统图 附件十二:房屋内设备、设施的使用说明书、安装维修图纸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第四篇: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租赁单位:(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施工生产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大型机械设备,为密切配合,明确双方责权,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合同条款,双方须信守合同。

一、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两份、报验一份。

二、 租赁机械设备名称:施工人货电梯、安装高度:米左右、数量:壹台。

三、 设备进场前,双方组织相关人员现场实地考察,商定设备的进出场路线,

基础位置,供电线路、线径等事宜。

四、 设备的进场日期约2013年04月日,经三日安装后达到报验要求。

五、 甲方责任:

1、 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按乙方提供图纸数据制作基础、预埋地脚螺栓、

附臂螺栓,将设备所需电源的五芯橡胶电缆送至设备附近,并设置个别100A的标准开关箱。(地脚螺栓、附墙预埋件由乙方免费提供)

2、 甲方应遵守机械保养规程,配合乙方做机械的保养工作。

3、 甲方保证在规定进场日期前达到机械设备进场安装条件,如因甲方原因而

拖延机械进场安装,则甲方自机械规定进场之日起具备安装条件止,每日向乙方支付日租金的30%.

六、 乙方责任:

1、 乙方根据合同所签订的约定时间把全套完好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如有延

误则每天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30%作为误工补偿。

2、 人货电梯在安装和拆除时,安装拆除单位必须出具专业资格证及特殊工种

操作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确保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正常运转,如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及时

抢修,以保证甲方施工顺利进行,材料费用由乙方负责。

4、 提供全套报验资料到安监检测部门报验、检测,费用有乙方承担。具备使

用条件并有甲方开具启用单之日开始计取租赁费。

七、 设备租赁费¥9000元/月台(含税),大写玖仟元/月台(除司机工资外的各

项费用)最后月份按实际天数计算。

八、 设备进退场按拆费¥9000元/台(含税),大写玖仟元/月台(含由于施工需

要增加的附墙、标准节、楼层呼叫器、称重器等与之相关的所有附属设备的所有费用)。

九、 设备租赁费中已扣除水电费用。

十、 付款方式:每月设备使用后,乙方向甲方及时开具签证金额的发票,甲方

应付给乙方签证租赁费的70%,余款待办理完最终结算后补齐。

十一、 若甲方不按时间向乙方支付约定的租赁费用,乙方有权停开机械,由

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二、 设备报停后甲方应在三日内使现场具备拆除条件,否则乙方继续收取

租赁费用(春节报停除外)。乙方在现场具备拆除条件后三日内拆除设备并运离施工现场。

十三、 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和法律责任。

十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价款结清之日终止。

十五、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盖章:盖章:甲方:乙方:签字:

2013年4月

联系电话:日签字:2013年4月联系电话:日

第五篇:大型厂房施工合同协议书

工程建设合同书

发包方:XXX有限公司

承包方:XXX第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建筑安装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以供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安徽省XXX有限公司新厂扩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XXX工业集中区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图纸所示内容

四、工程面积: 约800㎡

五、质量等级: 合 格

六、工期:工程开工日期后五个月内竣工

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八、付款方式:每月支付上月完成产值的50%(乙方每月20日前报上月完成工作量,甲方应在十日内审核并支付工程款,甲供材料价款相应扣除),以此类推。不能按期完成的工作量,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工程施工结束付至工程总造价(经审计后)的50%;工程竣工日十天后付至工程总价的95%;余款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九、工程结算:

(一)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可调价格合同

(二)结算依据:执行国家现行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2000年安徽省综合估计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安徽省单位估价表》、《2003年安徽省建筑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施工图纸、变更签证、材料价格签证,以及国家规定的政策性调整。

(三)材料:甲方提供水泥、钢材、砖、黄砂、碎石、商品砼六种材料,乙方须提前报材料计划,以上材料其中五种材料(水泥、钢材、砖、黄砂、碎石)乙方收取1.3%保管费,甲方提供材料按定额价进入定额基价计取综合取费、商品砼按自拌砼定额价计入,扣除相应机械台班、垂直运输及人工价,其它材料由乙方自购,价格按同期《巢湖工程建设》信息价进入基价计取相关费用。

(四)工程取费:土建按 12%计取、综合取费(含税),装饰及安装按此标准相应下浮计取,流动施工津贴(3.5元每工日)、人工调整按新的政策性文件调整。

(五)工程施工综合技术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按文件执行。

(六)由于工期紧张,甲方同意认可本工程使用商品砼(部分工程,实际发生时由甲方确认)

(七)根据建设部门文件精神,工程脚手架均须搭设钢管脚手架,甲方须在定额计价的基础上给予补贴,按市场价执行。

(十)工程变更: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图纸。如确实需要变更时,应由双方签证后方可变更施工。

十一、工程验收:工程结束后应由承包方提出经发包方等有关方验收认可。

十二、工程奖惩:各单位工程工期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工期奖惩每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二计算。

十三、双方责任:

甲方:

(一)工程开工前,应交给乙方施工图纸五份,并组织原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做好施工区域内“三通一平”及地下原有管道、电路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

(三)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应办理的手续;

(四)负责协调好外围及钢构施工单位的关系;

乙方:

(一)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的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并交付验收;

(二)已完工的房屋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现场;

(三)根据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图纸及其他资料,及时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指定电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十

四、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

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十五、其他:

(一)甲方指定 XXX 为工地代表;乙方指定 XXXX 为工地代表。

(二)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构设备调迁、材料及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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