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学院学生范文

2022-05-31

第一篇:怀化学院学生范文

怀化学院学生对学院服务学生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

亲爱的同学:

您好!请基于您个人的体验,为我们学校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满意度做出评价,本次调查数据主要用于通过调查同学们对学校办学情况的评价,帮助学校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改善人才培养的环境,使我们怀化学院办学质量得到更好的提升,请放心填写。

非常感谢您的支持和帮助! 共青团怀化学院委员会 2012年4月7号 您的性别:口男

口女

您的年级:口大一

口大二

口大三

口大四

口研究生 您的专业:口理工科

口文科

1、您对学校教学管理和课程安排的满意度( ) A、满意 B、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2、您认为学校教学硬件设施是否满足教学与学习( ) A完全满足需求 B基本满足 C勉强满足 D无法满足

3、您对学校医疗条件的满意度( )

A、很满意 B、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4、您对学校交通(校内和校外)条件的满意度( )

5、您认为系部任课老师的敬业精神( ) A、非常高 B、比较高 C、一般 D、较差

6、您对系部任课老师的上课风格、作业布置等情况的满意度( A、很满意 B、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7、您对学校宿舍的安全情况的满意度( ) A、很满意 B、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8、您对在学校宿舍的卫生、水电、损坏维修情况的满意度( A、很满意 B、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9、您对学校的校园环境的满意度,如:绿化、建筑( )

))

A、很满意 B、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10、您对学校的卫生环境,卫生制度的满意度( ) A、很满意 B、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11、您对校团委、团支部及活动的满意度( ) A、很满意 B、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12、您对学校奖、助学金评比制度的满意度( ) A、很满意 B、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13、您对学校社团工作、社团活动的满意度( ) A、很满意 B、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14、您对食堂及餐具卫生的满意度( )

A、满意 B、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15、您对食堂饭菜份量、价格、品种的满意度( ) A、满意 B、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16、您认为学校为学生课余锻炼提供的体育设施( ) A、非常齐全 B、基本齐全 C、比较缺乏 D、严重不足

17、您对学校的晨跑打卡制度的看法( )

A、坚决拥护 B、利大于弊 C、弊大于利 D、纯粹多余

18、您对学生必须修满一定素质拓展学分的制度的看法( ) A、坚决拥护 B、利大于弊 C、弊大于利 D、纯粹多余

19、您认为学校的那些规章制度、管理方式令你苦恼,需要改进,请如实给出您的意见。

20、您对学校如何更好的开展对学生的服务工作有什么建议和想法?

再次感谢您的配合,谢谢您的参与!祝您学业进步,事事胜利!

适应角色转变,扎实开展团的工作

———共青团铁东区委书记的述职报告

2011年是适应角色转变、思想进一步成熟的一年。这一年,自己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的中心,立足本职岗位,较好地完成本线的工作任务。自己政治觉悟、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工作作风等各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总的来说,收获很大,感触颇深。

一、以德为先,进一步提升个人思想素质

过去的一年,我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以一个团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个人的道德修养、党性锻炼、思想素质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一是道德修养进一步提高。作为一个团干部,我的一言一行、我的自身形象将直接影响到团委各成员,甚至更广大的青少年。因此,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每时每刻提醒自己,从小事做起,注重细节问题,做到干净做人、公正做事,以平常心看待自己的工作,要求自己在工作中诚实、守信、廉洁、自律,起好表率作用。二是党性锻炼得到不断加强。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锻炼,我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来要求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牢记党的宗旨,在团的工作中,以广大青少年的权益为出发点,务求时效。三是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一年来,我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

经常自发利用休息时间学习,积极参加团省委组织赴井冈山革命传统与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区委区政府组织赴清华大学县域经济培训班,通过“看、听、学、思”,进一步加深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进一步系统掌握了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对共青团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我通过学习原文、听专家讲课等,开拓了思想新境界,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新的飞跃。

二、以能为先,进一步加强组织工作能力

在上级领导的信任和支持下,我本人也自加压力,抓住一切机会学习,注重与同事、与兄弟单位团委书记的交流,虚心请教,不耻下问,使各项工作都有序地开展。一是工作的统筹安排能力不断加强。我尽量做到工作提前一步,有计划、有安排、有预见性,保持思路清晰和决策的科学,力求操作有序,顺利开展。二是工作的协调能力不断加强。在工作中,我注重与上级的及时衔接、汇报,同时也注重与基层的交流沟通,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从大局出发,对上做好配合,对下做好团结。三是有创新地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我注重不断创新,使工作保持生机,使管理不断趋向人性化、合理化。

三、以勤为先,进一步提高团的业务水平

担任团委书记以来,认真了解情况、掌握知识,积极向

团委领导、向前任书记学习、请教,了解团情、团史,努力掌握团的基本运作方式程序,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加强沟通了解,增加感情,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有关情况,以“活动”来强化自己的知识和水平。一年来,我立足以活动来促使自己尽快适应角色,迎接挑战。今年五四,团区委以全区人居环境整治为依托,以“五四火炬传承九十二载生生不息,铁东青年投入人居环境立志强区”为引领,积极开展了“共青团路,红领巾街”,“铁东青年林”等一系列活动。在活动中,增长了知识,深化了理解,使自己对团务工作有了全面的、系统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提高团的业务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以绩为先,进一步完善团的组织建设

把《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中去,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依托党建,从政策层面来解决和落实基层团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基层团干部的待遇问题。积极争取党组织在团干部配备上的重视和支持,基层团干“转业”得到了很好的安排(叶赫的荣威,住建局遇良,卫生局王国宴等);二是解决好基层团组织活动的经费问题。积极争取专项,今年为每个乡镇街道从团省委争取经费三千元,共计三万六千元;三是团的基层组织格局创新工作。按照“1+4+N”模式,通过换届调整选配了大批乡镇

(街道)团干部,变原有的“团干部兼职”模式为现在的“兼职团干部”模式,提升了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此次工作得到了团市委的充分认可,2011年四平市组织部班工作会议在我区召开。

以服务青年需求为目的,从单一组织青年开展活动转到生产环节,开展就业培训、创业交流、贫富结对;以服务党政中心为目的,发挥团组织自身优势,引导青年树立市场意识和投资意识,强化科技意识和参与意识,投身知识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文明创建、环境整治、植绿护绿、社会治安等活动,把党政思路实践好。突出做好当前新兴的农村、社区和非公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延长团的工作手臂,丰富团的组织形式。先后与农联社、吉林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积极协调,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帮扶支持。特别是吉林银行的“吉青时代”小额贷款项目更得到团省委的无偿贴息。

五、以廉为先,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明形象

作为新任职的年轻干部、党员干部,我既感受到了组织的信任与关怀,同时也感受到了责任重大。我区在党委和政府的带领下,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取得了辉煌的成绩。越是这种时候,就越需要我们这些干部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深知,作为一级干部,应该努力做到“清正廉洁”。古人说“物必自腐而虫生”,腐败现象表现上看来是经济问题、道德问题,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理想信念

出了问题。要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要结合党的历史经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以及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来刻苦磨炼自己。勇于剖析自己,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净化自己的灵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在思想上、在行动上、生活中争作表率。在团区委开展“争做勤廉表率,竭诚服务青年”主题教育活动,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会,全面启动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活动。按照学习贯彻区委、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我们根据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要求,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了团区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由我任组长。按照“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明确了单位正职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每年约谈团干部一次,就有关廉洁从政个人“不准”和“禁止”行为适时对所管的团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在2012年即将到来之际,共青团区委迎来组织部考核组,对共青团区委一年来的工作进的实地测评,感谢组织的帮助与关怀,今后我们更要自觉地接受组织的监督与考核。铁东区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今又开始了新的征途。广大青年有幸成为亲历者,成为追随者,同时我们也是共享发展成果的受益者。我们应该心怀感恩,心存畏惧,“做一个组织和群众信赖的人,做一个同事和朋友敬重的

人,做一个亲属子女可以引以为荣的人,做一个回顾人生能够问心无愧的人”。我们要牢记党的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方针路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弘扬“攻坚克难、求富图强”的四平精神,坚定不移的实施 “五区”战略的发展规划,为建设富裕和谐新铁东的伟大目标而不懈奋斗。

第二篇: 怀化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大学生社团组织是大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和爱好并为满足这一兴趣爱好的需要而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组织。以其影响的广泛性,内容的直接性、参与性以及活动方式的多样性和活动的有效性,在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推动我校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大学生社团组织是在大学生据共同的志愿和需要,以自愿原则组成的业余校园群众性学生组织,不属于任何校外团体的分支或附属机构,其宗旨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结合青年学生特点和成才需求,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以及价值观.通过开展思想性的活动,丰富大学生业余文化生活,陶冶高尚情操,拓宽知识面,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造就高质量合格人才。

第二条

社团的宗旨及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三条

学校对社团的指导部门为校团委,社团的直属部门为校学生会社团部,社团必须接受学校的管理与指导。

1、社团部对社团的管理全面负责,日常工作侧重于社团的申请成立,社团工作的把关、组织、管理及协调等工作。

2、团委负责指导社团的工作及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指导培训,负责社团的登记、注册、活动审批、活动基金的管理,社团评估表彰、咨询服务,违纪处理等工作。 第四条 社团的名称应当简单明了,具全称均以“怀化学院„„”字样,社团代表学校参加或组织活动须使用全称。

第五条 社团社员应是我校正式登记注册的学生。

第六条

学生社团管理遵循“严格管理,积极引导,稳步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与登记

第一条

社团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5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经过申请,经校团委批准同意,在预备期(一个月)内,社团人数达20人以上,方可成立社团,否则予以注销;

2、 发起人要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备事宜并指定负责人;

3、 发起人要制定社团章程,社团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简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组织机构、经费来源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二条

社团的登记

1、 社团按发起负责人身份在社团部登记。申请登记时,发起负责人应持本人学生证,先向系社团部提供书面材料进行初审,再向校社团部提供书面材料,并由社团部交团委审批、备案:

(1)、申请:向校学生会社团部提出书面申请; (2)、提供相关资料:

1)申请书;

2)社团名称及介绍; 3)相关章程(草案);

4)指导教师或顾问的情况介绍(校外指导教师或顾问须附所在单位的证明);

5)社团筹备负责人的情况介绍; 6) 社团筹备组成员名单;

7)社团筹备主要负责人所在系党总支的意见;

2、 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由社团发起人负责填写《怀化学校社团申请登记表》,登记表盖章批准后社团即正式成立;

3、 宗旨及活动内容基本相同的社团原则上只批准成立一个;

4、 社团尽量以公告或其它形式宣布成立;

5、 学校学生社团共分为:理论学习、社会科学、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志愿服务、体育健身、其它,共七类社团登记成立时,均按照以上各类进行申请,每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6、 社团部对申请成立的社团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20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7、 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社团部批准筹备之日起30日内召开本社团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学生社团未经批准或筹备期间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筹备以外的活动。 第三条

登记成立的社团要进行学年注册

1、 登记成立的社团从登记之日起每学年均要向社团部申请注册,注册对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上学年社团的财务结算报告及物品清单; (2)上一学年社团的工作总结; (3)社团本学年工作计划;

(4)学生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意见。

2、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不进行注册的社团,以自行解散论处。

第四条

社团负责人由社团成员推荐候选人先报系社团部审查再报校社团部批准产生。社团负责人职则包括:统筹规划本社团工作,具体领导实施全校规模的活动,参加社团部的会议,培养社团后备力量。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

1、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党委、团委行政处分者;

2、因违反规定,被责令解散的社团负责人;

3、有其它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事项者。

第三章 社团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一条 理事会是社团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处理社团日常事务,负责组织选举下一届理事会,在任期内增补和更换理事会成员。理事会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并报学生会社团部备案,成员任期不得低于六个月。 第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会长)1人,是社团的代表人及第一负责人;副理事长(副会长)1—3名。

第三条 社团负责人主要指正、副理事长(会长),社团负责人经民主选举产生。选举前,须将选举方案和候选人名单先报系社团部登记再报校社团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选举,选举结果报校学生会社团部批准后生效。负责人任期不得低于一学期。经校团委批准,校学生会社团部有权对不称职的社团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条 社团负责人应是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成绩优良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具有怀化学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五条 社团负责人将采用聘用制,公开招选,聘用期完由社团部统一颁发聘书。 第六条 学生社团必须聘请至少一名热心社团工作、具有一定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思想境界高尚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或顾问。指导教师或顾问如有调整须报校学生会社团部批准。

第七条 各学生社团成员必须是具有怀化学校学籍的在校就读学生,成员毕业或因为其他原因离校的视为自动脱离社团。

第八条 社团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招收不具有怀化学校学籍的人员。

第四章 社团的管理

第一条

社团组织的管理

1、设立社团意见箱和举报箱,加强对社团的监督;

2、社团所开展的活动不允许同社团的宗旨、性质相违背,不允许单独开展属于其它社团性质范围内的活动;

3、每年召开一届社团活动评估会,由社团负责人对本社团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即会员大会)。

4、社团必须挂靠系部,列入学生分会评优。如果是跨系部社团或其它特殊情况,由其自行与多数主要负责人所在系协商并挂号其下。

5、社团必须建立会员的电子档案,建立会员动态跟踪表,且必须按照《怀化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能力学分实施办法》制定一套严谨的学分认证流程和体系,并及时上交社团部。 第二条

社团活动的管理

1、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

2、社团活动要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服务青年、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要求。

3、社团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

4、社团活动应体现本社团宗旨和特色,校学生会社团部原则上不批准社团开展与其宗旨无关的活动。

5、学生社团组织活动(社团内部会议除外)必须向校学生会社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6、学生社团活动申报:

(1)、社团常规活动每学期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开学后的第二周,并注明属常规活动。常规活动是指定期举办的小型沙龙、社团成员培训及社团定期内部交流等活动。

(2)、校内其他活动必须提前三天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申报材料包括:活动名称、规模、时间、地点、联(协)办单位和赞助单位及赞助情况,邀请的领导和来宾等内容,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社团申报活动必须提交详细的《怀化学校社团重大活动申请表》,签章后有效。 (4)、举办大型校内活动在提交《怀化学校社团重大活动申请表》时,必须附上相应的活动计划或方案,且必须邀请所指定监察的系部社团部监察并交《怀化学校社团活动监察表》,否则活动视为无效,系部社团部监察时必须严格按照《怀化学院社团重大活动监察评分细则》操作。

(5)、邀请校外人员或单位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必须同时提交被邀请人员或单位相应证明。

7、社团举办以下活动须首先向校团委申请批准: (1) 2个或2个以上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2)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个人的联合活动; (3)有外籍人士参加或涉外内容的活动; (4)讲座、报告等活动;

(5)群众性集会及研讨会等活动;

(6)收取费用的培训班、学习班等活动; (7)取得经济收入的活动;

(8)涉嫌宗教、民族问题的活动; (9)其他有关学员秩序的重大活动;

8、举办上述活动须在活动一个星期内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经社团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始活动的筹备工作:

(1)活动目的、内容、参加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协办单位负责人;

(2)涉外人员或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 (3)挂靠单位或指导老师的意见; (4)经济来源、组织方式;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9、社团必须每学期开学第二周上交活动月报表和工作计划,各社团必须积极参与“社团文化日”,并将此项列入社团评优中。

10、 社团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秩序、安全负责。

11、 社团招生由校社团部统一规定时间,并严禁下到宿舍进行流动招生。 第三条 社团经费的管理

1 、社团所收缴的会费先全部上缴校社团部,然后拿出30%作为社团日常开支费用,保持社团的自主性,实行一个社团一个帐;其中8%作为社团部的行政经费。 2 、社团从每学期开始,必须向校社团部上报本社团所制定的会员费、会员名单、金额,由社团部统一向学生公布会员名单;

3 、系部所拨给社团的经费必须及时上缴给社团部;

4 、社团每进行一次活动,由本社团进行经费预算后交校社团部审核批准,社团部根据预算及活动结束后监察表各系社团部的意见拨配经费; 5 、如果社团领取了活动经费而又没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展活动,必须取消活动的一星期内上交所批准的经费。如不按时上交,追究相关社团负责人的责任,并对该社团进行通报批评;

6 、对于社团在活动中使用资金不到位,由校社团部对活动进行评估; 7 、社团部不定时对社团经费进行检查,各社团应该无条件予以配合; 8 、社团所拉赞助的费用,由社团自行调用,但必须保证70%的费用用于社团活动;

9、对于社团购物所用的金额不允许高于市场价的20%;

10、社团每学年向全校师生公布一次;

11、对于解散的社团,其社团遗留的经费及财产由社团部管理,作为校社团部基金。

第四条 社团印章使用及管理:

1、学生社团经校团委批准可刻制艺术性印章,印章不得为带五角星的正圆形图样。印章仅作为社团标志使用,不具有法律效力,社团分会不单独刻制印章;

2、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提前一周向校学生会社团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刻制印章;

1)新成立社团刻制印章的; 2)原有印章遗失须进行补刻的; 3)对原有印章进行更改的.

3、社团进行活动申请,以及提交相应文件时,签章有效。

4、 学生社团刊印内部资料必须经指导教师(顾问)同意,由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印制。

5、学生社团凡申请网站域名的,须报知校社团部。社团网页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网络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五章 社团评比的考核

第一条 社团组织实行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社团部统一领导全校社团组织开展工作。

第二条

社团负责人实行双周例会制度,每次例会时要求各社团负责人提前3-5分钟到会,如遇特殊情况,临时通知。

第三条 每次例会必须保证人员,有事需要向校社团部请假,并由第二负责人代替出席。

第四条 社团负责人实行每两周轮换来校团委、学生会参加实践和学习,在此之间各社团负责人有权参与校团委、学生会的任何活动及会议,同时也有义务用一个校级干部的身份来严格要求自己和善待他人,积极进取,努力学习,提升自己各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并将见习的情况列为社团评优中。

第五条

各社团每学年应制定工作计划,每学年末应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到学生社团部。

第六条 校学生会社团部每学期根据《怀化学校学生社团评优细则》对各社团进行评优,评出优秀社团、合格社团和不合格社团。对优秀社团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章 违纪责任

第一条 以下属于社团违纪行为:

未登记或逾期未注册仍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者; 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

(1)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活动者; (2)开展活动内容与登记宗旨不符者;

(3)从事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者,参加非法经济活动者; (4)侵吞社团财务,挪用社团经费造成财务混乱者; (5)组织纪律差不配合社团社团部工作者; (6)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第二条

多违纪社团的处理:

(1)社团负责人、主要责任者和直接参与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对社团可责令暂停活动或责令解散,被勒令暂停活动的社团整顿后从新开始活动者,须重新注册;

(3)没有申请或申请未经社团部批准者,不得在公开场合进行宣传集会、表演等活动。

第七章 社团的解散

第一条 社团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提出解散申请; 第二条 社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社团部可以解散该社: (1)社员不足20人者;

(2)连续半年未进行活动者,机构瘫痪者; (3)无正式负责人或管理混乱者; (4)不服从管理,情况严重者;

(5)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不进行注册者。

第三条

社团解散时,应及时向社团部申请处理好善后问题。

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怀化学校学生会社团部; 第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条

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社团的,该社团自动撤消。每一次被评为不合 格的社团的将退出校级社团,返回系部继续经营。

第四条 各学生社团章程及管理办法(规定)不得与本条例相违背。

怀化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部

2009-3-19

第三篇:怀化学院学生会劳卫部管理条例

怀化学院学生会劳卫部是在共青团怀化学院委员会的指导下,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而开展工作的部门,是配合团委、学生会其他部门工作及联系、团结和管理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为了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引导各系(部)学生分会劳卫部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会劳卫部工作职责

1、管理和监督全校教室卫生,对教室卫生的打扫和保洁情况进行评比并记录在案,以备查询;

2、组织开展各项义务性和公益性劳动;

3、配合学校组织各项突发临时性劳动任务。

二、管理条例

(一)教室卫生检查制度

1、学生会劳卫部每周将对学校所有教室进行一次抽检(周一至周四)和一次例检(周五);

2、抽检由各系(部)分会劳卫部派劳卫部干部循环滚动进行交叉检查,例检由学生会劳卫部安排学生会其他部门干部和系(部)学生分会劳卫部干部一起检查;

3、参加检查的干部必须佩带校徽和工作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办公室集合与签到,由学生会劳卫部人员统一安排检查,迟到与缺到分别扣

1、2分/次;

4、学生会劳卫部成员将不定期对参加检查的干部进行抽查,如果在抽查中发现检查人员对工作敷衍了事、工作态度恶劣,所报情况与实际不符,扣该检查人员所在系(部)2分/次;

5、未能完成学生会劳卫部布置任务所在的系(部)扣4分/次,态度怠慢、拖拉的系(部)扣2分/次;

6、学生会劳卫部每月将对教室卫生检查结果进行月评,每月获“流动红旗教室”(月评东区前七名,西区前五名)的给该系(部)分别加3分/间;教室获优率前六的系(部)分别加

6、

5、

4、

3、

2、1分,获优率在后三名的系(部)分别扣

3、

2、1分(不分东、西校区)。

(二)教室卫生保洁制度

1、各系(部)分会劳卫部必须参照学生会劳卫部下发的《关于实施怀化学院教室卫生保洁制度的通知》制定出符合本系实际情况的教室卫生保洁方案,包括(制度、可行性、内容详细、奖惩制度)等;

2、各系(部)必须整合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如系干、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先锋队员、劳动委员等进行教室卫生保洁和提升同学的爱卫意识的宣传;

3、各系(部)必须开展有关环保知识的抢答赛、演讲比赛、征文等有积极意义的活动或其他公益活动;

4、各系(部)在每班必须设立一名教室卫生保洁提醒员,对该班的教室卫生进行监督与管理,课间提醒同学将垃圾带出教室,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

(三)会议制度

1、学生会劳卫部在双周星期五中午12:20(西区)和下午17:50(东区)举行劳卫部例会,有其它会议将另行通知;

2、开会时旷会、迟到、早退分别扣

2、

1、1分(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说明);

3、开会时态度端正,认真作会议记录,积极踊跃发言;

4、开会时不可随便接听电话;需将通讯工具调为振动或关机状态;

5、会后要及时向系(部)老师和同学传达会议精神,对学生会劳卫部的会议精神没及时传达、落实的,扣该系(部)1-3分/次;

6、各系(部)必须对新任的劳动委员进行统一培训,每次召开劳动委员会议时必须有学生会劳卫部成员参加。

(四)活动开展与材料管理制度

1、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各系(部)上交学期工作计划,最后一周递交学期工作总结;

2、劳卫部计划、总结和其他材料统一字体要求:标题为黑体二号、正文为宋体四号;

3、举办的活动必须提前三天上交活动计划,活动结束后的两天内上交活动总结,逾期将予以扣分,迟交扣0.5分/次,缺交扣1分/次;

4、申请材料(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打扫教室卫生、教室免检或参检)需系(部)领导签字并盖章,否则扣1—2分/次;

5、每次活动的开展,根据活动监察的实际情况适当予以加分,加分范围1—3分。

(五)学生分会评优劳卫部评比制度

1、在学生分会评优中拟定劳卫部工作各板块所占比例:教室卫生检查占30%,教室卫生保洁占40%,会议参与及考勤占10%,活动开展占10%,材料管理占10%;

2、教室卫生检查与保洁制度的评比参照《教室卫生评比细则》和《关于实施怀化学院教室卫生保洁制度的通知》。

本条例自即日起实施,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怀化学院学生会劳卫部所有。

怀化学院学生会劳卫部

2009年05月27日

第四篇:学院学生请假条

湖南文理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请假条〈存根〉 尊敬的老师:

您好!我是班同学,因,需请假天,时间从月日时至月日时。

备注:请假事宜及时间已告知家长,并且本人及家长承诺请假期间注意各项安全事宜,若有安全事故发生,由个人及家长承担相应责任。恳请老师批准! 请假人:请假人联系电话:

班主任签字:

批准人:家长联系电话:

批准人填写核实请假情况: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湖南文理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请假〈销假条〉 班同学,于月日请假天,需于月日销假。 注:学生必须保管好销假条,请假条到期后须由本人持此条和学生证及时到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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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请假条

尊敬的老师:

您好!我是班同学,因,需请假天,时间从月日时至月日时。

备注:请假事宜及时间已告知家长,并且本人及家长承诺请假期间注意各项安全事宜,若有安全事故发生,由个人及家长承担相应责任。恳请老师批准! 请假人:请假人联系电话:

班主任签字:

批准人:家长联系电话:

批准人填写核实请假情况: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五篇: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生创业实践园第一次学生创业代表大会

开幕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代表:

大家好!

在这生机盎然,充满活力的美好季节里,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生创业实践园第一次学生创业代表大会在这里隆重开幕了。

本次大会在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在学生创业实践园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精心筹备性爱得意顺利召开。学校,学院各级领导以及社会各界校内外创业导师亲临了本次大会,再次,请允许我以大会的名义,向莅临本次大会的各位领导和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最诚挚的感谢!同时,向我院学生创业实践园第一次学生创业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生创业实践园是面向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广大具有创业意向学生的,集创新性、学术性、服务性、实践性为一体的新型团学机构组织。加强我院创业大学生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的沟通联系,为其提供政策、法律、信息等咨询服务,并帮助其引入资金、推介项目、拓宽创业经营场地等。举办创业沙龙、讲座、论坛,组织创业企业采访、促成项目对接,组织创业计划大赛、模拟商务大赛等活动,并管理运作我院创业基地。聘任校外企业家导师和校内创业导师,促进我院学生对创业政策的深入了解,增强其创业意识,丰富创业知识,提高创业就业能力。是我院大学生创业教育工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学生创业实践园不断开展各种以创业创新为主题的活动,不但丰富了我院学生的见识,增长其经验,培养其综合能力,更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将所学理论结合实际运用到现实中去的机会,同时也使创业创新意识深入到每位同学的心中。

刚刚结束的两会期间,大学生如何以创业带动就业,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建议政府继续鼓励大学生“试水”自我创业,各级政府给予一定数额的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为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在两会精神的引导下,学生创业实践园始终秉承着“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就业技能”的宗旨,为学校和社会培养应用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作出积极贡献。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学生创业工作,注重创新性,实用性,复合型人才的协调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创造来能更加良好的就业环境,推动大学生就业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

各位代表,第一次学生创业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我院学生创业实践园的一件大事,是开创我院学生创业工作新局面的动员会。我们坚信,在校,院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在院团委的悉心帮助和指导下,在全员学生的积极配合以及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大会一定能开成一次民主团结,务实求真,开拓进取的大会。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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