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相关注意事项

2022-07-03

第一篇:毕业相关注意事项

毕业典礼相关注意事项

通知

※畢業典禮相關注意事項:

一、畢業生於6/10當天14:00報到,14:30集合,15:00開始進場,16:00典禮開始。

二、畢業生受獎同學及領證代表,於6/10當天上午12:30穿著學士服參加預演。

三、畢業生集合地點(含進場順序):

1.各系館前:1幼保→2化工→3電子→4土木

2.圖科大樓前步道:5研究生

3.人文大樓前步道:6機械→7工管→8建築→9企管

4.機械系館前步道:10應外→11資管→12國貿→13電機

5.籃球場:14進修部→15進修院校

四、畢業生離校手續注意事項:

1.請畢業生攜帶學生證於6/7(星期三) 大學部同學:上午工學院,下午商學院及人文社會學院~ 6/8(星期四) 專科部同學:上午五專生,下午二專生(上班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請同學於指定日期內辦妥離校手續。

2.如有向各單位借用器材,如:圖書或積欠費用、體育器材、公物等,請先歸還方可辦理。

3.有修教育學程者於6月7日前先至人文大樓二樓學程中心辦理離校手續。

4.於5月30日前上網登錄填寫,未完成者無法辦理離校。

http://info.cher.ed.ntnu.edu.tw/

5.暑修學分確定能修畢者,不用辦緩徵。

6.若無法修滿學分者即須辦緩徵。

順利畢業者,應在離校30日內攜帶畢業證書影本向本人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課報到,以利徵集入伍服役,逾期報到以妨害兵役之治罪。

缺修學分無法畢業者,請班代表或副班代先自行調查無法畢業人數,再統一向衛保組薛小姐領取辦理繼續緩徵申請書。

五、畢業班導師注意事項:

請導師於6/10

六、在校生注意事項:

1.五專

一、

二、三年級同學當天13:30穿著整齊制服返校,13:30-14:30加強校園美化工作,五專

二、三年級同學掃完地,經導師點名,確認打掃乾淨後始可離校。

2.五專一年級同學14:40至河西走廊兩側安排之位置就位,歡迎畢業生進場後聽候通知離校(國一甲、化一甲、工一甲依序靠籃球場側,企一甲、電一甲、土一甲依序靠活動中心側)。

3.五專

四、四技

一、二專一及二技三年級同學當天13:30返校,實施服務與生活整潔工作,經任課老師確認乾淨後始可離校。

第二篇:毕业论文相关表格填写时间及注意事项

级毕业论文相关表格填写时间

1、毕业论文任务书:起讫日期:2013年9月2日—2014年4月30日,指导教师和教研室主任填写时间同为2013年9月30日

2、开题报告书:2013年11月10日

3、指导老师评阅表:2014年3月2-10日(在此范围内任先一个日期填写)(内容必须手写)

4、规范审查表:2014年3月2-10日(在此范围内任先一个日期填写)

5、评阅人评阅表:2014年3月11-20日(在此范围内任先一个日期填写)(内容必须手写)

6、答辩过程记录表:2014年3月22日

7、指导过程记录表:填写各位指导老师的实际指导时间

8、毕业论文正文(封面)时间:2014年4月

9、毕业论文正文(原创性声明)时间:2014年4月

11、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及评语:答辩小组组长和答辩委员会时间同为2014年3月22日

12、毕业论文复答辩成绩及评语:2014年3月29日

13、进展情况记录表:具体填写时间在模板里

14、指导过程记录表按实际指导时间填写。

特别注意:

1.答辩完一周内和复答辩完一周内由各指导老师上交所指导学生所有材料和论文正文(其中,毕业论文封面系里统一打印,各指导老师只需要将其正文纸质交上即可),由教研室检查,检查合格才算归档完毕,不合格的由指导老师重做,费用自理。

2.今年不安排专人修改格式,由指导老师督促学生自己修改或帮其修改。

第三篇:关于毕业实习的相关事项通知[范文模版]

关于毕业实习的相关事项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院最新要求,结合我系学生实际,我系于昨天召开了2009级国贸与经济学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动员大会。现将会议内容通知如下:

1、实习的形式:本次实习分为单独实习和集体实习两种,学院本着学生自主自愿同时不违背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要求学生参加集体实习。

2、本次实习是一次正常的、必须的教学实践活动,有20个学分。是每个人必须参加的同时也是需要遵守严格规范的教学行为。学院规定:所有优秀实习生的产生均来自集体实习学生,优秀毕业生中80%来自优秀实习生。学院将在实习对单独实习的学生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与实习不符的情况则不予成绩,推迟一年毕业。

3、可以进行单独实习的情况:(1)已经就业的。已经与用人单位明确了就业意向,可以签订就业合同的。需提供的材料:就业协议(合同)、安全事故责任书、个人申请书(家长签字)。(2)考研学生。凡是已经报名参加201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可以申请单独实习,考试后需提供考试成绩。需提供的材料:个人申请书(注明考研意向,家长签字)、安全事故责任书。

4、关于个人申请书的书写要求:在申请书中首先要注明单独实习的理由,已经就业的注明就业单位情况,考研的注明考研意向。在结尾处必须注明“本人承诺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要求在单位实习,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实习任务,不私自更改实习单位,确保实习的成效性,否则后果自负。”。同时必须要求家长签名和联系方式。

5、集体实习的地点。学院将根据学生人数确定实习地点,原则上是规模较大的经济效益好的企业。

6、请大家在今明两天内重新登记实习意向表。各班班长于明天(17日)下午17:00前交给我。

南岳学院经济与法律系

2012年10月16日

第四篇:毕业生就业签约相关注意事宜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山东省高校毕业生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约就业的有关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就业政策及招聘信息获取:

(1)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

(2)山东建筑大学大学生就业信息网

http://job.sdjzu.edu.cn/

(3)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网站招生就业专栏

http://sites.sdjzu.edu.cn/xindianxueyuan/

二、签约问题

一般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实现签约、毁约,个别省外单位无法实现网上签约,需签定省外就业协议书和正式劳动合同,在网上录入,要确定是否有自主人事权,

能否落户毕业生一定要和用人单位沟通。

1.毕业生与省内网上注册单位签约程序 (1)毕业生在省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用户;

(2)毕业生在省就业信息网上填写并生成简历;

(3)毕业生检索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并向用人单位发送求职简历;

(4)用人单位考察毕业生并向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 (5)毕业生应约; (6)省就业信息网签约系统生成电子协议书并进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7)电子协议书通过审核后用人单位打印纸质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院保存;

(8)毕业生签约过程结束。

2.毕业与省内网上非注册单位签约程序

(1)毕业生在省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用户;

(2)毕业生登陆“信息网”进入个人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接收单位信息录入到信息网上(已在网上签约或已申请省外就业的毕业生除外),并下载打印出纸质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证机关各一份);

(3)毕业生本人在协议书上签字、接收单位和接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盖章后,到同级人事部门办理鉴证手续;

(4)鉴证部门登陆“信息网”就业主管部门专区,使用“省内就业协议书鉴证”栏目中的“毕业生录入协议书”功能,审核毕业生纸质协议书和网上自动生成的相关信息,确认各项内容无误后,在“信息网”上鉴证通过,并留存一份纸质协议书备案;

(5)毕业生将签证之后的纸质协议书交学院一份,网上信息经核对无误后审核完成网上签约;

(6)毕业生签约过程结束。

(注:毕业生与省内网上非注册单位签约功能是否开放根据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毕业生与省外非网上注册单位签约 (1)毕业生在省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用户;

(2)毕业生利用省就业信息网提供的省外就业申请功能发送省外就业申请;

(3)毕业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全国就业协议书(仅针对省外用人单位使用);

(4)所在学院审批毕业生的省外就业申请同时发放全国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省外就业申请审批后签约系统锁定该生的就业状态(禁止省内签约功能,打开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功能);

(5)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使用全国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签订流程为:领取就业协议书--填写自己基本信息--学院辅导员审核-学院负责人盖章(学院党总支公章)--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单位签字盖章--流程结束;

(6)毕业生利用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功能录入电子就业协议书;

(7)就业中心收到毕业生提交的全国就业协议书后完成协议书审核、存档;

(8)签约京、津、沪、深圳四市单位,且非四市生源地学生,录入电子协议后需向就业中心提交该市人事部门出示的落户证明,学校方能审核通过;如不能办理落户证明的,电子协议书录入灵活就业(省外非派遣就业项)。

(9)毕业生签约过程结束。

4.单位网上开户及注册说明

个别单位未在山东省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学生可指导单位在网上注册,以方便自己签约。

(1)省内用人单位开户

①网上填报

用人单位登录网站:http://,点击“单位注册”,进行开户前的信息注册,注册完毕后可以打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及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公章。

②提供资料 -> 机关:

1)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单位申请开户介绍信;

-> 事业单位:

1)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单位申请开户介绍信;

-> 企业:

1)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单位申请开户介绍信;

③开户地点

省属、中央驻鲁用人单位: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服务中心

通信地址:济南市山大路57号

邮政编码:250013 联系电话:0531―88366858 传 真:0531―88366675

市、县(市、区)所属用人单位:

各市、县(市、区)用人单位到同级政府人事局办理开户手续

(2)省外用人单位开户

①网上注册: 省外用人单位登录网站:http://,点击“单位注册”,进入单位类型界面,选择“省外单位”,进入会员服务协议界面,点击“接受”按钮,进入信息注册界面,单位进行开户前的信息注册,注册完毕后下载《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申请表》,填写完毕信息后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提供资料:

-> 机关:

1)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单位申请开户介绍信;

-> 事业单位:

1)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单位申请开户介绍信;

-> 企业:

1)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单位申请开户介绍信;

③开户地点:

上述材料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远程办理的需将上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服务中心。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服务中心

通信地址:济南市山大路57号

邮政编码:250013 联系电话:0531―88366858

传 真:0531―88366675

5.签订省外协议书相关事宜

(1)毕业班辅导员老师负责就业协议书的领取和发放;每份协议书都有编号,每个协议书编号具有唯一性,只对应相应的一名毕业生。

(2)学院从就业中心领取协议书时,将配发领取登记表,负责老师在发放给毕业生时,学生需在登记表上签字登记。

(3)各学院自第二次(前一次领取的协议书发放完)以后领取协议书,须交回有领取人签字的前一次领取的协议书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否则不予领取;学生毕业后,将最终记录及相关材料及时交回就业指导中心。

(4)协议书仅限于同山东省外用人单位签约(同山东省外单位的省内分支机构签约的也按省内处理),毕业生领取协议书之前必须登录相应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提交省外就业申请,提交后无需等待审核,直接找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后,发放协议书并在领取登记表上登记、签字。

(注:为避免毕业生错误发出省外就业申请而影响正常省内就业,毕业生不网上提交省外就业申请不能领取全国就业协议书,领取协议书后学院负责人才能审核通过省外就业申请)

(5)协议书的遗失补办由学院负责审核补办,并做好登记。

(6)解约更换协议书

①再签约省外单位的:必须提供前一单位的相应同意解约的证明材料,及交回相应所有协议书原件,经学院负责人审查确定后,到学院换领新协议书并签字登记。

②再签约省内单位,未签订省外协议书的:必须交回空白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后,学院负责老师恢复其省内就业状态并做好登记。

③再签约省内单位,与前省外单位解约的:必须提供前一单位的相应同意解约的证明材料,及交回相应所有协议书原件,经核查确定后,学院负责老师恢复其省内就业状态并做好登记。

(7)省内单位不得使用此协议书签约(同山东省外单位的省内分支机构签约的也按省内处理)。若毕业生同省内单位签署此协议书,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学院及毕业生本人负责。

(8)所有毕业生的派遣方案均以网上协议为准,省外协议也按录入到网上的协议书签发报到证及邮寄档案。

(9)因协议书发放失误造成学生重复签约,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由学院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毕业生骗取、伪造就业协议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 毕业生升学

(1)升学的毕业生及时向学院上报升学信息;

(2)各学院将学生升学信息录入网上,升学毕业生的信息在网上更新后相关毕业生的帐号将被省就业信息网自动禁用。

(注:已经签定就业协议的升学毕业生如果上报升学信息需要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否则报到证、户口、档案等仍转往签约单位;已经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但尚未签定就业协议的升学毕业生如果上报升学信息需要先向学院退还就业协议书否则升学信息不予录入)

三、毕业生推荐表管理使用说明

《毕业生推荐表》由就业中心统一印制,是反映毕业生在校期间表现的重要材料,是毕业生联系就业单位的重要依据。为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维护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的声誉形象,特将使用事宜说明如下: 1.填写说明

(1)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毕业生须按要求全面、准确、真实填写。地址和电话应详细、全面,以便联系。如表格中栏目没有相关内容填写,则填“无”。如表格内容未填完,剩余部分划斜线。推荐表不能有涂改的痕迹。

(2)学生本人对自然信息和自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院部负责审核,并对其中不真实之处提出修改意见。院部对毕业生推荐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填写的规范性进行检查把关,并填写推荐意见,加盖院部党总支公章;各院部分管领导和辅导员老师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相应的获奖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4)推荐表与教务处统一制定的学生成绩单一并使用。有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方视为有效。各院部分管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以及教务处学生成绩管理人员对学生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学方面获奖情况等的真实性负责。

(5)推荐表经院部审核盖章后,以院部为单位于10月31日前统一送就业指导中心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6)推荐表填写流程:就业指导中心发放推荐表到院部-院部发放到学生本人-学生本人、辅导员、教务员如实填写-学院教学部门核实成绩盖章-学院核实盖章(学院党总支章)-学校教务处盖章(成绩专用章)/学校研究生处盖章(研究生成绩专用章)-校就业中审核盖章-流程结束。

2.补办、更改说明

(1)更改。推荐表填写盖章后,其内容不予变动。如确需变动的,毕业生持团总支出具的证明、原推荐表,到就业中心重新办理。

(2)遗失补办。毕业生因遗失等原因需要补办毕业生推荐表,持团总支出具的遗失证明,到就业中心重新办理。

(3)解约重新办理。毕业生因与用人单位解约需要重新办理毕业生推荐表,应持团总支出具的证明、用人单位解约函,到就业中心重新办理。

(4)因推荐表发放失误造成学生重复签约,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由学院负责人承担责任。毕业生骗取、伪造毕业生推荐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四、档案问题 1. 档案内容 高中档案、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体检表、报到证附联(考研的没有)、党员或培养对象材料(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材料)······

2. 档案用途

(1)毕业生面对转正定级、评定职称、转入体制内就业等问题时,档案是最有力的依据。

(2)毕业生想换工作,没有档案,在原单位的工龄就不能计算进来,虽然现在有的单位可以补办新档案,但以前的经历、评价、身份等历史将不复存在,势必会造成一定损失。档案一定不要自己拿着!!

(3) 在我国现行的体制下 “四金”(失业、养老、医保、住房) 国家强制推行的福利政策等,相关信息要记入档案;继续深造(如出国、考研)、考公务员等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时,都要用到档案。

3.毕业后学生人事档案如何处理

(1)学校寄发档案规定

按照国家和省级就业主管部门规定,毕业生离校后学生档案材料统一转递到相关单位。

①毕业生毕业时有具体单位的(含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寄往该单位档案接收部门;毕业生毕业时没有落实具体单位的,档案寄往毕业生生源地市人事局(不含县级市)。 ②外省生源毕业生档案分别寄往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毕分办,外省生源毕业生所在地区有具体要求的,以生源地主管部门正式文件要求为准。

③毕业生档案不能自带。毕业生档案一般在毕业生离校后两周内开始转递,毕业生报到后应协助用人单位做好档案接收工作。

(2)毕业生档案查询办法 ①毕业生离校前学校发放省级就业主管部门验证的全国通用报到证(派遣证),报到证抬头开具的就业单位即毕业生档案寄往单位。

②毕业生离校后单位发生变迁,而档案关系没有转接的,查询档案应从报到证抬头开具的就业单位档案保管部门查起。

③毕业生确定以上两种方法无法查到档案,可联系毕业前所在学院毕业生就业主管教师查询学校在毕业生离校时档案寄发去向,经学院负责人核实仍查询不到后,到学校就业中心(档案室)查询档案寄发机要号码,凭就业中心开具的证明材料和机要号到山东省机要局查询。也可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自行查询。仍未查收到的,须在毕业当年10月15日前通过学校介绍(节假日除外),到相关部门查询。

注:山东省机要局: 地址:济南市经七纬一路472号 电话:0531-87933569

(3)毕业后档案去处?

(1)已正式与单位签约的同学:档案寄到本单位或在由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

(2)考研录取的同学:档案寄到继续深造学校的学院

(3)与人才中心办理代管的同学:档案寄到本人签约的人才中心(必须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大约需交钱20元/月。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自己可到人才代理市场办理,其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户口及组织关系代理,但其缺点则是由于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4)回生源地的同学:档案寄到生源地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则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5)出国学习的同学:档案寄到生源地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返国后由国家留学生中心派遣。

五、户口问题 1.迁出原则

(1)毕业生离校实行户口迁移出(三支一扶除外)。

(2)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在规定的时间内(办证起一个月)到拟迁入地派出所落户,逾期不去落户者,后果自负。

参军入伍属于参军部队编制的毕业生户口一律注销。属于非部队编制,本人在弄清部队集体户口门牌号后及时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迁移方式

(1)考取研究生、参军入伍的毕业生户口迁移 考取研究生的:

①考取本校的不需办理任何手续。

②考取外校的,户口应迁移到所考取学校。

③不发派遣证(录取通知书等同派遣证)

(2)参加“三支一扶”毕业生的户口迁移,根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信息安排是否迁出,此类毕业生的户籍可暂留学校两年。

(3)毕业生就业单位是济南市的(只限济南市区),只需领取《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毕业生与济南市人才交流中心签定户籍代理协议的,凭《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到济南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户籍代理。 (4)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接收单位报到证明、《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5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迁入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落户证明信》在其家庭户口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6先落户后就业:“先落户后就业”办理完全在学生自愿、自主的基础上办理,毕业生可自己与相关人才交流中心直接联系。“先落户后就业”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操作手续由各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3.详情请咨询校保卫处户籍科(办公楼103室)

六、党员关系:

(1)原则与人事档案同行 (2)接收单位须有党组织的权利

(3)联系好自己签约单位,具体党组织介绍信的写法

七、毕业生生源审核问题(务必按要求认真核对)

1.审核信息将输入山东省就业信息网,身份证号及姓名必须如实,身份证号码填写生源核对时的号码,身份证号码如有字母,请注意大小写,如有不正确将无法在信息网注册正确使用。

2.审核信息将作为毕业生就业派遣的依据,未正式签约的学生将派回生源地,如果生源地统计有误,会导致派错生源地。

八、离校之后重要事宜

1.毕业生毕业后办理二次派遣

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人事局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

(1)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手续办理流程: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接收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可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具体操作如下: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个人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接收单位信息录入到网上并下载打印出来),网上签约后,打印出协议书,并加盖公章,毕业生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开退函---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退函到接收单位的同级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结束流程。

(2)省内院校毕业生出省就业的手续办理流程:已派遣回生源地毕业生向学校提出省外就业申请---学院辅导员审核省外就业申请---毕业生拿到学校印制的省外就业协议书并与用人单位签署协议后,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录入签约信息---毕业生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开退函---毕业生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退函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结束流程。

2.毕业生毕业后办理调整改派

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改派期(1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的改派手续。

(1)毕业生派遣后,又与新单位签约,办理调整改派手续的流程:毕业生派遣后,与原用人单位解约---毕业生在改派期内与新用人单位签约---毕业生带报到证、解约函、新就业协议书到新接收单位的同级人事部门办理签证改派手续;若新接收单位是外省的,则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人事部门鉴证后,为毕业生打印报到证---结束流程。

(2)山东生源毕业生改派回生源地的流程:已派遣的山东生源毕业生登录信息网,申请改派回生源地---毕业生带报到证和解约函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为毕业生打印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结束流程。

(3)非山东生源毕业生改派回生源地的流程:已派遣的非山东生源毕业生登录信息网,申请改派回生源地---毕业生带报到证、解约函和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接收函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回生源地手续---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主管部门为毕业生打印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结束流程。

3.报到证丢失怎么办?

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报到的凭证。如在报到期限(2年)内丢失,首先由接收单位开具遗失证明,然后到人事档案部门,从本人档案中取出报到证副联(白色),到当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日报登报挂失,登报的格式为“XX大学XX届XX专业毕业生XX,报到证遗失,证号为XXXX,特此声明作废。”

然后毕业生持遗失证明、报纸、报到证副联(白色)、介绍信(由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分处(济南燕子山路2号)申请补办。

注:非师范类毕业生仅在毕业2年以内可以补办!

省就业主管部门——山东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处:

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 电话:0531-88597896 4.毕业生离校后,如何报到?对报到有什么要求?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已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和用人单位要求的有关证件资料直接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毕业生派遣期为两年(自毕业之日起算),派遣期内信息网就业协议书有效,2年后自动失效。派遣期内落实单位的,人事关系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内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

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网上报到”栏目,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到”后,持签发到各市、县人事部门的“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到相关人事部门办理落户等手续。

未落实单位的,其档案转至生源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自主择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手续,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九、几点注意事宜

1.用人单位对身体、业务有何要求?

离校前学校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体检表存入学生档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毕业生暂不派遣,让其回家休养。一年以内病愈的(须经学校指定医院证明)可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档案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毕业生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工作的,应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

毕业生报到后,接收单位可组织复查,如发现有政治、业务和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有权在三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将其退回学校。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在三个月内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如属在校期间的旧病复发,报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退回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如属新生疾病,按在职人员病假期间的有关规定处理。 2.离校时毕业生须领取哪些证件?应注意哪些问题?

除毕业证、学位证外,毕业生的户籍迁移证明(升学时未迁户口的不须在校办理)、《就业报到证》须毕业生本人拿走(离校时持毕业证、办理完毕的离校手续单到辅导员处领取)。在领到相关证件后,一定要进行检查和妥善处置,避免出现如下问题:一是打印信息错误,二是因同名等领错证件,三是丢失证件。发现问题后不必着急,要及时向辅导员反映,通过正常渠道解决。若涉及欠费、学籍变动等问题,请向相关部门咨询解决。

3.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期间,再签约怎么办?

自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后(即关闭就业信息网后又开通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签约工作照常进行,各级人事部门继续鉴证。其中,由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回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手续;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鉴证的,一般7月16日以后办理;离校时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就业单位,需调整改派的,一般8月16日以后办理。

第五篇:长春大学201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相关事项

1.前期工作

开题报告: 2012年12月14日确定论文题目

2012年12月26日提交开题报告

返校时间:2013年4月10日

2.论文:2013年4月15日~6月16日(共十周)

论文写作时间:2013年4月15日~6月2日

提交定稿时间:2013年6月3日

答辩、归档、评定成绩:2013年6月4日~6月16日

毕业实习:2013年3月4日~4月14日(共六周)

1.前期工作:

①毕业实习日记(至少10篇以上,每篇篇幅二页以上)

②上网下载“毕业实习鉴定表”、“毕业实习报告”模板。须由实习单位、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给出详细评语(不能是同一人笔迹),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盖章的日期为2013年4月8日。

2.返校时间: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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