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奖惩制度

2022-07-01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人类社会人们行为的标准。我想学习制定制度,但不知道该如何写?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教师奖惩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更多范文可通过本站顶部搜索您需要的内容。

第一篇:教师奖惩制度3篇

 学校教师的管理规章制度推荐范文3篇

一、教学基本规范

(一)备课与编写教案:

1、备课是教师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上好课的前提。教师备课除研究教学大纲,钻研教材外,还应全面了解学生,选择正确的教学方法。教师备课必须熟练掌握几个基本环节:

(1)熟悉教学大纲和教材,掌握好教学内容。

(2)明确教学目的要求和重点难点。

(3)全面了解学生选择正确的教学方法。

(4)编写教案,熟悉教案和教具。

2、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教师在自备的基础上,应参加学校定期组织的集体研究活动(每授课周期一次),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以抓住关键讲清重点,突破难点,交流经验。

3、在备课的基础上,教师必须写出教案才能上课,严禁无教案上课,教案要反映出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点、难点、课的类型、实施的步骤和方法等(包括是否有播音间实训课、观片室实践课)。教案根据教学经验和熟练程度不同可详可略,但要系统、明确、实用。

4、教师要提前一周写好教案。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实施。教师根据学校要求适时调整。

(二)课堂教学:

1、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教师应按下列要求精心组织课堂教学,确保每堂课的教学质量。

2、教师必须按课程表的安排上课,兼职教师提前10分钟到校。按时上、下课。因故需要调课时,必须经校长同意,提前将课程协调妥当。

3、教师要按预定的教案授课,保证落实教学内容,完成教学任务。教师上课不得拖课或提前下课,不应随意变更进度、改变教学内容。

4、教师上课应做到仪表庄重、教态自然、语言文明。教师应检查学生人数,做好考勤记录,然后才开始讲授。

5、课堂教学可采用讲授课、练习课、多媒体课等各种形式。教师要认真组织课堂教学,精心设计好每一堂课,要坚持课堂教学环节即复习旧课与引入新课,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等,教师要勇于改进和采用新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6、教师授课必须力求条理清楚,逻辑严密,语言生动,重点突出,不要照本宣科;要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要充分调动学生的思维能力,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观能动作用,努力提高讲课效

果。要提倡教学相长,教师要虚心听取学生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7、教师要坚持互相听课制度,按院教务处的规定互相观摩和上公开课,并通过评议,交流经验,共同进步。教师应欢迎其他教师和各级教学管理部门人员的听课。听课后必须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和课堂教学评价表并交教务处存档。

8、教师在播音室和观片室和多功能厅上课时,注意保持环境卫生,同时,课前以及课后注意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向学校汇报。

(三)阶段测试与辅导:

每位教师担任的授课周期结束,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校内测试,确保100%通过,即达到教学要求。如果所带学生没有通过测试,教师须义务给学生补课,直至学生通过测试。

(1)普通话基础知识部分

测试目标:普通话语音基本准确无误,吐字发音清晰。入学时的吐字发音问题得到解决。

(2)朗诵部分

测试目标:选定自备稿件并流畅表达

指定稿件播读顺畅

(3)即兴评述

测试目标:根据所给题目迅速确定主题,并以较为清晰的思路和丰富的语言,述评2分钟左右。

(4)形体

测试目标:精神饱满,动作协调,体态端庄,行为举止,大方得体。

(5)才艺指导

测试目标:才艺较入学时有所提高。或熟练掌握一段戏曲唱段,一首歌曲等。

(6)化妆:明确应试化妆基本技巧,每人推荐两套着装及头型方案。

公共课结束后,组织召开学生家长会,展示教学成果。提出下阶段学习目标,与家长配合,确保学习效果。

(7)模拟主持

测试目标:

现场主持突出新闻事件的结构、体现现场报道的形式,有层次和逻辑,语言流畅。

校考模拟主持:对材料分析透彻,提炼主题,围绕材料展开节目策划。要有一定的节目策划思想,开头、串联语、结尾结构完整,表述清晰。

(8)即兴评述(包括看图说话

话题讨论)

测试目标:观点或立意准确,最好具有独创性。结合所给材料,适当联系实际,论述方法多样。看图说话表述完整,富于想象力,语言流

畅,给人以一定启迪。分组讨论时恰当表达个人观点,兼顾他人,观点独特,语言富于感染力和说服力。

(9)影评:理解较为准确,认识较为全面,分析较为深刻,结构比较清晰,专业词汇比较准确,语言通顺,无语法错误。

二、奖励与处分

1、对在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学生指导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和教学任务饱满、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相应奖励。

2、教师如果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经教学检查或学生与同行教师反映教学效果差,必须在限期内改进,否则停止任课资格。凡由于主观原因,教师不能按时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相应扣其教学工作量。

学校教师的管理规章制度推荐范文二

第一条: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广大教师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青海省教师职业道德十禁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为人师表。事业上有责任心,育人上有挚爱心,工作上有自信心。要坚持教育必须为“三农”服务的思想。

第二条:教师要养成崇高敬业精神,不断加强思想政治、业务理论学习,每天坚持1-2小时自修。并与实践经验相结合,不断学习和研究教育教学理论,且要写好教学反思和教学案例。转变教育观念,及时掌握新信息、教育动态、政策方向。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努力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第三条:教师的学历要达到规定学历,尚未达到的要通过离、进修,函授,自学等渠道在2-3年内达到规定学历,即:小学中专以上,中学大专以上(45岁以上者除外)。

第四条:教师的仪表要端庄,行为端正,作风正派,服装整洁、大方,谈吐文明,教师不准留怪发型,不准穿奇装异服。保持周边卫生清洁,处处起表率作用。违反以上行为者,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五条: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纪律教育,对学生各方面的要求和各科的教学要严格按照教育规律进行,加强正规训练,规范各种行为和教学。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坚决制止社会不良风气对校园、对课堂、对学生的侵蚀。

第六条:上课期间不准赌博或陪同他人酗酒,更不准酒后进教室或学生宿舍。发现上述情况一次罚金100元以上,酒后闹事、打架斗殴、制造矛盾引起是非者、无故顶撞和谩骂领导者,每出现一次罚金200元以上。并通报批评,在学校大会上做书面检查等处理。若再次出现上述行为者加倍罚款。

第七条:上课期间不准离堂、迟到、早退,不准随意外出,不准随意脱岗、拖堂,要准时进入课堂。若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

第八条:每学期制定出相应的计划。要有学期、和阶段性的总结和经验交流材料。要认真按照“三表”(即课程表、时间表、课外活动表)进行工作(“课外活动”不仅指单一的课外活动,还指一系列实践等活动)。未按“三表”工作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

第九条:要做好校园内的绿化、美化、文化建设工作。要及时办好黑板报,学习专栏等宣传栏目,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使课内外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做最大的努力使各种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电教设备等教学资源充分得到开发和利用,若发现有可利用的教学资源而未加利用的,每发现一次罚50元。要加强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上午第二节课不准拖堂按学校的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准确地做好“两操”。要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增强学校的吸引力。

第十条:加强公共卫生和安全防范教育,要求各校、各班每周进行一次相关知识讲座、竞赛、检查、评比等活动,若因失职而发生问题,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追究其责任、赔偿经济损失。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大扫除,要求全体教师必须参加。若不参加者,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若无组织者,对班主任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十一条:要求每位教师要高度重视“两基”工作,做好对在校学生的巩固工作,对流失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学校、乡政府取得联系,积极深入地进行动员,使其重返校园。对巩固成效好的班主任或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因工作不当或失职而造成重大影响或学生辍学、转学较多的,对班主任及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不准随意代周、代班、代课、私自调课若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代周、代班、代课

的,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有效。一切责任由被代者承担。若私自有上述行为者,双方均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并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要严格执行收费有关规定标准收取,不准向学生乱收费,更不准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变相收费。若出现乱收费或变相收费的要退还相应的款项,并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和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加大力度做好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工作成效好的进行50元以上的奖励,造成一定影响的处以50元以上的处罚(具体问题由校委会研究处理)。

第十五条:做好办公室值日及财产手续的交接工作。整齐有序地摆放作业本、教学用具、各类文件、报刊、仪器、桌凳等。经常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第十六条:每个教师要乐意接受党支部、团委、少先大队、工会、总务处、教务处安排的工作,按期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借故推托和不服从安排的视其情节处以200元以上的罚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若有故意阻碍和无故不参加者,当年不评优、不评先,并处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十七条:按时参加学校和其他部门在学校召开的各类大小会议,若不参加者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开会时,做好记录,自觉遵守会场秩序,不开“小会”、不吸烟,进入会场后关闭手机,若在会议中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每发现一次罚金5元。

第十八条:每天放学或半月假及节日放假时,各班主任,各室负责人对自己的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务必关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锁。否则,一经发现,一次罚金50元以上,造成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第十九条:值周教师严密组织升降国旗仪式。值周教师要公平、公正、如实地对各班级的纪律、卫生和“两操一活动”及“两自习”情况做好详实记录,抓好住校生管理工作。班主任、值周教师努力组织学生充分发挥监督岗的作用,认真填写值周日志及相关监督表,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若发现记录不实者,罚金50元以上。

第二十条:严格实行学生插班的规定,教师无权私自接受和调换同年级的学生;不歧视、不驱赶学生,若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一条:教师考勤

1、教职工在工作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每月事假超过2天或病假超过4天,扣发日平均工资总额的50%,事假超过3天、病假超过10天,扣发日平均工资(以上天数不含本数)。教师考勤每月兑现一次,年终满勤者奖励100.00元,每学期事假累计不得超过7天,每超1天,扣发日平均工资总额的50%。

2、教师在工作期间不准请婚假外出旅行,特殊情况准假不得超过5天。直系亲属丧假不超过7天。本人因病需请假住院,必须持县以上医院证明经校长签字由主管局长请假。长期患病难以坚持工作的,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学校提出具体意见,由教育局批准病休: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发80%的工资;3个月(包括3个月)以上发70%工资。工资等事项按人事部门的规定执行。

3、女教工产假、节育假按《青海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在寒暑假中生育者,开学后不得从头享受产假,只能补够所规定的天数。

4、各村小负责人没有请假权,教师2天以内的事假由副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村小教师请假,必须要有负责人的签字,否则不予批准。3天以上请假,经学区校长签字由主管局长批准请假;学区校长1天以内的请假可以由学区校委会研究批准;1天以上须经教育局主管局长批准。

5、下列情况按旷工论处:

1)、工作时间无正当理由和请假手续而不到校;

2)、本人不到校,委托他人口头请假、捎带请假条或事后补假(特殊情况除外);

3)、编造假情况造成请假事实;

4)、办理调动手续时无故超过报到期限;

6、因本人卧床不起或直系亲属病危急需护理、交通事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上班者,可在查清情况后,按病事假处理,并补办请假手续。

7、凡旷工一天,扣发两天日平均工资总额,依次类推。旷工5天以上,除经济处罚外,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8、未经批准擅自放假或推迟开学时间一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30%,以此类推,并追究学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9、上课时间一律不允许睡觉,凡是睡觉、不上早操、不上课间操、不上早晚自习的教师或不跟班的班主任,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二、在工作当中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一次扣除200元以上的工资。

并处以一定的行政处分。一般性工作失误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

工作失误的认定:

重大工作失误

①、财产、声誉、安全、受重大损失的。

②、上级检查中工作不力,受批评处罚的。

③、违法乱纪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④、在其他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⑤、在批改作业时超日期批改的。

一般性工作失误

①、升降国旗、值周每缺一次计一次。

②、学生代教师批改作业的,每发现一次计一次。

③、跟班教师不配合班主任工作的,每发现一次计一次。

④、上班期间会客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每出现一次计一次。

第二十三条、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完成所规定的工作任务,视其情节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四条、在教室内吸烟、在课堂内接打电话、在上正课时间安排学生整堂课做作业、让学生到办公室改作业或到其他场所站队批改作业者,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五条、对上级的政策、要求、法律法规等宣传不到位者,每出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六条、在学校财产管理中,有舞弊行为或管理不善而损坏严重的,视其情节给予100元以上的罚金,并责令赔偿。

第二十七条、对出工不出力的,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八条、不损坏集体名誉,学区内部事务要不外传、不扩大、不变相宣传,若有违反上述行为者,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九条、教师之间要加强团结,互信互助,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拉帮派、不搞分裂、不闹矛盾。若出现因不团结、闹矛盾而造成工作失误,产生不良影响的,各处以200元以上的罚金。

学校教师的管理规章制度推荐范文三

第一条: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广大教师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青海省教师职业道德十禁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为人师表。事业上有责任心,育人上有挚爱心,工作上有自信心。要坚持教育必须为“三农”服务的思想。

第二条:教师要养成崇高敬业精神,不断加强思想政治、业务理论学习,每天坚持1-2小时自修。并与实践经验相结合,不断学习和研究教育教学理论,且要写好教学反思和教学案例。转变教育观念,及时掌握新信息、教育动态、政策方向。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努力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第三条:教师的学历要达到规定学历,尚未达到的要通过离、进修,函授,自学等渠道在2-3年内达到规定学历,即:小学中专以上,中学大专以上(45岁以上者除外)。

第四条:教师的仪表要端庄,行为端正,作风正派,服装整洁、大方,谈吐文明,教师不准留怪发型,不准穿奇装异服。保持周边卫生清洁,处处起表率作用。违反以上行为者,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五条: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纪律教育,对学生各方面的要求和各科的教学要严格按照教育规律进行,加强正规训练,规范各种行为和教学。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坚决制止社会不良风气对校园、对课堂、对学生的侵蚀。

第六条:上课期间不准赌博或陪同他人酗酒,更不准酒后进教室或学生宿舍。发现上述情况一次罚金100元以上,酒后闹事、打架斗殴、制造矛盾引起是非者、无故顶撞和谩骂领导者,每出现一次罚金200元以上。并通报批评,在学校大会上做书面检查等处理。若再次出现上述行为者加倍罚款。

第七条:上课期间不准离堂、迟到、早退,不准随意外出,不准随意脱岗、拖堂,要准时进入课堂。若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

第八条:每学期制定出相应的计划。要有学期、和阶段性的总结和经验交流材料。要认真按照“三表”(即课程表、时间表、课外活动表)进行工作(“课外活动”不仅指单一的课外活动,还指一系列实践等活动)。未按“三表”工作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

第九条:要做好校园内的绿化、美化、文化建设工作。要及时办好黑板报,学习专栏等宣传栏目,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使课内外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做最大的努力使各种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电教设备等教学资源充分得到开发和利用,若发现有可利用的教学资源而未加利用的,每发现一次罚50元。要加强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上午第二节课不准拖堂按学校的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准确地做好“两操”。要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增强学校的吸引力。

第十条:加强公共卫生和安全防范教育,要求各校、各班每周进行一次相关知识讲座、竞赛、检查、评比等活动,若因失职而发生问题,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追究其责任、赔偿经济损失。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大扫除,要求全体教师必须参加。若不参加者,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若无组织者,对班主任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十一条:要求每位教师要高度重视“两基”工作,做好对在校学生的巩固工作,对流失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学校、乡政府取得联系,积极深入地进行动员,使其重返校园。对巩固成效好的班主任或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因工作不当或失职而造成重大影响或学生辍学、转学较多的,对班主任及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不准随意代周、代班、代课、私自调课若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代周、代班、代课

的,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有效。一切责任由被代者承担。若私自有上述行为者,双方均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并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要严格执行收费有关规定标准收取,不准向学生乱收费,更不准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变相收费。若出现乱收费或变相收费的要退还相应的款项,并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和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加大力度做好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工作成效好的进行50元以上的奖励,造成一定影响的处以50元以上的处罚(具体问题由校委会研究处理)。

第十五条:做好办公室值日及财产手续的交接工作。整齐有序地摆放作业本、教学用具、各类文件、报刊、仪器、桌凳等。经常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第十六条:每个教师要乐意接受党支部、团委、少先大队、工会、总务处、教务处安排的工作,按期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借故推托和不服从安排的视其情节处以200元以上的罚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若有故意阻碍和无故不参加者,当年不评优、不评先,并处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十七条:按时参加学校和其他部门在学校召开的各类大小会议,若不参加者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开会时,做好记录,自觉遵守会场秩序,不开“小会”、不吸烟,进入会场后关闭手机,若在会议中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每发现一次罚金5元。

第十八条:每天放学或半月假及节日放假时,各班主任,各室负责人对自己的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务必关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锁。否则,一经发现,一次罚金50元以上,造成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第十九条:值周教师严密组织升降国旗仪式。值周教师要公平、公正、如实地对各班级的纪律、卫生和“两操一活动”及“两自习”情况做好详实记录,抓好住校生管理工作。班主任、值周教师努力组织学生充分发挥监督岗的作用,认真填写值周日志及相关监督表,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若发现记录不实者,罚金50元以上。

第二十条:严格实行学生插班的规定,教师无权私自接受和调换同年级的学生;不歧视、不驱赶学生,若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一条:教师考勤

1、教职工在工作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每月事假超过2天或病假超过4天,扣发日平均工资总额的50%,事假超过3天、病假超过10天,扣发日平均工资(以上天数不含本数)。教师考勤每月兑现一次,年终满勤者奖励100.00元,每学期事假累计不得超过7天,每超1天,扣发日平均工资总额的50%。

2、教师在工作期间不准请婚假外出旅行,特殊情况准假不得超过5天。直系亲属丧假不超过7天。本人因病需请假住院,必须持县以上医院证明经校长签字由主管局长请假。长期患病难以坚持工作的,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学校提出具体意见,由教育局批准病休: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发80%的工资;3个月(包括3个月)以上发70%工资。工资等事项按人事部门的规定执行。

3、女教工产假、节育假按《青海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在寒暑假中生育者,开学后不得从头享受产假,只能补够所规定的天数。

4、各村小负责人没有请假权,教师2天以内的事假由副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村小教师请假,必须要有负责人的签字,否则不予批准。3天以上请假,经学区校长签字由主管局长批准请假;学区校长1天以内的请假可以由学区校委会研究批准;1天以上须经教育局主管局长批准。

5、下列情况按旷工论处:

1)、工作时间无正当理由和请假手续而不到校;

2)、本人不到校,委托他人口头请假、捎带请假条或事后补假(特殊情况除外);

3)、编造假情况造成请假事实;

4)、办理调动手续时无故超过报到期限;

6、因本人卧床不起或直系亲属病危急需护理、交通事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上班者,可在查清情况后,按病事假处理,并补办请假手续。

7、凡旷工一天,扣发两天日平均工资总额,依次类推。旷工5天以上,除经济处罚外,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8、未经批准擅自放假或推迟开学时间一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30%,以此类推,并追究学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9、上课时间一律不允许睡觉,凡是睡觉、不上早操、不上课间操、不上早晚自习的教师或不跟班的班主任,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二、在工作当中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一次扣除200元以上的工资。

并处以一定的行政处分。一般性工作失误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

工作失误的认定:

重大工作失误

①、财产、声誉、安全、受重大损失的。

②、上级检查中工作不力,受批评处罚的。

③、违法乱纪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④、在其他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⑤、在批改作业时超日期批改的。

一般性工作失误

①、升降国旗、值周每缺一次计一次。

②、学生代教师批改作业的,每发现一次计一次。

③、跟班教师不配合班主任工作的,每发现一次计一次。

④、上班期间会客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每出现一次计一次。

第二十三条、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完成所规定的工作任务,视其情节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四条、在教室内吸烟、在课堂内接打电话、在上正课时间安排学生整堂课做作业、让学生到办公室改作业或到其他场所站队批改作业者,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五条、对上级的政策、要求、法律法规等宣传不到位者,每出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六条、在学校财产管理中,有舞弊行为或管理不善而损坏严重的,视其情节给予100元以上的罚金,并责令赔偿。

第二十七条、对出工不出力的,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八条、不损坏集体名誉,学区内部事务要不外传、不扩大、不变相宣传,若有违反上述行为者,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九条、教师之间要加强团结,互信互助,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拉帮派、不搞分裂、不闹矛盾。若出现因不团结、闹矛盾而造成工作失误,产生不良影响的,各处以2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篇: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3)

1 目的

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方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博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3 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3.2 各部门主管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3.3 行政部经理负责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

3.4 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励项目的最后审批。

4 管理要求

4.1 奖励分为五大类:

a. 嘉奖

b. 记功

c. 记大功

d. 调薪

e. 晋升。

4.1.1 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a. 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b. 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c. 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d. 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e. 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f. 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达优者(考核主管);

g. 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

建议,并被采纳者;

h.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4.1.2 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和/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a. 全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 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经济

效益;。

c.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d. 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e. 从事对公司有显着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f. 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

献者;

g. 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h. 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i. 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j. 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4.1.3 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a. 全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

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c. 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

成效卓着者;

d. 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e. 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4 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a. 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b. 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c. 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d. 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4.1.5 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a.晋升条件

① 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② 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③ 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④ 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b.晋升程序

① 副总级以下人员,可由本人或其主管提出申请,上级主管签署意见,呈交行政部核实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必要时,可由总经理直接予以晋升委任。

② 副总及以上级别人员,由总经理或以上人员提议,经董事会讨论核定后予以实施。

c.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d.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e. 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4.2 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a. 警告

b. 记过

c. 记大过

d. 工资降级

e. 降职

f. 开除、

4.2.1 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⑴ 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a. 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b. 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

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主管。

⑵ 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a. 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b. 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c. 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d. 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磕睡者;

e. 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 (责任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

f. 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g. 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

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产品质量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⑶ 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a. 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b. 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c. 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d. 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e. 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f. 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g. 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h. 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i. 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j. 违反一切安全用电制度者;

k. 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l. 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⑷ 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2 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⑴ 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a. 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b. 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不合格者(考核到主管);

c. 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⑵ 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a. 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b. 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d. 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e. 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辞退的;

f. 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g. 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h. 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的;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的;

i. 有严重的失职行为的;

j. 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的;

⑶ 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a. 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b. 造谣中伤,散怖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的事,而有损他人的尊严的;

⑷ 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的,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此产生的所有售后服务费用,对责任人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处罚,并记过一次。(注:若属专检项目,由于质检员质量控制不严,所罚费用由质检员承担70%;生产人员承担30%;因客观原因质检员无法发现的制造不良,引起客户投诉的,由生产者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⑸ 由于失职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经济损失者,可在300元的基础上,加罚超出部分10%的处罚(多人责任造成时,按责任大小分摊),以上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⑹ 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图纸(或工艺等)出现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技术人员,将分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予以处罚(注:①若尚未造成损失者予以警告,并罚款30元;② 审核人按技术人员处罚金额的20%进行处罚)。

4.2.3 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的,予以记大过

a. 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4天者,如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开除的,将记大过一次,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

b. 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c. 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d. 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e. 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f. 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g. 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给公司造成3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尚未构成开除的,其处罚金额由公司给予裁决;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4 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a. 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b. 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4.2.5 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a. 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

现任职务者;

b. 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c. 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d. 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e. 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f. 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g. 精减机构

4.2.6 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a. 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b. 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c. 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d. 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e. 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f. 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g. 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h. 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i. 吸食毒品者;

j. 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k. 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l. 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m. 参加非法组织者;

n. 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o. 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p. 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q. 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r. 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4.3 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4.3.1 嘉奖与警告抵消

4.3.2 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4.3.3 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4.4 说明

4.4.1 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行政部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4.4.2 “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行政部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4.3 “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原因及处罚结果,行政部、行政部认真核实后直接交财务部予以实施;

4.4.4 财务部根据经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 “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4.4.5 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罚金分摊罚金;

4.4.6 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4.4.7 若各部门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可在3天内直接向行政部投诉纠正,投诉最终仲裁部门为总经理;

4.4.8 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4.4.9 本制度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进行必要的修改。

5 相关文件

5.1 《员工手册》

6 记录表格

6.1 奖励申请单

6.2 处罚通知单

────────────---------------------

附加说明:

本文件由行政部起草并解释: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审核人:

本文件批准人:

第三篇:1到3年级奖惩制度

1——3年级奖惩制度

(注:每位同学集齐10个印章,可找老师换取一个小奖品。)

1、按时来上课,不迟到,每天可以得到一个印章。

2、每节课评出一名上课最积极回答问题的同学,得到一个印章。

3、每天作业按时完成,全对的同学得到一个印章。

4、考试达到95分以上,直接可以找老师换取一个奖品。

5、连续三次考试得到100分的同学,可以得到一个大奖品。如芭比娃娃或者小赛车。

6、不按时上课,迟到的同学,两天没有资格拿到印章。

7、上课说话,不听讲,一周都不可以拿到印章。

第四篇:安全奖惩管理制度3.24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公司员工及施工人员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意识,预防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安全规章制度约束作业行为,并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和“四不伤害”的原则,以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执行以下奖惩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员工和分公司、办事处、内协工程部。

第三条 本制度按照“教育为主、惩戒为辅”、“正向激励、奖罚分明”的原则,激发广大职工的安全管理热情。

第二章 奖励和处罚细则

第四条 奖励种类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和现金奖励

第五条 奖励细则:

(1)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注意安全、遵守劳动保护法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项目部,给予该项目部500~1000元的奖励。

(2)发现事故征兆及时采取措施和向上级报告,阻止重大事故发生者,给予项目部500~2000元/次的奖励。

(3)在发生重大事故时,积极抢救事故,对减少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有突出成绩的个人,给予500~2000元/次的奖励。

(4)因安全管理受到业主或监理单位书面通报表扬的项目,给予项目部200~500元的奖励。

(5)公司每根据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及个人,并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

(6)奖励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先进人员进行现金奖励,川送报给予报道,在相关会议上介绍先进事迹。

第六条 处罚种类及形式

(1)处罚可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罚款、停工接受再次教育、解除劳动合同等,可单独处罚,也可几项并罚。

(2)罚款以罚款单的形式通知,为了对违章者产生更深刻的教育,所有罚款要求被罚单位或个人缴纳现金,如果在七个工作日内拒不缴纳者:对于单位将处以被罚额2~5倍的罚款,对于个人处以被罚额双倍的罚款,并从工程拔款或绩效金中直接扣除。

(3)对被处罚的个人、项目部、分公司因整改、经复查后符合安全管理规定者,根据整改情况,原罚款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4)对严重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多次违章教育无效者、对做出的处罚拒不执行者、对无理取闹者、对不服从管理、辱骂管理人员者、对安全管理人员打击报复者等处以加重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七条 罚款细则

(1)项目部必须对施工班组及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违者对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各罚款200元/次;安全教育培训以应付为主,未结合实际有效开展,对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各罚款100元/次;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后未进行考试,对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各罚款50元/次。

(2)项目部必须对施工班组及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违者对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各罚款100元/次;安全技术交底以应付为主,未结合实际有效开展,对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各罚款50元/次;

(3)项目部每月必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违者对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各罚款100元/月次。

(4)施工作业现场必须实行工作票制度,违者对项目部罚款100元/次;工作票填写未做到全员签字,对项目部罚款50元/次。

(5)施工过程重要工序项目部必须设置安全监护人,违者对项目经理罚款200元/次;每处作业点施工班组必须设置安全监护人,违者对项目部安全员罚款100元/次。

(6)购买、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经提出后拒不更换者,将对项目部500~1000元罚款。

(7)公司下发的安全管理文件,必须按时组织学习并按时反馈,违者对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各罚款500元/次;反馈不符合要求及应付的,对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各罚款200元/次。

(8)公司质安技术部及各工程管理部门现场巡检下发整改通知单,必须按时整改及反馈,违者对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各罚款500元/次;拒不整改及反馈的,对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各罚款1000元/次。

(9)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未佩戴者对项目部罚款100元/人次;未正确佩戴者,对项目部罚款50元/人次。

(10)施工作业现场严禁穿拖鞋上班,违者对项目部罚款100元/人次。 (11)施工作业现场严禁酒后作业,违者对项目部罚款200元/人次。 (12)高处作业(2米以上)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未佩戴安全带者,对项目部罚款200元/人次,佩戴及系挂不规范者,对项目部罚款100元/人次。 (13)特种作业人员(高空)必须执证上岗,违者对项目部罚款100元/人次;并责令停工整改。

(14)施工现场严禁流动吸烟,违者对项目部罚款50元/人次。

(15)高处作业时,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材料及切割下的料头,必须采取可靠防坠落措施,违者对项目部罚款100元/次。

(16)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重要场所及部位(坑、孔、洞、沟),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对项目部罚款200元/处;并要求停工整改。

(17)各项目部每月必须进行过程安全检查,违者对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各罚款100元/次;检查未达到整改闭环管理的,对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各罚款50元/次。

(18)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要求进行编、审、批,违者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各罚款100元/次;未按审批的专项方案施工或擅自更改施工方案的,对顶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各罚款200元/次。

(19)施工机具、工器具使用前必须定期进行检查,违者对项目部罚款100元/次;严禁带病工器具用于施工,违者对项目部罚款200~500元/处;机具及工器具必须按操作规程规范使用,违者对项目部罚款200元/处。 (20)施工材料、工器具、弃土堆放必须符合规程规范要求,违者对项目部罚款200元/处。

(21)施工现场严禁出现“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违者对项目部罚款500~1000元/次。

(22)严禁私带火种进入施工现场,林区作业现场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违者对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各罚款200元/处。

(23)吊装或起重作业过程中,钢丝绳与铁件接触处必须包裹衬垫物,违者对安全员罚款100元/处。

(24)施工用电设备必须进行保护接零或接地,违者对安全员罚款50元/次。 (25)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过程中严禁对环境造成污染及破坏,违者对项目部罚款500元/处,并勒令整改。

(26)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其它行为,经各级单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27)如施工过程发生伤亡事故,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按其责任的主次进行处罚,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予以通报,同时纳入项目部及个人月度及绩效考核。

(28)各工程管理部门安全专责与所辖项目的安全管理挂钩,安全管理成效将列入该工程管理部门绩效考核范畴。

第三章 奖罚程序和附则

第八条 奖励由质安部及各工程管理部门共同监督发放。

第九条 处罚由所属工程管理部门或质安技术部开出罚款单,被罚项目部接到通知后,直接到所属工程管理部门(直属工程管理部、国际部、分公司管理部、内协工程管理部)办理缴款手续,对于在接到罚款单后在七个工作日之内拒不签收或拒不缴罚款的,将在原来罚款金额的基础上,根据情况,加倍处罚。同时,将处罚列入项目部(分公司、内协项目)或个人的绩效考核中,作为考核的依据。

第十条 附表:罚款通知单。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质安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校学生会规章制度及奖惩制度格式修改版)(3)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管理章程制度

唐山师范学院

校 学 生 规 章 制 度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组织部

2014年9月1日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管理章程制度

总则 „„„„„„„„„„„„„„„„„„„„„„ 3 部门职能 „„„„„„„„„„„„„„„„„„„„ 3 岗位责任制 „„„„„„„„„„„„„„„„„„„ 6 人事任命制度 „„„„„„„„„„„„„„„„„„ 10 活动开展申报制度 „„„„„„„„„„„„„„„„ 12 学生会大型活动组委会制度 „„„„„„„„„„„„ 12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 13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优秀部门评选制度 „„„„„„„ 15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优秀个人评选制度 „„„„„„„ 18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 22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物资登记管理制度 „„„„„„„ 23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值班制度 „„„„„„„„„„„ 24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秘书处管理条例 „„„„„„„„ 26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 „„„„„„„„„„„ 27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请假制度 „„„„„„„„„„„ 28 关于提高学生会执行力和整体纪律性、荣誉感的实施方案 (个人档案记录)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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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校学生规章制度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部门职能

主席团:工作职责:主要是代表学生会主持全面工作,并及时向学校有关负责领导请示和汇报学生会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并及时做出总结和建设性意见。协助团总支开展工作,依照分工主管好所辖部门的工作。

秘书处:工作职责:以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为中心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促进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 1.协助主席团工作,做好每次大型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2.做好各项会议的通知、记录和考勤登记。

3.协助主席团调配人手、传达通知、撰写有关文件等。

4.物品管理、档案的整理与存档、例会监督与记录、办公室值班、 活动流程记录与监督、活动签到与考勤记录等。

5.在领导、老师和同事、同学之间起到一个上传下达的作用。 组织部:工作职责:以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参与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会内相关制度的制定与落实。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促进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管理章程制度

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协助主席团完成学生会大型活动前期的组织准备工作。 2.监督监察校学生会各部门、成员的工作情况以及各系学生分会各项活动、工作开展情况。

3.负责校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与完善。

文艺部:工作职责:以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参与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日常相关的文娱活动。

1.计划、组织、协调全院学生的文艺和文化娱乐活动。 2.发掘和锻炼学院的文艺活跃分子,培养文艺骨干。 3.筹办学院迎新会等活动。

4.负责校学生会及院学生会其他只能部门举办活动时的文艺节目安排组织。协助艺术团及各社团,搞好日常训练和活动开展。

宣传部:工作职责:以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参与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负责校园宣传等工作。

1.绘制或设计宣传展板及对学生会各种创意工作的设计、对文件材料的宣传工作。 2.组织橱窗评比。 3.组织书法绘画培训。

4.对学生会所有展板的管理、监督、维修。

学习部:工作职责:负责全校学生的学习经验交流和宣传,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同学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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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性和主动性。

1.领导和组织院、系开展有关学术、交际、管理技能训练方面的活动。

2.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各类学术讨论、学术竞赛和学术报告会、辩论等活动,举办讲课大赛等活动,促进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的营造。

3.着眼于服务同学,深入了解同学们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各学习部门反映,做好沟通教与学的桥梁。 4.争取五四热线,开通学院民意反映与交流平台。

外联部:工作职责:拉取学校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负责校校与校企之间的联系。

1.积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协助与配合好上级做好工作。 2.增加与社会的接触,为学校的各项活动拉倒必要的活动经费,小到街边的路摊,大到上市的公司。

3.促进与其他校级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例如青协与大学生艺术团,例如社团组织的等。

4.促进与其他院校的联系的联系与合作。第五条.加强对学校及学生会的了解,在外联工作中对学校和学生会文化和精神进行宣传。

生活部:工作职责:在本校学生和学校后勤之间起一个过渡作用,促进并完善学生日常生活,同时增强学生会更好的为学生服务。 1.学生会物品的管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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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园卫生的检查以及校园设施的维护。 3.食堂卫生的检查以及食品质量的检查。

体育部:工作职责:以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参与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协作,筹备体育运动。 1.积极为广大学生服务。

2.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让学生会真正成为服务型的团体。 3.引导大学生参加体育锻炼。 4.积极做好每天广播体操的进行。

5.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与各部门进行合作分工。 6.多征求部门和同学建议多举行一些体育类活动。

爱心驿站:工作职责: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为社会各界和学校教师、学生之间传递爱心提供交流的平台。

1.物品领取区,面向全社会及本校学生募捐,供给贫困生物品领取以及贫困地区物品邮寄。

2.物物交换区面向全校所有学生,互通有无,以物换物。 3.寄卖区,为全校学生提供二手买卖的场所和机会。

就业部:工作职责:协助校学生会各部门及招生就业处开展各项工作为中心,在校学生会领导下积极配合招生就业处完成招生就业工作,配合学生会各部门完成相关活动。

1.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活动(本部部员前去组织会场、维护秩序等等)。

2.每周一至周五前去招生就业处值班,协助老师开展工作。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管理章程制度

3.本部每年举办4次关于创业就业的校级大赛。 4.协助团委开展就业挑战杯及大四毕业生招聘会。

安防部:工作职责:负责学生日常安全意识的引导及自救知识的普及,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及救灾能力。

1.在学生中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向同学们宣传安全知识。 2.配合校内的安全活动。 3.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自律部:工作职责:对学校正常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工作的开展起着重要的作用,部门本着以“自律为主,他律为辅”的方式,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1.负责全校的考勤,包括全校的上课出勤,早操出勤,活动出勤。 2.举办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的部门活动。

3.对组织的大型活动、会议,自律部要对纪律进行维护,使之顺利进行。

4.关注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方面的需求,及时汇报给老师,更好的改善学校学习和生活环境。在老师和同学之间做好互相情况传达的桥梁,是广大同学的代言人。 5.检查条幅的摘挂情况。

自管部:工作职责:以检查学院各系的宿舍卫生为主要工作,还会举办一些有关宿舍的活动以丰富学生的日常生活。

1.定期检查全校各系的宿舍卫生,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分,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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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传下达,保证老师和学生可以了解彼此的想法。

3.根据本部和上级的要求会举办一些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加强对学生自我的锻炼。

4.以团结互助为目的,帮助学生会其他部门更好的完成任务。 助学部:工作职责:以为我校贫困生提供一个勤工俭学机会为主要工作,全面提高了同学们的综合素质,为我校贫困生提供舞台。1.规范统计我校贫困生基本资料,以便安排工作。

2.规范并优化量化我部门提供的兼职工作,扩大兼职范围,优化兼职质量,使兼职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3.开展好学院后勤处(食堂)兼职人员管理工作,保证校内勤工俭学活动有序进行。

4.关注唐山市各用人单位的兼职岗位。

礼仪部:工作职责:协调学生会与礼仪部之间的关系,并负责完成相应的任务。为学校的活动提供优质的礼仪服务。

1.负责校内各种晚会、活动、学术研讨会、报告会等的现场礼仪工作,并根据学院的要求对礼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选拔和培养一支合格的礼仪队伍,定期进行礼仪培训和考核工作。

3.开展与礼仪相关的知识讲座和大学生较为感兴趣的活动,为学生树立正确的礼仪和审美标准,做大学生的礼仪时尚风向标。 4.协调礼仪部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并负责完成相应的任务。 5.对礼仪岗位进行合理地工作安排、人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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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管理好化妆品、托盘等物品,对礼仪服装、方巾定期清洗;对训练场所定期进行清理打扫,保持干净卫生。

7.加强与其他高校礼仪部的交流工作与礼仪接待工作。 8.完成其他需要的工作及领导、老师临时交办的工作。 青年通讯社:工作职责:以宣传我校个活动为工作主要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促进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师院风华》编辑部:并负责学校团委刊物《师院风华》的编辑出版工作。

2.微信平台:主要负责微信公众账号内容的采集、编排,预报各种校级大型活动以及各种校园生活动态,及时提供资讯。 3.摄影部:旨在培养具有较好的审美理念和摄影技巧的人才,让其担任学校各项活动的忠实记录者,出入于学校各项活动的现场采集照片。

4.网络信息部:与校内各大社团组织联系,学生会内部交流,以及学校各个院系的通讯员进行联系,甄别筛选信息,上报社团内部进行采访报道。 5.网站的管理。

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院学生会是一个为学生服务的校学生会组织,服务于学生服务于学院。为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高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使学生会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达到优质、务实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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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坚持为学生服务的工作作风。

第二条.坚持学生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部门应主动协商、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好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讲求工作实效、讲求工作质量,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服务周到。

第四条.顾全大局,服从工作分配,对交办的事要认真成。承办人员应及时汇报或书面报告,不得以各种理由搪塞。

第五条.值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否则,按考勤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每月初,交上月的工作总结,与下月的工作计划。每月一总结,对下月工作的开展与审批。 第七条.协助各部门做好日常工作。

人事任命制度

第一条.校学生会每年9月新生入学后举办社团纳新活动,各新生根据自己意愿参加社团,凡愿参加校学生会的新生须在校学生会指定报名登记地点报名登记,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个人简历。 第二条.凡参加校学生会报名的同学必须通过一轮面试方可成为校学生会临时实习成员,在进入校学生会后在一个月考察期结束后表现优异者方可成为校学生会正式成员。

第三条.面试由部长、主席参加,最终临时实习人员须通过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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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审核,认可。

第四条.凡预备退出校学生会者,必须向其上级领导者提出退会申请,并经过主席团讨论通过,团委老师批准方可退出学生会。工作未年满一年,中途退出学生会者,本工作视为无效,不为学生会成员,没有年终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等一系列评优资格。任期结束后,凡优秀学生会成员才可获得由学生会证明的“介绍信”。

第五条.凡其他各组织有特长、才能者并有意向进入校学生会者,由主席团讨论通过,团委老师批准,可破格任用。

第六条.在职期间,各学生会部长必须对本部部员进行培养,培养期间,部长要对本部部员的行为负责,有权对本部部员进行应有的教导劝说。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第七条.凡有意向参加每学年末部长主席选举者须向其上级领导者提交竞选申请及个人简历,并参加面试及公开竞选。 第八条.主席部长竞选由团委老师以及老一届组织、部门领导者组成,采取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无记名打分方式进行投票选举。在每学年的换届选举中,根据相关规定,其他校级学生组织及各系学生组织可推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学生会部长或主席竞选。 第九条.凡在主席部长竞选中通过者,成为临时实习主席、部长,在经过一个月的考察期过后通过上级组织考核者方可正式成为校学生会主席、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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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开展申报制度

第一条.校学生会凡需举办活动的部门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秘书处、组织部提交活动申请及策划书,并上交主席团由主席团讨论通过,团委老师审核批准后方可举办。

第二条.凡由于特殊原因活动停止举办或者延迟举办需提前向秘书处提交申请并通知团委老师、主席团及各部长。 第三条.每个部门每学年需举办或者协办大型活动一次。 第四条.活动申报提前预算所需费用以及设备物品,以书面形式提交于外联部、生活部。

第五条.活动申请中需注明主办、协办部门及所需其他部门人员安排。

第六条.所有的活动,前期宣传主动向青年通讯设提供资料进行微信平台宣传;活动期间,进行摄影拍照,各部长留案存底;活动结束后,书信新闻稿,在“团委网站——学生组织学生会频道——学生精品栏目”里以及微信平台上发表(均向青年通讯社提供资料,督促监督完成);结束后,把所有的活动资料(包括:策划书、视频照片资料、活活总结、新闻稿等)交于秘书处存档。

学生会大型活动组委会制度

为使学生会大型活动的组织筹备制度化、规范化,明确在学生会举办大型活动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提高各部门共同工作的协调性,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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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组委会是学生会组织大型活动必要时组建的临时机构,负责大型活动的组织和筹备。

第二条.组委会对学生会负责,受秘书处、组织部监督。组委会的建立及人员组成由主席团提议,并须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组委会在大型活动开始前,应当向秘书处、组织部和主席团会议提交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

第四条.组委会运作期间,对活动相关的人员、资金的调度和使用权负责。

第五条.与活动相关的财务收支由组委会统一处理,做到专款专用。大型活动期间,与活动相关的各种问题均可以向组委会提出,组委会必须在活动的相应阶段结束前作出答复。

第六条.在活动结束后,组委会统一完成工作总结,上报秘书处、组织部和主席团。工作总结会议后组委会自行解散。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生会财务活动,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实行审批权集中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主席团指派一名副主席分管财务工作,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对主席团直接负责。

第三条.生活部协助副主席管理学生会经费,外联部协同副主席负责单据审核,收支记录和帐表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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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学生会所有经费支付程序如下:

(一) 活动的经费支出: 1.由相关职能部门递交活动资金预算清单;

2.出具用款书面申请,请主席团、团委老师,批准;

3.批准后,如需自行购买的,需在学校指定超市使用老师银行卡按照要求进行购物,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自行消费。经费使用后须将标明相关情况的发票与主席团审批后的申请对照,确认无误后交由生活部, 需本人在上交的发票处签上本人要做到每笔开销有帐可查。

4.购买人不得弄虚作假,私自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作为入账凭证。

(二) 日常经费支出:

各部门收集日常支出经费发票并做好详细支出记录,交主席团审批,并将指示及签字后的发票交由生活部入账。

1.主席每月向各部通报经费使用情况,学期结束前,主席会同生活部编制本学期财务报表,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并随时对学生会成员的质询作出合理解释及说明。

2.主席有对经费收支审查,监督的责任。如发现不合理使用或违纪现象,主席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予以纠正;若情况严重,在中止相关经费的使用的同时,应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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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任何需要有经费支出的地方,都要先向分管的副主席申请再消费,避免出现消费后不能报销的情况。重者直接退会加通告批评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优秀部门评选制度

为积极配合校团委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工作,加强我校学生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现拟定优秀部门评选标准如下:

第一条.精神文明方面

(一).学生会各部门每学年至少学习四次上级组织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下发的有关规章与制度,并有详细的学习材料、学习纪录以及总结的部门加4分。

(二).能与时俱进,可以举办出响应时代号召的活动,每个活动加1分。

(三).部门成员思想积极向上,有较高政治素质的加3分。 第二条.组织机构方面

(一).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上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并同时上交上一学期工作总结。在校期间,每月初,每个部门向秘书处上交上月的工作总结,与该月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须科学、完整,加2分。

(二).各部门组织机构健全,能够尽早的开展工作,有自己部门的工作群,并定期召开部门会议(每两周至少一次,活动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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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加2分。

(三).积极协调主席团与部门,部门与部门,部门内部之间的关系,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加3分,反之扣3分(在主席部长例会中公开投选,每位主席选二个部门,每个部门选一个除本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排名在前三的部门加分,后三的部门减分)。

(四).部门人员按时值班,每部门缺勤一次扣1分。

(五).按时参加各项会议,遵守会议纪律的加2分;凡无故缺席者一次按自动退会处理;有请假或迟到的每次扣1分,本项最高扣4分。

(六).各部成员(含部长)若违反学生会相关规章制度每人扣1分;成员每辞职一名扣2分;成员辞职达1/2的部门不予评选。

(七).对老师或主席团、秘书处提出的针对该部门的任务,按时并认真完成的加3分,任务未按照规定完成者扣1分。依据规定时间,延迟完成的扣3分;因个人原因无视任务,没有完成的,扣5分。

第三条.组织活动方面

(一).部门举办的各类活动,根据活动策划,活动落实、活动后反映以及活动总结等情况最高加4分。(由主席团评价、奖励)

(二).部门举办的活动有创意,有特色(在主席部长例会上公开评选,五位主席半数通过的活动),主办部门每次加2分;协办单位每次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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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不拖欠应提交秘书处、组织部登记存档的资料(秘书处根据其工作职能及工作效果,酌情评分)。本项最高加分为4分。

(四).积极参与校学生会其他部门组织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根据活动具体要求参与一次加2分;上级安排应参与者没参与或不听指挥者,每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其他部门组织的活动,每次扣2分。

(五).对各部门学期开始时所拟定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完成一部分加3分;全部完成加5分。

附:非活动部门不参与此项评比。

第四条.部门综合评优

组织部协助主席团根据各部门日常表现及活动情况采取评分制,每月给各部门打分。满分为10分(其中正主席占4分,其余副主席占6分,分数采用均分制)。

(一).对各部门值班、例会、活动等综合情况加以评定。

(二).对能否积极服从上级领导下达的命令而完成每一项工作加以评定。

(三).对各部门成员工作积极性加以评定。

(四).对各部门成员获得奖项等情况加以评定。

(五).各部门年终结束时,本部在职会员人数与本部纳新时总会员比率乘以10后的成绩,加入到总成绩。(比率超过50%的加相应分数,低于50%的减相应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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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组织部根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各部进行评分,此基础分为0分;该成绩加上第四条中的综合成绩为总成绩。主席团、组织部、秘书处在执行过程中,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在执行过程中,学生会每位成员都有权进行监督,对评分有异议者,可向主席团提出,由主席团评判给出公平公正的结果。 3.组织部每月统计一次,并制定评优统计表,在每月初向老师及主席团汇报。成绩最差的部门,活动室、会议室值日一周,作为惩罚。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优秀个人评选制度

为了提高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将学生会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现拟定优秀个人评选标准如下: 第一部分.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条.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必须每学年至少学习四次上级组织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下发的有关规章与制度,并有详细的学习材料、学习纪录以及总结的每人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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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必须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校纪校规或学生会的相关制度并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3—5分的扣分。

第三条.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在文化课方面不得挂两科或两科以上科,与上述条件相同者不具有评选资格。(分别为月评比与年评比)

第四条.学生会的全体成员要注重日常卫生,宿舍卫生情况不得出现减分情况,若有此情况者不具有评优资格。

第二部分:日常表现情况

第一条.会议情况

(一).全体学生会的成员能够准时参加学生会的相关会议,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若有无故缺勤者每人每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者每人每次扣0.5分。无故旷会次数累计达3次以上者,自动退会。

(二).每次会议必须做好会议纪录,无纪录者每次扣0.5分。

第二条.值班情况

(一).值班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若发现有不佩带工作证的每人每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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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若有迟到早退现象者,每人每次扣1分。(用于活动室值班及应对突发情况,需借还物品时,值班人员必须与生活部人员的沟通联系值班人员需与生活部人员的沟通,生活部人员中午、晚上各查物品借出情况一次)

(三).值班人员应自觉签到,有事应写假条并向秘书处请假不得由他人代签,若有无故不签到或由他人代签现象,按缺勤处理,每人每次扣1分。

(四).值班期间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打扑克、吸烟,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等,若有发现上述情况者每人每次扣1分。

(五).值班人员要举止文明,待人接物要有礼貌,热情主动,受到老师或主席表扬者(在公开场合或有书面文件),每人每次加2分。

(六).每周一会由秘书处安排并通知去团委老师办公室值班人员,具体时间见通知,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若有迟到早退现象者,每人每次扣1分。有事应写假条(向秘书处请假)不得由他人代签,若有无故不签到或由他人代签现象,按缺勤处理,每人每次扣1分。

第三条.活动情况

(一).准时参加本部门及其它部门举办的活动,不得无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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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或早退。每人每参加一个活动加1分;若出现无故不到或早退现象者,每人每次扣0.5分;

(二).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老师及主席团表扬者(在公开场合或有书面文件),每人每次加2分;

(三).学生会人员能提出创新性意见并被学生会采纳者加5分。(校内同学(非学生干部)提出创新性意见并被学生会采纳者使所在系给加德育分2分,另议) 第三部分.综合评比情况

第一条.评选优秀部长由主席团根据部长在平日的表现情况(包括个人素养、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团队意识等方面)进行评比,采用10分制(其中正主席占4分,其余副主席占6分,分数采用均分制)。

第二条.评比优秀部员由主席团和各部部长根据部员在平日的表现情况(包括个人素养、个人能力、团队意识等方面)进行评比,满分为10分制(其中正主席占4分,其余副主席占6分,分数采用均分制)。

附:1.组织部根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各部进行评分,此基础分为0分;该成绩加上第四条中的综合成绩为总成绩。主席团、组织部、秘书处在执行过程中,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在执行过程中,学生会每位成员都有权进行监督,对评分有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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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者,可向主席团提出,由主席团评判给出公平公正的结果。 3.组织部每月统计一次,并制定评优月统计表,在每月初向老师及主席团汇报。成绩最差的成员,打扫活动室一个月作为惩罚。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档案管理,使学生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展开,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管理内容

第一条.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文件及资料由秘书处存档。

第二条.各部须将每次活动的计划书、活动总结交予秘书处并存档。

第三条.各部部长须将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影像资料、工作总结交予秘书处存档。 第二部分.管理办法

第一条.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文件及资料由秘书处派专人管理。

第二条.管理人员必须将每份文件及资料注明存档时间、编号和存档人姓名。

第三条.文件及资料若有遗漏、缺失,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第四条.各部必须将各类文件及资料按时交予秘书处存档,逾期将追究部长级部门责任。

第五条.各部若需借出已存文件及资料,须由部长写借条注明归还日期,并按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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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物资登记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物资管理,促使物资合理利用,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凡属学生会的物资财产,均进行分类,编类,造册登记,物资清单由各级学生会的相关职能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第二条.学生会因工作需要购入的物资,在购入时需登记,由生活部负责管理。

第三条.学生会开展活动由外借入的物资,有活动负责人对借入物资编制清单交存生活部,归还后予以注销。

第四条.学生会内部物资领用,参照第三条办理办法。

第五条.各系及其其他组织需借用学生会物品时,必先经与主席团、生活部部长或宣传部部长同意,所有借出物品时,值班人员与生活部或宣传部联系并作登记,按照物品借出登记表严格填写。

第六条.生活部每周清理借还物品情况;每月整理物品并清点数量;每学期第十周、第十八周,由秘书处、生活部组织对学生会所有物资进行盘点清查并编制物资盘点报告表,提交主席团审查后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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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值班制度

值班是学生会成员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为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和形象建设,以保证学生会工作的高效运转,现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值班人员应自觉签到,不得有他人代签,否则按缺勤处理,凡无故缺勤累计五次者按退会处理。

第二条.值班期间禁止大声喧哗,严禁嬉笑打闹、打扑克等,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条.值班期间禁止吸烟、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条.值班期间严禁乱写毛笔字,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五条.值班人员要举止文明,接待来访者要有礼貌、热情主动。

第六条.值班人员要听从值班主席、部长的安排,不准搞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

第七条.值班人员要互相帮助、积极配合,认真完成团委和学生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第八条.值班实行秘书处负责制,秘书处具体职责如下:

(一).认真做好值班考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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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每日负责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卫生清扫,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负责保管秘书处的一切物品,如笔、文件夹、计分板等,如发现财务损坏或丢失,立即上报主席团;

(四).值班人员需遵守值班守则,并对违反规定者给予及时的批评和纠正。

第九条.值班内容:

(一).认真完成团委及学生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做好值班记录,负责各种文件的通知和传达;

(三).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应打扫学生会活动室的卫生。

第十条.签到:

各值班室值班人员应在规定值班时间的前十分钟内签到,超过规定时间的属迟到行为,应向秘书处人员说明情况,并另行签到。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自行在签到表上签到、签退,若签到表上信息与事实不符,经发现,当月个人考核成绩为零,并进行通告批评。生活部在门口张贴执勤人员名单,方便查找负责人。 第十二条.请假:

(一).有事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一天请假,将持有部长签字的假条 交给秘书处值班人员;

(二).值班时有极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向秘书处值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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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管理章程制度

说明情况,并交一份书面假条,无假条自外出的视为早退。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秘书处管理条例

为加强秘书处管理,使值班工作正常化,程序化,让各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根据当前秘书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条例: 第一条.负责学生会召开会议、活动的通知,任务的传达以及记录个会议内容。

第二条.负责个会议签到记录。

第三条.各部根据值班表准时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旷班。 第四条.秘书处值班人员需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不得擅离岗位。

第五条.闲人不得进入活动室。值班结束后,关闭门窗和水电,注意防火防盗。

第六条.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详细记录来访电话。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协助处理。

第七条.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主席团报告。 第八条.秘书处日常工作由值班人员负责。

第九条.及时建立并完善学生会个人档案,并严密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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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及时监察考核学生会各部门、个人的工作情况。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

为了更有效率的完成团委老师的相关工作,并且及时对学生会的相关工作做有效的整理总结,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特制订如下制度:

唐山师范学院校学生会例会分为主席团会、部长例会、大例会三个。

一.主席团会

1.人员: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系学生会主席 2.地点:校学生会会议室 3.时间:每周五中午一点 二.部长例会

1.人员: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 2.地点:校学生会会议室 3.时间:每周三中午一点 三.大例会

1.人员:校学生会全体成员 2.地点:九阶

3.时间:每月第一个周一中午一点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请假制度

为了保证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促进活动的圆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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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管理章程制度

成,保证日常工作、活动的学生干部的充足,在日常工作、活动实行以下原则。

第一条.各部部员有事、病等情况不能参加日常活动必须提前一天给部长请假,填写请假条,上交至秘书处;担任相关活动具体工作的必须找到相应的部员予以接替,保证日常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条.各部部长有事、病等情况不能参加日常活动必须提前一天给分管该部门的主席请假,填写请假条,上交至秘书处;担任相关活动具体管理的必须找到相应的部长予以接替,保证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三条.各主席有事、病等情况不能参加日常活动必须提前一天给主席请假、填写请假条,上交至秘书处;担任相关活动总体负责工作的必须与其他主席协商,予以接管,保证日常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四条.全体学生会成员,凡周末或节假日(包括寒暑假),离校外出的,都要向直属上一级请假,回校后,消假。

关于提高学生会执行力和整体纪律性、荣誉感的实施方案

(个人档案记录)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会的办事效率,完善组织机制,提高学生会整体的纪律性和荣誉感,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特制定如下章程,望全体成员认真学习,切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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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管理章程制度

第一部分.思想教育方面

第一条.将自我心得的书面形式改为口头表述,旨在考查学生干部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概括能力,督促学生干部深入学习。 第二条.设置学生会意见箱,降低学生会的工作姿态,完善学生会一心一意为学生服务的对外形象,鼓励同学们积极进言进策,提高主人翁意识,秘书处安排负责定期收集意见。 第三条.设置自省制度,要求各部门每月上交一次工作汇报,总结所做工作优秀之处和不足之处,分析原因并找出解决措施。此汇报一式两份,要求电子版于周日中午12:00之前上交秘书处,打印版月例会由部长宣读作为优秀部长评选项目。不按时上交者秘书处交由主席团审议,予以通报批评。

第四条.定好本部门位置和工作方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五条.打造部门特色,鼓励创新意识,实行责任制,由上而下责任到人,部长起中坚作用,大力提高荣誉感和集体意识。 第二部分.制度约束方面

第一条.部门个人量化:部门量化由组织部每月进行统计贴在活动室的明显位置,每月评出最优部门,并对最差部门予以批评。优秀部门在例会上交流经验心得,给予奖励。每月累加,评出学期红旗部门,给予证书奖励。

第二条.有严重违规、违纪者,取消部门、部长、个人评优资格,部长带头做出书面检查,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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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集体活动、例会签到,连续三次请假及无故不到者取消评优资格,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三次不到给予自动退会处理 注:此方案及评议部具体评分细则将张贴在学生会活动室,接受大家检查。

此规章即日起生效,望学生会全体成员互相监督,共同进步,展现自我风采,打造优秀的学生工作氛围。 附录:

第一部分.学生干部界定

凡学生会成员均为学生干部,可以参加学生会优秀个人,优秀部门的相关评优评先的评定。社团人员不属于学生干部,社团主席副主席属于学生干部。

第一条.身兼多职者所在系加分应加所有职位最高分,分数不能叠加。

第二条.优秀个人包括部长(占总部长数百分之十采用进一取整原则)与部员(占学生会各部部员总人数百分之十采用进一取整原则)部长部员分开评选,优秀部门评定三个。 第二部分.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第一条.学期末取分数最高的三个部门作为优秀部门,所在部门部长颁发荣誉证书,部长学期末德育分在原有基础上加1分,部员加0.5分。

第二条.依照每个月的成绩,平均成绩为最终成绩,学期末取学生会部长总人数与学生会部员总人数百分之十(采用进一取整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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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管理章程制度

则)作为优秀个人。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在原有德育分基础上加1分。

第三部分.校学生会各职能成员德育加分情况

正主席: 5分 副主席: 4.5分 各社团主席及各系学生会主席: 4分 各组织部长及社团副社长、各系学生分会副主席: 3分 各系学生会分会部长 2.5分 部员: 2分 各系学生分会部员 : 1.5分(附:因为不了解各系加分情况,现加分情况为拟定措施,不具体实行)

第四部分.各部门活动举办流程

第一条.相关部门制定活动策划交由组织部评审。

第二条.组织部评审合格后由组织部上交秘书处备份,由秘书处将活动策划交由外联部、信息部、宣传部做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活动一经批准,主办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把活动策划发到部长群及学生会群里,由部长向部员传达,要求做到全体学生会成员在第一时间了解整个活动。

第三条.活动期间与后期的工作再由相关部门负责并由活动部门统筹安排,最后由活动部门将活动总结与影像资料交给秘书处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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