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老工业基地演讲稿

2023-01-04

演讲稿具有总结性与实用性的特点,是一种观点明确的书面材料。演讲稿是以生活为中心,如何根据生活中的感悟,写出一份有意义的演讲稿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东北老工业基地演讲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东北老工业基地演讲稿

东北老工业基地演讲稿

当谈到东北老工业基地,大家都不陌生。从新中国建立到现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已经走过了60多个年头;从形成到发展缓慢再到振兴老工业基地口号的提出,全国都在这块土地上花费了很多心思。今天,东北工业区正在有序的发展和生产,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1.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形成

2.自建国后,工业一直占据东北产业的主体地位。

回顾建国50 年来东北工业产业结构的演进历史,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二.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缓慢

东北地区的经济带着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随着我国市场积极体制的不断发展,东北地区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

三.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提出

是继实施沿海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后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思想

四.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措施

1.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产业结构调整要与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相结合,坚持“有进有退”的原则,进行国有经济布局和所有制结构的重组。

2.发挥主导产业优势,带动新兴产业发展。产业优势: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

3.发挥政府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中的职能作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矿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为失业职工创造在就业机会。

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经济实力不断提高。以国有企业改组改制为重点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高。企业技术进步成效显著,结构调整步伐加快。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进展顺利,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稳步推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就业形势有所好转。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三年,是改革开放以来东北三省经济综合实力提高最显著、城乡居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了重大进展。

五.东北地区在振兴进程中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是体制性、机制性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充分,市场化程度低,发展活力不足。 二是经济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比重较低,装备制造业产品配套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有待提高,原材料工业精深加工度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三是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仍然较大,部分群众生活还很困难。

四是区内部分资源供给能力下降,一些流域、区域和海域环境污染相当严重。

五是资源型城市尤其是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接续替代产业发展缓慢,社会、生态问题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六.根据上矛盾和问题,针对东北地区振兴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采取以下重大举措。

1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与产权制度,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积极培育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增强发展活力。 2加快结构调整与升级。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3加快区域合作进程。建立区域协调互动机制,打破行政壁垒,加速要素资源合理流动,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区域合作,促进协调发展。

4加快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推进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积极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城市功能,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5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力度,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6加快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努力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民群众在实施振兴战略中得到实惠。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增长保持了年均9%以上的速度,这是我们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和民族凝聚力大大增强的重要条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优化全国经济发展格局,需要东北老工业基地做出更大贡献。同时,基于全国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要尽快提升东北地区在全国经济的地位。因此,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成为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的重大战略。翻开当今的中国经济版图,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东部地区发展并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以及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正凸现东西互动、带动中部、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布局。

拓展1: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重点

冰雪旅游——建设哈尔滨、吉林等冰雪旅游基地。发展高纬度极地滑雪旅游、山地冰雪运动旅游和大众冰雪娱乐旅游。

森林草原湿地旅游——重点发展大兴安岭、小兴安岭、长白山、辽宁东部森林旅游,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科尔沁草原观光、民俗旅游,三江平原、松嫩平原、辽河下游平原和大兴安岭等湿地生态旅游。

火山温泉旅游——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积极开发吉林长白山、黑龙江五大连池、内蒙古阿尔山等地的火山岩熔地貌观光、火山湖观光、科考旅游,发展温泉疗养、度假旅游。

工业旅游——保护最具代表性、反映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历程的工业文化遗产,重点在沈阳、鞍山、长春、大庆和齐齐哈尔等城市开发工业旅游项目,积极引导资源枯竭型城市发展工业旅游。

文化历史旅游——以红山文化遗址、高句丽遗址、渤海国遗址、辽宁“一宫三陵”等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为核心,依托地方特色文化,发展具有国际影响的文化旅游。

边境旅游——完善丹东、珲春、绥芬河、黑河、满洲里和二连浩特等重点边境口岸城市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改善通关环境,丰富边境旅游内容。

拓展2东北地区部分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

在倡导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开发的同时,要注意对当地自然环境的保护。以下为限制开发地区和禁止开发地区。

1.限制开发区域

大兴安岭、小兴安岭、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禁止非保护性采伐;继续实施天保工程;点状开发,集聚发展;发展生态特色产业。

东北三江平原湿地生态功能区——扩大保护范围,控制农业开发和城市建设强度,改善湿地环境;发展农业和特色产业。

呼伦贝尔草原、科尔沁、浑善达克沙漠化防治区——禁止过度开垦、不适当樵采和超载放牧;实施必要的防治措施;加强城镇建设,集聚发展;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2.禁止开发区域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0个,世界文化自然遗产5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6处,国家森林公园108处,国家地质公园12处。

第二篇: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计划

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考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年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 〔2003〕11号) 要求,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打好基础,扎实推进。要突出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抓好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振兴老工业基地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当前的重点是做好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工作,力争起好步,开好局,确

一、加快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要深入开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教育和宣传,引导老工业基地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主要靠改革开放、靠市场机制、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实现振兴的思想,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振奋广大干部群众的进取精神和创造精神,以新的思想观念指导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加快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增强经济活力,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积极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和完善东北地区产权交易市场。认真做好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试点工作。把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全国兼并、破产企业工作计划,适时稳妥地退出市场。加快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事业的改革进度。

(三)稳妥推进集体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符合集体经济特点的改革配套政策,支持集体企业采取产权出售、公司制、合资合作、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改革改制,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四)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创业和成长环境。督促落实已出台的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使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股票上市和发行债券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样待遇。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积极参与东北地区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实行政企分开,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在继续搞好经济调节、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真正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着力点转到主要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制、政策、法律环境上来。

二、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六)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东北地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巩固东北作为全国商品粮基地的战略地位。认真组织实施在黑龙江、吉林实行减免农业税政策的试点工作,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和规模,完善补贴政策和管理办法,确保东北为全国粮食增产多做贡献。要加强良种繁育等支农基础工作,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实施 “沃土工程”,推进保护性耕作等技术性措施,提高黑土区耕地质量,建设优质粮食产业基地。引导农民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发展绿色食品和特色农产品,加快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农产品市场与信息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市场化水平。实施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项目,保护草原生态环境。

(七)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引导装备制造业等重点行业、重点骨干企业以提高国际国内竞争力为目标,在搞好企业改革的基础上加快调整改造和技术进步,发展新型产业集群。推动钢铁、汽车、石化和装备制造等重点优势行业的战略性重组。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推进老工业基地企业信息化,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自主开发能力。

(八)在继续实施好重点国有林区天保工程的同时,将东北部分地区的部分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范围。合理确定东北国有林区的木材采伐量,提出减产后相应的国家扶持政策和解决办法。研究提出国有林区和森林工业改革改制指导意见。

(九)要扭转东北地区服务业长期滞后的局面,增加服务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适应老工业基地优势产业发展和城市功能转换的需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在发展传统服务业的基础上,积极推广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发展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服务、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继续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旅游业。

(十)在继续做好辽宁阜新市经济转型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东北地区选择不同类型的资源枯竭型城市进行试点。研究提出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和发展接续产业,帮助资源非枯竭型城市适度开发资源和发展资源深加工产业的政策措施。研究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的援助机制,继续抓好采煤沉陷区治理,促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十一)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工作。要做好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抓好松花江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流域生态环境和湿地保护。要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做好工矿废弃土地复垦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加紧完善国道主干线,加强农村公路改造和建设,加快沿海港口疏港公路、铁路建设,以及口岸公路、桥梁、场站设施建设,改善松花江航道通航条件。加大对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改造的支持力度。根据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开发的需要,适时规划建设区域内和东北地区通往华北、边境口岸等其他地区的铁路、公路、水路运输通道。

(十三)加快东北电网电源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加强东北电网与华北电网、内蒙古东部电网的联网建设,以适应经济发展对电力需求增长的需要。做好石油、煤炭等其他能源开发工作的研究规划工作。

(十四) 继续抓好东北地区大江大河治理、农业灌区建设、黑土区水土保持,以及大伙房输水工程等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加快东北地区大型水利枢纽的前期工作,条件具备后尽快开工建设,以逐步改善城市供水、农村人畜饮水条件。

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十五)研究提出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扩大对外开放水平的政策措施。继续扩大东北地区金融、保险、商贸、旅游等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充分发挥东北地区的地缘优势,扩大与俄罗斯、朝鲜、韩国和日本等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积极吸引外资参与老工业基地的改革改制和调整改造。加快实施 “走出去”战略,建立海外能源、原材料基地。

(十六)彻底清理阻碍市场开放、影响生产流通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打破地区封锁和市场分割,鼓励国内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到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进行兼并和资产重组,积极吸引国内其他地区的各类生产要素进入东北市场。围绕建立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五、切实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七)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再就业的方针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重点做好资源枯竭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以及军工、煤炭、冶金、森工等行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

(十八)在总结完善辽宁省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启动吉林、黑龙江两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继续做好 “两个确保” 和城市 “低保” 工作,做好 “三条保障线”衔接,积极帮助城市低收入群体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六、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事业

(十九)充分发挥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高等院校集中、科技力量雄厚的优势,加强 “产学研”联合,支持重点企业建设技术开发中心。加快科技进步,努力在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培育自主开发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名牌产品。

(二十)调整优化高、中等专业院校学科专业结构,大力发展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加快培养适应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复合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与技能。

(二十一) 在积极引进资金、技术的同时,要更加重视开发人力资源。创造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和环境,留住人才,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以人兴企,助人创业。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

七、抓紧出台各项相关政策措施

(二十二) 发展改革委要按照投资体制改革精神,研究提出简化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项目审批程序;研究制定鼓励企业使用先进适用的国产装备进行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

(二十三) 财政部、税务总局要按照增值税改革的方向,研究提出对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允许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税金予以抵扣的实施方案;按照所得税改革的方向,研究提出减轻企业税负有关政策的实施办法;研究提出对历史形成确实难以归还的欠税予以豁免,以及对资源开采衰竭期矿山和低丰度油田开发降低资源税税额标准的实施办法。

(二十四) 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要研究提出商业银行处置东北三省银行不良资产的指导意见,并确定减免贷款企业表外欠息的基本原则;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三家政策性银行依照该原则制订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十五) 国资委、财政部要研究提出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实施办法,以及妥善解决厂办 “大集体”和混岗集体工问题的政策措施,并选择部分老工业基地城市进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试点。

(二十六)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和外专局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人才交流力度,培养和引进国内外人才。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二十七) 东北三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组织实施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工作的领导,提出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和责任,狠抓贯彻和落实。要处理好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系,实施各项政策措施,都要服从和服务于全国经济发展的大局。坚持高起点,走新路子,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决杜绝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妥善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

(二十八) 东北三省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抓紧编制本地区调整改造和振兴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规划的指导、论证和衔接,加强对东北地区重大项目的协调。结合编制“十一五”规划,协调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石化、钢铁、船舶、军工、装备制造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林业生态建设、科技、教育和人才等重点规划。各有关方面要增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密切配合,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反映问题和建议。要认真研究振兴战略的重大政策及实施方案,重大问题报国务院决定。

第三篇: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司法保障(法院)

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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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中央继建设沿海经济特区、开发浦东新区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之后,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全局着眼,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这一战略的实施,对于形成“西部提速、东北攻坚、东部保持、东西互动、拉动中部”的发展格局,使东北地区成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实现十六大提出的翻两番目标,具有非常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东北的振兴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也包括社会、文化和法治的全面发展。振兴老工业基地需要有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和振兴过程中,离不开法律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人民法院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的责任和地位是极其重要的。法院以其所肩负的打击、保护、调节、服务等项职能,在实现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法院依法进行的司法活动,关系到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改革、转制、重组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在振兴老工业基地中,法院不仅是体现司法公正性、终局性和程序性的裁判者,而且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参与者、服务者和法治环境的营造者,是身在其中,而不是置身局外,这就要求法院要不辱使命、真抓实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及时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为此,我认为法院在县域经济突破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要着重抓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增强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提供司法保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调整思维方式,加强班子建设努力建设一个“改革型”的领导班子是关键。“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创新是进步的灵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法院要承担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历史责任,就要围绕大局、紧贴中心,增强司法服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这就要在依法办事前提下,以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多种措施,这就要求领导班子必须是个改革型的集体。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只要不违背宪法和立法精神,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利于严肃执法,有利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都可以大胆地尝试。班子要进行“三带头”,即带头进行理论创新,要根据自身所分管的不同业务,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切实提出有利于审判工作开展、队伍建设、法院改革等方面的新的理论;带头进行实践创新,要一心扑在工作上,带头办理新型案件,为干警的审判工作树立典范;要带头进行管理创新,要根据自己所分管业务的不同,勇于提新的管理方法和模式,切实实现干警队伍、审判工作等各方面管理的不断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承担起新形势赋予法院的历史使命。在此基础上,使命感和责任心也要体现在具体的举措上。我们深深感到,东北的振兴重点在基层,因此,我院在开展了一系列的教育引导工作的前提下,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九台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下一步,就是要强化措施,保证《意见》的落实。同时,要抓好典型,推出几个法官代表,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大家奋发有为,只争朝夕,努力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与振兴老工业基地相适应的司法理念。

一是牢固树立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的司法理念。作为法院来说,要自觉地在振兴老工业基地这个大局下开展审判工作,紧紧围绕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来确定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来把握工作方向和工作目标。二是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必须切实遵循主体平等理念,既注意实体公正——市场主体间利益均等,又强调程序正义——对主体一视同仁地看待,不论内资外资、公有私有、国企民营,始终坚持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搞司法歧视和差别对待。三是牢固树立公正与效率的司法理念。既要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依据程序法上做到裁判公正,也要在程序法规定的期限内,以最短的时间和最低的诉讼成本定纷止争,切实解决裁判不公和久审不结等问题。四是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特征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在法院工作中就是要坚持司法为民。法院要正确把握“司法”与“为民”的内在联系,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关于落实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和省法院制定的《关于实践司法为民宗旨的若干意见》,全面落实好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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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党的十六届三中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

第四篇:解读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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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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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5日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我国出台的又一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政策措施。为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的主要内容和精神,财政部负责人接受了中国政府网的采访。

问:为什么将“历史欠税”界定为1997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欠税?

答:豁免历史欠税,既要考虑减轻企业的历史包袱,又要考虑豁免欠税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将豁免的历史欠税界定为1997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欠税,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东北老工业基地主要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投资形成的,高度集中、政企不 中国纺织工业:男式牛仔裤(http:///)为你提供

分的计划经济体制,导致企业缺乏必要的资金积累,设备老化,社会包袱沉重,市场经济转轨的适应能力较差。这是东北老工业基地形成历史欠税的根本原因。二是1998年以来,围绕国有企业3年脱困的工作目标,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企业的经营状况有所改善,纳税能力有所增强。三是从1998年开始,各地加快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通过兼并、重组等改革,企业所有制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已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四是1997年12月31日以前的企业欠税距现在时间较长,属于历史欠税,给予适当的豁免,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引发企业恶意逃税的道德风险。五是1997年12月31日以前的欠税到现在未缴,完全归还的可能性比较小,豁免历史欠税不会对当期财政收入造成大的影响。六是1998年国务院作出了认真清理欠税的规定,明确规定以后不允许新的欠税。

问:豁免历史欠税需要符合哪些具体条件?

答: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予以豁免:一是按国家规定需要进行改组改制的在营企业已经依法进行了改组改制,并妥善安置了职工,但该企业(包括存续企业或债务承继 中国纺织工业:男式牛仔裤(http:///)为你提供

企业)仍有1997年12月31日前欠缴税款的。二是国家没有规定必须进行改组改制的在营企业仍有1997年12月31日前欠缴税款的。三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实施关闭的企业,或者因政策调整、生产经营等原因,截至该通知下发之日已连续停产4年(含4年)以上的企业,该企业仍有1997年12月31日前欠缴税款的。四是截至通知下发之日已被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管理达4年(含4年)以上的企业,该企业仍有1997年12月31日前欠缴税款的。

问:哪些企业可以享受豁免历史欠税政策?

答: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经济政策的基本取向,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历史欠税也不应区分经济类型和所有制性质。为体现对各类企业的同等待遇,实现税收政策的统

一、规范,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其他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单位的历史欠税均予以豁免。

问:豁免历史欠税的税种包括哪些?

答:凡符合通知规定的各类企业,其1997年12月31日前欠缴的各种工商税收,包括教育费附加, 中国纺织工业:男式牛仔裤(http:///)为你提供

不含农业税、牧业税、农业(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关税,及滞纳金均纳入豁免范围。

关于农业税、牧业税、农业(林)特产税欠税问题,此前国务院已制定全国性的统一规定,历年尾欠是否清收,由省级政府决定。

问:哪些企业被排除在豁免欠税企业之外?

答:为维护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促进企业自觉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对企业自欠税发生之日起至当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收到其豁免欠税申请之日止,因偷税、抗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被税务、财政、审计机关处罚的,或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其责任人被依法追究过刑事责任的,其企业发生的历史欠税不论是否满足该通知规定的豁免条件,一律不予豁免。

问:对豁免历史欠税工作有没有时间上的要求?

答:凡符合豁免条件的历史欠税,纳税人和主管税务机关应于2007年3月31日前完成申请、资料填制、核实和报送工作。今后在营企业完成改组改制、符合豁免条件的历史欠税,应于每年11月底前向当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豁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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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财税支持政策(1)

摘 要:一年多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初见成效,东北三省经济运行状况良好。但同时,当前东北老工业基地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文章从这一角度出发,分析了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财税政策所能发挥的导向和调节作用。

关键词:东北老工业基地 东北三省 财税政策

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区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一年多来,在国家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推动下,东北三省经济体制改革力度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增长的速度迅速,经济效益提高明显,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取得了良好的开端。论文百事通2004年,东北三省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5133.9亿元,同比增长12.3%,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东北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完成增加值4869.6亿元,比上年增长19.7%,是连续多年来增长速度最快的一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328亿元,同比增长35.5%.东北三省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7231万吨,增长了15.3%,粮食产量和肉类产量的增幅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6个百分点,为保障全国粮食供应稳定和稳定粮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三省农民年均纯收入首次超过3100元,增长16.7%,超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扣除价格因素外,增幅仍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业基础地位得以加强,农民收入大幅提高。2004年东北三省失业比率比2003年有所下降,同时扩大再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在进一步完善。在扩大开放、引进外资的过程中,东北三省实际利用外资59.4亿美元,同比增长83.6%.虽其绝对值仍低于沿海地区,但增幅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际利用外资超过全国平均水平62百分点左右,东北三省国有投资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4.5%、41.4%和55.8%,增幅分别高于各省固定资产投资增幅7个以上百分点,招商引资成绩突出,民营经济发展迅猛。

一、目前东北老工业基地存在的突出问题

1.经济结构不合理,国有企业缺少发展活力。在东北三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过大。2002年底,辽宁省国有工业企业总产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62%,比全国平均水平大约高20个百分点,而黑龙江和吉林的国有工业企业总产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更高,大约在80%左右。国企几乎在各个产业都占有主体地位,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具有“挤出效应”,导致东北地区民营企业发展缓慢。而且,一些国有企业缺乏自主的结构调整机制,大部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存在办社会职能,改组改制的负担重,企业负债率高,自我积累与发展能力严重不足,极大地束缚了国有经济自身的发展。

2.金融风险严重,金融形势严峻。由于不良贷款居高不下,逃废银行债务情况十分严重,东北三省银行资产呆坏账比率比全国平均高出15个百分点,在黑龙江和吉林则高出20个百分点,构成了区域性的金融隐患。如2004年辽宁省国有企业的不良贷款约1900亿元,其中由政府发红头文件“点贷”的就有740亿元,另外还欠地方政府约700亿元,数额十分巨大。从结构上看,呆滞、呆账贷款占不良贷款总额的93.5%,风险高度集中。

3.就业再就业问题突出,社会保障覆盖面小。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东北老工业基地就业和再就业矛盾突出。如吉林每年新增劳动力30万,再加上现存国有企业、集体下岗职工56万人和24万登记失业人员,每年约有110万人需要解决就业问题。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资金缺口大,一些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保障能力过弱。城市中有权享受养老、医疗、失业保障待遇的人员,只占城市总人口10%左右,90%的城市人口被排斥在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之外。

4.资源型产业优势消失,可持续发展受滞。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东北老工业基地部分重点地区的资源如煤矿、森林已完全枯竭或濒临枯竭,面临着必须全面转产的局面。部分地区资源的开采成本也大幅度上升,失去了原有的经济优势。如黑龙江占全国石油产量50%的大庆油田,可采储量只剩下30%,到2020年年产量只能维持在2000万吨左右,开采成本也大大提高;鹤岗、鸡西、双鸭山、七台河4大煤炭生产基地已面临煤炭资源枯竭或大量并井的局面;最大的森林工业基地伊春16个林业局中,已有12个无木可采,可采有成熟林只剩下1.7%,可采木材不足500万立方米。同时,由于国内新的资源区产量增加,以及国外进口石油、铁矿石等资源量加大,国内众多品种的资源性产品由过去的短缺转为过剩,进一步导致东北老工业基地资源性产业地位的下降,影响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5.固定资产投资投入不足,技术创新能力薄弱。长期以来,东北老工业基地特别是装备制造业,由于长期缺乏资金投入,技术改造欠账很多,设备老化、技术陈旧落后。如吉林省工业企业的工艺装备只有15%属于20世纪90年代的水平,60%以上属于70~80年代水平,还有15%属于50~60年代水平。另外,东北三省技术人才流失严重,缺乏技术特别是核心技术的研发能力,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小且比重低,缺乏对经济增长的整体带动作用,导致东北老工业基地增长缺乏后劲。

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财税支持政策

20世纪美国彼德教授提出:

城市竞争力(UC)=F(经济因素、战略因素)。

其中:经济因素=生产要素+基础设施+区位优势+经济结构+城市环境

战略因素=政府效率+城市战略+公私部门合作+制度的灵活性

这个公式强调,政府有责任创造有竞争力的硬环境,创造有聚集力的软环境,尤其是在制度、文化和管理上应大力地改革和创新。就东北老工业基地而言,从历史原因和体制性、结构性原因分析,东北企业特别是一些老的国有企业当中,社会包袱沉重,面临比较大的困难,需要政府的帮助走出困境;从建立新体制的角度分析,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任务属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范围;从国有企业直接所有者的角度分析,政府在国有企业转轨过程中也应承担特殊责任。因此在振兴东北战略实施中,政府有责任和义务适当地给予政策支持。财政和税收政策是政府支持的重要调节工具。

促进东北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可以供选择的财政政策包括:

1.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加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改革,推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立法工作,并且提高税收立法级次,使其成为真正的税收法律;将企业所得税税率降至24%,减轻东北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税后留利,吸引促进民间资本进入东北老工业地区企业;对投资东北三省的企业用于再投资的资本和利润,实行投资免税和再投资退税政策,减少外资和民间资本的流出;对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与东北地区国有企业间的兼并、联合和重组,减免企业所得税,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国有、集体和非公有资本相互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和扶持民营经济的成本和壮大。

2.解决融资问题的财税政策。批准设立民营银行试点,对新设民营银行,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免企业所得税三年,鼓励民营银行发展,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贷款难的问题;设立老工业基地结构调整基金,用于重点国有企业重大项目的资本金投入;减轻老工业基地财政上缴比例;允许地方政府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和转让土地,多渠道筹集资金;继续给予东北老工业基地国债资金倾斜政策,对优势企业实行国债资金风险投资政策;降低东北老工业基地地方财政资金的配置率和地方转贷比例;允许东北老工业基地发行地方国债。

3.推进就业的财税政策。建立下岗工人再就业培训制度,加强对在职员工适应新技术的培训,对培训单位取得的收入减免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为就业转移创造做好准备;对安置大集体人员以及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困难职工达到法定比例的企业,按照安置失业人员的相关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

4.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财税政策。解决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推广辽宁试点经验,实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加大养老保险转移支付力度,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时机成熟之际,开征社会保障税。

5.鼓励可持续发展的财税政策。对于针对资源枯竭或衰退性产业转产而发展起来的接续产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并准予加速折旧,鼓励单一资源型和原材料老工业基地发展接续产业,促进就业由资源枯竭或衰退性产业逐步向新兴产业转移;对于高耗能、高耗原材料市场的约束型产业,因能源、原材料价格上升而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产业向国内外的空间转移时,减免企业所得税,并对其技术改造项目予以财政支持,鼓励其通过技术改造向高端产品发展。

6.支持技术改造的财税政策。扩大企业所得税研究开发经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不论企业是否盈亏,对于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其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以上(含10%),除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均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鼓励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加快技术改造力度,加强技术创新与业务创新,加快自主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对国家鼓励类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准予加速折旧,鼓励企业更新创造传统产业所需的信息技术和装备;对于国家掌握的重大装备国产化项目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优先在老工业基地布局,通过买方信贷、政策采购、国债资金等方式予以支持;对于光电子、计算机软件等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转化成果免征企业所得税,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尽快发展成为带动东北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先导产业,提升东北地区的竞争力;取消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的规定,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将个人收入与业绩挂钩,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特别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拔尖人才,改变东北三省人才外流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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