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与中国书法文化

2023-02-09

第一篇:红楼梦与中国书法文化

红楼梦与中国诗性文化

摘要:诗是观察人类心智历史与人文精神的一个特殊角度,诗乃天地之心也,中国“文化心灵”的心之最精妙处,便在于诗,所以说,中国文化是一种诗性文化。而《红楼梦》这部著作,虽然讲述的是古代皇家大族高门大墙之内日常生活为主的作品,却是一部荡溢着诗情,透显着诗化意境的诗化小说。《红楼梦》的诗性美,从书名的深沉蕴藉,到艺术形象的抒情性;从诗词曲赋的大量运用,到结构抒情化、描写超常化和意境化等方面。《红楼梦》是由无数这样的具体综合起来深化为诗化小说和优秀艺术的。

关键词:红楼梦;诗化小说;诗性美

中国的诗性,自古有之。中国人以诗性为心,伴随着诗性的逐渐增长,中国的文化也在盛唐达到顶峰,向来以诗为尊的中国在其文明发展的过程中一直伴诗而行。中国的文学上一直有着“诗以言志”“文以载道”的说法,诗是包括在文中,诗就成为了中国文化的精华。作为中国古典时期的颠峰性巨著,《红楼梦》没有讲千古英雄纵横捭阖的征战、豪杰群雄你争我夺的较量,它娓娓讲述的是古代皇族大家高门大墙之内日常生活为主的种种故事,吃饭睡觉,婚丧嫁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些日常生活中具有通俗性、家常性、生活性的故事,顶多带有些官闱秘事性和传奇性。却是一部荡溢着诗情、透显着诗化意境的诗化小说。究其原因,不仅因为它的书名意象、艺术形象、艺术描写中渗透着抒情性,也因为诗词曲赋的大量运用和抒情化的结构以及超常化意境化的描写,令我们古往今来的读者读之如醉如痴、深觉其中特殊的诗意之美。

一、书名意象、艺术形象、艺术描写中渗透着抒情性

《红楼梦》这个书名最富诗意也最深沉蕴藉。它直接来自书中第五回“警幻仙曲演红楼梦”的十二支曲子.是所有书名意义的综合.并因本身是古典诗歌中的特殊意象而具有深刻的抒情性。“红楼”即紫檀木筑就的楼字。借指富贵之家或豪门大室的邸宅。自居易《秦中吟》有“红楼富家女,金缕锈罗襦”旬。韦庄也有名句“红楼别夜堪惆怅。香灯半卷流苏帐”。以《红楼梦》命名。不仅包含了对当日所历所闻的富贵之家中一切青春浪漫女子的追忆.还包含了对世事沉浮、沧海桑田、繁华如虹、人生似梦等更为深邃的思考。正如梦觉主人在《红楼梦序》中所说:“红楼富女,诗证香山;悟幻庄周,梦归蝴蝶。”红楼富女的意象再与庄周梦蝶联系起来.更加韵味深长,小说内容也无不聚焦在书名的抒情性光辉之中。如果说书名作为特殊的意象一开始就把读者引入特殊的诗性回味之中,当我们进入《红楼梦》的艺术世界,纷至沓来的诗性元素便如泉涌般不断出现。艺术形象的抒情性是红楼诗性的重要原因。作者塑造的主要人物形象金陵十二钗都是处于青春时期的美丽女性。年轻和美丽,这本身就是抒情和诗性的核心。作者用“群芳”来形容她们的青春和美貌.她们简直就是春天里引动诗情的各式各样的花朵。作者不仅喜欢用花朵形容她们.更喜欢在她们出场的特殊时刻用诗歌着意描摹她们的美貌、气质特征与美的“神韵”.如描摹黛玉“两弯似蹙非蹙笼炯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第三回),并用美的事物来加以映衬、辅助象征,突出人物外在与精神世界的和谐诗意。比如,黛玉与琴、惜春与画、妙玉与白雪红梅。白雪红梅既是美丽夺目的冬天景致,也是增添诗意的抒情媒介。曹雪芹抓住冰晶剔透的天地中含芳吐红的梅花.来象征妙玉孤高雅沽的个性。和内心深处对美好生活倾心向往的感情。

二、大量的丰富的诗词曲赋的运用

《红楼梦中》,大量的丰富的诗词曲赋的运用是她诗性美的直接体现。《红楼梦》被称为文体众备的小说,她几乎使用了我国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所有传统的和民间的韵文形式,其数量之多也是空前的。据统计,《红楼梦》中的韵文作品有22种,238篇(首)之多。

《红楼梦》以前的小说,其诗词多是游离于情节和人物之外的,甚至有的把情节和人物的描写搞得支离破碎,因而体现不出来诗性美。《红楼梦》的独创性则在于把诗词变成情节和人物发展的组成部分,与叙述文字相得益彰。

首先,红楼诗词作为组成情节、丰富情节、推动情节的元素融合在叙述中。 作品中叙述人的诗词,不光是为了抒发作者的情怀,而是为了丰富和推动情节。如开篇的“满纸荒唐言”一首和结尾的“说到心酸处”一首,就绝非一般小说的俗套所能比拟的。脂评在谈到“满纸荒唐言”一诗时说它是“第一首标题诗”,并说:“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评点派红学家洪秋蕃说:“‘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谓荒唐言中皆辛酸之泪,非无故而为此谰言也。又云‘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谓世之读书者不窥底蕴„„亦痴人之痴耳。”这说明“满纸荒唐言”一诗不仅总领故事,提起全篇,而且兼有提醒读者、设置悬念的作用。如果我们再与书末的“说到辛酸处”一首对着看,此作用则更明显。洪秋蕃称后者为“总结诗”,并说:“到底出于含蓄之笔”,“读是书者总宜细心潜玩”。那么,前者标题,后者总结,前有提醒,后留余味,则此二诗在情节发展中的作用可谓大矣。

书中人物吟唱的诗歌,也都具有丰富发展情节的作用。如跛足道人唱的《好了歌》和甄士隐的《好了歌注》,不仅全盘否定了封建末世所反映出来的追求目标和道德风尚,也不仅流露出作者的一切皆空的虚无主义思想,而且还预示了全书的情节走向,虽然不像脂评说的那样句句落实,但总体上确有推动情节的作用,正如评点派红学家王希廉所说:“跛足道人《好了歌》及甄士隐注解,是一部红楼梦影子。”

此外,像《红楼梦》十二支曲的“大有深意”,《葬花吟》的“似谶成真”,怀古诗的“伤古悼今”,甚至咏白海棠、咏菊花等诗作,也都或多或少地在情节布局中起到微妙的作用,就连一个谜语、一副楹联也常常预示着全书的发展趋向。

总之,红楼诗词融入情节(诗词即情节)必然给叙述带来诗意。诗化于情节,带来情节的诗化,作用于读者的则是诗性的美感。

其次,红楼诗词还被用来作为一种艺术手段塑造人物。

曹雪芹具有诗人的气质,他在描写人物性格的发展过程中,常常自觉不自觉地以诗词、骈文等来突显和点化,既使人物栩栩如生,又使描绘渗入了感情。如:用骈文刻画人物肖像,以诗句来烘托人物的心情,以诗句来点染人物的结局,等等。这些虽是我国话本、章回小说的传统,但曹雪芹并未滥用旧套,而是别出心裁,自出机杼,即使引用别人的诗句也是恰到好处,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以人物自己作的诗来刻画人物自己的个性,这是《红楼梦》的创造。《红楼梦》中的人物,特别是红楼女儿能写诗,能起诗社、限题吟诵,这本身就具有诗意。诗,净化了红楼女儿的品格,表现了她们的才气、灵气、稚气和水一样的清纯的灵魂。黛玉、湘云、宝钗、探春等自不待言,就是香菱也能在黛玉的指导下“自学成才”,而使其品格脱离了俗人的层次,而成为名副其实的“根并荷花一茎香”的香菱了。不仅如此,红楼人物所作的诗词还是人物的自我写照、自我塑造,使人物性格个性化、鲜明化、丰富化。比如:同是填柳絮词,湘云填的豪爽俊逸,宝钗填的浑圆功利,而黛玉填的则是哀怨缠绵,柳絮词本身就塑造了不同的性格。李纨是书中“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典型,所以就吟出“精妙一时言不尽,果然万物有光辉”等较低层次的诗句,而王熙凤本来不识多少字,又无诗情,所以只能作一句“一夜北风紧”。此外, 如第一回贾雨村所吟的诗与对联,活画出一个野心勃勃、待价而沽的封建官僚的心理。第十七回宝玉在大观园所题对额,使一个天资聪颖、才华横溢的翩翩少年跃然纸上,相比之下,贾政这个酷爱读书,大有祖父遗风的才子,却是捻断髭须,只字未成。这个贾府的大才子,原来只是一个不学无才的泥做的“禄蠹”而已。

以诗词表现人物是人物诗化的一个方面,诸如:黛玉的超群脱俗,宝钗的娴静淑雅,湘云的豪爽超拔,妙玉的孤傲高洁,都能从她们所吟的诗词中表现出来。人物性格与其诗词水乳交融,既是理解红楼诗词的关键,又是评价红楼诗词的主要标准。有的论者贬低红楼诗词的价值,认为它似乎没有什么传世之作,这是值得商榷的。曹雪芹如果离开人物性格来炫耀自己的诗才,岂不是流于“开口‘文君’,满篇‘子建’”,“在作者不过要写出自己的两首情诗艳赋来”的旧套了吗?“非不能也,屑而不为也。”(脂评)

三、诗歌的超常性的艺术手法的运用

诗歌的艺术手法的特点或作用基本上可以说是表现“超常”的,诸如:比兴、夸张、通感、象征、变形、扭曲、错位以及多时空、朦胧、自由联想等等,都是表现“超常”的。诗歌用这些手法使它的意象、情感、思维都超出常规,这样才能有诗情画意。清人刘熙载在《艺概》中说:“文所不能言之意,诗或能言之,大抵文善醒,诗善醉”,即由于诗的超出常规,却能表达出文章所不能表达的思想情感。台湾诗人余光中也说过:散文像走路,诗像跳舞;散文像水,诗像酒;散文像说话,诗像唱歌(大意)。这都是说诗的超常性。所以,当代著名学者孙绍振说:诗要使情感越出常规。诗追求超常、错变,是趋向成熟的表现。因此,超常性是诗的艺术手法的特点或作用。在中国文学史上,这些表现超常的手法是很少用于小说的。《红楼梦》的独创性恰恰在于这些超常性的诗的艺术手法的运用上,因而也就具有了诗性美。

问题还不仅仅如此。《红楼梦》在这方面的独创性还不仅表现在运用神话、梦境使情节离开现实(《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等都这样做了),更重要的是在现实的日常生活的描写中表现某种超常性,它能把笔控制在常规的边缘、似与非似之间,使情节既符合现实又有某种变态,表现了曹雪芹高度的艺术分寸感和艺术辩证法修养。

《红楼梦》中有许多交待是模糊的。如:《红楼梦》写的是哪个朝代的事?大观园在北京还是在南京?红楼女儿缠足没有?乃至于时令、年龄、穿着等等,都给人留下许多谜。这实际上是运用了诗的变形朦胧的写意手法。当你读完它的栩栩如生的贴近生活的艺术描写时,你又确信它写的就是中国18世纪的封建社会,就是满清的贵族家庭。有时,作者进行一些变形、扭曲。如:潇湘馆的千百竿翠竹能不能生长在北方?稻香村的几百株杏花能不能在秋天“喷火蒸霞”般地开放?这似乎值得研究。然而,这些描写是那样的含义深刻,与人物性格是那样的契合,又是那样的诗意盎然。人们受了它的感染之后,也就不再去思考它是否违背细节真实了。

照书上描写推算,林黛玉进贾府时才

六、七岁。

六、七岁的小女孩能不能表现出“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这似乎有些超常。然而在阅读的时候,谁也没有感到这样写象娃娃演京剧那样滑稽好玩,而是深深地被这些描写的绵绵诗情所打动。

变形的诗歌创作手法突出地表现在人物塑造上。曹雪芹不仅善于描写人物的常态,而且还非常善于描写人物的变态。通过变态描写,深刻地揭示了人物性格。但这种变态又不是精神失常,而是处于精神分裂与常态心境之间,所以它既是现实的,又是诗意的。

这最突出地表现在宝黛的痴情上,《红楼梦》中称之为“痴病”、“呆病”。如贾宝玉的摔玉、砸玉、痰迷、疯颠;林黛玉的剪香袋、绝粒、迷本性等等,都属于变态描写。第五十七回,紫鹃用“林妹妹回苏州”来试宝玉,作家用诗歌的变形手法淋漓尽致地表现出宝玉对黛玉的痴情。按一般理解,宝玉的表现:出汗、眼直、流津、手冷等等,以至于说:“除林妹妹,都不许姓林的!”把自行船工艺品当成载林妹妹的真船,把紫鹃留在身边林妹妹就走不了等等都属反常,但又不是精神失常。书上还让太医诊断为什么“痰迷之症”。通过这一变态描写,道出了亘古未有的痴情。

在小说后四十回,这种描写更精彩。“续作确是相当善于写这种精神状态的异常化。”第九十六回写宝黛在迷本性的情况下见面。两人相见,礼节全无,“也不问好,也不说话,也无推让”,只是面对面的傻笑。后来黛玉说道:“宝玉,你为什么病了?”宝玉笑道:“我为林姑娘病了!”这些行动、语言把在场的袭人、紫鹃吓得目瞪口呆。但这决不是精神失常的病态表现,读者从这里看到的是除却封建礼教外衣的赤心和真情。正如王蒙所说,这表现了宝黛的“心贴心,心哭心,心换心的刻骨铭心的境界和体验!”

第六十二回写湘云醉卧芍药裀也用了许多诗歌艺术手法,意、象错接,感觉错位,夸张象征,出乎预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写得情景交融,物我合一,透露出浓重的诗情画意。就连构思也是诗化的。可以说,除了诗人,很难设想会设计出这样一个场面。按照常理,一个贵族小姐怎么会像醉汉一样躺在石头上睡着了呢?而且还是“满头脸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而且还是“用鲛帕包了一包芍药花瓣枕着”,口中念念有词;而且还有“一群蜜蜂蝴蝶闹嚷嚷的围着”,你可以想象这是锦心绣口的史湘云吗?武松还差不多!但仔细推敲起来,在大观园的特殊环境里,在庆生辰的宴会后,又是史湘云这样的性格,加之“原是纳凉避静的,不觉因多罚了两杯酒,娇娜不胜,便睡着了”的心理描写,就又会觉得这样描写既合情合理又诗意盎然了。

贾珍与秦氏有染,作者采取了隐蔽的变形手法进行描写。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后对贾珍的描写真是一绝。总的看来,作者并未进行出格的变形:悲痛是人之常情,哭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但总给人一种不正常的感觉:贾珍对秦氏来说,是翁非婿,哭而至于像“泪人一般”,悲痛而至于用杖,令人觉得反常而又不好说出口。这真是“象外之象”,“意在言外”,“有不可言之理,不可述之事,遇之默会于意象之表”,实在是绝妙之极!

读《红楼梦》,我们经常在感愤涕零之余,拍案叫绝之后,提出“这可能吗?”的疑问,但未及和别人讨论,却又自我否定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成功地有分寸地运用了超常的诗歌艺术手法的结果,使读者在似与非似之间得到了诗性的美感享受。

四、描写的意境化

描写意境化,能使读者受到诗情画意的感染,这也是我们读《红楼梦》的共同感受。

意境,这是中国古典美学术语,发展到今天,亦是多义的、涵盖很广的范畴。按一般理解,所谓意境即意与境的统一交融,达到主客观统一的艺术境界,即司空图所说的“思与境偕”,王国维所说的“意与境浑”,王夫之所说的“情景各为二,而实不可离,神乎诗者,妙合无限”。

诗,正如王国维所说“以境界为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但意境(或曰境界)并不为诗歌所独有。从史的方面看,它虽起于诗歌,但散文、戏剧、绘画、舞蹈也都讲意境,即在中国古典小说中描写意境化也不是自《红楼梦》始,只不过《红楼梦》意境化描写更普遍,更有诗情画意,更有新鲜性、跃动性和层深性。

王国维在谈到词境时,把意境的描写分为写境和造境两种。他说:“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写境,就是以写实手法构造意境;造境,就是以变态手法构造意境。下面我们就从这两个方面来谈谈《红楼梦》的描写意境化。

写境,即以写实手法描写意境。这在《红楼梦》中是最普遍、最成功的意境化描写,几乎是充满全篇。这种意境的特点是细腻逼真,妙合传神,诗情洋溢在字里行间。《红楼梦》在景物描写上创造了很多令人神往的意境,例如:芳园白雪、槛外红梅、潇湘竹韵、黄昏秋霖、中秋笛声、菱洲残荷等,无不写得新鲜别致,优美动人,而且是“思与境偕”,情景交融。但一般来说,这还不是《红楼梦》意境描写的独特性成就(《红楼梦》以前的白话小说已经这样做了)。《红楼梦》的独特之处在于:在常态的叙述之中,在事件、人物的如实描写中创出诗的意境来。这方面的成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作者很善于选择独特的生活细节来点染人物的诗意。前面谈到过,让红楼女儿吟诗、起诗社、赴诗会,这本身就有诗意。此外,像莺儿编花篮、智能儿倒茶、玉钏尝莲叶羹以及妙玉品茶、龄官画蔷、香菱换裙、晴雯补裘等等,都起到了类似于诗歌的著一字而境界全出的作用。第二十七回写薛宝钗金蝉脱壳的情节。作者在叙述时没有让宝钗径直走向滴翠亭,而是巧妙地让“一双玉蝶”引着她去。这双玉蝶“大如团扇,一上一下,迎风翩跹”,“忽起忽落,来来往往”,引得宝钗跟着它追扑,以至于“香汗淋漓,妖喘细细”,这才来到了滴翠亭。这扑蝶的细节既适应了情节发展的需要,又描摹了宝钗的青春活力,也透露了浓重的诗情画意。

其二,作者在叙事写人中很善于烘托渲染。用其他意象加以烘托,产生一种立体弥漫效果,这是中国诗歌意境化的传统手法。正如刘熙载所说:“山之精神写不出,以烟霞写之”。如:二十六回写“黛玉泣花阴”以“宿鸟栖鸦”、“飞起远避”来渲染;六十二回写湘云醉卧芍药裀以“一群蜜蜂蝴蝶闹嚷嚷的围着”来渲染;五十回“宝琴立雪”以仇十洲的《艳雪图》渲染之,等等。

其三,在意境中配以恰当的诗句。如上述“黛玉泣花阴”的意境,作者在用“宿鸟栖鸦”渲染之后,写道:“正是:花魂点点无情绪,鸟梦痴痴何处惊?因又有一首诗道:颦儿才貌世应稀,独抱幽芳出绣闺;呜咽一声犹未了,落花满地鸟惊飞。”使得客观的物境,作者的情意,人物的心境与诗歌化融交织,使意境更加引人入胜。

其四,作者很善于写“意在言外”之境。这在中国诗歌中是高层次的造境法,即古人所谓“作诗之妙,全在意境融彻,出声音之外,乃得真味”。这种言外之意,弦外之响,能给读者留下想象式层深空筐。就写境这个层次说,可以用虚实、断续、明暗、动静的变幻来实现。

由于《红楼梦》“将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敷演”,由于它的主题的多义性,人物的多面性,叙述的不确指性,使得这种“弦外之响”处处皆是,否则作者也不会提醒读者从“满纸荒唐言”中去解“其中味”了。这些,笔者将另文论述。本文所要说的是意境描写中的含蓄空筐。第四十三回宝玉祭金钏,书中未有直接点明。在凤姐生日一片热闹之中,宝玉遍体纯素,一语不发,和焙茗骑马来到荒郊野外,以荷包里散香为香(金钏曾因吃了他荷包里一丸香雪润津丹而致祸),借了香炉,在水仙庵后院的井台上(金钏是投井而死),焚香含泪施了半礼就回来了。在穿堂里又遇着玉钏在那里垂泪(思念其姊),宝玉陪笑道:“你猜我往哪里去了?”(意欲告诉她祭金钏去了)这真是一个绝妙的意境。宝玉的心里已为金钏滴血流泪,但表面又无法说明,连焙茗都蒙在鼓里,但作家又时时有所暗示。这一事境写得亦虚亦实,若明若暗,欲言又止,摇曳多姿,真乃是“四表无穷,无字处皆其意也。”此外,如贾蓉借屏、焦大骂街、黛玉听曲,湘云谈阴阳,宝玉辞行等意境都有这个特色。

作为最能焕发民族文化光彩、最能张扬人性的巨著,<红楼梦》是由无数上述的具体综合起来升华为诗化小说和优秀艺术的。当我们用艺术的心灵去拥抱它.当我们在如痴如醉、如梦如晤的高峰体验和无尽沉静的心灵冥思中品鉴她诗性世界之时,便是在感受《红楼梦》“悲凉之雾,遍披华林”(鲁迅语)的意境.也是在“大哉红楼梦,浩荡若巨川”(冯其庸语)的人生和文化体验中做审美的邀游了。

第二篇:书法与中国文化感悟

选用文章:

书法与中国文化

作者:张琪

摘 要:中国书法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也是中国文化精髓的表现。每一个方方正正的汉字都是艺术的载体。汉字的表意特征使书法营造了一种独特的意境。用毛笔书写汉字是民族独特的审美艺术,是了解一个民族文化的窗口。文章通过对汉字与中国书法的分析研究,希望能够进一步的了解中国书法与中国文化之间紧密的联系,最后通过举例说明书法与中国文化的结合。

关键词:书法;中国文化

中国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在人类文明史中是一个极为独特的现象,原本它就只是对文字的书写和信息的传达,这和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文明中的书写是没有差异的。但是,以书写工具而言,中国的毛笔是一种神奇的书写工具,它的形状是锥形,它的尖、齐、圆的特性决定了不同于其他地区的鹅管笔,由于毛笔的这个圆锥的形状,使得运笔在不同的方向出峰,而表现出粗细不同的轻重变化。而那种鹅管笔就不能像毛笔一样表现出如此多变的变化。书写者在蘸墨的同时已经将宣纸规划,于是方块字就在纸间驰骋,而书写者的意志也在书写的过程中得到了宣泄。这整个的书写过程将中国文化的精髓表现了出来,法国前总统曾经这样评价中国书法:“在中国,书法乃艺中之艺,祖祖辈辈它一直是一个民族的记忆,这种艺术表现形式在我们画与书极少融合的西方文化中,尚鲜为人知,它既使人惊诧,也使人着迷”。写汉字的方式之所以被推崇为“艺中之艺”在于汉字具有独特性,一个单字就是一个符号,全世界的文字也就只有汉字能达到这样的一种艺术的层次,虽然世界其他的文字

同样可以书写的很漂亮,但是由于它们都是一个一个字母组合起来的关系,所以它们看起来就没有方方正正的汉字看起来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汉字虽然偏旁可以写在上下左右各个地方,但是每一个写成的字都有很强的艺术感,所以对于书写者来说写字本身就是一种接受艺术的教养。虽然世界上有很多书写优美的人,但是这和中国书法是不能媲美的,因为书法是对人的性格的陶冶。书写的优美和流利是每个文字都追求的,中国书法区别于其他文字的书写在于意境的营造。每个面对中国书法作品的人即使对书法作品一无所知也会被它的外形和结构所吸引,会把它想像成一幅幅小型的抽象画,这是由汉字的表意特征决定的。正是汉字的这种表意特征,书写者在完善书写技术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追求情景交融的意境之美。因为有意境美的存在所以中国书法在创造初始就在实用之外同时走上了艺术美的方向,成为了表达民族美感的工具。中国书法通过毛笔的运用更好地表现出了上下、有无、虚实、阴阳。在落笔的刹那一个生动的世界便跃然纸上,虽然只有两种色彩但是时间与空间在这一瞬间成为永恒。

一、书法的文化内涵

这样对于书写者来说,书写本身就是对自身的一种艺术熏陶。不同时代的生活习俗、社会文化的信息、科技发展水平,都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方式对书写产生着影响,塑造着文化的品格。中华民族传统的学术思想、宗教信仰、规章制度、风俗习惯、文学艺术,都和毛笔书写的书法艺术密切相关,可以说是对中国文化的一种全面的映射。在中国文化的漫长历史中,毛笔书写满足了在当时的年代里书写文化、记录语言和历史的实际需要,为了书法艺术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精神、艺术的价值取向来看,毛笔书写汉字的书法艺术具有超越实用书写的价值内涵,成为民族独特的审美艺术,是中国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了解中国文化的另一个窗口。

二、书法中的人格精神

病榻上的唐太宗要求儿子给自己寻找《兰亭集序》,他曾经形容王羲之的作品是“尽善尽美”可见唐太宗对王羲之的景仰之情。唐代具有较为完整的书法教育体系。《新唐书》记载书法考试的要求是:“凡书学,先口试,通。乃墨试《说文》、《字林》二十条,通十八为第。”不仅书法学生必修书法,其他专业的学生也要“日纸一幅”。除了考试选拔学生进入书学学习,还为贵族子弟提供到弘文馆接受书法教育的机会。唐代科举制度兴起,书法的优劣就成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之一。唐代的科举制把培养人才和选拔人才合二为一,“楷法遒美”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开启了楷书书写兴盛的时代。当时考生众多,吏部不能一一考察看考生的为人和言行,于是就出现了仅凭书、判的现象。书、判其实是选人判案的两个方面,书写水平就是看他们的书写是否端正,笔记是否优美,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到判案的质量,因此书法又是试判的关键。唐朝在中国书法史上被称为“法的时代”,以书法为依托将知识分子的思想凝聚在“中和之道”上。同时,书法也体现出了一个人的人格,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君子不强的精神,在笔墨书写中可以得到极大的熏陶,颜真卿捍卫了唐王朝的尊严,他的书法是唐代的典范,他的人格是中国人的楷模,反面人物的书法作品单纯从书写美的角度来说是很好,但是和人品结合起来的话,人们是不会接受他们的艺术作品的,因为他们的为人和做事方法与态度不被世人接受,所以他们的书法作品同样被人们拒绝在了书法艺术殿堂之外。

三、书法在清代的发展

到了清代,书法的主流是取法碑版,科举制倡导“馆阁体”,“馆阁体”成为入仕的基础,“黑、大、圆、光”是馆阁体的特点。当馆阁体发展到极致的时候物极必反自然会出现一种新的书法艺术形式—碑学中兴,尊崇北魏的碑帖。书法的审美取向也得到了普遍的改观。

中国文化分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两部分,中国书法既具有精神文化性质,又具有物

质文化性质;既具有心态文化、行为文化的性质,又具有物态文化、制度文化的性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毛笔的丰富内容和深厚蕴涵,是我们的先辈传承下来的丰厚遗产,是中华民族历史创造的结晶。虽然毛笔的时代已经逐渐离我们远去,但曾经作为中国人不可离开的书写用具,至今仍有着活的生命。在毛笔文化中所蕴涵的审美形态、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仍在影响着今天的中国人。

参考文献:

1、《书法作为一种文化》刘守安《新华文摘》2005年第19期.2、《中国书法文化精神》工岳川 新星出版社 2002年版.

3、《汉字与书法文化》姚淦铭 广西教育出版社 1999年7月版.4、《中国艺术精神》徐复观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5、《汉字何以成为艺术》聂振斌 中国书法,1997年4月版.(作者简介:张琪(1987.10-),女,汉族,陕西师范大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

以下是我的感悟:

读《书法与中国文化》有感

谈及书法,很容易就想起那句老话:字如其人。我们的老祖宗真是智慧,简单四个字,就把书法的内涵诠释的淋漓尽致。

小时候,父亲总是要我练硬笔书法,每每实在我玩的正好的时候问我:“今天练字了吗?”。那会儿对练字的感觉就想怕爸爸的巴掌,想想就觉得痛苦。后来初中语文老师也总提倡我们练字,还要求我们每天交一张作业纸,练字便变成了一项学习任务。好长一段时间,提到练字我都会觉得烦,同时也很是嗤之以鼻,总觉得以后是信息时代,电脑打字才是王道,还有谁会慢悠悠的拿笔写字。现在想来,每次看到自己鸡爪子一样的丑字,一阵沮丧后,才觉得:“不听老人言,吃亏在以后”。

硬笔书法还是很年轻的,比起毛笔的历史,便是小巫见大巫了。而毛笔,作为千年来书法所用的工具,更是厚重的历史感和承载感。它就像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在时间的磨砺和生命的积淀中,满满的洋溢着人生智慧与哲学。在五千年中华民族延绵不绝的文化中,书法就是中国文化精神的结晶,承载着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力量与优美。

而且,中国书法仅以黑白、点线为表现手段,就成为“东方艺术美学的核心,中国文化核心中的核心”。这是小线条中蕴含的大智慧。就像我们理工科中学习的那些定理与规律,真正的真理往往就是最简单的公式表现出来的。最美的书法,也是仅仅几个线条描绘出来的。

中国书法艺术对中国文化的诠释深刻而周详,对中华民族精神的体现博雅而细腻。在中国书法文化中,我看到了中国文化中富有生机的精华,更看到了书法艺术中所蕴涵的生生不息的民族精神。

中国也有有句老话说: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即使在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数字时代,中国书法作为中华民族文化和人文精神的载体,还是应该被我们好好对待,好好学习。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书法就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代表。而在碌碌红尘中追名逐利的我们,或许更应该停下脚步,拿起毛笔,去感受那磅礴厚重的历史和五千年不灭的文化精神!

第三篇:《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书法艺术》自序

书法本是传统文化,两者之关系为整体与部分之关系,两者并列成一文题似乎欠通。然我之本意是思考中暂将书法从传统文化中抽出,论其对其他传统文化之依赖,与其他传统文化对它的制约与助益,类似体育运动中之“综合训练与举重”这样的提法。

我在《书法研究1986年第2期所发《模糊·虚无·无限》—文中曾云:“书法家为什么特别需要学问与修养?这是多年来—直在议论的问题。”“盖书法为虚无之象,虚无境界由无限充实升华而成,而所谓修养,正谓不断地充实自己,必至一定火候,方能发展成为虚无,加以长期技法锻炼,人心营构之象于是而生。它不似文学有社会生活凭借,不似绘画有实物借鉴,它是控制一体化,完全由自己于过程中„临阵决机,将书审势‟,特别依赖于施控者自身的主观条件。书法作品没有遮盖,不得躲避,是全裸的艺术,好比一个人裸体,连身上几个小痣也看得清清楚楚。同样的东西放在屋子里显得多,放在露天更显得少,书法又好比在露天的陈列品,要特别多的„有‟。我想,这些正是特别需要学问修养的„特别‟二字的着落。”时间过去了七八年,我想把话说得更具体与深入。

在此,我先要感谢恩师陆维钊先生。是他带有指令性地教我把主要精力与时间学传统文化,后再去搞书法。此一苦心与厚望我于60岁后才深刻地体会到。

首先是作为一名书家的知识结构。主张如何,必先问自己如何,最好能亮出自己已经如何,《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书法艺术》为我知识结构之亮相,自是当然。但此结构是自然形成,并非为造就书家特意设计。故我之结构如此,未必别人应该如此,更未必结构愈高大,书艺水平愈高。在这里,笔者很难给出一个底线,只能以鄙人之知识结构提供一个参考而已。因为书法作为一种手工操作尚有其自身的规律,又有其特殊的天赋与功力之要求。然欲达传统技艺之最高境界,则少了传统文化之修养,必不可能。抑又有进者,夫艺术欲达最高之境,必又与全人格有不可分离的关系。聪明秀出之辈,于优秀传统文化中吸取精华以自养,实乃天性使然;而此种养分又促使其人格发展之健全,至最后,文化、技艺、人格混然为一,从而成就其“全人格”。

我言“全人格”,是“人格”一词之广义。一般言“人格”,多指人之品德或德性、德行。舍己救人为高尚品德,但扑入井中救人,品德高矣,于全人格则未能称完善。又如一植物学家于悬崖采集稀有之标本,竟忘自身之安危,因未预设安全措施而丧身,其狭义之人格高尚(现称“敬业”),而全人格之未能称完善与之同理。又学者、专家之全人格中尚有学术品格,亦与称一般人之品格有异,即必具备学术之前提,没有学术,其品格再高尚,也不能以学术品格称之。今举“医德”为例言之:必先精通医术,方有医德或无医德可言。外科大夫,手术高超,然术后收受红包,则医德大亏。诊断准确,但一无遮栏与病人直言:“你是癌症晚期,最多能活三个月。”亦于医德有亏。医生捐款扶持贫困学生三名,不称医德。医生对某女子进行性骚扰,亦无关医德;但若骚扰对象为女病人,则不仅医德大亏,且将负法律之责任。我赘言如此,足有见于目前书坛对人品与书品及学问与书艺之关系纠缠不清。

书法是一“慢熟”的艺术,却碰上了一个“快吃”的时代。书法,无论如何的“热”它,还是慢熟。“热”,只是形象地显现了一种迫不及待地想“快吃”的心理。经济驱动的力量大得不可阻挡。青年朋友们碰到具体问题也实在太多。行色匆匆,正在急速地丧失细细品味的时间、耐心与能力。中国的传统文化的确太厚重,它既是财富,也是一种巨大的负荷。我一方面对青年朋友期望颇殷,另—方面又不忍劝导过甚。关于“书内功”与“书外工”的关系,在我的著述中自可读到。我不希望看到的是,由于听了我的话,一位青年朋友,十年寒窗,清贫故我;而与他同辈的年轻人却凭各种识时务的活动,都成了款爷。我看到一些读书种子、业务尖子,由于缺少另一种能力,而被目为失败者。所以,近些年来,我已不再劝青年朋友要“耐得清贫”这样的话。但另一方面,我又相信那么多青年人,总有人为了这门传统的书法艺术而耐得清贫的。

第四篇:红楼梦与酒文化

万艳同悲——红楼梦与酒文化

酒文化早于儒、道、释诸家文化,以自觉或自在的方式,作用于社会,摇漾着人的性灵,作为人学的文学,无不受着酒文化的影响。曹雪芹能忍耐“绳床瓦灶”“举家食粥”的贫困,却受不了酒渴如狂的折磨,或乞或赊或佩刀质酒,有了酒才能击石作歌,才能用山泉润笔为石兄作传,给闺阁著书。

“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当然是作者和脂砚斋对天下女儿们命运的总括,同时也是贯串全书的精华。前八十回对酒的描述有61次,短的几句话,长的横跨五回,人物心灵的展示、人际关系、关目演变、礼仪、伦理、思维方式、习俗等,无不在杯盘左右洋溢尽致。可以说没有酒便没有《红楼梦》。后四十回提到酒有15次,但常常是刚一提到便嘎然而止,或者反映出与前八十回截然不同的伦理观念。前后对照,后者显然见绌。

《红楼梦》中各种人物无不在酒力驱使下返真。曹雪芹能绝妙地刻画出他们酒后性情的摇漾,行动的无形,言语的失控,反映出人的本性。在情和欲、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的矛盾中,展示了“末世”的必然悲剧。

宝玉与“酒” (2914字节 0票 22点击) 林俜 2001/01/02 08:39宝玉与“酒”

如果说宝玉在平时对有些事物还有所顾及的话,那么在酒的面前,他的痴狂则信马由缰。黛玉无疑是他心目中的绝对女性,情之所致,无以伦比,但为什么偏偏要“见了姐姐就忘了妹妹”呢?对林妹妹的誓言难道是谎言吗?这是因为酒使宝玉的性意识觉醒。可卿、袭人、秦钟的事,来源于警幻的秘授,是宝玉鸿蒙未启时之所为,而对宝姐姐的倾心,则是性意识的自觉。这种自觉的先导是就是酒。这种自觉对宝玉来说是一种进步,至少是与婚姻联系起来考虑的,不仅是一种生理上的“初试”。

宝钗进府之后,增加了矛盾,黛玉的痛苦难以言传。薛蟠生日,这似乎与钗黛无关,但这件事对宝玉来说非同小可。宝玉第一次和冯紫英、蒋玉函这样的男人畅饮,第一次听到薛蟠、云儿那种“女儿喜”“女儿悲”的酒令,第一次体察到妓女佐酒的情态,也是第一次看到了象云儿这样的妓女用什么方式疼人。席上,宝玉的酒令比别人文雅些,但在全部《红楼梦》里,宝玉开口唱曲儿只有这一次,而曲文本身也与他的诗迥乎不同,表现的是一种欲望,而不是隐情。这种本性的欲醒是趁着酒兴抒发出来的。性情的摇漾,才使宝玉敢于和蒋玉函结为至交,才使宝玉酒醒之后陷于情与欲的矛盾之中。他一面对黛玉发誓“我心里要有这个想头,天诛地灭,万世不得人身”,一面转过脸来就被宝钗的肉体美惊呆了:

宝玉笑道:“宝姐姐,我瞧瞧你的那香串子呢?”可巧宝钗左腕上笼着一串,见宝玉问他,少不得褪下来。宝钗原生得肌肤丰泽,一时褪不下来,宝玉在旁边看着雪白的胳膊,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道:“这膀子若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长在她身上,正是恨我没福。”忽然想起“金玉”一事来,再看看钗形容,只见面若银盆,眼同水杏;唇不点而含丹,眉不画而横翠;比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又(就)呆了。

男性的初步性感受是通过视觉,宝玉的欲望在“非礼勿视”的家庭中显然是大胆妄为的,同样具有反封建的意义。而这是在酒的催化下产生的。

康德说:“在目的王国里,一切或者有价值,或者有尊严。有价值的东西,能够作为某些东西的等价物而代替它。相反,超过一切价值的宝贵的东西,因之也不承认任何等价物的东西,就是有尊严的东西。”黛玉的“情”对宝玉的“欲”是一种约束与压抑,最初宝玉认为鱼与熊掌都好,甚至感到宝钗比黛玉更美。宝玉也领会到宝钗的体贴贤惠。也有过各种试探与感情上的纠葛。但紫鹃的一句玩笑,使他知道了林妹妹就是他的生命。心灵的默契是一种尊严,性意识的觉醒,不过是一种价值。宝玉做为一个男人,最终摆脱不了欲望。尽管他似乎都想清楚了,但一见到“任是无情也动人”的签子时,那种无来由、无目的冲动又使他痴呆了。但他毕竟用据有尊严的爱情制导了天然的欲望。在情与欲的矛盾中,宝玉是美的。尊严是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不能代替的。酒引起情欲,情欲又受制于爱情,这便是宝玉与酒的一种特殊关系。

“酒是色之媒”如果有普遍意义的话,对宝玉来说却是极个别的事。“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与其说是女儿们给宝玉过生日,倒不如说是宝玉情愿为丫环、戏子们所驱使.历史上男人饮酒要女人来“佐酒”,而在《红楼梦》中,宝玉倒情愿为女儿们佐酒。在两千多年的男权社会里,人们以为“酒为色之媒”,而却宝玉却用他的心净化了女性与酒的关系。这在酒文化发展中,也是新的突破。宝玉痴情、雅欲,对姊妹、丫环、戏子的赤诚之心,给了她们欢愉,启发了她们的灵性,升华了他们的灵秀之气。这就使客观环境更容不下她们,而她们也愈不能向客观环境妥协,或速死,或出家,她们的悲剧便铸就了。

黛玉与“合欢酒” (3752字节 1票 28点击) 林俜 2001/01/02 08:40黛玉与“合欢酒”

人们只注意到黛玉为诗魔所缠,而忽视了她被酒鬼所绕。只注意到她的孤高,而忽视她的性欲。

有“每日家,情思昏昏”的情态,才有“无赖诗魔昏晓侵”的灵感,才有“良辰美景奈何天”的酒令。做为诗人她孤高,做为少女她情思昏昏。与宝玉的爱恋中,言语不许有一句唐突,不但孤高,而且近于圣洁。但她允许“耳鬓厮磨”,走路要宝玉拉起手,流泪要宝玉拭去,被子要宝玉给她掖,早上要宝玉拉她起来„„。她也经常主动的以类似的方式接触宝玉。女性初步性感受是通过触觉。黛玉和宝玉一起长大,她习惯了与宝玉的这类接触,时时不可缺少这种感受。这种感受只能她独占,不能他给别人,特别防范着宝钗,而宝钗庄重,从不与宝兄弟“耳磨鬓厮”。

黛玉、宝钗、宝玉三个人的微妙心理,在饮酒时便都不能遏制了。第八回三个人在薛姨妈处喝酒。宝钗软语温存地说着冷酒与热酒的优劣,表达了对宝兄弟的入微体贴,宝玉唯命是听。黛玉情海里哪容得下这一粒沙子,于是借雪雁奚落了宝玉,并与薛姨妈的对话中旁敲了宝钗的“轻狂”,宝玉对姐姐妹妹不同方式的爱都需要,所以三杯后,“心甜意洽”。热酒穿肠,三个人的心都表白了,但唯一不能满足的还是黛玉,所以她“一面悄悄的推宝玉,”“一面咕哝说:‘„„咱们只管乐咱们的!’”,吃了酒,黛玉才能主动地去推,不推这一下子是不能了结的。吃了酒,黛玉对爱情的独占性与排他性才会表露无余。从今以后,只要宝玉吃暖酒,黛玉必定要发疯。第五十四回,荣国府元霄夜,“宝玉便要了一壶暖酒”“一一按次斟上了。”“到黛玉前,偏她不饮,拿起酒怀,放在宝玉唇边,宝玉一气饮干,黛玉笑着说:‘多谢’。”那么大的场面,有谁能注意到宝玉要的是冷酒还热酒,有哪个小姐敢在全族男女老少面前把自己的酒杯举到宝玉唇前?况且又时常饥笑别人轻狂!她发疯了。她笑着说“多谢”,可心在悲伤。若不是猴头凤姐点出冷酒,热酒的事,恐怕举家上下与千秋万代的读者,都不解这一对情人,在这一杯酒上作的是什么文章。

黛玉本来就是真诚坦率的人,有了酒就更无所掩饰。人们只知湘云眠石,对黛玉的贪杯并没有注意到。不过,黛玉的嗜酒是有选择的,给宝钗过生日,错别人的光看戏吃酒,便不自在。宝玉“拍膝摇头”很快活,她便要“把嘴一撇道:‘安静些看戏罢,还没唱《山门》,你就《妆疯》了。’”如果是她满意的酒宴,虽不是海量,却有一种酒家大户的气魄。第三十八回写道:

黛玉放下鱼杆,走至座间,拿起乌银梅花自斟壶来,拣了一个小小的海棠冻石焦叶怀,丫头们看见,知她要饮酒,忙走上来斟,黛玉道:“你们只管吃去,让我自己斟才有趣。”说着便斟了半盏,看时,却是黄酒,因说道:“我吃了一点子螃蟹,觉得心口微微的疼,须得热热的吃口烧酒。”宝玉忙接着道:“有烧酒。”便命将那合欢花浸的酒烫一壶来。黛玉也只吃了一口,便放下了,宝钗也走过来,另拿了一只杯来,也饮了一口放下。

斟自饮才有趣,这是酒魔才能体会到的,这时黛玉需要热热的烧酒,宝玉忙接道:“有烧酒。”实际上没有现成的烧酒,如果有就不必差人去烫了。宝玉说有,不但殷情而且大胆,是决定要把那合欢花浸的酒拿来给黛玉吃。黛玉明知是合欢花酒,而且是烧酒,但她欣然接受了,但只吃了一口。宝黛二人在这传怀接盏中了却了多少心思。这一切宝钗听见了看见了,“走过来,拿了另一怀子,也饮了一口放下。”看来,宝钗平时可以“浑然不觉。”在合欢花酒面前却是耳聪眼明,当仁不让,有你的,就得有我的,你饮一口,我也不多。在一壶合欢花酒面前,三个人的真情毕露,黛玉的矜持,宝钗的宽厚,都被坦诚的少女的心愿所人替。

这次合欢花酒是宝玉主动地表达心愿,第六十三回,宝玉过生日时,却是黛玉暗暗地为自己祈祝了。大家饮酒抽签,该黛玉抽签了,她默默地想道,“不知什么好的被我掣到方好。”黛玉心中的“好”自然是并蒂莲理之类。及抽到手中看时,只见上面画着一枝芙蓉花,题着“风露情愁”四字,那面一句旧诗,首是:“莫怨东风当自嗟’。”于是饮了酒。至此,人们都知道黛玉是芙蓉花,但并不知主何凶吉。宝玉曾作《芙蓉女儿诔》,黛玉与他共同切磋,黛玉笑道:“我的窗即可为你之窗,何必如此分晰,也太生疏了。古人异姓陌路,尚可‘肥马轻裘,敝之无憾’。何况我们!”于是宝玉把原文中的四句改做:“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中,卿何薄命!”黛玉听了,陡然变色。作为芙蓉花的黛玉,已预感到不幸的结局即将来临。黛玉借酒抒怀,时时为自己祈祝早结合欢莲理,而命运却给了她一纸和自己情人合写的《芙蓉女儿诔》,十二金钗中活着看到自己祭文的只有黛玉。 万艳同悲 (2890字节 0票 22点击) 林俜 2001/01/02 08:40万艳同悲

《红楼梦》前八十回里有15次宴会,其中有9次是以女性为核心的,除了宝玉之外,没有任何男人参加。还有五次是有女性参加的,只有一次,是男性的酗酒。在有女性参加的宴会里,曹雪芹以他游刃有余的笔触,告诉人们,女性的心灵是无限的“幽微灵秀地,无可奈何天。”

在《红楼梦》里,酒对男性来说是色之媒,而对女性来说便是诗之媒,古代的诗仙斗酒才有诗百篇,而她们有半盏琼浆便神思飞逸了。曹植七步才能成诗,而她们在顾盼间便开口落墨了。如果曹子建也算才八斗的话,那潇湘妃子、枕霞旧友则一石有余。如果“吟成一句诗,拈断几根须。”也算美德的话,那这种苦吟的美德只钟情于香菱这样被同情的初学者。这样说似乎过高地评价了曹雪芹的妇女观,其实曹夫子的发现不过只有一点,那就是这些女儿们的创作与功利无关。大观园这个女儿国里,这些不幸的灵魂才有了片刻的自由。史湘云虽然说过“经济仕途”。但她只觉得这是男人的事,是“爱哥哥”的事,而她自己则是满口温八叉、李逸仙,终日为艺术而艺术,“吃了酒才有诗。若不是这鹿肉,今儿断不能做诗”,这是她的艺术实践。即便是宝钗,在写菊花诗时,也只饮了一口合欢酒,“便醮笔到墙上把头一个“忆菊”勾了,底下又赘一个‘蘅’字。”。这时的蘅芜君是个飘逸、倜傥的诗人,在酒与诗的领地时里,她也曾脱俗。所有女子里,黛玉的创作是有目的的,然而的她的目的不是玉堂金马登高第,而是要高山流水遇知音。她的诗,有时是和姊妹的游戏,但多数是为了拨动宝玉的心弦,所以她的诗,句奇韵险,后发夺魁,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首首有警句,句句有余音。不但使闻者叫绝,作者也为之魂惊。这创作不是酒后的自愉,而是诗魂的惊颤。所以,《红楼梦》里没有写黛玉在提笔时的飘逸,也没有“割腥啖膻”的愉快,更不会有醉卧芍药的安宁。相反,她有时“陡然变色”。这种魂魄的振动,连宝玉也察觉不到,只在诗人的第二宇宙里激荡,只有女性才有共鸣。

在大观园里不但主子有片刻的自由,丫环戏子们也可以饮宴,她们虽然不能做诗,但都能饮酒。芳官一气能喝“二三斤好惠泉酒。”袭人晴雯“量也好”,“只是每日不好意思的”,但一有机会便“大家开斋”。是谁给她们这些不幸女子“开斋”的自由呢,当然是宝玉。宝玉抓紧主子们外去的空隙,自己的寿辰之日,偿了他平生的宿愿,日以继夜的宴饮,给千红万艳无比的欢乐,酒后的丫环戏子忘却了人间的烦恼,忘却了自已的身份,“没嘴葫芦”袭人竟唱起了小曲,芳官竟和宝玉一样梳妆,“面如满月犹白,眼似秋水还清”,群芳斟酒擎杯,端到宝玉唇边,让他一一吃过,“大家方团圆坐了”。宝玉给女儿们带来了片刻欢愉,而女儿们或用血泪或用生命报答这知遇之恩。

大观园以外的女性根本不会成为宴会的核心,她们只能佐酒。得不到宝玉的庇护,她们只能被凌辱。尤氏姐妹在酒宴间显示了不同的人格,然而她们都死了,一个死得屈辱,一个死得刚烈,但都是为了她们的所爱,所以人们对她们都是同情和赞美。

妓女云儿这样说:“女儿悲,将来终生依靠谁?女儿愁,妈妈打骂何时休?女儿喜,情郎不舍还家里。女儿乐,住了箫管弄弦索。”做丫环戏子的,可能有片刻的琴瑟之乐;做妾的可能有一点“情郎不舍”的温暖,做主子的可能有诗有酒之愉,但只要是女儿,就都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

《红楼梦》展示给人们的不仅是爱情与婚姻的悲剧,而且是女性的悲剧。她们人性、才智、灵淑之气,不被理解,不被承认,必须遏杀。不为别的,只因为她们是女性。所以万艳同杯(悲)有普遍意义,但愿没有永恒的意义。

一、 洋洋大观的《红楼梦》对酒文化的描写占有相当的比重,散布在许多章节。

二、

《红楼梦》的第 5 回写了“万艳同杯”酒,其实这种酒是曹雪芹虚构的,社会上并不存在。“万艳同杯”与“万艳同悲”是谐音,表达了作者对女子薄命的深切同情,也是为《红楼梦》的主题服务的。

三、

在《宁国府除夕祭宗祠》一回中,写了“屠苏酒”。按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农历正月初一要合家饮用屠苏酒。《四民月令》记载:“元日饮屠苏酒,次第当从小起,以年少者起”。这是因为“少者得岁,先酒贺之,老者失岁,故后饮酒”。王安石的一首名诗《元日》是这样写的:“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 曈曈 日,总把新桃换旧符”。史书上记载:屠苏是羽帐名,丰贵之家,正月眷属会羽帐之中,饮此酒以辟瘟疫邪气。它是古人预防疾病的一种措施。

四、 《红楼梦》第 17 、18回写了“金谷酒”,第 63 回写了“绍兴酒”,第 16 、62回写了“蕙泉酒”,第78回写了“桂花酒”,第 60 回写了“西洋葡萄酒”。第 38 回写了“烧酒”、“菊花酒”、“合欢花酒”等,种类颇多,且每一种酒都有独自的特点,在此不一一叙述。

五、

喝酒要有喝酒的场面和气氛,为烘托气氛,还要行酒令。《红楼梦》又为我们展示了有雅有俗、种类众多的酒令。如牙牌令、占花令、曲牌令、故事令、月字流觞令、击鼓传花令、击鼓催诗令以及射覆、拇战等等。《红楼梦》中的酒令新奇别致,花样翻新,层出不穷,极大地丰富了我国的酒文化。

六、

曹雪芹还写了那个“钟鸣鼎食”之家的酒具,亦令人叹为观止。以其质料来分,有金质、银质、铜质、锡质、陶土、细瓷、竹木、兽角、玻璃、珐琅„„至于形状,更是名目繁多,奇巧别致,不胜枚举。此外,曹雪芹还写了酒幌、酒肆、侑酒(酒妓)等,可以说是集酒文化之大成。

七、

酒喝多了就要醉,曹雪芹也在书中多处写了醉酒,但每一次醉酒的人物、场合都各不相同。他是将“醉”作为人物性格的一种展现,与人物刻画、故事情节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于是那种“醉态”就具有了一种特殊的审美情趣和价值:

八、

如贾雨村刚在书中出现时,是一个郁郁不得志的知识分子,他的醉,展示了他热衷于功名利禄的狂态。刘姥姥醉后的一言一行,又都与她居于穷乡僻壤的身份相符。她朴实而又近乎滑稽的一举一动,把她老于世故、善于博取他人欢心的性格刻画出来。尤三姐的醉其实是佯醉,她把“淫态”和“醉态”结合在一起,就连风月场上的老手贾珍兄弟也把酒给吓醒了。她在佯醉中的言行,也表现了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女性奋力抗争的刚烈性格。史湘云的醉则具有一种美学价值。看她“卧于山石僻处一个石凳子上,业经香梦沉酣,四面芍药花飞了一身,满头脸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手中的扇子落在地下也半被落花埋了,一群蜜蜂蝴蝶闹嚷嚷地围着。又用鲛帕包了一包芍药花瓣枕着”。这便是第 62 回《憨香云醉眼芍药》中的描写。许多画家以此作丰富想象绘制出一个睡美人。有红学家评曰:“世间醉态种种,独湘云最美”。“看湘云醉卧青石,满身花影,宛若百十名姝抱云笙月鼓而簇拥太真者”。

九、 曹雪芹真不愧是艺术大师,《红楼梦》一书所展示出来的酒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珍贵遗产。

从红楼梦中看中华酒文化

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早在上古时期就有杜康造酒醉刘伶的传说。北魏曹操在短歌行中就吟出了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历来文人多有借助酒来激发创作灵感,像李白斗酒诗百篇,还有王羲之创作的兰亭集序,其中都有酒的作用。国人喝酒都要有个讲究,古来人爱行个酒令,或猜拳助兴。这在文学作品里,都有描述记载:山肴野蔌,杂然而前陈者,太守宴也。宴酣之乐,非丝非竹,射者中,弈者胜,觥筹交错,起坐而喧哗者,众宾欢也。这是醉翁亭记里对市井百姓喝酒时表现的描写。

达官贵人喝酒时应该是: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文人雅士喝酒时应该是:闲征雅令穷经史,醉听轻吟胜管弦。总之喝酒时都要有助兴的,特别是诗仙李白,嗜酒如命,最后因醉酒坠江而亡。看看李白喝酒时的表现:‘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喝高兴了,不但要唱,还要又歌又舞。受历来文化的影响,红楼梦里少不了对喝酒的描写。猜拳、行令、吟诗、唱曲其中无论贾母丫鬟,还是戏子妓女。从击鼓传梅,到占花名都有非常精彩的描写,把中华酒文化渲染的淋漓尽致。下面就让我们看看书中是怎样描写的:

宝玉笑道: "听我说来:如此滥饮,易醉而无味.我先喝一大海,发一新令,有不遵者, 连罚十大海,逐出席外与人斟酒."冯紫英蒋玉菡等都道:"有理,有理."红楼梦二十八回

贾母先笑道:“咱们先吃两杯,今日也行一令才有意思。”薛姨妈等笑道:“老太太自然有好酒令,我们如何会呢,安心要我们醉了。我们都多吃两杯就有了。”贾母笑道:“姨太太今儿也过谦起来,想是厌我老了。”薛姨妈笑道:“不是谦,只怕行不上来倒是笑话了。”王夫人忙笑道:“便说不上来,就便多吃一杯酒,醉了睡觉去,还有谁笑话咱们不成。”薛姨妈点头笑道:“依令。老太太到底吃一杯令酒才是。”贾母笑道:“这个自然。”说着便吃了一杯

鸳鸯也半推半就,谢了坐,便坐下,也吃了一钟酒,笑道:“酒令大如军令,不论尊卑,惟我是主。违了我的话,是要受罚的。”红楼梦四十回

当下贾蓉夫妻二人捧酒一巡,凤姐儿因见贾母十分高兴,便笑道:“趁着女先儿们在这里,不如叫他们击鼓,咱们传梅,行一个’春禧上眉梢’的令如何?”贾母笑道:“这是个好令,正对时对景。”红楼梦五十四回

宝玉便说:“雅坐无趣,须要行令才好。”众人有的说行这个令好,那个又说行那个令好。黛玉道:“依我说,拿了笔砚将各色全都写了,拈成阄儿,咱们抓出那个来,就是那个。”众人都道妙。探春便命平儿拣,平儿向内搅了一搅,用箸拈了一个出来,打开看,上写着“射覆”二字。宝钗笑道:“把个酒令的祖宗拈出来。‘射覆’从古有的,如今失了传,这是后人纂的,比一切的令都难。这里头倒有一半是不会的,不如毁了,另拈一个雅俗共赏的。” 湘云等不得,早和宝玉“三”“五”乱叫,划起拳来。那边尤氏和鸳鸯隔着席也“七”“八”乱叫划起来。平儿袭人也作了一对划拳,叮叮当当只听得腕上的镯子响。红楼梦六十二回 宝玉因说:“咱们也该行个令才好。”袭人道:“斯文些的才好,别大呼小叫,惹人听见。二则我们不识字,可不要那些文的。”麝月笑道:“拿骰子咱们抢红罢。”宝玉道:“没趣,不好。咱们占花名儿好。”晴雯笑道:“正是早已想弄这个顽意儿。” 红楼梦六十三回

通过以上种种,我们不但领略了中国的酒文化,同时也对作者的学识更加感佩。

第五篇:书法与传统文化

一、书法与文学

中国的书法与文学,作为艺术大观园里的两朵奇葩,犹如并蒂之莲;作为中国艺术的两座高峰,几千年来双峰并峙、高耸入云。

书法与文学的关系,以诗歌为例,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观照。

首先是以书论诗。书法是通过视觉传达的艺术形式。人们欣赏一幅书法作品,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这幅作品娴熟的笔墨技法和构思巧妙的章法布局,这种直观的视觉冲击力带给人们以美的艺术享受和熏陶,所以书法给人的艺术感染力比较直观,因此古人也常常借助书法来谈论诗歌。如苏轼在他的《书黄子思诗集后》中就是以书喻诗:

予尝论书。以谓钟王之迹,萧散简远,妙在笔画之外。至唐颜柳,始集古今笔法而尽发之,极书之变,天下翕然以为宗师。而钟王之法益微。

这一段话是说书法。进而由此转到论诗,苏轼云:“至于诗亦然”。可见在苏轼看来,诗歌和书法的本质或者说内核是一样的。又如,严羽在《答出继叔临安吴景仙书》中提到:

坡谷(苏轼和黄庭坚)诸公之诗,如米元章(米芾)之字,虽笔力劲健,终有子路事夫子时气象。盛唐诸公之诗,如颜鲁公书,既笔力雄壮,又气象浑厚,其不同如此。

其次便是以诗论书,也就是用诗歌来谈论书法,这种诗歌叫论书诗,有些写得好的论书诗是用诗歌的语言为我们描绘出书法艺术的魅力,如李白的《草书歌行》对怀素草书创作的描绘:“墨池飞出北溟鱼,笔锋杀尽中山兔”,“飘风骤雨惊飒飒,落花飞雪何茫茫”„„李白用天马行空般的语言,描绘出一代草书大家怀素挥毫时的情态,实在是生动之极!同样,诗圣杜甫在他的《饮中八仙歌》中也写道:“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将唐代另一大草书家张旭酒后放荡不羁,于王公贵族面前脱帽露顶,挥毫泼墨的情景用诗歌的语言形象生动地描述出来,读后恍恍然有身临其境之感。另外还有一些论书诗,在不伤及诗歌的艺术性的前提下,又道出关于书法的种种精辟见解来。如苏轼的《次韵子由论书》:

吾虽不善书,晓书莫如我。苟能通其意,常谓不学可。貌妍容有颦,璧美何妨椭?端庄杂流丽,刚健含婀娜„„

其中的“苟能通其意,常谓不学可”常常被引作宋人书法“尚意”的力证。如果结合他反复强调的“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 的观点来理解,就能明白东坡所谓的“意”,是法度之中的“意”。“端庄杂流丽,刚健含婀娜”,是对书法艺术风格的多样性的一种肯定。再如东坡在《石苍舒醉墨堂》一诗中的 “自言其中有至乐,适意不异逍遥游”,这其实是对书法艺术创作的自娱性的生动阐释。诗中又提出“我书造意本无法”,是在得法之后忘法的一种状态。

书法与文学之所以互通,就是因为它们有一个共同的载体,那就是中国文字。二者都与文字有着密切的关系。书法是用文字来抒情的艺术,东汉蔡邕在其《笔论》中即云:“书者,抒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可见,书法是作者抒发情感的其中一种表达方式。同样,文学也是以文字为形式,表达作者内在情志的艺术,孔子即云:“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所谓“诗言志”即是这个道理。而且,不但“诗言志”,其他文学形式也能“言志”,如“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就书法艺术而言,整幅作品飘逸灵动,笔断意连,顾盼生姿。就文学艺术而言,通过文中精美的语言所表现出的寄情山水,放浪形骸的晋人风度也瞬间跃然纸上。又如杜牧的《张好好诗并序》,杜牧作为晚唐著名诗人,与李商隐一起被称为“小李杜”,其诗名为人所周知。然而,其手写的《张好好诗并序》,也堪称是一幅诗歌与书法俱佳的珍品。《宣和书谱》即称杜牧的书法“气格雄健,与其文章相表里”。再如被称为“天下第三行书”的苏轼的《黄州寒食诗帖》,在东坡诗集中此诗可能并非上乘之作,但这件书法作品却作为他的代表作而被千古称颂,极为后人所推崇。这幅作品抑扬顿挫,一气呵成,有一泻千里之势。在作品的后面有黄庭坚所做跋语中说“东坡此诗似太白,犹恐太白有未到处。此书兼颜鲁公、杨少师、李西台笔意”,同时看到了这件作品的诗歌艺术美和书法艺术美。

二、书法与绘画

在书法还未进入自觉期之前,可谓书即是画,画即是书。从目前考古发现的遗留下来的刻画符号看,多是对一些具体事物的描绘,也多用极其简约的线条描绘人、动物、日月星辰等。无论是花山岩画或苍源岩画,还是仰韶文化的陶器或良渚文化的玉器,都可以看到这些人类早期的绘画作品。直到商代甲骨文的出现,才有了正式用于记录的文字。从甲骨文看,一些文字与一些原始的符号极其相似,甚至有些字直接就是简化了的物体的造型。从甲骨文向上看,越来越多的符号既可以称其为图案,亦可以称其为文字。汉字中的象形字及绝大部分会意字就是直接来自于简化的图案。

绘画在汉字出现之后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周代儒家思想兴起并作为主要的思想对绘画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孔子主张绘画的社会功用即在于教育人。而圣贤、功臣、烈女、义士等的画像,对于文化水平不高的人来说,很直观,也能看懂,这样就从客观上促进了人物画的发展。为了更好地表现受宣传的人物和使画面美观,突出人物的等级地位,还需要给人物加上背景,加上不同颜色的衣服。这样,这个时期的绘画就从原始的具象模拟和抽象线条表现向线、形、色、叙事背景、透视等多种因素方向发展。

由于中国的书法和绘画创作的使用工具一样,都是圆锥形的毛笔用墨在纸或绢上用线条画出,这就决定了它们在很多方面具有相似性。南齐谢赫《古画品录》中提到绘画的创作要求和评判标准的“六法”: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这虽是对绘画的要求和批评准则,除“随类赋彩”之外,其他五法也同样适用于书法。当然,在这个时期书法与绘画的关系还只是外部的技巧或使用工具上的类似。到了“逸”的观念的提出,又使书法和绘画在创作主体的精神内核上统一起来。最早提出“逸”的是唐代的书法理论家李嗣真,在其著作,《书后品》中首先提出“逸”的书风,并将“逸品”列在首位。在绘画上唐代的朱景玄在《唐代名画录》中提出“逸品”,但将其列在最后。五代的黄休复在其《益州名画录》中将“逸”列在了首位。在黄休复的《益州名画录》中“逸”是指:

拙规矩于方圆,鄙精研于彩绘。笔简形具,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于意表,故目之曰逸格尔。

这里“逸”的意思和李嗣真的“逸” 所指的不一样。“逸”的本意指超众脱俗。其中“笔简形具,得之自然” 即是不再是对客观事物形体的描绘,也不需要很高的技巧,提倡的是一种自在的“书写”,在作品中要传达出创作主体的脱俗的精神气质。书法上也是如此,“逸”是对“法”的背叛,“法”强调的是人自身的自律性,“逸”是强调人自身的精神性。在这个时期还提出了“书画同源”的口号,“书画同源” 一部分原因是文人们为了提高绘画的地位,将书法引入绘画中,使之更加精英化。同时,将书法引入绘画实际上是将书法的精神引入绘画,更好的表现创作主体的精神内涵。“逸”的出现,使这一时期的中国绘画从宋代以前的“无我之境”发展到“有我之境”。从这之后,书法与绘画的关系日趋紧密。宋元文人画的一个特点就是诗书画印相结合,清代海派的碑风书法与海派绘画的紧密联系等等都是证明。

此外,书法与绘画从执笔上来说,都注重指实、掌虚、悬腕,艺术表现形式和笔墨运用上也有共同规律。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论?论用笔》中就提出“书画用笔同法”一说。其云:

顾恺之之迹,紧劲联绵,循环超忽,格调逸易,风驰电疾,意存笔先,画尽意在,所以全神气。昔张芝学崔瑗杜度草书之法,固而变之以成今草之体势,一笔而成,气脉通连,隔行不断。唯王子敬明其深旨,故行首之字,往往继其前行;世上谓之一笔书。其后陆探微亦作一笔画,连绵来断;故知书画用笔同法。„„

郑樵也说:“书与画同出。画取形,书取象;画取多,书取少。凡象形者,皆可画也,不可画则无其书矣。”书法讲究起笔、运笔、落笔都有一定的规范和要求,绘画也一样。可见从书法与绘画的渊源和发展特征上看,书法与绘画是同体同源的。

三、书法与音乐

音乐是有声的书法,书法是无声的音乐。

东汉文学家蔡邕说过:“唯笔软则奇怪生焉”。我们知道,中国书法的特点和魅力,几千年来都是通过毛笔表现出来的,如轻重、徐疾、粗细、方圆、阴阳、虚实、浓淡、枯润、节奏感等,千奇万怪的姿态、神采都跃然纸上。书法的线条美,是用柔软的毛笔,由熟练的手,通过点和画所表现出来的一种艺术,不仅仅是在白纸上写上黑字而已,而是以各种结构、笔法、 墨法、章法,使文字充满生命力和节奏感。简而言之,书法是毛笔加上心、眼、手,加上文字,加上学识,加上生命力,再加上思想感情的结合产物。正如丁洪论书绝句所言:

研墨心趋静,握笔情更浓。千般真善美,尽在一挥中。

写字是心灵的活动,也是消闲的活动,它可以启发智慧,陶冶性情,净化人生,延年益寿。

书法之所以能给人以音乐般的美感,就是因为它同音乐一样,不仅反映现实的美――真,并且能动地加工现实美――善,以及集中地形象地表现现实美――美。书法作品虽然无声,但是它用笔的抑扬顿挫,用墨的气韵律动以及点画结构的和谐统一,以唤起人们的节奏感、旋律感和音乐感。

沈尹默先生对书法这种“无声之音”作了具体深刻的阐述。他说:

世人公认中国书法是最高艺术,就是因为它能显示出惊人的奇迹,无色而有画图的灿烂,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引人欣赏,心畅神怡。

无论石刻或墨迹,表现于外的,总是静的形式,而其所以能成就这种形式,却是动作的成果。动的势,今只静静地留在静形中。要使静者复动,就得通过耽玩者想象体会的活动,方能期望它再现在眼前,于是在既定的形中就会看到活泼地往来不定的势。在这一瞬间,不但可以接触到五光十色的神采,而且还会感觉到音乐般轻重疾徐的节奏。

这不仅说明书法与音乐在神方面相通,而且二者在形方面也有相通之处。

书法是视觉的艺术,音乐是听觉艺术,音乐对人的生理、心理有较大的影响。孔子曾说过:“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荀子也说过:“声乐之人人也深,其化人也速。”节奏与乐调能强烈地感染人,使人难于抗拒。当代学者苏白就认为:“至于中国的书法艺术,在我眼里,那简直就是一种音乐。只不过它不是那种发于琴弦,授于听觉的音乐,而是一种用笔情墨谱写成的,隐藏于作品之中,须用艺术的眼睛才能感受到的‘视觉音乐’。”

书法作品讲究节奏、章法、墨韵及落款、钤印。音乐也有四种要素,那就是节奏、旋律、音色以及和声。书法的节奏来自运笔的提按、轻重、快慢、徐疾,音乐的节奏效果来自敲击。节奏是书法、音乐、舞蹈共有的生命力,只是表现的方法不同。书法以点线表现它,音乐以声表现它。书法不仅讲究线条的空间分布与时间运动的结合,而且更重要的是体现人与自然、宇宙万物的和谐统一。而音乐是从自然界的群声里抽出纯洁的“乐音”,按照一定的规律进行组合,造成强弱、高低、节奏、旋律等有规律的变化,来表达对人生之奥妙、宇宙之无限、万物之和谐的领悟的一种艺术形态。因此,在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方面,两者是相同的。

书法与音乐潜在的联系,古今人对此早有论述。蔡邕是最早把书法与音乐合而为一的人,他把音乐的节奏感融入书法,他教育女儿蔡文姬在写字的时候要想到乐曲的节奏感。张怀?形容大篆如音乐,干戚羽旄,隶书乃备风雅,如聆管弦。张旭说他自己是“闻鼓吹而得笔意”。项穆说:“书法譬如是抚弦在琴,妙音随意而发。”鲁迅先生也说:中国文字有三美,即意美用以感心,音美用以感耳,形美用以感目。这三美,书法都具备了,书法线条虽不发音,但它抑扬顿挫,跌宕起伏,与音乐是共同的,可以于无音中听出音来。这些都是独到的见解。书法与音乐正是这样,是心灵、感情、天地万物以及一切生活积累孕育的流露和发泄。

书法是展开于空间,表现为静态,诉诸视觉的艺术,它有契合于自然的妙趣,又有发自内心的激情。音乐是有声的书法,书法是无声的音乐,它们的共性都是表达思想感情的艺术,是抒情的艺术,“书为心画,乐为心声”,诚然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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