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监测制度范文

2022-06-15

在当今社会,我们在很多情况下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或行动准则,也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规章制度或一定规格。那么如何制定相关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传染病监测制度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传染病监测制度范文

传染病监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为了提高医生传染病病例的敏感性,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制定本制度。

一、传染病的报告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报告”的原则,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传染病的法定报告人,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凡属法定传染病中的甲、乙、丙类传染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时限及时准确地做好疫情报告。

1.发现传染病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时,无论患者是否为本地户藉,是否为本地常驻人员,均应报告。

2.首诊医生负责制,医务人员在接诊时,收治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人,应于2小时内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并填写报告卡,对乙类丙类传染病,在24小时内进行报告。

3.按《传染病报告卡》的内容填写

三、防保科每月收集,检查核对传染病报告情况。

四、新参加工作的医护人员和实习人员须进行培训。

五、疫情报告人员和防保科工作人员对传染病疫情保密,不得泄露疫情。

六、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报告各类传染病。

第二篇:传染病信息网络监测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二、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三、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薄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四、坚持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全员登记制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立即电话报告信息科,信息科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局。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于24小时内报告信息科。

五、信息科负责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报工作。定期对各科进行核对、自查,发现问题按医院有关规定予以奖惩。各科.上报的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第三篇:传染病监测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监测是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及影响因素进行有计划地、系统地、连续地观察,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用于指导和评价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要切实加强传染病监测的组织管理,做好技术、相关设施及设备、人员的落实。

二、要按照卫生部、省、市各种传染病监测方案或工作指南,明确信息的分发和使用,及时下发和学习有关病例定义和分类、病例的报告要求(方式和程序及原始报告和报表格式)、病例的调查和标本采集、数据管理和分析、信息利用(发布、反馈和上报)、监测中各级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等内容、监测系统绩效的绩效的指控指标等。

三、根据各种传染病监测方案,结合实际,科学的确立监测哨点和人群,明确监测对象和监测方法,严格遵守程序,规范报告、调查、分析、通报、预测和检索传染病疫情,大力提高监测覆盖范围和监测频率。

四、有计划地开展监测系统内各级人员的系统培训,提高工作水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工作行为,实行奖惩制度,定期开展督导、考评和评价。

五、传染病疫情报告按《传染病防治法》报告的内容、方式、程序,及时登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实施网络直报。

六、法定传染病和因病死亡及国家调整的综合疾病监测按照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要求进行,充分发挥其对法定传染病疫情的校正和补充作用。

七、救灾防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要遵循应急、预警、常态管理的结合,当自然灾害发生和灾后一个时期内,积极收集、分析与报告传染病疫情及有关因素,果断采取救灾防病措施。及时发现和掌握传染病暴发和流行、中毒在内的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提供预防控制信息支持。

八、根据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不明原因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HIV、脊髓灰质炎、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等监测方案要求,加强监测系统建设,更新和补充检测设备仪器,完善设施,强化人员培训,提高操作技能,主动开展监测和实验室检测,提高监测灵敏性和特异性。

第四篇: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疫情报告是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中的主要环节之一,为了加强我院疫情报告,做到及时、准确,不漏报、不错报、不瞒报、不缓报、不谎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疫情管理制度如下:

1、全院每个医务人员均为疫情报告责任人,都有法定传染病报告的义务。对发现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向卫生防疫站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禽病毒、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各临床科必须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如实按要求项目进行填写,不得缺项、漏填。

3、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报信息科,住院病人还需在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和病历中登记或记录。

4、信息科负责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收发和核对,设立传染病报告总登记簿,统一填报有关报表,并在规定时限内实现计算机网络直报。

5、如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由责任报告人报告科主任,科主任立即向信息科报告,信息科负责向院领导报告,由院领导在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向卫生局报告。

6、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7、医务科、信息科、预防保健科负责对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每月第三个星期的星期四下午由医务科召集疫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我院的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报告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门诊日志;②住院传染病登记簿;③信息科传染病报告总登记簿;④病历;⑤检验科相关检验结果的登记簿;⑥计算机网络直报的情况。由信息科负责对检查结果进行如实登记。

8、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情况如有发现瞒报、缓报、谎报,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于检查发现未按要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予每次罚款十元,一年之内累计达3次(包括3次)以上者,考核不予评优、评先进,并扣发全年劳务费的30%。

①责任报告人漏报、缺项报,未按要求及时报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②未及时进行相关信息(特别是门诊日志和住院传染病登记薄)的登记、网报的; ③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9、本制度自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xx医院疫情报告管理小组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第五篇: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的制度与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要求,为更好地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法定传染病病种 第二条:甲类传染病:鼠疫 霍乱

第三条: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

第四条:丙类传染病:手足口病、黑热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丝虫病、包虫病、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第三章:监测、报告管理

第五条:首诊医务人员,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定传染病、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下列规定报告:

1、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可疑病例的报告按《霍邱县二院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方案》进行报告。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食物、重大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立即上报防保科或行政值班。

3、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疑似病人时,立即上报防保科并上报传染病报告卡。

4、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及伤寒副伤寒、立即、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时,正确、完整填写传染病报告并在当天下午3:00前上报防保科。

5、对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要做到分型报告,艾滋病感染者也需报告。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片+、菌培+、痰检-和未痰检四类。

第四章相关人员职责

第六条:医院成立报告管理小组:由医院领导、防保科、临床科、检验科、放射科人员组成。管理小组检查、督促、奖惩信息报告工作。张宁是网络直报员。

第七条门诊医生:职业中毒按《职业病防治法》诊断标准执行,诊断慎重(疾病名称后加“?”),确诊由县疾控中心诊断。发现肺结核或疑似病人应填报肺结核转诊通知三联单,一份交病人,一份与传染病报告卡一同上报,一份留底。所有报卡按规定时限报防保科,信息报告各种资料到防保科领取。

第八条:放射科落实负责人员,正确、完整登记当天发现的传染病(陈旧性肺结核除外的肺结核球、可疑肺结核病人等)。

第九条:检验科落实负责人员,正确、完整登记当天发现的传染病。 第十条:药房:不准配用于肺结核的药物

第十一条:防保科负责信息报告的资料收集和发放工作。

第十二条:防保科接到第五条中的

二、三款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每月一次检查,核对临床科、放射科、检验科等门诊日志。 第五章:奖惩

第十三条临床医生发现肺结核或疑似病人应填报肺结核转诊通知三联单,每转诊一例,奖5元(以上级核实为准)。对信息报告完成好的科室和个人以奖励。

第十四条违反信息报告制度,漏登、漏报、迟报、误报、违反肺结核用药、配药规定者,发现一例处50元罚款。并承担因违反本制度引起的相应后果。 第六章:报告流程

第十五条:责任医疗卫生人员→预防保健科→医院指定领导→霍邱县疾控中心→霍邱县卫生局→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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