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2022-07-09

第一篇: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我乡位于县最南部,与重庆市梁平县接壤,幅员面积32.06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2个社区。共4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约1.8万人。全乡地形以平坝为主、低山丘陵为辅,我乡地质灾害分布主要以为主,其他各村小规模的滑坡也分布较广。目前,排查发现地质灾害点5处,危及面积405亩,其中耕地235亩,威胁农户86户294人,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52万元,给我乡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雷勋章为指挥长,乡人大主席于世林,党委委员、副乡长李继明,党委委员,副乡长薛峰,党委委员、副乡长柏海川为副指挥长,党政办、派出所、财政所、社事办、综治办、卫生院、建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政办,负责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若出现地质灾害问题,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抢险及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其职责分工是:

(一)办公室:党委委员,副乡长薛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分别从党政办、社事办、建管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传达贯彻指挥部决策;组织抢险救灾力量,协调各部门关系;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收集有关的地灾,按时上报监测报表;公布抢险救灾临时规定。

(二)抢险及转移安置组:武装部长、副乡长柏海川任组长,分别从经发办、派出所及民兵组织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指挥抢险救灾队伍及时奔赴一线,组织群众撤离;负责组织抢险车抢险当路的畅通;维护险区内社会治安等。

(三)后勤保障组:党委委员、副乡长李继明任组长,分别从社事办、财政所、文化站、卫生院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发放,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组织急救队伍赶赴灾区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灾区水源、食品卫生;负责妥善安置灾民,迅速组织力量修复灾区电力、通讯设施等,保证灾区用电和通讯通畅等。

(四)村社职责:各村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救灾。

在辖区内重大地质灾害点及其危险区域设置警戒标志,确定和发布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建立监测点、落实监测人员及防灾责任人。

有地灾害险情的村、社、企业的监测人员和防控灾责任人必须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发现险情变化,并做好记录,报告乡防灾领导小组。

广泛宣传、让受灾户人人明白,户户清楚本区域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及撤离路线、灾害发生前的前兆。

对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严重危房户,及时发送搬迁通知书,限期搬迁户和观察使用的危房户分别建卡,跟踪调查,随时掌握搬迁情况。

地质灾害发生后,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转移、搬迁安全区域,开展抗灾自救工作,恢复生产。

三、防灾责任人及监测员: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四、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乡国土资源所要会同地质灾害防灾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门,在每年第一季度前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2、加强地质灾害监测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地质灾害预防预警的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源的共享,不断提高监测质量。

3、加强汛期值班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在汛期(每年四月至九月),防灾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暴雨时,按照县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的部署,防灾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当发生地质灾害时,根据乡人民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认真接听本辖区内的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

4、加强险情巡查

乡、村、组在汛期,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发现灾情和险情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要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5、加强汛期灾害预报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五个等级,三级、四级、五级时预报。

三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四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五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乡人民政府接到本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民。

6、加强隐患治理和避险安置工作

加快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排危除险工作。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采取避让安置,对暂时受威胁的住户进行临时转移安置,威胁较大或不能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住户,进行异地搬迁安置,妥善做好协调工作。

第二篇:赵坡小学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

赵坡小学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 为确保学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的责任制,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2011]86号)的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的基本规律,特制定我校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服从指挥,听从安排,确保学生及教师的生命安全,本着及时有效、尊重科学、责任到人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秩序。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将暴雨、洪水、冰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作为防灾减灾的主要对象,以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重点,逐步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建立“汛前编制预案与巡查,汛期抽查与调查,汛后及时总结”的管理程序,有效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的安全。

二、工作原则

按上级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杜绝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监督力度,做好安全疏散演习,确保安全。

三、工作目标

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学校学生与教师的管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紧急逃生技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四、组织机构

成立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由李兆义校长负责,王希刚副校长主抓此项工作。

组长:李兆义

副组长:王希刚

成员:赵世文赵世山陈秀森王奉云 王海旺

刘焕胜程凤香尹文学王奉波张全增孙淑贞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加强防灾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我校今年的汛情是有史以来最多的一年, 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校会、班会、课间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在师生中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防御预案和自救措施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进一步落实防灾减灾目标责任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范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细致到每校教师职工都知道在安全疏散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充分认识各种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

(三)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监测。在每年汛前、汛中,学校要按教育防灾领导小组的要求会同国土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校区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并做好对存在的地质

灾害隐患点做好监测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特别要组织好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区域的师生员工安全转移。

(四)每年汛前、汛中,各地质灾害易发区学校要会同当地国土所编制好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并报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学校每年至少要按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进行一次在紧急情况下的演练,在演习中进一步完善防汛防灾方案,使方案达到科学、快速、安全的要求。

六、预防预警机制

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宿责任制,建立学校汛情报告制度。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一旦发现汛情要及时上报教育局防灾领导小组。

七、应急响应

(一)学校一旦发现汛情应立即启动本校的汛情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教育局汛情抢险救援指挥部,指挥部发布救灾,抢险命令,启动汛情应急预案。

(二)汛情发生后,现场通讯组要及时、准确作好现场的信息收集和处理工作,包括受困、受伤的人员情况。

八、应急保障

(一)汛期各单位的白天、夜间值班电话应设专人责任看守,24小时有人值班,指挥部的领导及成员单位的领导移动电话应保持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二) 学校应按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质及器材。

(三) 学校校医室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

(四)车辆应保证完好运行状态,并随时出动参加抢险。

(五) 要加强师生员工的汛情安全常识教育,懂得水灾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学校要按本校汛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演练。

(六) 学校要加强对危房及其它房舍使用情况;学生食堂卫生、食品采购、加工、卫生消毒设备配备情况;学校楼梯、走廊、护栏、围墙、门窗、厕所、体育设施安全情况;学校车辆检修使用情况;人员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学生宿舍一楼铁栅栏是否拆除;电器、设备、线路检修管理情况;校内水泥沟及校外周边水沟、涵管是否畅通情况;对校舍位于低洼地势、山旁、河沟和水库附近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的区域及中小学生往返地段,要进行详细认真地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九、后期处置

学校汛情抢险救援总指挥部协调上级有关部门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青州市谭坊镇赵坡小学

2011.5

第三篇:国土资源系统1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系统2018年汛期地质灾害

防灾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系统200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总结2007-02-01 11:07:18

2006年,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灾的各项措施,取得了较好的防灾成效,得到了省政府领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地质灾害情况

1、降雨情况

今年,我市11个县区多次遭受暴雨袭击,1—9月全市平均降雨量为 ,其中汛期为。5月上旬、下旬和7月中旬,全市出现了三次较大的强降雨过程,其

中:5月5日至7日,全市平均降雨量达,降雨最大的新田、宁远达167mm。5月24日至28日,全市平均降雨量达,降雨最大的道县、江华达183mm。特别是7月15日至17日,受强热带风暴“碧利斯”的影响,全市普降暴雨,局部大暴雨,平均降雨 mm,蓝山、宁远、江华、双牌、江永等5县降雨量超过200 mm,江华县湘江乡一带达 mm。强降雨给我市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受灾群众达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达万公顷,倒塌房屋3285间,受损房屋18866间,直接经济损失共约亿元。

2、地质灾害情况

受降雨影响,我市发生了较为严重的地质灾害。据县区上报的情况统计,全市发生了579处较大地质灾害,其中滑坡342处,崩塌180处,泥石流42处,地裂缝11处,地面塌陷4处。因地质灾害倒塌房屋919间,破坏公路5310米,损毁农田1113亩,直接经济损失3150多万元。由于预报分析准确,转移群众

及时,应急措施得当,全市没有因地质灾害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主要的防治工作与成效

今年,我们按照 “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防灾制度,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1、未雨绸缪,扎实做好防汛抗灾准备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条例,广泛宣传防灾知识。今年来,我市国土资源系统把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次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同时,我们充分利用“” 世界地球日、“” 世界环保日、 “”全国土地日等重大节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展览地质灾害图片和举行知识竞赛,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4000余条。今年的宣传工作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既营造了一种良好的地质环境工作氛围,增强了全社会的地

质灾害防灾意识,又赢得了市委、市政府对地质环境工作特别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二是切实贯彻条例,及时编制防灾方案。今年4月3日,我们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永州实际,及时编制了《永州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了今年市级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了各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测人。各县区场也编制了相应的防治方案。

2、夯实基础,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落实点上防灾预案

我们按照省厅关于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已建立的群测群防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切实落实了基层的防灾责任。目前我市已基本建成了约500余人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为全面了解和收集灾情信息提供了保障。依靠这一网络,今年全市成功预报地质灾害3处,及时组织150名受威胁的群众安全撤离。如5

月26日道县四马桥镇卜石塘泥石流,由于地灾监测员黄费柱及时发现发灾前兆,为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防灾决策赢得了时间,保护了受威胁的112名村民和学生的生命安全。

3、政府组织,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巡查

进入汛期后,为摸清各重大隐患点变化情况,督促各县区落实防灾措施,应我局请求,5月15日至20日,市政府牵头,国土、水利、交通、建设以及地勘等部门组成4个巡查组,对市级重点防范的23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巡查,基本掌握了重大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巡查结束后,对7处存在重大隐患的地质灾害点,及时向县区人民政府发出险情通报,督促落实防灾责任。今年汛期,市里确定的23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没有一处发生险情。

今年,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46处,根据各个隐患点的实际情况,逐一制定了点上防灾预案,明确了防灾措施,

落实了防灾责任。全市新设警示牌46块,更换坏损警示牌28块,发放防灾明白卡1500余份。

据初步统计,全市共组织巡查600余次,排查险情131处,紧急转移群众1831人。

4、科学防灾,认真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今年,在充分利用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和省气象台开展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我局与市气象部门密切配合,成功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共发布预警消息16期,成功预报3期。

一是通过电视媒体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消息。7月中旬,市电视台三个频道的《天气预报》栏目插播了我市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消息。

二是开通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消息短信群发业务。通过网络向市级领导、县区长、县区分管领导、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县区国土资源局和乡镇国土所

的工作人员以及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员,发布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消息短信,共发布手机短信3100多条。

三是通过电话传真准确发布地质灾害预警消息。为确保防灾信息能及时传送给每一个防灾责任人,我局除通过电视、手机短信发布防灾消息外,又电话督促县区主要负责人切实抓好落实。

通过以上措施,真正做到了电视上有图像、手机上有短信、电话里有通知,收到了较好的防灾效果。5月6日的第2期预警消息成功预报了双牌县上梧江乡平漯村滑坡。5月25日的第4期预警消息成功预报了道县四马桥镇卜石塘村泥石流。7月14日的第11期预警消息成功预报了江华瑶族自治县小圩镇练江村韦家寨滑坡、双牌县茶林乡白水岭村滑坡等地质灾害。

5、常抓不懈,坚决落实地质灾害防灾的各项制度

认真落实了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应急调查等地质灾害防灾制

度。汛期,市局克服经费紧张、办公场地狭窄等困难,设立了专门的值班室,并添置了一些应急调查设备。市县两级均实行了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做到了24小时畅通,确保了防灾指令和灾情信息及时上传下达。汛期,市局不但要值好班,还经常对县区局的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如迎战“碧利斯”暴雨期间,市局工作人员,日夜坚守在值班室,三天三夜没有回过家。

各县区国土资源局的同志更是付出了艰辛的劳动,有的工作人员日夜奋斗在防灾抢险第一线。如 5月26日,道县四马桥镇卜石塘村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晚上9点,正在长沙出差的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朱宗炳接到灾情报告后,连夜赶回发灾现场指导救灾抢险,并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现场值班。朱东晖、李旧元等四名工作人员轮流在该灾害点不间断值班20多天,直到灾害隐患基本消除,他们才拖着疲惫的身躯离开。7月16日,江永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唐德

富,放不下全县最大的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源口乡大田村滑坡,为了100多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他带领工作人员住进了大田村,在点上现场值班两天一夜。

6、合理调度,适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今年,三次大的强降降雨过程,我局均及时作出发灾的预报,并要求各县区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如7月15日,“碧利斯”台风直逼永州,我市防灾形势十分严峻。晚上6时的防汛会商会上,市委书记曾庆炎根据雨情水情分析指出,这次迎战台风暴雨,重点是防范地质灾害,尤其要加强对市里确定的23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范,并将23处隐患点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会后,市长龚武生及其他25名市级领导带领工作组火速奔赴11个县区,亲临防灾一线,督查防灾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指挥防汛救灾。

15日晚上7时,我局局长秦坤同

志接到汛情报告后迅速赶到办公室,亲自给各县区局长打电话,要求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力以赴抓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以正式文件把防灾要求下发到各县区国土资源局,以指导基层的防灾工作和督促县区落实防灾责任。

7、及时排险,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处理

今年,全市共派出调查人员170余人次,对45处较大的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了实地调查,提交了45份调查报告,为政府防灾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其中,市本级先后10次派出调查组,对10处地质灾害进行了实地调查,提交了10份调查报告。

5月29日至30日,市政府副市长程晨曦亲自带队,组织政府办、国土资源、水利、交通、规划建设、民政等部门,对零陵区邮亭圩镇梅江村地面塌陷、道县道江镇文化路滑坡、江华县蔚竹口乡蔚竹口村滑坡等地质灾害进行实地调

研,深入地灾一线解决问题。6月16日至17日,市政府督查室按照我局地质灾害调查报告提出的意见,派员对部分县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8、严密防范,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灾工作

根据省厅的要求,我局切实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的防灾工作,特别是厅领导亲临我市指导防灾工作后,使我们对矿山地质灾害的防灾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要求各矿山在暴雨或连续降雨时,停止井下作业,迅速撤离井下人员。同时,加强对矿渣废石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的防范。正在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项目在强降雨时段必须停止施工,防止施工项目出现伤亡事故。已竣工的项目要严密监视工程的稳定状态,出现险情,迅速撤离受威胁的群众。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地质灾害底子急待查清

目前,我市仅有祁阳、东安、零陵、

道县等4个县区完成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冷水滩区完成了三乡镇一城区的工作任务,其余6个县区还未开展此项工作,其中还包括隐患较多的双牌县和江华县。由于大部分县区尚未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导致全市地质灾害底子不清,防治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请省厅在安排此类项目时给予倾斜。

2、地质环境业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我市地质环境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与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尚不相适应,影响了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省厅加强对基层地环工作人员的基础业务培训。

3、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严重不足

全市现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900余处,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急需治理,而目前完成治理的隐患点只有7处,治理任务艰巨,治理资金缺口很大,请省厅对祁阳县七里桥镇长寿亭村滑坡、

金洞林场内下分场内下村滑坡、双牌县麻江乡白水岭村滑坡、江华县蔚竹口乡蔚竹口村张家组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给予以支持。

第四篇:××村汛期山洪灾害防灾预案

为了防止和减轻汛期山洪灾害的危害,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山洪灾害防治条例》及省、地、县地矿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加强汛期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乡山洪灾害及隐患的现状,特定本防灾预案,本预案所称山洪灾害主要指滑坡、崩塌(包括河流崩岸)、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对人类活动构成危害的突发性山洪灾害。本预案编制和实施地基本原则是: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救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保证重点;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一、全村山洪灾害的现状

我村是山洪灾害的易发区和多发区。近几年来,每到汛期都程度不同地发生了小规模山体滑坡、崩塌等山洪灾害,致使一些地方出现了民房倒 、农田山林被损等山洪灾害及较大的山洪灾害隐患。1998年汛期,因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全县普降大暴雨及特大暴雨,降水量达历史最高水平,导致全村出现各种规模的山洪灾害点及险情点5多处。经省水文工程山洪大防对我村调查。

二、本年度汛期山洪灾害趋势预测和重点防护区

(一)山洪灾害趋势预测

综合气象及有关方面的预测意见,结合我村山洪灾害点及险情点山洪环境及分布情况。预测我村现已形成的山洪灾害点及险情点,只要在雨量集中的情况下,就很容易形成严重的山洪灾害。所以,防灾任务依然不很艰巨,千万不可思思麻痹、掉以轻心,要以更警惕的思想、更周密的部署,更扎实的作风、更得力的措施,深入细致地做好今年汛期的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全村山洪灾害监测预防重点

1、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山洪灾害区段。 黄岗村岭下组

2、重点山洪灾害点、危险点:重要山洪灾害点共1处,危险点共1处。

除以上列出的监测、预防区段、点外,还必须加强对新修公路劈山形成的陡边坡的监测预防工作,以免形成新的山洪灾害及险情。

三、山洪灾害的主要防御措施

(一)开展汛期调查和汛期应急调查

1、汛期调查:要在现已完成的山洪灾害调查基础上,对了解掌握的山洪灾害的新情况、新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核查内容为新发现点的位臵、类型、规模,并及时将情况整理上报至乡政府。同时应对发现点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及时掌握灾害发展的动向。

2、汛期应急调查:在汛期一旦发现重大险情或山洪灾害,应按有关规定,除立即向乡人民政府及县国土资源局速报外,还应作出应急处理,并协助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灾害的应急调查工作。

(二)搞好应急准备和临灾避险工作

1、凡划定为山洪灾害预警点的危险地段,应派专人到现场加以监测和防范。

2、各山洪灾害预警点所在村要成立防灾领导小组,制定避险、抢险、救灾方案,组织救灾力量和筹备必要的物资器材。

3、应及时做好险区人员撤离,财产转移的准备工作和重要设施保护工作,并详细规定和明确各灾害预警点的临灾警报信号及人员撤离、财产转移的路线。

(三)圈定隐患点、危险点监测范围

对已划定为重点监测防治的山洪灾害隐患点、危险

点,应针对有可能发生灾害的范围,实行规范化的动态险情监测,对可能造成严重威胁的地段,要在该地段外围或路口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威胁到村庄、农田、水库、公路和其他重要设施等,要制定避险防护方案;严禁在监测范围内从事容易诱发山洪灾害的各种活动。

(四)落实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责任

1、建立和完善村、组两级监测网络,按照群测群防的要求,由行政首长负责,层层成立灾害监测机构,应指派有关领导和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重要隐患点的监测工作;村委会应按照工作要求,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本村范围内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必须明确各重要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责任单位和监测责任人。

2、负责监测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开展动态监测,做好监测记录,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并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山洪灾灾前兆信息,保证信息畅通,为政府发布临灾预报提供依据。

3、村辖区内的重要灾害隐患点应确定专人负责,设立固定的监测标志,监测数据指定专人汇总上报乡政府办公室,并按照表三明确的监护责任人做好痴、呆、病、残、老人的监护工作。

(五)加强灾害的预防、预报、预警

1、对已划定为山洪灾害重点监测、防治的隐患点、危险点都必须认真落实预防措施,并积极创造条件立即进行治理;暂时没有条件治理的,应针对可能诱发因素,采取简易应急措施加以防范,以遏制、减缓险情。尤其对工程建设引起的山洪灾害隐患点,应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和监督有关单位或个人及时治理。

2、建立山洪灾害险情预报制度。汛期山洪灾害险情预报每月通报一次,重要险情随时速报。

(六)及时组织有效的抢险、救灾

重要灾情险情发生后,要立即按既定方案和分工,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1、抢险救灾队伍要从速进入现场,抢救压埋人员,协助进行工程抢险。

2、卫生部门要立即组织医务人员进入现场急救伤员。

3、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转移安臵和抚恤工作。

4、公安部门要切实维护灾害发生地的公共秩序。

5、交通、水利、通信、电力、建设等部门要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基础设施。

同时,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好善后工作,搞好伤亡人员统计、灾害损失评估、提出灾害治理措施,在5日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交抢险救灾情况报告。

四、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1、汛期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汛期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村决定成立黄岗村山洪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汛期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抗洪救灾的总体部署和统一指挥。

2、广泛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广大干群的防灾意识和技能,形成全民动员、群测群降群治的工作格局。

3、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山洪灾害防治条例》,坚持依法管理,照章办事,切实保障防灾工作情况及时上传下达,确保政令畅通,要维护防治设施,违反《办法》的行为要依法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4、对在山洪灾害防治管理和抢险救灾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山洪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向

县政府提出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汛期山洪地质灾害工作评价

山洪地质灾害工作结束后,应对山洪地质灾害预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山洪地质灾害预案加以修改和完善,对山洪地质灾害工作的各方面和环节进行点评、分析、评价。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山洪地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并提高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山洪地质灾害工作。

六、本预案的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篇:地质灾害预案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2 组织体系和职责

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出现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国务院可以成立临时性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 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国务院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国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区、市)、市(地、州)、县(市)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3.1.2 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 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2.3 “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3.2.4 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3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3.1 速报时限要求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3.2 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5 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订应急防治措施。

5.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5.3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市(地、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县(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县(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5 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6.2 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6.3 应急技术保障

6.3.1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3.2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国土资源部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6.4 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5 信息发布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发布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6.6 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7 预案管理与更新

7.1 预案管理

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7.2 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每年评审一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或更新后报国务院批准。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8 责任与奖惩

8.1 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8.2 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地震应急演练疏散下一篇:打造优质高效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