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经销商合作协议范本

2023-05-22

第一篇:与经销商合作协议范本

三星手机代理经销合作协议书范本 (GSM)1

经 销 合 作 协 议 书

甲方: XXX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X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鹰泰公司所代理手机的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作为三星 (SAMSUNG)公司GSM手机一级代理XXX,授权乙方作为甲方三星GSM手机

XX/XX/X8/PX+/CX08/X38/X88 在

XX 区域的 经销商 。

第一条 主 体

甲方是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营业执照编号为 XXX。乙方是依中国法律设立,并在 XXX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以经营 手机、通讯器材及配件等为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编号为 XXXX 。

第二条 协议宗旨

1、订立本协议并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担任甲方或其有关企业的代理人或受雇人,乙方也不得依据 本协议,代表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的任何民事或商事行为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相应之责任。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区域 特约 的价格向乙方供货,返利/奖金原则每月结算一次,并在货款中扣除。

2、甲方有义务根据厂方、市场情况需求以及售后服务方面的规定,对乙方的销售活动做出各种支持。

3、 协议终止后,甲方有义务按乙方库存最后底价回购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手机及礼品。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保证投入充分的人力和资源,并按照与甲方商妥的进货计划向甲方进货,做好市场推广工作,努力销售,以达成销售目标。

2、乙方在 温州 区域内,乙方必须积极开拓市场,提高三星及XX公司品牌的知名度,扩大三星手机的销量。

3、乙方按照与甲方商妥的销售区域内销售,禁止跨区销售。若乙方出区域销售或货物流出区域外。必须向甲方通报,并得到甲方认可。如出现未经许可的跨区销售,视情节轻重,甲方可采取按甲方窜货处罚条例进行罚款,停止发放返利/奖励,停货以及取消经销权等处理。

4、 作为甲方的经销商,乙方有义务按厂方的要求每日或每周作销售情况和市场情况的信息反馈,甲方有义务将关于产品及市场的各类信息及时通报乙方。

第五条 分销的价格政策

1、 甲乙双方需严格保守有关产品的进价、返利等商业机密,为保护双方共同利益,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不得变相降价销售,冲击市场。

2、甲方供货价,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甲方要求乙方分销的货,乙方有义务按厂方规定控制其经销渠道的出货价格和零售价格。其下家分销商若有违反,视同乙方违规。

2、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价格上的违规行为作出处罚,处罚视违规情况,采取扣减资格保证金/返利、奖金、停止供货、取消经销权等处理方式。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为方便双方结算,甲方要求乙方采用汇款、汇票或现金交易方式,即由乙方全款汇往甲方指定帐户或收到现金后给予发货。同时甲方允许乙方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办理结算,在甲方开户行询证无误后给予发货,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的贴现息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价格保护政策

价格保护方面,执行全额库存保价,如果有政策调整将随时通知乙方。

第八条 货品的运输及运输费用

甲方直接发送到乙方指定收货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费、保险费。由乙方授权指定收货人确认,只限于一地,如乙方向下家经销商发货不在此范围内。

第九条 验收方式

乙方在收到货品后,当天内应由乙方公司指定代表人员验收后将收货单签字传真回甲方。若有异议应当天提出,否则将视为货物如数保质送达。

第十条 所有权

所有带有表示 的或与 有关的标志,均属甲方拥有。在未得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的或与甲方有关的企业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

甲方根据三星公司的售后服务规定及国家“三包”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非甲、乙双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的任何情况,双方无须负任何法律上的责任,若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协议时,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即时终止合约。

第十三条 协议有效期及其他

1、 协议书有效期限至 二XXX年四月三十日 为止。

2、 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乙方将拥有续签新经销协议的优先权。甲方将评估乙方的销售业绩,合作态度等表现。甲方将视其结果确认是否给予乙方继续经销的权利,签订新的经销协议。

3、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多次不能达成双方商定的销售目标,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经销协议。

4、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如有异议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态度解决问题,甲、乙双方若有协商解决不了的,应在甲方所在地进行诉讼。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乙方要货及收货应填写本协议附件所示的《收货确认单》。它们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之外尚有合作备忘录作为附件存在,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 XXXX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XXXX 地址:温州市人民东路XXXX 电话:(86-571)XXXX 电话:(86-577)XXXX 传真:(86-571)XXXX

传真:(86-577)XXXX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XXXX 开户银行: 市建行营业部 帐号:651-XXXX 帐号:601XXXX 税号:330XXXX 税号:330XXXX

年 月 日 年 月

第二篇:电视台与商家合作协议范本

电视台《 》栏目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栏目组

本着诚实信用、紧密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就 栏目中的宣传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宣传合作协议:

一、合作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即自 2012年 月 日至 2013年 月 日。

二、宣传及乙方服务内容

1.乙方负责在《 》节目幸运抽奖环节显示幸运观众奖品由“ ”提供字样并拍摄企业相关宣传画面每期播出。

2.乙方在合适的情况下为甲方安排 、 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专题访谈宣传详细介绍公司业务及产品扩大其在 的影响力、知名度和权威性。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全年提供给《 》栏目组宣传费用一万两千元以实物或现金方式结算并在乙方拍摄时间为乙方提供场地、人员和物资帮助。 (二)乙方责任

1.负责相关稿件的采写及编辑、制作播出等工作

2.乙方节目正常播出时间为每周一期 每期20分钟重复播出六次。

生活频道 周五20:00 周六12:00 20:00 周日12:00新闻频道 周五22:19 周六22:19

四、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双方商定甲方应付给乙方全年宣传费一万两千元整实物抵用。双方签署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五、争议解决

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由山东省 人民法院管辖。

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条例。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 栏目组》 代表签字

第三篇:经销商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共同开拓市场,经过友好平等协商,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就合作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范围

1、 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或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 自己的经营区域扩大到未经授权的区域,一经发现按广东一方窜货制度进行处理。

2、 湖南第三终端销售除了乙方公司本部业务,一切销 售必须统一从事业部收发货。

3、乙方不得在同一区域经营第三方与甲方同一档次,同一类型的竞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二、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本协议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协议期限届满须提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即续签合同,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1

三、 合作方式、原则及规定

1、 事业部收取乙方所辖区域(本部除外)清单价3% 的管理费用。

2、乙方作为甲方的合作伙伴,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产口。

3、乙方必须严格按事业部的制定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回款,不得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

4、招商部业务员及客户资料、信息必须移交甲方统一管理。

5、乙方所辖区域(本部除外)同期销售比例上浮25%。

6、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培训,后勤保障服务。

7、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一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客户资料。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2

第四篇:经销商合作协议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委任______作为在_____销售其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传真:

2. 同意乙方在进行业务推广时向客户介绍甲方的网站,并表明其独家经销的身份。

3. 在协议的有效期限内:甲方如获得专利产品的注册、或商标、或其他商业标志,均须立即向乙方提供。

4. 协议期内:甲方以人民币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5. 甲方必须将希望与其建立商业关系的境内新客户转给乙方。

6. 不断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和资料。

第七条、经销商责任

1. 自费维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切实地为甲方推销产品。

2. 自费参加一些交易会或制作为了推销甲方产品的网站、目录等广告物。

3. 在本协议的有效时限内,第一年的每个月的交易额必须达到

4. 向甲方提供一个由甲方认可的银行为结算银行。

5.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允许两种同类产品在半年内进行销售,半年后不得购买和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 。

6. 不断地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商业情报 。

第八条、有效时限本协议自_____生效,有效期为___年。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如未能在续签本协议上达成一致,则本协议在期满时自动失效,双方再不受其约束。

第九条、违约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发生了违约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纠正。如若违约一方在三个月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第十条、一般条款

1. 不可抗力: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遭遇到所力不能及的事由,以致全部或部份无法履行本协议,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其责任。如: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击、台风、旋风、疫病、爆炸、机械事故、战争、**、制裁、劳工纠纷或政府的政策性行为,或其它的确实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但一方必须将得到政府或有关机构证明的不可抗力原因的书面通知,以最快的速度送达另一方并直到另一方确认收到该通知时为止。

2. 转让:本协议在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以书面的方式明确表示同意之前,任何涉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均属无效。

3. 商业机密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有效期内及期满的一年内向第三者泄漏双方之间的商

业秘密,若由此而造成另一方的利益损失,则另一方有追索泄漏商业秘密一方的经济责任的权利。

4. 仲裁凡因本协议或其相关的事情而导致争执时,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应提请仲裁,该双方由于进行仲裁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均由败诉方负担。

5. 本协议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将于所约定的时间生效。签订地点:

甲方 :

乙方:

第五篇:特约经销商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签约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竭诚合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在_________地区推广,销售甲方生产岩棉制品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代理地区及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的产品特约经销商,代理产品为甲方所提供的产品价格表中所列产品。

二、代理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要续签或改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代理资格:

1、乙方在外保温行业内要具备较强的销售、市场开拓、专业施工、售后服务的能力。

2、乙方有能力保证在地区代理期间,前6个月完成万元进货额,全年完成万元进货额。

四、供货价格: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为直接出厂价格(不含运费),具体见附件代理价格表。

五、价格的调整:

在协议有限期内因市场因素变化甲方需调整出厂价格时(甲方需提前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按甲方调整后的新价格执行。

六、优惠政策:

1、甲方将根据乙方市场的销售规模,免费提供给乙方各种体系产品的展示小样块共_________块,工程实例手册和企业宣传手

册共_________本,样品手提袋_________个,超出部分将按成本收取一定费用。

2、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业绩实行如下返利政策:

年度总购货额 < RMB_________万无返利

年度总购货额 > RMB_________万按________%返利 年度总购货额 > RMB_________万按________%返利 年度总购货额 > RMB_________万按________%返利

3、甲方向乙方的年度返利将在乙方代理年度到期日前完成核算,核算金额充抵乙方应付甲方的货款。

七、订单及付款方式:

1、 乙方如需进货,以传真的方式向甲方提交进货计划,同时足额打款给甲方(乙方须将货款汇入甲方的帐号或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中),甲方在收到进货计划并接到货款后按计划发货。

2、 乙方向甲方的结算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汇款,其中以现金、支票和电汇以货款实际到达甲方账户为付款依据,承兑汇票按银行当期利率向甲方支付贴息。

3、 乙方定制产品在下单生产完成后十天内必须开具提货单(下单完成后除质量问题以外将不给予退换),开具提货单后最长不超过2个月(60天)必须从甲方库房提走。超过2个月,甲方按照乙方定制产品货值的1%/天收取仓储管理费。超过3个月,甲方有权对乙方定制产品另行处理。

八、运输问题:

乙方自行负责货物的运输,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运输事宜,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九、质量问题的处理:

1、 乙方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自提货之日或收到货物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质量异议。甲方收到书面材料后必须在3天内予于回复,否则视为认可乙方的质量异议。

2、如发现甲方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经双方核实后,甲方应无条件换货或退货。

十:甲方权利:

1、 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协议条款的行为进行纠正,对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有权终止协议,同时保留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保留在乙方所属区域直接销售的权利,并不因该销售行为向乙方承担责任。

3、对乙方的销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在协议约定期间,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取消乙方特约经销资格和取消乙方返利的权利。

4、特约经销商之间如区域、工程等产生冲突,甲方应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给予协调。

十一、甲方义务:

1、 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是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2、 乙方在代理期内,甲方将给予乙方新产品的优先特约经销代理权。

3、合作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必要的技术培训、销售推广培训、以及行业发展、技术升级等方面的服务。

4、甲方负责产品的品牌宣传,包括各种媒体;百度、谷歌等搜索服务,以及各大建材类网站的推广宣传。

5、维护市场秩序,采取手段制止特约经销商之间的价格恶性竞争,维护乙方的商业利益。

6、向乙方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合格证、特约经销商授权证明等资料。

7 、及时向乙方提供购货发票和往来账目明细,方便乙方核对账目

8、应向乙方提供常规产品和特殊规格产品的库存量和生产周期表,方便乙方订货。

十二:乙方权利:

1、在特约经销协议有效期内,在协议约定区域从事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

2、在经销协议有效期内,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各种技术支持和服务,包括技术培训、产品样品、产品宣传册、技术资料等。

3、按照协议返利规定,完成销售任务,没有违反相关协议条款的前提下,获取返利。

4、在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十三、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生产的岩棉制品材料在该代理地区市场拓展、品牌维护、新产品推广、销售,专业施工,售后服务等工作。

2、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在超过双方约定的地区销售,不得扰乱其它市场的正常销售。特殊情况,产生异地销售,须向公司进行备案、协调和批准。

3、积极进行甲方产品的推广和销售,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完成协议销售任务。

4、保证甲方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其他实施保密的文件和事项不受侵害和泄露,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甲方商誉和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5、若乙方在当地自行采购辅助材料(干粉、网格布、钢丝网、锚固件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如因自行采购辅助材料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代理期间凡出现在超出双方约定(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的地区销售;利用甲方名义自行组织生产或擅自贴牌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类似岩棉制品的情况,甲方则有权终止乙方的特约经销资格,同时保留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利。若甲方的损失不易确定,则赔偿数额不低于________万元人民币。

7、定期每月前3日将业务信息反馈给甲方予以备案(工程信息进度备案表),连续三个月未提供工程信息进度表的经销商,公司将视情节采取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8、对甲方的商标和厂名的任何使用,必须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十四、合同期限:

合同的续签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前完成,合同终止之日前未续签则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对乙方授权自动作废。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市场营销活动。

十五、其它事项:

1、甲方对乙方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乙方完成季度销售任务(年度销售任务/12*3)50%以下,且不积极进行市场开拓,对甲方市场销售造成影响的,甲方将考虑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或新增加地区代理商。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赔偿受损失方所有的实际经济损失额。

3、本协议的变更、解除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并达成书面协议。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将赔偿受损失方的一切损失。

4、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甲乙双方任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须向对方提供由权威机构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的证明材料。

5、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分基本协议和附件,附件是协议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附件为:供货价格表、宣传资料样块成本价格表、产品订单、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 户 行:

帐号: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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