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应急预案

2022-07-30

第一篇:食品公司应急预案

公司食品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1 目的和范围

1.1目的: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规范和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范围:本公司员工就餐后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或者可能造成病亡的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2 定义

2.1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2.2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2.3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司《综合应急预案》 3.组织机构

3.1公司设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实行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制。 3.2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赵国军 副组长:公司总经理助理贾锐

组员:安全管理部副主任刘常平、安全管理部主管李国强、后勤服务部副经理李肖龙、后勤服务部经理助理李海涛、餐饮公司天坛餐厅主要负责人。 3.3 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部 4 职责

4.1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食品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措施,负责现场指挥、组织、协调救援工作中的各类应急事项,负责对可疑食品的溯源工作,负责信息上情下达。 4.2 应急办公室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现场应急处置,包括采取控制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并防止中毒人员的救护、输送就医、指导自救和互救以及信息沟通等工作。

4.3 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应急领导小组指示,负责向国药中生及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负责与部室的联系;负责接待媒体或者进行新闻发布。

4.4 后勤服务部负责监督检查餐饮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食品质量卫生安全,包括各项食品管理制度、操作流程、人员健康体检、人员培训、后厨卫生、餐具消毒、食品留样、日常检查等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4.5 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餐饮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设备安全、燃气安全、责任书签订等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4.5 党群工作部负责做好安抚员工和家属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5 内容 5.1 工作原则

5.1.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及时反应、快速行动,有效的开展救援工作。 5.2 预警系统

5.2.1 餐饮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各级人员责任。

5.2.2 餐饮公司应建立健全相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5.2.3 餐饮公司应加强日常食品安全检查和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5.2.4 后勤服务部应按照职责,加强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卫生、贮藏、经营、消费、用餐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定期对餐饮公司的资质、人员健康体检进行严格审核。

5.2.5 安全管理部应按照职责,加强对餐饮公司安全、消防、治安、人员应急疏散等环节监督检查。

5.2.6 公司每年与餐饮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质量卫生责任书,强化责任的落实。 5.2.7 采用各种方式,向员工宣传防治食物中毒及应急救护知识,提高员工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2.8 对可能引发的食物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努力实现事先预防与紧急处置的有机结合。

5.3 应急措施(具体见《食物中毒现场处置措施》) 5.3.1 一旦发生突发食物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本预案,预案启动后,以上机构和人员按照职责和分工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5.3.1.1 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应急办公室成员须立即到场,向中毒人员了解所进食物、进食时间、临床症状、中毒人数等基本情况,并及时向应急工作小组报告。同时根据现场情况,迅速、果断、有效地开展现场救援、转运和治疗工作,指导受危人员自救和互救。

5.3.1.2 根据中毒人员的临床表现,分析、判断食物中毒类型,统计中毒人数,向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基本情况。

5.3.1.3 根据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的指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险情(包括中毒人数,所进食物,临床表现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5.3.1.4 应急领导工作小组成员视情况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5.3.1.5 迅速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逐级报告险情,在上级领导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帮助、支持指导下有效开展救援工作。

5.3.1.6 一旦确认食物中毒类型,应急办公室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通知供餐单位对可疑食品进行留样保存,以供职能部门现场取证,做出正确判断和调查结论。 5.3.1.7 配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做好可疑食品留样、调查取证工作。

5.3.1.8 在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边报告边处理,对事故进行直接处理,力争减少人员伤亡。在特别紧急情况下,应急办公室有权紧急调集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物资、设备进行现场救援,必要时还可以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 5.3.1.9 及时、准确地将现场信息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中毒时间起因、中毒人数、处理结果以统一对外书面形式报上级主管部门。 5.3.1.10 启动预案后,后勤服务部保证车辆随时调用,保证通信畅通,保证公司值班室坚持24小时值班,随时应对各种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5.4 善后工作

5.4.1 安抚其他员工,稳定情绪,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5.4.2 配合政府专业部门做好送餐单位内部整改监督工作。 5.5 报告程序及内容

5.5.1 报告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初步原因分析、责任主体、采取的措施等; 5.5.2 报告的程序:事发当事人报告—应急办成员立即赶赴现场了解基本情况(所进食物、进食时间、中毒人数)—报告应急小组—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中毒人数、临床症状、所进食物、动态、已采取的措施)—形成文字材料—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6 处理结果

5.6.1 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消除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后果和影响。 5.6.2 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中毒情况、责任和对事故处理意见等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事故处理报告,提交公司办公会。 5.6.3 所有相关处理结果文字材料经领导审批签字后保存。

附件:食物中毒现场处置措施.

第二篇: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01.

食 品 安 全 应 急 预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西安雁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 2月 1日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1 .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 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降低损 失,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1.2项目部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鲁省祥

组员:刘让林 高昕 李旭 张舍堂 郭海强 刘金峰 值班电话:15760937559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 量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实施条例》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 、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国务院关于加 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 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 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 、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省质 量技术监督局《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定本预 案。

1.3事件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 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较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较轻食品 安全事故(V 五级。

1.3.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对 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 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地区(港澳台 、跨国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特别严重 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的。 1.3.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 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 的; (2造成伤害人数 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 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3.3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 2个以上县级区域,给 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 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食品安全事件。 1.3.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 2个以上乡镇,给消费 者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 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食品安全事件。 1.3.5 较轻食品安全事故(Ⅴ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轻食品安全事故: (1造成伤害人数 30人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 (2给消费者饮食安全带来较严重危害的。 (3公司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有: a 火灾事故; b 化学危险品泄漏。 c 水、汽异常情况; d 卫生、人员健康异常;

e 违反操作规范; f 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包括投毒等 。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2、应急组织与机构

2.1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指挥中心

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总指挥,办公室、生产部、品管部、销售部 负责人为成员的指挥中心。

2.2各部门职责

2.2.1办公室负责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日常工作, 组织协调各部门工 作,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与企业外部部门及时汇报,对外宣 传。

2.2.2生产部根据指挥中心的要求,配合其他部门查找事故原因, 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分析事故动态,搞好预测预防。 2.2.3品管部收集相关信息, 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 为制定现场抢 救方案提供参考。

2.2.4销售部负责安全事故中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处理、 报告及其 他善后处理工作。

2.2.5指挥中心负责统一领导、 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 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 应急处理建议和工作报告等。

3、检测、预警、分析 3.1预警

3.1.1品管部主动收集企业内部检验发现的、 消费者投诉的、 国家 检验机构检测的及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 估信息,分析整理后,汇报指挥中心。

3.1.2生产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活动、 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可能对

食品安全造成的紧急情况和潜在事故进行调查、识别,初步判定其可 能发生的场所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3.2检测

3.2.1品管部化验室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进行 验证。 3.2.2生产部、 品管部组织各部门对厂区内设备、 设施的技术状态、 防火设施的配备、安全用电、用水等进行定期检查;品管部根据需要 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操作规范,车间卫生,人员健康状况,水、能 源和其他基础条件的安全供给等进行不定期检查。

3.2.3公司应加强防火管理, 厂内禁烟区严禁吸烟。 未经批准外来 人员严禁带火种进入生产现场、各类仓库等重点防火区域。

3.2.4车间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水、电、设备及员工健康出现异常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向主管 部门汇报。

3.3分析

3.3.1品管部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验证的结果进行分 析,提出合理的处置意见。

3.3.2生产部对可能发生影响环境的紧急情况和潜在事故的特点 进行分析,配备必要的应急准备设备、设施和物质保障。

4、应急处置程序

4.1事件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各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汇报指挥中

心, 指挥中心接到汇报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 行政部门报告。

4.2应急响应

4.2.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发现 后, 指挥中心应立即对导致或者 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 制措施。

4.2.2火灾发生时, 发现部门立即通知指挥中心并及时通知 119报 警,指挥中心安排人员救灾,并联系紧急救护事宜,根据火灾性质, 及时切断电源、分工灭火,组织疏散人员和抢运物资。

4.2.3化学危险品泄漏时, 发现者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泄漏, 并报 告部门负责人或保管人员,对泄漏的化学危险品进行适宜的处置。 4.2.4当出现水、 汽异常时, 车间停止生产, 对未生产完的产品进 行检验,符合标准的可进入下道工序,不符合的执行《不合格品控制 程序》 。

4.3预案启动

指挥中心在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后,立即《启动食 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4.4调查、处置

4.4.1指挥中心通知各部门保护好现场;停止不安全食品的生产, 通知销售部门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或有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食品。 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不安全食品或存在不安全因素的食品。

4.4.2对已经确定的不安全食品进行制定召回计划。

4.4.2公司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后, 生产部、 品管部应 会同相关部门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针对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 纠正措施,并执行《持续改进控制程序》 。

4.5不安全食品召回

对不安全食品的召回执行公司的《产品召回控制程序》 4.6责任追究

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工作, 查清事故原因, 分清责任, 对 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 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需要 追究法律责任的, 由国家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追究 其责任。

4.7总结分析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 各部门应及时总结分析应急 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 告报指挥中心,研究制定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措施。

5、应急演练

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同时完善应急预案。

6、附则 6.1术语

6.1.1食品, 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6.1.2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

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6.1.3预包装食品, 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 的食品。

6.1.4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 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6.1.5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指包装、 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 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 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 6.1.6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 设备, 指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 生产、 流通、 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 管道、 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

6.1.7用于食品的洗涤剂、 消毒剂, 指直接用于洗涤或者消毒食品、 餐饮具以及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 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 质。

6.1.8保质期, 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 期限。 6.1.9食源性疾病, 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 中 毒性等疾病。

6.1.10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 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6.1.11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 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6.1.12食品安全包括三方面内容: (1无毒无害:正常人正常食用情况下,对人体不会造成危害。 无毒无害不是绝对的,允许少量含有,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标 准。

(2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包括人体代谢所需要的蛋白质、 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还包括食品的消化吸收率和对 人体维持正常的生理功能应发挥的作用。

(3对人体健康不造成危害。保证不致人患急、慢性疾病或潜 在性的疾病。

6.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西安雁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 2月 1日

第三篇:利强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在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当地政府的指导、监督下,我公司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法规和省、市、县、乡关于安全生产的法令,按照排除消防隐患,杜绝机械伤人事故的要求,在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机械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 应急预案的组织领导

1、公司总经理为实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如遇火灾和生产事故,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实施灭火和抢救工作。

2、厂长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当发生火灾和生产事故时,必须立即拨打“119”和“120”电话报警,同时向总经理报告,采取应急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并配合消防部门和急救中心实施灭火和救护。

二、防火应急措施

1、当火灾事故发生时,在第一时间组成由公司总经理、厂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指挥部,清点职工人数,安排报警和自救。

2、工厂电工立即切断厂区内所有电源,同时启动院内机井,保证灭火用水。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疏散职工的同时,按照本公司消防工作分工,在消防车未到之前,组织职工利用工厂的消防水枪和灭火器材进行自救,控制火情,等待救援。

三、生产事故应急措施

1、生产加工、烘干等车间若出现生产事故时,车间主任和现场第一目击人,要在第一时间拨打求救电话,同时报告厂长和总经理。

2、如有机械伤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立即关停机械,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止血等应急救护,并安排专人看护,等候救护车急救。

3、对受伤人员要有专人陪护到医院救治,安排财务人员亲自到医院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实施有效的抢救。

四、火灾、生产事故应急组织

1、火灾扑救应急组织

(1)由公司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灭火指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2)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在火灾发生后和专业消防队未到之前赶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

(3)义务消防队由本公司男职工组成。分三个组:水枪灭火组。利用院内机井灭火;泡沫灭火组,利用厂区内的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报警通讯组,及时报警,维护厂区秩序,引导消防车灭火。

2、生产事故应急组织

(1)由公司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生产事故自救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2)组成由厂长和车间主任负责的机械伤人自救小组。在万一发生生产事故时,切断电源,抢救受伤人员,报警求救。

(3)成立由副总经理和财务人员组成的救护组。负责陪同受伤人员到医院进行救治。

(4)成立由办公室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事故报告组,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的善后事宜。

五、预防为主、杜绝事故发生

1、公司全体员工在严格执行本公司的防火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把预防放在首位。严格治理一切不规范和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加大硬件设施改选和建设,保证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全体职工处理突发事件、执行应急预案的能力,做到保证自身安全和企业减少损失、及时报警、报案,充分利用“119”、“120”等急救方式。

3、应急预案每年演练两次,各工种岗位培训每年两次,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各项应急预案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

人,保证预防为主,不出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第四篇:食品应急预案

中坪幼儿园2016--2017学第二学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理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

长:鲁廷秀

副组长:徐璐 李元春

员:崔晓娅 王敏 谢继红 蔡光英 石话梅

二、建立及时逐级报告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事件出现多例呕吐、腹泻、腹痛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长则立即向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三、事故处理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食品留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园长、安全主任、班主任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四、后期处理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样本,48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五、如实反映情况

园长及与本次中毒事件有关的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陪餐老师及中毒人员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中毒人员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进餐而未发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食物条件,加工烹调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六、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除调料外,大部分食品由食堂加工制作,尽量不购现成的食品:督促保管保护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检查保质期。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可从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3.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做到生熟分开。

4.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5.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6.饭菜实行48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7.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食堂;食堂人员禁止一人单独在食堂。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第五篇:食品应急预案讲解

东海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县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指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及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国家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1.3.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政府处置能力的; 1.3.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3.3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3.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至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4 适用范围

在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时适用本预案。 1.5 工作原则

按照全县统一领导,各乡镇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编制部门应急预案。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取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察工作。

2、组织体系

2.1 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

2.1.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政府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需要,成立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由县政府领导任总指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1.2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县食安办、宣传部、财政局、公安局、监察局、农委、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教育局、商务局、环保局、卫计委、市场监管局、盐业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2 县应急指挥部职责

贯彻上级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县内食品安全事件情况;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总结上报事故处理结果。

2.3 成员单位职责

县食安办 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宣传部 负责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以及有害信息的应对工作。

县监察局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追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执法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县公安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

县财政局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县农委 负责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林业局 负责初级禽畜产品生产环节因禽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使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县海洋与渔业局 负责水产生产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等工作。

县商务局 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负责酒类流通环节的安全事故追踪溯源。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餐饮业、学校食堂等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对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环节的处理调查。

环保局 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县教育局 负责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饮用水等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等工作。

县卫计委 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治、现场卫生处理工作,并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向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流行病学报告。

盐业局

负责对盐产品导致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和救援。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负责事故处置中的通讯保障工作。

各成员单位按照上述职责制定本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4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县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立即启动。办公室主任由县食安办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卫计委、县农委、县林业局、县海洋渔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办公场地、办公设备要落实到位,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5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要组成相应工作小组立即开展工作,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

(1)事故调查处理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以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2)医疗救治组。由县卫计委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3)专家咨询组。由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卫计委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4)现场检测组。由检测单位组成。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组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5)综合组。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以及对外宣传;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

(6)警戒保卫组。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

2.6 日常管理机构

县食安委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建立和管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确认上报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发生环节、级别。

3.运行体系 3.1 预警

各成员单位和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2 报告

3.2.1 报告程序与时限

(1)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事发当地乡(镇)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报告,并陆续作出阶段性报告;

(2)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县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报告,初次报告应在1小时内,并陆续作出阶段性报告。

(3)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4)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5)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2.2 报告对象

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食品检验机构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发现)单位;接诊的医疗单位;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2.3 报告范围

构成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安全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安全事件。 3.2.4 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事件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件监管职责的行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的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2.5 通报方式

(1)有关乡镇和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食安委通报;

(2)县食安委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事故相关乡镇和部门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周边相关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3)对食品安全事件,县食安委在上报县政府的同时,要及时向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按照食品安全事件等级分级实施应急响应,Ⅳ级食品安全事件由县人民政府响应。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成员单位1小时内到达县应急指挥部指挥中心。

(3)县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立即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相关单位、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

(5)随时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救援。 4.1.2 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1)响应的升级:当食品安全事件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2)响应的降级:对事故危害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2 指挥协调

4.2.1 县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决定启动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4.2.2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4.3 紧急处置 4.3.1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4.3.2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 响应的终结

食品安全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5、后期处理 5.1 善后处置

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灾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予以赔偿。

5.2 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县食安委负责对整改和善后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5.3 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总结分析应急经验教训,提出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县政府。县政府根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进食品安全工作措施。

6、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县食安委建立食品安全事件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并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对媒体发布的信息,要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进行,必须经应急指挥部同意后方可发布。

6.2 医疗保障

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6.3 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县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会同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6.4 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委托相关机构,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件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 物资保障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按标准购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及药品、医疗器械储备,财政部门负责提供应急救援资金。

7、演习演练与宣教培训

7.1 县食安委和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响应能力。

7.2 县食安委会同相关部门指导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演习演练工作,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7.3 各相关部门应当强化对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识别能力。

7.4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8、名词术语

8.1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8.2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8.3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9、附则

9.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县食安委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报县政府批准。

9.2 预案的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食安委负责解释。 9.3 预案的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思念女朋友的情话下一篇:食品安全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